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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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渣11:我不听我不听我不听
    第20章
    一行人心怀鬼胎去了白一尘的别墅,一路上,大概只有白一尘真的在认真思索等会晚饭除了蒸虾外还要做其他的什么菜好。
    而刚刚没有认出时亦南的事,已经被他抛到脑后去了。
    他起初虽然确实震惊惶恐,可是冷静下来后又觉得那没什么,白一尘心想,这大概是因为他早就有了这样的觉悟,他也早就和夏医生诉说过自己的苦恼,而夏医生为他提供了解决良策,所以这没什么值得他担忧牵挂,也不值得他放不下——毕竟在他知道他以后可能再也分不清时亦南和其他人的那天起,他就知道了这样的一天一定会在未来出现。
    白维欢在驾驶座上开着车,白一尘和时亦南手牵手坐在后座上,一会后,白一尘的头往左边偏了偏,靠在时亦南的肩膀上,他望着窗外不断后退的风景,心里想着:明天早上先不急着去画室,先去给时亦南定做一对袖扣好了。
    让他时刻戴着,不准摘下,这样他不就可以认出他了吗?
    夏医生可真是个好医生啊,白一尘感叹道。
    白维欢车开得稳,车里也放着抒情柔缓的音乐,时亦南一路上都没有说话,白一尘靠在他肩头差点睡着。而时亦南其实一直在等白一尘给他解释,解释他为什么装作不认识他,他和那个男人又是什么关系,可是白一尘明显没有收到他的无声电波,时亦南自己憋了一肚子的闷气,可他又舍不得对白一尘生气。
    他只要低头,看到白一尘靠在他肩上闭着眼睛昏昏欲睡的模样,整颗心就软得除了喜欢再也塞不下其他情绪,张开嘴巴能说出也许就只有柔软缱绻的情话。
    自己明明那么喜欢,或许还深爱着这个人,当时为什么要离开他呢?
    不过这样的念头时亦南只敢短暂地想一想,想得深了,他就会愈发羞愧难当,惭耻万分,所以他很快也把这件事暂时抛到脑后去了。
    下车之后,时亦南差使白维欢赶紧把虾拎去厨房,自己却绕到了后备箱去,从里面拿出了一束还沾着清露的玫瑰花递给白一尘。
    “怎么又送我玫瑰啦?前段时间不是才送过一束吗?”
    白一尘看到玫瑰后就欢喜地笑开了,眉眼弯弯,垂着眼睫欣赏玫瑰,黑色发丝间露出耳垂微微发红,再往下的脖颈却像是新月般雪白,时亦南忍不住搂着他,在他缀着红的耳垂上吻了吻,柔声道:“那些玫瑰都快谢了,所以送你新的,不喜欢吗?”
    “喜欢呀,怎么会不喜欢?”白一尘捧着玫瑰,半靠在时亦南宽厚的怀里深深嗅了一口玫瑰的香气,香味弥漫进肺腑,让人心生愉悦,不过即使这玫瑰不香,白一尘也是真的欢喜。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那么喜欢这种本该庸俗到不行的花朵,最好是从时亦南手里送出的,这样他最喜欢。
    白一尘想了想,觉得这大概因为以前他和时亦南还没分开时,时亦南就经常送他玫瑰。
    他们那时多放肆啊,根本就不在乎除了彼此以外旁人的目光,只要寻个偏僻的角落,就会肆无忌惮地亲吻,缠绵悱恻地互诉情话。他小心翼翼,惴惴不安地藏着他和时亦南的关系,就怕被人发现后得到鄙夷厌恶的目光,时亦南却叫他不用在乎那些,他将他拽出坚硬的蚌壳,进入一个光怪陆离、却奇妙无比的世界,时亦南教他在这里纵情欢乐,所以他以为自己遇到了真爱。
    可是时亦南却没有告诉他,这里的一草一木都带着会令人上瘾的剧毒,只要尝过一次,就再也戒不掉,就算继续品尝,这些毒物也会掏空他的内脏。
    白一尘轻嗅着玫瑰,望着时亦南笑,时亦南也对着他微微地笑,白一尘知道时亦南也许还觉得他一颗真心都放在他的身上,可是时亦南只要拿把刀剖开他的皮骨,就会发现他的胸腹里空空如也——没有热血,没有真心,什么都没有。
    “我去给你们做饭。”白一尘仰头亲了亲时亦南的唇角,抱着一捧玫瑰笑吟吟地进屋去了。
    跟在他们之后驱车刚到别墅的宋玉珩刚好看见这一幕,他原以为自己看到白一尘和时亦南亲密的画面会觉得难受——尤其还是在白一尘主动的情况下,可真的见到这一幕时,他只为白一尘感到悲哀。
    他甚至都不想去关注自己心里的难受,只想抓着白一尘的肩膀摇醒白一尘,问问他这样继续爱一个你根本就认不出来的人到底有什么意思?
