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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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皇帝陛下偏执地认为胡人性格忠厚,所以北方几大边镇主帅或多或少都带有一些异族血统。如安西节度使高仙芝出身高句丽,陇右节度使哥舒翰出身突厥,范阳三镇节度使安禄山则出身于万里之外的康胡。(注1)
    三人之中,以安禄山地位最为尊崇,一人身兼平卢、范阳、河东三镇节度使,麾下总计拥有部众近四十万。兵骄将悍,行事蛮横。非但地方的各级官员被他欺负得有苦说不出,就连当朝宰相李林甫,见了安禄山本人也要客客气气,唯恐不小心惹恼了他,无端生出什么是非来。
    而古铜脸汉子既然自称为平卢将军,必为安禄山的属下。再联想到他的姓氏,此人的来历也就呼之欲出了。
    不管孙仁宇等一众差役如何目瞪口呆,古铜脸汉子史朝义大步从纨绔子弟们的身体上踩过,来到王洵近前,抱拳为礼,“久仰明允兄大名,一直想找个机会见见你。没想到今天在这里碰上了!”
    “久仰,久仰!”也许是因为喝醉了的缘故,王洵的反应明显慢了半拍,嘴里说着客套话,脸上的表情却极为牵强。
    史朝义摇头而笑,转过身去,冲着自己刚才跳下来的那座茶楼大喊,“小颜,还不赶紧滚下来给老子引荐。你再不露面,明允兄弟恐怕还以为我在忽悠他呢!”
    “来了!来了。我可不像你那么皮糙肉厚,从二楼跳下来也不怕摔断腿!”刚才与史朝义一道煽风点火的年青人小跑着从茶楼底层闪了出来,整顿衣衫,冲着王洵笑呵呵地拱手:“明允兄,你的身手可是越来越矫健了!”
    “原来是你!”王洵先前就觉得对方的声音耳熟,此刻定神细看,立刻认出了这张方正中又略带一点玩世不恭的笑脸。“怎么在下每次遇到麻烦时,你都碰巧在场?!”
    “王兄这话就不对了,应该是在下总计来了两次京师,都恰巧看到王兄大展神威!”颜季明笑了笑,立刻连敲带打地还了回来。
    论嘴上功夫,王洵自知这辈子永远不是颜季明的敌手,摇了摇头,把目光转向史朝义,“这位史兄......”
    “他乃平卢兵马使史公之子,现在跟我一道在范阳节度使麾下效力。我们两个这次来京师,是奉命押送一批契丹战俘!”颜季明收起笑容,郑重回应。将头转向史思明,他又继续补充,“史大哥,这位就是我多次跟你提起过的王明允,开国郡公王蔷之曾孙,曾一个人空手击败三名刺客!”
    “等着你,热乎包子都晒凉了!”史朝义明显读书不多,说话时总带着一些方言俚语。但这种习惯丝毫不给人土气的感觉,配上他那大咧咧的模样,反而令王洵觉得亲切。
    “我现在是文官,自然得小步慢走!岂敢跟你们两个武夫相比!”颜季明白了他一眼,笑着调侃。
    “拿着刀子写字的文官?”史朝义微笑着耸肩,摆出一幅我还不知道你小子底细的神态。
    “当然,难道只许某些人以笔为刀,就不准颜某以刀为笔么?”
    几句调笑话说完,登时将三人之间的距离拉得更近。史朝义看了看被差役们架在肩膀,一个个鼻青脸肿的纨绔,再看看周围躲躲闪闪却不肯离去的人群,耸耸肩,笑着提议:“既然是难得碰到一起了,咱们干脆找个地方喝杯酒吧!长安这地方我人生地不熟,刚好有些掌故想找人请教。”
    明知道对方后半句说得完全是客气话,王洵却没法拒绝,略作沉吟,笑着点头,“那好,附近就有一家酒楼,我跟里边的掌故还有些交情。让他整治一桌地道的长安风味,估计没什么问题!”
