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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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诶诶诶,程寻,你这话就不对了啊。你怕他累着,你怎么不怕我累着啊!”霍冉轻嗤一声,“苏凌力气小吗?你以为都跟你一样,力气小的连弓都拉不动?”
苏凌微微一笑,心中的不快一扫而过,原来是心疼他。他语气越发温和:“你也听霍冉说了,我力气不小。你这么轻,我怎么可能背不动?”
程寻想了想,苏同学确实能轻而易举挽起重弓,或许真的膂力惊人。她点头一笑:“好,那就有劳你了。”
“那就苏凌吧,我们帮你拿着猎物。”柳明丰嘿嘿一笑。
苏凌已矮下身,向程寻指了指自己的肩膀:“上来吧。”
夕阳西下,程寻凝视着自己身前少年尚显稚嫩的肩膀,心头一热,一把搂住了他的脖颈。
苏凌背着程寻,杜聿抱着野兔,霍冉和柳明丰分别拿着其他猎物和长绳,一行五人不疾不徐向书院而去。
回程中,程寻数次在苏凌耳边低声问:“累么?要不要歇一歇?”
她看他耳根都红了,不知是不是热得很。
“不累。”她的气息就在耳畔,身子又在他背上微微晃动,苏凌心神摇曳,却板起了脸。静默了一瞬后,他又续了一句,“你不乱动就不累。”
程寻“哦”了一声,果真不敢再乱动。
虽说背上有一个人,可苏凌心里甚是轻快,丝毫不觉得沉重。途中杜聿、霍冉都曾提出过换了自己来,被他给拒绝了:“不用麻烦了,快点回去吧。”
杜聿他们这才作罢。
等回到书院,已是暮色四合。高夫子站在书院门口,声音震天:“程寻,你怎么回事儿?”
程寻还未说话,苏凌已然应道:“我们不小心掉进一个捕兽坑里,所以才耽搁了。”
“真掉进坑里了?”
“可不是?高夫子,还是我们三个把他们拽上来的。你看,这是绳子。”柳明丰扬了扬手里的粗绳,“程寻还崴了脚呢,是苏凌一路把她背回来的。”
“去去去,你们赶紧把程寻送回去,去膳堂吧,这时候,不知道膳堂还有没有东西。”高夫子摆了摆手,拿过柳明丰手中的长绳,扬长而去。
程寻松一口气:“高夫子这是不罚我了吗?”
“你们打的猎物不少,为什么要罚你们?”霍冉不以为意,“走啦走啦,再不去,膳堂什么都没了。”
“没了怕什么,咱们不是还有山鸡獐子吗?”柳明丰一本正经反驳,“咱们去找焦大婶,蒸了吃,煮了吃,炸了吃,烤了吃,怎么吃都行。”
两人边说边远去,杜聿犹豫了一瞬,并没有跟上去,他站在原地,攥紧了怀里的兔子:“这只兔子……”
程寻瞧一眼苏凌,忙道:“这是要养的,不能吃。”
她话音刚落,就听一个熟悉的声音道:“程寻,你今天怎么回事?”
和高夫子相似的话,却是和他完全不同的音色。
说话间,一道修长的身影踏着夜色而来。二哥程启面色阴沉,一脸不虞之色。
程寻神情微变:“二,程夫子……”她心说,糟了,二哥叮嘱过多次,要她远离苏凌的,偏偏这会儿她还在苏同学背上!
她心思转的极快,“我,我不小心掉进捕兽坑里,又崴了脚,就不能给夫子行礼了。”
果然,她这话一出口,程启立时换上了担忧的神色:“崴了脚?还掉进了捕兽坑里?现在怎么样,要不要紧?”
