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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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平不是无……”她在本子上写,字迹像尖刀刻在石碑上,“辜”字比划了半天没写出来,字越描越黑,她就像控制不住自己的手似的,在本上涂了个乌漆抹黑的大黑圈,让人一看就知道她心里在祝福杨平早升极乐。
    “别着急,慢慢说,”甘卿想了想,“当时丐帮出了这么大的事,肯定要彻查,这事从头看——你爷爷他们几个人是被杨平叫走的,报信人是杨平让去的,我不知道别人怎么想,反正当年如果我在场,我会觉得太巧了,杨平很可疑,但是丐帮的人并没有怀疑。”
    闫皓替悄悄说:“因为杨平第一时间痛哭流涕地站出来,说都是自己非得那天攒局,害死了那么多人,而那几个报信人都像她大舅舅一样,平时人品口碑都好,跟受害人也很亲近,怎么也不可能同时背叛吧。”
    外人阴谋论起来,往往会说得有鼻子有眼的——比如张美珍就有一套完整的猜测,但如果其中一两个关键环节不成立,这阴谋就成了纸糊的,显得单薄了起来。
    正像喻兰川说的,如果报信人没有嫌疑,那杨平也等于间接地撇清了自己——他只是攒了个局,好几位忠肝义胆的好朋友跟他一起攒的,能有什么问题呢?
    之后发生的一切,肯定都是不幸的巧合。
    悄悄平复了片刻,写道:我大舅舅说“他利用我”,说了几遍。给我妈留了一封信,让她送到我爷爷那,爷爷看完以后带着她赶回家去,发现大舅舅已经上吊了。后来,我妈就跟我爸一起,被爷爷送到了乡下。
    两个家破人亡的少年人,在陌生的环境里,自然而然地走到一起。
    然而,别的少年人是情窦初开,互相分享青涩的怦然心动,他俩是相依为命,互相分享甩不开的血海深仇。
    悄悄写:后来有了我,我天生不能说话,我爸妈就商量着要好好过日子,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他们俩留下一个人照顾我,另一个人继续去追查,我看过我爸给我妈写的信,他说他什么都没有了,只剩现在这个家。我这个样子,一定是报应。他们约定了三年,三年之后就好好回来过日子,上一辈的事不管怎样,就让它过去,可是……
    可是,他没回来。
    甘卿往椅子背上一靠:“我有一个观察,不知道对不对。”
    喻兰川立刻扭头看向她:“嗯?”
    甘卿沉默了片刻,欲言又止地摆摆手:“没什么。”
    她想,一些命运特别坎坷的倒霉蛋,没事最好多反省反省自己,不要总是瞎感慨当下、展望未来——这些人难道就没发现吗?像他们这样的人,每次说出“我什么都没有了,只剩……”这个句型的时候,就快要失去“只剩”后面的东西了。
    深渊下,还是深渊,蝼蚁的命运哪有什么下限?
    甘卿弯起眼睛,冲悄悄笑了一下:“你接着说。”
    悄悄写道:我爸一天一天地没有消息,我妈也越来越不好。她每次跟我说话,都先深吸一口气,挤出一个笑脸,再故意把声音压得很低,靠这个来提醒自己稳定情绪,她从来没跟我大声说过话,可是我小时候总是做一个噩梦,梦里我温柔的妈妈总会突然变成凶恶的鬼脸,追着我,要掐死我。
    儿童的眼睛,就像小猫小狗的嗅觉,能分辨出大人埋在皮囊下、还以自以为藏得很好的喜悲。
    当她失去一切,却牢牢地被一个残疾孩子拴着,死都死不成的时候,表演得再若无其事,心里的毒也会顺着呼吸往外流,除非断气,否则瞒不住的。
    悄悄:有一次我又做噩梦,害怕极了,爬到我妈屋里,却看见她披头散发地呆坐在那,突然用拳头往墙上砸,砸得白墙上都是血。我以前也见过墙上有血,可她都说是打蚊子留下的。我当时害怕极了,坐在门口哭了,她听见声音,就把我抱起来,一边摇着我、哄我睡觉,一边说就算不做人,也要报仇。
    可她睡不着,那女人颤抖的手就快要勒死她了。
    这女孩身上有种很分裂的气质,一会像一块纯洁无暇的水晶,一会又活像个磨牙吮血的鬼娃娃。
    大概她就是一面天然的镜子,忠诚地反射了她母亲白天和夜里的两副面孔。
    喻兰川敲了敲桌面,十分煞风景地打断了其他人的百感交集:“等等,我还有个疑问,假设报信人是无辜的,那杨平勾结行脚帮,绑架长老家人的事,到底是怎么操作的?不会真是靠撞大运吧?”
