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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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间酒吧是西城区最有名气的夜场之一,据说老板颇有背景,在两条道上都说得上话,店内外安保一流,一旦有人闹事,不等警察赶到,训练有素的保安、打手就会将他们统统“收拾”干净。
今天酒吧有个主题表演,保安队队长王哥将队里最能打的一群人调去内场,剩下的人守在室外。
冬邺市夏季退热迟,太阳当头照时热,太阳没影儿了还是热,内场里虽然拥挤又吵闹,但好歹有空调,怎么都比站在外面受热强。
表演开始之前,张雄特意找到王哥,用他蹩脚的普通话请求对方让自己去内场。
王哥没有同意,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你在里面守不住,我知道你身手好,但是别说那些一米八几的男人,就是女人穿上高跟鞋,也比你高了。”
张雄一听就黑了脸,但王哥是这儿的小头目,更是他的顶头上司,他初来乍到,身上只有假证,好不容易找到一份工作,再横也不敢在王哥跟前横。
城市的夜和家乡不一样,家乡一到晚上,天空就是漆黑的,而这里的夜空是紫红色的。
张雄听着身后的乐声与尖叫,盯着一颗星星都看不到的天空,在又一次用湿毛巾擦掉汗水后,咬牙切齿地骂了句脏话。
“怎么了?”同被安排在室外的现仔转过身,笑道:“雄哥,这么大火气啊?”
张雄烦躁地捋着身上的衬衣——他不大穿得管这玩意儿,“你不热吗?”
现仔就笑,“热有什么关系?不就是出一身汗吗?就当减肥吧。王哥让我进去,我都懒得进去。这里面啊,人挤人,不如咱们这儿空旷舒坦。”
“但里面有空调。”张雄的衬衣已经湿透了,体味散发出来,劣质香水遮盖不住。
“啧,有空调又怎样?”现仔说:“雄哥,我看你老喜欢往空调出风口站,跟我小时候似的。怎么,你老家没空调啊?”
张雄摇头,“没有。”
现仔乐了,“那得多偏远?对了,你好像还没说过,你老家在哪儿?”
张雄正要说话,忽听酒吧正门方向传来一阵喧哗。
他们值守的是酒吧侧门,与正门隔着一段不短的距离。
“我操,警车怎么来了?”现仔看到那闪烁的红蓝光,“老板不是在局里有熟人吗?怎么会突然来查我们这儿?”
张雄瞳孔收紧,面色突然改变。
他似乎想跑,却又在观察警察的动向。
现仔抻长脖子,“他们进里面去了,干嘛啊这是?”
在正门执勤的保安跑了过来,说看样子是例行巡查,老板是知情的。
现仔一下子就不紧张了,“我就说,咱们这儿是最安全的。”
张雄也跟着松了口气。
可五分钟之后,王哥突然领着几名警察从侧门出来,目光在保安中一扫,伸出手道:“在那儿。”
这一声其实很轻,至少现仔没听见,张雄却像嗅到危险的动物,眼中一寒,转身飞速往马路上跑去。
就在他转身的一刻,两名未穿制服的警察同时从王哥近旁冲出,身形撕裂黑夜,直奔窜逃者而去!
“张雄!”王哥大喝一声,也跟着追了出去。
顷刻间,车水马龙的街道上警车飞驰,警笛轰鸣,正在行驶的车辆被逼停,尖锐的刹车声此起彼伏,混杂着人们的惊声尖叫。
张雄在车流中穿梭,像一只极其灵敏的猿猴。
一辆出租车失控般地向他冲来,他闪身躲避,直接从出租车引擎盖上翻了过去。
站定之后,他猛地回头一看,发现竟然还没能将那两名警察甩掉!
他脸颊上的伤疤此刻显得更加狰狞,像是要活过来一般,怪异的方言从他口中涌出,像恶毒的咒语。
警笛越来越近,追击的警察也越来越近,他犹豫一瞬,竟是拉开出租车的门,将司机拽了出来。
司机被摔在地上,惊恐地发抖。
“你他妈还敢劫车!”
