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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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史·世祖纪五》。
    《元文类》卷四一,刘敏中《平宋录》。
    《元史·阿术传》。
    《元史·伯颜传》。
    第三十三章
    元朝对西藏的治理以阔端派兵进藏和邀请萨迦·班智达至凉州为开端。蒙古统治者与西藏僧俗上层正式建立了联系,并初步确定了依靠萨迦派实行对西藏统治的方针。蒙哥即位后,一方面派兵征进,一方面对新征服的西藏地区调查户口,实行分封,并改变了阔端时依重萨迦派的方针,改为对各派一律依重、分而治之的方针。噶玛噶举派有依靠西夏政权扩大和发展势力的历史和经验,因此,以噶玛拔希为代表的噶举派对蒙哥和阿里不哥表现出了比对忽必烈更多的热情。年轻的萨迦派教主八思巴却一直追随忽必烈,直至忽必烈取得帝位,被尊为国师、帝师。萨迦派依靠元朝最高统治者的支持在藏传佛教各派中占有了明显的优势地位,提高了本派的影响,扩大了本派的实力。在元朝统治的大部分时间里,萨迦派在西藏具有实权地位,他们是元朝在西藏各项政策的执行者。元朝一方面通过对萨迦昆氏家族的控制,以宗教和世俗上层维系其对西藏的控制,一方面在广大藏族地区建立各级政权机构,进行直接统治。
    宪宗蒙哥时期,大汗及其同母诸弟和窝阔台子阔端在西藏都有封地,诸王在封地内设有类似管理中原封地最高长官的达鲁花赤一样的守土官。这时的分封,只限于乌思藏地区,尚未扩展至阿里。到忽必烈即位后,随着中央集权化的加强,在其确立了对包括阿里地区在内的整个西藏的统治后,没有再实行分封,而代之以派遣皇子西平王奥鲁赤出镇西藏地区。
    中统元年(1260),忽必烈以八思巴为国师,掌管佛教事务。至元元年(1264),在元朝中央政府设总制院。掌释教僧徒和西藏事务,以国师八思巴统领院事,桑哥兼总制院使。至元二十五年(1288),“桑哥又以总制院所统西蕃诸宣慰司,军民财谷,事体甚重,宜有以崇异之”奏请,于是,“因唐制吐蕃来朝见于宣政殿之故,更名为宣政院”1。宣政院是专管佛教和西藏地方事务的中央机构。置院使二员、同知二员、副使二员,其人选则军民通摄,僧俗并用。西藏军民事务皆隶属宣政院管辖,小规模的军事活动,由宣政院直接处理,或置分院往镇;有大征伐则由宣政院会同枢密院讨论决定。
    总制院设立的同时,国师八思巴返回西藏,协助蒙古贵族建立西藏地区的行政体制。同时,忽必烈又委派总制院使答失蛮前往,沿途清查户口、物产、道路等情况,为建立驿站和更好地治理西藏作必要的准备2。
    蒙古在统一西藏的过程中,最早建立的是乌思藏十三万户。“它是蒙古统治者针对当时乌思藏分裂、割据的客观形势,因地制宜地采用的一项颇为策略的政治措施。其中的伯木古鲁、必里公两万户是蒙哥于1254年左右招封的。其余诸万户则是在至元五年(1268)及其以前逐渐建立的。万户长都是左右一方的豪族,他们是蒙古统治者按照其原有的势力和功劳宣授的蒙古官职。由大蒙古国大汗颁赐证券和虎符。对万户的封赏削夺权,掌握在蒙古国大汗手中。
    各万户直接代表其所属的百姓接受蒙古国的统治,从而排除了各地方势力成为独立于蒙古国之外的行政实体的可能,使之在承认蒙古国统治的前提下,实行分而治之。蒙古统治者作为这些万户间不可缺少的平衡力量,有效地控制了西藏地区。当萨迦派取得了高出于其余各派的优势后,萨迦本钦(又作本禅,意为大官)作为乌思藏三路军民万户,是当时乌思藏地区的最高行政长官。其办事机构为乌恩藏纳里速古鲁孙三路军民万户府。
    “至于各级官职。有十夫长、五十夫长、百户、千户、万户、路达鲁花赤。若管辖三个路,则称为路军民万户,赐给水晶印。在吐蕃,此官职曾封给本钦释迦桑布。”3十户、百户、千户、万户这种十进制的地方行政组织是蒙古社会的组织形式,五十夫长即五十户的行政长官,五十户组织藏语称“达果”,又称“马头”。这种组织不见于蒙古和西藏社会,当来自汉地的村社。为稳定社会秩序,发展生产,元朝在汉地普遍建立了村社,作为社会的基层组织单位。随着对西藏统治的确立,内地的这种社会组织也被推行到了西藏,并成为当地征收驿站支应的基本单位。
