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劝君更尽一杯酒,七下西洋无故人
薛槑和吴明回到薛府之后,正准备叫上王龟年去洪夫子家,却突然听到来瑞前来禀告。原来洪夫子应邀去鹅湖参加一个书会,一个月之内都不在金陵。他遣家中仆人前来知会一声,让薛槑学问不懂之处,多向王龟年询问。
薛槑成了无头苍蝇,这些日子以来,他已经学会辨识许多繁体字,很多书也能看得懂了。在房里温习了半个时辰左右,他略感疲乏,心想四妹薛楠怎的不来找他,就连三弟薛棠也不来,不免有些无聊。
连着打了三个哈欠,薛槑放下手中书,打算去找吴明出去玩。穿越到大明之后,他还没有去逛过夜市,不知道金陵城的夜市有多繁华。不过在影视中看到那些张灯结彩,人声鼎沸的景象,他就觉得有趣。
敲了几声吴明的房门,没有应答。薛槑转头,突然见到一个长工,这人叫阿四,跟吴明住在一起。阿四向薛槑问好之后,说吴明采花去了。薛槑诧异,问道:“采花去了,采什么花?”
他问出这个问题,阿四不由得一愣,说自然是树上开的花啊,二少爷真会说笑。说着便去做事了。薛槑露出了玩味的笑容,吴明那样一个大老粗,竟然会采花?其中肯定有猫腻。那家伙肯定是发春了,采花的最终目的肯定是为了采花,只是后面这个“花”是美人如花的花。“那采花贼肯定是看上哪个女子了,”薛槑自言自语道:“我就说他最近有些古怪,眼神迷离,原来是思春了,也不知哪家的姑娘这么倒霉,被他给惦记上了?”
薛槑无奈的笑了笑,既然吴明忙着采花,他自然不便再去找他。在薛家狂了两圈,突然想起自己的母亲,这些日子,他东奔西走,看起来很忙,却没有做什么有用的事情,于是他觉得应该去看看母亲。
来到母亲陈芸娘居住的偏房,竟然没有人,薛槑叫来丫鬟询问,丫鬟说芸姨上街去了。薛槑更吃惊,母亲竟然上街去了,据他所知,母亲自从来了薛府就很少抛头露面,在薛府做一些杂事,买菜那样的活计都有丫鬟去做,不用她出面。“难道是大娘欺负我娘,让她出去买菜?”薛槑这样想,虽然有些以最大的恶意踹度别人,可是这也不是没有可能。
他询问之下,才知道陈芸娘听说城里有人在卖一种很臭的水果,行人避之唯恐不及,一传十,十传百,人们都说那人是个疯子。那么臭的水果,莫说出高价购买,便是白送,都要送两耳光。
薛槑笑了,听丫鬟描述那水果全身是刺,心说莫不是榴莲?他让丫鬟告诉他,那人在哪里卖,丫鬟说了,薛槑就要去寻找母亲,低声道:“我娘平日里本本分分的,我还当她没见过什么世面,没想到她这般新潮,还懂得吃榴莲。”
薛槑刚走出薛府大门,便见到陈芸娘提着一只布袋风尘仆仆的回来了,像是遭了不少罪的样子。薛槑上前帮她提布袋,笑着说:“娘你喜欢吃榴莲么,你要是喜欢,孩儿以后经常卖给你。”
“榴莲?”陈芸娘疑惑。薛槑露出尴尬笑容,难道这个时候这水果不叫榴莲?他询问陈芸娘这东西叫什么,陈芸娘一脸尴尬说她也不知道,她看了看薛槑,继续说道:“我听那小贩说它叫果王,最是滋补,说一只果王等同三只老母鸡。其实,为娘根本不爱吃,连闻闻味道都觉得难受。可是老太君喜欢吃,当年,我见她吃过一次,一脸沉迷,好似醉酒一般。”
陈芸娘诉说着十多年前的往事,有些泪眼婆娑,仿佛昨日景象,犹在眼前。那时她服侍老太君,老太君教了她一些武功(并非死士),给她点了一颗守宫砂,不成想后来遇到了大少爷,两情相悦,私定终身,给他破了身子,武功也尽失,再到被逐出薛家。这些经过,恍如隔世,以致她有种再世为人之感。
陈芸娘心中对老太君好生惭愧,想尽一切办法弥补当年的过错。殊不知情到深处无怨尤,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只有悲喜,不分对错。她为了买果王,花光了月例钱,心想大不了节衣缩食,她这些年吃过的苦还少么?艰苦朴素的生活也能坦然接受。
薛槑见母亲眼中有泪,连忙露出一个笑脸,不让她沉浸在回忆中,徒增感伤。便开口说道:“娘,你看我又长胖了。”陈芸娘看他之时,他做了一个鬼脸,陈芸娘破涕为笑。薛槑继续问道:“娘,孩儿心中有个疑问,当年就有这种水果了吗,它不是很稀有么?”