与这一声一同杀到的是跑在最前面的警察。张雄瞳孔骤然缩紧,还未来得及轰下油门,就见那警察飞起一脚,将窗玻璃踹得稀烂。
明恕喝道:“陆雁舟!”
“来了!”陆雁舟紧随其后,几乎是重复了张雄方才拖拽司机的动作,将张雄一把撂在地上。
张雄迅速翻身,还想反抗,明恕手中的枪已经对准他的头颅。
这场抓捕行动从易飞发现詹环雄已经离开柳奇城时就已开始。
周愿带领技侦组运用人像追踪,发现詹环雄在6月5日抵达冬邺市,随后多次出现在罗祥甫家附近,并在罗祥甫外出拍照时远远跟随。
6月中旬,詹环雄开始在“黑叶有刺”酒吧工作。
明恕在亲自去过詹环雄位于茅一村的家之后,匆匆赶回冬邺市,第一时间找到“黑叶有刺”的老板叶迟。此人看上去文质优雅,早年其实是道上的人,几年前经历了一桩案子,成为明恕某种意义上的“队友”,时不时给警方提供几个线索。正是因为这个原因,“黑叶有刺”从未被警方查过。
“这个张雄有问题?”叶迟翻着员工资料,“他上个月才来。”
明恕冷着脸道:“证件都他妈是假的,你就让他来你地盘上当保安?”
叶迟笑着举起双手,作投降状,“我这儿本就是藏污纳垢的地方,你不是最清楚吗?如果每一个到我这里来工作的人都清清白白,我还能帮你的忙?再说,我又不负责招聘,你今天不来找我,我连手底下有这号人都不知道。”
明恕一记眼刀刮过去,叶迟立即笑道:“开个玩笑,有这号人我还是知道,只是不知道他和你们查的案子有关。”
明恕找来经理,一问才知,罗祥甫遇害当日,詹环雄本该工作,却以身体不适为由,与同事换了班。
此后一天,詹环雄仍旧没有回到岗位。
因詹环雄身份特殊,抓捕行动由重案组与特警支队联合进行。陆雁舟给詹环雄戴上手铐,对明恕道:“好家伙,太他妈能跑了!小明,你这两条腿也挺能跑,比老子飙得还快!”
重案组审讯室。
詹环雄的坐姿与绝大多数曾经坐在这里的嫌疑人都不同——他颈部下压,肩膀高高耸起,像一头捕猎的凶兽。
“詹环雄。”明恕叫了他的名字,“为什么来冬邺市?”
第一次在冬邺市听到自己的本名,詹环雄眼神骤变,凶意毕现,那种属于夜场保安的气质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屠杀者的凶悍。
这种眼神明恕见过。
詹环雄是上过真正战场的人,用枪与刀杀过人,那来自骨血中的凶悍与城市里的恶霸、地头蛇全然不同。
记录员被盯了几眼,本能地咽下一口唾沫。
明恕却压根不受这股气场的影响,重复道:“为什么来冬邺市?”
大抵是从未见过这般威严的警察,又或者是还对不久前被手枪指头心有余悸,詹环雄用那古怪的口音反问:“你们为什么抓我?”
“问得好。”明恕冷笑,“抓你,我不止一个理由。”
詹环雄的伤痕抽搐起来。
“你不是我国人,蛇荼镇优待你,给你暂时居住在茅一村的权力。但是在办理登记时,你就应当清楚,你的活动范围仅限于柳奇城。”明恕说:“而不包括冬邺市。”
詹环雄指甲在桌上抠动,“你要送我回去吗?”
“你想回去吗?”明恕反问。
詹环雄神情出现一丝疑惑,几秒后摇头,“这里很好。”
这回答有些出乎明恕的意料。
事实上,詹环雄在“黑叶有刺”当保安已经让他感到奇怪。
詹环雄来冬邺市的目的在于向罗祥甫复仇,复仇后难道不该立即离开?为什么还要留下来当保安?
难道是在遵循“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这一道理?
