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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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里糊涂的就好上了。
什么叫装逼?这就是装逼啊。
那些在朋友同事面前吹嘘自己泡妞多么多么厉害用了多少多少手段的花王情圣们和他一比,简直是弱爆了。要是让花明听到这句话,估计他再也没脸在寝室讲他如何如何用兔子小乖泡上一个又一个校花系花狗尾巴花的光荣事迹了。
人家无视身份地位的巨大差异,无视样貌学历上的天大悬殊,连原因都不知道,就泡上了姜家最受宠爱燕京最负盛名的小公主。这份本事又有几人能够比得了的?
大胡子说的话和他做人一样,看起来低调沉默却总是能够干出一鸣惊人的事情。
可是,唐重显然是不相信这个答案的。
凭什么啊?
什么理由都没有,人家就喜欢你了?
“你没写情诗?你没弹吉它?要不你没在她面前打猎给她看?”唐重追问着说道。
“打了。”大胡子认真的点头。呆呆的,傻傻的,表情有点儿天然萌。
“我就知道。”唐重大笑着说道。“你肯定故意引诱她说山上很好玩,有很多种野生动物,你还会打猎,然后带她去一个深山老林,再不济也是恨山这样人迹罕至的地方凭你的箭术,在山上还不是如鱼得水?她要野鸡,你给她打野鸡。她要兔子,你给她猎兔子。她就是要一头熊瞎子,你也能打死了扛回来。这样一来,还不让她芳心乱窜?再制造一点儿小事故,把生米做成熟饭故事大概是这样的吧?”
“她要上山,让我跟着。”大胡子纠正着说道。
他这个儿子什么都好,就是喜欢把所有人都想的和他一样坏。
要是唐重,他有一百个理由相信他会这么做。
但是,大胡子觉得自己是个清白人。
“”
唐重就很鄙视的看着他,说道:“难道你还想说是人家故意要引诱你上山?”
“”大胡子就沉默了。
“你以为你脸白啊?”唐重没好气的说道。他还真好意思承认?
“那个时候”大胡子脸上露出缅怀的表情,视线又转移到了窗外的漫天飞雪当中,说道:“确实挺白的。”
“”
要不是大过年的不吉利,唐重又有一种狂喷1.5升鲜血的冲动。
他看着大胡子的大黑脸,左看看右看看然后再左右两边都看看,实在没办法想象他皮肤白净时的模样从他懂得记事起,好像大胡子就长成这样了吧?这样的大胡子才是他喜欢的大胡子啊。
脸要那么白干什么?这么大年纪了还想扮偶像派帅哥啊?
“我给她做过一段时间的保镖。”大胡子知道唐重不相信自己说的话。
如果不是亲自经历,他也不会相信。有时候回首自己的人生,他也没想到会走到这一步。正如他所说的那样,父亲是大山猎户,世世代代靠打猎为生。他是猎户的儿子,因为父亲救的一个大人物而命运发生改变。
他还记得,当他走出深山里面的村落,坐在来接他的军用直升机上面飞翔盘旋在大山的上空,他的心情犹如直升机的螺旋桨搅拌出来的气流一样汹涌激动。
他想,他的命运就此改变。
可是,这种改变是好是坏?
如果没有那个人,他是不是还是一个小猎户?
他居于深山,打猎种药,娶一个村里的媳妇,生一堆儿子或者女儿那是他们村子里大多数人一生的脉络。自己也会和他们一样?
现在的人生更坎坷凶险一些,但也更丰富深情一些。
无论如何,他都不悔。
“近身保镖?”唐重问道。他不是一个好奇心特别重的人,对其它人的八卦也没有太大的兴趣,但是,问起大胡子的青春往事,他的八卦之心就真的是熊熊燃烧起来。
“那段时间,她在外面自己做公司。因为涉及到一桩土地的收购,竞争对手意图对她不利,我就被老爷子派到她身边保护她。”大胡子说道。“那些人不知道她的身份,竟然真的痛下杀手,派人想要把她绑架到废弃船屋”
“这个故事要是传出去,保镖会成为华夏国最热门的职业。”唐重笑着说道。“后来呢?”
“我救了她。“
“患难之下见真情。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讲,无论多么坚强的女人,在受到袭击的一刹那心神都会暂时性的失守。如果这个时候有人靠近,是最容易获得她的好感的你算是近水楼台先得月。时机和时间点儿切入的非常准确。”
“”大胡子又一次沉默不语。
他当时只是想着保护目标,保护她不要受到别人的伤害。
哪有唐重想的那么复杂?又是‘近水楼台’又是‘切入’又是‘准确’的。把自己想成什么人了?
当然,也正是因为大胡子心无杂念,反而获得了姜可人的青睐。不然的话,如果他当真像唐重所想象的那么别有用心的去接近,以姜可人的智慧,她会看不穿吗?
那样只能取得适得其反的效果。
所以,大胡子很不屑的看了唐重一眼,心想,这小子聪明是聪明,却不懂得重剑无锋大巧不工的泡妞诀窍。
“太嫩了。”这是大胡子在心里对唐重情商的评价。
要是让唐重知道了的话,恐怕立即挽袖子和这闷骚男拼命吧?
