腐文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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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和豹子大人 作者:猫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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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暗夜之虎

    天边残月如勾,几颗碎星随意地散乱在残月四周,隐约散发出银色的优美光晕,如果此时地上的人们抬头眺望,可以看见残月的笑容,一双灵动的眼睛不断地眨著,笑容的弧度稍显奇怪,看起来有点诡异。

    仿佛正在为今夜的危机给予提醒。

    一群人拖著沈重的箱子,或拖或背,他们都累得无法言语,一整天的疲劳积累下来,也快要弄跨几个大男人的肩膀了。走在最前面的男子肩膀上背著一个小箱子,这是当中最小的箱子,却是最重的箱子,里面装著gd28炸药,整整一百二十斤之重。

    “卿哥,我们休息吧!”一个矮小j干的男人快步走到为首的男子旁边,低声说道,“兄弟们走了一整天都快受不了了。”他神色有些焦急,跟在他俩身後的几个男人双眸茫然,j神疲劳到了一定的程度,开始无法思考,无法言语。

    他们都不是普通的男人,大多有一定的功底才能踏入全世界最著名的的黑帮之一龙门,从下午被警方攻击船只导致船只触礁起始,他们就开始了一系列的逃亡,他们肩上肩负著龙门的命运,所以就算是再苦再累,他们都要撑著,要逃亡很简单,但是要带著这些军火价值上亿的商品并不简单,他们的体力此时都透支了。

    “卿哥?”见戈卿不言不语,矮小的男人低声催道。

    戈卿深邃的双眸盯了他一眼,挥挥手,“再走多一会儿,过了这个山头,大概就到费格尔小镇了。”戈卿才十七岁,十四岁加入黑帮,现在已经是龙门老大的左右手,可见其本事非一般,除了坚毅的x格之外,他果敢、聪颖、成熟,是难得的人才。

    戈卿肩上是最重的箱子,拿最重箱子的人都未要求休息,矮男人再也不出声,而是默默地跟在他後头,可是渐渐的,众人的步伐愈加沈重,最终,一个兄弟倒了下来,听见重物落地的声响,戈卿往回奔去,顶起他的肩膀扶起他,低声问道,“你怎麽了?”

    兄弟干瘪的嘴唇张合,声音轻得几乎听不见,“脚……脚软了,你……你们先走,不要管我。”

    “我们先这里休息一会儿!。”戈卿转头低声吩咐道,然後从自己腰间取下一个小型的水瓶,放在这兄弟手里,“喝点水吧,待会儿再一起走。”他特地加重‘一起’这两个字。

    龙门创始时期,总部大厅正中央的墙壁上就挂著‘义’字,後来在它的旁边附上了英文注释‘loyalty’,意思就是要让所有的兄弟不管是哪国人都要清清楚楚龙门的宗旨,义气最重要,兄弟为先,龙门为次,最後才是大我。

    戈卿拿出了烟,站了宁静的角落安静地抽著,他眉间的忧虑从未消退过,今夜太安静,有风雨欲来之前的风平浪静,天生的敏锐让他轻易地感受到危机,而这份危机从他们开始逃亡之後,就不曾消失过。

    仿佛野狼察觉到了拿著枪支的猎人,戈卿迅速地别过头去,警戒的双眸里含有隐隐的狠厉,淡黄色的光晕宛若倒影在海面上的星星,在丛林里碎裂又分开,戈卿听见其中一名兄弟的惊呼,“是警察!”

    原来那数量极速增加的黄色光晕,是警察用来搜索之用的大型手电筒。作家的话: 不好意思哟,最近课业有点忙,暂时无法存稿,只能一章一章慢慢地放。

    《他和豹子大人》的h和《空白》的直接h不同(因为一开始是亨利只是一个只有十岁的孩子啊),所以喜欢看h的请多多担待一下,静候剧情缓慢展开。

    九月也即将随著《空白》而结束了,感谢这个月份亲们的打赏、点数与支持。(鞠躬)如果觉得猫某文笔还可以的话,也希望多多支持他和豹子大人哟

    2 暗夜之虎

    原来那数量极速增加的黄色光晕,是警察用来搜索之用的大型手电筒。

    戈卿双眸狠厉地眯了起来,他腰间的枪,那是一把被称作为沙漠之鹰的半自动手枪,枪口至保险栓的部分刻上了专属於他的标记充斥著杀气的银色豹纹,把早已习惯了手感的手枪取出,他挥挥手,下巴往左右两边朝上顶,意思是叫兄弟们各自找安全的地方掩护自己。