    “是临风楼么?”颜季明的兴致立刻被勾了起来,“明允兄能否让掌柜的打开当日咱们聚会的那个雅间。或者,留有张探花墨宝的那间亦可。昨天我就想带着史兄去,掌柜的却推说房间都在一个月前就被定走了!”
    这个问题倒难不住王洵,临风楼的大部分股本都是他家所出。最受文人墨客们青睐的两个雅间,也完全是他一手造就。当下,点头答允,将坐骑丢给小厮王祥,命其头前去准备。自己举步与颜季明、史朝义二人同行。
    那临风楼掌柜听闻东家要摆宴请客,岂敢再推三阻四?当即命伙计们打开了轻易不肯让人进入的二楼雅间,摆出当日李白用过的酒盏,高适握过的筷子,岑参拍过的矮几,崔颢坐过的鹿皮,将一道道风行于长安的珍馐陆续端了上来。
    颜季明出身书香门第,讲究的是‘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对每一道菜肴都非常有鉴赏力。非但能够自己大快耳颐,捎带着还能以半个主人的姿态,向史朝义介绍一些名菜背后的掌故。而古铜脸汉子史朝义,则显然接受不了这种过于精细的吃食,每道菜送到面前后只是懒懒的挑上几筷子,便开始大口大口地喝酒了。
    王洵见对方瞳孔灰中透黄,猜到此人必定是汉化的胡儿。拍拍手,笑着叫过伙计,“我今天饿了几乎大半日了,这种吃法几时才能吃饱?赶紧让厨房烤只母鹿来,不必烤得太老,有三四成火候即可!”
    史朝义闻听,登时眼中就是一亮。待几个伙计用铜盘抬着一头半熟的母鹿入内,更是食指大动。当即举起酒盏,大笑着说道,“多谢明允老弟对我这个粗人多加照顾。切鹿的事情,就不必劳烦伙计们了吧。咱们兄弟三个围将过去,自己动手,边吃边聊,岂不是更是痛快!”
    “理当如此!”王洵点点头,笑着起身。
    “焚琴煮鹤!”颜季明白了史朝义一眼,低声抗议。却无法以一人之力与其余二人强拗,只好端了酒盏,磨磨蹭蹭地走了过去。
    长安城内,原本就有很多投降过来的突厥贵胄居住。所以厨子们烤鹿烤得极其地道。表面上金灿灿油汪汪,一刀子下去,贴着骨头处却能带出新鲜的血津来。史朝义年龄看上去比其二人长上几岁,便理所当然做了持刀者。先将鹿头前额处的肉切了,摆到盘子里敬给此间主人王洵。然后又将鹿背处最细嫩的肉切下一条,笑着送到颜季明面前。
    这是标准的胡人礼节,王洵和颜季明都约略有些不习惯。但同时也都念在史朝义为人豪爽大气的份上,笑着用双手将盘子接了。见新老两位朋友如此照顾自己,史朝义愈发感到高兴。端起酒盏,引吭高歌,“苍狼子孙,雄鹰为伴。四野无际,群山连绵。天高万丈,鹰翔其上。山立千仞,狼嚎其巅。白云遮不住雄鹰的眼睛,青山挡不住苍狼的视线.......”
    调子是突厥人的长调,歌词却是翻译成了汉家文字,无论韵脚和意境,都无甚可取之处。但听起来却别具一番苍凉滋味,隐隐还透着几分无法折服的骄傲。王洵是第一次听到这种原汁原味的祝酒歌,不觉将杯中的酒喝了个干干净净。见史朝义还没停下来的意思,赶紧又命伙计给自己斟满了一盏,端在手里大口品味。
    接连喝光了三盏葡萄酒,史朝义才终于把一首祝酒歌给唱完了。喜欢王洵喝得痛快,自己也举杯陪了两盏。然后用刀子割了一块带着血津的鹿肉,边吃边道:“痛快,今日真是痛快。没想到来了长安,还能遇见明允这般豪爽人物。此番即便半点赏赐都替安伯父讨不到,也不虚此行了!”