    至元十七年(1280),元朝在前后藏地区设置了乌思藏宣慰司,二十九年(1292)又将乌思藏宣慰司与纳里速都元帅辖区合起来,设置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它的辖区包括除今昌都专区以外的西藏自治区全境和现在国境外的列城等地。“宣慰司,掌军民之务,分道以总郡县,行省有政令则布予下,郡县有请则达于省。有边陲军旅之事,则兼都元帅府,其次则止为元帅府。”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与通常在远离行省中心地区设置的宣慰司有所不同的是它并不隶属于行省,而是中央宣政院在西藏的派出机构,负责宣政院与乌思藏纳里速之间下传上达的任务和军民事务,“由于乌思藏各万户、千户与内地州县有很大的不同,又有萨迦本钦总管(十三)万户的事务,所以乌思藏宣慰司直接管理各万户的事务不多,它主要的职责是传宣政令。管理驿站和元朝在西藏的驻军”4。
    除在西藏设置宣慰司外,元朝在藏区还设有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管理朵思麻地区)和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管理朵甘思地区)。
    蒙古国和元朝曾经在西藏进行户口调查和征收赋税;为“通达边情,布宣号令”5,在内地通往西藏的沿途设置驿站;为控制西藏的局势,维持西藏政局的稳定,在当地驻有军队。
    括户工作早在宪宗时已经进行,那时的括户目的是为分封提供依据。元世祖及其后诸帝,也多次在西藏调查户口,从而留下了当时西藏人口数目的确切记录。至元元年(1264),答失蛮赴萨迦,沿途曾清查户口、物产和道路险易。五年(1268),“即阳土龙年年初,由朝廷派来的金字使臣阿衮与迷林二人,对俗民、土地以及冠以大蒙古之名的根本户数进行了清查,此年之后的二十年,即火猪年(至元二十四年,1287),由大衙署派来的和肃与乌努汗二人,与本钦宣努旺秋一起,按照大清查的规定,统计了户口”6。当时统计户籍的办法是:有六根柱子面积的房子,有能下十二蒙古克种子的土地,有夫妇、子女、仆人共计六人,牲畜有乘畜、耕畜、乳畜等三种,山羊、绵羊等,共计二十四头只,这样一户人家称为一个蒙古户,五十个蒙古户称为一个达果(马头)。两个达果称为一个百户,十个百户称为一个千户,十个千户称为一个万户。按照规定建立的万户,都划分出六个千户为教民。这次清查户口是在整个乌思藏纳里速地区进行的,清查的结果是整个西藏地区共有36453个蒙古户(帐),其中纳里速和藏地方共计15690户,乌恩地方共有20763户。这是西藏有史以来最早、最确切、最详细的人口统计数字。
    古代山水画鉴赏至元元年答失蛮进藏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选择适宜建立大小驿站之地。仿照汉地驿站之例,建立驿站。自此以后,自汉藏交界处至萨迦,总共设立了二十七个大驿站。它们是由朵思麻站户(支应的)七个大站,在朵甘思设立了九个大站,在乌思藏设立了十一个大站。
    由乌思地方(前藏)入支应的大站有索(西藏索县)、夏克(怒江上游源头处)、孜巴、夏颇、贡、官萨、甲哇(此五站地址不详,当分布在藏北草原一线)等七个。
    由藏地方(后藏)之入支应的大驿站有达(今西藏日喀则专区南木林县东的达拉)、春堆(今日喀则北,当即《永乐大典》所记的宋都思)、达尔垅(今日喀则西南,当即《永乐大典》所记的答笼站)、仲达(当即《永乐大典》所记的撒思迦站,仲达意为仲曲河谷,当由流经萨迦寺前的仲曲河得名)。初设在萨迦西北不远处的仲达地方,后移至萨迦等四个7。吐番地区的驿站同其他各地一样,在重要驿站设有脱脱禾孙(蒙古语,意为“查验者”),负责盘查往来使臣及持驿卷文书由驿站供应饮食乘马者,防止诈伪。藏区驿站的设置,无疑方便了使者的往来和号令的下达。
    在西藏设置驿站的同时,就规定了“各个万户支应驿站的办法”。还委派一名同知院事带着管领吐蕃驿站的诏书,管理当地驿站,“使吐蕃二十七个驿站保持安宁,使上师、本钦、蒙古和吐蕃的金字使者们来往路途平安”。初,各驿站的人畜支应,分别由各相关万户负责。后来,有的驿站则由蒙古驻军负责,而由相应的藏地万户提供牲畜、物资8。
