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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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确定不是想太多?”
    乔一桥急了:“怎么可能!闹鬼的是那只陶碗,我捡回来的那只,黑色上面有波浪形纹路的你还记不记得?今天晚上那只陶碗里突然冒出来一沓燃烧的纸钱啊!你要不信就过来看!现在里面还有一只长相超恐怖的小怪物呢!”
    阿飞哥揉了揉眉心,他是无神论者,打心眼儿不信这世上真有鬼,还燃烧的纸钱,还小怪物……这不扯淡呢吗?
    “对了刚问你你还没回答呢,你现在哪儿呢?还在家不?”
    “我在家门口的楼梯间里……那什么,我现在不敢坐电梯……”
    不敢坐电梯,偏偏家住32楼,除非真要命的时候,不然谁吃饱了撑的徒步跑下去啊!
    况且乔一桥身上穿的家居服,脚上是拖鞋还丢了一只,他要这么冲入人群中,估计明天就能搭上火箭空降微博热搜了……
    内容就是:乔一桥为宣传新剧不惜装疯卖傻,戏这么多怎么不分给角色点儿!现在红起来的这些小鲜肉啊,毫无下限可言!不专心打磨演技,光走歪门邪道!真不知道喜欢他的都是些什么人,巴拉巴拉巴拉。
    阿飞哥额头上的血管一跳一跳的疼,他嘶哈了一下,道:“那我现在去接你?今晚先给你找个酒店暂住?”
    “要不然我去你家对付对付吧?酒店我住不习惯……”屁的不习惯,乔一桥是担心附在陶碗上的老鬼跟过去,那他一个人在酒店岂不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阿飞哥却冷酷无情地拒绝了他:“不行,今晚我得陪女朋友呢,我家里没你住的地方。”
    “重色轻友啊!你就是这么对你家摇钱树的?”
    “没办法,请你体谅一下大龄未婚男青年的焦渴吧,事实上你要晚打来十分钟,我估计都关机了。”
    为什么关机?乔一桥又不是不谙世事的小盆友,他脑子稍微一转,就知道阿飞哥现在正处于一个什么样的关口了。不由难得的生出了一丝歉疚。
    对面阿飞哥要知道小祖宗竟然还良心发现了,非感动的热泪盈眶不可。
    他女朋友刚洗完澡从浴室出来啊!浑身撒发着香气,一边整理着专门为今天买的小红裙,一边甜腻腻地扬声道:“亲爱的,我好了,你快去洗澡啦~~”
    电话两头都陷入了可怕的沉默中。
    “咳,那鬼好像没追出来?要不然这样,飞哥咱俩开视频,你看着就当帮我壮胆了,我回房间换件衣服,咱们看情况再说?”他过了突受惊吓的那股劲儿,这会儿总算可以冷静一点的看问题了,就打算再回去看看,顺便让阿飞哥眼见为实!
    “就这么办!”阿飞哥巴不得呢!
    电话挂断,换成视频通话。
    乔一桥踮着脚尖鬼鬼祟祟地进了屋,那模样就跟偷地雷没什么区别。
    阿飞哥女朋友名叫哲哲,都把小裙子调整好了,转头却见阿飞哥都这时候了还在玩手机,不由有些气恼。她这次没有再喊他,而是从后面悄悄袭进,打算看他玩什么,是不是有外心了?
    乔一桥轻轻打开卧室门。
    他全程屏住呼吸,除了轻微的“咔”声,四周一片寂静。
    镜头神经质地晃!
    阿飞哥一开始还不以为然,结果被他这阵仗带入的,也跟着紧张起来,压低呼吸,眼睛死死盯着手机视频画面,那感觉就像玩真人恐怖游戏实况一样。他还在想呢,他家小祖宗莫非是开窍了?演技突然从青铜级飙升到了白金级啊简直令人难以置信!
    晃动的镜头突然定住了!
    远远地,出现了一点不祥的暗红色!
    特写!
    拉近!
    乔一桥人不敢过去,就战战兢兢地对着陶碗的方向用手机摄像头拍,然后不断放大!
    阿飞哥凑近了细看。
    哲哲在他身后盯梢半天不知道他这是在看啥,干脆伸出纤纤素手,在阿飞哥的肩膀上轻轻拍了一记。
    “啊——!”