    “岂止是不虚此行!”听不得相交多年的好朋友猖狂,颜季明笑着调侃,“你坐在李白写诗的地方,高歌一曲。日后凡是到临风楼喝酒的人,提起李白诗,必然也会提起你的歌。真是星月辉映,相得益彰!”
    “小颜休要戏弄我!”跟颜季明混得已经无法再熟了,史朝义直接唤着对方的姓氏抗议,“我不过是个老粗,怎配跟谪仙相提并论。只是觉得跟明允一见投缘,所以拿一首歌来助兴而已。待会儿咱们走了,掌柜的估计要命人连洗五遍地,才觉得洗干净了这间屋子里的俗气!”
    “那倒不至于!”很欣赏史朝义的坦率,王洵笑着摇头。“追究诗之本源,想是古人一时兴起所唱。只求唱得痛快,有感而发,直抒胸臆即可,未必非得合辙押韵,也未必非要字字珠玑。史兄刚才那一曲,恰恰符合此道。”
    “有感而发,直抒胸臆!这句话说得好。我喜欢!”史朝义毫不客气,立刻全盘接受了王洵的恭维。
    “呸!”颜季明气得差点没把一口酒全喷在自家衣服上。想要出言反驳,却突然发现王洵的话根本无从驳起。‘四诗’当中,的确有许多直抒胸臆的经典。比如“上邪,我欲与君相知,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这类,分明是个女人发的毒誓,粗鄙之处,并不比史朝义刚才唱得长调强上多少。 (注2)
    注1:安禄山的父亲为来历不明的西域胡商,母亲为突厥巫女。其本名为轧荦山,与亚历山大同音。
    注2:四诗。.《诗经》的四体:《风》﹑《大雅》﹑《小雅》﹑《颂》。
    第一章 羽衣 (六 上)
    第一章 羽衣 (六 上)
    好不容易见颜季明吃一次瘪,史朝义心中大乐。干脆故意找一些离经叛道的话题跟王洵闲聊。而王洵本来就是个不学无术的纨绔,别的本事没有,曲解古人意思,牵强附会地信口胡说可是其长项。最近又憋了一肚子愤懑无处发泄,借着三分酒意,居然把几个话题引申得头头是道。
    越聊,史朝义越觉得与对方相见恨晚,端起酒盏,大声提议:“来,咱们再喝一轮。为了明允今日的话!也为了今日能跟明允一道打架喝酒!”
    “干!”王洵也觉得跟史朝义聊得非常投缘。举起酒盏,一饮而尽。
    见到这两个家伙臭味相投,颜季明只好捏着鼻子赔了一盏。喝过之后,立刻抢在史朝义开口之前,笑着询问:“今年春闺已经结束,不知道结果出来没有?上次在这里吃酒时,我隐约听闻两位秦家哥哥准备入场应考。以他们的才学,想必不会被轻易埋没吧!”
    “不清楚。我也好久没见到他们兄弟两个了!”王洵摇了摇头,言语中隐约带着几分失望。“榜还没放出来,但他们两个都是读书的料子,结果应该不会太差!至少,看在他们父辈的份上,考官不敢轻易废了他们的卷子!”
    自从上回在临风楼设宴款待周啸风等人之后,秦家兄弟就开始闭门读书。随即,宇文至随着封常清去了安西,马方进入东宫做了太子身边的千牛备身。往日几乎朝夕不离的一众好兄弟,如今互相之间想见一面都很难了。很多年青人在成长阶段特有的话题,王洵也再找不到合适的人分享。弄得他心中的孤独感越积越深,即便走在人群当中,也怀着几分形影相吊的滋味。
    “哦!”颜季明楞了楞,轻轻点头。他并非真的关心秦氏兄弟的考试结果,而是想借机将话题引开,不再让自己的耳朵受王、史二人的荼毒。此刻见王洵眉头隐隐中带着一股郁郁之气,便动了开解的心思,很快又笑着补充了一句,“莫非明允兄也想下场一试么?以你的现在的情况,想必不屑于明经。而考策论么,亦不急在一时。”(注1)
    大唐科举项目繁杂。经史、算学、策论、律法均在可选范围之内。但难度最大,出来后也最受朝廷重视的,却只有策论。故而民间有云,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说的便是明经科考取容易,策论科出头艰难。
    然而通过了策论考试,至少能有资格候补县令的空缺。考中明经科,却只能在各部衙门或者地方上誊抄公文,做一辈子抄书匠了!
