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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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着吧,火力多点是点。”刘工淡淡地说,小李在一边,又是唉声叹气,又急忙做出‘我很牛逼’的样子——在国内,年轻人自然是没什么途径能接触到枪的,虽然这枪不归他管,但他自然也与有荣焉。
李竺看着这被磨得发亮,好像膛线都模糊的枪口,还有那破破烂烂的枪托……又看了看小李炫耀的样子,她忽然觉得很好笑,好像又回到国内,正坐在办公室里,宽容地看着下属犯傻,这一刻,她像是对未来的命运释怀了很多,和傅展对视一眼,甚至兴起一丝恶作剧的心情。
“不用了,谢谢,”她说,打开大背包,把黝黑发亮的长枪拿了出来,斜背到背后,“我们自己有。”
闪动幽光的枪口,一看就是制作精良,且保养良好的枪身,装满了半背包的子弹……小李张大嘴后退了几步,差点没一屁股坐到地上,就连聚在远处看热闹的村民,都本能地四散开寻找藏身处,在喧闹的中心,傅展回过头,问了声,“坐好了没?”
两人眼神相对,像是都读出了对方心底的情绪:茫茫黑夜,满布无限杀机,这一路,怕是不会太平了。
若一去不回,怎么办?
李竺咧嘴一笑,收紧背带,感受着身后枪支的重量,她点点头。“走!”
便一去不回!
油门一响,哈雷摩托直冲而出,在暗夜里掀起一阵沙龙,这两个矫健的骑士,就像是驭剑游侠,豪情万丈地冲入了良夜之中。
第61章 达尔富尔(2)
苏丹达尔富尔 撒哈拉沙漠
新月如勾, 这样的晚上夜色是最昏暗的, 旷野上,星光与月光一样影影绰绰, 达尔富尔村庄附近往往有些植被, 想要看清前路,就得打开车灯,在黑暗中,雪亮的车灯让人远远就能看清他们的方向——往南去了。
南边有什么?南达尔富尔要比北达尔富尔更乱得多, 再继续走就到南苏丹了, 如果说苏丹仅仅只是穷, 还算得上安定, 南苏丹就确实能说是人间炼狱了。南达尔富尔就是个血肉磨盘, 太多人从南苏丹逃过来,再和苏丹人一起往利比亚去——利比亚的国家是很乱,但如果能到欧美人投资的石油公司, 至少能吃一口饱饭。
确实有人追出来,已经离开了村落的中国人对人性的判断是对的, 永远不要在五百万面前指望人性。这笔钱过分巨大,即使明知它只会招来战争与觊觎,依然有人觉得,哪怕只拥有一秒也好。——但这个村落穷得连车都没有,骆驼在夜里跑了一阵,骑手只能怅惘地摇摇头,回自己的窝棚里, 用无线电呼叫混在盗匪群里的友人,指望能得到些打赏与分红。“他们往南去了,确实,亲眼看见的,绝没有假。”
南达尔富尔,许多等候已久的部落战士推开雏妓,放下特调饮料——其实就是私下发酵的劣质酒,涌出栖身的窝棚,跳上加满油的丰田吉普,欢呼着向北面涌去,打算给这两个中国人最热情的迎候。消息已经传开两天了,足够想发一笔财的部落长老派出自己的私人武装,人们的热情很高。
车灯、车顶的射灯,乱转的手电光,形形色色的光晕让沙漠变成了热闹的派对现场,怪叫声与欢笑声不绝于耳,还有人打开了音乐。达尔富尔所有的绿洲都在他们的鼓掌之中,中国人如果不想死于干渴,最终就一定会落入他们的掌握,对此,他们很有信心。
在沙漠的另一侧,月下只有一道向前疾驰的车影,四周是安静的,只有呼呼的风声相伴,光晕穿过朦胧的夜,落在灰色的土地上,除此以外便是一片静谧,又过了一会儿,傅展慢下车速,抬起头计算着方位,转过车头,开始往东开过去。
“那个绿洲里会有什么?”李竺问。
“我没去怎么知道?”傅展先说了一句,顿了一下才继续说,“那个绿洲,应该是矿业修造起来的安全屋吧,里面应该有足够的食水,还有我们需要的一些别的东西。”
足够他们坚持到后援过来?一个开矿的总工程师,能在职权范围内为他们弄到什么样体面的后援?
有些事,换个角度想会更合理得多,但傅展从来不说,对这些事他真的讳莫如深。李竺也就没有继续问,只是说道,“我以为你会把u盾留给他。”
就像是她打算把遗书留给刘工一样,u盾里的内容,不能上传给盗火者一份,是个遗憾,但能脱离美国人的掌控,来到中国人手中就是胜利。
“他让我们把行李带走。”傅展简单地解释了一句,“从现在起,车灯可以关了,从这里到绿洲,开两个小时,有指南针应该不会迷路。”
他顿了一下,“如果没被缠上的话。”
如果被缠上呢?
傅展再一次发动引擎,伸手从兜里摸出个东西丢到李竺手上。“那就往死里打。”
一声轰鸣,摩托开了出去,李竺把airpods塞到自己耳朵里,也分了傅展一个,“从哪里来的?”
