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终择
暗咒之血禁断 作者:暮沈
第十一章 终择
(7鲜币)第十一章 终择 01
就在他无限坠落以为终要碰到地面摔倒粉身碎骨之时,猛然睁开了眼,撕裂的剧痛霎时纷迭而至,一瞬间窒息的痛似乎狠狠掐住了他的喉管,令他倒吸一口冷气猛咳嗽不止,越是咳越是痛,越是痛越是咳,恶x循环下去。
“咳咳……咳……”脸上已经完全没有血色的祈终於,模糊的视线终於看清了眼前的人,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竟然是凯米修斯,所有的委屈在这一刻决堤,他悲痛的看著将他抱在怀中的男人,控诉著他的痛更夹杂著怨恨,“宝宝、宝宝没了……”
男人却只是神情哀伤的看著他,没有说一句话。
他死死的盯著男人,不肯挪开半点视线,须臾,又一阵剧烈的咳嗽,咳出了腥红划过唇间,露出了淡淡的笑容,彷佛认命了一般,“咳咳、果然人之将死……都、都开始做梦了……凯……凯怎麽会露出这样的悲伤的表情?”
此时凯米修斯已经冷静下来,双眼褪去了赤红,黑色的衣衫被染成暗红,血y喷溅在脸颊,还是那麽的狰狞令人畏惧,可是眉宇间的哀伤将一切淡化。
祈气虚无力的声音,於凯米修斯此时已然成为无法承受的痛,他紧紧的抓住祈,“祈,你不是在做梦,真的是我。”
这一次,他第一次知道什麽叫做怕,他第一次如此的惧怕死亡。
祈愣愣的看著凯米修斯,眼皮却开始坚持不住慢慢的向下耷拉,唇角噙著凄然的笑,“真是幸福呢,你会在最後的梦里。”
“主人,您不能再耽搁了啊,现在都什麽时候了,祈夫人已经不行了。”一直在一旁的本焦急催促道。
本看出来祈只是回光返照,伤的这麽重,又被这麽冻,普通人怎麽可能活下来。只要还有一口气,就还有救,他当年被熊袭击,气息奄奄,全身上下没有一处可看的,不是也被凯米修斯救了回来吗。
人生第一次慌乱的凯米修斯终於镇定下来,他抱紧怀中冰冷的祈,低声在祈耳边道:“你不会死的,我会让你知道,你没有在做梦。”
说完,墨绿的双眸阖起,再次睁开时已变猩红,张开带著血痕的嘴,嘴角处一双锋利的犬牙靠近祈的颈间。
已经坚持不住的祈,竟缓缓的抬起颤抖的手,也许是想要阻止凯米修斯,但是终究没有再多的力气,颤抖的手落了下来,他努力睁开浮肿的双眼,开口已气若游离,“如果……如果不、不爱我……就不……就不要……把我变成、和你……你一样的怪、怪物……我、我不需要……同情……”
刹那间百年以前的记忆在这一刻重现,与眼前的一切重叠,凯米修斯以为他早已忘记,但那段记忆早已刻骨铭心。
一百年前,月也曾这样躺在他怀中,x口被利剑贯穿,无法止住鲜血不住的从x口涌出,他想要用同样的方法救他,但那个人却说了同样的话,‘如果你不爱我,就不要把我变成怪物,我不需要同情。’
一百年前,他犹豫了,眼睁睁的看著那个爱他到疯狂的人,生命随著豔红的鲜血一点点流逝。那个如玫瑰一般豔丽骄傲的月,带著了然的笑容阖上了眼帘,但阖眼前那黑瞳中的哀与恨,却永远的凝固在凯米修斯墨绿的双瞳中。
历史永远都会重演,一个世纪转眼而过,同样的选择,一切都那样的相似,带著遗憾离世的月已经永远的离开,月不是祈,祈也永远不会成为月。
这一次,凯米修斯没有任何的犹豫,锐利的犬牙重新靠近祈白皙得几近透明,甚至可以看到跳动的血管的颈间,沈声道:“我爱你。”
他从来没有说过我爱你,深沈而沙哑的声音,足以将冰山融化、将山岳劈裂……让周遭的嘈杂在瞬间弥於无形。
(8鲜币)第十一章 终择 02
一直宽厚的大掌覆盖在祈先满惊讶的双眼上,低首,张开大口,一双犬牙毫不犹豫的陷入颈间的嫩r。
