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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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闻风斋与长夜军性质特殊,这才和另外三者切断了表面上的联系,实则背地里,都是一伙的。
问到这个,玉明阙果然不再说真话了,而是避重就轻,说些江湖人都知道的。
“这月的榜单没有变化,倒是几个月前,高手榜上突然出现了一个第三名。”
林歇:“哦?突然出现的第三名?谁呀?”
玉明阙说:“前长夜军大统领——未央。”
林歇愣住,半响:“你说谁???”
作者有话要说: 林歇对兄弟组织发出义正言辞的谴责:闻风斋你特么是在搞事情!
明天的更新可能要晚一点
第10章
“长夜,未央。”
玉明阙只以为林歇也知道未央的恶名,才会这般诧异,所以就重复了一遍。
只有林歇自己知道,她在惊讶些什么。
闻风斋一直以来都有个不成文的规定——
各大榜单上,无官宦,无逝者。
未央是长夜军的前统领,既然已经致仕,自然算不得朝堂中人,所以重点是,榜单上,没有死人。
林歇跑回北宁侯府前,坊间已经开始流传未央已死的传闻,但如今未央上了榜,所有人都会知道,她还活着。
很好,她算是知道陛下是怎么知道她还活着的了,也知道了为何长公主这般支支吾吾不肯明言。
如果说秀隐山与寻医阁是充满了□□味的不可调节和矛盾重重,那长夜军与闻风斋的关系就要更加微妙些。
长夜军行事本就需要大量情报,闻风斋提供的情报素来是长夜军行事迅速又不怕出错的重要依靠,双方各自给予最真诚的信任,但真要说关系好的话,长夜军也不会时不时就跑去闻风斋找人约架,闻风斋也不会总在风评上坑害长夜军。
可怜闻风斋一个搞情报的组织,几乎上上下下都被长夜军的人关爱过,而长夜军也好不到哪里去,他们能这般恶名远扬也是多亏了闻风斋
如今闻风斋把未央排上榜,摆明了就是要拆穿未央已死的谎言,不遗余力地拆林歇的台,那闻风斋背后神秘莫测的斋主又是长公主家的驸马,长公主她敢直说吗!
只是不懂闻风斋是怎么想的,竟让她这么个无法动用内力的瞎子,上了高手榜第三名。
未央毕竟曾混迹朝堂,实力与榜单排行不符的事情要是传出去,闻风斋定会被人质疑,说他们是在讨好朝廷,忌惮权势,到时候名声不保信誉全无也是有可能的。
林歇作为长夜军一员,铭刻在骨血里想要看闻风斋倒霉的那颗心开始蠢蠢欲动。
之后玉明阙试探一般问了些先前林歇不肯回答的问题,林歇的答复依旧是无可奉告或者随意敷衍。
玉明阙心下越加烦躁,冷清的模样差点就维持不住,他不懂林歇为何这般不识好歹,索性起身收拾好药箱,一言不发地离开了。
送走玉明阙,林歇终于松了口气,伸了个懒腰回房休息。
第二天醒来,林歇听半夏说话语气轻快,走路声连奔带跳,就知道今日随自己去书院的定是半夏了。
林歇吃好了早饭,被半夏扶着从榕栖阁到了大门口,因昨日来大门口接过林歇,所以半夏知道后面那辆马车才是林歇的。
等坐到了马车上,半夏还不停问林歇在书院该如何行事,要注意什么,时不时还会掀开帘子看看车窗外。
林歇被半夏问得多了,就奇怪地问了一句:“连翘没有把这些告诉你吗?”
半夏:“说了些,昨日中午给你送饭的时候,她还特地带我去认了梅班的课室和你的座位,但是昨晚回去我再问她,她就没说了,还嫌我烦,哼,不就是比我早来一天吗,有什么了不起的。”
林歇听出端倪来,她问半夏:“今早猜拳,是你赢了?”
