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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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睁着一双大眼睛看萧遇安,“哥哥,你不生气吗?”
萧遇安笑,“这有什么好生气?肚子饿了也是错吗?”
他嘟着脸,“可是我偷牛奶了。”
“喝家里的牛奶,这不叫偷。”萧遇安说着取来一只小锅,将冰牛奶倒进去,又拿来甜甜圈,掰开放入牛奶里,“煮三分钟就能吃了。”
他连忙跑过去,抱住萧遇安,“哥哥,你真好!”
萧遇安用勺子搅动牛奶和甜甜圈,“以后饿了就来找我,我给你做宵夜。”
他开心极了,用力点头,“嗯!”
长大之后,萧遇安经过射击专业训练,听力比以前更加敏锐。
上高中那会儿,虽然他已经决定追随萧遇安的脚步,报考公安大学,但十六七岁的少年,精力过于旺盛,几天不惹是生非日子就过不去。
他和别的男孩儿一样热衷打架,有次跟人约在台球室打群架,正好遇上萧遇安回家。
若是知道萧遇安要回来,他说什么都不会去打架,定是要将自己收拾得人模人样,跑去萧遇安跟前开屏——那时候他已经对萧遇安有企图了,但萧遇安仍把他当做弟弟来宠爱管教。
战至正酣,他忽然察觉到一簇熟悉的视线,转身一看,他的哥哥穿着笔挺的制服,正站在不远处看着他。
他立即就不想打了,逃兵似的且战且退,吃了好几记拳头,“哥,你回来了!”
一堆话还没说出口,就被萧遇安按住脑袋。
那股力道之大,他当场就觉得腿软。
“怎么又逃课打架?”萧遇安问。
“啊……这……”他舌头打结,说不出像样的话。
总不能老实承认是手太痒了,不打架不舒服吧!
萧遇安晃了晃他的头,将手收回来,“力气没地方使,就在腰上绑个轮胎,跑五公里。”
他哀嚎道:“哥,我错了!”
萧遇安笑,“刚才打架时不是特嚣张吗?怎么这会儿就要哭了?”
“没有要哭。”见萧遇安笑了,他就放松了,“哥,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
台球室是封闭的,若是不进入其中,根本不知道里面正在发生什么。
“我听到了。”萧遇安说。
他双眼一瞪,“听到?听到什么?”
萧遇安挑眉,“你的声音。”
“不可能!”他说:“我根本没有发出声音!”
“嗓子没发出声音,但肢体发出响动了。”萧遇安说得跟开玩笑似的,“你打架的招式都是我教的,我还听不出来?”
他耳根子一红,忍不住笑起来。
“少打架。”萧遇安训道:“教你打架不是让你和那些混混群殴。”
“哦。我知道了。”他乖乖听着,熟练地转移话题,“哥,你这次回来几天?我们去吃烤兔子吧!”
童年与少年时代已经远去,但发生过的事却清晰如昨,略一回想,就忍不住牵起唇角。
通话早已结束,手机屏幕黑了下去,明恕长出一口气,给自己鼓了把劲,回到屋里。
次日,花崇从洛城市局刑侦支队抽调了部分警力,到庆岳村参与摸排走访。明恕在庆岳村待了半天,和柳至秦一同回到洛城。柳至秦是回市局追踪侯诚,他则是去心云出版社找侯诚的责任编辑郭羡。
郭羡仍旧穿着突显身材的包臀裙,化着烈焰红唇烟熏妆,说话嗲嗲的,“郭羡不在家里?这我不知道啊,他今年已经出过一本书了,下半年没有出书任务,我手上人气作家还有很多啦,我不可能有事没事去盯着他对吧?”
“你确定墓心的书都是侯诚写的?”明恕问。
郭羡惊讶,“嗯?什么意思?”
明恕说:“那我换个问题,侯诚最初是怎么与你们接触?”