“小李刚塞给我的——有点临别礼物的意思,我看他都快哭了。”
随耳机送来的还有一个ipod touch,李竺禁不住抿唇一笑,随意点亮一首歌,伴随着呼呼的风声,摩托越来越快,夜风里,nancy sinatra的歌声慵懒地响了起来,小李的音乐品味意外的前卫。“bang bang, he shot me down,bang bang, i hit the ground——”
吉他声是唯一的伴奏,歌声懒洋洋的,和天边的月色一样凄凉,风沙打在脸上,她的脸靠在傅展的背上,千种思绪掠过脑海,最终化为微笑中垂下的睫毛,傅展背上的肌肉时而动弹一下,偶尔弯过手拍她一下,叫她换歌,这一刻,他们似乎会永远就这样疾驰下去,行驶在时间与空间的夹缝里。
“等我们回北京以后。”
偶然,在风中,他们也有短暂而破碎的交谈。隔着音乐与风声,那声音就像是梦中的呓语,细细碎碎,得靠脑补才能听清楚,“一起去吃糖火烧吧。”
这是自忖必死,在死前终于说出心里话,还是料定他们能有惊无险地到达绿洲,对未来下了决定?终于有了期许?终于……也愿意去相信?
李竺浅笑起来,她并不觉得他们真能吃上糖火烧。“好。”
她收紧了环抱,把头靠在傅展背上,如果能回去,他们有什么事可以一起做?
在逃亡中的恋爱,通常会在现实中结束,她没想过和傅展的以后,这男人有多不适合一起规划‘以后’她也清楚。但李竺发现自己很喜欢这种感觉,无需去计较以后,只沉浸在现在这心动的沉醉里。也许这一切都不会成真,但因此,遐想就变得更美好,他们回去以后,也许真的可以一起去吃糖火烧,嘴里淌着蜜汁,在槐树下接吻,欧洲已走过,全世界最浪漫的地方也不过如此,没什么能比得上故乡的真味,甚至也许,曲终人散之时,还能手牵着手一起回家……
但这静谧终究是要结束的,远方地平线上出现了小小的亮点,人声也跟着传来,傅展的背绷紧了,若有若无的,他似乎是叹了一口气:终究,还是来了。是一辆车,车上人不多,灯很亮,远远就能看见车顶上架着机关枪的打手,副驾驶座上还坐着一个精干的小伙子,他们开得很快,探照灯四处乱扫,在沙漠里怪笑着狂奔。傅展把车停了下来,“看你的了。”
射人是没有用的,射死了一个还有一个,要射就只能射车,这么高的速度,突然爆胎,在这么颠簸的路段那是很可能会翻车的,至少很可能失控。李竺舔舔唇,从背后解下沉甸甸的ak,目标很大,在黑暗中谈不上有什么瞄准的余地——至少是不可能瞄准轮胎,她把眼神调转向后备箱:根据她的经验,在沙漠里行车,没有人不带后备的油桶。这油桶肯定也只能放在后备箱里。
这么广袤的平地,以搜索为目的,车自然是蛇行,后备箱时而出现在射击角度中,时而又消失不见,不过李竺也并不是太担心射空了会被发现,这么大的噪音,除非打死人,否则很可能被忽略过去。她眯起眼,先开一枪,后坐力沉闷得就像是在她胸口击了一拳,傅展把她抱住,“再来一次。”
她眯起眼,在心底倒数,算着他们再次转弯的时间,越来越近了……3、2、1……
一百多米的距离,扣下扳机以后,子弹会在一秒内到达,穿透玻璃,射入油桶,擦出火花,然后——
‘boom’!
沉闷的爆炸声,骤然亮起的火焰几乎把天空都点燃,汽车就像是纸糊的玩具,被掀起半天高,人就像是破布娃娃,在半空中飞散出来,洒向四面八方,零件炸了一地,隔着一百多米,这一切就像是电影一样不真实,李竺从地上站起,默默地望着这一幕,欣慰中不无遗憾:炸成这样,估计是捡不到什么补给了。
“走。”
这么大的爆炸声,可以传出好几公里,四周的战士都会赶来,他们没时间感慨,甚至对百米外的血腥都感到麻木,跨上摩托车继续前行。小心地把车灯关上,车速降低,专从山下走。这样成功地避过了一辆车,还有几辆摩托车就更好躲了,远远地避开,他们甚至都没发现傅展和李竺的踪迹。
夜已深了,天边渐渐露出曙色,傅展一直靠指南针辨认方向,绿洲附近没什么地标,为了躲人,他们不可能一直直线行驶,不过好在六分仪和指南针都在,还不至于迷失方向,绿洲应该就在半小时车程之外,追杀他们的人应该都赶到爆炸处去了,李竺暗自希望他们能被惨烈的场面吓住,知道自己正在追杀的人也是狠角色。她开始好奇绿洲里到底都有什么,刘工说,‘那里有你们需要的东西’,那里会有什么呢?傅展把u盘带到那里……难道那里有能上传的电脑,是一处秘密据点?或者里面有充足的补给,够他们悠闲地生活几个月,等追兵赶到了再浪着回家?
