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5:送走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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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的,因为美好总是在不经意间流逝,而痛苦让我们感觉时间仿佛被放慢了脚步一样。
第二天,我和纪沐晴陪着苗正和苗小容买了很多当地的特产,大包小包的,提了两大袋子。
蓉城最大的特产就是物资丰富,农产品很多,不过现在市面上能买到的,大多都是干货。而我则是带着他们到农田里亲自采摘,一些不是当季的水果,那只能是买干货了。
这亲自去采摘又是一番享受了,在繁忙之余,静下心来去做一件事情,而最后那件事情还被自己享受着,这是多么的难能可贵啊。
生活质量的高低其实和金钱并没有多大关系,只是现在的人们都被物质和金钱蒙蔽了双眼,觉得没有钱去买好的东西,就不叫高品质的生活。
这种想法本身就是错误的。
种种花养养鱼,这些似乎和赚钱并没有冲突,在忙碌了一天之际还能放松放松,也不失为一件美事。
但大多数人顾得了这个就顾不了那个了,而且,忙碌了一天,带着疲惫的身体和心,谁还有闲情雅致去欣赏花草欣赏鱼的,都是恨不得一头栽倒床上闷头休息一下。
久而久之,这样一种生活方式就形成了。
然后,慢慢的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适应这种生活。
同样一件事情,没钱人做的时候和有钱人做的时候,大家的评论也不一样。
比如就拿养花这件事来说吧,有钱人养花,那是一种雅兴。没钱人养花,那就是浪费时间,装逼。
当你没法去改变周围人看法的时候,最好的办法就是忽视,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不要在意任何人的看法。
我把这个理念也传达给了苗正和苗小容,可能他们现在理解不了,但未来的某一天肯定会理解的。
分别之际,苗小容一再念道,“好舍不得离开啊。”
“好了,快上车吧。”我抚摸着她的脑袋说。
这一路上回去他们兄妹两就要自己开车了,虽然宰满了一车的食物,可少了许多欢声笑语。
离别总是痛苦的,而最好的方式,就是以最快的速度结束这依依不舍的场面。
“纪小姐,我在下海等你……你们。”苗正说。
纪沐晴点点头,露出一个礼貌而不失尴尬的微笑。
苗正对我可就没那么礼貌了,“赵锁,可别忘了咱们的约定,下海,我等你。”
“不会忘。”开饭店嘛,我肯定不会忘的,我怕最后忘的是他。
车子扬长而去,越来越远,很快,便被来来往往的车流淹没。
“走吧,咱们也该回去了。”我揽着纪沐晴的肩膀说。
纪沐晴点点头,天气有点凉,她把手插进口袋里,“咦,这是什么?”
是一个很精致的小盒子,我笑而不语。
“打开看看。”
“是小容偷偷放的吧?那丫头也真是的,走都走了,还给我买什么礼物。”纪沐晴碎碎念着,将盒子打开。
下一秒,她怔住了,一双美眸瞪的大大的,脸上的表情风云变幻。
吃惊、意外、惊喜……
看着我的时候,眼睛里含着一汪经营的泪珠。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我捧着纪沐晴的脸,轻轻擦掉滑落下来的泪珠,“我是想给你个惊喜的,可不是惊吓,怎么还哭了呢。”
“意外的感动啊。”纪沐晴看了又看,眉眼间是掩饰不住的笑意,“什么时候买的?”
“回蓉城的那天晚上,你睡着了,我偷偷跑出去买的。本来是想带你出去旅游一趟,结果搞砸了,总要给你点补偿不是?”
“上次订婚不是都买了一个了嘛,干嘛还买一个,浪费钱。”
我说,“你把戒指拿出来看看。”
纪沐晴将戒指拿了出来,在戒指的指环上,刻着我和纪沐晴汉字首字母的缩写,中间是个love,后面是个1314.
有时候我也会觉得这种骗小孩子的东西实在不适合我们,可有时候我也会因为这简简单单肉麻的东西而感动。
连我都尚且如此,纪沐晴肯定更喜欢,所以,我还是下定决心给她松了这样一枚戒指,代表了我们要一生一世在一起,并且永远相爱。
这种狗血的桥段是不是很像电视小说里的情节,嗯,其实我就是从电视里模仿的。
这辈子应该也就这一次了。
“你真是……婚都求了,还搞这些做什么?”嘴上是责怪的,可她脸上的笑容完全将她暴露了。
再理智的女人,在爱情面前也都如同小孩子一样。
我将戒指拿下来,要给她戴上,纪沐晴忙将盒子盖起来,“不要带,我怕弄丢了。”
“丢了我就再送你一个。”
“意义不一样,我觉得还是珍藏起来的好。”纪沐晴小心翼翼将盒子装进口袋里,说什么也不肯贷上。
东西送给她了,那自然就是她的了,她想怎么做,自然也该由她做决定。
我重新将她揽进怀里,只要跟她在一起,似乎就养成了这样的习惯。
“最后半天的自由时光了,你想做什么?”