“我记得当时是一个大人物从海外带回来的,特地差人带给老太君,还附带了一座玛瑙佛像。老太君收下了那奇怪水果,还回了佛像。”陈芸娘十分肯定的说道,当时陪在老太君身边的,只有她一个丫鬟,老太君让她也尝尝,她实在不敢,还被老太君调侃了两句,是以记忆尤为深刻。
说完,陈芸娘便让薛槑将果王带给老太君。她愧见老太君,心想有小雉儿这孩子去真是再好不过,老太君宠爱这个孙子,他前去讨了祖母欢心,比自己这个讨厌鬼前去,真是好了百倍。薛槑耐不住母亲的再三央告,便答应前去。
得到祖母的首肯之后,薛槑提着榴莲走向老太君的“守静堂”,他昂首阔步,见到一个身形高大的中年人,只见那人面容憔悴,苍白如纸,令他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见他形似女子,薛槑不由得心中叹了一口气:“又是一个太监。”
薛槑进入房间之后,除了闻到奶奶焚烧的安神香之外,还闻到了一股浓重的异香。他放眼看去,便看到一张苍老的面容,那人神态慵懒,似乎随时都在睡觉一般。只是他虽然发丝染雪,脸上却没有皱纹,俗话说“鹤发童颜”便是指他那样的人,薛槑再见那人,竟然觉得他有一股仙风道骨。
那人身形高大,见到薛槑之后,突然咳嗽起来,他连忙用锦帕捂着嘴。薛槑见他没有胡须,心中感叹:“可惜这样一个人物,竟然也是一个太监吗?唉,这个世界的太监怎么这么多?”
他是发自内心的替郑和感到惋惜,因为在他看来,像他这样一个人物,要不是太监的话,肯定是一个豪杰。殊不知,眼前的那人,虽然是阉人,却同样是豪杰,不输给世间任何完整男子。而且他的功绩,震古烁今,在同时期,无人能出其右。
“小雉儿,愣着作甚,还不快拜见你马爷爷?”老太君发话了,薛槑回过神,扑通一声跪倒在地,“砰砰砰”就是三个响头磕在地上,嘴里叫道:“马爷爷好,小雉儿这厢有礼了。”
薛槑这一声“马爷爷”令郑和十分受用,他着着实实的三个响头,更是让他心动。看着薛槑一张脸,他似乎看到了年轻时期的薛醉,还以为挚友返老返童了。当下喜悦地说道:“好孩子,请起来吧。马爷爷来得匆忙,没准备什么礼物,这样,这把金匕首你收下吧。”说着,从怀中摸出那把满刺加(马六甲)贵族赠送的匕首(他曾将匕首上呈皇帝朱棣,成祖犒劳他的功绩,将匕首赏赐给他),递给了薛槑。
“马爷爷厚爱,小雉儿本不该推辞。可是无功不受禄,你这礼物太贵重,我是死也不敢收下的。若你老不嫌弃,我敬你三杯吧。”薛槑察言观色,见老人跟奶奶对酌,是以投其所好,心想敬老人三杯酒,他岂不是更高兴?