这个想法有点雷了,她不禁暗自一笑,迎着天边的晨曦伸了个懒腰,已经太平了几小时了,希望到绿洲为止,都能平安无事。
“啊,就是这里。”前方出现了一座嶙峋的岩山,以沙漠中的山来说,算是较为嶙峋,傅展掏出指南针看了一眼,语气中也有欣喜之意,“穿过这座山再开二十分钟,应该就到绿洲了。”
李竺也不禁精神大振,她拿出水喝了一口,傅展加足马力,拐过清晨的沙漠——
随后,他们两人都不禁发出了低呼声。
——岩山背面,十多二十个身穿迷彩服的部落战士正斜靠在车边吸烟,枪随意地支在脚边,车还没有熄火,小憩的宁静忽然被闯入者打断,他们也有一瞬间的呆滞,但很快,已经有反应迅速的人转身跳上了吉普车。
傅展一声诅咒,摩托车360度调了个头,往来处加速,李竺回头瞪着那两辆吉普车,时间在这一刻似乎被放慢到了极限,所有的要素都涌上心头,就像是视野中浮现出的小字说明:摩托车仪表盘上的油量不多了,最多再开一小时。
车的速度一定会比摩托车快。
车是两部,很难在短时间内同时解决
车屁股冲着岩山,没法再炸一次。
——即使他们成功甩脱了,炸飞了这两车人,没有油,还是得走去绿洲,极有可能重演迷路遭遇,这一次,他们也许不会这么幸运。
当然,这样开下去,更大的可能是他们没等到这一步就会因油用尽被追上,然后被残酷地杀死,u盘送到美国人那里,换来五百万美元,觊觎这笔财产的部落前来掠夺,在达尔富尔,五百万美元足以酿成又一波变动。这个区域将会变得更加贫穷,更没有希望,路桥和矿场也会受到波及——
“停车!”
事前她一直在想,人为什么会在某种时刻做出这样的决定,曾经她觉得这种人不可理喻,甚至可以说是有几分可怕,但现在,当她明白的时候,李竺就全明白了。
其实这一切不过是水到渠成,真的都很自然。
“停车!”她猛拍傅展的手臂,“快,不然来不及了!”
傅展大概体会到了她的意思,他刹住摩托车,“你要乘他们没开车的时候射轮胎?——可能没用,这种沙地车轮胎都很厚。”
李竺是有这样的想法,但她也不觉得这能成功,不过,的确得乘他们没开车的时候把枪架起来。
她跳下车,把枪甩到身前,背包拉链打开,走向附近的那块大石头——刚才就瞄好的掩体。
“不好意思,曾经约定的事,不能履行了。”她说,转头看着傅展,希望这一眼能传递所有她来不及说的托付与期许,“你知道这是现在唯一的选择。”
“李竺!”傅展的脸色变得非常难看,他走上前厉声说,伸手要抓住她的肩膀。
远处人群的骚动声越来越大,有人试图发动吉普,发动机传出响亮的爆鸣声,李竺摇摇头。
“用另一种形式实现吧。”她说,眯起眼开始瞄准,在他们冲上来之前,她能杀多少人?
至少应该是三五个,她希望能把一半人带走,虽然这也许不太可能。
“不能和你一起活着回去了,”她不再往回看,而是抬高了声调,“傅展,难道你不想带着我的份一起活下去?”
这是唯一理性的选择:牺牲一个人,另一个人活下去。而傅展懂得比她多,活下去的几率更大,她不会认路,甚至不知道绿洲的安全屋在哪,里头的设施该怎么使用,他也一直知道,如果一定要有一个人活下去,那个人于情于理都应该是他。
这不是电视剧,没时间生离死别,拒绝接受现实,她用生命换来的时间每分每秒都很宝贵,连吻别都嫌匆忙,多待一秒,就等于是让她的死廉价一分,如果她的死不能换来他的生,那这一切将毫无意义。
这些,他们都懂,傅展都懂,就像是她不回头也能感觉到他的眼神,恶狠狠地,几乎带着怨恨地望着她的后脑勺,甚至还有些不解,他不是那种会为别人牺牲的人,他不懂,所以有些怨恨——也许还更恨自己,他一向活得很现实,知道这是现在唯一的选择,也知道他真的应该要走了。这是艰难但不得不做的决定。
……
漫长到几乎让人窒息的一秒后,摩托车的引擎声响了起来,傅展声音沙哑,甚至还有些哽咽。
“李竺。”
他喊,“我会回来的,你挺住,等我!”
“好,我等你!”
天边,太阳升了起来,朝霞明媚多姿,预示着一个大晴天又将到来,阳光从她背后照过来,让打手们纷纷眯起眼举手去遮,而李竺逆着阳光痛快地笑了起来,用尽全身力量大喊,“我一定等你!”