进食与初拥对於接受人的体验是完全不同的,或许是因为接受了初拥就意味著重生的原因,初拥的痛苦就如同身体被生生撕裂再重新缝上一般。
祈只觉血y在灼烧沸腾,身体好像要整个燃烧起来,不烧成灰烬不甘休,已经体验过人间炼狱的祈本可以承受,但是原本冰冷的体温与体内翻滚燃烧的烈焰形成的强烈反差,让他承受著冰火两重天的煎熬。
发觉到祈伴随著隐隐呻吟开始挣扎起来,但凯米修斯并没有停下来,没有任何迟疑的将祈搂得更紧,直至祈的呻吟与挣扎渐渐消弱,消失……
此时的科特城已经安静下来,笼罩在科特城上空的浓稠乌云依旧没有散去,明明是上午,却因为乌云遮天蔽日,如同傍晚。刚刚凄惨的叫声已经停止,被凯米修斯从城堡中召唤出的如同怪物一样的东西不知何时已经全部消失,他们该是已经回到的地方,就彷佛它们从来就没有出现过一样。
但是曾经作为一个边陲小城,还算富庶热闹的科特城如今已成为一座死城,满地残肢断臂血流成河,白石雕刻的广场雕塑已被血y染红看起来彼时宁静的雕塑此时看起来分外狰狞,刺鼻的血腥味冲天,这座城市俨然已经成为修罗道场,普通人看到这一幕大概会吐个三天三夜。
没有人注意到,在距离广场不远的地方,一处视野极好,站在二楼阳台上便能将广场尽收眼底的一座双层砖石民房,两个人不知从何时起站在阳台上。
“少爷,这个结局……”
“唔?”
“呃……”
尼德拉那冰冷不带温度的蓝眸扫了一眼将头低下不再说话的尼诺,重新看向广场的木台上,看著凯米修斯抬将祈用双手抱起,跳下十字架的木台,踩著满体的零碎的尸体走了几步眨眼消失在广场,本也背著母亲跑了几步同样消失得无影无踪,如同消散在空气中一样。
他将自己编导的一出好戏从头看到尾,却没有露出任何笑意,冷冷的瞥了一下薄唇,这出剧该说成功?其实他不成功,因为结局与他计画的并不相同,祈最终没有死,不但没有死,反而成全了凯米修斯,想到这里,心底恨意更深,他不由双手紧握,尖锐的指甲戳破了,流了血也不知痛,而被划破的皮肤则自动愈合,再次握紧皮肤又被划破,反反覆覆,掌心的伤始终无法完全愈合。
可是一念而转,又觉得未尝没有成功,起码他让凯米修斯慌了阵脚,这大概是凯米修斯死活了几百岁第一次这样,如果凯米修斯没有紧张惊慌,他便不可能发现不了他的存在吗,而事实是他确实一直都没有发现,没有发现罪魁祸首的他始终都在场,置身事外看著一出好戏。
如冰山一般的俊容露出了诡异的笑容,只要让那个被称为父亲的男人难过,看到一向淡然处事不惊的凯米修斯慌乱,他便从心底开心。他并没有注意到,自己并没有因为祈受尽折磨屈辱在生死一线徘徊,而感到半丝心痛,哪怕他口口声声说爱祈,他似乎忘记了,他一手策划的这一出戏是因为他得不到祈,便要彻底毁掉,别人也别想得到。
在一旁看得心惊r跳的尼诺终於忍耐不住,矮了尼德拉一头的尼诺抬头,担心的看著自己有些疯狂的主子,再一次出声提醒道,“少爷,老爷他们已经走了,您把手松开吧,都出血。”
“出血?”听到仆人的提醒才回神的尼德拉,些许迷茫喃喃重复。
“您的手啊,手心。”尼诺著急的在他的面前指著自己的手心。
“手心?”这时尼德拉方抬手,看向自己的手心,掌心的嫩r已经被自己的指甲戳得血r模糊,让人不忍直视,指甲缝间才夹杂著血腥r末,正常人早该痛得哀声连连,而他只是恍惚的看著手心的惨状,再看著血r模糊的伤口一点一点复原,完好如初。
“少爷您没事吧?”尼诺见过y险的主子,见过残忍的主子,见过骄傲的主子,见过各种各样的主子,就是没见过这样的主子,担心不已。
掌心的伤已经完全愈合,尼德拉放下手,睨视著尼诺,“有事?怎麽会呢?我怎麽可能有事,有事的该是他们,侥幸逃过一次又如何,下一次,你们还能吗?”
