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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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中世纪搞建设》
作者:江千里
文案:
现代人、妻受唐飞柳穿越中世纪——满地都是黄金大便、人们随地尿尿、衣香鬓影并一辈子不洗澡的贵族、还有茴香腌制藏红花染色的“美食”……
唐飞柳表示:……就算死也不能这么过!
撸起袖子,他要给这些中世纪的野蛮人看看真正舒适的生活!
公爵:“……好吃,你做的食物很好吃,你看上去也很好吃。”
唐飞柳:“……公爵,你刚才是在和我调情吗?”
现代吃货人、妻洁癖受穿越成早产金发蓝眼绅士小少爷,遇到黑发黑眼恶魔之子大公爵。
金色小奶喵在黑猎豹身上打滚的日常。
主角吃货,所以吃的可能提的比较多。
内容标签:灵魂转换 异国奇缘 异世大陆 种田文
主角:唐飞柳、爱德华 ┃ 配角:劳伦斯、亚瑟 ┃ 其它:种田、基建、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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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哈喽中世纪
唐飞柳抱着自己的小箱子,坐在豪华的欧式马车里面,外面雪白的马得得得地奔跑,驾车的车夫偶尔轻轻甩一鞭子,马儿就加快脚步。
外面是漂亮的欧洲乡村风光,只是外面耕种的人,都是穿着中世纪的、破旧的袍子,女人穿着旧旧的欧洲简单裙装,看上去就好像油画里面的乡村景色再现。
唐飞柳心中十分忐忑,他要去见一位非常不好惹的大人。
一年多前,他还是一个普通的现代人,做着普通的办公室文职工作,努力生活。虽然取向和普通人不同,虽然和普通男人比起来,比起打球、打游戏、喝酒打架,他更喜欢做家务、做手工、热爱美食,当然也玩游戏,也喝点小酒、爱看足球……但是大体来说,唐飞柳还是个非常普通的,热爱生活的正常年轻人。
可是他就这么突然地穿了,开始唐飞柳是十分不能接受的,可惜活了一阵子,他就不得不接受自己已经异世为人的事实。好在安慰的是家里还有人憎狗厌调皮却可爱的妹妹,好歹他唐飞柳穿之前,还救了两个落水小孩,总算一辈子也不冤枉了。
唐飞柳穿在了一位乡绅的小儿子身上,感受到了欧洲中世纪的无情冷酷无理取闹——作为亲生儿子,乡绅死的时候,把全部财产都给了他大哥,留给小儿子的只有五镑的安家费,接着他的亲大哥,居然把他直接赶出家门,一分钱都没有给他。
操蛋的是,他大哥这样做居然是完全符合法律的。
唐飞柳已经不想再回忆第一次来到这个世界,发现自己又累又饿,兜里没有一毛钱,找不到工作,饥寒交迫交不起每个月两先令的房租的可怕日子了。
抱住自己宝贵的小皮箱,唐飞柳想起刚到这个世界——这个身体的原主人,乡绅的小儿子,是一位多愁善感又很柔弱的少年人,他才十五岁,就已经失去了家族的庇护,大哥把他赶出家门,他本该聪明点拿走父亲往年送给他的礼物,和这些年来他自己积攒下来的微薄零花钱,然后去找到一份工作,虽然不再是一名上等人,但是至少活的比一般的农民要好。
但是这个少年太伤心了,他带了几个小皮箱,就浑浑噩噩离开家,然后去城市里面,试图找到工作,但是他性格太天真,没有经历过真正的苦难,他往日在家享受的白面包、烤的香嫩的小羊排、鲜嫩雪白的海鱼和鱼子酱,如同少女的皮肤一样甜蜜芬芳的桃子……都是非常昂贵的,就算小少爷忍耐了又忍耐,却还是因为不善于经营,让自己的财富越来越少,直至身无分文。
当小少爷因为贫穷和发热离开世界的时候,唐飞柳这抹异世孤魂就睁开了眼睛。然后,唐飞柳就只能独自面对着这个陌生的世界,幸好他继承了小少爷的记忆,虽然看着只剩下几口的白面包大感坑爹,但是好歹,唐飞柳和小少爷不一样,他是个成年人,他虽然不是万能的,但是唐飞柳一向善于照顾自己,也善于照顾自己身边的朋友,他虽然在工业发达的现代社会不那么优秀,但是到了这个一无所有的时代,他所会的那些有趣的手工和生活的知识,却十分弥足珍贵。
也幸好唐飞柳继承了小少爷的记忆,他知道了自己到来的地方是个陌生的世界,洛特帝国的一切都很像是中世纪左右的欧洲,甚至连货币也是差不多的,但是这个地方和欧洲比,似乎更加野蛮凶残一点。