    悄悄眨着无辜的眼睛看着他。
    “你也不知道?”喻兰川头大地说,“你不知道,就直接拔刀砍人?”
    悄悄低下头,好一会,在小本上写:我听见行脚帮的张舵主说的。
    张美珍跟甘卿回忆青葱岁月的时候,居然都没注意到旁边有这么一只小猫妖,悄悄也真是天赋异禀了。
    悄悄的眉目竖起来,又写:否则那个杨老头怎么会驱逐自己的亲生儿子?
    闫皓很尊重老杨帮主,听她又出言不逊,就制止道:“悄悄……”
    悄悄双手要飞起来似的,给他打了一串手语。
    甘卿:“她说什么?”
    大概不是什么好话,闫皓憋红了脸,用力摇头,不肯转达。
    喻兰川一摆手:“你爱怎么想怎么想——不过这次是你运气好,杨平自己作死,没给你捅娄子的机会,下次再这样,没人能捞你了,再过俩月就满十八,到时候你可是连从轻发落的理由都没有了,我麻烦你们都消停点,好好活着不行吗?”
    悄悄被他训得不敢抬头。
    喻兰川:“还有,喜欢小动物是好事,但是好事也得有分寸,以后不放心领养人的人品,你可以不给他们,或者干脆实行熟人介绍制度——别、再、让我听见‘高空入室不偷盗’事件了,私闯民宅犯法,一个家用摄像头就能把你送进局子里。”
    悄悄惊讶地看着他,目光一瞬间有些慌乱,咽了口唾沫。小女孩胸无城府,面部表情一目了然,简直像呈堂证供——虽然就是我干的,但是你怎么知道的,好惊讶。
    “不是你还能有谁?”喻兰川心累,伸手在甘卿面前打了个指响,“我没什么要问的了,走了。”
    “我还有一个问题。”甘卿捏住他的手腕,问悄悄,“你父亲失去音信前,最后一次给家里写信,大概地址在哪里?”
    悄悄在纸上回答:邻省,具体地址不知道,我去追查过,但是人生地不熟的,什么线索也没有。
    甘卿的眼睛轻轻地眯了一下。
    悄悄:姐姐,怎么了?
    甘卿站起来,居高临下地看了她一眼,伸手捏了捏女孩尖削的小下巴:“我十七岁的时候,跟你一样满肚子仇恨。”
    悄悄忽闪着大眼睛看着她。
    “现在如果让我回到那一年,我会好好补课,考个大学。”甘卿低声说,“可是我没有第二个十七岁了。”
    说完,她在一屋子猫狗的目送下,走出了宠物店。
    喻兰川三步并两步地追了上去,突然有种冲动想做点什么,于是在甘卿过马路之前,他一把攥住了她垂在身侧的左手。甘卿的左手手腕上藏着刀片,这只手相当于凶器,猝不及防间,她下意识地想挣开,喻兰川却张开五指,把她的“凶器”囫囵个地卷在了自己手心里,严丝合缝。
    甘卿惊讶地看向他。
    “过马路不要闯红灯。”喻兰川的目光却越过十字路口的斑马线,平直地钉在马路对面的交通灯上,不肯回视,“行人就能随便违反交通规则吗?”