说著,尼德拉看向远处森林中科特城堡的方向,冷锐的湛蓝眸子闪过y狠狡黠的银光,薄情的薄唇划出一道意味深长的笑。
仰头看著主子的尼诺不由得打了个寒战,但是心底却长舒了口气,他的主子终於恢复了平常的样子。
(7鲜币)第十一章 终择 03
“少爷,那接下来,我们要做什么?”尼诺小心的询问。
其实按道理,他该叫凯米修斯一声老爷,但是他是尼德拉的後裔,跟在尼德拉身边已经有半个多世纪之久,是尼德拉受封到坎佩尔之後才成为尼德拉後裔的,所以他并没和在血族之中名声响亮的凯米修斯有什么交集,而且因为尼德拉和凯米修斯关系不和的原因,他所了解的也都是一些关於凯米修斯的传言,更不知道尼德拉和凯米修斯这对父子之间是因为什么不和,矛盾的g源究竟在何处。
同作为过人类的尼诺很同情祈的处境,身兼双x所背负的世俗压力有多大可想而知,又活遭了这麽一通罪。尽管他并不清楚祈与这对父子之间的故事。一封神秘的书信,让主子连夜返回科特城,当主子再回来的时候,已经开始酝酿一场惊天计划,他一直都是旁观者,跟随著尼德拉的步伐,却没有任何参与发言的权力。
“呵哼——”尼德拉冷笑,“不会就这麽轻易结束的,好久没去第三城市坐坐了。”
说罢,尼德拉抬起修长的腿,一只脚踩上了阳台的石栏杆,瞬时一蹬腾空踏起,下一步已稳稳的落在地面上。
尼诺还没反应过来,尼德拉已经双手c在衣兜里朝城门外走去,总算反应过来後,尼德拉连忙去追,不同於主子的帅气动作,而是眨眼间便从阳台移动到地面,追了上去。
“少爷!你等等我!”
一主一仆用普通人的r眼无法追赶上的加速度消失在科特城。
曾经藉著特殊的军事地位一度鼎盛的科特城,即使而今出现衰落也依然不改百年的大气稳重,依旧富庶稳定的科特城,彻底从历史中消失,成为废墟,最终只存在於文字与记忆当中。
科特城虽然消失了,但却成为了一个笼罩恐怖神秘色彩的传说,正史上说,“科特城被冬季饥饿的狼群袭击,一夜之间全城人都死於狼口。”也有说,“科特城被敌军入侵,惨遭屠城。”
但是这些说法显然禁不起推敲,如果死於狼口,科特城虽然是小城,但一座城的人数也绝对不可能全部死於狼口,那得需要多少匹狼。如果是被敌军入侵惨遭屠城,那究竟谁是凶手,又为何在屠城後撤军?