也许这一切都不会成真,但遐想也因此变得更美好,说不定,曲终人散的时候,他们还真能牵着手回家。
摩托车的嗡鸣逐渐远去,她闭上眼,在心底调匀呼吸,如冰般冷静,手指下压,开始击发。
第62章 达尔富尔(3)
苏丹达尔富尔 撒哈拉沙漠
虽然电视里的特工能在枪林弹雨间徒手穿梭还安然无恙, 同时百发百中, 随便打一发子弹也有人倒地身亡,但李竺一直都活在现实的世界里。她知道自己打斗起来根本不占优势——就算有天分, 女人也没法和男人打, 这是现实,一个人被枪林弹雨笼罩绝对会被打死,这也是现实,1v2、1v3的事情, 在人人都有了枪以后就变得很难, 现实是武林高手空手也可能会被菜刀砍死。所以, 现实是, 在他们反应过来, 把她打爆之前,她只有几发的时间。
不知道美国人下的是什么命令,必须留活口, 还是死活都可以,不过, 李竺留下来就是为了给傅展争取时间,她就不会还心怀侥幸,犹犹豫豫。大石头做她的支架和掩体,为她卸掉了大部分后坐力,所以她激发得很快,就像是电脑程序,跑得熟了, 大脑里就只想着这个,忘了害怕,只是最纯粹地在跑,思忖着怎么在最短的时间内造成最大的伤害。
头两枪击中的是轮胎,噗噗两声,轮胎瘪了下来,这样他们就算要走也得换胎,傅展有更多时间逃离,这时,大部分人都已抄起枪,将子弹上膛。李竺不管他们,眼神快速掠过人群,找到衣饰最整洁的那个人(这就意味着他脚下的球鞋成对,而且没有‘吐舌头’),手指压下果断击发,一声抽响,人头像西瓜一样炸了开来。倒不是她刻意要炫技,但傅展教过她以后,她觉得开这种枪也挺简单,而且,射中头部带来的视觉效果最可观,也最有威慑力。杀掉头领,对队伍士气的打击也最大,人群惊慌地散开了一会儿,又更紧密地聚在了一起——这可能是人类的本能,觉得这样聚群会对猎物带来威慑,在冷兵器时代,这也许是对的——不过在枪被发明以后,这么做就等于是为狙击手提供上好的靶子,以现代枪械的动能,只要击中躯体,不管是哪里都会让人失去战斗力,李竺只要闭眼扫射过去就是了,反正是绝对不会射错的。
可惜,敌人并不是npc,在这瞬间的反应过后,他们迅速四散开来——现代战争本来就是这么打的,拍出来绝对没电影里那么壮观,队友之间走得很疏,就是为了避免成为移动的活靶子。李竺只来得及扫射了一梭子,三四个人应声倒地,血腥味更浓重地弥漫在空气里,的确已经有人惊慌了,他们冲她大喊大叫着什么,满面的诧异之色,李竺还看到有人拿出十字架项链开始亲吻,好像她会邪法一样,如果不是他们自己也拿着枪,她会怀疑自己已经不知不觉间穿越到了冷兵器时代。
枪管在发热,她已经杀了五个人,但却毫无感觉,只隐约感到一丝荒谬,不过,不管对面多么丑态百出,他们依旧在前进——这些人手里的ak有效射程是300米,而她手持的轻机枪有效射程却在500米左右,从射程来说形成了压制,这也是他们目前都没举枪射击的理由。这也显示了这些人的专业素养:如果是平民,受到这种画面的刺激,是根本无法思考的,手里有什么就用什么,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开枪再说,但老兵就会知道,射程不够开枪也只是浪费时间,他们有二十多个人,分开来靠近,李竺不可能把机枪和游戏里一样端着一通扇形扫射,把人通通干掉,那样射击精度很差,在数百米的范围内根本射不中特定目标,尤其现在目标已经分开,只要他们越靠越近,进入射程以后,终究能占据主动。
事实上,现在他们分开来,开始往前跑了,她就已经瞄准得很吃力了,500米外瞄准一个相对静止的目标,冲一群人扫射,这都不是很难,一个在高速奔跑的目标呢?这就不好说了,有汗珠从李竺的鼻尖落下,她瞟了手表一眼:刚过去不到一分钟,她还能争取到更多时间。
她瞄准,扣下扳机,连发三枪都落了空,黑人跑起来真是很快,而且她也有点慌了,手更因后坐力发软,李竺调整了一下,再扣一发,人数应该是二十多个,仓促间她数不清,但这群人真野,她杀了这么多个,他们明显慌了,却还是很凶,依旧在往前冲。
又倒了一个,李竺手心发麻,刚才涌上来的肾上腺素效用渐渐褪去——而且她扣了多少发,就等于是被人打了多少拳,轻微的恐惧感开始涌上,这也是本能反应——已经有人开始举枪了……
有那么一瞬间,李竺想闭上眼,静静等待那一刻的来临,她其实挺感谢现在的忙碌的,至少能让她有事要做,别去思考近在咫尺的死亡,这种事——想必是越想越怕的。但她自然不能,她绝不会束手待毙,必须得拼到最后一刻,人至少要有这么点心气劲儿。
但她就要死了,总有一部分的她正在想,死是什么样的感觉呢?是否就像是生命中那些让人遗憾的意外一样,最终,你也只能学着去习惯和接受?人不到最后一刻总是不想放弃希望,但现在她能祈求什么,从一开始她就不活在电影里,比起落入敌手受尽折磨,也许在这里被乱抢打死,已经是她最好的结局。
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她想起父母,想起朋友,想起生命中值得眷恋的每一个人,但终究,这一路走来,她已经在心底做了无数次的告别,这终究已为她所接受,在这一刻占据了绝大多数思维的还是傅展——她没那么爱他,爱对于他们这样的人来说也并不是那么重要,但傅展带走了她的一部分,他们已经生长到了彼此的血肉里,就像是她也接纳了他的一部分灵魂,他们间没有长篇累牍的自白忏悔,没那么文艺,但,一切都在点点滴滴里。他的吻,他悲观的冷静,即使是愤世嫉俗也无法隐藏的那么一丝血性,在星光中长时间的互相凝视,靠在他背上,月升中,整个世界只有一首bgm的寂静飞驰。
——他会带着她的那部分继续活下去,她想,有点儿不舍,又有那么一点儿欣慰,人到了这时候,不会去想自己拥有的钱与权与势,关注的问题反而回归本源——还行,到最后,她还不算是没活出个结果。
李竺看着这被磨得发亮,好像膛线都模糊的枪口,还有那破破烂烂的枪托……又看了看小李炫耀的样子,她忽然觉得很好笑,好像又回到国内,正坐在办公室里,宽容地看着下属犯傻,这一刻,她像是对未来的命运释怀了很多,和傅展对视一眼,甚至兴起一丝恶作剧的心情。
“不用了,谢谢,”她说,打开大背包,把黝黑发亮的长枪拿了出来,斜背到背后,“我们自己有。”
闪动幽光的枪口,一看就是制作精良,且保养良好的枪身,装满了半背包的子弹……小李张大嘴后退了几步,差点没一屁股坐到地上,就连聚在远处看热闹的村民,都本能地四散开寻找藏身处,在喧闹的中心,傅展回过头,问了声,“坐好了没?”