明恕思索片刻,不再打算与詹环雄绕圈子,直接将罗祥甫的照片放在桌上,盯着詹环雄道:“你明知不能离开柳奇城,却还是来了冬邺市。你的目标是他。”
看清照片上的人时,詹环雄肩膀与胸膛很明显地一僵。
“被我说准了?”明恕食指在照片上点了点,“你的国家允许一夫多妾,蛇荼镇尊重你们的风俗,而你即将迎娶的姑娘受到罗祥甫照片的影响,拒绝与你成婚。他羞愤交加,想用你们国家的野蛮方式,向罗祥甫复仇。”
詹环雄双臂爆出条条青筋,喉咙发出愤怒的低吼。
“7月2号,罗祥甫遇害,你恰好以身体不适为由请假。”明恕视线一扫,“但我看你身体不错,请假是去做别的事吧?”
詹环雄暴喝:“我没有杀罗祥甫!”
明恕眯眼,“你对罗祥甫已经遇害的事好像一点都不意外。”
詹环雄眼睛睁得巨大,张口无言。
“你为什么知道他已经遇害?”明恕的语气给人以强大的压迫感,“还是说,罗祥甫就是被你杀害?”
“不是我!”詹环雄喘着粗气,似乎想要辩解,却找不到合适的词语。
半分钟后,他说出一连串蛇荼镇土话,情绪激动,语速极快,整个审讯室没有一人能够听懂。
而明恕早就料到这种情况,在离开蛇荼镇时带上了文黎。
文黎被请进审讯室,詹环雄一见到她,竟是在座位上安静了十来秒,而后拍着桌子,不断挥动被拷在一起的双手,嘴如机关枪,边说边流汗。
“他在骂我。”文黎很紧张,声音都有些发抖。
明恕安抚道:“有我在,你不用担心。帮我问清楚,罗祥甫遇害时他的行踪,还有他到‘黑叶有刺’工作的原因。”
两种语言来回转换,文黎脖子上已经有了汗水。
詹环雄承认,自己从蛇荼镇来到冬邺市正是为了向罗祥甫复仇,但初到冬邺市时,他只知道对方姓罗,因在蛇荼镇远远看过一眼而模糊记得对方的长相,别的一概不知。于是,他开始以街道邮局为中心,成天在附近游荡。
和柳奇城相比,冬邺市的繁华超出了詹环雄的认知。在寻找罗祥甫的过程中,他越发不愿意回到蛇荼镇。蛇荼镇太偏太穷,蛇荼镇的女人太黑太丑,即便在蛇荼镇称王称霸,家里也不过一栋土屋,夏天热得要死,蚊虫四处乱飞,下雨就漏水,而在冬邺市生活,即便只是在酒吧当保安,也能天天吹空调。
还未找到罗祥甫,詹环雄就在“黑叶有刺”酒吧找了份保安工作。他虽然是个乡下人,普通话非常古怪,身高也不达标,但胜在灵活、身手好。保安队队长王哥将他留下来,第一天上班,他就教训了前来滋事的地痞混子。
酒吧有员工宿舍,詹环雄最早就住在那里,但他睡眠时间很少,晚上看场子,白天大部分时间都在街上寻找罗祥甫。
在冬邺市想找一个人,靠这种鲁莽的方式等同于大海捞针,詹环雄后来跟王哥打听,王哥一听就说——这还不好办?你去商业中心蹲着,你说的这人应该是个搞街拍的,他们最爱去那种地方。还有,咱们这儿不是离科普游乐场近吗。你也可以去那里看看,应该能找到。
6月下旬,詹环雄还真在科普游乐场找到了罗祥甫。
要杀掉罗祥甫对他来说非常容易,但在酒吧工作的这段时间已经让他明白,冬邺市处处都是蛇荼镇没有的摄像头,而刑警也比蛇荼镇的片儿警凶悍百倍。
他曾经跑去西城区分局和冬邺市局看过,那庄严的大楼令他望而生畏。
如何杀掉罗祥甫,又不被发现?