半夏:“那倒没有,是连翘说她身体不适不好跟你出门,便没猜拳,直接把机会让给我了。”
果然。
林歇垂眸,没再说话。
半夏还想再问,正巧此时马车停下,还轻轻地颠了颠。
半夏被转移了注意力,扶着林歇下了马车。
今日比昨日好些,下车后便有梅班的姑娘过来与林歇一块去课堂,还问林歇:“你昨日带着的那个丫鬟呢?”
林歇浅笑:“病了。”
半夏虽是第一次来,但因胆子够大,且有着一股子谜一般的自信,没有显得畏手畏脚。
且她在榕栖阁放肆惯了,来到这里也不见收敛,经常会在安静的课室里,做出些连翘不敢做的事情。
比如习字课,昨日先生也让她们描红,林歇看不见,连翘便拿了白纸让她自己写自己的,就算写歪了,连翘也不会说什么,怕被人听见被笑话。
但半夏不同,半夏带着一股子莽气直接去领了印有大字的字帖,弄得先生也不好说林歇看不见用不上。
之后半夏就站在一旁看着林歇写,一边看一边小声念叨——
“错了错了,没对上。”
“哎呀又写出去了。”
“诶行行行,好嘞。”
因为半夏的声音太有感染力,前桌的姑娘也回头看了一眼,然后慢慢的,她和半夏一块念了起来。
于是林歇耳边就有两个声音在那小声念叨——
“过了过了,该收笔了。”
“那一横应该再长一些的,可惜了。”
“姑娘轻点点,点重了,好大一团墨。”
“左边些左边些。”
“是右边,你的左边是我家姑娘的右边。”
……
林歇如同提线木偶,被耳边的声音指挥来指挥去,也不见恼怒。
突然,林歇耳边出现了第三个声音,原来是左边桌的姑娘被吵得写不下去,又烦半夏不识字瞎指挥,前桌左右不分,于是跑过来,抢夺了指挥权。
“下一个字是安,你刚刚沾墨没沾到。”说着,她拉着林歇的衣袖,把林歇的手挪到砚台上点了点,后又把林歇的手挪到“安”字的一点上。
“直接下去。”
林歇的手很稳地落下,没有丝毫迟疑与颤抖。
在第三个声音的指挥下,林歇这个“安”字写得还算完整,就是……
“太端正了,她们是不是没告诉你,今天练得是行楷?”
前桌:“诶?我没说吗?”
半夏根本不识字,更别说认字体了,她一脸才知道的样子:“原来这叫行楷呀。”
左边桌的姑娘:“……”
林歇笑出声,她看不见字帖,先生也没明说,自然就以为今天练的和昨天一样是楷书,因而写得都很规整。
左边桌的姑娘是个好胜心强的,见只差一点了,立刻又拿了纸来:“再来一次!”
但这回半夏与前桌可就不会任由她来了,也都跟着出口提醒。
三个人的声音单个来论都不算大,可合在一起就显得很吵杂了,且这般热烈,自然是让课室里其他姑娘们好奇不已,渐渐地,四周的姑娘们都凑了过来,还有耐不住的,一块跟着提醒,顿时课室就吵闹了起来。
至于先生,他非但没有呵止,反而站在林歇身后视野最好的位置,摸着下巴看林歇落笔运笔,一脸的若有所思。
林歇写了不知道有多少张,等满足了左边桌的姑娘,前桌的姑娘又来,等前桌的姑娘拿走了林歇在她指挥下写好的字,又有别的姑娘让林歇再写。
一个个都觉得自己能叫林歇写出比上一次更好的字来。
林歇也不嫌烦,等写到第九张,先生终于开口了——
“我让你们写的字,你们可都写好了?”