过了今天,我们就该去各自的地方忙碌了,我想在最后半天的时间里再好好陪陪她。
纪沐晴想了想,“回家吧,哪里也不去,回家看看电视看看杂志,好像好久都没有在家里安静地过一个周末了。”
我点头,“行。”
我们回到家里,脱去繁重的外套,换上轻松的睡衣。
我慵懒地躺在沙发里,纪沐晴躺在我身上,电视里播放的是时装秀,纪沐晴最关注的东西。
我什么也没做,不对,我陪着她一起看电视。
这样的时光并不多,每一分钟每一秒都是享受的。
偷得浮生半日闲,也不失为一种生活态度。
晚上,我抄了两个小菜,下了点面条,我和纪沐晴把面和菜都吃完了。
晚饭后的活动依然轻松自在,我们在小区下面散散步,听老人们讲讲有趣的故事,或者看小孩子们嬉戏打闹,真的很惬意。
纪沐晴很招小孩子喜欢,又有笑孩子要跟她玩耍。
纪沐晴很乐意,还跟小孩子们跳起了舞。
我用手机录了一段视频,昏黄的路灯下,一身洁白运动短袖的纪沐晴被孩子们围在中间,和他们一起玩耍。她的笑容那么灿烂,那么开心,仿佛那一刻她也是个孩子一般。
我又忍不住在想了,要是我们结婚了,我们的孩子,肯定也是这般可爱吧。
下班后我就和纪沐晴带着孩子下来转一转,看着它一天天张大,那该是多幸福的一件事情。
“啊,他们真是太可爱了。”小朋友们终于绕过了她,纪沐晴热的满头大汗,我连忙掏出纸巾给她擦汗。
“喝口水。”
纪沐晴接过水平,“咕咚咕咚”喝了一大口。
跟孩子们玩一玩,就当是运动了,出一身的汗,还是蛮舒服的。
“以前我怎么没发现,原来小区里还有这么多乐趣呢。”纪沐晴感慨着说。
我说,“那以后都不要加班了,下班了咱们就出来转一转。”
这才是生活该有的方式。
纪沐晴做思考状,“那我努力吧。”
我轻轻在她鼻子上刮了一下,“还是舍不得你的工作啊。”
在楼下坐了一会,待夜渐渐地深了,大家都陆续回家了,我们也准备回家。
而这时,人群中不知是谁喊了一声,“抓小偷,抓小偷啊!”
只见人群中,一个穿着白背心的男子在逃跑,被偷的是个中年大姐,脚步本来就慢,哪里能追得上。
那白背心手里有刀子,好多人都是望而却步。
这种时候,当然得我出手了。
而我们所站的方向,正好是白背心逃走的方向。
我和纪沐晴都站着没动,人群中有人提醒我们,“你们俩快让开啊,没看那小偷拿着刀子嘛,小心他捅你们。”
我微微一笑,风轻云淡,可能在他们看来,我们更像是神经病吧?