他每天都在琢磨这件事。
要么做得完全神不知鬼不觉,要么在暴露一些破绽之后迅速离开,反正只要回到蛇荼镇,自己就是山大王,再不济就去山那边躲一段时间。
前一种情况他没有把握,后一种情况本是他来之前就计划好的,但享受了冬邺市的繁华之后,他已经不想离开这里。
左右犹豫,复仇计划一直未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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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酒吧有个主题表演,保安队队长王哥将队里最能打的一群人调去内场,剩下的人守在室外。
冬邺市夏季退热迟,太阳当头照时热,太阳没影儿了还是热,内场里虽然拥挤又吵闹,但好歹有空调,怎么都比站在外面受热强。
表演开始之前,张雄特意找到王哥,用他蹩脚的普通话请求对方让自己去内场。
王哥没有同意,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你在里面守不住,我知道你身手好,但是别说那些一米八几的男人,就是女人穿上高跟鞋,也比你高了。”
张雄一听就黑了脸,但王哥是这儿的小头目,更是他的顶头上司,他初来乍到,身上只有假证,好不容易找到一份工作,再横也不敢在王哥跟前横。
城市的夜和家乡不一样,家乡一到晚上,天空就是漆黑的,而这里的夜空是紫红色的。
张雄听着身后的乐声与尖叫,盯着一颗星星都看不到的天空,在又一次用湿毛巾擦掉汗水后,咬牙切齿地骂了句脏话。
“怎么了?”同被安排在室外的现仔转过身,笑道:“雄哥,这么大火气啊?”
张雄烦躁地捋着身上的衬衣——他不大穿得管这玩意儿,“你不热吗?”
现仔就笑,“热有什么关系?不就是出一身汗吗?就当减肥吧。王哥让我进去,我都懒得进去。这里面啊,人挤人,不如咱们这儿空旷舒坦。”
“但里面有空调。”张雄的衬衣已经湿透了,体味散发出来,劣质香水遮盖不住。
“啧,有空调又怎样?”现仔说:“雄哥,我看你老喜欢往空调出风口站,跟我小时候似的。怎么,你老家没空调啊?”
张雄摇头,“没有。”
现仔乐了,“那得多偏远?对了,你好像还没说过,你老家在哪儿?”
张雄正要说话,忽听酒吧正门方向传来一阵喧哗。
他们值守的是酒吧侧门,与正门隔着一段不短的距离。
“我操,警车怎么来了?”现仔看到那闪烁的红蓝光,“老板不是在局里有熟人吗?怎么会突然来查我们这儿?”
张雄瞳孔收紧,面色突然改变。
他似乎想跑,却又在观察警察的动向。
现仔抻长脖子,“他们进里面去了,干嘛啊这是?”
在正门执勤的保安跑了过来,说看样子是例行巡查,老板是知情的。
现仔一下子就不紧张了,“我就说,咱们这儿是最安全的。”
张雄也跟着松了口气。
可五分钟之后,王哥突然领着几名警察从侧门出来,目光在保安中一扫,伸出手道:“在那儿。”
这一声其实很轻,至少现仔没听见,张雄却像嗅到危险的动物,眼中一寒,转身飞速往马路上跑去。
就在他转身的一刻,两名未穿制服的警察同时从王哥近旁冲出,身形撕裂黑夜,直奔窜逃者而去!
“张雄!”王哥大喝一声,也跟着追了出去。
顷刻间,车水马龙的街道上警车飞驰,警笛轰鸣,正在行驶的车辆被逼停,尖锐的刹车声此起彼伏,混杂着人们的惊声尖叫。
张雄在车流中穿梭,像一只极其灵敏的猿猴。
一辆出租车失控般地向他冲来,他闪身躲避,直接从出租车引擎盖上翻了过去。
站定之后,他猛地回头一看,发现竟然还没能将那两名警察甩掉!
他脸颊上的伤疤此刻显得更加狰狞,像是要活过来一般,怪异的方言从他口中涌出,像恶毒的咒语。
警笛越来越近,追击的警察也越来越近,他犹豫一瞬,竟是拉开出租车的门,将司机拽了出来。
司机被摔在地上,惊恐地发抖。
“你他妈还敢劫车!”
与这一声一同杀到的是跑在最前面的警察。张雄瞳孔骤然缩紧,还未来得及轰下油门,就见那警察飞起一脚,将窗玻璃踹得稀烂。
明恕喝道:“陆雁舟!”