这些禁不起推敲的理由於情於理都满足不了人们的幻想和认知,於是关於科特城被魔鬼袭击,科特城被上帝处罚,科特城收到神秘力量的影响自相残杀,科特城中藏有宝藏被盗贼屠城,而在各种谣言之中最为甚嚣尘上的,大概就是吸血鬼与魔鬼……这些传言,在百年之後仍然可以不时的听到。
普通人类之间流传的传言始终都是编造出的刺激谣言而已,但是这个城市无一幸免是不争的事实,而这一切都是出自梵卓族,科温家族的族长科温公爵之手更是无法编造的事实。科特城的残局惊动了密党同盟,更惊动了整个血族。长老绝对不会纵容违反了密党诫律第一条“避世”的人,更何况这个人还是他们不想放走的凯米修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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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渴……好难过,好想要喝水,喉咙快要乾得快要烧著了……”就在祈被乾渴所折磨,渴望水源滋润喉咙的时候,突然有一个东西送到他嘴边,流淌著y体,带著香甜充满诱惑的味道,他想都不想,一把抓住拼命吸吮起来,大口大口的如同婴儿初尝母r的滋味,贪婪的不肯放开。
这种从来没有尝过的味道,如此的甘甜,令祈兴奋,彷佛在沙漠中快要渴死的人意外发现了沙漠下的泉眼。不知道过了多久,祈的乾渴感终於消失,伴随著乾渴感一同消失的还有全身的疲惫。
这一刻,祈觉得自己似乎重获新生,源源不断的力量从身体中涌出,沉重的身体也变得轻盈。
(6鲜币)第十一章 终择 04
重获新生?重获新生……他不是死了吗?为什么会……祈蓦地睁开眼睛。
祈一睁开眼睛,眼前就是凯米修斯那张熟悉的面容,只是熟悉的面容此时更加苍白就像冬雪只是一味的白看不到任何多馀的色彩,难以掩饰的疲倦挂在脸上,那张脸看到他醒来瞬间露出的难以抑制的兴奋神采。
“祈,你终於醒了。”凯米修斯即刻开口。
“……凯?”大脑还处在混沌状态下的祈,半晌才讷讷的回应。
脑子终於恢复到清晰状态的他,想要伸手去触碰近在眼前,让他苦苦等待,害他受尽折磨却无法恨他刻骨铭心的男人。当他伸出手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的双手并没有空閒,而是抓著什麽东西。
低头的霎间,他吓得将手中的东西一下子甩开,那不是别的,他抓的正是凯米修斯的手腕,凯米修斯的手腕处一道深可见骨的划伤,大概是被锋利的指甲生生划开。
“血!流血了!”他惊慌的坐起来,大声尖叫。
下一秒,祈立刻抬手用手背擦了擦嘴角,再看手背上沾染的血渍,几乎容不得他再有什麽怀疑,刚刚他贪婪得大口大口吸吮的y体,就是凯米修斯的血。他连忙伸手去自己的肚子,虽然隔著薄薄的睡衣,仍旧可以清楚的抚到平坦完成的皮肤,没有了恐怖狰狞的伤口,完美的愈合恢复如初。
模糊了的零散记忆开始归位清晰,他清楚的记得最後一刻的记忆,凯说了爱他,之後……
所有的记忆都提醒著他,他已经不再是人类,他已经成为靠血y而存活,恐惧太阳光明的吸血的怪物,他已经是凯米修斯的同类。
没有时间去接受事实的冲击,因为祈意识到凯米修斯的腕伤,他再次一把抓过站在他身边的凯米修斯的手腕。
作为医生的祈很清楚手腕动脉血管的特点,手腕处的动脉血管壁富有弹x,如果仅仅是用利器划开一次,当利刃离开後血管会自动缩在一起,再加上流出的微量血y凝固在伤口附近,流血出会被暂时封住。
而凯米修斯伤口处的鲜血,源源不断的从伤口流出,他可以想像,凯米修斯究竟在伤口上反覆划开多少次。
除了划痕还有牙印,尽管手腕内侧的已是血r模糊,仍然可以清晰的看出被尖利如野兽的两颗犬牙chu暴的啃咬的伤痕。
祈的视线从伤口转移到凯米修斯身上,黑曜石般的双瞳氤氲,心痛的道,“很痛吧,快,我帮你包扎。”
