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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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死人。”马明丽收了绒绳在胸前斜拉成线,“十有八九。”
    他还活着,事情就有些棘手了。她们是捉鬼师,斩妖灭鬼不在话下,唯独不能杀人,强行抹去活人的性命,是会遭天谴的。
    “灭不了,那就收。”黄符被毛不思夹在手指中间,右手轻点一角,“朝天五岳,镇定乾坤,八景冥合,气入玄元,收魂!”
    黄符冲着吴老板飞去,就见他嘴角一挑,熟悉的面孔就变了模样,那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男人,高鼻薄唇,额前的碎发将垂在眉毛上,只瞧他反手在空中画了个半圆,脚掌速走七星,推指向前,“按行五岳,足落北斗,破阵!”
    就见冲飞的黄符突然被从中截断,继而被燃起的两簇火苗烧化为灰。
    “同行!”
    “术士!”
    马明丽和毛不思几乎是同时脱口而出。
    团团火焰在吴老板右手中汇聚,接着便向着套房内砸来,左手凭空画符,圈下周边,里面的诡异场景立刻消失不见,在普通人眼中,跟平日的凌晨三四点,并没有什么不同。
    而身处在圈内的人,看到的就全然不一样,火团烧着了厚厚的窗帘,点燃了毛茸茸的地毯,烤裂了茶几上的玻璃杯。
    “你一身法术用到这种地方。”浓烟熏得人忍不住流泪,毛不思在灭掉不远处的火球后,冲着吴老板的方向急声,“早晚会被反噬的!”
    “哈哈哈,这话真可笑。”吴老板,不对,此刻应该叫霍冬青,他踩在半空,“上天夺我父母,伤我爱人,我什么都没了,还有什么好怕的。”
    临兵斗者,皆阵列前行!
    马明丽默念着九字真言,右手结剑指印,左手握拳包住右手的中食二指,再用力拔出,如利剑出鞘。
    三人斗法的动静震的周围的小鬼四处乱窜,连远在富鸾大厦的北杏也感觉到了。
    她抱着肩膀缩在画中,无论她在哪,都能感觉到冰冷的河水冲刷骨肉的疼痛,如影随形,她一直以为这是世界上最疼的事情,疼到她几乎把所有的眼泪都流尽了,可现在,她不光身体疼,她的心也疼。
    “收手吧,收手吧。”她额头抵在膝盖上,低声啜泣,口中喃喃自语,“明明就走错了,走错了。”
    “傻姑娘。”女人的手指轻抚着北杏乌黑的长发,银花镯子晃荡荡的挂在手腕上,嗤笑着挑起她的下巴,迫使北杏望着她,“你还能有逃离绝望的机会,多好啊。”
    眼前的女人二十来岁的年纪,美的像是东城黄地主院里最名贵的牡丹花,令人移不开眼,却偏生长了副最恶毒的心肠。
    “那还是我吗?伤了那么多条人命,做了那么多人神共愤的恶事,即便再次活过来,那还是我吗?”她还配做个人吗?北杏低着头,眼泪落下,又立刻蒸发消失。
    “既然如此。”女人挥挥衣袖,北杏脚下的链子突然出现,她已经被绑了好多年了,从未离开过富鸾大厦,她笑着咬破自己的手指,恶臭的黑色血液滴落在链子上,牢固的链条立刻断开,“走吧。”
    铺天盖地的疼痛迎面而来,奔涌的河水像是决堤般冲刷过北杏的皮肉,几乎能疼的人晕死过去,只是很可惜,北杏现在已经没了晕倒的能力,她很清醒,越疼越清醒,“我可以离开?”