这里还有农奴,有自由民,贵族们有自己的领地,绅士们有自己的庄园,西方在十七世纪就有了绅士学校,就相当于现代学校的前身,可是这里只有私人的家庭教师,只服务于自己效忠的贵族,识字还是一件出身优渥的人才能做到的事情,医生也有出现,但是因为医生还只掌握了放血饿肚子的粗放手段,大多甚至只让人对着上帝祈祷,做手术就只是开肠剖肚、基本没什么人能活下来,牧师则是因为要从小去学习,并且这个时空的牧师要终身侍奉主,并不能成婚,因此也不算最好的选择。
法律则是因为大贵族分而治之的版图,每个贵族的领地法律都是由主人定下,在领地之中,贵族的意志高于一切,因此律师这个行业目前还远远没发展起来。
工业的发展已经开始加快,但是远远没有到革命的地步,海上贸易发展的倒是十分蓬勃,贵族们十分富有,底层的人们却生活的十分辛苦。
所以留给不上不下的人们的选择余地,并不如十七八世纪的欧洲的情况那么好,那么多。
唐飞柳这个前身的小少爷兰斯,虽然出身优渥,也跟着家庭教师学习了很多,但是他这种没有继承权的、并不那么富裕的庄园主人的次子,一般能选择的余地也不大,成为一名庄园主人的贴身男仆,然后晋升为管家,是一条不错的出路,能找到一个新富裕的家庭成为一名家庭老师,也非常稳妥,如果成为贵族领地的管事或者臣僚,那再好不过,实在是不够优秀的话,商人的管账、熬几年开个自己的小作坊……只要愿意拉下脸,和一年最多只能赚个四五镑的富裕农民比,起步都绝对不会低于七八镑。
只是兰斯生来羸弱,是生理的也是心理的,他的母亲在他出生的时候就死去,父亲和哥哥根本没对他上心,关心他的家庭医生和教师也并没有办法阻止这一切。
唐飞柳变成了兰斯,发现兰斯大约是早产儿,因此身体免疫力等能力都逊色于一般人,兰斯很瘦弱,记忆之中最喜欢看书、弹钢琴,平常在庄园里面,可以做到一直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比古代的大家闺秀还要阿宅。
恩,只有喜欢宅居在家这一点,两个人是非常相似的。
唐飞柳苦中作乐地想。
他当时来到这个世界,第一个困境是没钱,毕竟高热已经过去了,带走了真正的兰斯的生命,然而唐飞柳活下来,需要食物、需要住处和钱。
唐飞柳睁开眼休息了一天,就开始试着在小作坊干起了记账员,每个月有七个先令,付完房租之后,每个月还有五个先令,这听上去很可怜,但其实对一般人来说,这并不算一笔小钱了,五先令等于四分之一镑,一个先令等于十二个便士,要知道,一只最好的大鹅也不过是六便士,也就是半个先令而已,在这个敬仰上帝的时代,能飞的高贵禽类都只要半个先令,猪肉羊肉等就更加便宜。
兰斯当时租的房子不算好,但也不算差,虽然小少爷短暂一生直到结束,都未曾从一个上等人的生活之中醒过来,但是他懵懂,却知道没有去找那种一个月一镑的住处。
因此唐飞柳也就没有想换地方,虽然这地方只是一个单间,还离唐飞柳上班的小作坊有半个小时走路的距离,但是至少这个出租的单间并不在贫民窟,而是在正常的社区,至少都是市民们居住的地方。
唐飞柳就这么稳定下来,并且开始着手改善自己的一切。
这得幸亏是唐飞柳,一般的男人穿来这里,工作应该都还能应付的很好,但是生活就可能没那么顺手了。唐飞柳却不然,记账员的工作对他来说没有太大的挑战性,生活对他来说,虽然条件简陋,但是他所会的一切,却能让他慢慢变得舒适起来。
当厚着脸皮哀求到了一份记账员的工作,并且努力表现,还改善了许多记账方式,得到重用之后,唐飞柳的工作稳定了下来,与此同时,唐飞柳再也无法忍耐家居环境,第一件事就是卖掉了兰斯随身带着的几套衣服——顺便哀悼小兰斯如果是老牌贵族的孩子该多好,根据兰斯的记忆,洛特帝国贵族这时候穿的衣服还不是毛呢大衣三件套,燕尾服什么的都是年轻的先生们开始尝试穿着,老牌贵族们还穿着缀有宝石的披风和丝绸绣了金银线的衬衫……总之怎么华丽怎么来,奢华起来,一件衣服上的点缀甚至可以让普通人快活过一辈子。
不过虽然这么说,小兰斯出来的时候带的衣服其实也价值不菲了,在一先令只能买到一米棉布的情况下,兰斯带出来的衣服,除了现在在年轻人之中开始流行的燕尾服和毛呢大衣,还有参加宴会的丝绸衬衫和刺绣的大衣和斗篷——这孩子是多么懵懂啊,他还以为当他失去了父亲之后,还能再有进入上流社会社交界的一天。
连着假发都当掉,说实话西服燕尾服什么的,唐飞柳都能欣赏,但是假发绑腿裤□□皮鞋和颜色艳丽的刺绣衬衫斗篷什么的……唐飞柳内心是拒绝的。