“滚开,滚开!”那小偷渐渐逼近我们,面目狰狞,“妈的,谁敢拦老子,我就捅谁。”
小偷挥舞着刀子,直直地朝我刺过来。
“啊!”人群中发出一阵惊呼,无不替我捏一把汗。
而我,压根连出手也懒得出了,地上有一颗石子,我用脚尖将石子弹射出去,“砰”的一下,正中小偷的膝盖。
顿时,小偷噗通一下跪在地上,好像在向我磕头认错一样。
突如其来的一幕没有让小偷望而却步,却是不知死活地爬起来。我那一下可是收了力道的,不然,他的腿早就费了。对于没有悔过之心的人,我不喜欢留后路。
我将搭在纪沐晴身上的手拿开,活动活动手指。
这段时间真是懒惰成习惯了,好久没活动筋骨了,不过,这家伙实在太弱鸡了,给我塞牙缝都不够。
我来到他跟前,气势上比他高出一大截。
“我给你个机会,现在吧东西换回去还来得及。”
“多管闲事,你去死吧。”小偷怒视着我,咬牙切齿,刀子再次刺出。
“啪!”在他还没逼近我的时候,我就一巴掌将他打的飞了出去。
第二天,我和纪沐晴陪着苗正和苗小容买了很多当地的特产,大包小包的,提了两大袋子。
蓉城最大的特产就是物资丰富,农产品很多,不过现在市面上能买到的,大多都是干货。而我则是带着他们到农田里亲自采摘,一些不是当季的水果,那只能是买干货了。
这亲自去采摘又是一番享受了,在繁忙之余,静下心来去做一件事情,而最后那件事情还被自己享受着,这是多么的难能可贵啊。
生活质量的高低其实和金钱并没有多大关系,只是现在的人们都被物质和金钱蒙蔽了双眼,觉得没有钱去买好的东西,就不叫高品质的生活。
这种想法本身就是错误的。
种种花养养鱼,这些似乎和赚钱并没有冲突,在忙碌了一天之际还能放松放松,也不失为一件美事。
但大多数人顾得了这个就顾不了那个了,而且,忙碌了一天,带着疲惫的身体和心,谁还有闲情雅致去欣赏花草欣赏鱼的,都是恨不得一头栽倒床上闷头休息一下。
久而久之,这样一种生活方式就形成了。
然后,慢慢的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适应这种生活。
同样一件事情,没钱人做的时候和有钱人做的时候,大家的评论也不一样。
比如就拿养花这件事来说吧,有钱人养花,那是一种雅兴。没钱人养花,那就是浪费时间,装逼。
当你没法去改变周围人看法的时候,最好的办法就是忽视,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不要在意任何人的看法。
我把这个理念也传达给了苗正和苗小容,可能他们现在理解不了,但未来的某一天肯定会理解的。
分别之际,苗小容一再念道,“好舍不得离开啊。”
“好了,快上车吧。”我抚摸着她的脑袋说。
这一路上回去他们兄妹两就要自己开车了,虽然宰满了一车的食物,可少了许多欢声笑语。
离别总是痛苦的,而最好的方式,就是以最快的速度结束这依依不舍的场面。
“纪小姐,我在下海等你……你们。”苗正说。
纪沐晴点点头,露出一个礼貌而不失尴尬的微笑。
苗正对我可就没那么礼貌了,“赵锁,可别忘了咱们的约定,下海,我等你。”
“不会忘。”开饭店嘛,我肯定不会忘的,我怕最后忘的是他。
车子扬长而去,越来越远,很快,便被来来往往的车流淹没。
“走吧,咱们也该回去了。”我揽着纪沐晴的肩膀说。
纪沐晴点点头,天气有点凉,她把手插进口袋里,“咦,这是什么?”
是一个很精致的小盒子,我笑而不语。
“打开看看。”
“是小容偷偷放的吧?那丫头也真是的,走都走了,还给我买什么礼物。”纪沐晴碎碎念着,将盒子打开。
下一秒,她怔住了,一双美眸瞪的大大的,脸上的表情风云变幻。
吃惊、意外、惊喜……
看着我的时候,眼睛里含着一汪经营的泪珠。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我捧着纪沐晴的脸,轻轻擦掉滑落下来的泪珠,“我是想给你个惊喜的,可不是惊吓,怎么还哭了呢。”
“意外的感动啊。”纪沐晴看了又看,眉眼间是掩饰不住的笑意,“什么时候买的?”
“回蓉城的那天晚上,你睡着了,我偷偷跑出去买的。本来是想带你出去旅游一趟,结果搞砸了,总要给你点补偿不是?”
“上次订婚不是都买了一个了嘛,干嘛还买一个,浪费钱。”
我说,“你把戒指拿出来看看。”
纪沐晴将戒指拿了出来,在戒指的指环上,刻着我和纪沐晴汉字首字母的缩写,中间是个love,后面是个1314.
有时候我也会觉得这种骗小孩子的东西实在不适合我们,可有时候我也会因为这简简单单肉麻的东西而感动。
连我都尚且如此,纪沐晴肯定更喜欢,所以,我还是下定决心给她松了这样一枚戒指,代表了我们要一生一世在一起,并且永远相爱。
这种狗血的桥段是不是很像电视小说里的情节,嗯,其实我就是从电视里模仿的。
这辈子应该也就这一次了。
“你真是……婚都求了,还搞这些做什么?”嘴上是责怪的,可她脸上的笑容完全将她暴露了。
再理智的女人,在爱情面前也都如同小孩子一样。
我将戒指拿下来,要给她戴上,纪沐晴忙将盒子盖起来,“不要带,我怕弄丢了。”
“丢了我就再送你一个。”
“意义不一样,我觉得还是珍藏起来的好。”纪沐晴小心翼翼将盒子装进口袋里,说什么也不肯贷上。
东西送给她了,那自然就是她的了,她想怎么做,自然也该由她做决定。
我重新将她揽进怀里,只要跟她在一起,似乎就养成了这样的习惯。
“最后半天的自由时光了,你想做什么?”