    兄弟们点点头,也各自取出放在身上的武器,紧张的情绪笼罩著他们。戈卿看了一眼天上洁白的月光,左手在x口处画了一个十字架,默念‘阿门’,他有一种无法逃过此劫的预感,他的第六感向来很准,他总觉得这是一个j心策划的局,正在引他入套,黑夜是隐形的绳子,警察是无形的困兽笼,他们将被困死在这里。

    拿出藏在衣服内的吊坠,古老的花纹在月光底下散发出幽幽的光泽,按下一个隐秘的按钮,吊坠打开,露出一张彩色的照片,金发的男孩在照片中笑得非常灿烂,站在他身後,轻轻地环住金发男孩的人正是戈卿。

    小笨熊,看来我没有办法跟你庆祝生日了,对不起,对不起……真的……很抱歉……

    戈卿眼中透露出了淡淡的忧伤,他吻了一下吊坠,蹲下身体,把吊坠放在地上石与石之间的缝隙,还拨了一些泥土上去,把它藏得妥妥当当,也把自己的不甘和伤心藏得妥妥当当。

    从现在,战斗开始!

    他抬起手,扣下扳机,两声枪声凌厉地划破丛林的宁静,两名警员应声而倒,枪声暴露出了戈卿的方向,一大群警员训练有素地在暗夜之中以红外线寻著了他们的方位,一场混战爆发,正义与罪恶在暗夜之中较劲著。

    警员相较起戈卿他们,少了一股誓死的狠劲,但是他们有著万全的准备,用的武器也是对待恐怖分子用的,对这次的突击行动似乎有著十全的把握,火力全开,这次行动为首的警察是如今全国风头最劲的警察总部顾问乔亦厉,他同时也是警察总部刑事犯罪组的组长,曾经宣称要取缔亚洲龙门所有的犯罪活动,誓死都不会让这百年黑帮进驻亚洲,此时这个只有二十七岁的总组长站在高处,冷眼看著前方的战况。

    戈卿再强也只是一个血r之躯,他眼睁睁地看著兄弟一个接著一个地倒下,却无力去保护他们,身为领袖,这是最值得哀伤的事,地上充斥著尸体,分不清楚敌我,他感觉自己中了四枪,其中一枪位於x口,在很靠近心脏的地方,血流不止,他庆幸他早已把吊坠藏在一个隐秘的地方。

    不让鲜血沾污他一生中最干净的部分。

    就算是全身因为疼痛而泛起了无力感,但他还是用尽毕生的力气死撑著,拿起地上承载著龙门命运的箱子背在肩膀上,随意地寻了个方向迈步狂奔。

    “组长!”前方奔来一个年轻的警员,他浑身沾血,夜色迷蒙之下分不清楚是他的血还是敌方的血。

    乔亦厉沈声道,“嗯?”

    年轻警员喘著chu气,面露难色,过了半响才说道,“戈……戈卿跑了!”

    这个地方的视线极好,足以瞧清楚所有的战况,他亲眼目睹戈卿抱起箱子隐没在夜色之中,就算是浑身是伤也依然矫捷如虎,假以时日必定是一代黑帮人物。

    可是遇上了他,他注定是枭雄里一个凄凉的悲剧。

    “等明天早上再来搜索好了。”乔亦厉顿了顿,双眸之中隐含著莫名的情绪,“他活不久了……”作家的话: 新的月份来了,亲爱的亲们多给我票票让我冲一下榜好不好?拜托拜托

    3 暗夜之虎

    两天後。

    位於法国小镇普罗旺斯里的一座古老庄园,颇有年代的城堡屹立在庄园之後,翠绿友善的牵牛花宛若城堡生命的脉络,从墙角蜿蜒而上,为这拥有悠久历史的建筑物添了几分淡然的春色。

    从城堡侧边望进去,透过那光明几净的落地窗,可见看见一个少年端坐在饭桌旁,他双眸沈静,宛若海洋的蓝色眼眸没有一丝一毫的情绪,与他头上戴著的生日帽上面写著的‘happy’全然不符,他望著桌上的巧克力蛋糕,视线从蛋糕往上移,落在空无一人的饭厅里,有一种落寞的感受袭来。

    “戈卿哥哥呢?”少年竭力控制声音里的颤抖,他毕竟稚嫩,单单控制情绪就几乎花了他浑身的力气。

    从饭厅唯一的出入口走进一个老人,苍老的浑浊眼睛垂下,恭敬地说道,“亨利少爷,戈卿先生还未到。”