只留了一套穿在身上的衣服,这些东西,唐飞柳当掉之后,换回来手里握着的二十镑。现在唐飞柳的这个身体太差了,他所居住的环境也并不那么舒服,洛特帝国虽然与同时期欧洲很多地方都不一样,但是有个地方是一样的,就是脏乱差。
首先是居住的地方,虽然外表看上去还算妥帖,但是被子在搬来之后就没有清洁过,床铺掀开,下面是麦秆垫着作为床垫,已经有了虫子和虫卵,有洁癖的唐飞柳差点就吐了。
房间里面也是一样,看上去还算可以,但是边角全是灰尘,约克常年梅雨,唐飞柳估计是小少爷烧不起壁炉的原因,不根本就是这个房间没有壁炉,于是所以衣柜都已经发霉了,房间里一股臭味,这样发霉的房间住着,别说体弱的兰斯,就算是唐飞柳自己健康的身体穿过来,只怕也会没多久生病。
唐飞柳捏着鼻子大扫除,先是买了布和针线,然后回来自己艰难地缝了床单——兰斯当时买了一整套床上用品,床单留下来,棉布和缝了棉花的被子可是兰斯买的最贵重的东西,只是一床棉被就花了十先令,也就是半镑了,唐飞柳当然也不会扔掉,他打算把兰斯买的东西全部洗干净,然后就有两套可以换洗了。
洛特帝国虽然已经开始种植棉花,但是现在纺织还是最古老的机器,这导致了棉布虽然便宜,但是却还没到廉价的地步。
在有工匠发明新式的纺织机之前,只怕这种情况都不会得到改善。
唐飞柳拿着钱,把旧的麦秆丢掉,换上新的、干燥的麦秆,垫了新做的床褥,打扫干净了整个房间,并把发霉的衣柜扔出去洗干净暴晒,又在晴天坚持每天开窗通风,还买了铁盆开着窗户烧炭火,坚持保持房间尽力干燥,总算让猪圈一样的房子焕然一新,至少晚上回到家,擦了澡之后,躺在床上,终于觉得舒适了。
接着休假的时候,唐飞柳就想买肥皂,把原来那套床上用品洗干净备用,结果他绝望地发现——肥皂什么的,大街上根本找不到!
这个叫约克的城市,据说是公爵领地之中非常繁华的城市,当然有各种各样的铺子,却根本找不到任何一个贩卖杂货的地方有名叫肥皂的东西。
唐飞柳打听了许久,才明白了一件事情——这洛特帝国的人不洗澡,大家洗衣服都用清水洗,他们表示上帝的子民是虔诚的,不洗澡是表达虔诚的一种方法。
唐飞柳才恍然明白,为什么这个城市都有股臭气,并且想起自己这些天吃的面包,想到那些做面包的人都不洗澡不洗手,顿时再次几欲作呕。
神啊,你让我来到这个世界,到底是为什么呢?唐飞柳晚上艰难地擦澡,金发湿漉漉地在炭盆边烤火,看着天际的明月,内心觉得怪凄凉的——虽然有再活一次的机会确实很好,但是就不能让他在现代生活吗?!
天边的月亮又大又圆,真像腌的流油的咸鸭蛋。
于是这个晚上,唐飞柳梦到自己切了五个咸鸭蛋配粥,内心总算得到了短暂的安宁。
作者有话要说:
注:虽然大背景基本取材自中世纪欧洲,但是经济发展更像是十七十八世纪,社会形态还处在半封建半奴隶社会,航海和工业发展已经萌芽,整个社会处在转型期。
第2章 公爵
没有肥皂这种事情,别说洗发黑的床单,连头发都不能洗干净,这样绝对是不行的,唐飞柳喜欢自己做小手工,又喜欢跟风,网上看到什么配方都喜欢跟着玩一阵子,什么都不精,但是什么都学着玩过。
手工皂当年也大火过,唐飞柳关注了好几个手工皂达人,自己还曾做过手工皂送给朋友。当然,现代社会做这些比较简单,在洛特帝国,这里什么都没有,唐飞柳只能选择最简单最便宜的配方。
他先是烧草木,弄得满脸花猫一样的灰尘,终于搞了些草木灰,然后又买了许多带肥膘的肉——谢天谢地这地方的人知道把肉猪阉了,虽然肥肉也并不厚,看上去感觉生前应该是比较精瘦的,但至少不会有别的穿越小说中,猪肉那股腥臊味和酸味。
不过比较惨的是,洛特帝国虽然海外贸易做的很好,很多调料都有货,但是调料简直比金子还贵,一粒胡椒等价于一镑,偶尔还能更多……这种事情简直是对吃货的惩罚。
好在除了胡椒和糖之类,一般本土的调料还是不贵的,,好歹大蒜和葱姜还是比较便宜,盐大约是因为约克这边不算太温暖的关系,再加上离海有距离,因此也比较贵,贫穷的唐飞柳买盐回来第一件事情是用小铁罐把盒子盖住,并小心地放在角落,打扫的时候还会用一块干净的棉手帕把那块地方盖住,并无数次怀念现代社会一块五一包的盐。
不过唐飞柳买了那些肉,当然不只是为了做肥皂,毕竟肥皂用炸东西的废油都可以做,当然要物尽其用。唐飞柳把煮出来的油先拿来炸土豆饼,甚至奢侈地买了鸡肉做炸鸡块吃……反正以前在家唐飞柳是舍不得这么奢侈的,这些菜多费油啊!还容易长胖!
