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好友到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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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明显是一个女孩儿的声音,这声音听起来是那么耳熟,那么亲切,根本不用多说,像心有灵犀,一句就够了。孙晓红歪着脖子向门口那边看去,果然看见一个纤弱的身影,正在院门口探着脑袋,朝院子里面不停地张望着,她心里一阵欣喜,急忙迎了上去。
女孩儿的身上穿着一件乳白色的体恤衫,下身穿了一条素淡碎花的半截长裙,脚上穿着一双白色的护士鞋。在阳光的映衬下,她的这身装束袅袅婷婷的,她是那样的清纯和明媚,这高雅的举止与眼前土里土气的乡树村舍气息格格不入。
她悠然地站在那里,看见孙晓红朝她走来,微微地笑着。那张白皙的脸上,带着自然的光泽,毫无造作之感。她梳着干净利落的学生头,她的发型,也很显气质,将她宽宽的额头袒露无余。看她这身打扮,从头到脚都带着学生的气质,即使她在拥挤的人群中独自前行时,也会让很多人看出她的与众不同来。现在,她站在门口,连摆手打招呼的姿势,都是那样的迷人。
这个女生是孙晓红在学校里最好的朋友,名叫高智贤,她是孙晓红读高中时,第一个认识的人。她当时也是文科班里学习最好的学生。高中三年,她俩形影不离,情同姐妹。
高智贤的爸爸是镇上银行的职员,可是她家的情况比孙晓红家的情况还要糟糕。高智贤有个弟弟,从小就疯疯癫癫的,为了给他治病,家里也没少花钱。可是一家人好不容易把他拉扯大,他却疯得变本加厉。也不知造的哪门子孽,这个孩子每次犯病的时候,他都像一头凶猛的野兽,他不是疯狂变态地砸东西,就是没有理智地下死手打人,弄得他们家里四邻不安,鸡犬不宁,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她们家里的玻璃换了一茬又一茬,电视机砸碎了一台再换一台。
有一次,弟弟犯病之后,他竟然抓起菜刀砍伤了自己的妈妈。三番五次的折磨之下,心力憔悴的妈妈,实在忍受不了他这样翻来覆去地折腾,她彻底崩溃,在一天夜里,妈妈趁家里人睡熟之机,竟然偷偷地喝了一瓶烈性的农药自杀了。妈妈死了以后,弟弟也被送进了精神病院。直至今日,高智贤的弟弟,还被关在那里面壁思过。前后仔细想想,其实也挺可悲的。
人生苦短,命有多桀,情劫难逃。生活中,其实很多人都是表面风光,有些难以言表的东西,不说比说出来更要难过。后来,孙晓红名落孙山后,暂时在家务农。高智贤却幸运地考了一所外省理工学院,而且即将奔赴前程。自此以后,两个人的未来将会变形轨道,然后各自朝不同的方向继续运转。
今天,高智贤的到来,让孙晓红万分惊喜。她做梦都没有想到,一个学霸级的人物,会在自己最失落,最低谷的时候,来家里看望自己。
再说 高智贤刚才在胡同里打听小红家的时候,被大岩妈截在半路,故意指错了方向。结果高智贤在村子里面绕了好几圈后,经人领路,又返了回来。“这都什么人哪,报复心也太强烈了吧?”这段被黑的过程,高智贤不知道究竟,她也没好意思跟孙晓红说出口。若不是后来大岩妈在胡同里炫耀,孙晓红可能永远都不会知道。大岩妈这样做,未免太邪恶了吧!她的人品有问题,却不自知,真是没有教养。这在当时,要是让小红妈知道了,非找她拼命不可。
不过,高智贤的出现,在很大的程度上给孙晓红带来了一些动力。她可是个活生生的例子啊,孙晓红以后就是不想努力,恐怕都不行了!