话语一出,围着林歇的姑娘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顿时一哄而散,赶着写字去了。
然后先生就叫了林歇左边桌的姑娘来,让她握着林歇的手写字。
那姑娘姓金,是整个梅班写字最好的,只因家中祖父喜好书法,她从小就跟着耳濡目染。
虽不懂先生让她这么做有什么意义,但她还是照做了。她站到林歇身后,握住了林歇拿笔的手。
先生则是换掉了桌上的纸。
金姑娘看了看桌上白纸,又看向先生。
先生说:“就写刚刚写过的那一句。”
“是,先生。”
金姑娘握着林歇的手开始写字,可从落笔的刹那开始,金姑娘发现了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太轻松了。
她也曾教过家中弟弟妹妹写字,因而知道这样握着别人的手写字是最憋屈的,因为那不是自己的手,正真拿着笔的人有他自己的想法和力道,能让你感受明明笔就在你手下,偏偏你就是力不从心的感觉。
但是握着林歇的手就不会,甚至不需要她多用力去左右林歇的手,只需有了怎么做的念头,手上稍稍用点力,林歇的手就会十分听话地按照她的想法去做。
每一笔都落在她心中最好的位置,力道角度都是她惯用的,最后写出的,也是她的字迹。
等写完,金姑娘一脸怀疑地看着自己的手,心中的奇妙感挥散不去。
有种自己心随意动,完全操控林歇的感觉,可明明,她没怎么用力。
而且写字不是知道怎么写就行的,手得稳,得有力道,这都需要练,练很久很久,她从小就没少在这方面下功夫。
一旁的先生却是看得分明,他看出了林歇是有底子在的,不然再怎么感知灵敏,也无法写出这样的字来。
于是他问林歇:“以前可曾习过字?”
林歇:“幼时不曾眼盲,每日都要写很多字。”
很多很多,多到数不清。
只因长夜军与闻风斋书信来往颇多,长夜军的前辈们懒得为闻风斋动笔,总要她来代笔,却又不许她拿丑字出去显眼,因而对她在这方面的要求也很高,经常在她训练后累得只要闭上眼就能睡着时,逼她站在桌前练字。
前辈们还担心她站着写字会睡着,很是体贴地在她身后的椅子上竖了几把小刀,只要她撑不住睡了,往后一坐,那便是血溅当场。
问到这个,玉明阙果然不再说真话了,而是避重就轻,说些江湖人都知道的。
“这月的榜单没有变化,倒是几个月前,高手榜上突然出现了一个第三名。”
林歇:“哦?突然出现的第三名?谁呀?”
玉明阙说:“前长夜军大统领——未央。”
林歇愣住,半响:“你说谁???”
作者有话要说: 林歇对兄弟组织发出义正言辞的谴责:闻风斋你特么是在搞事情!
明天的更新可能要晚一点
第10章
“长夜,未央。”
玉明阙只以为林歇也知道未央的恶名,才会这般诧异,所以就重复了一遍。
只有林歇自己知道,她在惊讶些什么。
闻风斋一直以来都有个不成文的规定——
各大榜单上,无官宦,无逝者。
未央是长夜军的前统领,既然已经致仕,自然算不得朝堂中人,所以重点是,榜单上,没有死人。
林歇跑回北宁侯府前,坊间已经开始流传未央已死的传闻,但如今未央上了榜,所有人都会知道,她还活着。
很好,她算是知道陛下是怎么知道她还活着的了,也知道了为何长公主这般支支吾吾不肯明言。
如果说秀隐山与寻医阁是充满了□□味的不可调节和矛盾重重,那长夜军与闻风斋的关系就要更加微妙些。
长夜军行事本就需要大量情报,闻风斋提供的情报素来是长夜军行事迅速又不怕出错的重要依靠,双方各自给予最真诚的信任,但真要说关系好的话,长夜军也不会时不时就跑去闻风斋找人约架,闻风斋也不会总在风评上坑害长夜军。
可怜闻风斋一个搞情报的组织,几乎上上下下都被长夜军的人关爱过,而长夜军也好不到哪里去,他们能这般恶名远扬也是多亏了闻风斋
如今闻风斋把未央排上榜,摆明了就是要拆穿未央已死的谎言,不遗余力地拆林歇的台,那闻风斋背后神秘莫测的斋主又是长公主家的驸马,长公主她敢直说吗!