    “当然,这些年,我帮你挡了河中大部分的怨与恨,想来你是过的太舒坦,忘了疼。”忘了那种时时刻刻被针扎刀刮的痛楚,女人坐在画中的藤椅上,翘着三寸金莲摇晃,“想去劝霍冬青,尽管去。”
    女人眯起眼,她活着的时候被选择,死了以后,就喜欢看别人做选择,选择各种各样的生不如死。她只看着,就心生欢喜。
    北杏的身影消失在她眼前,地上是滩她留下的血迹,甚至根本无法称之为血,清如水。
    “这些年,你们腻,我也腻。”女人继续闭眼假寐,红唇微启,“也该换换新玩具了。”
    ☆、权衡利弊
    姜水缩在沙发后面,双眼闭的紧紧地,打斗声不停地传入耳中,睡在枕边的男人无时不刻地想要取走她的性命,他给她莪撩编织了一整谎言,并为其披上美梦的外衣,把她骗的团团转。
    令她从头到尾怕错了人、怨错了人、恨错了人。往事走马灯一样在脑海中滚过,姜水不知为何想起了高维峰,想到了她和他在一起的那些年,当时她总是自我调侃,说地球人口六十几亿,没有一个人比她更喜欢他。可结果呢,在她二十多年的已过岁月中,高维峰是这个世上除了爸妈以外,对她最好的人了。
    以前就遇到他一个,以后……
    她还有以后吗?姜水感到有温热的液体从眼角滑过,她依旧闭着眼,吸吸鼻子,即便有,她也遇不到第二个高维峰了。
    遇见他,是她的运气,她却把他弄丢了,消失在她的人生中,再也看不到。
    姜水无言的悲伤感染到了马明义,如果说在他们之中,谁最像事外人,马明义觉得非自己莫属。
    不像吴老板和姜水是故事的当事人,不像毛不思和马明丽背负着天职的重担,亦没有降妖除魔的本事,在这场激烈的打斗中,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安安静静的呆在一旁,不给毛不思她们添麻烦。
    手串上的经文不停游走,快到令人目眩,可也仅此而已,他是它的主人,在外界没把恶意投放在他身上时,手串永远待发而不发。
    靠在沙发背后,马明义盯着右手上的珠串瞧了许久才收回视线,身边的人依旧悲伤不已,不知回忆起了什么,眼角的泪就没停过。
    与死亡正面相对,才能捡起心底最深的眷恋,这是人的本性。
    马明义叹了口气,这才努力侧着身子从口袋里掏了半响,东西还没丢。
    这是毛不思给他的,说等到收了高维峰,就把东西给姜水,留下做个念想。可人的一生那么长,又能有什么怀念比得上‘在身边’这三个字。
    他用胳膊肘碰了碰姜水,低声道,“给。”
    马明义不知道毛不思她们能撑多久,闹出这么大动静,也没听见对方呼疼,他就明白,她们想赢,可能真的太难了。
    马明丽是个理智的人,不会拿着自己的性命去换别人的性命,到了无能为力的临界点,自然会选择自保。而他,也会果断放弃姜水。这么看来,唯一不同的就是毛不思了,那个古道热肠的一根筋,她似乎每次都是这样,哪怕嘴上说的潇洒,到头来总会拼尽全力去救人。
    同心手链落在马明义的掌心,就见姜水微微张嘴,努力挤出两个字,“他的。”
    点点头,马明义示意她先收着,也许这是姜水最后一次见它,也许这条手链将和它的主人一样,无法看到明天的太阳。
    夜还深,天未明。
    马明义跟姜水四目相对,火团不停地飞过他们头顶,还未落下,就被挡在前面的俩人灭掉,他无声开口,姜水辨别出了他的语言,他说:真到那步,我会拿你去换毛毛。
    毛不思不会做选择,他会。
    “好。”姜水眼角下垂,嘴角努力地挑起弧度。
    可他们都明白,这只是个肤浅的回应而已,手链重新回到姜水手中,沉甸甸的,她从来不知道,它竟然有那么重那么重,重的她又忍不住想哭,手指不停的颤抖,戴了好多次才勉强扣上,千百个日夜,到最后,还是回到了自己的手腕上。
    “如果明天我不在了……”姜水望着手链,突然开口,话说到一半,才深深地吸了几口气,她努力让自己的声音轻松些,听上去不那么难过,“你让小神婆偶尔捏个幻像出来,去看看我爸妈,他们年纪大了,身体又不好,我不想他们太难过。”
    “还有别的吗?”马明义表情认真。
    摇摇头,姜水把下巴又转了回去,“没了。”
    沙发被巨大的力气突然撞击,头顶一黑,毛不思就直接从上边滚了下来,被甩出老远。
    “毛毛。”马明义心头微颤,身体就先大脑一步迈了过去。
    火团冲着他的后背飞扑而来,手腕温度徒然升高,经文就消失在珠体,向四周迅速散开串联成细密的网格,把火团从中隔断。
    “明义,回去!”马明丽的身形几乎同时出现在毛不思身边,见马明义出现,整个暴怒,“有我在。”
    “没注意被拍了一巴掌而已。”电光火石间,毛不思就又反手把马明义给推了回去,肩膀被沙发上镶嵌的碎玻璃碴划出了细细的小口子,那叫一个疼啊,毛不思呲着牙,率先又冲了回去,“我堂堂毛家传人,哪能这么容易输给同行败类。”