说著,祈便要掀开被子,下床,却被凯米修斯阻止了。
凯米修斯在床沿的空处坐了下来,如万年不化寒冰,一层不变的蓝色眸此时已是融化成一汪春水,极力安抚慌张的祈,“你坐好,好好看著,我什么事都没有,你看。”
祈担忧的看著凯米修斯将手腕重新伸到他面前,不知是不是错觉,刚刚血r模糊几乎可以看到白骨的伤口此时不再那麽狰狞恐怖,已被血r重新包裹寻不见前一刻清晰可见的白骨。紧接著就在他的眼前,奇迹上演,他亲眼看著没有任何处理措施的伤口,一点一点的愈合,尽管缓慢但依然可以察觉,直至伤口彻底复原。
(8鲜币)第十一章 终择 05
除了手腕间还存有的乾掉凝固的血,证明著那里曾经的凄惨,再看不到半点伤口。
“你忘了,我是吸血的怪物,这点小伤,对我来说又算得了什么。”凯米修斯将恢复如初的手腕在祈面前晃了晃,最後抚上了祈的脸颊,俯身探近还带著他自己的血味的嫣红薄唇,压低声音深沉的道:“对不起,让你受委屈了。”
没给祈开口的机会,他便吻了上去,吻上了祈的双唇,小心翼翼的动作像对待易碎的珍宝,不敢有半点莽撞,生怕任何一个鲁莽的动作伤到了祈,唇瓣相互贴住,虔诚的亲吻一点一点的如同蜻蜓点水般轻柔,恋恋不舍的缠绵,似乎将压抑了几个世纪的温柔在这一刻都展露出来。
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凯米修斯,在祈的眼中凯米修斯从来都是与温柔无关的,即使他们在一起,他依然以一个君主的姿态,君临一切的态度来面对他。
凯米修斯的温柔对祈来说一味毒药,像罂粟、像鸦片,从来没有尝到过温柔的滋味,只要尝过一次便绝对的沉沦,再无法脱身。
沉迷於其中的祈,几次试探之後,终於张开双臂将凯米修斯抱住,环住他宽厚的背。紧闭著双眼享受著前所未有的恩赐,轻缓的耳鬓厮磨似乎已经无法将祈对凯米修斯的渴求满足。祈开始试探x的伸出舌尖,在每一次对方的双唇相接的时候,挑逗x的舔过对方的嘴唇,主动张开嘴吮吻著对方的唇瓣。
这一危险的举动无疑点燃了凯米修斯极力压制的欲火,原本只是垂放在祈身体两侧的手臂猛的将他抱紧怀中,恨不得勒入自己的肋骨,褪去了被束缚的温柔,早已躁动不安的欲望得到释放。
舌头卷住祈灵活的丁香小舌,忘情的啃咬著对方的唇瓣,两个人就如同水中的两条鱼,交换著涎y相濡以沫。
喘息声,水啧声,衣服的摩擦声,在这个安静的空间中混杂回绕发酵。
或许是成为吸血鬼以後,呼吸已然成为了可有可无的存在,即使是陷入焦灼的拥吻也不会有窒息感来打扰,这段漫长的吻不知过了多久,才终於结束。
两张唇终於离开,银丝还残留在嘴边,看起来y靡至极。
“我已经不再是人类了吗?”虽然已经知道,但是祈仍然觉得太不真切,不由得反问。
凯米修斯微微颔首,宽大的手掌摩挲著祈细嫩的脸颊,“你後悔了吗?接下来你要面对的是岁月无情的永恒所带来的孤独,因为你不会老去不会死去。你无法和普通的人类成为朋友,不仅仅是因为你与他们不同,岁月改变不了你,跟重要的是,你永远不会死亡,你不得不面对亲友一个个老去被苍老与病痛折磨,死亡。你将会依赖鲜血才能生存下去,成为不折不扣的怪物。还有繁多的戒……”
“嘘……”祈打断了凯米修斯,伸出纤长的手指抵在对方的唇间,灿然而笑,“不用再说了,更不要为我担心,抉择我不是早就下了吗?只要你不反悔,我就永远不会後悔。”
‘如果不爱我,就不要把我变成怪物。’这就是他的决意。
没错,这是一个由他起草,只有凯米修斯签订才有效的合约,他将最後下决定的决定权完全取决於凯米修斯的想法。只要凯米修斯爱他,一切便不再重要。
凯米修斯的话一向很少,不过这一次他难得的喋喋不休了起来,成为吸血鬼不仅仅是不老不死那麽简单,要面对的东西太多,他害怕祈承受不来。
凯米修斯握住比在自己双唇间的手指,将祈的手推开,“可是……”
“没有可是。”祈再次打断了凯米修斯的话,温柔的看著对方,墨色的双瞳带著诱惑,双手撑起身子接近凯米修斯,“还是说……你後悔了?”
