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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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四姐回来了!娘也回来了,在前院厨房帮忙呢。”
小弟坐在屋子的廊下,看到青璃回来飞快的蹦了下来,拉住青璃,小眼睛黑溜溜的,“四姐,你是不是能陪子喜玩了?”
“当然,四姐可是买了一本神话故事,特地来给小弟讲故事的。”
青璃晃了晃手上的书,看到小弟眼睛里的好奇之色,直接把他拉到屋里,先给他倒了杯水,让后把干净帕子包的点心递给他,“喏,小弟,一样只准吃一块,一会就该吃晚饭了。”
子喜听话的点点头,大眼睛忽闪忽闪,小嘴一口一口的咬,和小松鼠似的。
“看看,这个故事是狐妖报恩。”
青璃也是才打开,看到第一个故事她立刻就囧了,讲述的是一个猎户在山里救了一只受伤的狐狸,喂它吃喝,等有天狐狸好了就不见踪影,来年,全村大旱颗粒无收,狐狸下山报答猎户,变出很多粮食,猎户好心的分给村民,于是全村的人都躲过这场灾难。
“四姐,狐狸真的能变成人吗?”
小弟子喜托着腮,眼睛带着好奇,狐狸听说莫家村的山里就有,他还没有见过。
“咳咳,这个四姐没见过。”
青璃轻咳了两下,然后把插图给小弟看看,指着上面狐狸画像,让他自己看着玩,小娃的问题不太好回答,再说能不能变成人她也不知道,按理说受过现代教育的人不该这么迷信,但是谁还能有比穿越更玄幻的事,所以以前的三观全部被推翻。
给小娃讲故事真的很累啊,好在不一会儿娘就回来喊二人吃饭,青璃抹了抹额头的汗,觉得以后还是得把这艰巨的任务推给二姐。
晚饭之后,青璃仔细的洗过脸,涂抹好了祛疤膏,感觉到脸火热的很,但是才抹上几天,暂时看不出明显的效果,只是心里作用,觉得疤痕都浅了很多。
最近几天总是有事,情绪也受到影响,青璃拿出字帖,练了一个时辰的大字,感觉现在手腕有了一些力度,写字虽然不能算多好,但是不在歪歪扭扭,看着工整一些了。
秋末的黄昏总是来的很快,在镇子上的高墙之内,只能抬眼望向天空,全然不如莫家村的美景,这个时候,山野上被日光蒸发的水汽刚刚消散,太阳就落进了西山。站在大伯家的门口,就能感觉到山谷中的岚风带来的浓重凉意,驱赶着白色的雾气,向山下游荡,而山峰的阴影,很快压倒在村庄上,渐渐和夜色混成一体,这是青璃在村里最喜欢的时刻,每当这个时候她都想去院子外面疯跑上一圈,听着大人孩子们的欢笑,村里的狗叫声,总是觉得分外的舒心。
“璃丫头,你在这干什么呢,怎么不回屋去?”
二姐青蔷刚在前院回来,看到青璃搬了一把椅子坐在门口,凝望远处的天,不知道在想什么。
“二姐,我就是想念村里这个时候,在镇上没地方可去,什么也看不到。”
“你还想看什么,看到这天儿了没有,风这么凉还带着腥气,没准明个要下雨呢,所以你老实在家一天。”
二姐不明白,村里的这个时候有什么好看的,无非就是一天中最悠闲的时候,拾掇拾掇院子,烧上些水,就准备睡觉了。
青璃看着不远处浓重的乌云,皱起眉头,半夜没准就下起雨,这种天气,自家没办法盖房,还要等一天,而她还想去城西破庙找小乞丐,如果雨大,很可能也要延后。
张大娘打了水,青璃和二姐洗漱之后就各自回屋,她直接进了空间,去翻下午买的几本游记。
虽然繁体字看着有些吃力,但是她都认识,前几篇都是讲述南方的风土人情的,一些习俗也都差不多,口味清淡,也有四季如春的地方,那里的女子娇小秀丽,性格也比较温婉,丝绸针织都比较发达,因为那边的人都养蚕,绣工精湛的绣娘,文人墨客也多些。
青璃迅速翻了几页,直接翻到讲述京都的,都说是天子脚下,一块牌匾砸下来,有可能是个官儿,就算不是官儿也是拐弯抹角的亲戚,实际有些夸张,京都的人口非常多,上面记载在一般的饭馆一盘卤水鸭就要三百文,青璃砸舌,在镇上最多五十文,竟然贵了六倍!