“因为你的任务完成出色。所以,老爷子就让你做了她的专职保镖?”唐重问道。
“不。”大胡子摇头。“我进了部队。”
“部队?”唐重一愣。
什么叫装逼?这就是装逼啊。
那些在朋友同事面前吹嘘自己泡妞多么多么厉害用了多少多少手段的花王情圣们和他一比,简直是弱爆了。要是让花明听到这句话,估计他再也没脸在寝室讲他如何如何用兔子小乖泡上一个又一个校花系花狗尾巴花的光荣事迹了。
人家无视身份地位的巨大差异,无视样貌学历上的天大悬殊,连原因都不知道,就泡上了姜家最受宠爱燕京最负盛名的小公主。这份本事又有几人能够比得了的?
大胡子说的话和他做人一样,看起来低调沉默却总是能够干出一鸣惊人的事情。
可是,唐重显然是不相信这个答案的。
凭什么啊?
什么理由都没有,人家就喜欢你了?
“你没写情诗?你没弹吉它?要不你没在她面前打猎给她看?”唐重追问着说道。
“打了。”大胡子认真的点头。呆呆的,傻傻的,表情有点儿天然萌。
“我就知道。”唐重大笑着说道。“你肯定故意引诱她说山上很好玩,有很多种野生动物,你还会打猎,然后带她去一个深山老林,再不济也是恨山这样人迹罕至的地方凭你的箭术,在山上还不是如鱼得水?她要野鸡,你给她打野鸡。她要兔子,你给她猎兔子。她就是要一头熊瞎子,你也能打死了扛回来。这样一来,还不让她芳心乱窜?再制造一点儿小事故,把生米做成熟饭故事大概是这样的吧?”
“她要上山,让我跟着。”大胡子纠正着说道。
他这个儿子什么都好,就是喜欢把所有人都想的和他一样坏。
要是唐重,他有一百个理由相信他会这么做。
但是,大胡子觉得自己是个清白人。
“”
唐重就很鄙视的看着他,说道:“难道你还想说是人家故意要引诱你上山?”
“”大胡子就沉默了。
“你以为你脸白啊?”唐重没好气的说道。他还真好意思承认?
“那个时候”大胡子脸上露出缅怀的表情,视线又转移到了窗外的漫天飞雪当中,说道:“确实挺白的。”
“”
要不是大过年的不吉利,唐重又有一种狂喷1.5升鲜血的冲动。
他看着大胡子的大黑脸,左看看右看看然后再左右两边都看看,实在没办法想象他皮肤白净时的模样从他懂得记事起,好像大胡子就长成这样了吧?这样的大胡子才是他喜欢的大胡子啊。
脸要那么白干什么?这么大年纪了还想扮偶像派帅哥啊?
“我给她做过一段时间的保镖。”大胡子知道唐重不相信自己说的话。
如果不是亲自经历,他也不会相信。有时候回首自己的人生,他也没想到会走到这一步。正如他所说的那样,父亲是大山猎户,世世代代靠打猎为生。他是猎户的儿子,因为父亲救的一个大人物而命运发生改变。
他还记得,当他走出深山里面的村落,坐在来接他的军用直升机上面飞翔盘旋在大山的上空,他的心情犹如直升机的螺旋桨搅拌出来的气流一样汹涌激动。
他想,他的命运就此改变。
可是,这种改变是好是坏?
如果没有那个人,他是不是还是一个小猎户?
他居于深山,打猎种药,娶一个村里的媳妇,生一堆儿子或者女儿那是他们村子里大多数人一生的脉络。自己也会和他们一样?
现在的人生更坎坷凶险一些,但也更丰富深情一些。
无论如何,他都不悔。
“近身保镖?”唐重问道。他不是一个好奇心特别重的人,对其它人的八卦也没有太大的兴趣,但是,问起大胡子的青春往事,他的八卦之心就真的是熊熊燃烧起来。
“那段时间,她在外面自己做公司。因为涉及到一桩土地的收购,竞争对手意图对她不利,我就被老爷子派到她身边保护她。”大胡子说道。“那些人不知道她的身份,竟然真的痛下杀手,派人想要把她绑架到废弃船屋”
“这个故事要是传出去,保镖会成为华夏国最热门的职业。”唐重笑着说道。“后来呢?”
“我救了她。“
“患难之下见真情。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讲,无论多么坚强的女人,在受到袭击的一刹那心神都会暂时性的失守。如果这个时候有人靠近,是最容易获得她的好感的你算是近水楼台先得月。时机和时间点儿切入的非常准确。”
“”大胡子又一次沉默不语。
他当时只是想着保护目标,保护她不要受到别人的伤害。
哪有唐重想的那么复杂?又是‘近水楼台’又是‘切入’又是‘准确’的。把自己想成什么人了?
当然,也正是因为大胡子心无杂念,反而获得了姜可人的青睐。不然的话,如果他当真像唐重所想象的那么别有用心的去接近,以姜可人的智慧,她会看不穿吗?
那样只能取得适得其反的效果。
所以,大胡子很不屑的看了唐重一眼,心想,这小子聪明是聪明,却不懂得重剑无锋大巧不工的泡妞诀窍。
“太嫩了。”这是大胡子在心里对唐重情商的评价。
要是让唐重知道了的话,恐怕立即挽袖子和这闷骚男拼命吧?
“因为你的任务完成出色。所以,老爷子就让你做了她的专职保镖?”唐重问道。
“不。”大胡子摇头。“我进了部队。”
“部队?”唐重一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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