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微人夫跪地求婚,哭着说没凑够彩礼钱;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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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被淋湿长发的苍白男人低着头小心翼翼捧起了她的脸,她的眼里一片澄澈,倒映出的是他惨白的脸和急切的眼睛,原来他在她的面前是这个样子,一眼就能被看穿心事,恨不得把所有都拿出来,随意的摆成一堆,任之挥霍,任之轻贱。
平庸,无趣以及没用都是至今为止无关紧要的人附加给他的评价,当他像现在这样微微弯腰站在她的身边,眼睛被希望充满,连带着因软弱而流下的泪水,都在百叶窗透进的光里生趣盎然。
艳丽与青春的美是美丽,娴静与成熟的美同样也是美丽,他和一母同胞的弟弟其实并没有那样大的美丑差别,只是由于身边人长久以来的强烈偏好,才将他贬低的一文不值。
“您愿意接受这份微不足道的爱意吗,来自一个平庸无用长相平平,身体还……这样的男人。”
这份对于身材与颜值的焦虑困扰着余,也同样困扰着原来世界的许多女性,这其中也包括宋椒。因为小时候摔伤了腿,膝盖处有疤,导致她总是穿着长裤,直到大学疤痕淡去才开始尝试裙子。
她永远忘不掉,在最热的夏天里,教室的风扇坏掉,一个瘦小的女孩因为腿上淡掉快要消失的疤痕,穿着及脚踝的长裤大汗淋漓,在同学关切的目光中,羞于说出关于疤痕的秘密。在那个时候,她觉得自己的腿羞于见人,难看至极,其实回想起来,也不过是一块毫不影响生活的浅淡疤痕罢了。
生气那天给他买的新衣服,他也就是在和她去游乐园那天穿过一次,从那之后就整整齐齐叠好放在衣柜里。她知道那是因为什么,他只有那么一套按照他身材买来的新衣服,所以格外珍视那套衣服,以至于忽略了衣物本身的意义。
这显然不是他的错,而是他们目前的经济状况不允许。后来也有试着给他买别的衣服,但都被他以各种理由拒绝了,直到某天晚上,她终于忍不住问他拒绝的理由,忙碌的男人从手中织物的纷扰中抬起头来,红着眼说:“妻主的衣服也都是旧的,奴想着省一些,以后的日子也能好过一些。”
而现在,头发湿漉漉的男人抱着她的腰,看着被扔到墙角的白纱和丁字裤,想起妻主看到他穿这件衣服时的表情,圆圆的眼滴溜溜睁大,诧异中带着几分惊喜,妻主也是喜欢他适当装扮的。就像书上说的一样,男人的装扮也是装点生活情趣的一部分。
原来不知不觉间,他已经变得贪心起来,从一味地付出与讨好,增加了对爱与目光的索取,即使他已经是孩子的父亲,承担着哺喂女儿与操持家务的担子,也可以像那些年轻的小男孩一样,向爱人索取应有的专属于爱的回应。
从认识的第一天起就进入平淡的妻夫生活,他们没有争吵,没有分歧,这样的生活固然甜蜜,但好像缺少了什么东西。恋爱的感觉,心扑通扑通乱跳的感觉,不仅仅是在床上。
就算是没有名分,随时都可能会被抛弃,没有任何可以保障未来的后盾,就算是这样,他也想要为了她的温柔赌上一赌。
“妻主,奴的身体养好一些,还可以出去挣钱,虽然奴不该有这样的想法,但是,奴想问——这些钱够还上当初您花的那一笔吗?”