但是他现在的这个身体,被赶出来的兰斯小少爷在外面挨了快一年,从开始时候的白面包、鱼肉和体面的生活,到后来的拮据、小病不断,性格导致的工作不顺利……唐飞柳接手的时候,身体已经消瘦的吓人,而且也不知道是不是唐飞柳自身性格的原因,一改兰斯小少爷没有胃口的毛病,反而馋好吃的馋的厉害,而且大约也是正在长身体的关系,怎么吃都吃不饱。
反正拿新炸出的油脂直接做肥皂多浪费啊,唐飞柳干脆就在家里努力做各种好吃的炸物,接着就开始做肥皂,开始尝试的时候,毕竟不是以前做熟悉的方子,因此失败了几次,要么颜色怪怪的要么不能成型,看上去各种诡异,失败了好几次,油炸的东西都吃的腻了的时候,唐飞柳才终于做出来了几块长木盒那么大的肥皂来。
那肥皂看上去颜色不太漂亮,是不太亮的泥巴黄色,估计放在现代大家别说洗澡了,洗衣服可能都觉得不够美丽,但是唐飞柳却高兴极了,他拿着刀把肥皂切成手掌大的形状,这次做了三木盒的肥皂,每个木盒切了大概有八块肥皂,二十几块肥皂够用很久了,唐飞柳终于可以把那些肥油留下来,认真开始第二件事情,彻底改善伙食。
兰斯小少爷是个金发碧眼的少年人,原本样貌十分秀气,不过因为早产体弱,加上不太爱吃东西——毕竟说实话,洛特帝国做菜的技术,换唐飞柳他也吃不下——然后后来兰斯又饱受颠簸流离的辛苦,所以唐飞柳刚接手的时候,兰斯的样子十分难看,唐飞柳连着养了一两个月,才稍微看上去不那么吓人,脸颊也不再瘦的如同骷髅了。
开始改善伙食的时候,能选择的不多——自己烘焙面包太麻烦了,他住的地方并没有自己的厨房,根据记忆,现在标准的厨房还是绅士阶层以上的人独有的东西,农民和穷苦的平民基本上都只有一个简单的锅,和几个简单的碗筷而已,毕竟这边的烹饪方式还十分落后,连炒菜都还没有出现,基本都只是烘烤和煮熟阶段,这些都还是富人才能享受的。
也难怪兰斯掉落一个阶层之后,会把自己饿成这个样子。
唐飞柳没有办法,就只能艰难地自己整了个铁桶,让匠人给他切割个口子,在被人看智障的眼神之中拿回去,在上面架个壶,每天艰难地自己煮小麦玉米粥,给自己煎蛋、中午的时候为了不打眼,虽然不吃小作坊自己做的三无食品,自己也只做个简单的三明治,就这样还被工人用羡慕的眼神看,晚上则会好一些,炒个蔬菜炒肉、偶尔奢侈地煎一块小牛排小羊排什么的……
总之,除了外面的环境太恶劣了,唐飞柳自己的穿越生涯开始慢慢变得越来越舒适。
至少他一顿忙下来,当了衣服的二十镑,除了最开始花了三个多镑整理生活环境,其他的钱都存了下来,到后来每个月的工资五先令差不多能让他过的很好,唐飞柳甚至自己扯布剪裁、手缝了两套比较符合中下层社会生活的夹克、衬衫和简单的外套,穿上去干练利落,连手工作坊的主人都多看了两眼。
本来到了这里,唐飞柳就觉得他的穿越种田生活只剩下自己开个炸肉店什么的,反正洛特帝国的食物食物真的是一言难尽,大多都和著名的仰望星空一个风格,唐飞柳觉得他开个炸鱼和土豆的店子,大概可以制霸整个国家的美食榜单顶端。
然而他就在计划这件事的时候,改变的契机就悄然而至——开始是小作坊里面有人发热。
一个感冒,在现代看来,是非常简单的事情,买一包感冒冲剂,喝个三天,基本上症状就能好个大概,再难受点直接吃消炎药和感冒药,保证药到病除。
但是在这个世界里面,唐飞柳的记忆里,很多人都是死于感冒,在这里,轻度感冒很容易因为处理不当而加重,而严重点的感冒基本是绝症。
第一个得病的是个半大的孩子,才十六岁的姑娘,她被作坊的主人赶回去,收拾东西的时候脸色通红,一边抽泣一边自己搬着东西。
唐飞柳听到身边的人说,那姑娘失去了父亲,母亲独自抚养他们三姐弟,两人都在做工,失去了这份工作,姑娘根本没有钱去治疗自己。
“可怜的安娜……”旁边的人们都同情地看着哭泣的姑娘,可是没有人敢靠近她。
活在现代社会的唐飞柳,极少遇到这样可怜的人,他下了班的时候,想了一下,到底脚步顿了一下,转了个弯,终于往贫民窟走去。
在白天议论的人之中,唐飞柳知道那个姑娘大概住在哪里,他走到巷子里面的时候,就被流莺缠住了,唐飞柳满脸通红问到了地方,匆匆快走了好大一截,还听得到流莺们快活的大笑声。
显然刚才调戏唐飞柳这个金发碧眼又容易害羞的小可爱,让这些生活无趣的流莺得到了无数乐趣。
《穿到中世纪搞建设》
作者:江千里
文案:
现代人、妻受唐飞柳穿越中世纪——满地都是黄金大便、人们随地尿尿、衣香鬓影并一辈子不洗澡的贵族、还有茴香腌制藏红花染色的“美食”……
唐飞柳表示:……就算死也不能这么过!
