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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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湛的脚步声在静谧的夜里显得格外的恐怖。
    不知道何时,人群里一个侍卫悄然盯着容湛,他腕上缠着一把软剑,此时剑柄牢牢握在他的手心。
    软剑甩出来的声音很微弱,叶小植听到了,“剑。”
    尚且在沈荞背后的福吉眼神如鹰般锁定住那人,她像一个猎豹一样猛地蹿出去,抱缠住那人,整个人几乎要骑在对方脖子上,狠狠扭住对方的脖子。
    容湛的刀出鞘极快。
    拿着软剑的手切口平整地落在地上,伴随着一阵杀猪般的嚎叫。
    血溅了福吉一身,她眼色不曾睁半分,从那人身上跳下来,随手抹掉脸上的血迹,复又站在沈荞身边。
    沈荞觉得很冷,从骨子里发冷。
    她抱了抱自己,闭上眼,血色似乎印在眼皮上。
    马蹄声疾奔而来的时候,叶小植小声说:“殿下似乎回了。”
    能在都城当街纵马的本就没几个,在别院附近纵马的,恐也只有殿下了。
    殿下来得真快。叶小植稍感欣慰,想来殿下还是很在意娘娘的。
    沈荞没听到,这种场景对她来说太过于齿冷。
    黑夜里,司马珩面若寒霜,纵马直冲到二门,翻身下马,大步跨了进来。
    他身后两队侍卫,皆鱼贯而入,为这夜里,更添几分肃杀。
    司马珩远远就看到了陷进椅子里脸色苍白如纸的沈荞。
    一众人齐齐跪地,容湛自觉失职,垂首跪道:“殿下。”
    司马珩一脚将容湛踹出去几丈远,福吉豁然起身,握拳,险些冲过去。
    容湛从地上爬起来,跪在那里,垂着头不吭声。
    沈荞仿佛如梦初醒。
    恍然想起来福吉的话,“你死了,殿下会杀了容湛,将军会去找殿下报仇,一切都会乱套。”
    听这话时她只顾着品后半句,此时才想起前半句,“你死了,殿下会杀了容湛。”
    她不觉得在司马珩眼里自己比容湛重要,可是司马珩踹容湛的力气太大,如果是寻常人,怕是这一脚能被踹掉半条命。
    容湛是个很合格的死士,便是不说库图会不会因为容湛出事去找司马珩报仇,若容湛真的被司马珩杀了,几乎相当于让司马珩自断双臂。
    沈荞倏忽起了身,踉踉跄跄朝着司马珩扑过去,柔弱无骨地扑进他怀里,眼泪奔涌而出,哀哀低泣着,“殿下,妾差点以为见不到你了。”
    司马珩单手抱着她,“孤来了。”
    他已歇下,信号亮起的时候,有暗卫过来说,别院出事了。那一瞬间他神色顿时垮下来,整个人戾气达到顶峰,他不知道容湛是不是突然变废物了,特意交代过好好看着良娣,依旧是出了事?