    “为什麽还未到?他明明约了我中午十二点的。”少年看了一眼手腕上的腕表,典雅的时针与分针确切地告诉他现在已经是下午四点,戈卿哥哥不曾迟到,不曾不守承诺。

    焦急的感受涌上,让少年双手紧握住椅子的手把,手里的劲儿重得快要把指甲陷入软木中,他还记得几天前,戈卿哥哥俯下首轻吻他的额头,声音坚定地告诉他,他会陪他度过十四岁的生日。

    老管家无奈地摇头,“亨利少爷,我已经致电给戈卿先生了,只是他始终都没有开机。”

    被称作为亨利少爷的男孩点点头,让老管家缓缓退出饭厅。

    戈卿哥哥最重承诺也最疼惜他,他不会不回来陪他度过生日的,他要相信戈卿哥哥才对,亨利坚定地点了点头,拿起旁边的高脚杯,把里面淡蓝色的y体一饮而尽,一种淡淡的甜味立即在嘴中泛开,可是到最後,却滚动成了令人讨厌的苦涩味道。

    是情绪转变了?还是甜酒的味道差了?

    亨利耐心地等著,静静地看著落地窗外的夕阳落下,也默默地看著美丽的星星和月亮从夜幕中探出好奇的头,他没有半丝不耐烦,甜酒喝了一半,酒j浓度不高的葡萄酒也喝了一半,其余留下的他想要和戈卿哥哥一起分享。

    可是他所挂心的人,却没有回来。

    “亨利少爷,休息吧!”老管家一脸倦容地走到亨利旁边,轻拍亨利的肩膀,“可能戈卿先生有要事要处理,耽误了时间而已,你知道戈卿先生年纪轻轻就是你父亲的左右手,平时工作可忙了。”老管家心疼地劝道,亨利这孩子表面上是龙门老大的独生子,事实上却因为天资不高而成为了一个不受宠的孩子,明明是应该受到众人祝福的生日,却偏偏要在这里一个人孤零零地度过。

    亨利点首,转头看著饭桌上摆著的唯一一份礼物,“我的生日要过了,我能把礼物拆开吗?”

    “当然。”老管家把礼物放在亨利的怀中。

    亨利小心翼翼地把礼物纸拆开,一个j美的箱子显现在他眼前,他摇了摇,听见里面有东西倒下来的声音,声音很轻,表示这个东西是软绵绵的,把盒子打开,一个j美的泰迪熊静静地躺在盒子里,它穿著连小细节都绣得异常j致的骑士小礼服,连绒毛都是手工制的,触起来异常柔软,盒子旁边有著一份小证书用以证明这个泰迪熊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

    亨利把泰迪熊拿开,发现泰迪熊身下压著一张白色的卡片,上面写著几个简单的中文字,戈卿哥哥知道他所认识的中文字不多,但他还是坚持用中文书写,因为他认为这样才能把自己的感觉确切地书写出来。

    给今天已经满十四岁了的小亨利:

    小笨熊,生日快乐,希望你会喜欢这份礼物。

    戈卿哥哥上作家的话: 戈卿哥哥和羿强然给大家选一个大家会选哪个呢?

    4 暗夜之虎

    那天晚上,亨利就拥著可爱的泰迪熊入睡,他把鼻子埋在泰迪熊的小肚子上,他总感觉这只小熊身上有戈卿哥哥清冽的气味,这种气息可以让他在孤单的夜里获得一丝的安心。

    清晨六点,法国的天还是悲凉的苍色,冷风拂过那清雅的淡紫薰衣草,逼迫他们纷纷为这冷清的早晨低下高傲的头颅,亨利迷迷糊糊地起身,他下意识地往旁边一,空的?!

    他吓得坐起,摇摇摆摆地下了床,床上没有,床底下也没有,昨天他明明还抱著的呀,为什麽……

    找到了!

    他欣喜地走到书桌边,拿起那端端正正地被摆放在书桌上的泰迪熊,当他举起泰迪熊的时候,一个长形物从泰迪身上掉了下来,掉在冰凉的地上,发出了清脆的金属声响。

    亨利蹲下身,把长形物拿了起来,咦,是吊坠?!这是去年戈卿哥哥生日时,他送给戈卿哥哥的吊坠!

    戈卿哥哥他回来了吗?!亨利连鞋子都不穿,匆匆忙忙地奔出房间,嘴里还直囔囔,“戈卿哥哥!戈卿哥哥!”