“唔……”
这一次,祈没给凯米修斯再说话的机会,而是主动用双唇将凯米修斯的双唇封住,主动索吻。
他不会後悔,只要有凯米修斯在,他就永远不会孤独,他等了这麽久,终於等到了想要的结果,他有怎麽会後悔?
祈不知道自己什麽时候爱上的凯米修斯,但是爱就是爱了,他甚至觉得,直到遇到了凯米修斯,他来到这世上才开始真正的有意义,他们像是纠缠了千年的情人,约定千秋万世永不分离,每一次轮回都是为了等待对方的出现。
(7鲜币)第十一章 终择 06
凯米修斯也曾想过什麽是爱,但是他始终不清楚,直到遇到祈,哪怕直到现在他仍不明白所谓的爱,但是他知道,祈就是爱,哪怕现在两个人相拥死去也依然幸福。
翌日。
一夜未眠的拉齐娜从床上坐起来,穿戴好衣服回头看了一眼自己床铺,昨天躺下时什麽样子,现在还是什麽样子。
她幽幽的叹了一口,她怎麽也没想到最後会是这样的结果,当时她按照凯米修斯的命令将昏迷的祈送回家中,从那之後就再也没见过祈,凯米修斯在的时候她不敢违背命令偷偷溜出去,凯米修斯不在的时候她更不敢离开城堡半步,如果城堡中少了高级的血族威慑,被养在城堡里的那群怪物一样的死徒,就会发生暴动,更有可能从城堡中逃离去攻击人类。
由於各种不可抗的原因被绑在城堡当中,无法去看望祈,没想到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当她通过那个叫本的少年得知祈曾怀孕过的时候,她便更加後悔自责,如果她当时能早日发现异样,注意到,那她是无论如何也不会让凯米修斯将祈送走,哪怕要了她的命,她也要冒死保住祈。
那样的话,一切的惨剧也都不会上演,昨日当她听到了凯米修斯的命令,看著城堡中的死徒暴冲倾巢而出,她就知道事情不对。即使她担心不已,也不能离开城堡,被召唤出的死徒是不会回到没有人的城堡的。不过,哪怕她没有亲历,当她静下心屏气凝神,以血族的听力仍然可以听到从科特城传来的震天哀嚎,当餍足的死徒带著死亡的血腥味,则再次印证了科特城被屠城的事实。
在听到本将一切经过钜细靡遗的复述後,她一点也没有去同情科特城的死者,只觉他们是罪有应得,对待一个弱者竟然可以痛下狠手,难道仅仅是因为所谓的非我一族必有异心?