撸起袖子,他要给这些中世纪的野蛮人看看真正舒适的生活!
公爵:“……好吃,你做的食物很好吃,你看上去也很好吃。”
唐飞柳:“……公爵,你刚才是在和我调情吗?”
现代吃货人、妻洁癖受穿越成早产金发蓝眼绅士小少爷,遇到黑发黑眼恶魔之子大公爵。
金色小奶喵在黑猎豹身上打滚的日常。
主角吃货,所以吃的可能提的比较多。
内容标签:灵魂转换 异国奇缘 异世大陆 种田文
主角:唐飞柳、爱德华 ┃ 配角:劳伦斯、亚瑟 ┃ 其它:种田、基建、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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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哈喽中世纪
唐飞柳抱着自己的小箱子,坐在豪华的欧式马车里面,外面雪白的马得得得地奔跑,驾车的车夫偶尔轻轻甩一鞭子,马儿就加快脚步。
外面是漂亮的欧洲乡村风光,只是外面耕种的人,都是穿着中世纪的、破旧的袍子,女人穿着旧旧的欧洲简单裙装,看上去就好像油画里面的乡村景色再现。
唐飞柳心中十分忐忑,他要去见一位非常不好惹的大人。
一年多前,他还是一个普通的现代人,做着普通的办公室文职工作,努力生活。虽然取向和普通人不同,虽然和普通男人比起来,比起打球、打游戏、喝酒打架,他更喜欢做家务、做手工、热爱美食,当然也玩游戏,也喝点小酒、爱看足球……但是大体来说,唐飞柳还是个非常普通的,热爱生活的正常年轻人。
可是他就这么突然地穿了,开始唐飞柳是十分不能接受的,可惜活了一阵子,他就不得不接受自己已经异世为人的事实。好在安慰的是家里还有人憎狗厌调皮却可爱的妹妹,好歹他唐飞柳穿之前,还救了两个落水小孩,总算一辈子也不冤枉了。
唐飞柳穿在了一位乡绅的小儿子身上,感受到了欧洲中世纪的无情冷酷无理取闹——作为亲生儿子,乡绅死的时候,把全部财产都给了他大哥,留给小儿子的只有五镑的安家费,接着他的亲大哥,居然把他直接赶出家门,一分钱都没有给他。
操蛋的是,他大哥这样做居然是完全符合法律的。
唐飞柳已经不想再回忆第一次来到这个世界,发现自己又累又饿,兜里没有一毛钱,找不到工作,饥寒交迫交不起每个月两先令的房租的可怕日子了。
抱住自己宝贵的小皮箱,唐飞柳想起刚到这个世界——这个身体的原主人,乡绅的小儿子,是一位多愁善感又很柔弱的少年人,他才十五岁,就已经失去了家族的庇护,大哥把他赶出家门,他本该聪明点拿走父亲往年送给他的礼物,和这些年来他自己积攒下来的微薄零花钱,然后去找到一份工作,虽然不再是一名上等人,但是至少活的比一般的农民要好。
但是这个少年太伤心了,他带了几个小皮箱,就浑浑噩噩离开家,然后去城市里面,试图找到工作,但是他性格太天真,没有经历过真正的苦难,他往日在家享受的白面包、烤的香嫩的小羊排、鲜嫩雪白的海鱼和鱼子酱,如同少女的皮肤一样甜蜜芬芳的桃子……都是非常昂贵的,就算小少爷忍耐了又忍耐,却还是因为不善于经营,让自己的财富越来越少,直至身无分文。
当小少爷因为贫穷和发热离开世界的时候,唐飞柳这抹异世孤魂就睁开了眼睛。然后,唐飞柳就只能独自面对着这个陌生的世界,幸好他继承了小少爷的记忆,虽然看着只剩下几口的白面包大感坑爹,但是好歹,唐飞柳和小少爷不一样,他是个成年人,他虽然不是万能的,但是唐飞柳一向善于照顾自己,也善于照顾自己身边的朋友,他虽然在工业发达的现代社会不那么优秀,但是到了这个一无所有的时代,他所会的那些有趣的手工和生活的知识,却十分弥足珍贵。
也幸好唐飞柳继承了小少爷的记忆,他知道了自己到来的地方是个陌生的世界,洛特帝国的一切都很像是中世纪左右的欧洲,甚至连货币也是差不多的,但是这个地方和欧洲比,似乎更加野蛮凶残一点。
这里还有农奴,有自由民,贵族们有自己的领地,绅士们有自己的庄园,西方在十七世纪就有了绅士学校,就相当于现代学校的前身,可是这里只有私人的家庭教师,只服务于自己效忠的贵族,识字还是一件出身优渥的人才能做到的事情,医生也有出现,但是因为医生还只掌握了放血饿肚子的粗放手段,大多甚至只让人对着上帝祈祷,做手术就只是开肠剖肚、基本没什么人能活下来,牧师则是因为要从小去学习,并且这个时空的牧师要终身侍奉主,并不能成婚,因此也不算最好的选择。