“投稿呀。”郭羡说:“他把稿子发在我们的邮箱里,我看过之后就与他联系了。怎么说呢,我确实是被他的文字打动的,当时我其实不知道他是个五十多岁的农村大叔。如果知道了,我可能不会签他吧,因为内什么,现在卖书吧,不仅要看书的内容,作者的时髦值也很关键的。他的文字就很有时髦值,但他这个人,上次我就说过了,他是个土老帽,小姑娘们肯定不会买一个土老帽写的悬疑。”
明恕说:“所以你也认为,他的文字和他本人是割裂的?”
郭羡先是诧异地撑了撑眼皮,然后居然打了个响指,“哎!你真会总结!就是割裂的!我就说他给我的感觉一直怪怪的,就是这种割裂感!他的言谈举止都让我觉得他写不出那么妙的,我甚至怀疑过他是不是抄了什么,但他一个农村大叔,也不懂怎么抄吧?而且我做这一行,量巨大,基本可以确定,他没有抄袭。”
明恕问:“还有什么地方让你觉得奇怪?”
“我想想啊……”郭羡撑着下巴,“他不会改稿!我们这里的出版流程是需要编辑给出改稿意见,作者进行修改的。但是当我打电话告诉他哪些地方需要修改时,他通通不接受,说要么不改,要么我帮他改。我问为什么,他说他不会,而且解释不清楚。我接触过很多作家,几乎所有作家都不爱修改自己的稿子,但他给我的感觉不同——别人是不乐意改,他是不知道怎么改。要不是合同签得清清楚楚,我都要怀疑书不是他写的了。”
与郭羡聊完,明恕本来还想见见刘志强,此人昨天的反应有蹊跷的地方。但刘志强出外勤,不在出版社。
晚上柳至秦那边传来消息,追踪到侯诚在一个月前来到洛城,目前手机在二手贩子处。
面对警察,二手贩子急得汗都出来了,“这是别人卖给我的,我不知道它的来路啊!”
“你还记得卖给你的人长什么样吗?”方远航问。
“我哪记得!”二手贩子说:“一天在我这里经手的手机这么多,我记不过来的!”
方远航说:“师傅,八成是有人偷了侯诚的手机。这手机虽然一般,但市场价能卖到一千多块。”
明恕静了静,“侯诚来洛城的目的是什么?”
方远航说:“也许是找真正的墓心?”
“有可能。”明恕说:“乐观一点想,现在至少追踪范围缩小了。二手贩子说这手机是四天前被卖到他手上,那侯诚很有可能还在洛城。洛城绝大多数旅馆都有入住登记系统,但现在查不到侯诚的入住记录,那他来到洛城之后,要么住在熟人家里,要么住在不需要登记的野旅馆,还有……”
方远航问:“还有什么?”
明恕说:“情色场所。”
在庆岳村的摸排走访进行到第二日,终于有两名村民称,曾经看到一个白净年轻的外地男子进入侯诚的家。
侯细媚住在侯诚家斜对面,直线距离两百来米,四十来岁,典型的农村妇女,除了务农,就是做家务,闲来没事端个板凳坐在家门口,有伴儿就嗑叨些家长里短,没伴儿就四处打望,消磨时间。
“具体什么时间我记不得了,反正不是今年和去年,隔得挺久了。”侯细媚说:“我在村子里生活了几十年,从来没见过陌生人去找侯诚,印象就格外深刻吧。那个男的也不知打哪儿来的,在侯诚家住了好几宿,侯诚本来挺勤劳的一个人,那几天都没去田里。”
明恕问:“你连这都注意到了?”
“因为他的田就在我家田旁边啊。”侯细媚又说:“我以为那男的早就走了——因为一直没再看到嘛,结果后来有一天早上,我看到那男的背着大包离开,侯诚也没出来送。”
“那这个男人后来还出现过吗?”明恕问。
“没有了。”侯细媚回答得很坚定,“至少我没有再看到过。”
另一位目击者是王又群,前几年才从邻村嫁到庆岳村,她的说法和侯细媚差不多,但补充了男子长相上的细节,“他的样子我现在记不清了,但当时觉得特别帅,真的,一看就是大城市来的人,和咱们村里的男人不一样。噢,就跟你们差不多,干净整洁,不像干活的人。我回去跟我家那口子说白天见到个帅哥,他还骂我不正经,哈哈!”