两人眼神相对,像是都读出了对方心底的情绪:茫茫黑夜,满布无限杀机,这一路,怕是不会太平了。
若一去不回,怎么办?
李竺咧嘴一笑,收紧背带,感受着身后枪支的重量,她点点头。“走!”
便一去不回!
油门一响,哈雷摩托直冲而出,在暗夜里掀起一阵沙龙,这两个矫健的骑士,就像是驭剑游侠,豪情万丈地冲入了良夜之中。
第61章 达尔富尔(2)
苏丹达尔富尔 撒哈拉沙漠
新月如勾, 这样的晚上夜色是最昏暗的, 旷野上,星光与月光一样影影绰绰, 达尔富尔村庄附近往往有些植被, 想要看清前路,就得打开车灯,在黑暗中,雪亮的车灯让人远远就能看清他们的方向——往南去了。
南边有什么?南达尔富尔要比北达尔富尔更乱得多, 再继续走就到南苏丹了, 如果说苏丹仅仅只是穷, 还算得上安定, 南苏丹就确实能说是人间炼狱了。南达尔富尔就是个血肉磨盘, 太多人从南苏丹逃过来,再和苏丹人一起往利比亚去——利比亚的国家是很乱,但如果能到欧美人投资的石油公司, 至少能吃一口饱饭。
确实有人追出来,已经离开了村落的中国人对人性的判断是对的, 永远不要在五百万面前指望人性。这笔钱过分巨大,即使明知它只会招来战争与觊觎,依然有人觉得,哪怕只拥有一秒也好。——但这个村落穷得连车都没有,骆驼在夜里跑了一阵,骑手只能怅惘地摇摇头,回自己的窝棚里, 用无线电呼叫混在盗匪群里的友人,指望能得到些打赏与分红。“他们往南去了,确实,亲眼看见的,绝没有假。”
南达尔富尔,许多等候已久的部落战士推开雏妓,放下特调饮料——其实就是私下发酵的劣质酒,涌出栖身的窝棚,跳上加满油的丰田吉普,欢呼着向北面涌去,打算给这两个中国人最热情的迎候。消息已经传开两天了,足够想发一笔财的部落长老派出自己的私人武装,人们的热情很高。
车灯、车顶的射灯,乱转的手电光,形形色色的光晕让沙漠变成了热闹的派对现场,怪叫声与欢笑声不绝于耳,还有人打开了音乐。达尔富尔所有的绿洲都在他们的鼓掌之中,中国人如果不想死于干渴,最终就一定会落入他们的掌握,对此,他们很有信心。
在沙漠的另一侧,月下只有一道向前疾驰的车影,四周是安静的,只有呼呼的风声相伴,光晕穿过朦胧的夜,落在灰色的土地上,除此以外便是一片静谧,又过了一会儿,傅展慢下车速,抬起头计算着方位,转过车头,开始往东开过去。
“那个绿洲里会有什么?”李竺问。
“我没去怎么知道?”傅展先说了一句,顿了一下才继续说,“那个绿洲,应该是矿业修造起来的安全屋吧,里面应该有足够的食水,还有我们需要的一些别的东西。”
足够他们坚持到后援过来?一个开矿的总工程师,能在职权范围内为他们弄到什么样体面的后援?
有些事,换个角度想会更合理得多,但傅展从来不说,对这些事他真的讳莫如深。李竺也就没有继续问,只是说道,“我以为你会把u盾留给他。”
就像是她打算把遗书留给刘工一样,u盾里的内容,不能上传给盗火者一份,是个遗憾,但能脱离美国人的掌控,来到中国人手中就是胜利。
“他让我们把行李带走。”傅展简单地解释了一句,“从现在起,车灯可以关了,从这里到绿洲,开两个小时,有指南针应该不会迷路。”
他顿了一下,“如果没被缠上的话。”
如果被缠上呢?
傅展再一次发动引擎,伸手从兜里摸出个东西丢到李竺手上。“那就往死里打。”
一声轰鸣,摩托开了出去,李竺把airpods塞到自己耳朵里,也分了傅展一个,“从哪里来的?”