只是不懂闻风斋是怎么想的,竟让她这么个无法动用内力的瞎子,上了高手榜第三名。
未央毕竟曾混迹朝堂,实力与榜单排行不符的事情要是传出去,闻风斋定会被人质疑,说他们是在讨好朝廷,忌惮权势,到时候名声不保信誉全无也是有可能的。
林歇作为长夜军一员,铭刻在骨血里想要看闻风斋倒霉的那颗心开始蠢蠢欲动。
之后玉明阙试探一般问了些先前林歇不肯回答的问题,林歇的答复依旧是无可奉告或者随意敷衍。
玉明阙心下越加烦躁,冷清的模样差点就维持不住,他不懂林歇为何这般不识好歹,索性起身收拾好药箱,一言不发地离开了。
送走玉明阙,林歇终于松了口气,伸了个懒腰回房休息。
第二天醒来,林歇听半夏说话语气轻快,走路声连奔带跳,就知道今日随自己去书院的定是半夏了。
林歇吃好了早饭,被半夏扶着从榕栖阁到了大门口,因昨日来大门口接过林歇,所以半夏知道后面那辆马车才是林歇的。
等坐到了马车上,半夏还不停问林歇在书院该如何行事,要注意什么,时不时还会掀开帘子看看车窗外。
林歇被半夏问得多了,就奇怪地问了一句:“连翘没有把这些告诉你吗?”
半夏:“说了些,昨日中午给你送饭的时候,她还特地带我去认了梅班的课室和你的座位,但是昨晚回去我再问她,她就没说了,还嫌我烦,哼,不就是比我早来一天吗,有什么了不起的。”
林歇听出端倪来,她问半夏:“今早猜拳,是你赢了?”
半夏:“那倒没有,是连翘说她身体不适不好跟你出门,便没猜拳,直接把机会让给我了。”
果然。
林歇垂眸,没再说话。
半夏还想再问,正巧此时马车停下,还轻轻地颠了颠。
半夏被转移了注意力,扶着林歇下了马车。
今日比昨日好些,下车后便有梅班的姑娘过来与林歇一块去课堂,还问林歇:“你昨日带着的那个丫鬟呢?”
林歇浅笑:“病了。”
半夏虽是第一次来,但因胆子够大,且有着一股子谜一般的自信,没有显得畏手畏脚。
且她在榕栖阁放肆惯了,来到这里也不见收敛,经常会在安静的课室里,做出些连翘不敢做的事情。
比如习字课,昨日先生也让她们描红,林歇看不见,连翘便拿了白纸让她自己写自己的,就算写歪了,连翘也不会说什么,怕被人听见被笑话。
但半夏不同,半夏带着一股子莽气直接去领了印有大字的字帖,弄得先生也不好说林歇看不见用不上。
之后半夏就站在一旁看着林歇写,一边看一边小声念叨——
“错了错了,没对上。”
“哎呀又写出去了。”
“诶行行行,好嘞。”
因为半夏的声音太有感染力,前桌的姑娘也回头看了一眼,然后慢慢的,她和半夏一块念了起来。
于是林歇耳边就有两个声音在那小声念叨——
“过了过了,该收笔了。”
“那一横应该再长一些的,可惜了。”
“姑娘轻点点,点重了,好大一团墨。”
“左边些左边些。”
“是右边,你的左边是我家姑娘的右边。”
……
林歇如同提线木偶,被耳边的声音指挥来指挥去,也不见恼怒。
突然,林歇耳边出现了第三个声音,原来是左边桌的姑娘被吵得写不下去,又烦半夏不识字瞎指挥,前桌左右不分,于是跑过来,抢夺了指挥权。
“下一个字是安,你刚刚沾墨没沾到。”说着,她拉着林歇的衣袖,把林歇的手挪到砚台上点了点,后又把林歇的手挪到“安”字的一点上。
“直接下去。”
林歇的手很稳地落下,没有丝毫迟疑与颤抖。
在第三个声音的指挥下,林歇这个“安”字写得还算完整,就是……
“太端正了,她们是不是没告诉你,今天练得是行楷?”