京都周围的良田基本都是各大世家占有的,大周开朝百年虽然一直倡导节约,但是那些世家贵族们过的都是*奢华的,还有不少豢养男宠的官员,断袖之风也并不是很奇怪。
青璃很怀疑这本书的作者不是爱好男色,因为他用大篇幅记载了在小倌楼喝花酒的过程,什么十八摸也写了一番,幸好没有配图,不然她觉得这就是一本披着游记皮的*小说。
断袖,男男?青璃怀疑此无良作者就是个三观不正是色胚,所以她换了一本继续看。
这本比较正常,也不枉比另外两本贵了三百文,里面大多数记载了大周百姓的生活,青璃所在的地方属于大周偏北,民风比较彪悍,属于开放一些的,在南方,小家碧玉的女子上街都要戴上面纱,男女七岁不同席,执行的比较严格,过了年纪就约束颇多。
南方良田多,针织刺绣茶道瓷器都比北方发达,所以百姓们的生活水平相对能好上一些,农民都是靠天吃饭,风调雨顺就不担心来年会饿肚子。
而凤阳城以北就到了和大秦的边境,有些苦寒,冬天温度低,每年都要冻死几个,商人南北易货,主要就是往南运送一些药材,皮毛之类的,也是很受欢迎。
这个作者是个学识渊博的,还曾经远到大秦,说大秦的男女都是身强体壮,基本全民皆兵,喜饮酒,大块吃肉,因为那里占据大半的苦寒之地,每年都和大周有贸易来往,用马匹之类换取大周的粮食。
作者还配上几张大秦百姓的人物图,一个个都是大眼睛高鼻梁,方脸,也比大周人高些,有点像是混血。
青璃在空间里看的津津有味,对能这么远游历的作者很是敬佩,都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行文如流水一样,平淡细腻却又风趣的讲各地的风土人情,她不出门,好像就哪里都去过了一样。
另一本书就不能提了,色胚妥妥的,讲的基本就是大周各个青楼楚馆的花魁,青璃有些哀怨,这伙计也真够坑的,这种书怎么能卖给她这种七岁的萝莉,完全是残害祖国的花朵,上面的图片也都是姿态不同的美人,有的还露出香肩,眼神魅惑。
本来同性相斥,青璃对这种花魁美人还是嗤之以鼻的,倒不是因为她们的职业,完全是因为作为丑女的不平衡,也可能是说小小嫉妒心,不过幻想自己变美的样子,她还是挨个翻看了下。
其中有一个女子画像吸引了青璃的注意,细致乌黑的长发披在肩上,淡扫娥眉眼含春意,皮肤细润如温玉,樱桃小嘴娇艳欲滴,腮边的两缕发丝如清风拂面,平添几分诱人的春情,眼眸灵活,一身精致的长裙,美的不食人间烟火。
这个也是青楼的花魁?浑身上下竟没有一点脂粉气,青璃仔细看了上面介绍——万花楼花魁如玉?万花楼?
不会就是镇上这个吧,难怪听着有些耳熟,前两天还听见许府的家丁说起,当时她还表示很怀疑低档嫖客的审美,现在觉得算是自打嘴巴,就算不想承认,这个如玉确实很美,只是这样的姿色不去京城发展,怎么就落后在这种小地方?