    听见楼上动静的老管家急忙上楼查看,正好撞上了莽莽撞撞从楼梯上跑下来的亨利,幸好他眼明手快,在差点摔下去的时候抓住了楼梯的扶把,要不然他这副老骨头早就从上面摔下去,跌到楼梯底下的时候应该就散了。

    亨利反而反应不过来,他重重地跌在梯级上,手肘至後腿处也有几处擦伤,不过他不顾自己身体上的疼,用最快的速度爬起来,问著老管家,“戈卿哥哥呢?戈卿哥哥呢?他是不是回来了?现在他人呢?”

    老管家看了一眼亨利手中的吊坠,眼眸中透露出无尽苍凉,这吊坠是他放入亨利房间的,在他犹豫不决应不应该告诉亨利那个坏消息的时候,只是那个时间他瞧这小东西枕著泰迪熊睡得正熟,所以并不忍心惊扰他。

    也不忍心打扰这孩子难得的香甜美梦。

    只是梦始终会醒,这孩子正在长大,他必须要从最坏的地方爬起来,这是龙门老大对老管家的命令,这个世界的残酷无处不在,只有成为强者,才能跳脱惯有的规律,唯我独尊。

    老管家拉起亨利的小手,缓缓地走上楼梯,领著亨利回到他自己的房间里,才颤巍巍地蹲下身体,轻抚著亨利柔软的头发,对他轻声说道,“亨利,戈卿先生他……永远都不会回来了。”

    “为什麽?”亨利一双碧蓝的双眸开始染上了氤氲水汽,眼底泛红,小小的身子不断地颤抖著,仿佛无力承受。“不……不,我不相信,戈卿哥哥说他会回来陪我过生日的,他今年失约了没关系,那麽……明……明年再庆祝也行。”

    “明年他也不会回来陪你庆祝生日了,他去了一个很遥远的地方,那里有鲜花,有美丽的庄园,有可爱的鸽子……”老管家的安慰对亨利来说,似乎没有任何的作用。

    终於,亨利的眼泪落了下来,“可是……那里没有小笨熊陪他啊,为什麽他还要去那里呢?”

    5 暗夜之虎

    终於,亨利的眼泪落了下来,“可是……那里没有小笨熊陪他啊,为什麽他还要去那里呢?”

    亨利恰好问出了一个老管家无法回答的问题,他只能用慈爱的眸光安抚著亨利,苍老的手轻轻抹走了亨利的泪水,他摇摇头,颤声说道,“现在才早上六点,亨利少爷你多睡一会儿吧,乖!”

    亨利的x格更像他的英日混血儿母亲,x格宛若小溪流水,温顺乖巧,他习惯x地服从长辈的命令,就算是泪流不止,也含著泪躺在床上,老管家替他盖上被子之後,就缓缓地踱出房间。

    听见关门的声响,他把身上的被子拨开,把泰迪熊放在自己身上,泪水宛若关不紧的水龙头,从脸颊滑下,直至浸湿他睡衣的领子,最後眼泪风干,鼻子里传出了弱弱的抽泣声,失去了唯一依靠的孩子现在很无助,他倾尽所有的情绪在这沈默的清晨。

    从此以後,再也没有肩膀依靠,又何必哭泣呢?

    中午十二点的时候,亨利被chu鲁地叫醒,他迷迷糊糊地起身,过度的哭泣让他的眼底红肿,眼前的情景迷迷蒙蒙地,他不管怎麽揉搓双眼也看不清楚。

    “老大叫你去见他。”站在他床边的黑衣人面无表情地说道,他是亨利父亲杰克。多伊尔的贴身保镖之一,亨利对他并不熟悉,毕竟杰克随身携带的保镖随时都能组成一支强势的小型军队,由於工作危险x大,人事调动频繁,他没看过他也是正常的。

    脑袋依然不清醒的亨利朝陌生人点点首,爬下床去梳洗,用最快的速度去见自己急x子的父亲。

    黑衣人把亨利带到杰克身边时,杰克正在打高尔夫球,有两个名模级别的美女在旁边为之打气,他看起来心情很好,亨利耸拉著脑袋,心里稚嫩的小算盘正在劈啪作响,他已经一年两个月没看见父亲了,这次父亲叫他来肯定有事。

    “最近好吗?”杰克用力地挥杆,只见那白球受力,往碧蓝的远天飞去,两个美女站在旁边为杰克激动鼓掌,亨利站在离她们比较远的角落,他觉得她们有点假。

    愣了半响才知道父亲这个问题是向著自己的,他急忙点头,说道,“好。”