    为了确保西藏的稳定,维持地方秩序,镇压反叛活动,元朝在西藏驻有军队,在乌思藏宣慰司下设有蒙古军都元帅二员,他们可能隶属于设在陕西风翔的蒙古军都万户府。当西藏有重大军事行动时,由枢密院拨给宣慰司指挥,任务完成后再归原建制。至元十六年(1279),总政院使桑哥率领七万蒙古军讨伐贡噶桑布,大军返回之际,桑哥将其中的一部分留在西藏,担任警卫和哨所驻军,警戒西路蒙古和驻守藏北,保障各寺庙的安全,还拨出部分军队负责驿站事务。
    元世祖忽必烈“命宗王将兵镇边徼襟喉之地”,以第七子西平王奥鲁赤出镇吐蕃。西平王府设在“朵哥思麻地之算木多城(今青海互助县松多)”9,奥鲁赤的封地也在这里,他平时驻扎在朵思麻之地,遇有吐蕃发生变故,随时可领兵入藏,以尽其镇戍之责。他和他的儿孙作为镇守一方的宗王,一直负有保卫西藏安全的重任10。
    元朝从政治、经济、军事上对西藏地区都实行了有效的管理。西藏从此正式纳入祖国版图。
    注释1《元史·百官三》、《元史·桑哥传》。
    2《汉藏史集》称,忽必烈派答失蛮前往萨迦,对他说:“现今吐蓄之地无主,仰仗成吉思汗皇帝之福德,广大土地俱已收归(我朝)统治。萨迦喇嘛也接受召请,担任我朝的上师。上师八思巴叔侄,其学识在我等之上,如今也在我朝管辖之下。答失蛮……,速往萨迦一次,使我听到人们传颂强悍之吐蕃已入于我薛禅皇帝忽必烈治下,大臣答失蛮已到达萨迦的消息。”并指示:“自萨迦以下,可视道路险易、村落贫富。选择适宜建立大小驿站之地,仿照汉地设立驿站之例,立起驿站来。”
    3《汉藏史集》。
    4关于西藏地区的军政机构设置,参见韩儒林《元朝中央政府是怎样管理西藏地方的》,载《穹庐集》;陈得芝《元代乌思藏宣慰司的设置年代》,载《元史及北方民族史研究集刊》;沈卫荣《元朝中央政府对西藏的统治》,载《历史研究》1988年第3期;陈庆英《元朝在西藏地区设置的军政机构》栽《西藏研究》1992年第3期。
    5《元史·兵志》。
    6《汉藏史集》。
    7朵思麻指安多地区,元代的朵思麻路当包括青海黄河以南、黄河河源以东的藏族地区及今甘南藏族自治州的西部、四川阿坝的北部。朵甘思即通常所说的康区,这里当指今青海玉树、西藏昌都专区北部、那曲专区东部和四川甘孜州北部地区。参见《汉藏史集》和陈庆英《元朝在藏族地区设置的军政机构》。
    又《经世大典》载“乌思藏……其大站二十八所”,比《汉藏史集》所记多一站。
    8《汉藏史集》载:“藏北的驿站,如索、夏克、孜巴、夏颇、贡、官萨、甲哇等大站,由吐蕃乌思地方各个万户的站户连续驻站支应,十分艰苦费力,乌思地方的人不适应藏北气候条件,故一再逃亡。驿站所在之地奇寒难忍。蒙藏来往使臣、商客,沿途得不到乌拉供应,己照料。按照众人的请求,大臣桑哥命令卫普尔、巴、拉克等军北的部队。拨出一部分人负责驿站事务,并规定乌思地方各个万达果为单位。将马匹、驮畜、乳畜、肉羊、供给驿站的青稞、褐布、帐篷、马鞍、坐垫、绳具、炉子、卧具、医药费以及人员统统交给蒙古人。从此,乌思地方的人,不必在藏北驻站,而是每年派人把应交付给驿站的物资运送到藏北交给蒙古军。”于是驿站常有乌拉供应,而藏民的负担也有所减轻。
    9《元史·世祖纪》;仁钦扎西:《西平王府今地考》,载《青海社会科学》1986年第6期。
    10《汉藏史集》载:薛禅皇帝(元世祖忽必烈——引者注)的次妃所生之子奥鲁赤。受命管辖西土之事,驻于汉藏交界之处。亦曾前来乌思藏,多次镇压反叛。奥鲁赤之子铁木儿不花也服事萨迦大寺,做了许多利益教法之事。铁木儿不花之子老的,承袭其父的爵位,未到西藏。铁木儿不花的次妃所生之子搠思班。受封为(镇西武)靖王,前来乌思藏,在江孜的山脚下击溃西蒙古的军队,并将止贡派的“官巴”处以死刑。成宗之立大蒙古国时期,汗位的继承由贵族大会忽里勒台决定,这是蒙古游牧社会条件下的世选制。这一制度“在长期的历史岁月中,它自身不断的发生演变。到成吉思汗帝国时期,只有大汗的直系后代——黄金家族的成员,才享有继承汗位的资格。另一方面,公选因素的遗留,表现为成吉思汗虽然能自由地指定某一个儿子为继承人,但这位继承人仍不能直接继承汗位,他必须经由全帝国诸王贵族共同参加的忽里勒台大会的推举,才能认为是蒙古大汗,获得对大蒙古国的统治权。前汗指定和大会推举的双重程序,表明草原帝国世袭制度发展的不成熟性”1。
