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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很长,延展开来也说不完,只能一个个从已经结束的故事说起,再谈谈故事中的人物。
尽管作者的文有掉书袋之嫌,但故事的宏大与人物的描绘却也是网文的巅峰了。
潇潇三年行,浩浩六千里。
六千里的嬉笑怒骂,一匹老马,一个老头,一个落魄公子,三年游历,没有血火交织的厮杀,没有权谋纵横的暗战,这个江湖,是另一个江湖。
在这个江湖里,凤年和老黄,还有路上遇见的世间平凡的个体的代表——木剑温华,李东西,笨南北,小山贼们,还有一个形形色色的笔墨不多的人物,在故事的演绎中将不同的人性展现的缤纷多彩。
——老黄
他就像他成天牵着的那匹老马,不爱浮华,一生锋芒内敛不谙世事,兢兢业业的做着自认为该做的事。
他去了两次武帝城,第一次是想告诉天下他师父的名字,第二次则是想让师父不后悔收自己为徒,顺带连性命也留在了那里。
在后面王仙芝说过,在武帝城,他一般不会对挑战的人下狠手,他只杀一心求死的人,可见,在将世子殿下送到回了王府,他也完成了自己对身边人的使命,下一步就是要完成心中一直无法忘记的执念,纵然是搭上性命。
他平生最爱的就是喝上一口黄酒,在临死前也只是任酒肆小二宰了一笔,花光盘缠也只是喝到了半碗黄酒,笑起来露出缺了的门牙,喝口酒都能从门牙中漏出来……→_→
——木剑温华。
在一篇书评中有人称他为现代“屌丝”的集大成者,没有丝毫风骨,不拘小节。
然而我却不认同这个看法。
在文中温华是唯一超出了黄龙士算计的人之一,他虽然没有侠气,却有侠骨,没有在江湖打出盛名,却为了一个几年前在路上认识的兄弟硬生生的结束了自己的江湖之旅。
这是生性凉薄的谋士和大多数世家子弟所不能明白的小人物,可正是这样的小人物,成就了这个长长的故事的精神。
温华是一个有梦想的人,没有钱买剑便带把木剑行走江湖,一生都想着行侠仗义快意恩仇,却早早归于平淡。
这是侠骨,也是小人物的傲骨。
——李东西、笨南北。
这个小姑娘和小和尚笨南北也是故事中两种精神的传承。
小姑娘东西一直住在寺庙里,没有见过什么世面,也正是这种原因对于任何事情都没什么畏惧,在北凉王府也悠然自在,第一次涂胭脂也是胡乱涂了半斤,可也是这种朴素纯真给她增色不少。
小和尚一直喜欢东西,成天念叨着等修成了佛陀就烧成舍利子给东西买胭脂。
在原文中有一句话说的贴切“你是我的禅,秀色可餐”。
在那一日,小和尚要外出北莽辩论(吵架),东西梦见小和尚化身佛陀,全身流着金色血液坐在北凉门前立地成佛。
她哭着醒来,不让小和尚去北莽。
李东西修的是单纯直率,笨南北修的是不负如来不负卿。
再说那世子出巡,江南道上风雨情。
——李淳罡
——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
这话就像着魔了一般,印在了我的脑海中。
老剑神就像一柄古朴无华,却锋芒毕露的剑。
他就是那天生骄傲的极致,到死也不愿意放下手中的剑,那即是他的一生,也是他的梦。
他所有的梦想与傲气都来源于他从少年时就开始的风流。
他曾和徐凤年说,我懂事的时候开始我就知道我会成为天下第一人。
这不仅仅是傲气,更是对自己未来的绝对把握。
他曾说,他不愿等到天门打开的时候飞升天上,而是要自开天门。
他曾发宏愿——李淳罡愿世间心诚剑士人人会两袖青蛇。
李淳罡愿天下惊艳后辈人人可剑开天门。
一种胸怀,是曾经的风流人物对未来的愿景,也是对迂腐的尊古贬今的抨击。
在他最后的时刻,传剑于邓太阿,为剑道开辟新的山峰,则是他生命中的最后骄傲。
……
第557章 。。
“为人师者,大多都爱惜羽毛,怕传了徒弟而让热情地活下去。
对于感情,很对女人有与生俱来的领悟和洞察力,她们可以轻而易举的看穿男性的想法,而男士却未必看不透她们的言行。
聪明女人对待情感的变动保持警觉,绝不会袖手旁观听之任之。
男人对于女人的美貌和温柔的性情出于本能的难以自控,所以男人出轨防是防不住的,拦更拦不住。
但是他们对美貌的喜爱,远远敌不过他们从婚姻中获取现实利益的需要。
他们对世道人情却有着非比寻常的领悟力,太细致,太精明了。
你看现在从政经商的人士大多是男性,个个都是人精。
这种现象不是社会对女性的歧视,而是男女天生的关注点不同。
最美好的婚姻不是门当户对,而是价值观和双商的匹配:充满智慧的交流使他们各自满足,他们不再注重简单的寒暄和浪漫。
吸引他们的是各自的风趣幽默,智商卓绝,思想深刻,内涵丰富,见解独到。
感情太深,反而似有若无。
其实,这个惊鸿舞并不是古时候的那个,或许是已经失传了,或许只是古人的一个遐想,所以此刻云幕月所跳的这个惊鸿舞,是李旭升根据不少资料研究编出来的舞蹈。