她曾骗祈没有见过月,其实她被凯米修斯安排照顾的第一个人就是月,当日月夫人死的时候,凯米修斯毫不犹豫的杀死了公爵夫人,今时祈危在旦夕,凯米修斯以一座城祭奠。
杀死公爵夫人,违反了密党诫律第六条“杀亲”,虽然是要受到惩罚的,不过最终得以仗著凯米修斯在血族中的地位,长老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蒙混过去。但这一次,只怕不那麽容易,因为凯米修斯的举动太过明目昭昭,肆无忌惮的做出屠城的举动,把存在於普通人类传说中的吸血鬼推到了风口浪尖,全然将密党诫律首条的“避世”践踏於脚下,只怕这一次不会轻而易举的全身而退。
拉齐娜隐隐担忧起来,凯米修斯这一回会怎麽应对。
『叩叩叩』
就在拉齐娜陷入忧虑之中,传来了从门外敲门的声音,似乎因为门外的人没有得到回应,於是再次敲了起来。
『叩叩叩叩叩——』
随著急促的敲门声,等在门外面的人似乎终於按捺不住,隔著门板在外面喊道:“大姐,大姐你还在谁吗?老爷可是已经起床了,正等著你给祈送吃的呢,祈他刚刚成为血族前几餐非常重要。”
玩世不恭的声音正是出自本,就在他边像催命一样喊话,边拍门板的时候,房门毫无预警的霍的被拉开,吓了本一跳。
昂首挺x一副骄傲姿态的拉齐娜,手搭在门把手上,蔑视看著充满市井气息流里流气的本,“谁允许你直呼夫人的名字?还有,谁是你大姐?我叫拉齐娜。”
“我知道你叫拉齐娜啊。”本被气势迫人的拉齐娜搞得缩了缩脖子,不过并不影响他的嬉皮笑脸没正行的本质,自鸣得意的道:“我和夫人可是共患难,他独自在科特城的这段时间,可都是我帮大姐你照顾的他!我们的关系可是很亲密呢,大姐可不要羡慕。”
(10鲜币)第十一章 终择 07
本故意将大姐和亲密两个词加重来气拉齐娜。
“呵……”拉齐娜看著本小人得志的样子,冷哼,她不知道主人怎麽会找一个这样的人,会让这种地痞无赖成为他的後裔,她啪的一声把门带上,昂著脑袋睨视与她差不多的本,“闪开点,我没空与你这种閒人浪费时间,我要去给老爷和夫人准备早饭了!”
话落又伸手一把将面前的本推开,向左走了起步消失在长廊之中。
“哼。”本看著消失在昏暗走廊中的拉齐娜,不服气的哼哼了几下,随即想起自己还得去看被吓昏的母亲有没有醒来,如果母亲醒来他还有一堆事情需要解释呢。便赶紧朝相反方向跑去。
因为和本浪费了不少时间,所以拉齐娜以最快的速度下了地窖,一走进地窖就可以看到左右两侧墙上共八扇铁门,10坪见方的地窖被划分成八个小空间,每一个空间里都圈养一个人类,他们是真正的血奴,他们的任务就是为这座城堡提供鲜血。
拉齐娜拿著事先准备好的水晶红酒壶,走到第一个铁门前拍了拍铁门,小房间内便有一条苍白的手臂从铁门上留有的圆洞上伸出来,拉齐娜拿出袖中的匕首没有半点迟疑划开伸出胳膊的手腕动脉,刀刃在皮r上反覆几次,鲜血从被割断的大动脉中源源不断的涌出,流进酒壶中,不消片刻水晶酒壶便满了三分之一,而血流速度则越来越慢,因为伤口在渐渐的自我愈合,直到最後完全愈合,手臂又自己动缩了回去。
这就是血奴,一半属於人类一半属於血族,只要不受到致命的伤害他们就不会死亡,不过他们依旧会苍老,只是与普通人类相比他们会活得更久。
拉齐娜晃了晃红酒壶,又走向下一个房间,拍了拍铁门,又一条手臂伸出,反覆几次後,刚刚还空空如也的水晶红酒壶此时已被盛满,暗红的血浆真的像陈年的红酒一样。