    忽必烈即位后,为了适应当时的社会条件和维持政权的稳定,在诸汉臣的影响下,在改定官制的同时,也着手进行皇位继承制度的改革。最早向忽必烈提出这一建议的是任同知平阳路转运司事的汉人张雄飞。至元二年,忽必烈召见他,问以方今所急,他以建储对他说:“太子天下本,愿早定以系人心。间阎小人有升斗之储尚知付托,天下至大,社稷至重,不早建储,非至计也。向使先帝知此,陛下能有今日乎?”他的话深深打动了忽必烈,正卧于榻上的忽必烈“矍然起,称善者久之”2。这时,忽必烈已开始考虑如何以中原王朝立太子为继承人的制度改变忽里勒台制的选汗旧制了。但这是一个极为敏感的问题,忽必烈不敢轻率从事。至元五年,卫辉路总管陈祐再上《三本书》,提出“太子国本,建立之计宜早”,并为改制制造舆论称:“陛下岂欲变易旧章,作为新制,以快天下耳目之观听哉?诚以时移事变,理事当然,不得不尔,期于宗社之安而已矣。”同时再三强调立储问题的紧迫性,指出“语曰:虽有智慧,不如乘势,虽有鎡基,不如待时,今年谷屡登,四海晏然,此其时矣。亿兆戴德,侯王向化,此其势矣。诚万世一时也。天与不受,则违天意;民望不副,则失人心。失民心则可忧,违天意则可惧。此安危之机,不可不察也。伏惟陛下上承天意,下顺民心,体三代宏远之规,法春秋嫡长之义,内亲九族,外协万邦,建皇储于春宫,隆帝业于圣代,俾人监国事,出抚戎政,绝觊觎之心,一中外之望,则民心不摇,邦本自固矣”3。
    大蒙古国汗位继承的前车之鉴,儒臣的反复论列,政治体制的逐渐转变,以及由此带来的宗亲诸王在元代政治生活中地位的下降、作用的削弱,为忽必烈对皇位继承制度的改革提供了条件。继建元、建国号和一系列汉法的实施之后,忽必烈按中原王朝建储的成规,立皇子真金为太子,正式确立了嫡传世袭制。自大蒙古国建立以来,首次按中原王朝的立储程序确立了皇位继承人。至元“十年春,中书右丞伯颜持节奉玉册立燕王真金为皇太子”4。册文称:“咨尔皇太子真金,仰惟太祖圣武皇帝遗训,嫡子中有克嗣服继统者,预选定之。是用立太宗英文皇帝以绍隆丕构。自时厥后,不为显立冢嫡,遂起争端。朕(上遵)祖宗宏远之规,下协昆弟佥同之义,乃从燕邸,即立尔为皇太子,积有日矣。比者儒臣敷奏,国家定立储嗣,宜有册命,此典礼也。今遣摄太尉、左丞相伯颜持节授尔玉册金宝。於戏!圣武燕谋,尔其承奉,昆弟宗亲,尔其和协。使仁孝显于躬行,抑可谓不负所托矣。尚其戒哉,勿替朕命。”5不久,又发布了《立后建储诏》,称“盖自古帝王之有天下也。莫不立后以正家,建储以定国”,“比者朝臣恳奏,册室之礼宜即举行。已于今年三月十三日授皇后以玉册宝章;授皇太子以玉册金宝,从典礼也”6。
    立后建储的目的、典礼仪式等都从汉制,授册、宝等为太子地位的巩固提供了保障。为使太子继承和学习历代帝王的统治经验,使国家长治久安,又为其置宫师府,聘请耆德硕儒为师。
    太子真金,母为忽必烈大皇后昭睿顺圣皇后察必,弘吉剌氏,在世祖即位和至元年间政事处理上对忽必烈多所襄助。真金少从姚枢、窦默学《孝经》。中统三年封燕王,守中书令。先后以汉儒王恂、许衡等为师。立为太子后,世祖为立宫师府,置官属三十八人。他们讲述正道经书,并介绍辽、金帝王行事要略。为之“区别善恶而论著得失,深切世用”7。在汉儒的教导和影响下,真金自幼就接受了儒家学说,并主动吸取历代封建统治者的治国经验,立志效法他们修身治国的作为。他优礼儒臣,深得汉儒的倾心。而对阿合马、卢世荣等言利敛财的行为颇为不满。
    李埴之乱后,忽必烈对汉宫汉将心存芥蒂,用之已不如在藩邸和即位之初。蒙古大汗对宗亲的赏赐耗费巨大,平定诸王之乱,又使军事费用增加,忽必烈急需理财富国,阿合马、卢世荣等以言利进。儒臣渐被疏远。于是在忽必烈与真金父子身边分别聚集了一批政治上互相对立的派别。他们的争斗必然影响皇帝与太子的关系。两派各以皇帝、太子为后盾,展开了激烈争夺。在真金的支持下,儒臣们不断弹劾阿合马、卢世荣等,二人先后被杀。儒臣们似乎取得了一些胜利,但不久发生的禅位风波却给了阿合马余党一次报复和卷土重来的机会。至元二十二年(1285),行台御史尚文上封事,提出忽必烈年事已高,应禅位于太子,太子知道后很紧张,中台秘其章不发。此事被阿合马余党答即古阿散侦知。
    以大索天下埋没钱粮为借口,拘封御史台案卷。答即古向忽必烈告发此事,忽必烈命宗正薛彻干取其章。尚文与御史大夫谋议说:“是欲上危太子,下陷大臣,流毒天下之民,其谋至奸也。且答即古乃阿合马余党,赃罪狼藉,宜先发以夺其谋。”8御史大夫与丞相向忽必烈揭发答即古阿散受贿,与其党皆被处死。皇帝、太子间的一场大案总算被掩盖了,但受这场风波的惊扰,太子真金忧悸而死。这一事件严重地干扰了元朝嫡长子继承制的贯彻执行,并导致了以后元朝在皇位继承上的数次危机。
    真金死后,忽必烈数年不立继承人。直到临死的前一年(至元三十年,1293),才接受玉昔帖木儿的意见,选定真金的第三子铁穆耳为皇太子9。