“小李刚塞给我的——有点临别礼物的意思,我看他都快哭了。”
随耳机送来的还有一个ipod touch,李竺禁不住抿唇一笑,随意点亮一首歌,伴随着呼呼的风声,摩托越来越快,夜风里,nancy sinatra的歌声慵懒地响了起来,小李的音乐品味意外的前卫。“bang bang, he shot me down,bang bang, i hit the ground——”
吉他声是唯一的伴奏,歌声懒洋洋的,和天边的月色一样凄凉,风沙打在脸上,她的脸靠在傅展的背上,千种思绪掠过脑海,最终化为微笑中垂下的睫毛,傅展背上的肌肉时而动弹一下,偶尔弯过手拍她一下,叫她换歌,这一刻,他们似乎会永远就这样疾驰下去,行驶在时间与空间的夹缝里。
“等我们回北京以后。”
偶然,在风中,他们也有短暂而破碎的交谈。隔着音乐与风声,那声音就像是梦中的呓语,细细碎碎,得靠脑补才能听清楚,“一起去吃糖火烧吧。”
这是自忖必死,在死前终于说出心里话,还是料定他们能有惊无险地到达绿洲,对未来下了决定?终于有了期许?终于……也愿意去相信?
李竺浅笑起来,她并不觉得他们真能吃上糖火烧。“好。”
她收紧了环抱,把头靠在傅展背上,如果能回去,他们有什么事可以一起做?
在逃亡中的恋爱,通常会在现实中结束,她没想过和傅展的以后,这男人有多不适合一起规划‘以后’她也清楚。但李竺发现自己很喜欢这种感觉,无需去计较以后,只沉浸在现在这心动的沉醉里。也许这一切都不会成真,但因此,遐想就变得更美好,他们回去以后,也许真的可以一起去吃糖火烧,嘴里淌着蜜汁,在槐树下接吻,欧洲已走过,全世界最浪漫的地方也不过如此,没什么能比得上故乡的真味,甚至也许,曲终人散之时,还能手牵着手一起回家……
但这静谧终究是要结束的,远方地平线上出现了小小的亮点,人声也跟着传来,傅展的背绷紧了,若有若无的,他似乎是叹了一口气:终究,还是来了。是一辆车,车上人不多,灯很亮,远远就能看见车顶上架着机关枪的打手,副驾驶座上还坐着一个精干的小伙子,他们开得很快,探照灯四处乱扫,在沙漠里怪笑着狂奔。傅展把车停了下来,“看你的了。”
射人是没有用的,射死了一个还有一个,要射就只能射车,这么高的速度,突然爆胎,在这么颠簸的路段那是很可能会翻车的,至少很可能失控。李竺舔舔唇,从背后解下沉甸甸的ak,目标很大,在黑暗中谈不上有什么瞄准的余地——至少是不可能瞄准轮胎,她把眼神调转向后备箱:根据她的经验,在沙漠里行车,没有人不带后备的油桶。这油桶肯定也只能放在后备箱里。
这么广袤的平地,以搜索为目的,车自然是蛇行,后备箱时而出现在射击角度中,时而又消失不见,不过李竺也并不是太担心射空了会被发现,这么大的噪音,除非打死人,否则很可能被忽略过去。她眯起眼,先开一枪,后坐力沉闷得就像是在她胸口击了一拳,傅展把她抱住,“再来一次。”
她眯起眼,在心底倒数,算着他们再次转弯的时间,越来越近了……3、2、1……
一百多米的距离,扣下扳机以后,子弹会在一秒内到达,穿透玻璃,射入油桶,擦出火花,然后——
‘boom’!
沉闷的爆炸声,骤然亮起的火焰几乎把天空都点燃,汽车就像是纸糊的玩具,被掀起半天高,人就像是破布娃娃,在半空中飞散出来,洒向四面八方,零件炸了一地,隔着一百多米,这一切就像是电影一样不真实,李竺从地上站起,默默地望着这一幕,欣慰中不无遗憾:炸成这样,估计是捡不到什么补给了。
“走。”
这么大的爆炸声,可以传出好几公里,四周的战士都会赶来,他们没时间感慨,甚至对百米外的血腥都感到麻木,跨上摩托车继续前行。小心地把车灯关上,车速降低,专从山下走。这样成功地避过了一辆车,还有几辆摩托车就更好躲了,远远地避开,他们甚至都没发现傅展和李竺的踪迹。
夜已深了,天边渐渐露出曙色,傅展一直靠指南针辨认方向,绿洲附近没什么地标,为了躲人,他们不可能一直直线行驶,不过好在六分仪和指南针都在,还不至于迷失方向,绿洲应该就在半小时车程之外,追杀他们的人应该都赶到爆炸处去了,李竺暗自希望他们能被惨烈的场面吓住,知道自己正在追杀的人也是狠角色。她开始好奇绿洲里到底都有什么,刘工说,‘那里有你们需要的东西’,那里会有什么呢?傅展把u盘带到那里……难道那里有能上传的电脑,是一处秘密据点?或者里面有充足的补给,够他们悠闲地生活几个月,等追兵赶到了再浪着回家?