程寻觑着二哥的神色,小声道:“疼,还肿了……”她看了一眼杜聿,又道:“那坑挺深的,是杜聿同学他们打那儿经过,又找了绳子,才帮我拉上来的。啊,苏同学看我脚不能动,还背我回来。”
程启听闻小妹受伤,自然无暇去想太多,听她言下之意,是她掉下捕兽坑后,杜聿和苏凌经过救下了她。虽然对于小妹在苏凌背上感到刺眼,但是与之想比,还是小妹受伤更让他担心。
他快步走到苏凌跟前,伸出了手:“今日辛苦你们了,把她给我,我带她回去,你们快点回去歇着吧。”
苏凌盯着他伸过来的手,并未立刻行动:“不必麻烦了,我直接送她回去就行。她崴了脚,最好不要乱动。”
程启拧起了两道眉,他深吸一口气:“苏凌——”
程寻不敢乱动,可也不敢继续在二哥面前和苏同学表现亲近,她轻轻在他手臂上掐了一下,小声道:“多谢苏同学和杜同学了,要劳烦夫子了。”
苏凌眼眸半垂,轻“嗯”了一声,小心放下程寻,被程启接了个正着。
程启咳嗽一声:“时候不早了,你们快些回去休息吧。”
“是,学生告退。”
苏凌在原地站了好一会儿,直到程启他们的身影消失不见,才对同样站着的杜聿道:“你怎么也站着?”
“我么?难道不是因为你要休息么?”杜聿奇道,“哦,兔子还在我这儿呢。”
苏凌抬头看向那只灰不溜秋的丑兔子,笑了一笑:“给我吧,我先养着。”
抱着这只兔子,他不免想起今日白天的种种情景,唇角微微勾起,心中也泛起丝丝暖意:“今日是七夕啊。”
真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只是不知道她的脚伤怎么样了。苏凌双目微合,那种温软滑腻的感觉瞬间浮上心头,他脸颊一红,轻咳一声。
杜聿愣了愣:“是啊,家家乞巧望秋月,穿尽红丝几万条。”
今日万家乞巧,可他母亲却未必能有片刻清闲。
受了伤的程寻今夜自然无法同二嫂卢氏一起乞巧了。
一听说她去打猎受了伤,母亲雷氏一脸担心。待她褪去罗袜,露出红肿的脚踝时,雷氏的眼圈瞬间就红了。
程寻忙道:“不碍事,不碍事,就是看着严重,其实一点都不疼的,娘。我还冰敷过了。”
雷氏擦了擦眼角,亲自拿跌打酒过来,给女儿处理红肿的脚踝:“怎么这么不小心?你今日骑射课就该不去的……”
她只这么一个女儿,偏生喜欢读书,非要在书院里,还要同其他学子一样。身为女子,体力不及其他学子,但凡遇上骑射课,回到家时,必是狼狈不堪。女儿笑嘻嘻的,不以为意,可她心疼。
“娘,不去多可惜啊。娘,你不知道,我们今天在山林里,除了山鸡野兔,还看见了黄鼠狼、獐子,我有个同窗,他箭法特别好,就那么嗖的一下,直接就能射中猎物,百发百中。连高夫子都夸他的……”程寻提起苏凌,不禁眉飞色舞,
她心底有个小秘密,连亲娘也不好告诉。那就是这个箭术超群的苏同学其实是个小姑娘,还成了她的好姐妹。他们两人有两个共同的秘密。
可惜雷氏反应淡淡,并不大感兴趣,她只嗯了一声:“你这次崴了脚,只怕十天半个月都不能下地走路了,我让你二哥给你告个长假吧。”
“啊?”程寻眨了眨眼,“十天半个月都不能去学堂么?那怎么行?那我要落下多少功课啊。”她拉着母亲的胳膊,一脸认真:“娘,我小时候,我大哥摔着腿时用的轮,用的四轮车还在吗?”
雷氏深吸了口气,她拿食指点了点女儿的额头:“你就这么喜欢读书……”又不考状元!