    王洵年龄还不及弱冠,已经获得了六品武职,再去考明经科当然没任何意义。若是跟秦家兄弟一样去考策论,则功底又太差了些。好在他这个人虽然嘴巴上嚣张,心里却甚有自知之明,见颜季明误解了自己的意思,摇摇头,笑着道:“考进士,这辈子我估计是没指望了。甭说布局谋篇,光揣摩题目的意思,就足足把我憋死在考场当中!”
    “考进士有那么难么?连明允这种大才都不敢下场?”听二人说到科考,史朝义忍不住插嘴。在他所认识的人当中,论书读得多,颜季明当属第一。论才气和投缘程度,王洵却还要排在前者之上。
    “我哪里有什么才气!”没想到自己信口胡诌的话都被史朝义当了真,王洵赶紧笑着摆手。
    “明允兄不要过于自谦。你博闻强记,小弟可是由衷地佩服!”出人意料,颜季明反而开始称赞王洵的好记性。
    “就是么?明允若是考不中,只能说考官长了颗歪心眼。”史朝义毫不隐瞒自己对王洵的推崇,大声附和。
    这下,王洵可真的有点儿脸红了。一边摆手,一边笑着解释,“我可是真的不行。两位千万别再拿我开玩笑。秦家两位哥哥的文章我亲眼见过,那境界,恐怕我再头悬梁,锥刺骨地苦读十年,也达不到!”
    “两位秦兄想是在文章方面下过一番苦功夫!可惜上次相处的时间短,没能向他们讨教。”不忍见王洵难堪,颜季明又开始转移话题。
    史朝义却有些分不太清楚有真才实学和离经叛道之间的差别,瞪了瞪一双大眼睛,闷声闷气地说道:“如果连明允这样的人都考不中的话。那些考中的,估计也没什么真本事,光会死啃书本而已!这种考试,有还不如没有!”
    “你这话有点道理,但不一定全对!”颜季明见史朝义一个劲儿的胡搅蛮缠,摇摇头,笑着给他讲解,“当年咱大唐高祖皇帝推行科举的目的,为国家选取贤能只是其中之一。更重要的是,通过科举,可以让士族庶民都看到一个改变前途的希望。而不同出身的人站在同一个朝堂上,也能使得决策者可以听到不同方面的声音,在做决策时能顾及到士庶两方的利益。不至于太偏颇,再闹出何不食肉糜的笑话!”
    这个解释很到位,但显然超过了史朝义的理解能力。后者眨巴了半天眼睛,也没把其中精髓吃透。反而很不服气地强辩道:“若考上的人没什么真本事,又怎能做出长远决策来?!还不是一样的稀里糊涂?弄不好,反而耽误了皇上的大事!”
    “通过了科举,只是说明他有了做官的资格。真正能影响朝堂决策,还需要很多年的历练!”颜季明无可奈何,只得从头跟他解释大唐朝科举选材的详细规则,以及进士们获取官职的具体过程。临了,还不忘了拿探花郎张巡为例,让对方理解仕途的艰难。
    谁料史朝义不听则已,一听,立刻又从颜季明的话里找出了纰漏,“照你这么说,考上进士和做官,还是两码子事情了!那又打什么开科取士的幌子?张巡考了第三,这么多年却只能当个县令。那些考了第四,第五的,若是背后没个硬靠山,岂不是到现在还在候补着呢?”