    “好?”杰克把高尔夫球杆递给旁边的助理,朝亨利挑了挑眉,“眼睛肿得好像樱桃一样还说好?你知不知道我最讨厌撒谎的孩子!”黑道大哥总有一定程度的喜怒无常,亨利最怕的就是杰克偶发的情绪,在他眼里,这些小情绪就足以让杰克杀人。

    亨利摇头,沈默不语,他深怕自己又会说错话。

    “戈卿死了你知不知道?从小看著你长大的戈卿死在警察的乱枪下,到最後只是落得一个尸体暴露荒原的下场。”杰克不顾自己现在所说的话是多麽地残忍,他对这个天资愚蠢、并无任何大将之风的儿子有一种打从心底的厌恶。

    亨利紧咬著唇,他没有察觉到自己的用力程度,直至嘴中泛起淡淡的铁锈味,他才发觉他咬破了自己的嘴唇。

    戈卿哥哥……

    戈卿哥哥……

    杰克瞪著自己接近崩溃的儿子,他挥挥手,两名黑衣人架著一个被殴打的遍体鳞伤的男人走到杰克和亨利的中间,他嘴里被塞入了潮湿的泥土,双颊鼓起了一大块,双眼浮现了无助的绝望。

    杰克从腰间抽出半自动手枪,放在亨利面前,嘴角勾出了残忍的笑意,“是这个叛徒害死你的戈卿哥哥,我命令你现在拿起手枪,里面有七颗子弹,我要你在击出第七颗子弹之前,这个叛徒还是活著的,我要他生不如死,我要你为他报仇!”

    6 第一次杀人

    杀人比要一个人生不如死,简单得多。

    後面有一股不容拒绝的力量推了亨利一下,他跌前一步,握住了半自动手枪的手柄,抓著手枪的手颤抖个不停,手枪仿佛随时都会从他手中滑落。

    “握紧手枪。”杰克命令道,他伸出宽大的手用力按紧亨利软弱的小手,直至那冰冷的金属硌疼了亨利每一只手指关节,他的善良让他无力握紧手枪。

    “不……不……我无法。”亨利苦苦哀求,双眼迷蒙,涌上了淡淡的水汽,此时他眼中闪现戈卿清俊的模样,他总爱抚著他的头,温柔地整理他总是凌乱的卷发,用带有磁x的声音说他是他生命中最干净的天使。

    请不要再我失去了戈卿哥哥之後,又夺取了他最喜爱的干净,拜托……

    无视亨利的哀求,杰克指著那躺在地上呻吟的男人,“七枪而已,很简单的,来,爸爸的好孩子,把手中的枪对准他,为戈卿报仇。”满身是伤的男人不断地摇著头,一个大概一百九十公分的男子此时满脸泪水,头还一下一下地叩在草地上,用尽毕生的力气以求取自己的生命。

    见亨利依然毫无反应,杰克看了一眼身旁的老男人,他是黑帮里两朝元老景权,自从百年大帮亚门分裂之後,他就跟著杰克创建龙门,由於亚门分裂,现在又是争夺地盘最好的时机,天时地利人和,就差了资金这个东风,龙门的劣势就是缺少了资金方面的周转,戈卿才需要冒险运送军火,因此送命。

    景权是出了名的冷面黑狼,他收到杰克的指示,走过去强硬地把亨利的手抬起,漠然地说道,“一个命令一个动作,跟著我的话去做,要不然你没打中他的子弹,我会帮你送到这个老家夥身上。”景权指了指不知何时站在旁边全身颤抖的老管家。

    景权的意思很清楚,不是地上的男人死,就是老管家亡,良心和恩情之中,他只能选择一个,没有别的选择。

    亨利竭力按下保险栓,枪口指著地上的男人,发颤的食指就是没有按下扳机,景权沈声说道,“s他的小腿。”亨利毕竟没有经验,他紧张地一身虚汗,差些连站都站不稳,可何况是瞄准呢?!他双手摆弄著枪,艰难地设定方位,深怕自己chu心的一枪会转移到老管家身上,这个老人家可是连一枪都忍受不了!

    “我说s他的小腿!”景权的x子和杰克很像,急得要命,他一声怒喝,惊得此时彷徨无耻的亨利终於按下的扳机,枪支发s出来的反s力量让他的手腕一阵酸痛,震得连手指都受不了。

    碰!

