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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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色也不会像现在这样冷淡。
但现在,程冽的样子比过去要冷淡了一些。
她不明白是怎么了,给他的糖,他也不会像之前那样立马接过去,而是放在旁边,好一会儿才收起来。
云时绯从来无法看透程冽的心思,因此,她也不知道他现在在跟自己闹别扭。
一面觉得自己再也不要理云时绯了,狠狠心,回到从前的状态。
但一面,又对云时绯对他的好恋恋不舍,这种习惯,一时半会无法改变。
天气一天天冷下去,很快就来到了冬天。
这几个月过去,云时绯没有徐雅一点消息。
至于云思思,她虽然跟她是一个学校的,但是只要对方有心不想见她,她是一点都见不到。
云时绯倒是无所谓。
对于徐雅,她已经死心了。当初她选择云思思的时候,就已经让她对她的最后一点念想都打破了。
对于云思思,她不来招惹她,她也懒得理会她。
云时绯回到家里,便看见沙发上堆满了大袋小袋的。
“时绯,这是爸爸给你买的新衣服,你试试看。”
第126章 狗粮
这么多呀!
云时绯惊叹。
看着好几个大袋子,里面估计都是衣服吧。
她将一个打开来,是一件粉红色的羽绒服,帽子上还有一圈绒毛,格外好看。
她又翻开另外一个袋子,里面是一件短款的格子呢子,很学生风。
还有裙子,甚至连靴子都买好了。
这样的衣服,既符合她的年纪,又时尚好看。
一点都不像是云天成的审美会买来的衣服,她忍不住问道:“爸,这些衣服真的是你买的吗?”
“是我一个朋友,我拜托她帮你选的。”
云时绯哦了声,估计是个女性朋友吧。
审美真好。
尺寸在格外合身,云时绯都试过了。
“时绯,喜欢吗?”云天成问。
“喜欢,谢谢爸。”
没有一个女孩子不喜欢漂亮的新衣服的,还一下子有这么多。
云天成忍不住揉了揉云时绯的头发:“你之前来的时候,爸对你没那么上心,将事情都丢给你妈了,对不起,那段时间没好好照顾你。以后爸会好好弥补的,给爸爸一个机会好吗?”
云时绯点点头。
她一向爱憎分明,喜欢她,她也会喜欢他,不喜欢她,她也不会喜欢他。
云天成忍不住笑了起来,又问道:“时绯,要不要养一只小狗?爸平时如果出差的话,家里有一只狗陪着你,也好玩。”
云时绯立马点点头,她一直都很喜欢毛茸茸的动物,只是一直没有机会养。
上辈子那样糟糕的境遇,能养活自己都不错了,哪里还有心思养宠物呢。
她想到了徐老太太家中的小狗子,虽然刚开始挺凶的,但是没两天就跟她混熟了,一人一狗天天玩的不亦乐乎。
于是,一只小狗便出现在了家里。
不是这个年代家家户户都会养的西施犬,而是一直小金毛犬。
小小的金毛,一脸迷茫走在大厅里,这里闻闻,那里嗅一嗅。
带着好奇。
云时绯看着这个跟玩具一样的狗,心软了软。
是她让云天成买金毛犬的。
因为金毛犬热情温顺,又聪明,在现代,更多人都将金毛犬作为精神抚慰犬。
她养这只小狗,其实也考虑到程冽的。
狗子是天使,能治愈一切,像程冽有自闭症,有狗狗的陪伴,肯定能让他心情变得更好的。
那个周末,云时绯便邀请程冽来她家。
一进门,云时绯便喊了声:“宝贝,过来!”
程冽听见云时绯喊宝贝,眉心一跳。
很快,他就看见一个小动物出现在他面前。
它迈着欢快的步伐,摇晃着尾巴,它围着云时绯转圈圈,随后又嗅了嗅程冽,便往他身上扑去,极为热情。
程冽忍不住皱了皱眉头,后退两步。
却没想到,小狗以为他在逗它玩呢,用爪子抱住程冽的裤腿。
云时绯连忙将金毛犬抱起来,举到了程冽面前,晃了晃:“你看,我爸送给我的小狗,可爱吗?”