    “我杀妖灭鬼的时候,怕是你爷爷都还没出世。”火苗在霍冬青的指尖跳跃,他的声音早就没了初见的暖意,“把人交出来,我不想再起杀戮。”
    “做你的春秋大梦!”让捉鬼师亲手把活人献给恶鬼,这简直就是打他们毛家祖宗的脸,毛不思怒极反笑,他们老毛家的祖坟里,就没埋过贪生怕死的人。
    毛不思手执着降魔杖,幽蓝的降魔杖像是感应到她临近极点的愤怒,光滑的表面莫名浮现出若隐若现的凤凰纹路,仅瞬间就消失不见,并未被他人察觉。
    剑张弩拔,一触即发。
    马明义眼神在陌生的霍冬青和毛不思脸上转了两圈,拇指食指微微摩挲,他脸颊偏向姜水,声音低而小,“我保证让你爸妈安享晚年,到死都以为你活着。”
    这是马明义的承诺。
    毛不思所有的精力都投放在霍冬青身上,自然没心思再去关注后方发生了什么。反倒是马明丽,她离的近,把马明义说给姜水的话听了个完整。
    他在逼姜水立刻做出选择,是大家一起死,还是给他们留个生机,给年迈的爸妈留个保障。
    生死关头,人都是自私的,做不到为了陌生人赔上自己,她是如此,明义也是如此。马明丽望向自家弟弟,就见他目光灼灼的瞧向毛不思所在的地方,她顺着他的视线望过去……
    不远处,毛不思正背对着他们,掐着腰迎风站在最前方,月光照过她的身体,影子拉的老长,看上去莫名的令人心安,令人自惭形岁。
    马明丽不由得又想起小时候,那时的毛不思还是个圆圆的胖团子,总像个甩不掉的小尾巴跟在她身后。每每她在院子里练习术法,毛不思都眨巴着大眼,里面的羡慕和崇拜毫不掩饰:
    “明丽姐姐好厉害。”
    “我什么时候能像姐姐一样。”
    “等我长大了也要打坏鬼,保护好人。”
    而马明义因为天生的阴阳眼,总是被脏东西吓得没日没夜的哭个,她虽说是姐姐,也不过就比他们大个三岁,也是个半大的孩子,马明义哭的狠了,她多少也会有些不耐烦。还是毛不思,常常蹬着小腿爬上床,坐在他旁边守着,三四岁的年纪,简单咒语将将念成句,翻来覆去就那么几个字。
    有次她探头进去,就瞧见毛不思站在马明义身前挥舞着胖乎乎的小爪子瞎扑腾,不知道在干些什么,而她那个胆小的弟弟,则憋着嘴,泪眼婆娑的拽着小姑娘的衣角,一双大眼睛眨巴眨巴的看着她的背影。
    她实在忍不住问了原因,马明义憋了许久的眼泪就再也止不住了,“我听见有人说要把我抓走炖汤喝。”
    “那思思在干什么?”她摸了把毛不思脑门上细密的汗珠。
    “毛毛在保护我,”马明义手指还拉着小姑娘的衣服,眼泪聚成一包,“她说她站在前边,我就不会被抓走了。”
    二十多年过去,这些记忆的插曲恐怕毛不思和马明义早已忘的一干二净。毛不思不再是那个什么都不会的小丫头,马明义也没了儿时的敏感胆小。
    他们三个都长大了,只不过她和马明义懂得权衡利弊,而毛不思,则依旧跟小时候一样,以一种保护的姿态,挡在危险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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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番外:】
    某天,一直喜欢着漂亮强悍小姐姐的肉丸子突然从老爸口中得知,自己以后要结婚的人,不是法术高强的小姐姐,而是整天躲在自己屁股后头,又爱哭鼻子的病秧子,内心大为震撼,不由得悲从中来。
    大哭两场后,肉丸子决定去找病秧子摊牌。
    “我是不会娶你的!”柔软的大床上,肉丸子单手掐腰,一脚踩在枕头上,“你太弱小了!”
    “可我长得好看啊。”病秧子拉拉肉丸子的小裙子,嘴巴一憋,眼泪就又要掉下来,乖巧可人,“我还听话。”
    “你那么瘦,一点都不好看。”肉丸子伸出肉乎乎的胳膊跟病秧子比了比,心疼的摇摇头,决定告诉他残忍的真相,“他们是骗你的,其实你长得可丑拉。”
    哇——
    嚎啕声从卧室传到客厅,贯穿了整个别墅,病秧子哭的上气不接下气,他趴在被子上,眼巴巴地瞧着肉丸子蹦蹦跳跳的跑出门去。
    “我再也不要跟你玩了,你不再是我的好朋友!”病秧子抹抹眼泪,又瞧了瞧自己瘦弱的小胳膊。
    论一段友谊的be。
    ☆、无毛凤凰
    “是不是只要我死了,一切就都可以停止!”姜水从沙发后冲出来,同心手链扣在紫红色的胳膊上。
    够了,她认命了,不争了,还不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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