“啊?”她窝在男人的怀里,有些不明所以:“如果你指的是金额的话,那早就已经超过了吧,你可不是什么‘没用的男人’,而是我的‘贵人’呢,以后不许这样说自己了。”
头发湿着总是不好,宋椒拉着他出去擦头发,他光着身子,乖乖跟在后面,会产奶的乳房和依旧硬着的淫根都露在外面一晃一荡,身上的水珠滴落在地板上,像一只被水淋湿的温顺的大型犬。
享受着妻主亲手擦头发的绝佳待遇,男人想要说的话有些羞于出口。他连人都是妻主的财产之一,赚来的钱又怎么能算是自己的,尽管是这样,他还是咽了口唾沫,勇敢的说出了那句大逆不道的请求:
“典夫一年内交纳赎金,是可以被赎回的,奴在一年内已经赚够了足够的钱,可不可以……赎回自己。”
擦头发的动作停了,他半湿的头发还握在她的手里,她可以当着孩子的面,随时揪起他的头发,把他扔到地上去。如果是那样的话,他是不会反抗的。
“可以啊,确实有这项规定,说起来,你给的绰绰有余,我还得找你呢。”思索片刻,宋椒给出了答案,甚至真起身来打算去拿银行卡。
识字是她教给他的,学校的课本她也让他看过,如果说他得知了生命的另一种可能性,想要拿回自由远走高飞,不排除是她咎由自取的因素,但她还是会选择支持他的决定,无论他想去做什么。
“现在,你是自由的了,你可以选择做任何事。”
他的选择是直挺挺跪在了地上,从床底摸出来一只定制的银戒。宋椒和店长闲聊时说过,在她的家乡,一般男人想要结婚,就会购买戒指跪在地上来求婚,还会给女方彩礼钱。而当时正大着肚子在店里拖地的孕夫听了之后脸色惨白,他不是故意要听见,但还是不小心听见了。
那到底是个什么地方,见识浅薄的男人想不出来。他只知道,要购买房车,拿出彩礼钱,附带戒指和婚礼,对于找不到体面工作的男人来说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像他这样没用的男人,恐怕辛劳工作一辈子也没办法凑够钱做她的新郎。
可是他想要有个名分,他想要和妻主结婚,就算再苦再累他都想要获得被挑选的资格。他努力工作,省吃俭用,除了供给妻主读书,还省下了一笔用于购买戒指的钱,只可惜他的钱还是太少,只能买得起最便宜的银戒。
他跪在地上,捧起戒指盒哀求道:“妻主,求求您娶奴,剩下的彩礼钱,还有学区房和敞篷车,奴以后一定会努力,拼了命的去赚钱。”
突如其来的求婚让宋椒大惊失色,关于“彩礼钱”“学区房”“敞篷车”这种词汇,她好像只在和店主闲聊时说过,那时候店主笑嘻嘻骂好处都让她那里的女人占了,宋椒沉默不语,不敢说出那里是女人怀孕生子嫁到夫家这样惊世骇俗的话来。
可能就是那个时候,让这个傻男人听见了,还紧张兮兮的以为只有凑够了这些东西,她才会和他结婚。还有这个求婚,他去偷偷买戒指也就算了,谁让他这样可怜兮兮的跪在地上哀求了。
“您不愿意吗,也是,奴还没有凑够……”可是,贫民区的男人本来也就只能活四五十岁,他今年已经二十四岁了,他害怕自己根本活不到那样一天。很可能,以他低廉的工资,他一辈子也完不成这项艰巨的任务。
“傻瓜,谁要你去凑这些了。”
还跪在地上苦苦哀求想要嫁给宋椒的傻男人被抱了起来,他的分量并不算太重,只是坐在矮他一头的宋椒怀里显得有些不协调。而女孩含笑,男人带泪,却又莫名的和谐,构成一副和谐而不协调的情景画像。
“可是,结婚……”他又搞砸了。
她把手伸出来,迟钝的男人没有理解到,所以仍然呆呆发愣不为所动,于是,她只好自己把戒指取出来,戴到自己的左手无名指上。
“对不起,是我太拖延了,本来就是应该早点决定的。我们明天就去领证,至于婚礼,先请店主过来小办一场,等到以后有能力了,再风风光光办一次。”
刚来这里时她连话都说不全,上了高中又忙着应付各种考试,聚少离多,到了大学她又忙于工作和处理入学琐事。本来想着以后有了能力再大办婚礼,现在看来正是她的不作为才导致了他的患得患失。至于由于过去经历对婚姻关系的不期待与不信任甚至抗拒,这根本只能算是她仗着他的偏爱拖延时间的罪行。