为了不让眼泪流了下来,她急忙迎出门外。她一边走一边喊:“高智贤,我还以为你把我给忘了呢?这么远的路,你是怎么找到我家的?”最好的同学来家里看自己,孙晓红实在是太激动了,她一下子飞扑过来,一个趔趄,脑门差点儿撞到门框上。
她还没等笑出声来,突然发现高智贤的身后还站着一个高个子男生,他穿得干净利落很是体面,也是一副风尘仆仆的样子,孙晓红心里一惊。本能的条件反射,她的脸“唰”地一下红到了脖子根下。她觉得很是尴尬,吱吱唔唔了半天,也没说出话来。
孙晓红有个与众不同的个性。她在学校念书的时候,从来不和男生说话。只要有男生站在她的面前,她就脸红。就连老师上课的时候,让她站起来回答问题时,她都红着脸,不敢抬头。现在家门口居然出现了一位男生,而且这位男生又不认识,她能不惊慌失措吗?
“这个高智贤,她怎么能把一个陌生的男生带到我家里来呢?这要是让邻居们看见,得喷多少口水说我呀!”不过,这样的话就是心里有,她也不可能说出来。她不知道人家什么来路,万一得罪了,她跟高智贤可就不好解释了。
为了掩饰自己的慌张,她故作镇定地问了一句:“这位是谁呀?快点儿进来,快点儿进来!可别在门口站着了!”
“他是理科班的卢明远,和你们是一届的,他和我们家是一个村的。今天我带他来,是有要事相求。这个忙你帮也得帮,不帮也得帮!”高智贤说完,一手把孙晓红拉到一边小声地对着她的耳朵说,“你们班不是有一个叫郭艳梅的吗,跟你是一个村的,他今天跟我来这儿,就是专门来找她的,这回你明白了吧!千万别想多了,想多了会破坏脑细胞,也影响智力发育。”高智贤说完,冲她使了个眼色,随后就带着卢明远走进了院子。
“郭艳梅呀!不会吧?你看你都把我说蒙了。我们俩在一起待了三年,她居然还有这么大的吸引哪,我真的一点儿都没看出来。”说到郭艳梅,孙晓红使劲一拍脑袋,她恍然大悟。
这倒也并不奇怪,人到了这个年龄,谁还没点儿隐私。不过,自己的情商太低,很多事情,她连想都没想过。至于别人的事情,她也不好意思过问。今天人家求到头上,她也不好拒绝。只好代劳,并欣然前往。
“你俩先在我家等着,我这就去帮你找郭艳梅去!你看我就这样去了,不影响你们见面的情绪吧?”孙晓红绷着脸开着玩笑,卢明远只是笑,没有回答。
孙晓红高兴地把高智贤和卢明远让进屋后,拿起暖瓶,倒了两杯热水,递到了她俩面前,又笑着对卢明远说:“等我帮你办完这件大事儿,你是不是得好好谢谢我啊?”
“一定谢谢!一定谢谢!那是必须的!”卢明远点头说着,有人替他铺路,他心里自然高兴。
“你可别再贫嘴了,这有啥可影响的。快去快回,千万不要耽误人家正事儿!你要是再磨蹭一会儿,我们赶不上公交汽车,就得走着回去。”高智贤接过水杯一本正经地说。
“这又不是去抢人,你跟着忙啥?噢,对了对了,我想问一下,一会儿我见到郭艳梅时,我应该跟她怎么翻译?”临出门前,孙晓红用手一拍脑袋,撇了撇嘴说。
“咱们都是老同学,有啥可翻译的!你见到她时,想怎么说就怎么说,什么都不用考虑。最好是实话实说,她要是有啥想法,让她亲自来跟卢明远解释。你的主要任务就是把她找来,下面的事情,就让他们自己来解决吧!”高智贤绘声绘色地说着,然后把脸转过来,冲着孙晓红匿笑了一下,马上就把脸绷住了。
“好吧!没想到你这位村友的眼光还挺高,连郭艳梅这么高傲的人,也能想得出来,胆子真是不小啊!”孙晓红一脸惊讶地把高智贤拽到一边,对着她的耳朵小声说。