尽管作者的文有掉书袋之嫌,但故事的宏大与人物的描绘却也是网文的巅峰了。
潇潇三年行,浩浩六千里。
六千里的嬉笑怒骂,一匹老马,一个老头,一个落魄公子,三年游历,没有血火交织的厮杀,没有权谋纵横的暗战,这个江湖,是另一个江湖。
在这个江湖里,凤年和老黄,还有路上遇见的世间平凡的个体的代表——木剑温华,李东西,笨南北,小山贼们,还有一个形形色色的笔墨不多的人物,在故事的演绎中将不同的人性展现的缤纷多彩。
——老黄
他就像他成天牵着的那匹老马,不爱浮华,一生锋芒内敛不谙世事,兢兢业业的做着自认为该做的事。
他去了两次武帝城,第一次是想告诉天下他师父的名字,第二次则是想让师父不后悔收自己为徒,顺带连性命也留在了那里。
在后面王仙芝说过,在武帝城,他一般不会对挑战的人下狠手,他只杀一心求死的人,可见,在将世子殿下送到回了王府,他也完成了自己对身边人的使命,下一步就是要完成心中一直无法忘记的执念,纵然是搭上性命。
他平生最爱的就是喝上一口黄酒,在临死前也只是任酒肆小二宰了一笔,花光盘缠也只是喝到了半碗黄酒,笑起来露出缺了的门牙,喝口酒都能从门牙中漏出来……→_→
——木剑温华。
在一篇书评中有人称他为现代“屌丝”的集大成者,没有丝毫风骨,不拘小节。
然而我却不认同这个看法。
在文中温华是唯一超出了黄龙士算计的人之一,他虽然没有侠气,却有侠骨,没有在江湖打出盛名,却为了一个几年前在路上认识的兄弟硬生生的结束了自己的江湖之旅。
这是生性凉薄的谋士和大多数世家子弟所不能明白的小人物,可正是这样的小人物,成就了这个长长的故事的精神。
温华是一个有梦想的人,没有钱买剑便带把木剑行走江湖,一生都想着行侠仗义快意恩仇,却早早归于平淡。
这是侠骨,也是小人物的傲骨。
——李东西、笨南北。
这个小姑娘和小和尚笨南北也是故事中两种精神的传承。
小姑娘东西一直住在寺庙里,没有见过什么世面,也正是这种原因对于任何事情都没什么畏惧,在北凉王府也悠然自在,第一次涂胭脂也是胡乱涂了半斤,可也是这种朴素纯真给她增色不少。
小和尚一直喜欢东西,成天念叨着等修成了佛陀就烧成舍利子给东西买胭脂。
在原文中有一句话说的贴切“你是我的禅,秀色可餐”。
在那一日,小和尚要外出北莽辩论(吵架),东西梦见小和尚化身佛陀,全身流着金色血液坐在北凉门前立地成佛。
她哭着醒来,不让小和尚去北莽。
李东西修的是单纯直率,笨南北修的是不负如来不负卿。
再说那世子出巡,江南道上风雨情。
——李淳罡
——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
这话就像着魔了一般,印在了我的脑海中。
老剑神就像一柄古朴无华,却锋芒毕露的剑。
他就是那天生骄傲的极致,到死也不愿意放下手中的剑,那即是他的一生,也是他的梦。
他所有的梦想与傲气都来源于他从少年时就开始的风流。
他曾和徐凤年说,我懂事的时候开始我就知道我会成为天下第一人。
这不仅仅是傲气,更是对自己未来的绝对把握。
他曾说,他不愿等到天门打开的时候飞升天上,而是要自开天门。
他曾发宏愿——李淳罡愿世间心诚剑士人人会两袖青蛇。
李淳罡愿天下惊艳后辈人人可剑开天门。
一种胸怀,是曾经的风流人物对未来的愿景,也是对迂腐的尊古贬今的抨击。
在他最后的时刻,传剑于邓太阿,为剑道开辟新的山峰,则是他生命中的最后骄傲。
……
第557章 。。
“为人师者,大多都爱惜羽毛,怕传了徒弟而让热情地活下去。
对于感情,很对女人有与生俱来的领悟和洞察力,她们可以轻而易举的看穿男性的想法,而男士却未必看不透她们的言行。
聪明女人对待情感的变动保持警觉,绝不会袖手旁观听之任之。
男人对于女人的美貌和温柔的性情出于本能的难以自控,所以男人出轨防是防不住的,拦更拦不住。
但是他们对美貌的喜爱,远远敌不过他们从婚姻中获取现实利益的需要。
他们对世道人情却有着非比寻常的领悟力,太细致,太精明了。
你看现在从政经商的人士大多是男性,个个都是人精。
这种现象不是社会对女性的歧视,而是男女天生的关注点不同。
最美好的婚姻不是门当户对,而是价值观和双商的匹配:充满智慧的交流使他们各自满足,他们不再注重简单的寒暄和浪漫。
吸引他们的是各自的风趣幽默,智商卓绝,思想深刻,内涵丰富,见解独到。
感情太深,反而似有若无。
其实,这个惊鸿舞并不是古时候的那个,或许是已经失传了,或许只是古人的一个遐想,所以此刻云幕月所跳的这个惊鸿舞,是李旭升根据不少资料研究编出来的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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