金毛此时吐着舌头,一双乌黑发亮的眼睛,眼巴巴盯着他。
带着纯真可怜,憨态可掬。
程冽又看了云时绯一眼。
女孩子的眼睛也是漆黑透亮的,同样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
啧,狗随主人,这狗跟她还真像
程冽心里有些嫌弃。
但却忍不住伸手接住小金毛,将它抱在怀中。
见程冽也喜欢小狗,云时绯知道,自己的想法没有错。
想到什么,她忍不住道:“对啦,这个点宝贝应该吃饭了。”
她竟然喊一只狗叫宝贝。
程冽忍不住摆弄着手中的小狗儿,他连一只狗都不如。
云时绯让程冽看着狗,她自己则找了狗粮倒在碗里,放在了地上。
程冽揉着小狗。
他对于这种宠物没什么感觉,只觉得它们特别脆弱,小时候这么小的一只,看起来就很难养活。
长大后,对主人感情很深,不管主人怎么对待它们,它们都会不离不弃。
真是一个从出生到死去都脆弱的生物啊。
以前他不喜欢,因为觉得它们太脆弱了。
但是现在,他竟然觉得挺好玩的。
小狗被程冽玩着玩着,也开始跟程冽打闹了起来,甚至还张嘴咬住了程冽的手指头。
血瞬间流出来了。
云时绯刚倒好狗粮,准备好肉,转头就看见程冽的手指头被小狗咬住的样子。
吓得她立马冲过去,将程冽的手指扯出来。
可是,已经晚了,程冽的手指上,有血慢慢流了出来。
云时绯将狗放在地上,抓住程冽的手便往洗手间冲。
此时的小金毛,丝毫没有意识到事情不对劲,它只知道没人陪它玩了。
但是面前诱人的狗粮,还是让它扭着屁股往狗粮的方向跑去。
洗手间里,云时绯将水龙头拧到最大,水哗啦留下来,冲刷着程冽的手。
云时绯又拿了肥皂打在程冽手上,帮他将伤口里里外外清洗了一遍。
程冽安安静静站在旁边,任由云时绯折腾他。
他能感觉到女孩子此时格外紧张。
明明只是被小狗咬了一口,却像是发生了什么严重的事情一样。
云时绯确实觉得事情很严重。
即便她已经帮程冽将伤口都冲洗了一遍,但还是觉得不行,对程冽道:“咱们去医院打个狂犬疫苗吧。”
如果真得了狂犬病,死亡率可是接近百分百呀。
她真害怕发生这种事情。
程冽静静看着云时绯,随手抽回了自己的手,淡声道:“不用。”
他出去了。
打狂犬疫苗,在他看来简直就是瞎折腾。
“还是去吧,小狗接回来还没有一个月呢。”云时绯还是觉得很担心。
如果大佬因为她出事了,她会愧疚一辈子的。
程冽觉得百分百不可能。
毕竟狂犬病又不可能遗传,而且这么小的狗,又是云天成送给云时绯的,一定来源很干净。
打疫苗,只是多了麻烦而已。
但现在,程冽的样子比过去要冷淡了一些。
她不明白是怎么了,给他的糖,他也不会像之前那样立马接过去,而是放在旁边,好一会儿才收起来。
云时绯从来无法看透程冽的心思,因此,她也不知道他现在在跟自己闹别扭。
一面觉得自己再也不要理云时绯了,狠狠心,回到从前的状态。
但一面,又对云时绯对他的好恋恋不舍,这种习惯,一时半会无法改变。
天气一天天冷下去,很快就来到了冬天。
这几个月过去,云时绯没有徐雅一点消息。
至于云思思,她虽然跟她是一个学校的,但是只要对方有心不想见她,她是一点都见不到。
云时绯倒是无所谓。
对于徐雅,她已经死心了。当初她选择云思思的时候,就已经让她对她的最后一点念想都打破了。
对于云思思,她不来招惹她,她也懒得理会她。
云时绯回到家里,便看见沙发上堆满了大袋小袋的。
“时绯,这是爸爸给你买的新衣服,你试试看。”
第126章 狗粮
这么多呀!
云时绯惊叹。
看着好几个大袋子,里面估计都是衣服吧。
她将一个打开来,是一件粉红色的羽绒服,帽子上还有一圈绒毛,格外好看。
她又翻开另外一个袋子,里面是一件短款的格子呢子,很学生风。
还有裙子,甚至连靴子都买好了。
这样的衣服,既符合她的年纪,又时尚好看。
一点都不像是云天成的审美会买来的衣服,她忍不住问道:“爸,这些衣服真的是你买的吗?”
“是我一个朋友,我拜托她帮你选的。”
云时绯哦了声,估计是个女性朋友吧。
审美真好。
尺寸在格外合身,云时绯都试过了。
“时绯,喜欢吗?”云天成问。
“喜欢,谢谢爸。”
没有一个女孩子不喜欢漂亮的新衣服的,还一下子有这么多。
云天成忍不住揉了揉云时绯的头发:“你之前来的时候,爸对你没那么上心,将事情都丢给你妈了,对不起,那段时间没好好照顾你。以后爸会好好弥补的,给爸爸一个机会好吗?”