过了今天,我们就该去各自的地方忙碌了,我想在最后半天的时间里再好好陪陪她。
纪沐晴想了想,“回家吧,哪里也不去,回家看看电视看看杂志,好像好久都没有在家里安静地过一个周末了。”
我点头,“行。”
我们回到家里,脱去繁重的外套,换上轻松的睡衣。
我慵懒地躺在沙发里,纪沐晴躺在我身上,电视里播放的是时装秀,纪沐晴最关注的东西。
我什么也没做,不对,我陪着她一起看电视。
这样的时光并不多,每一分钟每一秒都是享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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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我抄了两个小菜,下了点面条,我和纪沐晴把面和菜都吃完了。
晚饭后的活动依然轻松自在,我们在小区下面散散步,听老人们讲讲有趣的故事,或者看小孩子们嬉戏打闹,真的很惬意。
纪沐晴很招小孩子喜欢,又有笑孩子要跟她玩耍。
纪沐晴很乐意,还跟小孩子们跳起了舞。
我用手机录了一段视频,昏黄的路灯下,一身洁白运动短袖的纪沐晴被孩子们围在中间,和他们一起玩耍。她的笑容那么灿烂,那么开心,仿佛那一刻她也是个孩子一般。
我又忍不住在想了,要是我们结婚了,我们的孩子,肯定也是这般可爱吧。
下班后我就和纪沐晴带着孩子下来转一转,看着它一天天张大,那该是多幸福的一件事情。
“啊,他们真是太可爱了。”小朋友们终于绕过了她,纪沐晴热的满头大汗,我连忙掏出纸巾给她擦汗。
“喝口水。”
纪沐晴接过水平,“咕咚咕咚”喝了一大口。
跟孩子们玩一玩,就当是运动了,出一身的汗,还是蛮舒服的。
“以前我怎么没发现,原来小区里还有这么多乐趣呢。”纪沐晴感慨着说。
我说,“那以后都不要加班了,下班了咱们就出来转一转。”
这才是生活该有的方式。
纪沐晴做思考状,“那我努力吧。”
我轻轻在她鼻子上刮了一下,“还是舍不得你的工作啊。”
在楼下坐了一会,待夜渐渐地深了,大家都陆续回家了,我们也准备回家。
而这时,人群中不知是谁喊了一声,“抓小偷,抓小偷啊!”
只见人群中,一个穿着白背心的男子在逃跑,被偷的是个中年大姐,脚步本来就慢,哪里能追得上。
那白背心手里有刀子,好多人都是望而却步。
这种时候,当然得我出手了。
而我们所站的方向,正好是白背心逃走的方向。
我和纪沐晴都站着没动,人群中有人提醒我们,“你们俩快让开啊,没看那小偷拿着刀子嘛,小心他捅你们。”
我微微一笑,风轻云淡,可能在他们看来,我们更像是神经病吧?
“滚开,滚开!”那小偷渐渐逼近我们,面目狰狞,“妈的,谁敢拦老子,我就捅谁。”
小偷挥舞着刀子,直直地朝我刺过来。
“啊!”人群中发出一阵惊呼,无不替我捏一把汗。
而我,压根连出手也懒得出了,地上有一颗石子,我用脚尖将石子弹射出去,“砰”的一下,正中小偷的膝盖。
顿时,小偷噗通一下跪在地上,好像在向我磕头认错一样。
突如其来的一幕没有让小偷望而却步,却是不知死活地爬起来。我那一下可是收了力道的,不然,他的腿早就费了。对于没有悔过之心的人,我不喜欢留后路。
我将搭在纪沐晴身上的手拿开,活动活动手指。
这段时间真是懒惰成习惯了,好久没活动筋骨了,不过,这家伙实在太弱鸡了,给我塞牙缝都不够。
我来到他跟前,气势上比他高出一大截。
“我给你个机会,现在吧东西换回去还来得及。”
“多管闲事,你去死吧。”小偷怒视着我,咬牙切齿,刀子再次刺出。
“啪!”在他还没逼近我的时候,我就一巴掌将他打的飞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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