“可以,再等等吗,奴的钱,还不够……”
这个傻瓜,还在记挂什么狗屁彩礼的事情。
“店主说要把她的远房大侄子介绍给我,我推脱不过,故意说来骗她的,好让她赶紧打消念头。”
“啊,所以是……妻主骗店主的。”
“那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根本不需要什么彩礼之类的啊,不是说好我才是一家之主,婚礼还有养家的事情当然是我来负责。”
“嗯……”爱哭的男人已经泣不成声了。
·
从民政局出来后
余:结婚证,为什么……
宋椒:结婚证不就是这样的吗?没什么特别的,好啦,我们快回家吧。
余:奴认得字,暂且分得清“夫”和“侍”的区别。
宋椒:巧了,我也分得清。
收拾得当的余一手抱着女儿,一手捏着大红的结婚证,盯着妻夫关系那一栏里的“夫”字盯了许久,半天说不出一个字来。分得清,没有弄错,为什么还要让他做正夫。
太阳底下,她的无名指亮闪闪的,是他昨晚送给她的戒指,她一直都戴在手上,还没有摘下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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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庸,无趣以及没用都是至今为止无关紧要的人附加给他的评价,当他像现在这样微微弯腰站在她的身边,眼睛被希望充满,连带着因软弱而流下的泪水,都在百叶窗透进的光里生趣盎然。
艳丽与青春的美是美丽,娴静与成熟的美同样也是美丽,他和一母同胞的弟弟其实并没有那样大的美丑差别,只是由于身边人长久以来的强烈偏好,才将他贬低的一文不值。
“您愿意接受这份微不足道的爱意吗,来自一个平庸无用长相平平,身体还……这样的男人。”
这份对于身材与颜值的焦虑困扰着余,也同样困扰着原来世界的许多女性,这其中也包括宋椒。因为小时候摔伤了腿,膝盖处有疤,导致她总是穿着长裤,直到大学疤痕淡去才开始尝试裙子。
她永远忘不掉,在最热的夏天里,教室的风扇坏掉,一个瘦小的女孩因为腿上淡掉快要消失的疤痕,穿着及脚踝的长裤大汗淋漓,在同学关切的目光中,羞于说出关于疤痕的秘密。在那个时候,她觉得自己的腿羞于见人,难看至极,其实回想起来,也不过是一块毫不影响生活的浅淡疤痕罢了。
生气那天给他买的新衣服,他也就是在和她去游乐园那天穿过一次,从那之后就整整齐齐叠好放在衣柜里。她知道那是因为什么,他只有那么一套按照他身材买来的新衣服,所以格外珍视那套衣服,以至于忽略了衣物本身的意义。
这显然不是他的错,而是他们目前的经济状况不允许。后来也有试着给他买别的衣服,但都被他以各种理由拒绝了,直到某天晚上,她终于忍不住问他拒绝的理由,忙碌的男人从手中织物的纷扰中抬起头来,红着眼说:“妻主的衣服也都是旧的,奴想着省一些,以后的日子也能好过一些。”
而现在,头发湿漉漉的男人抱着她的腰,看着被扔到墙角的白纱和丁字裤,想起妻主看到他穿这件衣服时的表情,圆圆的眼滴溜溜睁大,诧异中带着几分惊喜,妻主也是喜欢他适当装扮的。就像书上说的一样,男人的装扮也是装点生活情趣的一部分。
原来不知不觉间,他已经变得贪心起来,从一味地付出与讨好,增加了对爱与目光的索取,即使他已经是孩子的父亲,承担着哺喂女儿与操持家务的担子,也可以像那些年轻的小男孩一样,向爱人索取应有的专属于爱的回应。
从认识的第一天起就进入平淡的妻夫生活,他们没有争吵,没有分歧,这样的生活固然甜蜜,但好像缺少了什么东西。恋爱的感觉,心扑通扑通乱跳的感觉,不仅仅是在床上。
就算是没有名分,随时都可能会被抛弃,没有任何可以保障未来的后盾,就算是这样,他也想要为了她的温柔赌上一赌。
“妻主,奴的身体养好一些,还可以出去挣钱,虽然奴不该有这样的想法,但是,奴想问——这些钱够还上当初您花的那一笔吗?”