    忽必烈在授太子玉册的诏书中,小心翼翼地避开了封建王朝嫡长子继承制与忽里勒台传统观念的矛盾,没有正面否定忽里勒台选汗制度,而是把预立继承人说成是成吉思汗的遗训和遗制,力图在不触动传统观念的情况下进行改革,这就使嫡长子继承制的确立缺少稳固的基础和明确的效力。真金死后,忽必烈政治上的保守倾向有所发展,在立储问题上也就缺少了原有的坚定。因而,当他选立铁穆耳时,只遣领太史院事阿鲁浑萨理前往漠北将皇太子宝授与铁穆耳,并没有像立真金那样发布诏书和授与玉册。
    甚至皇孙本人和他的母亲事前对此竟也一无所知。这第二次建储如此草率,影响力自然有限;而忽必烈病重期间,竟也没有召皇储回京。以至忽必烈死,铁穆耳还在漠北;忽必烈本人的游疑动摇,再加上蒙古社会传统观念和旧制的影响,给成宗的即位带来了若干不利。忽必烈一度进行了的皇位继承制的改革,又退回到了它的出发点。成宗之立,仍然未能绕开忽里勒台,也仍然未能避免与诸王的争夺。赖有一二大臣以遣诏为依据奋争,才没有酿成以往那样互相残杀的悲剧。
    元皮胄至元三十一年(1294)正月,忽必烈死。时伯颜刚被从大同召回,以其个人的威望,稳住了朝中百官。汉儒徐毅上书请迎皇孙10。皇孙母真金哈敦弘吉剌氏阔阔真遣福建行省平章政事萨里以书至军中召皇孙,命斡林、集贤、礼官备礼册命,召诸王大臣会议上都。
    尽管有忽必烈所授的皇太子宝,忽里勒台推举的形式还是能废除。而且,忽必烈指定的继承人仍然要面对竞争者的挑战。真金的长子甘麻剌意欲改变忽必烈的遗命,他在诸王中也不乏支持者。二人在帝位问题上发生了争执,铁穆耳并不能因有皇太子宝就可以顺利即位。真金哈敦弘吉剌氏阔阔真倾向于铁穆耳,提出了一个有利于铁穆耳的建议,让二人分别讲述必里克。她说:“薛禅合罕(即忽必烈)曾经吩咐,让那精通成吉思汗的必里克的人登位。现在就让你们每人来讲他的必里克,让在场的达官贵人们看看,谁更为精通必里克。”铁穆耳极有口才,是一个口才极佳的讲述者,他以美妙的声音很好地讲述了必里克。甘麻剌患有轻微的口吃,也没有完善地掌握辞令,无法与之争辩。丞相伯颜与御史大夫玉昔帖木儿也利用自己的影响和威信执行了忽必烈生前的安排。四月,“宗室诸王毕会上都,定策之际,公(玉昔帖木儿)起谓晋王甘麻剌曰:‘宫车远驾已逾三月,神器不可久虚,宗祧不可乏主。畴昔储闱符玺既有所归,王为宗盟之长,奚俟而弗言?’王(晋王甘麻剌)遽曰:‘皇帝践祚,愿北面事之。’于是宗亲大臣合辞劝进”。伯颜配合玉昔帖木儿共同推戴成宗,他“按剑陈祖宗宝训,述所以立成宗之意。辞色俱厉,诸王股栗,趋殿下拜”。成宗乃得以即位为帝。
    注释1萧功秦《论元代皇位继承问题》,《元史及北方民族史研究集刊》第7期。
    2《元史·张雄飞传》。
    3陈祐《三本书》,《元文类》卷一四。
    4《元史·伯颜传》。
    56参见《元典章》卷一,《元文类》卷九,《元史·裕宗传》。
    7《元文类》卷三九。虞集《书王赞善家传后》;《元史·王恂传》。
    8《元史·尚文传》。
    9《元文类》卷二三,阎复《太师广平贞献王碑》裁,“三十年。今上皇帝(指元成宗)以皇孙抚军北边,公为辅行,请授裕考所佩储闱旧玺,从之。”
    10黄缙《金华集》卷二七《徐毅神道碑》载,徐毅上铁穆耳之母弘吉剌氏的奏折中说:“四海不可一日无君。大行皇帝奄弃天下,已五日矣。苟非早定大计,万一或起奸觎,变生不测,实可寒心。皇孙抚军朔漠,先帝既授以皇太子宝,圣意可知。伏愿明谕宗藩大臣,协谋推戴,遣使奉迎,归正大统。”它反映出:尽管忽必烈生前已经作了安排,但不经宗藩大臣会议同意,新皇帝依然无法取得合法资格。而对汉臣来讲,忽必烈生前的安排依然是他们的第一选择。
    《元史·玉昔帖木儿传》。
    《元文类》卷二四,元明善《丞相淮安忠武王》。
    大都之变元成宗晚年多病,皇后伯岳吾氏卜鲁罕居中用事。中书右丞相哈剌哈孙一向“斥言利之徒,一以节用爱民为务,有大政事,必引儒臣杂议”1,深得汉地儒士心;他本人也颇以安邦治国相许。与皇后间渐生隔阂。
    元成宗末年,自知不久于人世,力图安排自己的直系子孙为嗣,遂于大德九年(1305)六月立子德寿为皇太子。十月,成宗病重,德寿年幼,恐不足以威震诸王,在皇后卜鲁罕的筹划下,出其侄爱育黎拔力八达2与其母弘吉剌氏守怀州;前此,爱育黎拔力八达之兄海山已于大德三年奉成宗之命总兵镇守漠北。对太子可能构成威胁的亲王都已远离京城。
    十二月,小太子德寿死。