这个想法有点雷了,她不禁暗自一笑,迎着天边的晨曦伸了个懒腰,已经太平了几小时了,希望到绿洲为止,都能平安无事。
“啊,就是这里。”前方出现了一座嶙峋的岩山,以沙漠中的山来说,算是较为嶙峋,傅展掏出指南针看了一眼,语气中也有欣喜之意,“穿过这座山再开二十分钟,应该就到绿洲了。”
李竺也不禁精神大振,她拿出水喝了一口,傅展加足马力,拐过清晨的沙漠——
随后,他们两人都不禁发出了低呼声。
——岩山背面,十多二十个身穿迷彩服的部落战士正斜靠在车边吸烟,枪随意地支在脚边,车还没有熄火,小憩的宁静忽然被闯入者打断,他们也有一瞬间的呆滞,但很快,已经有反应迅速的人转身跳上了吉普车。
傅展一声诅咒,摩托车360度调了个头,往来处加速,李竺回头瞪着那两辆吉普车,时间在这一刻似乎被放慢到了极限,所有的要素都涌上心头,就像是视野中浮现出的小字说明:摩托车仪表盘上的油量不多了,最多再开一小时。
车的速度一定会比摩托车快。
车是两部,很难在短时间内同时解决
车屁股冲着岩山,没法再炸一次。
——即使他们成功甩脱了,炸飞了这两车人,没有油,还是得走去绿洲,极有可能重演迷路遭遇,这一次,他们也许不会这么幸运。
当然,这样开下去,更大的可能是他们没等到这一步就会因油用尽被追上,然后被残酷地杀死,u盘送到美国人那里,换来五百万美元,觊觎这笔财产的部落前来掠夺,在达尔富尔,五百万美元足以酿成又一波变动。这个区域将会变得更加贫穷,更没有希望,路桥和矿场也会受到波及——
“停车!”
事前她一直在想,人为什么会在某种时刻做出这样的决定,曾经她觉得这种人不可理喻,甚至可以说是有几分可怕,但现在,当她明白的时候,李竺就全明白了。
其实这一切不过是水到渠成,真的都很自然。
“停车!”她猛拍傅展的手臂,“快,不然来不及了!”
傅展大概体会到了她的意思,他刹住摩托车,“你要乘他们没开车的时候射轮胎?——可能没用,这种沙地车轮胎都很厚。”
李竺是有这样的想法,但她也不觉得这能成功,不过,的确得乘他们没开车的时候把枪架起来。
她跳下车,把枪甩到身前,背包拉链打开,走向附近的那块大石头——刚才就瞄好的掩体。
“不好意思,曾经约定的事,不能履行了。”她说,转头看着傅展,希望这一眼能传递所有她来不及说的托付与期许,“你知道这是现在唯一的选择。”
“李竺!”傅展的脸色变得非常难看,他走上前厉声说,伸手要抓住她的肩膀。
远处人群的骚动声越来越大,有人试图发动吉普,发动机传出响亮的爆鸣声,李竺摇摇头。
“用另一种形式实现吧。”她说,眯起眼开始瞄准,在他们冲上来之前,她能杀多少人?
至少应该是三五个,她希望能把一半人带走,虽然这也许不太可能。
“不能和你一起活着回去了,”她不再往回看,而是抬高了声调,“傅展,难道你不想带着我的份一起活下去?”
这是唯一理性的选择:牺牲一个人,另一个人活下去。而傅展懂得比她多,活下去的几率更大,她不会认路,甚至不知道绿洲的安全屋在哪,里头的设施该怎么使用,他也一直知道,如果一定要有一个人活下去,那个人于情于理都应该是他。
这不是电视剧,没时间生离死别,拒绝接受现实,她用生命换来的时间每分每秒都很宝贵,连吻别都嫌匆忙,多待一秒,就等于是让她的死廉价一分,如果她的死不能换来他的生,那这一切将毫无意义。
这些,他们都懂,傅展都懂,就像是她不回头也能感觉到他的眼神,恶狠狠地,几乎带着怨恨地望着她的后脑勺,甚至还有些不解,他不是那种会为别人牺牲的人,他不懂,所以有些怨恨——也许还更恨自己,他一向活得很现实,知道这是现在唯一的选择,也知道他真的应该要走了。这是艰难但不得不做的决定。
……
漫长到几乎让人窒息的一秒后,摩托车的引擎声响了起来,傅展声音沙哑,甚至还有些哽咽。
“李竺。”
他喊,“我会回来的,你挺住,等我!”
“好,我等你!”
天边,太阳升了起来,朝霞明媚多姿,预示着一个大晴天又将到来,阳光从她背后照过来,让打手们纷纷眯起眼举手去遮,而李竺逆着阳光痛快地笑了起来,用尽全身力量大喊,“我一定等你!”