“来了!”陆雁舟紧随其后,几乎是重复了张雄方才拖拽司机的动作,将张雄一把撂在地上。
张雄迅速翻身,还想反抗,明恕手中的枪已经对准他的头颅。
这场抓捕行动从易飞发现詹环雄已经离开柳奇城时就已开始。
周愿带领技侦组运用人像追踪,发现詹环雄在6月5日抵达冬邺市,随后多次出现在罗祥甫家附近,并在罗祥甫外出拍照时远远跟随。
6月中旬,詹环雄开始在“黑叶有刺”酒吧工作。
明恕在亲自去过詹环雄位于茅一村的家之后,匆匆赶回冬邺市,第一时间找到“黑叶有刺”的老板叶迟。此人看上去文质优雅,早年其实是道上的人,几年前经历了一桩案子,成为明恕某种意义上的“队友”,时不时给警方提供几个线索。正是因为这个原因,“黑叶有刺”从未被警方查过。
“这个张雄有问题?”叶迟翻着员工资料,“他上个月才来。”
明恕冷着脸道:“证件都他妈是假的,你就让他来你地盘上当保安?”
叶迟笑着举起双手,作投降状,“我这儿本就是藏污纳垢的地方,你不是最清楚吗?如果每一个到我这里来工作的人都清清白白,我还能帮你的忙?再说,我又不负责招聘,你今天不来找我,我连手底下有这号人都不知道。”
明恕一记眼刀刮过去,叶迟立即笑道:“开个玩笑,有这号人我还是知道,只是不知道他和你们查的案子有关。”
明恕找来经理,一问才知,罗祥甫遇害当日,詹环雄本该工作,却以身体不适为由,与同事换了班。
此后一天,詹环雄仍旧没有回到岗位。
因詹环雄身份特殊,抓捕行动由重案组与特警支队联合进行。陆雁舟给詹环雄戴上手铐,对明恕道:“好家伙,太他妈能跑了!小明,你这两条腿也挺能跑,比老子飙得还快!”
重案组审讯室。
詹环雄的坐姿与绝大多数曾经坐在这里的嫌疑人都不同——他颈部下压,肩膀高高耸起,像一头捕猎的凶兽。
“詹环雄。”明恕叫了他的名字,“为什么来冬邺市?”
第一次在冬邺市听到自己的本名,詹环雄眼神骤变,凶意毕现,那种属于夜场保安的气质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屠杀者的凶悍。
这种眼神明恕见过。
詹环雄是上过真正战场的人,用枪与刀杀过人,那来自骨血中的凶悍与城市里的恶霸、地头蛇全然不同。
记录员被盯了几眼,本能地咽下一口唾沫。
明恕却压根不受这股气场的影响,重复道:“为什么来冬邺市?”
大抵是从未见过这般威严的警察,又或者是还对不久前被手枪指头心有余悸,詹环雄用那古怪的口音反问:“你们为什么抓我?”
“问得好。”明恕冷笑,“抓你,我不止一个理由。”
詹环雄的伤痕抽搐起来。
“你不是我国人,蛇荼镇优待你,给你暂时居住在茅一村的权力。但是在办理登记时,你就应当清楚,你的活动范围仅限于柳奇城。”明恕说:“而不包括冬邺市。”
詹环雄指甲在桌上抠动,“你要送我回去吗?”
“你想回去吗?”明恕反问。
詹环雄神情出现一丝疑惑,几秒后摇头,“这里很好。”
这回答有些出乎明恕的意料。
事实上,詹环雄在“黑叶有刺”当保安已经让他感到奇怪。
詹环雄来冬邺市的目的在于向罗祥甫复仇,复仇后难道不该立即离开?为什么还要留下来当保安?
难道是在遵循“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这一道理?