    自从李林甫执掌相权后,大唐朝官吏的选拔和升迁越来越任人唯亲,已经是不争的事实。这点儿,颜季明即便有心替朝廷遮掩,也无从下手。正为难间,又听见王洵信口插道:“可不是么?开元年间的进士,现在还有留在京师里等候补缺的呢!上次我在平康里就见到过一个,穿着一身绿袍,却站在街头帮人写家书为生。看样子都六十多了,也不知道这辈子能不能补上一官半职!”
    “那和不考有什么区别?”史朝义听王洵支持自己的观点,愈发不知收敛,“选取贤能的功用已经没了,改变前途的希望也抹了。留着一个科举的空架子糊弄谁去?还不如直接跟百姓们说,你们别费劲了,该干什么干什么去吧!省得人家辛苦读了一辈子书,到头来却什么都落不下!”
    “的确。书读得再好,不如有个好家世。”对于世道的不恭,王洵这几天感触良多。他本人又没有太多的阅历,所以被史朝义一提,立刻顺着对方话头将肚子里的愤懑发泄了出来。
    “哈哈,那还不如换给考法!”史朝义拍案大笑,“弄这么复杂干什么?干脆比谁阿爷官大。考卷上不写任何题目,叫考生直接默写家谱便是!祖孙三代没有当过官的,继续回家去种地。当过宰相的进中枢,当过刺史的守牧地方。当过衙役的,就直接接过阿爷的水火棍。连堂威怎么吆喝都不用再学,打小听习惯了的,!”
    “不妥,不妥,还得排排班次。否则,职位估计也不够分。比如父辈当过两任以上刺史,子孙才能实授刺史。只当了一任,或者连一任都没干满的,则顶多给个县令!”王洵大口喝了一盏酒,笑着补充。
    他和史朝义二人一个是刚刚接触了很多先前想象不到的东西,心理落差太大,因而变得有些玩世不恭。另外一个则是看不惯朝廷的文恬武嬉,趁机借题发挥。因此你一句,我一句,极尽阴损之能事。颜季明开始听着,还觉得几句醉话无伤大雅。越往后,却越觉得两位朋友过于口无遮拦。在自己面前发发牢骚无所谓,万一于其他场合被有心人听了去,未免会招惹许多麻烦。
    想到这,他便再也忍耐不住。咳嗽了几声,正色打断,“二位兄长,今天有些话可是太过了!朝廷在选拔官员上,的确有很多弊端。但也未必像二位说得那般不堪。况且我等三人,若非借着父辈的余荫,在仕途上还能够如此顺利么?既然受益于其中,我等又有什么资格在这里说三道四?”
    注1:明经,唐代科考的一种方式。将儒学典籍分段摘抄下来,让考生填空。借以比较对典籍的熟悉程度。因为难度比较低,所以即便考中了,也只能到各部充当小吏,负责抄抄写写。
    注2:按周制,男子二十岁行冠礼,意味着成年。王洵今年十八,所以没有加冠。
    第一章 羽衣 (六 下)
    第一章 羽衣 (六 下)
    这话说得未免有些太直接。史朝义和王洵同时被臊了个大红脸。特别是王洵,只是因为正处于少年人特有的躁动年龄段,再加上阅历不足,喜欢随口发泄一下而已。内心深处其实对大唐没有半分敌意。
    史朝义的年龄比王洵和颜季明都大许多,定力也强了许多。只是哈哈一笑,便把满脸的尴尬遮掩了过去。随即举起酒盏,笑着说道:“季明不愧为颜子之后,言语犀利直追乃祖。不说今天你可说错了,史某的一切的确仰仗父辈余荫,但史某却不认为这种方式公道。看见不公道的事情么?史某性子直,少不得就要说上一说!管上一管!”