可她到底是拿女儿没办法。
次日清晨,程寻坐在四轮车上出现在了学堂。
她这副形容一出现,直接吸引了整个学堂学子的目光。不过因为程夫子就在她身后,大家也不敢多话。
她一眼就瞥见了苏凌,他目光灼灼直视着她。她冲其扬了扬唇角,又轻轻眨了眨眼。
苏凌回之一笑,目光下移。
程寻猜出了他的意思,她轻笑着摇头,示意自己无事,任由二哥推着到了自己位置上。
趁程夫子不注意,云蔚扭头低声问道:“程寻,我听说你腿断了,是不是真的?”
程寻扯一扯嘴角:“你听谁说的?”
云蔚一脸钦佩:“腿断了还来学堂,你真是太好学了。”
程寻:“……我腿好好的,只是崴了脚而已。”
苏凌抬眸,看了一眼那两个凑得很近的脑袋,目光微沉,轻咳一声:“夫子来了。”
云蔚飞速转回身子,摇头晃脑,做认真读书状。
作者有话要说:
苏凌:恋爱的第一天,感觉还不错。
第34章 太亲密了
早饭后, 程寻在自己书桌上发现了一朵玫红色的紫薇花。她怔了一瞬, 听到身后的苏凌轻咳一声:“文库旁边的紫薇花开了, 挺好看的,是不是?”
程寻回头看向苏凌。
一身雨过天青色学子服饰的苏凌静静地望着她, 眸光澄澈, 舒朗清隽。
程寻心说,这是一个喜欢花草的小姐姐。她点一点头:“好看。”笑了笑,她又补充一句:“你也好看。”
苏同学穿学子服皎若明月, 穿箭袖明如朝阳,虽说过于中性了一些, 但是着实是个怎么看都好看的帅气姑娘。帅气也是好看的一种啊。
苏凌微怔,神情有些无奈:“不能这么说。”他是男子, 怎能用好看来形容?
程寻“哦”了一声。心想也对, 他们说好了,秘密不告诉第三人,她说苏同学好看,万一有心人多想了,猜出苏同学是女孩子怎么办。于是, 她诚恳道:“我是夸苏同学英俊潇洒, 玉树临风。”
听她出言称赞, 苏凌勾了勾唇角:“你脚好些了没有?”
“好多啦。”程寻笑道,“怎么样?我坐着四轮车来学堂,是不是特别……”
她一时想不到拉风的同义词,歪着头认真思索。
苏凌心神微动, 低声问:“昨日程夫子没为难你吧?”
他佯作无意,又续了一句:“我感觉,他似乎对我有些意见?”
“……”程寻笑意微敛,她眼珠转了转,瞅着四下无人,干脆也压低了声音,“他没为难我……其实,他不是对你有意见。你知道的,我这个样子,他肯定不想我和书院的学子走得近嘛。”
她并不想她的好朋友对她二哥有误会。虽然二哥让她远离纪方和苏凌,可这原因并不一样。如果让苏同学知道,二哥因为其权贵身份不喜欢他,是不是不大好?
却见苏凌眉眼含笑,神情和煦,他点一点头:“嗯,程夫子说的对。”这一点深得他心,她确实应该远离书院学子。
程寻略松一口气,她笑一笑,又道:“不过他不知道你是特殊的嘛。”
她这句“你是特殊的”让苏凌心情舒畅,他“嗯”了一声:“是,我是特殊的。”
他在她心里,是特殊的,和别人都不一样。这一点,他很早就知道了。
“紫薇花?”云蔚的声音突然插了进来。
程寻回头看他一眼,颇有些得意:“对啊,紫薇花。”
“能治消肿止痛的是紫薇叶,你要紫薇花有什么用?”云蔚有点不解。
程寻嘴角抽了一抽,心说,果真男女差异就在这里。紫薇花可以观赏啊,看着好看啊。她暗暗摇一摇头,越发觉得小姐姐细心体贴。
有这么一个好朋友真好。
“我喜欢啊。”她面向苏凌,甜甜一笑。脸上黑乎乎的,但是五官精致,笑意盎然。
苏凌听她说出“我喜欢”时,忍不住跟着弯起了唇角,心情格外美好。
云蔚摇头,甚是莫名其妙。
程寻老老实实坐了十来天轮椅,一直到七月下旬才恢复了用双腿走路。
苏凌微微一笑,心中的不快一扫而过,原来是心疼他。他语气越发温和:“你也听霍冉说了,我力气不小。你这么轻,我怎么可能背不动?”
