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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曰:“今日试使士敦剑。”
庄子曰:“望之久矣。”
王曰:“夫子所御杖,长短何如?”
曰:“臣之所奉皆可。然臣有三剑,唯王所用,请先言而后试。”
王曰:“愿闻三剑。”
曰:“有天子剑,有诸侯剑,有庶人剑。”
王曰:“天子之剑何如?”
曰:“天子之剑,以燕溪石城为锋,齐岱为锷;包以四夷,裹以四时;制以五行,论以刑德;上决浮云,下绝地纪。此剑一用,匡诸侯,天下服矣。”
文王芒然自失,曰:“诸侯之剑何如?”
曰:诸侯之剑,以知勇士为锋,以清廉士为锷;上法圆天以顺三光,下法方地以顺四时,中和民意以安四乡。此剑一用,四封之内,无不宾服而听从君命者矣。”
王曰:“庶人之剑何如?”
曰:“庶人之剑,蓬头突鬓垂冠,瞋目而语难。相击于前,上斩颈领,下决肝肺,无异于斗鸡,一旦命已绝矣,无所用于国事。今大王有天子之位而好庶人之剑,臣窃为大王薄之。”
王乃牵而上殿。宰人上食,王三环之。
庄子曰:“大王安坐定气,剑事已毕奏矣。”
于是文王不出宫三月,剑士皆服毙自处也。
理解古文,最重要的就是联系上下文,有时候还要了解作者写下这部作品的用意,才能正确理解原意,如果只是望文生义,那么最后得到的意思会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了。
首先赵文王喜好剑术,从而荒废国事,太子请求庄子让文王不再沉迷击剑,所以庄子入殿劝谏,从而引出了【臣之剑,十步一人,千里不留行。】这句话。
字面意思是:【我的剑术(高明到),(即使是)十步安排一个人,(从我面前)排到千里之外都挡不住我前进。】
而不是:【十步之内就能杀死一个人,哪怕千里之外都无法阻挡住。】
这里庄子用夸张的说法表达他在一对一的剑术比试中无人能挡,而文王显然也相信了他才【王大悦之,曰:“天下无敌矣!”】
而庄子这样吹牛皮不过是为了引出后面的【说剑——臣有三剑】来劝谏文王,虽然文王真的以为庄子有如此天下无敌之剑术,安排手下剑士比试一番选出剑士最佳的几人来与庄子比剑。
【王乃校剑士七日,死伤者六十余人,得五六人】
……
……
侠客行开篇就以李白这首诗开头,然后引出下文。
这时,李旭升也开始在电脑前敲打着文字。
在脑海中梳理一遍后,李旭升才不急不忙的码字着。
他现在码字的速度可不慢,每小时近万字,如果是全速写的话,绝对超过万字,不过这样一来,就有点费力了。
第一回:玄铁令!
“开封东门十二里处,有个小市镇,叫做侯监集。
这小镇便因侯嬴而得名。
当年侯嬴为大梁夷门监者。大梁城东有山,山势平夷,称为夷山,东城门便称为夷门。
夷门监者就是大梁东门的看守小吏。
这一日已是傍晚时分,四处前来赶集的乡民正自挑担的挑担、提篮的提篮,纷纷归去,突然间东北角上隐隐响起了马蹄声。
蹄声渐近,竟然是大队人马,少说也有二百来骑,蹄声奔腾,乘者纵马疾驰。
众人相顾说道:“多半是官军到了。”
有的说道:“快让开些,官兵马匹冲来,踢翻担子,那也罢了,便踩死了你,也是活该。”
猛听得蹄声之中夹杂着阵阵唿哨。
过不多时,唿哨声东呼西应、南作北和,竟然四面八方都是哨声,似乎将侯监集团团围住了。众人骇然失色,有些见识较多之人,不免心中嘀咕:“遮莫是强盗?”
镇头杂货铺中一名伙计伸了伸舌头,道:“啊哟,只怕是我的妈啊那些老哥们来啦!”
王掌柜脸色已然惨白,举起了一只不住发抖的肥手,作势要往那伙计头顶拍落,喝道:“你奶奶的,说话也不图个利市,什么老哥小哥的。当真线上的大爷们来了,那还有你……你的小命?再说,也没听见光天化日有人干这调调儿的!啊哟,这……这可有点儿邪……”
他说到一半,口虽张着,却没了声音,只见市集东头四五匹健马直抢了过来。
马上乘者一色黑衣,头戴范阳斗笠,手中各执明晃晃的钢刀,大声叫道:“老乡,大伙儿各站原地,动一下子的,可别怪刀子不生眼睛。”
嘴里叱喝,拍马往西驰去。
马蹄铁拍打在青石板上,铮铮直响,令人心惊肉跳。
蹄声未歇,西边厢又有七八匹马冲来,马上健儿也是一色黑衣,头戴斗笠,帽檐压得低低的。
这些人一般叱喝:“乖乖的不动,那没事,爱吃板刀面的就出来!”
杂货铺那伙计嘿的一声笑,说道:“板刀面有什么滋味……”
这人贫嘴贫舌的,想要说句,岂知一句话没完,马上一名大汉马鞭挥出,甩进柜台,勾着那伙计的脖子,顺手一带,砰的一声,将他重重摔在街上。
那大汉的坐骑一股劲儿向前驰去,将那伙计拖着而行。
后边一匹马赶将上来,前蹄踩落,那伙计哀号一声,眼见不活了。
旁人见到这伙人如此凶横,那里还敢动弹?