    颜季明与史朝义相交多年,知道对方是个不服输的性子。既然已经达到了提醒的目的,便笑了笑,不再接茬。以免让对方找到借题发挥的机会。谁料史朝义今天似乎酒喝得有些上了头,晕乎乎的竟丝毫不知收敛。见颜季明笑而不语,便放下酒盏,继续说道:“我书没你们两个读得多,道理也没你们两个懂得多。但有一个精卫填海的故事,不知道你可曾听过?”
    “早就听过不下一百遍了!”颜季明皱了下眉头,仿佛不认识般看着好朋友。在他记忆中,对方可是没读过几本书,说话素来直接了荡。像这般引经据典,却还是第一次,远不像他平时所为。
    就在这一愣神功夫,史朝义已经口若悬河,“山海经有记载,炎帝之女到东海游泳,却被海水给淹死了。她死后魂魄不散,化作数只精卫鸟,日日衔木头石块,试图将大海彻底填平!天长日久,那东海之神便受不了了,跳出来,大声骂道,‘呔,你这傻鸟。每天吃的鱼,喝的水,全来自这海。你还妄想填平了他,到底还有没有良心?’”
    有关精卫填海的原文,王洵也曾经读过。但山海经中的文字简短干涩,远不像史朝义发挥出来的这般生动。听对方说得有趣,便给自己倒了盏酒,举在嘴边上细细品味。根本没注意到坐在自己旁边的颜季明脸色已然发青。
    “他今天到底是怎么了,还是我以前一直看错了他?”同样举着一盏酒,颜季明舌头上泛起的却是一阵苦涩。精卫填海,精卫填海,史朝义将自己比作精卫鸟的话,他所恨的,不正是大唐么?
    “我本是好好的一个人身!”不管别人怎么看自己,史朝义突然憋细了嗓子,学着女人的声音说道,“却被你变成了一只扁毛畜生!难道我不填平了你,还感谢你提供的臭鱼烂虾不成?”
    说罢,他哈哈大笑,举起面前酒盏一干而尽。有股冰冷的感觉却像蛇一般爬上了王洵的脊背,大热天的,他居然忍不住想去关窗子。山海经中的记载,可不像史朝义说得这般祥尽。并且几乎每个字,每句话,都充满了怨毒。
    “史大哥喝醉了。明允千万别跟他计较!”正惶恐间,又听见颜季明笑呵呵的解释。
    王洵笑着摇摇头,将不舒服的感觉甩出身体。“咱们今天的确喝得有些急了。吃这种油腻大的东西,最忌讳酒喝得太急!”
    “喝醉了,喝醉了,但喝得真叫痛快!”史朝义好像坐都坐不稳了,却犹自在不断给自己斟酒,“明允,我今天跟你一见如故。便说几句大实话。你虽然也是勋贵之后,但在京师这丢一块石头能砸到三名国公的地方,恐怕很难混出头。不如跟我去塞上。那边咱们都是些直心肠兄弟,可以天天在一起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安大帅又素来重视英雄,凭你的本领,三年之内,哥哥保你能做到将军,独领一卫兵马!”
    王洵现在是实授的昭武校尉,等级为正六品上。而独立领兵的将军,即便最低的明威将军,也是从四品下。比王洵目前的职位整整要高出五级。并且按照大唐军中惯例,越往上,升迁越为艰难。很多人在军中摸爬滚打一辈子,到老时不过是个正五品郎将,最后一道坎儿死活就是攀不过去。
    但将军这个头衔,对王洵的诱惑力却远不及别人期望得那样大。一则他年纪青,初入仕途便混到了校尉,对其中艰难感触不深,升官的愿望便不太迫切。二来他自幼遗传了父辈那种懒散的性子,这辈子最大的奢求不过是平平安安混吃等死,根本不愿意承担任何风险。
    见王洵始终举着酒盏不接自己的茬,史朝义未免有些失望。皱了皱眉头,低声抱怨,“怎么?难道明允还信不过史某么?你我相交时间虽然短,史某却真的拿你当做朋友。所以才恨不得将心窝子掏出来给你看!”