合上书,青璃决定这种书还是不要拿出去,放在空间自己看看就好,她抻了一个懒腰,到二楼的温泉池子泡澡解乏。
窗外,轰隆隆的雷声由远及近,青璃在空间出来,打开窗户,正好看见闪电把天空中撕裂了一道闪着光的裂缝,紧接着,又是一阵闷闷的雷声,雨哗啦啦的从天边滚落。
雷声吵的很,而且青璃的耳朵本来也比人灵敏,更是自觉放大了无数倍,她只好躲到空间去,可是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肚子有一些饿,空间里还有她买的工具,红果子却在大伯家,这想吃酸酸的红果糕一直没有机会,青璃咽了咽口水,拿了几块点心充饥,心想着下次出门应该多买点吃食放在空间,这样饿的话随时可以吃,空间有防腐功能,食物不会坏掉。
要是在空间搭上一个小灶间就最好了,到时候晚上就在空间里睡,饿的话可以自己煮一些饭菜,虽然张大娘的手艺很好,但是毕竟花样少,和前世吃遍各种酒楼各地小吃的她还是有差距,她在镇子上看有卖那种河里出产的小鱼,可以买回来,先是去头晾成鱼干,然后用辣椒野山椒或者酱汁再次烹饪,前世的她最喜欢的就是辣的毛毛鱼,余香饶舌,辣不上火,耐嚼而不生硬,口味很地道,她每次买回来都能吃上一碗的白米饭。一场秋雨一场寒,好在第二天一早,雨已经停了,碧空如洗,那种干净的蔚蓝,让人顿时感到心旷神怡。
早饭之后娘亲又拿了几套换洗的衣裳去了医馆,青璃本想跟着,却被二姐给拖住,说她一个小丫头,最近成天往外跑不着家,担心让人掳了去。
“二姐,这哪能啊,我就是出去转转,一会儿就回来。”
“你当镇上都是好人?那种人牙子经常骗一些小姑娘,有的用几块糖就能骗走,镇上经常有丢孩子的,都被拉倒远处卖了做丫鬟,你想被掳走伺候人啊?”
青璃翻了个白眼,二姐真是,她现在脸上可是有疤痕的,谁家丫鬟也不愿意要破相的,再说人牙子那么干,也不是人牙子,那就是人贩子。
拐卖的事情青璃是相信的,但是她现在根本就不怕,属于艺高人胆大,她要是不出去弄药材,没准下场比被掳更惨,吞了淳于魔头的银子,以后还想不想在江湖混了。
“反正你就别出去,老实在家呆着,不然明天上香就不带你去。”
二姐青蔷直接把青璃的意见驳回,让她无所事事的在院子里乱晃,心里寻思着得抽空出去一趟,问问小乞丐消息打听的如何。
辰时末,医女背着药箱上门,二姐又是茶水又是点心的伺候着,就希望她能给奶用点心,最近针灸加上按摩,已经好上不少,闲来无事,奶也会到院子里走走,晒晒太阳。
这个年头女子行医稀少,所以身价都不便宜,虽说医者父母心,但是有时候也讲究男女大防,针灸毕竟得脱了衣服,青璃曾经打听了下,镇上的医馆,只有卿和堂才有这么一个医女,经常出入大户人家的后院,知道的也很多。
二姐青蔷最近经常接待她,和医女混的很熟,也知道大户人家不少肮脏的私密事,今天医女来的时候青璃正好在,也就端来一盘子瓜子,和二姐一起招待医女,听她讲大户人家的新鲜事。
“城东大宅有一个方老爷,家大业大的,有屋子有铺子,还在乡下有不少的田地,为人也算厚道,可这辈子做的最错的就是休了原配,娶了小寡妇当续弦。”
医女喝了一口茶水,又休息了一下,看了青璃一眼,青璃假装没看到,这种大户人家的阴私不会少,这是不想当着她面说?她就当没看见,就是低着头赖着不走。
医女看青璃没反应,估摸这丫头也不懂,这才轻咳了两声,准备继续。
“那么,这个方老爷为何会休了原配,犯了七出之条吗?”
二姐青蔷一脸的好奇,托着腮,半天只吃了一粒瓜子,一脸求知欲的盯着医女。
“啧啧,原配温柔贤惠,也是好人家的闺女,自从生了儿子之后身体不好,常年的卧床,这不,这个方老爷就和小寡妇有了首尾,这个小寡妇也不简单,是个有两把刷子的,珠胎暗结不说,还闹了起来,坚决不当妾,本来方老爷对原配的感情也不多,生了个儿子之后多年无所出,这下小寡妇有孕,他人到中年还能得添丁之喜,也算是幸事,想娶小寡妇做个平妻,但是原配李氏不同意,这才被赶出门,连着他的儿子也一起离家。”
“这种事也不算新鲜,难道小寡妇的孩儿不是方老爷的?”