方远航激动,“这个男人很可能就是真的墓心啊!侯诚这种孤僻的人,没道理随便让一个人在自己家里住好几天吧?”
明恕借用洛城市局的画像师给这名可疑男子做画像,但侯细媚与王又群的记忆已经模糊,画出来的人像完全是两个人。
正在这时,洛城治安支队接到群众举报,突袭富康区一座夜总会,抓获了数十名卖淫男女,以及数十名买淫者。
其中,就有失踪一个月的侯诚。
第20章 猎魔(20)
洛城,富康区黄金玫瑰夜总会。
艳俗夸张的灯光下,数十名衣衫不整的性工作者成排蹲在墙角,其中不乏只穿一条内裤的“男模”。前来猎艳的男人蹲在另一边,各个赤身裸体,普遍秃了大半脑袋,啤酒肚高高隆起。
富康区是整个洛城主城区里经济文化最落后的地方,黄金玫瑰夜总会名字里虽有“黄金”,也有“玫瑰”,但既无黄金的贵气,亦无玫瑰的浪漫。本地人将这里戏称为“中老年按摩房”,接待的全是上了年纪的,兜里没多少钱的底层老男人。
侯诚个头小,罕见地没有发福,肩膀向内含着,双手护住裸露的胸口。
他被两个满身肥肉的醉汉夹在中间,阴湿的目光时不时从吊角眼中扫出,粗糙暗黄的脸上是厌恶与不满的表情。
夜总会非常吵闹,便衣警察里既有治安支队的队员,也有刑侦支队的人。
刑警是花崇特意安排的,因为明恕之前分析过,侯诚在一个月前就来到了洛城,名字却没有出现在任何入住登记上,那么不是住在熟人家,就是野旅馆,甚至出入色情场所。
不久,性工作者们率先被带走,紧接着是涉嫌嫖娼者。
侯诚跟着大部队站起来,跌跌撞撞地走向警车。
警车合上时,不知谁干嚎了一声——
“操!真他妈倒了血霉!”
警车在富康区分局停下,大部分涉案人员被带入分局。侯诚也想下车,却被挡了回去。
“你们干什么?”他慌张地抓着一名警察的手,“我也要下车?”
“你不在这里下。”警察说。
“为什么?你们要带我去哪里?”他满目茫然,甚至因为害怕而发起抖来。
警察将手抽回来,合上门之前刮了他一眼,“老实待着,不该问的别问!”
侯诚似乎是被吓住了,哆哆嗦嗦坐好,再不敢动弹。
警察再次上路,街边的灯光被车窗隔碎,晃晃荡荡地笼罩在侯诚脸上身上,映出一片诡异的斑驳。
明恕已经在市局等待。
侯诚被带到审讯室,坐下后一直惶惑不安地东张西望。
和照片中相比,侯诚更显苍老,一米七左右的个头,头顶稀疏,面部皮肤松弛,穿着上一辈人常穿的白色汗衫与涤纶长裤,脚上踩着一双十来块钱的皮凉鞋。
被审讯室强烈的灯光照着脸,侯诚显得很不适应,频繁搓着一双皱巴巴的手,眼皮时不时紧张地掀一下。
方远航假装翻资料,“侯诚,55岁,庆岳村人。”
侯诚点头,“是,是。”
“来洛城多久了?”方远航又问:“为什么来洛城?”
“6月。”侯诚频繁吞咽唾沫,“来,来避暑。”
“避暑?”方远航一脸不信,“避暑避到卖淫场所去了?”
侯诚往后缩了缩,不吭声了。
方远航厉声问:“今天是第几次?”