    “怎么会呢?史大哥言重了!”王洵摇了摇头,笑着将举盏举到眼前,“史兄待我这份情谊,兄弟心领了。但兄弟我自幼生活在京师,从没去过离长安超出五十里的地方。乍闻史兄之邀,未免有些犹豫。说实话,兄弟在家里还有长辈,自己其实做不了自己的主!”
    “男子汉大丈夫当志在四方。怎么都这么大了还要事事由长辈定夺?”史朝义一摆手,非常不客气地说道。
    “父母在,不远游,自古以来便是中原人的规矩。”见王洵婉言拒绝了史朝义的邀请,颜季明心中暗松了一口气,连忙笑着替对方打圆场。今天的情况不对劲,非常地不对劲。不光今天,这趟到京师公干,史朝义的表现就有些古怪。拜访了很多没必要拜访的人,花了很多没必要花的钱,该张扬时,突然低声下气。该收敛时,又特别地张扬。
    这不是他早就认识的那个史朝义。以前他认识的那个史朝义,书读得虽然不多,却不至于胡搅蛮缠。更不可能将山海经中一个小小的故事,能说得如此清晰,如此生动。“难道他们?”突然想起一个流言,颜季明忍不住打了个冷战。范阳节度使安禄山平生最忌讳的人便是当朝宰相李林甫。曾经亲口跟属下说过,自己不怕见当朝天子,但每每跟李相交谈,过后都会汗流浃背。而随着几个月前京兆尹王鉷的倒台,李林甫在朝廷中的权威已经大不如前。杨国忠一系隐隐已经呈后来居上的态势,随时都可能将李林甫拉于马下。
    “如果那样......”颜季明不敢再想。以他所处的地位,当然知道父亲和自己的顶头上司安禄山的实力有多强悍。且不说范阳、平卢、河东三镇的总兵马加起来已经超过了京畿卫戍力量。就是双方人数相当,京畿兵马也远不是范阳军的对手。前者三十年未闻兵戈之声,战靴上都开始绣各种花鸟。而后者,日日与契丹、奚、室韦诸部厮杀,早已被锤炼得像方下磨刀石的利刃一样。
    “若是日后得到机会,自然会前往塞上找史兄喝酒。但现在么?呵呵呵呵.......”王洵虽然性子直爽,却并非胸无沟壑。听颜季明替自己说话,立刻顺着台阶往下溜。
    史朝义无可奈何,看了眼从小跟在自己屁股后玩到大的好友颜季明,又看了眼满脸英气的王洵,摇头而笑,“既然如此,我也就不勉强了。你们中原的规矩,和我们胡人总是不大一样。很难说谁好谁坏。但日后明允要是有事情需要帮忙,尽管给我送封信便是。只要能做得到,史某决不推三阻四!”
    “多谢史兄。王某也是如此,他日史兄有用得着的地方,尽管说话。只要能做得到,决不推辞!”王洵再度举起刚刚斟满的酒盏,笑着提议,“来,再干一盏。”
    “干!”史朝义大笑,将杯中酒水一饮而尽。
    接下来,在颜季明的刻意努力下,双方都没再说任何出格的话。在一种亲切而又生疏的氛围中,宾主尽欢而散。
    暮色中的长安城,比起白天,有着一种不一样的繁华。街道两边挂起了一串串五颜六色的灯笼,远远看去,就像一条天河,一眼根本望不到边。肉香、茶香、酒香和各种各样的饭菜香味游荡于天河两岸,不断往人的鼻孔里边钻。劳累了一天的男人们拎着壶小酒,哼着不成调的曲子往各自的家中走。无忧无虑的顽童则骑着竹竿,大呼小叫地互相追逐。
    行在灯笼下的人们,有的衣衫华贵,有的肩膀上打着补丁。但每个人脸上都带着笑,带着一股子从容与平静。这是久不闻兵戈之地才特有的安宁,在塞上很难见到。虽然这种安宁氛围很容易让人浑身发懒,不知不觉便想沉沉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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