明恕思索片刻,不再打算与詹环雄绕圈子,直接将罗祥甫的照片放在桌上,盯着詹环雄道:“你明知不能离开柳奇城,却还是来了冬邺市。你的目标是他。”
看清照片上的人时,詹环雄肩膀与胸膛很明显地一僵。
“被我说准了?”明恕食指在照片上点了点,“你的国家允许一夫多妾,蛇荼镇尊重你们的风俗,而你即将迎娶的姑娘受到罗祥甫照片的影响,拒绝与你成婚。他羞愤交加,想用你们国家的野蛮方式,向罗祥甫复仇。”
詹环雄双臂爆出条条青筋,喉咙发出愤怒的低吼。
“7月2号,罗祥甫遇害,你恰好以身体不适为由请假。”明恕视线一扫,“但我看你身体不错,请假是去做别的事吧?”
詹环雄暴喝:“我没有杀罗祥甫!”
明恕眯眼,“你对罗祥甫已经遇害的事好像一点都不意外。”
詹环雄眼睛睁得巨大,张口无言。
“你为什么知道他已经遇害?”明恕的语气给人以强大的压迫感,“还是说,罗祥甫就是被你杀害?”
“不是我!”詹环雄喘着粗气,似乎想要辩解,却找不到合适的词语。
半分钟后,他说出一连串蛇荼镇土话,情绪激动,语速极快,整个审讯室没有一人能够听懂。
而明恕早就料到这种情况,在离开蛇荼镇时带上了文黎。
文黎被请进审讯室,詹环雄一见到她,竟是在座位上安静了十来秒,而后拍着桌子,不断挥动被拷在一起的双手,嘴如机关枪,边说边流汗。
“他在骂我。”文黎很紧张,声音都有些发抖。
明恕安抚道:“有我在,你不用担心。帮我问清楚,罗祥甫遇害时他的行踪,还有他到‘黑叶有刺’工作的原因。”
两种语言来回转换,文黎脖子上已经有了汗水。
詹环雄承认,自己从蛇荼镇来到冬邺市正是为了向罗祥甫复仇,但初到冬邺市时,他只知道对方姓罗,因在蛇荼镇远远看过一眼而模糊记得对方的长相,别的一概不知。于是,他开始以街道邮局为中心,成天在附近游荡。
和柳奇城相比,冬邺市的繁华超出了詹环雄的认知。在寻找罗祥甫的过程中,他越发不愿意回到蛇荼镇。蛇荼镇太偏太穷,蛇荼镇的女人太黑太丑,即便在蛇荼镇称王称霸,家里也不过一栋土屋,夏天热得要死,蚊虫四处乱飞,下雨就漏水,而在冬邺市生活,即便只是在酒吧当保安,也能天天吹空调。
还未找到罗祥甫,詹环雄就在“黑叶有刺”酒吧找了份保安工作。他虽然是个乡下人,普通话非常古怪,身高也不达标,但胜在灵活、身手好。保安队队长王哥将他留下来,第一天上班,他就教训了前来滋事的地痞混子。
酒吧有员工宿舍,詹环雄最早就住在那里,但他睡眠时间很少,晚上看场子,白天大部分时间都在街上寻找罗祥甫。
在冬邺市想找一个人,靠这种鲁莽的方式等同于大海捞针,詹环雄后来跟王哥打听,王哥一听就说——这还不好办?你去商业中心蹲着,你说的这人应该是个搞街拍的,他们最爱去那种地方。还有,咱们这儿不是离科普游乐场近吗。你也可以去那里看看,应该能找到。
6月下旬,詹环雄还真在科普游乐场找到了罗祥甫。
要杀掉罗祥甫对他来说非常容易,但在酒吧工作的这段时间已经让他明白,冬邺市处处都是蛇荼镇没有的摄像头,而刑警也比蛇荼镇的片儿警凶悍百倍。
他曾经跑去西城区分局和冬邺市局看过,那庄严的大楼令他望而生畏。
如何杀掉罗祥甫,又不被发现?
他每天都在琢磨这件事。
要么做得完全神不知鬼不觉,要么在暴露一些破绽之后迅速离开,反正只要回到蛇荼镇,自己就是山大王,再不济就去山那边躲一段时间。
前一种情况他没有把握,后一种情况本是他来之前就计划好的,但享受了冬邺市的繁华之后,他已经不想离开这里。
左右犹豫,复仇计划一直未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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