庄子曰:“望之久矣。”
王曰:“夫子所御杖,长短何如?”
曰:“臣之所奉皆可。然臣有三剑,唯王所用,请先言而后试。”
王曰:“愿闻三剑。”
曰:“有天子剑,有诸侯剑,有庶人剑。”
王曰:“天子之剑何如?”
曰:“天子之剑,以燕溪石城为锋,齐岱为锷;包以四夷,裹以四时;制以五行,论以刑德;上决浮云,下绝地纪。此剑一用,匡诸侯,天下服矣。”
文王芒然自失,曰:“诸侯之剑何如?”
曰:诸侯之剑,以知勇士为锋,以清廉士为锷;上法圆天以顺三光,下法方地以顺四时,中和民意以安四乡。此剑一用,四封之内,无不宾服而听从君命者矣。”
王曰:“庶人之剑何如?”
曰:“庶人之剑,蓬头突鬓垂冠,瞋目而语难。相击于前,上斩颈领,下决肝肺,无异于斗鸡,一旦命已绝矣,无所用于国事。今大王有天子之位而好庶人之剑,臣窃为大王薄之。”
王乃牵而上殿。宰人上食,王三环之。
庄子曰:“大王安坐定气,剑事已毕奏矣。”
于是文王不出宫三月,剑士皆服毙自处也。
理解古文,最重要的就是联系上下文,有时候还要了解作者写下这部作品的用意,才能正确理解原意,如果只是望文生义,那么最后得到的意思会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了。
首先赵文王喜好剑术,从而荒废国事,太子请求庄子让文王不再沉迷击剑,所以庄子入殿劝谏,从而引出了【臣之剑,十步一人,千里不留行。】这句话。
字面意思是:【我的剑术(高明到),(即使是)十步安排一个人,(从我面前)排到千里之外都挡不住我前进。】
而不是:【十步之内就能杀死一个人,哪怕千里之外都无法阻挡住。】
这里庄子用夸张的说法表达他在一对一的剑术比试中无人能挡,而文王显然也相信了他才【王大悦之,曰:“天下无敌矣!”】
而庄子这样吹牛皮不过是为了引出后面的【说剑——臣有三剑】来劝谏文王,虽然文王真的以为庄子有如此天下无敌之剑术,安排手下剑士比试一番选出剑士最佳的几人来与庄子比剑。
【王乃校剑士七日,死伤者六十余人,得五六人】
……
……
侠客行开篇就以李白这首诗开头,然后引出下文。
这时,李旭升也开始在电脑前敲打着文字。
在脑海中梳理一遍后,李旭升才不急不忙的码字着。
他现在码字的速度可不慢,每小时近万字,如果是全速写的话,绝对超过万字,不过这样一来,就有点费力了。
第一回:玄铁令!
“开封东门十二里处,有个小市镇,叫做侯监集。
这小镇便因侯嬴而得名。
当年侯嬴为大梁夷门监者。大梁城东有山,山势平夷,称为夷山,东城门便称为夷门。
夷门监者就是大梁东门的看守小吏。
这一日已是傍晚时分,四处前来赶集的乡民正自挑担的挑担、提篮的提篮,纷纷归去,突然间东北角上隐隐响起了马蹄声。
蹄声渐近,竟然是大队人马,少说也有二百来骑,蹄声奔腾,乘者纵马疾驰。
众人相顾说道:“多半是官军到了。”
有的说道:“快让开些,官兵马匹冲来,踢翻担子,那也罢了,便踩死了你,也是活该。”
猛听得蹄声之中夹杂着阵阵唿哨。
过不多时,唿哨声东呼西应、南作北和,竟然四面八方都是哨声,似乎将侯监集团团围住了。众人骇然失色,有些见识较多之人,不免心中嘀咕:“遮莫是强盗?”
镇头杂货铺中一名伙计伸了伸舌头,道:“啊哟,只怕是我的妈啊那些老哥们来啦!”
王掌柜脸色已然惨白,举起了一只不住发抖的肥手,作势要往那伙计头顶拍落,喝道:“你奶奶的,说话也不图个利市,什么老哥小哥的。当真线上的大爷们来了,那还有你……你的小命?再说,也没听见光天化日有人干这调调儿的!啊哟,这……这可有点儿邪……”
他说到一半,口虽张着,却没了声音,只见市集东头四五匹健马直抢了过来。
马上乘者一色黑衣,头戴范阳斗笠,手中各执明晃晃的钢刀,大声叫道:“老乡,大伙儿各站原地,动一下子的,可别怪刀子不生眼睛。”
嘴里叱喝,拍马往西驰去。
马蹄铁拍打在青石板上,铮铮直响,令人心惊肉跳。
蹄声未歇,西边厢又有七八匹马冲来,马上健儿也是一色黑衣,头戴斗笠,帽檐压得低低的。
这些人一般叱喝:“乖乖的不动,那没事,爱吃板刀面的就出来!”
杂货铺那伙计嘿的一声笑,说道:“板刀面有什么滋味……”
这人贫嘴贫舌的,想要说句,岂知一句话没完,马上一名大汉马鞭挥出,甩进柜台,勾着那伙计的脖子,顺手一带,砰的一声,将他重重摔在街上。
那大汉的坐骑一股劲儿向前驰去,将那伙计拖着而行。
后边一匹马赶将上来,前蹄踩落,那伙计哀号一声,眼见不活了。
旁人见到这伙人如此凶横,那里还敢动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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