法律则是因为大贵族分而治之的版图,每个贵族的领地法律都是由主人定下,在领地之中,贵族的意志高于一切,因此律师这个行业目前还远远没发展起来。
工业的发展已经开始加快,但是远远没有到革命的地步,海上贸易发展的倒是十分蓬勃,贵族们十分富有,底层的人们却生活的十分辛苦。
所以留给不上不下的人们的选择余地,并不如十七八世纪的欧洲的情况那么好,那么多。
唐飞柳这个前身的小少爷兰斯,虽然出身优渥,也跟着家庭教师学习了很多,但是他这种没有继承权的、并不那么富裕的庄园主人的次子,一般能选择的余地也不大,成为一名庄园主人的贴身男仆,然后晋升为管家,是一条不错的出路,能找到一个新富裕的家庭成为一名家庭老师,也非常稳妥,如果成为贵族领地的管事或者臣僚,那再好不过,实在是不够优秀的话,商人的管账、熬几年开个自己的小作坊……只要愿意拉下脸,和一年最多只能赚个四五镑的富裕农民比,起步都绝对不会低于七八镑。
只是兰斯生来羸弱,是生理的也是心理的,他的母亲在他出生的时候就死去,父亲和哥哥根本没对他上心,关心他的家庭医生和教师也并没有办法阻止这一切。
唐飞柳变成了兰斯,发现兰斯大约是早产儿,因此身体免疫力等能力都逊色于一般人,兰斯很瘦弱,记忆之中最喜欢看书、弹钢琴,平常在庄园里面,可以做到一直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比古代的大家闺秀还要阿宅。
恩,只有喜欢宅居在家这一点,两个人是非常相似的。
唐飞柳苦中作乐地想。
他当时来到这个世界,第一个困境是没钱,毕竟高热已经过去了,带走了真正的兰斯的生命,然而唐飞柳活下来,需要食物、需要住处和钱。
唐飞柳睁开眼休息了一天,就开始试着在小作坊干起了记账员,每个月有七个先令,付完房租之后,每个月还有五个先令,这听上去很可怜,但其实对一般人来说,这并不算一笔小钱了,五先令等于四分之一镑,一个先令等于十二个便士,要知道,一只最好的大鹅也不过是六便士,也就是半个先令而已,在这个敬仰上帝的时代,能飞的高贵禽类都只要半个先令,猪肉羊肉等就更加便宜。
兰斯当时租的房子不算好,但也不算差,虽然小少爷短暂一生直到结束,都未曾从一个上等人的生活之中醒过来,但是他懵懂,却知道没有去找那种一个月一镑的住处。
因此唐飞柳也就没有想换地方,虽然这地方只是一个单间,还离唐飞柳上班的小作坊有半个小时走路的距离,但是至少这个出租的单间并不在贫民窟,而是在正常的社区,至少都是市民们居住的地方。
唐飞柳就这么稳定下来,并且开始着手改善自己的一切。
这得幸亏是唐飞柳,一般的男人穿来这里,工作应该都还能应付的很好,但是生活就可能没那么顺手了。唐飞柳却不然,记账员的工作对他来说没有太大的挑战性,生活对他来说,虽然条件简陋,但是他所会的一切,却能让他慢慢变得舒适起来。
当厚着脸皮哀求到了一份记账员的工作,并且努力表现,还改善了许多记账方式,得到重用之后,唐飞柳的工作稳定了下来,与此同时,唐飞柳再也无法忍耐家居环境,第一件事就是卖掉了兰斯随身带着的几套衣服——顺便哀悼小兰斯如果是老牌贵族的孩子该多好,根据兰斯的记忆,洛特帝国贵族这时候穿的衣服还不是毛呢大衣三件套,燕尾服什么的都是年轻的先生们开始尝试穿着,老牌贵族们还穿着缀有宝石的披风和丝绸绣了金银线的衬衫……总之怎么华丽怎么来,奢华起来,一件衣服上的点缀甚至可以让普通人快活过一辈子。
不过虽然这么说,小兰斯出来的时候带的衣服其实也价值不菲了,在一先令只能买到一米棉布的情况下,兰斯带出来的衣服,除了现在在年轻人之中开始流行的燕尾服和毛呢大衣,还有参加宴会的丝绸衬衫和刺绣的大衣和斗篷——这孩子是多么懵懂啊,他还以为当他失去了父亲之后,还能再有进入上流社会社交界的一天。
连着假发都当掉,说实话西服燕尾服什么的,唐飞柳都能欣赏,但是假发绑腿裤□□皮鞋和颜色艳丽的刺绣衬衫斗篷什么的……唐飞柳内心是拒绝的。
只留了一套穿在身上的衣服,这些东西,唐飞柳当掉之后,换回来手里握着的二十镑。现在唐飞柳的这个身体太差了,他所居住的环境也并不那么舒服,洛特帝国虽然与同时期欧洲很多地方都不一样,但是有个地方是一样的,就是脏乱差。