“这倒不是。”
医女摇摇头,“这孩儿是方老爷的,可惜前几天得了风寒,没救治过来,一命呜呼了,但是小寡妇生了这个儿子的时候是难产,以后都再难有孕。”
“那还不简单,之前方老爷原配还有儿子的啊。”
青璃也接了一句,突然觉得这个桥段有点熟悉,电视里的狗血剧都这么演。
“可不是嘛,但是原配狠心把儿子的姓都改了,随了母姓。”医女叹了口气,“而且小寡妇不是省油的灯,她再难怀孕又没了儿子,以后哪保住地位?”
“那原配同意回来了吗?”
这种男人纯属渣男,家里有点银子就到处朝三暮四,无媒无聘就能招惹上寡妇,还有脸休了老妻,看这个原配也是个有骨气的,应该不会同意儿子认祖归宗。
“当然不同意,所以最近还在闹呢。”
医女又喝了一口水,表情很是讽刺,“那个小寡妇整天装病,方老爷又是个拎不清的,还想让原配的儿子记在她的名下。”
“什么,那不成了认贼做母?”
二姐也气的够呛,真是什么不要脸的人都有,这个小寡妇或许并没有什么好的手段,是方老爷本身有问题。
“可不是么,这都上门去纠缠好几次了,原配的儿子在学堂念书呢,好像就是莫秀才的学堂,叫什么李墨轩。”
“什么?”
青璃和二姐青蔷一起做出惊讶的表情,异口同声的惊叹,难怪觉得故事有些耳熟,她突然想起在市集上李伯母和那个男人在一起说话,那个时候李伯母就很不耐烦,她真该上去管管闲事的。
“轩子怎么能有这样的渣爹!”
李墨轩比三哥莫子松大上一岁,二姐青蔷还没见过他,但是经常在莫子松的嘴里听到念叨,青璃有时候也会说起,不过没有提及他的身世,现在知道还真是有些震惊。
“怎么,你们认识?这小子以前可是个小少爷,方家不少人服侍,小厮书童都有的,听说后来吃了不少苦。”
医女了解的很多,李墨轩总在医馆里赊药,掌柜的也很照顾他,平日有时候还让他做点捡药材的杂活儿,用来抵用一部分的药费。
“是啊,他是我三哥的同窗,也是我爹的学生。”
“这样啊,难怪呢。唉,作孽啊,这小寡妇不是善茬,还是小心为妙。”
最近就得了这么一个新鲜事,医女讲完也不方便耽搁太久,二姐青蔷给她包了一些点心茶叶,这才把人送走。
“二姐,你看,李伯母家出了这样的事,不如我去看看吧?”
“这种事你一个丫头能帮上什么忙?”
二姐青蔷用手指弹了青璃的脑袋一下,“你就是想得了机会出去闲逛吧?”
“不是的,二姐,李伯母人可好了,你头上这绢花就是她送我的,我也有一段时间没去看她,想去看看,不然你和我一起去吧。”
青璃尽量显得无辜,眼睛里水汪汪的带着期盼注视着二姐青蔷,让二姐马上心软的答应。
“好吧,依了你,每次都来这套。”
璃丫头求人的时候不哭不闹,也不会撒泼,就是那么看着你,感觉是受了多大的委屈一样,全家人都对她这个眼神没有什么抵抗力。
“既然和三弟玩的好,我们看看也是应该的。”
二姐青蔷低头盘算了下,说道,“但是我们也不好空手登门,刚点心铺子的小哥儿过来多送了两包,我们提溜着,还有果脯蜜饯,也拿上两包。”
“成。”
青璃把东西装好,和堂姐莫青菊打了个招呼,二人这才出门。
李墨轩家离青璃家不远,快走也就不到一刻钟,姐妹二人走出街口的时候发现今天有些反常,街道两边站着不少镇上的百姓,一个一个都在点着脚尖往远处眺望。
“今儿是啥日子啊,咋这么多人呢?”
青璃问二姐,两边密密麻麻的人似乎是镇上所有的居民都出动了,一个个眼里带着兴奋,好像接待什么大人物。
“没听有什么特别啊。”
二姐青蔷也是一头雾水,她拉着青璃走在路中间的时候,发现道路两边的人都转过头,一动不动的盯着姐妹俩,这眼神让她发毛。
这时,一位好心的大娘把姐妹二人打到旁边,小声地道,“两个小丫头,你俩这时候要去哪啊,怎么能走在中间呢?”
“大娘,我俩去看亲戚,是不是要来大人物了?”