“啊?”她窝在男人的怀里,有些不明所以:“如果你指的是金额的话,那早就已经超过了吧,你可不是什么‘没用的男人’,而是我的‘贵人’呢,以后不许这样说自己了。”
头发湿着总是不好,宋椒拉着他出去擦头发,他光着身子,乖乖跟在后面,会产奶的乳房和依旧硬着的淫根都露在外面一晃一荡,身上的水珠滴落在地板上,像一只被水淋湿的温顺的大型犬。
享受着妻主亲手擦头发的绝佳待遇,男人想要说的话有些羞于出口。他连人都是妻主的财产之一,赚来的钱又怎么能算是自己的,尽管是这样,他还是咽了口唾沫,勇敢的说出了那句大逆不道的请求:
“典夫一年内交纳赎金,是可以被赎回的,奴在一年内已经赚够了足够的钱,可不可以……赎回自己。”
擦头发的动作停了,他半湿的头发还握在她的手里,她可以当着孩子的面,随时揪起他的头发,把他扔到地上去。如果是那样的话,他是不会反抗的。
“可以啊,确实有这项规定,说起来,你给的绰绰有余,我还得找你呢。”思索片刻,宋椒给出了答案,甚至真起身来打算去拿银行卡。
识字是她教给他的,学校的课本她也让他看过,如果说他得知了生命的另一种可能性,想要拿回自由远走高飞,不排除是她咎由自取的因素,但她还是会选择支持他的决定,无论他想去做什么。
“现在,你是自由的了,你可以选择做任何事。”
他的选择是直挺挺跪在了地上,从床底摸出来一只定制的银戒。宋椒和店长闲聊时说过,在她的家乡,一般男人想要结婚,就会购买戒指跪在地上来求婚,还会给女方彩礼钱。而当时正大着肚子在店里拖地的孕夫听了之后脸色惨白,他不是故意要听见,但还是不小心听见了。
那到底是个什么地方,见识浅薄的男人想不出来。他只知道,要购买房车,拿出彩礼钱,附带戒指和婚礼,对于找不到体面工作的男人来说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像他这样没用的男人,恐怕辛劳工作一辈子也没办法凑够钱做她的新郎。
可是他想要有个名分,他想要和妻主结婚,就算再苦再累他都想要获得被挑选的资格。他努力工作,省吃俭用,除了供给妻主读书,还省下了一笔用于购买戒指的钱,只可惜他的钱还是太少,只能买得起最便宜的银戒。
他跪在地上,捧起戒指盒哀求道:“妻主,求求您娶奴,剩下的彩礼钱,还有学区房和敞篷车,奴以后一定会努力,拼了命的去赚钱。”
突如其来的求婚让宋椒大惊失色,关于“彩礼钱”“学区房”“敞篷车”这种词汇,她好像只在和店主闲聊时说过,那时候店主笑嘻嘻骂好处都让她那里的女人占了,宋椒沉默不语,不敢说出那里是女人怀孕生子嫁到夫家这样惊世骇俗的话来。
可能就是那个时候,让这个傻男人听见了,还紧张兮兮的以为只有凑够了这些东西,她才会和他结婚。还有这个求婚,他去偷偷买戒指也就算了,谁让他这样可怜兮兮的跪在地上哀求了。
“您不愿意吗,也是,奴还没有凑够……”可是,贫民区的男人本来也就只能活四五十岁,他今年已经二十四岁了,他害怕自己根本活不到那样一天。很可能,以他低廉的工资,他一辈子也完不成这项艰巨的任务。
“傻瓜,谁要你去凑这些了。”
还跪在地上苦苦哀求想要嫁给宋椒的傻男人被抱了起来,他的分量并不算太重,只是坐在矮他一头的宋椒怀里显得有些不协调。而女孩含笑,男人带泪,却又莫名的和谐,构成一副和谐而不协调的情景画像。
“可是,结婚……”他又搞砸了。
她把手伸出来,迟钝的男人没有理解到,所以仍然呆呆发愣不为所动,于是,她只好自己把戒指取出来,戴到自己的左手无名指上。
“对不起,是我太拖延了,本来就是应该早点决定的。我们明天就去领证,至于婚礼,先请店主过来小办一场,等到以后有能力了,再风风光光办一次。”
刚来这里时她连话都说不全,上了高中又忙着应付各种考试,聚少离多,到了大学她又忙于工作和处理入学琐事。本来想着以后有了能力再大办婚礼,现在看来正是她的不作为才导致了他的患得患失。至于由于过去经历对婚姻关系的不期待与不信任甚至抗拒,这根本只能算是她仗着他的偏爱拖延时间的罪行。
“可以,再等等吗,奴的钱,还不够……”
这个傻瓜,还在记挂什么狗屁彩礼的事情。
“店主说要把她的远房大侄子介绍给我,我推脱不过,故意说来骗她的,好让她赶紧打消念头。”
“啊,所以是……妻主骗店主的。”
“那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根本不需要什么彩礼之类的啊,不是说好我才是一家之主,婚礼还有养家的事情当然是我来负责。”
“嗯……”爱哭的男人已经泣不成声了。
·
从民政局出来后
余:结婚证,为什么……
宋椒:结婚证不就是这样的吗?没什么特别的,好啦,我们快回家吧。
余:奴认得字,暂且分得清“夫”和“侍”的区别。
宋椒:巧了,我也分得清。
收拾得当的余一手抱着女儿,一手捏着大红的结婚证,盯着妻夫关系那一栏里的“夫”字盯了许久,半天说不出一个字来。分得清,没有弄错,为什么还要让他做正夫。
太阳底下,她的无名指亮闪闪的,是他昨晚送给她的戒指,她一直都戴在手上,还没有摘下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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