    大德十一年(1307)正月,元成宗病重期间,皇后已先遣使召安西王阿难答(忽必烈孙,父为忽必烈第三子安西王忙哥剌)。正月初五,阿难答至。初八,成宗死。元朝再次出现帝位危机,也再次爆发帝位争夺战。
    海山、爱育黎拔力八达之父、真金次子答剌麻八剌在世祖至元二十八年出镇怀州(今河南沁阳),未至而疾作,返还大都,次年病死。海山为其长子。在成宗无子的情况下,按中原封建王朝的传统,在帝位继承上,海山兄弟是最有竞争力的人选。但此时,兄弟俩皆不在大都,皇后即有出爱育黎母子居藩的行动,自然不想让他们取得最高统治权,于是与其同党左丞相阿忽台、平章八都马辛、前中书平章赛典赤伯颜、中正院使怯烈、道兴和诸王明里帖木儿、也只里等密谋,奉皇后称制,而以安西王阿难答辅之。同时阴谋遣人断北道,阻止海山南下。
    阿忽台奉皇后的教旨,令诸臣议成宗(拊寸)庙事,遭到太常太卿田忠良的反对,他说:“嗣皇帝(柑)先帝于庙,礼也;皇后教,非制也。”3博士张升则称“制,社祔庙必书嗣皇帝名,今将何书?”御史中丞何玮亦持不可。阿忽台以死相胁,他说:“制白天降也?公等不畏死,敢沮大事!玮曰:“死畏不义耳。苟死于义,何畏!”皇后派的安排受到了部分汉臣的坚决抵制。
    右丞相哈剌哈孙支持诸汉臣的行动,他更利用其掌管中书大权的有利条件,参与了帝位争夺战。在成宗病重期间,他“入侍医药,出总宿卫,且日理机务,诸藩王欲入侍疾,王(指哈剌哈孙,哈剌哈孙死后追封顺德王——引者注)拒之”4。及成宗死,哈剌哈孙一面派人前往漠北迎请海山,至怀州迎请弘吉剌氏和爱育黎拔力八达;一面封府库,“称疾卧阙下,内旨日数至,不听,文书皆不属”,使卜鲁罕无法与大臣议立新帝事。争取时间等待海山兄弟的到来。
    时值怀宁王海山有使至京师议事,哈剌哈孙急命使者还报成宗死讯,并另遣使者迎请海山、爱育黎拔力八达和他们的母亲弘吉剌氏入京共图大事。
    哈剌哈孙的使者至怀州,爱育黎拔力八达犹豫不决,未敢上路。王傅李孟献议说:“支子不嗣,世祖之典训也。今宫车宴驾,大太子远在万里,宗庙社稷危疑之秋,殿下当奉大母,急还宫廷,以折奸谋、固人心。不然,国家安危未可保也。”并指出:“邪谋得成,以一纸书召还,则殿下母子且不自保,岂暇论宗族乎!”5爱育黎拔力八达遣李孟至京师侦视情况。李孟至哈剌哈孙处,恰值皇后所遣至府问宰相疾者在邸,李孟长揖而坐,进前为丞相诊脉,皇后所遣的问疾者以为他是前来诊病的医生,没有发现破绽。李孟却得到安西王即位时间已定的情报。于是,他立即还报,称“事急矣,先发者制人,后发者制于人,不可不早图也。”
    左右之人皆不敢决,惟曲出、伯铁木儿劝其行。有人说:“皇后深居九重,八玺在手,四卫之士,一呼而应者累万,安西王府中从者如林,殿下侍卫寡弱,不过数十人,兵仗不备,奋赤手而往,事未可济。不如静守,以俟阿合(蒙古语,意为“兄’,——引者注)之至,然后图之,未晚也。”李孟反对,他说:“群邪违弃祖训,党附中宫,欲立庶子,天命人心,必皆弗与。殿下入造内庭,以大义责之,则凡知君臣之义者,无不舍彼为殿下用,何求而弗获!克清官禁,以迎大兄至,不亦可乎!且安西既正位号,纵大太子至,彼安肯两手进玺,退就藩国;必将斗于国中,生民涂炭,宗社危矣。且危身以及其亲非孝也,遗祸难于大兄,非悌也;得时弗为,非智也;临机不断,非勇也。仗义而动,事必万全。”李。孟的一番说教,坚定了爱育黎拔力八达,于是他又按蒙古人的习惯,请人占卜吉凶。
    古代风景画鉴赏有儒服持囊的卜者游于市,遂召之令为卜吉凶。李孟出迎,语之曰:“大事待汝而决,但言其吉。”于是卜者入内,献其卜筮的结果称:“是谓乾之睽。乾,刚也;睽,外也;以刚处外,乃定内也。君子乾乾,行事也。飞龙在天,上治也。舆曳牛掣,其人形且劓,内兑废也。厥宗筮肤,往必济也。大君外至,明相丽也。乾而不乾,事乃睽也;刚运善断,无惑疑也。”李孟乘此进说:“筮不违人,是谓大同,时不可以失。”于是,爱育黎拔力八达振袖而起,其意遂决。众人将其扶上马,李孟等人徒步相从。
    二月十六日,爱育黎拔力八达与其母至大都,自延春门入。入宫哭临,退居旧邸。哈剌哈孙遂与爱育黎商量,先发制人,他说:“怀宁王远,不能卒至,恐变生不测,当先事而发。”6三月初一,哈剌哈孙始视事,皇后定于三月三日御殿听政,哈剌哈孙当即签署了案卷,表示同意。后党不知内情,大喜过望。
    次日,在哈剌哈孙的安排下,爱育黎拔力八达“率卫士入内,召阿忽台等责以乱祖宗家法,命执之,鞫问辞服”。被送往上都,阿忽台、怯烈、阿难答被杀。皇后称制和阿难答谋继大统的阴谋失败。