“啧啧,小丫头真会联想,哪来的大人物啊!”
小弟坐在屋子的廊下,看到青璃回来飞快的蹦了下来,拉住青璃,小眼睛黑溜溜的,“四姐,你是不是能陪子喜玩了?”
“当然,四姐可是买了一本神话故事,特地来给小弟讲故事的。”
青璃晃了晃手上的书,看到小弟眼睛里的好奇之色,直接把他拉到屋里,先给他倒了杯水,让后把干净帕子包的点心递给他,“喏,小弟,一样只准吃一块,一会就该吃晚饭了。”
子喜听话的点点头,大眼睛忽闪忽闪,小嘴一口一口的咬,和小松鼠似的。
“看看,这个故事是狐妖报恩。”
青璃也是才打开,看到第一个故事她立刻就囧了,讲述的是一个猎户在山里救了一只受伤的狐狸,喂它吃喝,等有天狐狸好了就不见踪影,来年,全村大旱颗粒无收,狐狸下山报答猎户,变出很多粮食,猎户好心的分给村民,于是全村的人都躲过这场灾难。
“四姐,狐狸真的能变成人吗?”
小弟子喜托着腮,眼睛带着好奇,狐狸听说莫家村的山里就有,他还没有见过。
“咳咳,这个四姐没见过。”
青璃轻咳了两下,然后把插图给小弟看看,指着上面狐狸画像,让他自己看着玩,小娃的问题不太好回答,再说能不能变成人她也不知道,按理说受过现代教育的人不该这么迷信,但是谁还能有比穿越更玄幻的事,所以以前的三观全部被推翻。
给小娃讲故事真的很累啊,好在不一会儿娘就回来喊二人吃饭,青璃抹了抹额头的汗,觉得以后还是得把这艰巨的任务推给二姐。
晚饭之后,青璃仔细的洗过脸,涂抹好了祛疤膏,感觉到脸火热的很,但是才抹上几天,暂时看不出明显的效果,只是心里作用,觉得疤痕都浅了很多。
最近几天总是有事,情绪也受到影响,青璃拿出字帖,练了一个时辰的大字,感觉现在手腕有了一些力度,写字虽然不能算多好,但是不在歪歪扭扭,看着工整一些了。
秋末的黄昏总是来的很快,在镇子上的高墙之内,只能抬眼望向天空,全然不如莫家村的美景,这个时候,山野上被日光蒸发的水汽刚刚消散,太阳就落进了西山。站在大伯家的门口,就能感觉到山谷中的岚风带来的浓重凉意,驱赶着白色的雾气,向山下游荡,而山峰的阴影,很快压倒在村庄上,渐渐和夜色混成一体,这是青璃在村里最喜欢的时刻,每当这个时候她都想去院子外面疯跑上一圈,听着大人孩子们的欢笑,村里的狗叫声,总是觉得分外的舒心。
“璃丫头,你在这干什么呢,怎么不回屋去?”
二姐青蔷刚在前院回来,看到青璃搬了一把椅子坐在门口,凝望远处的天,不知道在想什么。
“二姐,我就是想念村里这个时候,在镇上没地方可去,什么也看不到。”
“你还想看什么,看到这天儿了没有,风这么凉还带着腥气,没准明个要下雨呢,所以你老实在家一天。”
二姐不明白,村里的这个时候有什么好看的,无非就是一天中最悠闲的时候,拾掇拾掇院子,烧上些水,就准备睡觉了。
青璃看着不远处浓重的乌云,皱起眉头,半夜没准就下起雨,这种天气,自家没办法盖房,还要等一天,而她还想去城西破庙找小乞丐,如果雨大,很可能也要延后。
张大娘打了水,青璃和二姐洗漱之后就各自回屋,她直接进了空间,去翻下午买的几本游记。
虽然繁体字看着有些吃力,但是她都认识,前几篇都是讲述南方的风土人情的,一些习俗也都差不多,口味清淡,也有四季如春的地方,那里的女子娇小秀丽,性格也比较温婉,丝绸针织都比较发达,因为那边的人都养蚕,绣工精湛的绣娘,文人墨客也多些。
青璃迅速翻了几页,直接翻到讲述京都的,都说是天子脚下,一块牌匾砸下来,有可能是个官儿,就算不是官儿也是拐弯抹角的亲戚,实际有些夸张,京都的人口非常多,上面记载在一般的饭馆一盘卤水鸭就要三百文,青璃砸舌,在镇上最多五十文,竟然贵了六倍!