“第,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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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遇安笑,“这有什么好生气?肚子饿了也是错吗?”
他嘟着脸,“可是我偷牛奶了。”
“喝家里的牛奶,这不叫偷。”萧遇安说着取来一只小锅,将冰牛奶倒进去,又拿来甜甜圈,掰开放入牛奶里,“煮三分钟就能吃了。”
他连忙跑过去,抱住萧遇安,“哥哥,你真好!”
萧遇安用勺子搅动牛奶和甜甜圈,“以后饿了就来找我,我给你做宵夜。”
他开心极了,用力点头,“嗯!”
长大之后,萧遇安经过射击专业训练,听力比以前更加敏锐。
上高中那会儿,虽然他已经决定追随萧遇安的脚步,报考公安大学,但十六七岁的少年,精力过于旺盛,几天不惹是生非日子就过不去。
他和别的男孩儿一样热衷打架,有次跟人约在台球室打群架,正好遇上萧遇安回家。
若是知道萧遇安要回来,他说什么都不会去打架,定是要将自己收拾得人模人样,跑去萧遇安跟前开屏——那时候他已经对萧遇安有企图了,但萧遇安仍把他当做弟弟来宠爱管教。
战至正酣,他忽然察觉到一簇熟悉的视线,转身一看,他的哥哥穿着笔挺的制服,正站在不远处看着他。
他立即就不想打了,逃兵似的且战且退,吃了好几记拳头,“哥,你回来了!”
一堆话还没说出口,就被萧遇安按住脑袋。
那股力道之大,他当场就觉得腿软。
“怎么又逃课打架?”萧遇安问。
“啊……这……”他舌头打结,说不出像样的话。
总不能老实承认是手太痒了,不打架不舒服吧!
萧遇安晃了晃他的头,将手收回来,“力气没地方使,就在腰上绑个轮胎,跑五公里。”
他哀嚎道:“哥,我错了!”
萧遇安笑,“刚才打架时不是特嚣张吗?怎么这会儿就要哭了?”
“没有要哭。”见萧遇安笑了,他就放松了,“哥,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
台球室是封闭的,若是不进入其中,根本不知道里面正在发生什么。
“我听到了。”萧遇安说。
他双眼一瞪,“听到?听到什么?”
萧遇安挑眉,“你的声音。”
“不可能!”他说:“我根本没有发出声音!”
“嗓子没发出声音,但肢体发出响动了。”萧遇安说得跟开玩笑似的,“你打架的招式都是我教的,我还听不出来?”
他耳根子一红,忍不住笑起来。
“少打架。”萧遇安训道:“教你打架不是让你和那些混混群殴。”
“哦。我知道了。”他乖乖听着,熟练地转移话题,“哥,你这次回来几天?我们去吃烤兔子吧!”
童年与少年时代已经远去,但发生过的事却清晰如昨,略一回想,就忍不住牵起唇角。
通话早已结束,手机屏幕黑了下去,明恕长出一口气,给自己鼓了把劲,回到屋里。
次日,花崇从洛城市局刑侦支队抽调了部分警力,到庆岳村参与摸排走访。明恕在庆岳村待了半天,和柳至秦一同回到洛城。柳至秦是回市局追踪侯诚,他则是去心云出版社找侯诚的责任编辑郭羡。
郭羡仍旧穿着突显身材的包臀裙,化着烈焰红唇烟熏妆,说话嗲嗲的,“郭羡不在家里?这我不知道啊,他今年已经出过一本书了,下半年没有出书任务,我手上人气作家还有很多啦,我不可能有事没事去盯着他对吧?”
“你确定墓心的书都是侯诚写的?”明恕问。
郭羡惊讶,“嗯?什么意思?”
明恕说:“那我换个问题,侯诚最初是怎么与你们接触?”