程寻想了想,苏同学确实能轻而易举挽起重弓,或许真的膂力惊人。她点头一笑:“好,那就有劳你了。”
“那就苏凌吧,我们帮你拿着猎物。”柳明丰嘿嘿一笑。
苏凌已矮下身,向程寻指了指自己的肩膀:“上来吧。”
夕阳西下,程寻凝视着自己身前少年尚显稚嫩的肩膀,心头一热,一把搂住了他的脖颈。
苏凌背着程寻,杜聿抱着野兔,霍冉和柳明丰分别拿着其他猎物和长绳,一行五人不疾不徐向书院而去。
回程中,程寻数次在苏凌耳边低声问:“累么?要不要歇一歇?”
她看他耳根都红了,不知是不是热得很。
“不累。”她的气息就在耳畔,身子又在他背上微微晃动,苏凌心神摇曳,却板起了脸。静默了一瞬后,他又续了一句,“你不乱动就不累。”
程寻“哦”了一声,果真不敢再乱动。
虽说背上有一个人,可苏凌心里甚是轻快,丝毫不觉得沉重。途中杜聿、霍冉都曾提出过换了自己来,被他给拒绝了:“不用麻烦了,快点回去吧。”
杜聿他们这才作罢。
等回到书院,已是暮色四合。高夫子站在书院门口,声音震天:“程寻,你怎么回事儿?”
程寻还未说话,苏凌已然应道:“我们不小心掉进一个捕兽坑里,所以才耽搁了。”
“真掉进坑里了?”
“可不是?高夫子,还是我们三个把他们拽上来的。你看,这是绳子。”柳明丰扬了扬手里的粗绳,“程寻还崴了脚呢,是苏凌一路把她背回来的。”
“去去去,你们赶紧把程寻送回去,去膳堂吧,这时候,不知道膳堂还有没有东西。”高夫子摆了摆手,拿过柳明丰手中的长绳,扬长而去。
程寻松一口气:“高夫子这是不罚我了吗?”
“你们打的猎物不少,为什么要罚你们?”霍冉不以为意,“走啦走啦,再不去,膳堂什么都没了。”
“没了怕什么,咱们不是还有山鸡獐子吗?”柳明丰一本正经反驳,“咱们去找焦大婶,蒸了吃,煮了吃,炸了吃,烤了吃,怎么吃都行。”
两人边说边远去,杜聿犹豫了一瞬,并没有跟上去,他站在原地,攥紧了怀里的兔子:“这只兔子……”
程寻瞧一眼苏凌,忙道:“这是要养的,不能吃。”
她话音刚落,就听一个熟悉的声音道:“程寻,你今天怎么回事?”
和高夫子相似的话,却是和他完全不同的音色。
说话间,一道修长的身影踏着夜色而来。二哥程启面色阴沉,一脸不虞之色。
程寻神情微变:“二,程夫子……”她心说,糟了,二哥叮嘱过多次,要她远离苏凌的,偏偏这会儿她还在苏同学背上!
她心思转的极快,“我,我不小心掉进捕兽坑里,又崴了脚,就不能给夫子行礼了。”
果然,她这话一出口,程启立时换上了担忧的神色:“崴了脚?还掉进了捕兽坑里?现在怎么样,要不要紧?”