    爱育黎拔力八达在哈剌哈孙和诸汉臣的支持下,镇压了反对派,取得了在大都夺权斗争的胜利。但他没有立即继位,而是等待其兄海山。这固然是由于海山居长,而更重要的原因则是海山镇守漠北,掌握着军队的统率权。与爱育黎的优柔寡断相反,海山闻讯后,立刻率军直趋大都。
    在大都,爱育黎拔力八达捕杀政敌、控制政局后,诸王阔阔出、牙忽都等遂合辞劝进,他们说:“今罪人斯得,太子实世祖之(曾)孙,宜早正大位。”但爱育黎没有这样做。
    海山在得到大都之变的消息后,自按坦山回到和林时“诸王勋戚毕会,皆曰今阿难答、明里铁木儿等焚惑中宫,潜有异议;诸王也只里昔尝与叛王通,今亦预谋。既辞服伏诛,乃因合辞劝进”。海山则愿待其母、弟等聚会后再议。
    其母答己在两个儿子间必须作出选择,她“以两太子星命付阴阳家推算,问所宜立者,曰:‘重光大荒落有难,旃蒙作噩长久。’重光为武宗年干,旃蒙为仁宗年干。于是太后(指海山兄弟之母弘吉剌氏答己——引者注)颇惑其言,遣近臣朵耳谕旨武宗曰:‘汝兄弟二人皆我所出,岂有亲疏?阴阳家所言运祚修短,不容不思。’武宗闻之,默然,进脱脱而言曰:‘我捍卫边陲,勤劳十年,又次序居长,神器所归,灼然何疑。今太后以星命休咎为言,天道茫昧,谁能预知?设使我即位之后,所设施者上合天心,下副民望,则虽一日之短,亦足垂名万年,何可以阴阳之言而乖祖宗之托哉!此盖近日任事之臣。擅权专杀,恐我他日或治其罪,故为是奸谋动摇大本耳’”7。遂遣康里脱脱前往大都观察形势,自己则领大军分三路进发。
    海山率领大军缓缓行进,大都的形势又趋紧张。答己以爱育黎拔力八达监国,遣使北迎海山。而海山却迟迟不至,“遣使还报太后曰:‘非阿沙不花往不可。’乃遣(阿沙)奉衣帽、尚酝以往,至野马川,见武宗,备道两宫意,及陈安西王谋变始末,且言:‘太子监国所以备他变,以待陛下,臣万死保其无它’”8。海山虽知自己继统有望,仍等待康里脱脱的确切消息。
    “脱脱驰至大都,入见太后,道武宗所授旨以闻。太后愕然曰:‘修短之说虽出术家,为太子周思远虑乃出我至爱。贪憝已除,宗王大臣议已定,太子不速来何为?’时诸王秃列等侍,成曰:‘臣下翊戴嗣君,无二心也。’既而太后、仁宗屏左右,留脱脱与语曰:‘太子天性孝友,中外属望。今闻汝所致言,殆有谗间。汝归速为我弥缝阙失,使我骨肉无间,相见怡愉,则汝功为不细也。’脱脱顿首谢曰:‘太母、太弟不烦过虑,臣侍藩邸历年,颇见信任,今归当即推诚竭忠以开释太子。后日三宫共处,靡有嫌隙,斯为脱脱所报效矣。’”脱脱“行至旺古察,武宗在与轿中望见其来,趣使疾驰,与之共载。脱脱具致太后、仁宗之语,武宗乃大感悟,释然无疑。遂遣阿沙不花还报。仁宗即日命驾奉迎于上都”9。海山母子、兄弟间因皇位谁属问题出现的紧张气氛,以海山的母亲、弟弟向武装力量妥协而得到消除。于是双方决定会议上都。
    五月,“左右部诸王毕至会议,乃废皇后伯要真氏,出居东安州,赐死。执安西王阿难答、诸王明里铁木儿至上都,亦皆赐死”10。武宗即位于上都,受诸王、文武百官朝贺于大安阁。颁布即位诏书,尊母弘吉剌氏为皇太后,弟爱育黎拔力八达为皇太弟。
    世祖首立太子。意在使皇位在直系子孙中传承,但蒙古社会的忽里勒台却并未废除,传子与贵族大会推举制并行,使元朝皇位继承呈现出更加复杂的情况。成宗死后,在皇位继承问题上,汉制的影响力增强。作为中央最高行政机构的中书省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忽里勒台推举已经变成了一种程序,失去了原有的意义。大权谁属的问题是在流血的政变和秘密谈判中解决和确定的。忽里勒台“这个草原时代的产物,离开它生长的泥土,移植到中原的土壤上之后,却获得了新的‘生命’。然而这种新的‘生命’的复活,却始终是和一场皇位危机的出现联系在一起的”。哈剌哈孙以中书长官的身份参与继承人的选择并获得成功,受到了朝廷的褒奖和肯定,这又为行政官僚参与皇位争夺创造了先例。“中枢官僚选君的倾向的发展,有可能与君权旁落的过程相结合,进一步加强统治秩序的混乱”。它给元朝后期的政治形势造成的影响是严重的。
    注释1《元史·哈剌哈孙传》。
    2爱育黎拔力八达为元世祖重孙,父答剌麻八剌,为真金第二子,成宗兄。
    3《元史·田忠良传》。
    4《元史·哈剌哈孙传》;《元文类》卷二五《丞相顺德忠宪王碑》。
    5《元史·李孟传》。
    6《元史·仁宗纪》。