“投稿呀。”郭羡说:“他把稿子发在我们的邮箱里,我看过之后就与他联系了。怎么说呢,我确实是被他的文字打动的,当时我其实不知道他是个五十多岁的农村大叔。如果知道了,我可能不会签他吧,因为内什么,现在卖书吧,不仅要看书的内容,作者的时髦值也很关键的。他的文字就很有时髦值,但他这个人,上次我就说过了,他是个土老帽,小姑娘们肯定不会买一个土老帽写的悬疑。”
明恕说:“所以你也认为,他的文字和他本人是割裂的?”
郭羡先是诧异地撑了撑眼皮,然后居然打了个响指,“哎!你真会总结!就是割裂的!我就说他给我的感觉一直怪怪的,就是这种割裂感!他的言谈举止都让我觉得他写不出那么妙的,我甚至怀疑过他是不是抄了什么,但他一个农村大叔,也不懂怎么抄吧?而且我做这一行,量巨大,基本可以确定,他没有抄袭。”
明恕问:“还有什么地方让你觉得奇怪?”
“我想想啊……”郭羡撑着下巴,“他不会改稿!我们这里的出版流程是需要编辑给出改稿意见,作者进行修改的。但是当我打电话告诉他哪些地方需要修改时,他通通不接受,说要么不改,要么我帮他改。我问为什么,他说他不会,而且解释不清楚。我接触过很多作家,几乎所有作家都不爱修改自己的稿子,但他给我的感觉不同——别人是不乐意改,他是不知道怎么改。要不是合同签得清清楚楚,我都要怀疑书不是他写的了。”
与郭羡聊完,明恕本来还想见见刘志强,此人昨天的反应有蹊跷的地方。但刘志强出外勤,不在出版社。
晚上柳至秦那边传来消息,追踪到侯诚在一个月前来到洛城,目前手机在二手贩子处。
面对警察,二手贩子急得汗都出来了,“这是别人卖给我的,我不知道它的来路啊!”
“你还记得卖给你的人长什么样吗?”方远航问。
“我哪记得!”二手贩子说:“一天在我这里经手的手机这么多,我记不过来的!”
方远航说:“师傅,八成是有人偷了侯诚的手机。这手机虽然一般,但市场价能卖到一千多块。”
明恕静了静,“侯诚来洛城的目的是什么?”
方远航说:“也许是找真正的墓心?”
“有可能。”明恕说:“乐观一点想,现在至少追踪范围缩小了。二手贩子说这手机是四天前被卖到他手上,那侯诚很有可能还在洛城。洛城绝大多数旅馆都有入住登记系统,但现在查不到侯诚的入住记录,那他来到洛城之后,要么住在熟人家里,要么住在不需要登记的野旅馆,还有……”
方远航问:“还有什么?”
明恕说:“情色场所。”
在庆岳村的摸排走访进行到第二日,终于有两名村民称,曾经看到一个白净年轻的外地男子进入侯诚的家。
侯细媚住在侯诚家斜对面,直线距离两百来米,四十来岁,典型的农村妇女,除了务农,就是做家务,闲来没事端个板凳坐在家门口,有伴儿就嗑叨些家长里短,没伴儿就四处打望,消磨时间。
“具体什么时间我记不得了,反正不是今年和去年,隔得挺久了。”侯细媚说:“我在村子里生活了几十年,从来没见过陌生人去找侯诚,印象就格外深刻吧。那个男的也不知打哪儿来的,在侯诚家住了好几宿,侯诚本来挺勤劳的一个人,那几天都没去田里。”
明恕问:“你连这都注意到了?”
“因为他的田就在我家田旁边啊。”侯细媚又说:“我以为那男的早就走了——因为一直没再看到嘛,结果后来有一天早上,我看到那男的背着大包离开,侯诚也没出来送。”
“那这个男人后来还出现过吗?”明恕问。
“没有了。”侯细媚回答得很坚定,“至少我没有再看到过。”
另一位目击者是王又群,前几年才从邻村嫁到庆岳村,她的说法和侯细媚差不多,但补充了男子长相上的细节,“他的样子我现在记不清了,但当时觉得特别帅,真的,一看就是大城市来的人,和咱们村里的男人不一样。噢,就跟你们差不多,干净整洁,不像干活的人。我回去跟我家那口子说白天见到个帅哥,他还骂我不正经,哈哈!”