程寻觑着二哥的神色,小声道:“疼,还肿了……”她看了一眼杜聿,又道:“那坑挺深的,是杜聿同学他们打那儿经过,又找了绳子,才帮我拉上来的。啊,苏同学看我脚不能动,还背我回来。”
程启听闻小妹受伤,自然无暇去想太多,听她言下之意,是她掉下捕兽坑后,杜聿和苏凌经过救下了她。虽然对于小妹在苏凌背上感到刺眼,但是与之想比,还是小妹受伤更让他担心。
他快步走到苏凌跟前,伸出了手:“今日辛苦你们了,把她给我,我带她回去,你们快点回去歇着吧。”
苏凌盯着他伸过来的手,并未立刻行动:“不必麻烦了,我直接送她回去就行。她崴了脚,最好不要乱动。”
程启拧起了两道眉,他深吸一口气:“苏凌——”
程寻不敢乱动,可也不敢继续在二哥面前和苏同学表现亲近,她轻轻在他手臂上掐了一下,小声道:“多谢苏同学和杜同学了,要劳烦夫子了。”
苏凌眼眸半垂,轻“嗯”了一声,小心放下程寻,被程启接了个正着。
程启咳嗽一声:“时候不早了,你们快些回去休息吧。”
“是,学生告退。”
苏凌在原地站了好一会儿,直到程启他们的身影消失不见,才对同样站着的杜聿道:“你怎么也站着?”
“我么?难道不是因为你要休息么?”杜聿奇道,“哦,兔子还在我这儿呢。”
苏凌抬头看向那只灰不溜秋的丑兔子,笑了一笑:“给我吧,我先养着。”
抱着这只兔子,他不免想起今日白天的种种情景,唇角微微勾起,心中也泛起丝丝暖意:“今日是七夕啊。”
真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只是不知道她的脚伤怎么样了。苏凌双目微合,那种温软滑腻的感觉瞬间浮上心头,他脸颊一红,轻咳一声。
杜聿愣了愣:“是啊,家家乞巧望秋月,穿尽红丝几万条。”
今日万家乞巧,可他母亲却未必能有片刻清闲。
受了伤的程寻今夜自然无法同二嫂卢氏一起乞巧了。
一听说她去打猎受了伤,母亲雷氏一脸担心。待她褪去罗袜,露出红肿的脚踝时,雷氏的眼圈瞬间就红了。
程寻忙道:“不碍事,不碍事,就是看着严重,其实一点都不疼的,娘。我还冰敷过了。”
雷氏擦了擦眼角,亲自拿跌打酒过来,给女儿处理红肿的脚踝:“怎么这么不小心?你今日骑射课就该不去的……”
她只这么一个女儿,偏生喜欢读书,非要在书院里,还要同其他学子一样。身为女子,体力不及其他学子,但凡遇上骑射课,回到家时,必是狼狈不堪。女儿笑嘻嘻的,不以为意,可她心疼。
“娘,不去多可惜啊。娘,你不知道,我们今天在山林里,除了山鸡野兔,还看见了黄鼠狼、獐子,我有个同窗,他箭法特别好,就那么嗖的一下,直接就能射中猎物,百发百中。连高夫子都夸他的……”程寻提起苏凌,不禁眉飞色舞,
她心底有个小秘密,连亲娘也不好告诉。那就是这个箭术超群的苏同学其实是个小姑娘,还成了她的好姐妹。他们两人有两个共同的秘密。
可惜雷氏反应淡淡,并不大感兴趣,她只嗯了一声:“你这次崴了脚,只怕十天半个月都不能下地走路了,我让你二哥给你告个长假吧。”
“啊?”程寻眨了眨眼,“十天半个月都不能去学堂么?那怎么行?那我要落下多少功课啊。”她拉着母亲的胳膊,一脸认真:“娘,我小时候,我大哥摔着腿时用的轮,用的四轮车还在吗?”
雷氏深吸了口气,她拿食指点了点女儿的额头:“你就这么喜欢读书……”又不考状元!
可她到底是拿女儿没办法。
次日清晨,程寻坐在四轮车上出现在了学堂。
她这副形容一出现,直接吸引了整个学堂学子的目光。不过因为程夫子就在她身后,大家也不敢多话。
她一眼就瞥见了苏凌,他目光灼灼直视着她。她冲其扬了扬唇角,又轻轻眨了眨眼。
苏凌回之一笑,目光下移。
程寻猜出了他的意思,她轻笑着摇头,示意自己无事,任由二哥推着到了自己位置上。
趁程夫子不注意,云蔚扭头低声问道:“程寻,我听说你腿断了,是不是真的?”