京都周围的良田基本都是各大世家占有的,大周开朝百年虽然一直倡导节约,但是那些世家贵族们过的都是*奢华的,还有不少豢养男宠的官员,断袖之风也并不是很奇怪。
青璃很怀疑这本书的作者不是爱好男色,因为他用大篇幅记载了在小倌楼喝花酒的过程,什么十八摸也写了一番,幸好没有配图,不然她觉得这就是一本披着游记皮的*小说。
断袖,男男?青璃怀疑此无良作者就是个三观不正是色胚,所以她换了一本继续看。
这本比较正常,也不枉比另外两本贵了三百文,里面大多数记载了大周百姓的生活,青璃所在的地方属于大周偏北,民风比较彪悍,属于开放一些的,在南方,小家碧玉的女子上街都要戴上面纱,男女七岁不同席,执行的比较严格,过了年纪就约束颇多。
南方良田多,针织刺绣茶道瓷器都比北方发达,所以百姓们的生活水平相对能好上一些,农民都是靠天吃饭,风调雨顺就不担心来年会饿肚子。
而凤阳城以北就到了和大秦的边境,有些苦寒,冬天温度低,每年都要冻死几个,商人南北易货,主要就是往南运送一些药材,皮毛之类的,也是很受欢迎。
这个作者是个学识渊博的,还曾经远到大秦,说大秦的男女都是身强体壮,基本全民皆兵,喜饮酒,大块吃肉,因为那里占据大半的苦寒之地,每年都和大周有贸易来往,用马匹之类换取大周的粮食。
作者还配上几张大秦百姓的人物图,一个个都是大眼睛高鼻梁,方脸,也比大周人高些,有点像是混血。
青璃在空间里看的津津有味,对能这么远游历的作者很是敬佩,都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行文如流水一样,平淡细腻却又风趣的讲各地的风土人情,她不出门,好像就哪里都去过了一样。
另一本书就不能提了,色胚妥妥的,讲的基本就是大周各个青楼楚馆的花魁,青璃有些哀怨,这伙计也真够坑的,这种书怎么能卖给她这种七岁的萝莉,完全是残害祖国的花朵,上面的图片也都是姿态不同的美人,有的还露出香肩,眼神魅惑。
本来同性相斥,青璃对这种花魁美人还是嗤之以鼻的,倒不是因为她们的职业,完全是因为作为丑女的不平衡,也可能是说小小嫉妒心,不过幻想自己变美的样子,她还是挨个翻看了下。
其中有一个女子画像吸引了青璃的注意,细致乌黑的长发披在肩上,淡扫娥眉眼含春意,皮肤细润如温玉,樱桃小嘴娇艳欲滴,腮边的两缕发丝如清风拂面,平添几分诱人的春情,眼眸灵活,一身精致的长裙,美的不食人间烟火。
这个也是青楼的花魁?浑身上下竟没有一点脂粉气,青璃仔细看了上面介绍——万花楼花魁如玉?万花楼?
不会就是镇上这个吧,难怪听着有些耳熟,前两天还听见许府的家丁说起,当时她还表示很怀疑低档嫖客的审美,现在觉得算是自打嘴巴,就算不想承认,这个如玉确实很美,只是这样的姿色不去京城发展,怎么就落后在这种小地方?