方远航激动,“这个男人很可能就是真的墓心啊!侯诚这种孤僻的人,没道理随便让一个人在自己家里住好几天吧?”
明恕借用洛城市局的画像师给这名可疑男子做画像,但侯细媚与王又群的记忆已经模糊,画出来的人像完全是两个人。
正在这时,洛城治安支队接到群众举报,突袭富康区一座夜总会,抓获了数十名卖淫男女,以及数十名买淫者。
其中,就有失踪一个月的侯诚。
第20章 猎魔(20)
洛城,富康区黄金玫瑰夜总会。
艳俗夸张的灯光下,数十名衣衫不整的性工作者成排蹲在墙角,其中不乏只穿一条内裤的“男模”。前来猎艳的男人蹲在另一边,各个赤身裸体,普遍秃了大半脑袋,啤酒肚高高隆起。
富康区是整个洛城主城区里经济文化最落后的地方,黄金玫瑰夜总会名字里虽有“黄金”,也有“玫瑰”,但既无黄金的贵气,亦无玫瑰的浪漫。本地人将这里戏称为“中老年按摩房”,接待的全是上了年纪的,兜里没多少钱的底层老男人。
侯诚个头小,罕见地没有发福,肩膀向内含着,双手护住裸露的胸口。
他被两个满身肥肉的醉汉夹在中间,阴湿的目光时不时从吊角眼中扫出,粗糙暗黄的脸上是厌恶与不满的表情。
夜总会非常吵闹,便衣警察里既有治安支队的队员,也有刑侦支队的人。
刑警是花崇特意安排的,因为明恕之前分析过,侯诚在一个月前就来到了洛城,名字却没有出现在任何入住登记上,那么不是住在熟人家,就是野旅馆,甚至出入色情场所。
不久,性工作者们率先被带走,紧接着是涉嫌嫖娼者。
侯诚跟着大部队站起来,跌跌撞撞地走向警车。
警车合上时,不知谁干嚎了一声——
“操!真他妈倒了血霉!”
警车在富康区分局停下,大部分涉案人员被带入分局。侯诚也想下车,却被挡了回去。
“你们干什么?”他慌张地抓着一名警察的手,“我也要下车?”
“你不在这里下。”警察说。
“为什么?你们要带我去哪里?”他满目茫然,甚至因为害怕而发起抖来。
警察将手抽回来,合上门之前刮了他一眼,“老实待着,不该问的别问!”
侯诚似乎是被吓住了,哆哆嗦嗦坐好,再不敢动弹。
警察再次上路,街边的灯光被车窗隔碎,晃晃荡荡地笼罩在侯诚脸上身上,映出一片诡异的斑驳。
明恕已经在市局等待。
侯诚被带到审讯室,坐下后一直惶惑不安地东张西望。
和照片中相比,侯诚更显苍老,一米七左右的个头,头顶稀疏,面部皮肤松弛,穿着上一辈人常穿的白色汗衫与涤纶长裤,脚上踩着一双十来块钱的皮凉鞋。
被审讯室强烈的灯光照着脸,侯诚显得很不适应,频繁搓着一双皱巴巴的手,眼皮时不时紧张地掀一下。
方远航假装翻资料,“侯诚,55岁,庆岳村人。”
侯诚点头,“是,是。”
“来洛城多久了?”方远航又问:“为什么来洛城?”
“6月。”侯诚频繁吞咽唾沫,“来,来避暑。”
“避暑?”方远航一脸不信,“避暑避到卖淫场所去了?”
侯诚往后缩了缩,不吭声了。
方远航厉声问:“今天是第几次?”
“第,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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