    此时看见她无事,那股戾气才散。
    沈荞仍怀疑是否是司马珩早就布好的局,亦或者是库图的局,她做出一副恐惧害怕后怕的样子,一边哭一边捶打司马珩的胳膊,“别院固若金汤,处处是殿下的人,怎会有刺客无端出现在寝殿,莫不是殿下腻烦妾了,想除之而后快,若如此,殿下不必费那个心,您只消说一声,妾甘愿去死。妾的命是殿下的,您若要,随时拿去就是。”
    司马珩皱着眉,“孤要你命做什么,若如此,也不必派容湛跟着你了,此事是他失职,你若气不过,孤替你杀了他。”
    容湛仍跪在一旁,闻言沉默道:“容湛愿以死谢罪。”
    沈荞瞧他表情冷戾,不敢再作妖,冷静下来便也能想到,司马珩不是如此拐弯抹角之人,即便是拿她做靶子,以他的性子,也不会如此遮遮掩掩。
    沈荞抬手,指尖抵在司马珩唇上,神色缓下来,“殿下莫说傻话,容湛武艺高强,他在您身边,妾也安心,今日之事尚未查明,何苦先杀自己人。”
    司马珩低头凝视了她一会儿,瞧她整张脸都吓得惨白,却还在为他考虑,不由抬手碰了下她的脸,“孤会替你做主的。”
    沈荞抱紧了司马珩,“妾谢过殿下。”
    心里却在暴躁,你特么赶紧登基吧,提心吊胆的要人命,等天下安稳了,等你三宫六院,爷麻溜的滚,滚得远远的,我种地养鸡去,都比待你边儿上舒心。
    司马珩不顾周围全是人,低头碰了下她的额头,“孤陪你去休息。”
    司马珩从腰间拽出自己的令牌,丢给容湛,“给孤挖地三尺地查,明早过来回话。”此令牌在手,可以让容湛调令所有的侍卫,甚至护城军。
    可见殿下铁了心要彻查。
    容湛接过去,严肃应道:“是,殿下。”
    黑衣人仍疯疯癫癫胡言乱语着,几个侍卫按着他,却没想到他突然暴起,差点窜出去,一个侍卫一脚将他膝盖踹弯才制服。
    司马珩捂住沈荞的眼,淡声吩咐道:“把他腿卸了。”
    沈荞浑身发冷,只能抱住司马珩。
    司马珩最后半抱着她将她带回了寝殿,沈荞不敢再睡那张床,司马珩极迁就她的带她去了另外的房间,抱着她躺上了床,哄道:“睡吧,孤在。”
    沈荞睡不着,可仍努力闭上眼,没想到倒是很快入睡了,只是睡不安稳,外头不时有动静,恐是容湛在排查。
    沈荞脑海里不住闪过司马珩踹容湛的样子,一时不知该欣慰他紧张她,还是该骇然于他的冷酷。
    容湛跟了他那么久,他可以随口说出杀了他的话。
    如果有一天她忤逆他,怕也是这下场。
    死士对于这些显贵来说,同一个物件,一个奴隶没有分别,他们毕生活着的意义就是为了主子出生入死。
    但沈荞从小接受的教育无法认同,正如她永远也无法认同三妻四妾和男尊女卑。
    她和司马珩之间也就永远都有不可调和的矛盾。
    沈荞想,自己和司马珩的关系确切就像是老板和员工,谈利益就足够了,各取所需,不必谈理想和情怀,领导画的大饼,当放屁就是了。
    于是一大早醒来,沈荞第一件事就是殷勤伺候老板穿衣,而后认错道:“昨日里妾吓坏了,说了大逆不道的话,殿下切莫怪妾。”
    司马珩亲了下她额头,“孤不怪你。”
    沈荞甜甜冲他笑,“妾好生欢喜殿下,若是有来世,也愿追随殿下。能得殿下青睐,是妾三生有幸。”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职场生存第一条,要哄老板开心。
    司马珩微微挑眉,“是吗?”
    沈荞点头,扑进他怀里撒娇,而后委婉提了句,“可是妾好害怕,总怕不能陪殿下到最后,哪日死掉都说不好,日后还是呆在东宫不要出门好了。”
    司马珩道:“孤拨几个暗卫给你,前几日物色了几个女影卫,日后守着你,若再出现这情况,孤让他们全部去陪葬。”
    沈荞:“……”
    这沙雕台词谁写的……
    沈荞紧紧抱住司马珩,“殿下对妾真好。”
    司马珩瞧着她翘起的唇角,“嗯”了声,便知道她一早献殷勤,必有所求。
    可明知道她小心思多,亦愿意顺着她。
    瞧她开心了,便觉欣喜。
    沈荞此时却在心里叹气:这狗太子日后当了皇帝估计也是个昏君,一哄就高兴,说什么信什么,要什么给什么。
    不过他大约也是演的吧!毕竟她用处还挺大的,只要不过分,就顺着她,如此演着,你好我好大家好?
    不得不说,太子兄演技真好。
    第三十四章 着急要孩子?