取了血後,拉齐娜折回厨房,将准备好的食物推向两个人凯米修斯的房间。
刚走到凯米修斯的房间,她就看到弥尔从房间中走出,拉齐娜按照礼数,低首将餐车往墙边靠了靠,给弥尔让开了路,“总管好。”
永远冷豔的弥尔瞟了一眼拉齐娜,冷声道:“送进去吧,不要让老爷和祈夫人久等了。”
“是,总管您慢走。”拉齐娜依然垂首不敢将头抬起来,直到弥尔的身影消失不见才敢抬头。
在这座城堡当中,她最怕的就是来历不明突然出现在凯米修斯身边的弥尔,若说在城堡中的资历,弥尔完全在她之下,可是与她这种人类转变而成的血族不同,弥尔是天生的血族,而且弥尔散发出来的危险气息与凯米修斯全然不同,如果说凯米修斯散发的是浑然天成毫不遮掩的霸气,那麽弥尔散发的便是长期蛰伏在黑暗之中所特有的y邪。凯米修斯是狮子,弥尔就是毒蝎。
“老爷,夫人,我进来了。”敲门後,拉齐娜推门而入。
“拉齐娜!我好想你。”
拉齐娜刚将餐车推进屋内,把门关好,一回身就看到裹著真丝睡袍的祈已经站在她的眼前,并且将她的双手拉住。
“夫人。”看著此时已经散发著同样味道的祈,拉齐娜百感交集,眼泪窝不由得湿润起来。
她伺候过的两个人主人,有著同样的经历,却是截然不同的结果。说到底,凯米修斯最爱的还是祈。
“你过的怎麽样?有没有想我?”祈问。
“想,想啊。”拉齐娜忙不迭的点头,怎麽可能不想啊,她时刻都在想他,她不想她所照顾的人都走向同一条不归路。
“既然你想我,怎麽不来看我。”祈盯著拉齐娜。
嘴巴笨得拉齐娜一时语噤,舌头打结的,不知道该如何解释。不知为何,或许是错觉,那一刻,祈原本兴奋的神情一瞬消失,变得不可思议的平静,被苍白的肤色显得更漆黑的一双墨瞳被怨恨充满,彷佛再责怪她没有信守诺言,怨恨她没有保住他的孩子。
就在拉齐娜陷入莫名恐慌的时候,凯米修斯出现在祈伸手,长臂一伸将单薄的祈揽入怀中,用浑厚的嗓音道:“好了祈,别再为难拉齐娜了,她也有她的事情。”
“哪有啊,我只是在和拉齐娜闹著玩呢,我们可是很久没有见面了。”祈仰起头,俏皮的皱了皱鼻子,撒娇一样的对凯米修斯道。
“好好好,闹也闹够了,该吃东西了,吃完我们要离开这里,去新的封地。”
“为什麽?”
“先吃饭再说,拉齐娜准备一下。”
“是。”拉齐娜应声,但仍然些许恍惚,她凝视著与凯米修斯坐回床上的祈,难道真的是她的错觉吗?
拉齐娜将长方形床桌放好,将熏r面包水果放好,并拿起盛满血浆的红酒壶,将血浆依次倾倒在n杯之中,早餐已经全部准备好。
闻到血浆的甜腥味,祈觉得自己开始出现饥饿感,他伸手要去拿篮子的面包,但被凯米修斯拦了下来,祈不解的看向凯米修斯。
“你现在还不能吃人类的食物。这些是我的,这个是你的。”说著,凯米修斯拿起满是血浆的n杯递给祈。
“为什麽?”祈看著送到自己面前的满满一杯猩红,仍旧忍不住抵触的蹙眉,不愿意去接。
“你才刚刚接受初拥,身体还没有完全适应,如果马上吃人类的食物会产生排斥,生不如死,除非你想发疯。”
祈打了个寒颤,凯米修斯的语气不像是骗人,况且他也没有理由骗他,他嫌恶的接过n杯小啜了一口,尽管心理上排斥,但是生理上却很接受,舌尖一碰到血浆,身体便不由自主将一整杯血浆咕嘟咕嘟的贪婪的全部喝了下去。
饥饿感完全被勾引出,一杯下去还意犹未尽的祈放下杯壁上还挂著残y的n杯,问道:“这是什麽血?”
第十一章 终择
欲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