“这有啥可奇怪的,这叫一切皆有可能!我原来以为文科班里的那些女生爱美,又贪慕虚荣,整天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到处去招蜂引蝶。没想到这理科班的学生,不显山不露水的也来这套,用句古诗很不恰当地形容一下,这就叫“不识庐山真面目啊!”不信你就去看看,郭艳梅百分之百会跟你来。”
女孩儿的身上穿着一件乳白色的体恤衫,下身穿了一条素淡碎花的半截长裙,脚上穿着一双白色的护士鞋。在阳光的映衬下,她的这身装束袅袅婷婷的,她是那样的清纯和明媚,这高雅的举止与眼前土里土气的乡树村舍气息格格不入。
她悠然地站在那里,看见孙晓红朝她走来,微微地笑着。那张白皙的脸上,带着自然的光泽,毫无造作之感。她梳着干净利落的学生头,她的发型,也很显气质,将她宽宽的额头袒露无余。看她这身打扮,从头到脚都带着学生的气质,即使她在拥挤的人群中独自前行时,也会让很多人看出她的与众不同来。现在,她站在门口,连摆手打招呼的姿势,都是那样的迷人。
这个女生是孙晓红在学校里最好的朋友,名叫高智贤,她是孙晓红读高中时,第一个认识的人。她当时也是文科班里学习最好的学生。高中三年,她俩形影不离,情同姐妹。
高智贤的爸爸是镇上银行的职员,可是她家的情况比孙晓红家的情况还要糟糕。高智贤有个弟弟,从小就疯疯癫癫的,为了给他治病,家里也没少花钱。可是一家人好不容易把他拉扯大,他却疯得变本加厉。也不知造的哪门子孽,这个孩子每次犯病的时候,他都像一头凶猛的野兽,他不是疯狂变态地砸东西,就是没有理智地下死手打人,弄得他们家里四邻不安,鸡犬不宁,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她们家里的玻璃换了一茬又一茬,电视机砸碎了一台再换一台。
有一次,弟弟犯病之后,他竟然抓起菜刀砍伤了自己的妈妈。三番五次的折磨之下,心力憔悴的妈妈,实在忍受不了他这样翻来覆去地折腾,她彻底崩溃,在一天夜里,妈妈趁家里人睡熟之机,竟然偷偷地喝了一瓶烈性的农药自杀了。妈妈死了以后,弟弟也被送进了精神病院。直至今日,高智贤的弟弟,还被关在那里面壁思过。前后仔细想想,其实也挺可悲的。
人生苦短,命有多桀,情劫难逃。生活中,其实很多人都是表面风光,有些难以言表的东西,不说比说出来更要难过。后来,孙晓红名落孙山后,暂时在家务农。高智贤却幸运地考了一所外省理工学院,而且即将奔赴前程。自此以后,两个人的未来将会变形轨道,然后各自朝不同的方向继续运转。
今天,高智贤的到来,让孙晓红万分惊喜。她做梦都没有想到,一个学霸级的人物,会在自己最失落,最低谷的时候,来家里看望自己。
再说 高智贤刚才在胡同里打听小红家的时候,被大岩妈截在半路,故意指错了方向。结果高智贤在村子里面绕了好几圈后,经人领路,又返了回来。“这都什么人哪,报复心也太强烈了吧?”这段被黑的过程,高智贤不知道究竟,她也没好意思跟孙晓红说出口。若不是后来大岩妈在胡同里炫耀,孙晓红可能永远都不会知道。大岩妈这样做,未免太邪恶了吧!她的人品有问题,却不自知,真是没有教养。这在当时,要是让小红妈知道了,非找她拼命不可。
不过,高智贤的出现,在很大的程度上给孙晓红带来了一些动力。她可是个活生生的例子啊,孙晓红以后就是不想努力,恐怕都不行了!