    不过他也就只能想想了。
    而时亦南在白一尘进屋后,也紧随着他进屋了。
    那捧玫瑰被白一尘小心地放在厨房里的一个小方桌上,之后白一尘就想去洗虾,但时亦南却拦住了他,和他说:“虾我和白维欢洗就好,菜我也会帮你洗好的。”
    白一尘说:“可是宋老板只想吃我做的菜。”
    白一尘话里提到了宋玉珩,这让时亦南不高兴,可他也确实是不想让白一尘洗虾,如果那些虾没死,夹到白一尘的话他会很疼,他也不想让白一尘洗菜做饭,因为白一尘的手应该是用来画画的,那是艺术家的手,不该做这些杂事。
    所以他哄白一尘道:“知道了,你等会要做哪些菜,告诉我,我帮你把食材准备好,等会你进来弄就好。”
    “唔,那我现在能做什么?”白一尘伸手抱住时亦南,仰头用唇贴着他的下巴问,“我出去和宋老板聊天也可以吗?你不会不高兴吧?”
    其实这种话不用问都能知道,时亦南醋劲这么大的人怎么可能会高兴?
    但是他不可能因为自己不高兴,就不让白一尘和宋玉珩说话,更何况他是知道白一尘有多爱他的。
    所以时亦南低头,在白一尘唇上轻轻咬了一口,贴着他的唇角缓缓摩挲着说:“可以啊,去吧,我晚上再收拾你。”
    白一尘望着他缓缓一笑,多情的桃花眼微微眯起,眼波犹如一汪春水,雾气昭昭地教人心荡意牵,可他刚把时亦南的心魄勾出肺腑,就松开缠住时亦南腰身的双臂,揽着那一捧玫瑰离开了厨房。时亦南伸手去捞,只抓住了一缕玫瑰的余香,几秒后就在他掌心消散得无影无踪。
    莫名的,时亦南有些发怔,他脸上的笑容还未完全消失,却渐渐被怔然所取代。
    “老板……洗虾了。”白维欢一直在水池旁默默的洗虾,假装自己聋了瞎了不去看时亦南和白一尘亲密,眼见白一尘出去后时亦南仍在发呆,他终于忍不住开口提醒道。
    时亦南回过神来,看了白维欢一眼后倒也开始帮忙洗菜了。
    有了他们两的帮忙,白一尘乐得轻松,哼着歌将餐桌上快要枯萎死去的玫瑰扔进了垃圾桶里,又拿了剪刀站在桌旁修剪新玫瑰的花枝,然后将它们小心插进瓶中。淡青色的花瓶是半透明的,投射在桌面上的光绿莹莹的,配着瓶中鲜活的卡罗拉玫瑰,有种难以用语言描述的美丽。
    宋玉珩坐在桌畔,手指交叉着搭在桌面上,一言不发地环视着白一尘的这间别墅。
    他不是第一次来这里了,但是却从来没有一刻这样清楚地认知到,这间别墅里一直有着另一个人的影子。
    他望着白一尘修剪玫瑰时高兴的模样,蓦然想起白一尘割腕那次,他捧着一束开的灿烂的小向日葵去探望白一尘,想让他看着明亮的向日葵心情也能好一些,结果白一尘收下了花后,脸上却没有笑容,他盯着向日葵看了许久,最后仰起头,眼巴巴地望着他问:“宋老板,你能给我买一束玫瑰吗?一支也好,我喜欢玫瑰。”
    可是他们两个的关系并不适合送玫瑰。
    虽然宋玉珩想送,但他不能,却也没有想到白一尘会对他提出这样的请求。
    然而他最后还是给白一尘买了一束玫瑰,白一尘收到玫瑰后就一直在笑,眼眸中像是浸着星光,熠熠动人,柔声反复和他道谢,要不是他手腕缠着的绷带,几乎没有人会觉得他是一个三天前自杀失败的病人。
    而现在,白一尘又收到了玫瑰,他就和那时在医院里的模样一样,眼中就像藏着小星星,笑得灿烂又开心,但宋玉珩看着他笑,心里却只有无尽的难受。