首先是居住的地方,虽然外表看上去还算妥帖,但是被子在搬来之后就没有清洁过,床铺掀开,下面是麦秆垫着作为床垫,已经有了虫子和虫卵,有洁癖的唐飞柳差点就吐了。
房间里面也是一样,看上去还算可以,但是边角全是灰尘,约克常年梅雨,唐飞柳估计是小少爷烧不起壁炉的原因,不根本就是这个房间没有壁炉,于是所以衣柜都已经发霉了,房间里一股臭味,这样发霉的房间住着,别说体弱的兰斯,就算是唐飞柳自己健康的身体穿过来,只怕也会没多久生病。
唐飞柳捏着鼻子大扫除,先是买了布和针线,然后回来自己艰难地缝了床单——兰斯当时买了一整套床上用品,床单留下来,棉布和缝了棉花的被子可是兰斯买的最贵重的东西,只是一床棉被就花了十先令,也就是半镑了,唐飞柳当然也不会扔掉,他打算把兰斯买的东西全部洗干净,然后就有两套可以换洗了。
洛特帝国虽然已经开始种植棉花,但是现在纺织还是最古老的机器,这导致了棉布虽然便宜,但是却还没到廉价的地步。
在有工匠发明新式的纺织机之前,只怕这种情况都不会得到改善。
唐飞柳拿着钱,把旧的麦秆丢掉,换上新的、干燥的麦秆,垫了新做的床褥,打扫干净了整个房间,并把发霉的衣柜扔出去洗干净暴晒,又在晴天坚持每天开窗通风,还买了铁盆开着窗户烧炭火,坚持保持房间尽力干燥,总算让猪圈一样的房子焕然一新,至少晚上回到家,擦了澡之后,躺在床上,终于觉得舒适了。
接着休假的时候,唐飞柳就想买肥皂,把原来那套床上用品洗干净备用,结果他绝望地发现——肥皂什么的,大街上根本找不到!
这个叫约克的城市,据说是公爵领地之中非常繁华的城市,当然有各种各样的铺子,却根本找不到任何一个贩卖杂货的地方有名叫肥皂的东西。
唐飞柳打听了许久,才明白了一件事情——这洛特帝国的人不洗澡,大家洗衣服都用清水洗,他们表示上帝的子民是虔诚的,不洗澡是表达虔诚的一种方法。
唐飞柳才恍然明白,为什么这个城市都有股臭气,并且想起自己这些天吃的面包,想到那些做面包的人都不洗澡不洗手,顿时再次几欲作呕。
神啊,你让我来到这个世界,到底是为什么呢?唐飞柳晚上艰难地擦澡,金发湿漉漉地在炭盆边烤火,看着天际的明月,内心觉得怪凄凉的——虽然有再活一次的机会确实很好,但是就不能让他在现代生活吗?!
天边的月亮又大又圆,真像腌的流油的咸鸭蛋。
于是这个晚上,唐飞柳梦到自己切了五个咸鸭蛋配粥,内心总算得到了短暂的安宁。
作者有话要说:
注:虽然大背景基本取材自中世纪欧洲,但是经济发展更像是十七十八世纪,社会形态还处在半封建半奴隶社会,航海和工业发展已经萌芽,整个社会处在转型期。
第2章 公爵
没有肥皂这种事情,别说洗发黑的床单,连头发都不能洗干净,这样绝对是不行的,唐飞柳喜欢自己做小手工,又喜欢跟风,网上看到什么配方都喜欢跟着玩一阵子,什么都不精,但是什么都学着玩过。
手工皂当年也大火过,唐飞柳关注了好几个手工皂达人,自己还曾做过手工皂送给朋友。当然,现代社会做这些比较简单,在洛特帝国,这里什么都没有,唐飞柳只能选择最简单最便宜的配方。
他先是烧草木,弄得满脸花猫一样的灰尘,终于搞了些草木灰,然后又买了许多带肥膘的肉——谢天谢地这地方的人知道把肉猪阉了,虽然肥肉也并不厚,看上去感觉生前应该是比较精瘦的,但至少不会有别的穿越小说中,猪肉那股腥臊味和酸味。
不过比较惨的是,洛特帝国虽然海外贸易做的很好,很多调料都有货,但是调料简直比金子还贵,一粒胡椒等价于一镑,偶尔还能更多……这种事情简直是对吃货的惩罚。
好在除了胡椒和糖之类,一般本土的调料还是不贵的,,好歹大蒜和葱姜还是比较便宜,盐大约是因为约克这边不算太温暖的关系,再加上离海有距离,因此也比较贵,贫穷的唐飞柳买盐回来第一件事情是用小铁罐把盒子盖住,并小心地放在角落,打扫的时候还会用一块干净的棉手帕把那块地方盖住,并无数次怀念现代社会一块五一包的盐。
不过唐飞柳买了那些肉,当然不只是为了做肥皂,毕竟肥皂用炸东西的废油都可以做,当然要物尽其用。唐飞柳把煮出来的油先拿来炸土豆饼,甚至奢侈地买了鸡肉做炸鸡块吃……反正以前在家唐飞柳是舍不得这么奢侈的,这些菜多费油啊!还容易长胖!