合上书,青璃决定这种书还是不要拿出去,放在空间自己看看就好,她抻了一个懒腰,到二楼的温泉池子泡澡解乏。
窗外,轰隆隆的雷声由远及近,青璃在空间出来,打开窗户,正好看见闪电把天空中撕裂了一道闪着光的裂缝,紧接着,又是一阵闷闷的雷声,雨哗啦啦的从天边滚落。
雷声吵的很,而且青璃的耳朵本来也比人灵敏,更是自觉放大了无数倍,她只好躲到空间去,可是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肚子有一些饿,空间里还有她买的工具,红果子却在大伯家,这想吃酸酸的红果糕一直没有机会,青璃咽了咽口水,拿了几块点心充饥,心想着下次出门应该多买点吃食放在空间,这样饿的话随时可以吃,空间有防腐功能,食物不会坏掉。
要是在空间搭上一个小灶间就最好了,到时候晚上就在空间里睡,饿的话可以自己煮一些饭菜,虽然张大娘的手艺很好,但是毕竟花样少,和前世吃遍各种酒楼各地小吃的她还是有差距,她在镇子上看有卖那种河里出产的小鱼,可以买回来,先是去头晾成鱼干,然后用辣椒野山椒或者酱汁再次烹饪,前世的她最喜欢的就是辣的毛毛鱼,余香饶舌,辣不上火,耐嚼而不生硬,口味很地道,她每次买回来都能吃上一碗的白米饭。一场秋雨一场寒,好在第二天一早,雨已经停了,碧空如洗,那种干净的蔚蓝,让人顿时感到心旷神怡。
早饭之后娘亲又拿了几套换洗的衣裳去了医馆,青璃本想跟着,却被二姐给拖住,说她一个小丫头,最近成天往外跑不着家,担心让人掳了去。
“二姐,这哪能啊,我就是出去转转,一会儿就回来。”
“你当镇上都是好人?那种人牙子经常骗一些小姑娘,有的用几块糖就能骗走,镇上经常有丢孩子的,都被拉倒远处卖了做丫鬟,你想被掳走伺候人啊?”
青璃翻了个白眼,二姐真是,她现在脸上可是有疤痕的,谁家丫鬟也不愿意要破相的,再说人牙子那么干,也不是人牙子,那就是人贩子。
拐卖的事情青璃是相信的,但是她现在根本就不怕,属于艺高人胆大,她要是不出去弄药材,没准下场比被掳更惨,吞了淳于魔头的银子,以后还想不想在江湖混了。
“反正你就别出去,老实在家呆着,不然明天上香就不带你去。”
二姐青蔷直接把青璃的意见驳回,让她无所事事的在院子里乱晃,心里寻思着得抽空出去一趟,问问小乞丐消息打听的如何。
辰时末,医女背着药箱上门,二姐又是茶水又是点心的伺候着,就希望她能给奶用点心,最近针灸加上按摩,已经好上不少,闲来无事,奶也会到院子里走走,晒晒太阳。
这个年头女子行医稀少,所以身价都不便宜,虽说医者父母心,但是有时候也讲究男女大防,针灸毕竟得脱了衣服,青璃曾经打听了下,镇上的医馆,只有卿和堂才有这么一个医女,经常出入大户人家的后院,知道的也很多。
二姐青蔷最近经常接待她,和医女混的很熟,也知道大户人家不少肮脏的私密事,今天医女来的时候青璃正好在,也就端来一盘子瓜子,和二姐一起招待医女,听她讲大户人家的新鲜事。
“城东大宅有一个方老爷,家大业大的,有屋子有铺子,还在乡下有不少的田地,为人也算厚道,可这辈子做的最错的就是休了原配,娶了小寡妇当续弦。”
医女喝了一口茶水,又休息了一下,看了青璃一眼,青璃假装没看到,这种大户人家的阴私不会少,这是不想当着她面说?她就当没看见,就是低着头赖着不走。
医女看青璃没反应,估摸这丫头也不懂,这才轻咳了两声,准备继续。
“那么,这个方老爷为何会休了原配,犯了七出之条吗?”
二姐青蔷一脸的好奇,托着腮,半天只吃了一粒瓜子,一脸求知欲的盯着医女。
“啧啧,原配温柔贤惠,也是好人家的闺女,自从生了儿子之后身体不好,常年的卧床,这不,这个方老爷就和小寡妇有了首尾,这个小寡妇也不简单,是个有两把刷子的,珠胎暗结不说,还闹了起来,坚决不当妾,本来方老爷对原配的感情也不多,生了个儿子之后多年无所出,这下小寡妇有孕,他人到中年还能得添丁之喜,也算是幸事,想娶小寡妇做个平妻,但是原配李氏不同意,这才被赶出门,连着他的儿子也一起离家。”
“这种事也不算新鲜,难道小寡妇的孩儿不是方老爷的?”