    容湛大约一夜没睡, 天亮的时候,在外头回道:“殿下,查出来了。”
    声音带着几分疲惫后的嘶哑。
    沈荞最近甚觉职业压力大, 每日提心吊胆, 太折寿了。很想退休去养老,明明还很年轻, 心态却仿佛已经七老八十了。也不想要精彩的人生,也看不到职业前景, 只想安安分分过朴实无华的退休生活。枯燥些也没关系, 安安稳稳才是真。
    刚来这个世界的时候, 从死人堆里爬出来那会儿, 只觉得不真实,那种恐惧更多是出于对未知的恐惧。
    而如今的恐惧, 则是后怕,虽则她一直知道这里人和人之间存在着阶级差异,但大约是没有切身将自己融入这么世界里, 总有一种剥离的不真实感。
    不知为何,因着司马珩昨夜里对容湛那一脚, 突然就有了一种真切的恐惧。
    她一直以为对于司马珩来说, 容湛这种能力强做事妥帖一直跟在身边的侍卫, 是不同的, 可其实并没有什么不同, 于他来说, 高兴可以给予封赏和荣耀, 不高兴的时候一脚踹死了也不过杀了一个死士而已,这个人同个阿猫阿狗并无分别。他今天可以为了沈荞说要杀了容湛,明天就可能为了其他事杀了沈荞, 反正他是掌权者,游戏规则他说了算。
    沈荞觉得剧本里的“沈荞”大约也是最后“人上人”做久了,忘了自己对司马珩来说,只是个阿猫阿狗了。
    司马珩把人叫了进来。
    容湛单膝跪地,垂着头,面无表情叙述:“二人皆已供认不讳,两个人乃盗客,以偷盗为生,初到敬都,有人就花了大价钱要他们来杀良娣。已经是半个月前的事了。”
    沈荞皱了下眉,不应该的,她一个没有根基的太子良娣,想要她命的,无外乎是为了对付太子,而杀了太子良娣,虽则她只是个妾,也是皇室的妾,普通人要杀她,冒的风险太大了。
    唯一沈荞能猜到的就是二皇子党,杀了她不至于对太子造成什么伤害。
    不过如今司马珩处处宠着她,杀了她对太子来说算是一种挑衅和羞辱。
    以及害怕她诞下皇嗣。
    可皇后如今还在中宫禁着足,禁足的原因便是意图谋害皇嗣,二皇子党若是现在接着对太子良娣下手,岂非是自掘坟墓。
    她能想到,司马珩必也能想到,他皱了下眉,“接着说。”
    容湛昨夜审了一夜,所有的手段都上了,才确认问得干净了。
    那两个人骨头还算是硬,虽是盗匪,却自诩侠客,劫富济贫,未曾做过十恶不赦的事,此来敬都,是听说要与塔善打仗,故而料到必有新的征兵,便欲来敬都碰一碰运气,愿为国而战。
    但来了敬都,贫困潦倒,一时看不到前路,去投奔旧亲戚,却被拒之门外,便在街头卖艺为生,即便是皇城脚下,三教九流甚至不入流的,亦各有门路,有人出高价意欲买凶,二人只偷不杀人,接到这一桩生意便拒绝了。
    买主寻了许久,未找到合适的人,便退而求其次,又回来找二人,要二人偷一样东西,二人听闻是太子良娣,当即便拒绝了,但对方出价直接翻到一锭金。
    一锭金是何许概念?
    大临的货币以铜钱为主,且通货一点都不膨胀,百姓平日里的花费都是几文钱几文钱的来,而一千文是一贯,一贯钱是一两碎银,十两银子才是一两黄金,一锭金最小是五克,五克以下都是碎金,而即便是一两黄金也是巨额了。
    沈荞用现代概念换算一下,差不多就是一个诈骗犯告诉你中了五百万大奖的离谱程度。
    容湛自然不是傻子,不至于对方说什么就是什么,“二人说对方很谨慎,每次都使不同的小厮来,亦看不出来身份。却愿意先付一半酬劳,金子卑职已找到,足十两金,是真金,但不是官银,亦无其他记号。”
    官银是有标记的,尤其是金子,下头刻有专用的符号甚至铸造人都会刻上,便于查找出处。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十两黄金是这两个人十辈子也赚不到的钱,于是这事虽然荒唐离谱,亦甘愿来铤而走险了。
    荒唐的点在于,二人压根不知道具体要偷的是什么东西,只知道是一张药方,什么药方也不知道,偷到了偷的是不是真的也没办法确定,沈荞会不会随身带在身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出宫更不知道……
    二人寻了机会几日前便已经混入了别院,一直等着,没想到这么快就有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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