    “宋老板,你让我别看你,你却这样看我。”白一尘抬眸看了一眼宋玉珩后说道。
    “我没有在看你。”宋玉珩扯扯唇角,轻轻笑了一声,“我只是在看你的玫瑰。”
    “噢,是吗?”白一尘把最后一枝玫瑰插入瓶中,随后拉开椅子坐下,欣赏着自己的插花手艺,“我也觉得这些玫瑰花漂亮,我最喜欢玫瑰了。”
    宋玉珩垂眸望着玫瑰,附和了他一句:“是啊,很漂亮,我记得你花园里也种了一些。”
    白一尘苦恼道:“嗯,但是我不太会养花,它们开得都不如这些好看。”
    “我认识一个花店的老板,她很会养花。”宋玉珩拿起面前的水杯喝了一口,“下次你去我酒吧里喝酒时,我把她介绍给你。”
    白一尘像是读懂了他的试探,笑道:“好啊。”
    宋玉珩听着他轻快的语气,终于肯抬眸看他一眼了,也勾着唇角轻轻笑了一下。
    而白一尘还是盯着他痴痴地笑。
    宋玉珩张口,刚准备说话,时亦南却在这时从厨房探出身来喊白一尘:“一尘,食材弄好了。”
    “好的——我马上来。”白一尘起身迅速朝厨房走去。
    客厅中又只剩下宋玉珩一个人了,不过很快,白维欢就被赶出厨房来陪他了。
    白维欢对宋玉珩笑了笑,就算是打过招呼了,两人也不熟,根本就没什么话题可聊,就各自拿着手机看。
    白一尘的手艺很好,出炉的小海虾肉弹可口,鲜香四溢,宋玉珩听说这是白一尘为时亦南练出的手艺,他虽然再一次尝到了白一尘做的虾,这顿饭却吃得有些食不下咽,因为时亦南。
    白一尘从头到尾没自己动手剥过一只虾,都是时亦南在给他剥,他刚坐下拿起碗筷,时亦南为他剥的第一只海虾就进了他的碗,随后时亦南才给自己剥虾,给白一尘一个,再给自己一个,动作娴熟流畅,显然这样的事在过去他们已经做过了无数次,才能培养出这样的默契。
    倘若时亦南是故意做出这些事来炫耀他和白一尘的感情,宋玉珩不会这样难受,可是一路上时亦南对白一尘举动他都看得一清二楚。
    时亦南从来不在旁人面前炫耀,或者他不屑于炫耀,他不需要别人或羡慕或妒忌的目光来肯定他和白一尘的爱情,而这样的笃定,恰恰从侧面反映出白一尘到底爱时亦南有多深,才会给他这样的自信,但更加让人细思极恐的是——时亦南一直知道白一尘这么爱他。
    匆匆将一碗饭填下肚,宋玉珩就有些狼狈地和白一尘道别,说他得回去了,太阳马上就要落山了,酒吧也得开门营业了。
    “可是还有这么多虾没吃完呢。”白一尘想要挽留他,“我把买来的虾全蒸了呀。”
    “你们吃吧,以后多的是机会一起吃饭。”宋玉珩说,“我先走了,一尘,你不用送我了,坐着好好吃饭吧。”
    说完,宋玉珩就拿起外套出门了。
    “诶,那怎么行呢?”白一尘连忙追上去,连拖鞋都来不及换。
    时亦南在他们两个的身影消失在玄关处后,就猛地把筷子往桌上一撂,发出“啪”的一声。
    白维欢听着这声音身体抬头看了时亦南一眼,也慢慢地把筷子放了下来,嘴里塞得鼓鼓的虾肉嚼也不是咽也不是,他甚至怀疑如果不是他在这里,时亦南很可能会不要面子地扒到窗户边上去看看白一尘为什么这么长时间不回来。
    时亦南看了他一眼,冷声道:“吃啊,怎么不吃了?虾还多着呢。”
    “还能再吃吗?”白维欢问道。
    “为什么不能?”时亦南反问他,“一尘做的虾不好吃吗?”