云时绯点点头。
她一向爱憎分明,喜欢她,她也会喜欢他,不喜欢她,她也不会喜欢他。
云天成忍不住笑了起来,又问道:“时绯,要不要养一只小狗?爸平时如果出差的话,家里有一只狗陪着你,也好玩。”
云时绯立马点点头,她一直都很喜欢毛茸茸的动物,只是一直没有机会养。
上辈子那样糟糕的境遇,能养活自己都不错了,哪里还有心思养宠物呢。
她想到了徐老太太家中的小狗子,虽然刚开始挺凶的,但是没两天就跟她混熟了,一人一狗天天玩的不亦乐乎。
于是,一只小狗便出现在了家里。
不是这个年代家家户户都会养的西施犬,而是一直小金毛犬。
小小的金毛,一脸迷茫走在大厅里,这里闻闻,那里嗅一嗅。
带着好奇。
云时绯看着这个跟玩具一样的狗,心软了软。
是她让云天成买金毛犬的。
因为金毛犬热情温顺,又聪明,在现代,更多人都将金毛犬作为精神抚慰犬。
她养这只小狗,其实也考虑到程冽的。
狗子是天使,能治愈一切,像程冽有自闭症,有狗狗的陪伴,肯定能让他心情变得更好的。
那个周末,云时绯便邀请程冽来她家。
一进门,云时绯便喊了声:“宝贝,过来!”
程冽听见云时绯喊宝贝,眉心一跳。
很快,他就看见一个小动物出现在他面前。
它迈着欢快的步伐,摇晃着尾巴,它围着云时绯转圈圈,随后又嗅了嗅程冽,便往他身上扑去,极为热情。
程冽忍不住皱了皱眉头,后退两步。
却没想到,小狗以为他在逗它玩呢,用爪子抱住程冽的裤腿。
云时绯连忙将金毛犬抱起来,举到了程冽面前,晃了晃:“你看,我爸送给我的小狗,可爱吗?”
金毛此时吐着舌头,一双乌黑发亮的眼睛,眼巴巴盯着他。
带着纯真可怜,憨态可掬。
程冽又看了云时绯一眼。
女孩子的眼睛也是漆黑透亮的,同样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
啧,狗随主人,这狗跟她还真像
程冽心里有些嫌弃。
但却忍不住伸手接住小金毛,将它抱在怀中。
见程冽也喜欢小狗,云时绯知道,自己的想法没有错。
想到什么,她忍不住道:“对啦,这个点宝贝应该吃饭了。”
她竟然喊一只狗叫宝贝。
程冽忍不住摆弄着手中的小狗儿,他连一只狗都不如。
云时绯让程冽看着狗,她自己则找了狗粮倒在碗里,放在了地上。
程冽揉着小狗。
他对于这种宠物没什么感觉,只觉得它们特别脆弱,小时候这么小的一只,看起来就很难养活。
长大后,对主人感情很深,不管主人怎么对待它们,它们都会不离不弃。
真是一个从出生到死去都脆弱的生物啊。
以前他不喜欢,因为觉得它们太脆弱了。
但是现在,他竟然觉得挺好玩的。
小狗被程冽玩着玩着,也开始跟程冽打闹了起来,甚至还张嘴咬住了程冽的手指头。
血瞬间流出来了。
云时绯刚倒好狗粮,准备好肉,转头就看见程冽的手指头被小狗咬住的样子。
吓得她立马冲过去,将程冽的手指扯出来。
可是,已经晚了,程冽的手指上,有血慢慢流了出来。
云时绯将狗放在地上,抓住程冽的手便往洗手间冲。
此时的小金毛,丝毫没有意识到事情不对劲,它只知道没人陪它玩了。
但是面前诱人的狗粮,还是让它扭着屁股往狗粮的方向跑去。
洗手间里,云时绯将水龙头拧到最大,水哗啦留下来,冲刷着程冽的手。
云时绯又拿了肥皂打在程冽手上,帮他将伤口里里外外清洗了一遍。
程冽安安静静站在旁边,任由云时绯折腾他。
他能感觉到女孩子此时格外紧张。
明明只是被小狗咬了一口,却像是发生了什么严重的事情一样。
云时绯确实觉得事情很严重。
即便她已经帮程冽将伤口都冲洗了一遍,但还是觉得不行,对程冽道:“咱们去医院打个狂犬疫苗吧。”
如果真得了狂犬病,死亡率可是接近百分百呀。
她真害怕发生这种事情。
程冽静静看着云时绯,随手抽回了自己的手,淡声道:“不用。”
他出去了。
打狂犬疫苗,在他看来简直就是瞎折腾。
“还是去吧,小狗接回来还没有一个月呢。”云时绯还是觉得很担心。
如果大佬因为她出事了,她会愧疚一辈子的。
程冽觉得百分百不可能。
毕竟狂犬病又不可能遗传,而且这么小的狗,又是云天成送给云时绯的,一定来源很干净。
打疫苗,只是多了麻烦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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