程寻扯一扯嘴角:“你听谁说的?”
云蔚一脸钦佩:“腿断了还来学堂,你真是太好学了。”
程寻:“……我腿好好的,只是崴了脚而已。”
苏凌抬眸,看了一眼那两个凑得很近的脑袋,目光微沉,轻咳一声:“夫子来了。”
云蔚飞速转回身子,摇头晃脑,做认真读书状。
作者有话要说:
苏凌:恋爱的第一天,感觉还不错。
第34章 太亲密了
早饭后, 程寻在自己书桌上发现了一朵玫红色的紫薇花。她怔了一瞬, 听到身后的苏凌轻咳一声:“文库旁边的紫薇花开了, 挺好看的,是不是?”
程寻回头看向苏凌。
一身雨过天青色学子服饰的苏凌静静地望着她, 眸光澄澈, 舒朗清隽。
程寻心说,这是一个喜欢花草的小姐姐。她点一点头:“好看。”笑了笑,她又补充一句:“你也好看。”
苏同学穿学子服皎若明月, 穿箭袖明如朝阳,虽说过于中性了一些, 但是着实是个怎么看都好看的帅气姑娘。帅气也是好看的一种啊。
苏凌微怔,神情有些无奈:“不能这么说。”他是男子, 怎能用好看来形容?
程寻“哦”了一声。心想也对, 他们说好了,秘密不告诉第三人,她说苏同学好看,万一有心人多想了,猜出苏同学是女孩子怎么办。于是, 她诚恳道:“我是夸苏同学英俊潇洒, 玉树临风。”
听她出言称赞, 苏凌勾了勾唇角:“你脚好些了没有?”
“好多啦。”程寻笑道,“怎么样?我坐着四轮车来学堂,是不是特别……”
她一时想不到拉风的同义词,歪着头认真思索。
苏凌心神微动, 低声问:“昨日程夫子没为难你吧?”
他佯作无意,又续了一句:“我感觉,他似乎对我有些意见?”
“……”程寻笑意微敛,她眼珠转了转,瞅着四下无人,干脆也压低了声音,“他没为难我……其实,他不是对你有意见。你知道的,我这个样子,他肯定不想我和书院的学子走得近嘛。”
她并不想她的好朋友对她二哥有误会。虽然二哥让她远离纪方和苏凌,可这原因并不一样。如果让苏同学知道,二哥因为其权贵身份不喜欢他,是不是不大好?
却见苏凌眉眼含笑,神情和煦,他点一点头:“嗯,程夫子说的对。”这一点深得他心,她确实应该远离书院学子。
程寻略松一口气,她笑一笑,又道:“不过他不知道你是特殊的嘛。”
她这句“你是特殊的”让苏凌心情舒畅,他“嗯”了一声:“是,我是特殊的。”
他在她心里,是特殊的,和别人都不一样。这一点,他很早就知道了。
“紫薇花?”云蔚的声音突然插了进来。
程寻回头看他一眼,颇有些得意:“对啊,紫薇花。”
“能治消肿止痛的是紫薇叶,你要紫薇花有什么用?”云蔚有点不解。
程寻嘴角抽了一抽,心说,果真男女差异就在这里。紫薇花可以观赏啊,看着好看啊。她暗暗摇一摇头,越发觉得小姐姐细心体贴。
有这么一个好朋友真好。
“我喜欢啊。”她面向苏凌,甜甜一笑。脸上黑乎乎的,但是五官精致,笑意盎然。
苏凌听她说出“我喜欢”时,忍不住跟着弯起了唇角,心情格外美好。
云蔚摇头,甚是莫名其妙。
程寻老老实实坐了十来天轮椅,一直到七月下旬才恢复了用双腿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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