郑和哈哈大笑,说道:“甚好甚好,那我便交了你这小朋友。”说着,端起酒杯递给薛槑,两人推杯换盏,相视一笑。喝完之后,薛槑面不改色,开口说道:“奶奶,马爷爷,我带了一个好东西前来,你们今日有口福了。”说着,从布袋中摸出榴莲,说道:“我去找一把刀来。”
“不用。”郑和说着,并掌如刀,劈开了榴莲,薛槑吃惊,随即哈哈大笑,说道:“马爷爷好功夫,你把这功夫交给我怎样?我以后就用它开榴莲。”
“世人已经管这东西叫榴莲了么?”郑和喃喃说道:“当日我只不过随口一说‘流连’,没想到随行的官员真的这样记下了。不错不错,叫榴莲也好,寓意流连,真是再好不过。”郑和笑着说道,忍不住又咳嗽起来。
薛槑更吃惊,开口问道:“马爷爷,榴莲的名字原来是你给取的啊,小雉儿佩服得五体投地,你太了不起啦。”
他是实话实说,因为那可是历史性的时刻,试问江山万里,王朝百代,有几人能够命名一种事物,还能载入史册的?眼前的马爷爷都不算伟大的话,谁算伟大?想到这一点,薛槑对太监的成见少了几分,心想:太监也不全是坏人啊,眼前的这个马爷爷就算一个豪杰,顶天立地的英雄。
郑和说了几句客气话,跟老太君和薛槑吃起榴莲来。三人有说有笑,薛槑不时插科打诨,逗得两个老人满脸笑容。郑和本不喜欢吃榴莲,当初他第五次下西洋之时,见这水果生得怪异,自然想起了爱好新鲜事物的君姊,便带了几个回来。他不敢惊动圣驾,心想这散发臭气的水果皇帝自然不喜,是以便将唯一一个新鲜的榴莲托人带来金陵薛府,送给了故人。
郑和举起酒杯,看了看薛槑,对老太君说道:“君姊,小马这些年阅人无数,色厉而胆薄,好谋却无断,干大事而惜身,见小利而忘命的人,实在不计其数,枉称好汉。小雉儿很不错,确实很不错。”言下之意,是薛槑堪当大用。薛槑有些不明所以,他一个小丑,马爷爷从何看出他出类拔萃的?
老太君满脸笑容,郑和的眼光何等独到?他肯出言夸赞薛槑,自然不是官场上那一套场面话、客套话,而是出自真心。老友跟她想到一出,老太君心中甚感安慰,心想小雉儿这孩子确实是一个可塑之才,以后要小心留意,不能让他爹那个庸才给带偏了。
窗外闪过一道白光,接着是一道惊雷。郑和悠悠说道:“天下无不散之筵席,君姊,今日小马甚是开心,然时候不早了,天公也不作美,也就不再叨扰了,你早些休息罢。”郑和说着,站起身来,就要往外走,他走到门口,转头对薛槑说道:“孩子,我住在大报恩寺,这段日子实在闷得慌,你得空前来陪马爷爷说说话可好?”
郑和言语中,难言无奈之情。当初,朱高炽初登大宝,裘广德冒死奏请皇帝,恢复太祖洪武朝律例,彻底闭关禁海,罢黜巡洋,永不复议!皇帝同意了,郑和万念俱灰,以为再也没有机会出海,却没想到皇帝一年后便驾崩了。新皇继位,沿用了成祖时期的国策,支持航海。当初成祖命他出海寻找朱允炆,现在几十年过去了,世事早已尘埃落定,没必要再找了。可皇上依然支持他出海,由此可见这个年轻的皇帝朱瞻基具有何等宽广的胸襟。在他出海之前,朝廷命郑和任南京守备兼(南京守备负责南直隶的防务,由宦官担任,后来增协同守备一人,协同守备以公、侯、伯充任,兼管南京中军都督府,魏国公徐达的子孙徐承宗便在天顺初做了协同南京守备)大报恩寺督造之职,是以他住在大报恩寺中(郑和年轻时,姚道衍和尚收他为菩萨戒弟子,法名福吉祥,是以他对寺院有种特别的感情)。
郑和说完,便决然离去,却被老太君叫住了,郑和回头。
老太君抱起酒坛,向郑和掷了过去,郑和伸手接住,老太君抱起另一个酒坛,开口说道:“小马,干了,万语千言,尽在酒中。”说着,大口大口的饮酒,郑和毫不推辞,也是大口饮酒,两个老人不出片刻便将两坛酒一饮而尽。
郑和放下酒坛,转头,缓缓步出房门。天空再次闪过一道白光,雷声更大,片刻之后,瓢泼大雨哗哗洒落。老太君手中酒坛滑落,摔碎,她两行泪水滑落,目送郑和的背影消失。
这次相诀,便成永别。
唉,我们再也不会再见了,前尘种种,好似云烟,那就让它过眼罢。我会永远记得你,然后在怀念中,了此余生。
老太君从未如此失态,也没有这样豪饮。只因她不得不这样表达心中堆积的感情。
只因为:劝君更尽一杯酒,七下西洋无故人。
ps:这一章有些沉重,现实中的我,跟故事中的老太君一样,也面临着送别一个好友的局面。码字的时候,我仿佛就是老太君,千般眷恋,万般不舍。纵然不愿说再见,却不得不面对离别。走吧,我的朋友,一别千里,再见无期。愿你乘风破浪,愿我御风凌云,从此水天相离,不再交集。既然注定是相见不如怀念,那就好聚好散,不悲,不欢(我心里泪水泛滥,脸上却不得不强颜欢笑,原来假装坚强这么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