但是他现在的这个身体,被赶出来的兰斯小少爷在外面挨了快一年,从开始时候的白面包、鱼肉和体面的生活,到后来的拮据、小病不断,性格导致的工作不顺利……唐飞柳接手的时候,身体已经消瘦的吓人,而且也不知道是不是唐飞柳自身性格的原因,一改兰斯小少爷没有胃口的毛病,反而馋好吃的馋的厉害,而且大约也是正在长身体的关系,怎么吃都吃不饱。
反正拿新炸出的油脂直接做肥皂多浪费啊,唐飞柳干脆就在家里努力做各种好吃的炸物,接着就开始做肥皂,开始尝试的时候,毕竟不是以前做熟悉的方子,因此失败了几次,要么颜色怪怪的要么不能成型,看上去各种诡异,失败了好几次,油炸的东西都吃的腻了的时候,唐飞柳才终于做出来了几块长木盒那么大的肥皂来。
那肥皂看上去颜色不太漂亮,是不太亮的泥巴黄色,估计放在现代大家别说洗澡了,洗衣服可能都觉得不够美丽,但是唐飞柳却高兴极了,他拿着刀把肥皂切成手掌大的形状,这次做了三木盒的肥皂,每个木盒切了大概有八块肥皂,二十几块肥皂够用很久了,唐飞柳终于可以把那些肥油留下来,认真开始第二件事情,彻底改善伙食。
兰斯小少爷是个金发碧眼的少年人,原本样貌十分秀气,不过因为早产体弱,加上不太爱吃东西——毕竟说实话,洛特帝国做菜的技术,换唐飞柳他也吃不下——然后后来兰斯又饱受颠簸流离的辛苦,所以唐飞柳刚接手的时候,兰斯的样子十分难看,唐飞柳连着养了一两个月,才稍微看上去不那么吓人,脸颊也不再瘦的如同骷髅了。
开始改善伙食的时候,能选择的不多——自己烘焙面包太麻烦了,他住的地方并没有自己的厨房,根据记忆,现在标准的厨房还是绅士阶层以上的人独有的东西,农民和穷苦的平民基本上都只有一个简单的锅,和几个简单的碗筷而已,毕竟这边的烹饪方式还十分落后,连炒菜都还没有出现,基本都只是烘烤和煮熟阶段,这些都还是富人才能享受的。
也难怪兰斯掉落一个阶层之后,会把自己饿成这个样子。
唐飞柳没有办法,就只能艰难地自己整了个铁桶,让匠人给他切割个口子,在被人看智障的眼神之中拿回去,在上面架个壶,每天艰难地自己煮小麦玉米粥,给自己煎蛋、中午的时候为了不打眼,虽然不吃小作坊自己做的三无食品,自己也只做个简单的三明治,就这样还被工人用羡慕的眼神看,晚上则会好一些,炒个蔬菜炒肉、偶尔奢侈地煎一块小牛排小羊排什么的……
总之,除了外面的环境太恶劣了,唐飞柳自己的穿越生涯开始慢慢变得越来越舒适。
至少他一顿忙下来,当了衣服的二十镑,除了最开始花了三个多镑整理生活环境,其他的钱都存了下来,到后来每个月的工资五先令差不多能让他过的很好,唐飞柳甚至自己扯布剪裁、手缝了两套比较符合中下层社会生活的夹克、衬衫和简单的外套,穿上去干练利落,连手工作坊的主人都多看了两眼。
本来到了这里,唐飞柳就觉得他的穿越种田生活只剩下自己开个炸肉店什么的,反正洛特帝国的食物食物真的是一言难尽,大多都和著名的仰望星空一个风格,唐飞柳觉得他开个炸鱼和土豆的店子,大概可以制霸整个国家的美食榜单顶端。
然而他就在计划这件事的时候,改变的契机就悄然而至——开始是小作坊里面有人发热。
一个感冒,在现代看来,是非常简单的事情,买一包感冒冲剂,喝个三天,基本上症状就能好个大概,再难受点直接吃消炎药和感冒药,保证药到病除。
但是在这个世界里面,唐飞柳的记忆里,很多人都是死于感冒,在这里,轻度感冒很容易因为处理不当而加重,而严重点的感冒基本是绝症。
第一个得病的是个半大的孩子,才十六岁的姑娘,她被作坊的主人赶回去,收拾东西的时候脸色通红,一边抽泣一边自己搬着东西。
唐飞柳听到身边的人说,那姑娘失去了父亲,母亲独自抚养他们三姐弟,两人都在做工,失去了这份工作,姑娘根本没有钱去治疗自己。
“可怜的安娜……”旁边的人们都同情地看着哭泣的姑娘,可是没有人敢靠近她。
活在现代社会的唐飞柳,极少遇到这样可怜的人,他下了班的时候,想了一下,到底脚步顿了一下,转了个弯,终于往贫民窟走去。
在白天议论的人之中,唐飞柳知道那个姑娘大概住在哪里,他走到巷子里面的时候,就被流莺缠住了,唐飞柳满脸通红问到了地方,匆匆快走了好大一截,还听得到流莺们快活的大笑声。
显然刚才调戏唐飞柳这个金发碧眼又容易害羞的小可爱,让这些生活无趣的流莺得到了无数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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