前桌:“诶?我没说吗?”
半夏根本不识字,更别说认字体了,她一脸才知道的样子:“原来这叫行楷呀。”
左边桌的姑娘:“……”
林歇笑出声,她看不见字帖,先生也没明说,自然就以为今天练的和昨天一样是楷书,因而写得都很规整。
左边桌的姑娘是个好胜心强的,见只差一点了,立刻又拿了纸来:“再来一次!”
但这回半夏与前桌可就不会任由她来了,也都跟着出口提醒。
三个人的声音单个来论都不算大,可合在一起就显得很吵杂了,且这般热烈,自然是让课室里其他姑娘们好奇不已,渐渐地,四周的姑娘们都凑了过来,还有耐不住的,一块跟着提醒,顿时课室就吵闹了起来。
至于先生,他非但没有呵止,反而站在林歇身后视野最好的位置,摸着下巴看林歇落笔运笔,一脸的若有所思。
林歇写了不知道有多少张,等满足了左边桌的姑娘,前桌的姑娘又来,等前桌的姑娘拿走了林歇在她指挥下写好的字,又有别的姑娘让林歇再写。
一个个都觉得自己能叫林歇写出比上一次更好的字来。
林歇也不嫌烦,等写到第九张,先生终于开口了——
“我让你们写的字,你们可都写好了?”
话语一出,围着林歇的姑娘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顿时一哄而散,赶着写字去了。
然后先生就叫了林歇左边桌的姑娘来,让她握着林歇的手写字。
那姑娘姓金,是整个梅班写字最好的,只因家中祖父喜好书法,她从小就跟着耳濡目染。
虽不懂先生让她这么做有什么意义,但她还是照做了。她站到林歇身后,握住了林歇拿笔的手。
先生则是换掉了桌上的纸。
金姑娘看了看桌上白纸,又看向先生。
先生说:“就写刚刚写过的那一句。”
“是,先生。”
金姑娘握着林歇的手开始写字,可从落笔的刹那开始,金姑娘发现了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太轻松了。
她也曾教过家中弟弟妹妹写字,因而知道这样握着别人的手写字是最憋屈的,因为那不是自己的手,正真拿着笔的人有他自己的想法和力道,能让你感受明明笔就在你手下,偏偏你就是力不从心的感觉。
但是握着林歇的手就不会,甚至不需要她多用力去左右林歇的手,只需有了怎么做的念头,手上稍稍用点力,林歇的手就会十分听话地按照她的想法去做。
每一笔都落在她心中最好的位置,力道角度都是她惯用的,最后写出的,也是她的字迹。
等写完,金姑娘一脸怀疑地看着自己的手,心中的奇妙感挥散不去。
有种自己心随意动,完全操控林歇的感觉,可明明,她没怎么用力。
而且写字不是知道怎么写就行的,手得稳,得有力道,这都需要练,练很久很久,她从小就没少在这方面下功夫。
一旁的先生却是看得分明,他看出了林歇是有底子在的,不然再怎么感知灵敏,也无法写出这样的字来。
于是他问林歇:“以前可曾习过字?”
林歇:“幼时不曾眼盲,每日都要写很多字。”
很多很多,多到数不清。
只因长夜军与闻风斋书信来往颇多,长夜军的前辈们懒得为闻风斋动笔,总要她来代笔,却又不许她拿丑字出去显眼,因而对她在这方面的要求也很高,经常在她训练后累得只要闭上眼就能睡着时,逼她站在桌前练字。
前辈们还担心她站着写字会睡着,很是体贴地在她身后的椅子上竖了几把小刀,只要她撑不住睡了,往后一坐,那便是血溅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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