    阿飞哥这一惊叫,乔一桥差点没给他吓死啊!也跟着“啊~~!”
    哲哲恰好看见镜头中那只血糊糊的兔子一闪,加上被两连段的男声“啊——!”吓了一跳,也跟着“啊~~~~!”
    乔一桥双腿软的动不了,他带着哭腔:“是女鬼!我就说我家真的有鬼啊你还不信!啊啊啊我要被女鬼害死了吗!”
    阿飞哥回头瞪哲哲一眼,嘴上说道:“什么女鬼啊,刚那是我女朋友叫的,你别瞎想!”
    乔一桥自觉濒临死境,整个人都升华了,继续带着哭腔道:“宋晓飞你还是不是人!我家里都闹鬼了啊你就不能多忍一会儿吗?这么会玩,我诅咒你阳痿早泄不举啊混蛋!”
    饶是以阿飞哥的智商,绕清楚乔一桥的脑回路也多用了两秒钟。他忍不住一声断喝:“你闭嘴!”
    不等乔一桥继续出声,阿飞哥就连珠炮式地说道:“小祖宗你可以啊,玩儿我呢是吧!装的还挺像,我才发现你有演恐怖片男主角的天赋……”
    “我装你大——”
    “那踏马不就是一只剥了皮的兔子吗!你还小怪物,这要是在拍电影,道具师全都差评滚蛋!”阿飞哥比乔一桥吼得更大声,“单身狗到了晚上就好好睡觉!再作妖老子干死你啊!”
    关视频!关机!
    神清气爽!
    已经滑坐在地上了的乔一桥:“……”
    他定睛往陶碗的方向一看,越打量越确定这果然就踏马是一只死兔子啊!
    还是一只颇为肥硕的野兔。
    他有些尴尬地站起来,凑过去一把将兔子提起来,肌理细密,血色新鲜,依稀还能感觉到一丝残留的体温……
    陶碗中洁净如新,没有残留半点血污。
    如果只是死兔子,乔一桥就不害怕了,毕竟作为一个吃货,他这辈子吃过的兔子连起来能绕卧室一圈,不管是麻辣还是碳烤,是红烧还是清炖,都十分好吃,令人回味无穷。
    他把兔子放厨房腌起来了。
    腌完来到陶碗前,托着下巴思考道:不对啊!纸钱还能说是鬼烧的,银锭和兔子就画风不太对了吧?还有他放进去的东西,如果也是鬼弄走的,它能弄哪儿去?
    要真这么法力高强,也没见它显显形什么的啊!连空气都一直是正常的温度,没有阴森森的发冷。
    毕竟是新时代受过网络小说荼毒的大好青年,乔一桥一发现这破绽,就设想出了另外几种可能。
    这碗里有个小型传送阵?跟另外一个地方是连着的?那里也刚好有人守着?
    这碗是个神器?里面有一个独立空间?空间里还有生命?
    这碗是个能量守恒转化器?比如他投入一袋开心果,可以换来燃烧的纸钱一沓,投入一只精油蜡烛,可以换来一块银锭,投入一只烧鸡加一条红肚兜,可以换来一只剥皮死兔子?
    ……麻蛋要这么算他好像亏了啊!
    到底是哪种情况,这么胡思乱想也没用,干脆直接试验一下吧。
    又扯了一张白纸,执笔刷刷写道:兔子已收到,一会儿我打算烤来吃,你要吗?要就分你一半!对了,冒昧问一下,你是人吧?男的还是女的?多大年龄了?我叫小乔,今年十九岁半,性别男,未婚,还在上大学呐。(~ ̄▽ ̄)~
    半点不提刚才差点被吓尿的丢脸表现。
    这张a4纸他没有裁,还剩下好一块空白呢。不光如此,他还将那只黑色签字笔一起放碗里了,就是考虑到那边的大哥(姐姐)手边刚好没有纸笔的话,一腔衷情无法表述,岂不尴尬?