    白维欢闻言又继续吃了起来:“好吃,是我吃过最好吃的,白先生手艺真的不错。”
    时亦南说:“哦,好吃你就多吃点,等会留下来把碗洗完了再走。”
    白维欢噎了下,但他又不敢拒绝,心想着反正他刚刚在厨房里看到自动洗碗机了,一会用那个洗碗就好。想通了之后,白维欢吃虾就吃得更开心了,时亦南见他这样高兴,脸色也愈发难看。
    白一尘追出去送宋玉珩离开,一送就是好几分钟,白维欢虾都吃了不少了,他才回来。
    而白一尘进门后,时亦南的脸上顿时就露出了笑容,一边捋起袖子做出继续剥虾的样子,一边招呼白一尘过来吃虾:“一尘,宋老板走了吗?我们来继续吃虾吧。”
    “嗯。”白一尘应了一声,笑着坐回桌旁。
    没了碍眼的宋玉珩,时亦南饭都多吃了两碗,但他只要吃一只虾,就一定会先给白一尘剥一只。
    宋玉珩猜得没错,这的确是他们很久以前就培养出来的默契。他和白一尘的恋爱关系使他们不适合住在大学宿舍里,所以他们早早就搬出了宿舍在外面租房子住,就像一对小夫妻那样同居生活。
    可是在外面生活是需要钱的,那时的白一尘和他都没有多少钱,他们没钱天天吃外卖,就得自己学做饭。然而时亦南是个远庖厨房的大少爷,不可能指望他做饭。但下厨对于经常一个人生活的白一尘来说,简直就是手到擒来的小事,这项任务自然就落到了他的头上。为了让时亦南吃得开心,渐渐的,白一尘也练出了一手好厨艺。
    但相应的代价就是,他那一双漂亮的手指上总是会有些不太好看的刀痕和烫伤。
    那些鲜红渗血的伤口盘踞在白一尘的指尖,即使白一尘不是疤痕体,那些伤口愈合后连一点痕迹都不会留下,但那时的时亦南每一次看到他受伤,都会觉得心疼。
    所以时亦南就想,他以后也得学学怎么做饭,以后天天给白一尘准备一日三餐,他的手受伤了没有关系,但是白一尘的不行。
    白一尘那么喜欢画画,他画的画又是那样好,他的双手天生是为艺术而生的,不是为了一个叫时亦南的人的一日三餐而生的。
    只是那时的时亦南虽然有心,却因为忙着打理新创立公司的各种事物而忙得焦头烂额,根本没有时间去付诸实践。
    等到他终于有空暇认真去学习如何做饭的时候,他身边的那个人已经不在了,即使他也学了一手上得了台面的厨艺,也无人品尝。
    而离开了那个人的时亦南,在很多年内都没有再尝到过那个人做的饭菜里那熟悉又令他怀念的味道。
    时亦南也不知道,为什么这样普通的一顿晚饭会勾出他诸多的回忆,回忆里的一帧帧一幕幕都在明明白白地告诉他,那时的他也曾经炽烈而热忱地爱着白一尘。
    第21章
    晚饭结束后,时亦南满手都是海虾的味道,指缝间还留着橘色的虾黄,需要认真洗才能洗干净,而白一尘的手指却干干净净,粉透的指尖宛如一杈花苞枝,光是看着都觉得赏心悦目。
    他起身想要收拾桌上的碗筷,时亦南却伸手拦住了他,说:“你累了一天了,先去洗澡休息吧,这些东西我和白维欢收拾就好。”
    可今天他根本就没做什么,晚饭繁琐的食材还是时亦南和白维欢帮忙准备的,因此白一尘闻言愣了下,笑着对时亦南说:“我今天什么都没做啊,再说白先生是客人,怎么能让他收拾这些东西呢?”
    “没事没事,我在家帮我妈收拾惯了。”白维欢早已听过时亦南的警告和威胁,只敢附和时亦南的话,不敢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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