为了不让眼泪流了下来,她急忙迎出门外。她一边走一边喊:“高智贤,我还以为你把我给忘了呢?这么远的路,你是怎么找到我家的?”最好的同学来家里看自己,孙晓红实在是太激动了,她一下子飞扑过来,一个趔趄,脑门差点儿撞到门框上。
她还没等笑出声来,突然发现高智贤的身后还站着一个高个子男生,他穿得干净利落很是体面,也是一副风尘仆仆的样子,孙晓红心里一惊。本能的条件反射,她的脸“唰”地一下红到了脖子根下。她觉得很是尴尬,吱吱唔唔了半天,也没说出话来。
孙晓红有个与众不同的个性。她在学校念书的时候,从来不和男生说话。只要有男生站在她的面前,她就脸红。就连老师上课的时候,让她站起来回答问题时,她都红着脸,不敢抬头。现在家门口居然出现了一位男生,而且这位男生又不认识,她能不惊慌失措吗?
“这个高智贤,她怎么能把一个陌生的男生带到我家里来呢?这要是让邻居们看见,得喷多少口水说我呀!”不过,这样的话就是心里有,她也不可能说出来。她不知道人家什么来路,万一得罪了,她跟高智贤可就不好解释了。
为了掩饰自己的慌张,她故作镇定地问了一句:“这位是谁呀?快点儿进来,快点儿进来!可别在门口站着了!”
“他是理科班的卢明远,和你们是一届的,他和我们家是一个村的。今天我带他来,是有要事相求。这个忙你帮也得帮,不帮也得帮!”高智贤说完,一手把孙晓红拉到一边小声地对着她的耳朵说,“你们班不是有一个叫郭艳梅的吗,跟你是一个村的,他今天跟我来这儿,就是专门来找她的,这回你明白了吧!千万别想多了,想多了会破坏脑细胞,也影响智力发育。”高智贤说完,冲她使了个眼色,随后就带着卢明远走进了院子。
“郭艳梅呀!不会吧?你看你都把我说蒙了。我们俩在一起待了三年,她居然还有这么大的吸引哪,我真的一点儿都没看出来。”说到郭艳梅,孙晓红使劲一拍脑袋,她恍然大悟。
这倒也并不奇怪,人到了这个年龄,谁还没点儿隐私。不过,自己的情商太低,很多事情,她连想都没想过。至于别人的事情,她也不好意思过问。今天人家求到头上,她也不好拒绝。只好代劳,并欣然前往。
“你俩先在我家等着,我这就去帮你找郭艳梅去!你看我就这样去了,不影响你们见面的情绪吧?”孙晓红绷着脸开着玩笑,卢明远只是笑,没有回答。
孙晓红高兴地把高智贤和卢明远让进屋后,拿起暖瓶,倒了两杯热水,递到了她俩面前,又笑着对卢明远说:“等我帮你办完这件大事儿,你是不是得好好谢谢我啊?”
“一定谢谢!一定谢谢!那是必须的!”卢明远点头说着,有人替他铺路,他心里自然高兴。
“你可别再贫嘴了,这有啥可影响的。快去快回,千万不要耽误人家正事儿!你要是再磨蹭一会儿,我们赶不上公交汽车,就得走着回去。”高智贤接过水杯一本正经地说。
“这又不是去抢人,你跟着忙啥?噢,对了对了,我想问一下,一会儿我见到郭艳梅时,我应该跟她怎么翻译?”临出门前,孙晓红用手一拍脑袋,撇了撇嘴说。
“咱们都是老同学,有啥可翻译的!你见到她时,想怎么说就怎么说,什么都不用考虑。最好是实话实说,她要是有啥想法,让她亲自来跟卢明远解释。你的主要任务就是把她找来,下面的事情,就让他们自己来解决吧!”高智贤绘声绘色地说着,然后把脸转过来,冲着孙晓红匿笑了一下,马上就把脸绷住了。
“好吧!没想到你这位村友的眼光还挺高,连郭艳梅这么高傲的人,也能想得出来,胆子真是不小啊!”孙晓红一脸惊讶地把高智贤拽到一边,对着她的耳朵小声说。
“这有啥可奇怪的,这叫一切皆有可能!我原来以为文科班里的那些女生爱美,又贪慕虚荣,整天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到处去招蜂引蝶。没想到这理科班的学生,不显山不露水的也来这套,用句古诗很不恰当地形容一下,这就叫“不识庐山真面目啊!”不信你就去看看,郭艳梅百分之百会跟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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