也许这一切都不会成真,但遐想也因此变得更美好,说不定,曲终人散的时候,他们还真能牵着手回家。
摩托车的嗡鸣逐渐远去,她闭上眼,在心底调匀呼吸,如冰般冷静,手指下压,开始击发。
第62章 达尔富尔(3)
苏丹达尔富尔 撒哈拉沙漠
虽然电视里的特工能在枪林弹雨间徒手穿梭还安然无恙, 同时百发百中, 随便打一发子弹也有人倒地身亡,但李竺一直都活在现实的世界里。她知道自己打斗起来根本不占优势——就算有天分, 女人也没法和男人打, 这是现实,一个人被枪林弹雨笼罩绝对会被打死,这也是现实,1v2、1v3的事情, 在人人都有了枪以后就变得很难, 现实是武林高手空手也可能会被菜刀砍死。所以, 现实是, 在他们反应过来, 把她打爆之前,她只有几发的时间。
不知道美国人下的是什么命令,必须留活口, 还是死活都可以,不过, 李竺留下来就是为了给傅展争取时间,她就不会还心怀侥幸,犹犹豫豫。大石头做她的支架和掩体,为她卸掉了大部分后坐力,所以她激发得很快,就像是电脑程序,跑得熟了, 大脑里就只想着这个,忘了害怕,只是最纯粹地在跑,思忖着怎么在最短的时间内造成最大的伤害。
头两枪击中的是轮胎,噗噗两声,轮胎瘪了下来,这样他们就算要走也得换胎,傅展有更多时间逃离,这时,大部分人都已抄起枪,将子弹上膛。李竺不管他们,眼神快速掠过人群,找到衣饰最整洁的那个人(这就意味着他脚下的球鞋成对,而且没有‘吐舌头’),手指压下果断击发,一声抽响,人头像西瓜一样炸了开来。倒不是她刻意要炫技,但傅展教过她以后,她觉得开这种枪也挺简单,而且,射中头部带来的视觉效果最可观,也最有威慑力。杀掉头领,对队伍士气的打击也最大,人群惊慌地散开了一会儿,又更紧密地聚在了一起——这可能是人类的本能,觉得这样聚群会对猎物带来威慑,在冷兵器时代,这也许是对的——不过在枪被发明以后,这么做就等于是为狙击手提供上好的靶子,以现代枪械的动能,只要击中躯体,不管是哪里都会让人失去战斗力,李竺只要闭眼扫射过去就是了,反正是绝对不会射错的。
可惜,敌人并不是npc,在这瞬间的反应过后,他们迅速四散开来——现代战争本来就是这么打的,拍出来绝对没电影里那么壮观,队友之间走得很疏,就是为了避免成为移动的活靶子。李竺只来得及扫射了一梭子,三四个人应声倒地,血腥味更浓重地弥漫在空气里,的确已经有人惊慌了,他们冲她大喊大叫着什么,满面的诧异之色,李竺还看到有人拿出十字架项链开始亲吻,好像她会邪法一样,如果不是他们自己也拿着枪,她会怀疑自己已经不知不觉间穿越到了冷兵器时代。
枪管在发热,她已经杀了五个人,但却毫无感觉,只隐约感到一丝荒谬,不过,不管对面多么丑态百出,他们依旧在前进——这些人手里的ak有效射程是300米,而她手持的轻机枪有效射程却在500米左右,从射程来说形成了压制,这也是他们目前都没举枪射击的理由。这也显示了这些人的专业素养:如果是平民,受到这种画面的刺激,是根本无法思考的,手里有什么就用什么,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开枪再说,但老兵就会知道,射程不够开枪也只是浪费时间,他们有二十多个人,分开来靠近,李竺不可能把机枪和游戏里一样端着一通扇形扫射,把人通通干掉,那样射击精度很差,在数百米的范围内根本射不中特定目标,尤其现在目标已经分开,只要他们越靠越近,进入射程以后,终究能占据主动。
事实上,现在他们分开来,开始往前跑了,她就已经瞄准得很吃力了,500米外瞄准一个相对静止的目标,冲一群人扫射,这都不是很难,一个在高速奔跑的目标呢?这就不好说了,有汗珠从李竺的鼻尖落下,她瞟了手表一眼:刚过去不到一分钟,她还能争取到更多时间。
她瞄准,扣下扳机,连发三枪都落了空,黑人跑起来真是很快,而且她也有点慌了,手更因后坐力发软,李竺调整了一下,再扣一发,人数应该是二十多个,仓促间她数不清,但这群人真野,她杀了这么多个,他们明显慌了,却还是很凶,依旧在往前冲。
又倒了一个,李竺手心发麻,刚才涌上来的肾上腺素效用渐渐褪去——而且她扣了多少发,就等于是被人打了多少拳,轻微的恐惧感开始涌上,这也是本能反应——已经有人开始举枪了……
有那么一瞬间,李竺想闭上眼,静静等待那一刻的来临,她其实挺感谢现在的忙碌的,至少能让她有事要做,别去思考近在咫尺的死亡,这种事——想必是越想越怕的。但她自然不能,她绝不会束手待毙,必须得拼到最后一刻,人至少要有这么点心气劲儿。
但她就要死了,总有一部分的她正在想,死是什么样的感觉呢?是否就像是生命中那些让人遗憾的意外一样,最终,你也只能学着去习惯和接受?人不到最后一刻总是不想放弃希望,但现在她能祈求什么,从一开始她就不活在电影里,比起落入敌手受尽折磨,也许在这里被乱抢打死,已经是她最好的结局。
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她想起父母,想起朋友,想起生命中值得眷恋的每一个人,但终究,这一路走来,她已经在心底做了无数次的告别,这终究已为她所接受,在这一刻占据了绝大多数思维的还是傅展——她没那么爱他,爱对于他们这样的人来说也并不是那么重要,但傅展带走了她的一部分,他们已经生长到了彼此的血肉里,就像是她也接纳了他的一部分灵魂,他们间没有长篇累牍的自白忏悔,没那么文艺,但,一切都在点点滴滴里。他的吻,他悲观的冷静,即使是愤世嫉俗也无法隐藏的那么一丝血性,在星光中长时间的互相凝视,靠在他背上,月升中,整个世界只有一首bgm的寂静飞驰。
——他会带着她的那部分继续活下去,她想,有点儿不舍,又有那么一点儿欣慰,人到了这时候,不会去想自己拥有的钱与权与势,关注的问题反而回归本源——还行,到最后,她还不算是没活出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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