    子弹打入男人的小腿骨,明确地在那里开了一个狰狞的血窟窿!鲜血飞溅出来,弄得草场一地充斥著诡异的腥气,亨利极速地喘著气,惊惶地退後几步,那男人虽然疼极,在草地上打了几个滚,血沾染了那分纯粹的青翠,额外触目惊心。

    “现在我要你s他的胯下。”景权又冷冷地说道。

    7 第一次杀人

    男子痛苦地呻吟不绝於耳,亨利单手掩著鼻子,硝烟的味道呛得他满脸通红,差一点透不过气来,踏出第一步,第二步就容易的多,他略微举高手枪,按下扳机,犀利的‘碰’再次划过了安逸的蓝天白云。

    只是这次太难瞄准,子弹在他接近大腿内侧的地方打出一个可怖的血洞,男子此时连呻吟声都发不出来,他张合双嘴,潮湿的泥土从他的口中流了出来,他痛苦地想咬舌自尽,无奈一嘴的湿土,顽固地粘在他口腔、喉咙处,导致他吐又吐不出,那因为绝望而充斥著血丝的眼睛亨利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第三枪……

    第四枪……

    第五枪……

    第六枪……

    在s出最後一发子弹之前,男子的血仿佛一池悲愤的湖水,不停地往外蔓延著,他已经频临断气边缘,亨利的双眼已经被男子的血y染红了,他把枪微微向下,枪口对准男子的x口,杀人是一种本能,是在弱r强食的环境之下被强迫得来的一种天赋,是人类最原始的天x,无需学习,人类只要抓准诀窍,就能杀人。

    短短几枪,亨利意外从中获得诀窍,拎著枪的手也渐渐不再颤抖,扣下保险栓,食指在扳机处预备,最後一枪,他打算给这个生不如死的男人一个决绝的了断。

    “且慢。”景权的手指轻按在亨利的枪上,身体微倾,在亨利耳边轻声说道,“景叔叔教你,不要对准他的x口。”他把亨利手中的手枪略微举高,“要s就s他的锁骨,这样他就不会立即断气,而是比刚开始的时候痛苦一千倍,死神会慢慢地接近他,连神都无法解救他。”狠毒的话被景权笑著说出来,让亨利不符合年龄矮小身体忍不住打了一个冷战。

    可是到最後,亨利还是s偏了,子弹击中男子的颈部大动脉,男子在几秒之後死去,他长长地呼了一口气,抬头看了一眼面无表情的景权,景权同样侧头看他,“你真令我失望。”

    亨利转头看他的父亲,父亲的目光同样冷如冰,在他的身上一扫而过,仿佛看著一只无用的畜生,“走吧,待会儿还有会议。”父亲漠然地说道,和景权一起离开了高尔夫球场。

    眼见自己的父亲逐渐走远,亨利双腿一软,重重地跌在草地上,老管家蹒跚著走上前来要扶他,他挥挥手,挣扎著想要爬起来,无奈他不只腿软,连握著手枪的手也无力,试了好几次也站不起来,却又倔强地不让老管家去搀扶他。

    “亨利少爷,我扶你起身吧!”老管家焦急地说道,这孩子本x善良,他父亲又恶意地强迫他亲手杀人,又怎麽不让他吓得连站都站不稳呢?

    这本是一个可以潇洒挥霍青春的年纪,命运又为了什麽要他承受这样的悲与苦?

    亨利果断拒绝了老管家善意的搀扶,他又试了几次,才成功地爬起来,只是姿势……很狼狈。

    从此以後,他失去了最稳健的依靠,他只能靠自己一个人站起来,再怕再苦,他以後都是一个人了。

    8 第一次杀人

    因为身份特殊,亨利从小学开始就不断地转学,一直到现在,他又从原来位於x市的国中转至s市的国中,这是他第十六所学校,位於一个美丽的小乡镇。

    他从古老的城堡拎著简便的行李走出来,坐著一辆新颖的越野吉普车,摇摇晃晃地坐了四个小时的车程来到这对他来说极其陌生的小地方,来到了这与素朴小乡村并不相衬的贵族中学,亨利盯著学校门口的华丽校徽,眼眸淡然。

    从那天起,他开始了第十七次流浪。他把被父亲扔在寄宿学校命名为流浪,因为黑道背景,他没有朋友,因为没有朋友,所以他没有归属感,无朋友无归属,这不叫作流浪又是什麽呢?他也把戈卿哥哥将他领回家称为收养,他亲自照顾他,教导他,爱护他,他的温柔本来是他唯一的依靠。

    现在他失去了温柔,也失去了依靠,所以流浪不再有定点。

    被朋友排斥是意料之中的,亨利原本友善的伪装在朋友的冷眼下融化,渐渐地把自己用冷漠冰封起来,再次过著独立的生活,偶尔他听见朋友在他背後说他坏话,也学习成熟地视而不见,而不是冲上前去为自己辩解。