    第九十三章
    他话音刚落,空无一车的十字路口上,交通灯就绿了。
    喻兰川唯恐甘卿反应过来,刚一绿,他就赶时间似的拽着甘卿奔过马路,他个高腿长,走路带风,把哭笑不得的甘卿拽得像个风筝。
    喻兰川是个衣服架子,从后面看,他的背影不宽不窄,肩头平整极了,一丝褶皱也没有的薄外套透出轻薄的体温,袖口露出衬衫的一个边,白得一尘不染。
    一看就是精心生、精心长的。
    不知怎么的,甘卿想起了她抛诸脑后好多年的那个夏末之夜。
    十五年前太久远了,而那天的事对于甘卿来说,也远算不上惊心动魄,记忆早就模糊不清了。这会她忽然抓住了一点线头,连忙倒到面前细看,糊得只剩一条小狗裤衩的少年形象就渐渐有了眉目,和眼前的人重合起来。
    那时候,他眼睛比现在大,眼皮还没有薄成一张纸,锋利的骨骼埋在婴儿肥下面,因为黑眼珠比别人大一点,看人的时候目光显得特别沉静,那么个炎热又粘腻的夜里,他被行脚帮的乌合之众绑走了一天一宿,好像也是和现在一样的干净讲究。
    垃圾填埋场堪比生化武器的气味都不往他身上涌,明明是慌不择路的跟着自己逃窜,还有心情给她科普狗的嗅觉细胞。
    让人感觉他不是穷讲究,而是有理有据的讲究。
    对了,他那时候还一口一个“姐姐”呢,长大倒学会人五人六了!
    甘卿鬓角一缕头发被风吹到了脸上,正好让鼻子卡住了,她扑棱了两次脑袋,那缕头发就是不依不饶地跟她的鼻梁缠绵,没有一点要下来的意思,发梢扫得她又痒又想笑,于是她“噗”地一声笑出声来:“小喻爷,我要打个报告。”
    喻兰川:“什么?”
    他话音刚落,就觉得甘卿的手一动,喻兰川的手指先是下意识地一紧,随即反应过来不合适,又连忙要松手,却发现甘卿的手是往上抬的,就着他的手背上突出的指骨,把那缕头发蹭了下去,乱发飞走,露出她一双没什么正经的眼睛,被光一打,瞳孔里好像分了一千多层,一眼看不到头,那双眼从下往上瞄着他:“打报告啊,用一下我的手。”
    喻兰川:“……”
    妖里妖气的!
    他这一走神,不知不觉地过了马路,被甘卿抽走了手。喻兰川把拇指蜷在掌心,每根手指过来捏了一下,开始在心里展开疯狂搜索,想怼个话题填补俩人之间的空白。
    “你刚才最后一个问题,”他把声音压得又低又沉,严肃正经地问,“是什么意思?”
    甘卿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眼——小喻爷是个很少风吹日晒的白领,领白脸也白,小白脸藏不住血色,从耳廓到下巴红了一片,真是怪可爱的。
    笑完,她嘴角微微一顿,又有些无措。她像个从极寒里闯进人间的冰妖雪怪,习惯了空虚寂寞冷,乍一邂逅人间情意,被暖风冲得头晕脑胀、压力山大,不知如何是好。
    “悄悄提到了她父亲的失联时间,是她一岁零十个月,我看她工牌上写着双子座,那应该是五月底六月初的生日,到生日满十八岁——这样算来,她爸失联时间应该是十六年前的春天。”甘卿说,“我对这个时间比较敏感,所以多嘴问了一句。”
    喻兰川追问:“十六年前的春天怎么了?”
    “没什么,”甘卿轻描淡写地说,“邻省有个小面粉厂爆炸,死了十几个人,其中有两具尸体脖子上有三寸二分长的伤口,所以人们都说是万木春把洗手金盆里的水喝回去了,要重出江湖。”
    喻兰川脚步倏地一顿:“她刚才说的寄信地址也在……”
    “唔,可能吧,也可能是巧合。”
    喻兰川心思急转:“我听老韩讲过,当年面粉厂爆炸,里面牵扯了十八条人命,大部分是无辜的普通人,还有小孩,死人身上有万木春的痕迹,卫骁一直不肯出来解释,所以到底是怎么回事?”
    “三寸二分长的伤口,算是个防伪标识吧。”甘卿缓缓地说,“比如你雇我去杀一个人……”
    喻兰川:“我有病吗?”