    因为有那块写着“官制十足色”的银锭在,乔一桥一点都不怀疑对方会无法沟通,除非那边刚好是个文盲。
    ……
    叶无倾正落脚在一个山洞里。
    这山洞应该经常有过路的猎户暂住,里面有个简陋的石床,还有一个泥土垒成的小灶台,上面有一口不大的铸铁锅,旁边还有不少的干柴,石床上面山壁一个洞里还有些粗糙的米面、盐巴、止血药材,因为通风,保存的还挺好。
    一般猎户进山,都会带些米面,顺便在山里采些常用的药材炮制。等打完了猎,剩下的东西一般就不带回去了,就放在这些落脚点里,与人方便自己也方便。约定俗成的规矩是,落脚点的东西,过路人若是用了,回头有机会就还给补回来。当然,规矩在那里,到底你遵不遵守,就全凭自己的良心了。所幸山里人大多淳朴,十个人里总有八九个是守规矩的,谁都知道,进山难保没个落难的时候,平日里不显,没准儿哪天就要靠着这点粮食药材的救命呢。
    叶无倾用铁锅从山溪里接了水,放在灶上煮。
    他刚才一时冲动,将自己的夜宵扔碗里传走了。
    肚子还是空的,区区半只小烧鸡,这么一会儿的功夫就消化干净了。
    兔子没了之后,他又出去转了一圈,运气不好,什么猎物都没见着,最后只从溪里抓了几条比手指长不了多少的小鱼上来。
    越发怀念那只和自己有缘无分的肥兔子了。
    陶碗好半天不见动静,估计对面那送他肚兜的白痴已经吓死了吧。
    叶无倾还挺遗憾的,毕竟难得碰上这么一桩异事,若对面的白痴吓的将他那边的碗扔掉……或者摔碎……这到手的机缘就生生浪费了。
    没错,叶无倾冥冥中有种感觉,这陶碗肯定是一对的,自己一只,那白痴一只。
    遗憾归遗憾,他倒也不是多么后悔,无论多么神异的东西,都不过是身外之物,有则欢喜,没有日子也照样过,人这一生求的不过是洒然无惧、念头通畅罢了!
    小鱼剖腹去鳞扔进锅里,再下一些糙米,水面上泛起一串小小的气泡,春日里颇为寒冷的夜晚便渐渐温暖起来。鱼粥的味道有些腥,不算多么好闻,叶无倾却专注地等着,他这些年什么苦没吃过,饥肠辘辘时有能果腹之物已经很不错了。
    陶碗就摆在眼皮底下,那白纸黑笔一出现,就被叶无倾发觉了。拿起来看完,他突然笑了起来,弹了弹那张纸,他先试了试那只笔,觉得差不多了就仿着那人的句式刷刷写道:
    叶无倾,今年二十岁,男。我等你的烤兔子。
    他不是白占人好处的性子,随着纸笔过去的,又是一块捏碎的银锭,上面依稀还有几枚清晰的指纹。
    第4章
    碎银子!
    又是碎银子!
    上面还踏马有指纹!确定不是在威胁他吗!
    不过好在这次有文字传回来了。
    乔一桥如获至宝地拿起来看——
    是繁体字。
    对面那位果然是人非鬼,名字叫叶无倾,听着倒像是真名,还挺坦荡荡的。但让乔一桥感到十分蛋疼的是,他才写了自己年龄十九岁半,那姓叶的小子马上就说自己二十……明摆着故意压他一头啊!这么幼稚,十有八九是个年龄不大的小屁孩!
    叶无倾是小屁孩的证据还有——他报复心也太强了,自己不就想岔了送过去一条肚兜吗?你穿不上大不了扔了,或者你再送回来……怎么也是一片好心吧!结果他愣是秒回了自己一只剥皮兔子,这里边没带着恶意你能信?
    典型的中二病!
    乔一桥在那块比鹌鹑蛋稍小一点的碎银子上又是摸又是搓,最后终于肯接受“妈呀这指纹竟然真的是徒手烙上去的”可怕现实。他自己试着捏了捏,除了硌得手疼屁都没留下。若这指纹真是叶无倾的,那得是个什么人啊……
    别管是什么人,肯定得是古代人!
    一个武力高强且年幼无知的古代人!
    活的!
    ——武力高强有啥用,莫非还能爬过来打他?年幼无知却很棒,因为肯定十分好忽悠啊!
    乔一桥把碎银子丢到一边,兴奋地直搓手:他莫非要时来运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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