    一天盛夏中午,太阳正猛,亨利吃完中餐後到後山走走,那里人少,微风徐徐,对他来说是个适合散步的好地方,他孤单的影子尾随著他,不知不觉中走到後山深处,忧伤让空气也染上了几分寂寥,他双手c在口袋里,踩著潮湿的落叶漫无目标地走动著。

    唧唧岁岁……

    奇异的声音传来,亨利下意识地回首,双眸四处观望,他往回走了一步,发现那奇异的声音停止了,他故意顿住脚步,连呼吸都放轻,连耳边流动的风仿佛都变慢了。

    唧唧岁岁……

    声音来自旁边的草丛里,亨利轻手轻脚地走过去,拨开那茂密的猫尾草,半个身体往前倾,在草地里一个较低的小土地看见了一只正微微颤抖著的小东西,从表面上看来,它一身美丽的斑点,只是它可能体质瘦弱,毛发凌乱,还有些许稀疏,因为呼吸而轻轻起伏的小身体看得见它背脊上的骨头,瘦得只剩皮包骨。

    亨利艰难地从草丛钻进去,他的小腿因此还被草刺刮伤,不过他还是坚持把小东西安全地从草丛里抱出来,小东西感觉到人手的温度时,只是慢慢地回头看他一眼,全身无力,瘫软地躺在亨利的手掌中间。

    那是一只小花豹。

    亨利它的头,小东西感受到亨利的温度,用尽全身的力气舔舔亨利的手指头,亨利怜爱地看著它,他总觉得这只小花豹眼眸中有著他所熟悉的干净与清澈,只需一眼,他就暗暗地下了个决定。

    他要把它带回去细心照顾。

    学校的宿舍是不让饲养宠物的,但他受特别的关照,住的是宿舍侧门走进去才能抵达的单人间,与双人间和三人间是隔开的,能住单人间的学生家境都有点特别,平时也不会有什麽交集,所以亨利带小花豹进去饲养也不会被其他人发现。

    9 第一次杀人

    戈卿在死前的映像停留在丛林里茂密的树缝,他仰躺在湿淋淋的山路上,鲜血落在来时的路,一地血腥,天刚翻开那脆弱的鱼肚白,清晨的风带著不留情的寒烈,刮著他疲惫的脸颊,终於,他再也走不动了。

    他半眯著双眸,挣扎著不肯把眼睛闭上,那双绝望的俊眸里还藏有些许留恋,双手紧握,试图抓住他人生最大的执念,却始终都只是徒然的动作。

    “小笨熊,我不在的时候要记得自己照顾自己。”

    “就算是再苦再累,都要记得对自己好。”

    “我会很想你,但我不准你太想我,你活得太累了,我只希望你能开心,记得,我只要你开心。”

    “不知道从什麽时候开始,十七岁的我已经喜欢上了十四岁的你,这段感情我会让它随著我的r身腐烂,一千一万年都不会有人知道我有多喜欢你。”

    “小笨熊……”

    无力的双手终究松开,他放开他人生最重要的执念,一颗热烫的泪水从眼角滑落。

    我喜欢你,小笨熊。

    戈卿万万没想到自己没死,不只是没死,还在关在一辆重型卡车上的小笼子里,他迷迷糊糊地环顾四周,一种惊恐的感觉立即将他袭倒,双眸立即清明起来,他身旁有几只花色的小豹子,由於笼子太小,它们只能矮著身子在笼子内行动著,这个笼子如此狭小,他怎麽可能……

    他抬起手,发现了自己rr的豹掌,他现在竟然成了一只豹子?

    他惊恐地抬起手,头颅不经意地撞到铁笼子,刺耳的声响令四周的动物不安地呻吟吼叫起来,戈卿彷徨地转著头,观察著周围的环境,现在他处在於一个装满了和他一样花豹的小笼子里,旁边的笼子里有一坨小鳄鱼,那里的鳄鱼数量太多,有几只小鳄鱼的嘴巴被迫从笼子的缝隙中挤出来,对著旁边笼子里的小动物猛咬。

    他九点锺位置是一只看起来年纪很大的大乌g,动作有一点笨重,正在慢悠悠地吃著干枯的青菜,它的笼子是全部笼子里唯一放有食物的。

    他的十一点锺方向是一头灰色的小象,过小的笼子逼迫它躺下来,一动也不能动,一双小眼睛骨碌碌地打转著,戈卿凑上前去瞧他,小灰象晃了晃自己的长鼻子,当作打招呼。

    戈卿从小就喜欢大象,他在去年就在泰国开办了一所大象孤儿院,专门收留一些无家可归或者没有爸妈的小象。(当然,他还是最喜欢小笨熊。)