    7参见《元史·康里脱脱传》、《元史·后妃二·顺宗昭献元圣皇后答己传》。“重光大荒落”为干支纪年的辛己年,是海山生年;“旃蒙作噩”是乙酉年,爱育黎拔力八达的生年。
    8《元史·阿沙不花传》。
    9《元史·康里脱脱传》。
    10《元史·武宗纪》。
    萧功秦《论元代皇位继承问题——对一种旧传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蜕变过程的考察》,《元史及北方民族史研究集刊》第七集。
    英宗亲政与南坡之变武宗海山享受其母亲与弟弟在大都政变中消灭政敌的政治成果,以手中的军权为后盾取得了皇位。母子、兄弟互相妥协,海山在即位后的第十天就立皇弟爱育黎拔力八达为皇太子,授以金宝。至大四年(1311),海山死。爱育黎拔力八达以太子身份即位,为仁宗。
    爱育黎拔力八达幼从名儒李孟学,李孟“日陈善言正道,多所进益”。“左右化之,皆有儒雅风。由是上下益亲”。及爱育黎拔力八达母子出居怀州,更以孝悌之道辅导爱育黎,后者也虚心好学。“有暇则就孟讲论古先帝王得失成败,及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之义。孟特善论事,忠爱恳侧,言之不厌,而治天下之大经大法,深切明白。厥后仁宗入清内难,敬事武皇,笃孝母后,端拱以成太平之功,文物典章,号称极盛。尝与群臣语,握拳示之曰:‘所重乎儒者,谓其握持纲常,如此其固也’”1。
    自幼受儒家思想薰陶的爱育黎拔力八达,“天性孝慈,聪明恭俭,通达儒术,妙悟释典”。北上大都时,所过州县,供帐华侈,则令撤去;过比干墓,以纣内荒于色,毒(痛)四海和比干直谏自警;农叟献粥,则以汉光武备尝艰阻自励。他即位后,力图改变武宗时期造成的财政困窘、政制混乱的局面,悉复至元旧制,整顿朝政,编纂律令,施行科举等。在世祖忽必烈后,是又一位尊崇汉法的皇帝。
    他之所以能为帝,一是以李孟为代表的汉臣的支持、鼓动,一是母亲答己的护持,一是皇兄海山尚念兄弟之情和得位之惠。因此,对母亲和兄长他都有一份需要报答的恩惠。
    在皇位继承上,他与其兄海山有约,行兄终弟及、叔侄相承之制。但是,受汉地统治方式影响甚深的他,不情愿舍子传侄。于是,在延祐三年(1316),封武宗子和世琼为周王,令其出镇云南。“置常侍府官署,以遥授中书左丞相秃忽鲁、大司徒斡耳朵、中政史尚家奴、山北辽阳等路蒙古军万户孛罗、翰林侍讲学士教化等并为常侍,中卫亲军都,指挥使唐兀、兵部尚书赛罕八都鲁为中尉,仍置谘议、记室各二员,遣就镇”。并令萧拜住及陕西、四川省臣各一员护送2。
    古代出游图十一月,和世琼等至延安,忽都鲁、尚家奴、孛罗、教化及武宗旧臣厘日、沙不丁、哈八儿秃等合谋反抗,联合陕西行省平章政事塔察儿、行台御史大夫脱里伯、中丞脱欢等,发关中兵自潼关、河中府人腹里。反抗失败后,和世琼走金山。
    十二月,仁宗立己子硕德八剌为皇太子,将皇位继承权交给了自己的儿子。
    早在武宗至大三年,云南行省左丞相铁木迭儿擅离职守赴阙,尚书省奏,奉旨诘问,却在皇太后答己的袒护下得免。
    至大四(1311)年,武宗死。仁宗即位,欲改变武宗朝政制混乱、财政困窘的状况,杀丞相三宝奴,以完泽、李孟为中书平章政事,以更张庶务。弘吉剌氏答己则自兴圣宫下旨如铁木迭儿为中书右丞相,仁宗即位后只得承认这一既成事实。皇庆二年(1313),铁木迭儿因病去职延祐元年(1314),以丞相哈散奏请,铁木迭儿拜开府仪同三司、监修国史、录军国重事,复拜中书右丞相。奏请“比闻内侍隔越奏旨者众,倘非禁止,致治实难。”“往时富民,往诸蕃商贩。率获厚利,商者益众,中国物轻,蕃货反重。今请以江浙右丞曹立领其事,发舟十纲,给牒以往,归则征税如制;私往者,没其货。”“买山东、河问运使来岁盐引,及各冶铁货,庶可以足今岁之用。”“江南田粮,往岁虽尝经理,多未核实。可始自江浙,以及江东、西,宜先事严限格、信罪赏,令田主手实顷亩状入官,诸王、驸马、学校、寺观亦令如之;仍禁私匿民田,贵戚势家,毋得阻挠。请敕台臣协力以成,则国用足矣”。仁宗从其请。而后,“遣使者分行各省,括田增税,苛急烦扰,江右为甚,致赣民蔡五九作乱宁都,南方骚动,远近惊惧,乃罢其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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