“这倒不是。”
医女摇摇头,“这孩儿是方老爷的,可惜前几天得了风寒,没救治过来,一命呜呼了,但是小寡妇生了这个儿子的时候是难产,以后都再难有孕。”
“那还不简单,之前方老爷原配还有儿子的啊。”
青璃也接了一句,突然觉得这个桥段有点熟悉,电视里的狗血剧都这么演。
“可不是嘛,但是原配狠心把儿子的姓都改了,随了母姓。”医女叹了口气,“而且小寡妇不是省油的灯,她再难怀孕又没了儿子,以后哪保住地位?”
“那原配同意回来了吗?”
这种男人纯属渣男,家里有点银子就到处朝三暮四,无媒无聘就能招惹上寡妇,还有脸休了老妻,看这个原配也是个有骨气的,应该不会同意儿子认祖归宗。
“当然不同意,所以最近还在闹呢。”
医女又喝了一口水,表情很是讽刺,“那个小寡妇整天装病,方老爷又是个拎不清的,还想让原配的儿子记在她的名下。”
“什么,那不成了认贼做母?”
二姐也气的够呛,真是什么不要脸的人都有,这个小寡妇或许并没有什么好的手段,是方老爷本身有问题。
“可不是么,这都上门去纠缠好几次了,原配的儿子在学堂念书呢,好像就是莫秀才的学堂,叫什么李墨轩。”
“什么?”
青璃和二姐青蔷一起做出惊讶的表情,异口同声的惊叹,难怪觉得故事有些耳熟,她突然想起在市集上李伯母和那个男人在一起说话,那个时候李伯母就很不耐烦,她真该上去管管闲事的。
“轩子怎么能有这样的渣爹!”
李墨轩比三哥莫子松大上一岁,二姐青蔷还没见过他,但是经常在莫子松的嘴里听到念叨,青璃有时候也会说起,不过没有提及他的身世,现在知道还真是有些震惊。
“怎么,你们认识?这小子以前可是个小少爷,方家不少人服侍,小厮书童都有的,听说后来吃了不少苦。”
医女了解的很多,李墨轩总在医馆里赊药,掌柜的也很照顾他,平日有时候还让他做点捡药材的杂活儿,用来抵用一部分的药费。
“是啊,他是我三哥的同窗,也是我爹的学生。”
“这样啊,难怪呢。唉,作孽啊,这小寡妇不是善茬,还是小心为妙。”
最近就得了这么一个新鲜事,医女讲完也不方便耽搁太久,二姐青蔷给她包了一些点心茶叶,这才把人送走。
“二姐,你看,李伯母家出了这样的事,不如我去看看吧?”
“这种事你一个丫头能帮上什么忙?”
二姐青蔷用手指弹了青璃的脑袋一下,“你就是想得了机会出去闲逛吧?”
“不是的,二姐,李伯母人可好了,你头上这绢花就是她送我的,我也有一段时间没去看她,想去看看,不然你和我一起去吧。”
青璃尽量显得无辜,眼睛里水汪汪的带着期盼注视着二姐青蔷,让二姐马上心软的答应。
“好吧,依了你,每次都来这套。”
璃丫头求人的时候不哭不闹,也不会撒泼,就是那么看着你,感觉是受了多大的委屈一样,全家人都对她这个眼神没有什么抵抗力。
“既然和三弟玩的好,我们看看也是应该的。”
二姐青蔷低头盘算了下,说道,“但是我们也不好空手登门,刚点心铺子的小哥儿过来多送了两包,我们提溜着,还有果脯蜜饯,也拿上两包。”
“成。”
青璃把东西装好,和堂姐莫青菊打了个招呼,二人这才出门。
李墨轩家离青璃家不远,快走也就不到一刻钟,姐妹二人走出街口的时候发现今天有些反常,街道两边站着不少镇上的百姓,一个一个都在点着脚尖往远处眺望。
“今儿是啥日子啊,咋这么多人呢?”
青璃问二姐,两边密密麻麻的人似乎是镇上所有的居民都出动了,一个个眼里带着兴奋,好像接待什么大人物。
“没听有什么特别啊。”
二姐青蔷也是一头雾水,她拉着青璃走在路中间的时候,发现道路两边的人都转过头,一动不动的盯着姐妹俩,这眼神让她发毛。
这时,一位好心的大娘把姐妹二人打到旁边,小声地道,“两个小丫头,你俩这时候要去哪啊,怎么能走在中间呢?”
“大娘,我俩去看亲戚,是不是要来大人物了?”
“啧啧,小丫头真会联想,哪来的大人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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