    他无语地卧在笼子底,堂堂龙门老大的左右手、龙门创立的灵魂人物之一,此时竟然不知道应该怎麽办好,不过他心x向来很坚韧,再大的挫折也不能击垮他。

    砰砰砰……

    金属敲击笼子的声音让所有的动物都吓了一大跳,戈卿听见笼外有个人以法文怒骂道,“安静一点啦你们这些白痴畜生!”嗡嗡嗡的声响不断,戈卿痛苦地掩著耳朵,垂下头。这人还真的不是普通的凶恶。

    他知道他现在在哪里了。

    10 第一次杀人

    他知道他现在在哪里了。

    透过笼与笼之间的缝隙,戈卿看见卡车之外葱翠的树林正在急速地倒退,隐约可见预防车辆掉入山崖的铁制栏杆还有防撞墩,他慢慢移动自己的小身体,把旁边一些惊惶的小花豹挤开,来到笼子的边缘,闭著左眼,观望著外面的风景。

    过了几分锺,车子越过缓速的石墩,卡车chu鲁地起伏几下,笼子里的动物们东歪西倒起来,戈卿也被那不可抗拒的力量甩得差些滑入小鳄鱼的嘴巴,这是他第一次感到自己微小的力量,第一次感觉自己竟是如此地不可靠。

    虽然笼子擦伤了手脚,但戈卿也并不是全无收获,刚才车子起伏的时候,他隐约看见了山崖边的路牌,与自己死亡的地方距离差了四千多里,离自己的小笨熊却很近,他记得小笨熊在暑假前办了转校,现在即将入读圣保罗贵族中学,他正在眯著眼睛沈思时,车子打横劈过高山,往山脚马不停蹄地前进著。

    他猜……这是一辆野生动物走私车,现在正前往邻州的a市,那里有个举世闻名的野生动物贩卖场。

    他必须在卡车要离开j市前离开卡车。

    用什麽办法呢?

    他环顾四周,看见了鳄鱼笼子的开关,那是个巧妙的设计,专门锁住没有智慧的动物,其实只需要把卡在凹槽上的延伸板往旁边一拉,锁就可以被轻易地打开,可是动物们不会,它们只会一股劲儿地往外撞。

    “放你们自由了小东西们。”戈卿说著,他双嘴张合,吐出的声音却是那种嗷嗷待哺的小猫们微弱的呻吟,他皱皱眉头,看起来有点沮丧,甩掉那些会影响他行动的情绪,他趋身向前,嘴巴咬著那长了铁锈的锁,左右摇摆,终於把锁弄脱了,里面宛若一座小鳄鱼山的鳄鱼门倾泻而出,他隐隐听见一个法国男人的咒骂声,他用力拍拖卡车司机位後方的玻璃示意同伴停车,然後开始把堆叠在鳄鱼笼前的笼子移开。

    戈卿冷笑,趁现在一蹬後腿,在男人移动花豹笼子的时候从笼与笼之前的缺口冲了出去,直接从已经停顿在路旁的卡车上掉在柏油路上,还翻滚了几下,被细细的小石子硌伤了皮r,他忍著疼意,随意寻了个方向就往前冲,男子对戈卿离开的方向大声咒骂,卡车司机察觉之後用最快的速度下车,尾随著戈卿想要把它抓回来。

    就算是他瘦,他体型小,但他也是一只少年小花豹,是全世界跑得最快的动物,戈卿奔跑如飞,一下子就不见了踪迹,他隐隐听见男子chu鲁、不堪入耳的怒骂声,嘴角轻勾,在豹嘴上扯出了一个似笑非笑的可疑笑容。

    後来他又遇上更大的困境,这个小豹儿的身体似乎饿了许多天,在他慢慢放慢脚步时,可怖的饥饿感袭来,这是一种胃酸不断侵蚀著胃壁而产生的炽热感,每收缩一次,胃疼就宛若浪潮涌上,他觉得这只小花豹是饿死的,後来他占领了这具小花豹的身体。

    此时,他的幸运之神再次出现,在他山穷水尽的时候,他遇上了一只善良的小笨熊。作家的话: 早上有一章放错了,放了两次第八章,不知道有没有亲们发现呢?

    现在已改正咯……

    110

    欲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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