    “打个比方,”甘卿摆摆手,“雇主一般得先下定金,放在古代,是提头来换尾款,现代没人要头了,所以收尾款得需要其他的信物,来证明这个人不是死于意外,我也没捡别人的漏——有些雇主为了保险起见,会雇不止一个杀手。特殊的伤口就是防伪标志,这是绝活,外人很难模仿,有这条伤口的,都是我的活。但如果没人付钱,杀手没必要、也不会露出自己特殊的标记,理解吧?毕竟江湖人多眼杂,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杀人放火这种事,越隐蔽越好。”
    “所以你的意思是,面粉厂事件是一场雇凶杀人?”
    “卫骁那时已经改名卫长生,隐姓埋名,就算有人想请他出山,也没人找得着他在哪。”甘卿用一种非常平静且客观的语气说,“这事确实是卫欢干的,你不要问我卫骁为什么要替他担这个罪名,我以前跟你说过了,不清楚,也许我那个离经叛道的‘大师兄’才是万木春的正根,他是不是卫骁亲生的我不清楚,反正老头教他,比教我用心良苦多了。”
    喻兰川皱了皱眉:“但你为什么会把这两件事联系在一起,只因为时间地点的巧合吗?”
    “说不清,直觉。”甘卿顿了顿,她抬起头,道路两侧夹道而立的树已经绿了,夹出窄窄的一条天,远处飘着一点迷雾,“可能是因为行脚帮和王九胜吧——美珍姐说,是因为我手欠嘴欠,骂王九胜是王八,激怒了他,才招了祸,但……不是我为自己开脱,我总觉得不至于。”
    王九胜固然不是什么好东西,但一个人,能把自己洗得洁白无瑕、稳坐行脚帮北舵主几十年,呼风唤雨,他不会连这点心胸都没有——当大坏胚也是有门槛的,像杨平这样内心比较脆弱,又敏感又自卑的货色,一般就只配当个流浪的小变态。
    她当年写那行字纯属于孩子心性,小恶作剧而已,就算真的碰了王九胜的逆鳞,他有必要直接跟万木春对上吗?
    卫骁就算变成卫长生,也绝不是什么好对付的,必须得十分小心、一击必杀才行,要不然王九胜家大业大、万木春无孔不入,一在明一在暗,明显是王九胜比较危险。他布局多年、机关算尽才要了卫骁的命,如果就为了小女孩的一句骂街,那这个人未免也太无聊了。
    “我总觉得,王九胜和万木春之间的早就有什么,我那一次救你,充其量只是暴露了卫骁的藏身之地。”甘卿一边缓缓地往一百一方向走,一边若有所思地说,“悄悄说的话不一定是真的,你听出来了吗?”
    “尤其关于她的报信人舅舅那里,很含糊,而且细想起来不太对。”喻兰川推了推眼镜,“只是我不知道这是她年纪小,转达长辈的话表述不清,还是故意编来骗人的。”
    悄悄不能说话,手语甘卿还能看懂几句,喻兰川则是一窍不通,所以她只能在纸上写字跟他们交流。写字比较慢,偶尔提笔忘字还要卡个壳,本身就给人更多的加工时间,比直接口头交流更容易说谎。
    喻兰川:“她有什么必要对我们说谎?闫皓不是一直跟她关系很好吗?”
    甘卿摇摇头,她忽然话音一转:“我不知道你有没有感觉到,这帮老东西们,都想把旧江湖的恩怨情仇埋在他们那一代。”
    五绝那一辈人不用说,生逢乱世、四方硝烟,赶上了英雄辈出的时代,他们是武林最后的辉煌。
    再往下,他们的父辈,赶上了时代剧变的几十年,沧海桑田、深谷高山,他们的青春动荡、喧嚣又充满荒诞。起落沉浮之间,无数门派就此销声匿迹,英雄幻梦成了泡影,有人黯然伤神,也有人抱着旧梦,至今不肯醒。
    而到了他们这一代,一切都变了,社会规则不等老人们适应,就自行重塑完毕,老家伙们被远远地抛在后面,他们做不到像王九胜一样无耻地随机应变,只能寄期望与年轻一代。笨拙地想把“侠义”、“责任”、“坚韧”、“海内皆兄弟”的武道精华传承下去,摒弃掉那些龃龉和糟粕,最好连提都不要提。
    可凡事一体两面,哪有全是正能量的事?
    未免太一厢情愿了。
    老家伙们藏藏掖掖的结果,就是留下一堆历史遗留问题,给满头雾水的后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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