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三章 理所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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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此刻,在距离华城七百里外的地方,一艘黑杉木制的帆船正静静的停泊在岸边。
湖岸边上,是一个部落的聚集地。
这个部落已经初步掌握了用木头和草搭建房屋的技术。
说实话,这种技术并不难,只要不是傻子,在野外生存都能想得到。
只不过,以前因为巨兽横行恐龙成群,人类根本无法在开阔地居住,所以才很少有部落去想着盖房子。
而气候变化让巨型的猛兽没有了生存的空间,所以一些简单的建造技术很快便被人类给掌握。
只不过,这个拥有几十间木棚,几百人的小部落,此刻却变得一片狼藉。
村子里面全是大火燃烧殆尽留下的痕迹,一些人类的尸体被扔的随处都是。
而此时,一群有着深棕色和黄色头发的人正围在篝火堆旁进行着狂欢。
深棕色的头发因为长时间没有打理,所以远远的看去,就像是红发一样,这也是为什么余阳带消息回去,说他们身上长着红毛的原因。
一个有着络腮胡子的壮汉将胯下渐渐冷去的尸体丢到一边,提起裤子跑到狗火堆旁,端起酒杯对着一个上身穿着宽大的铠甲,腰间配着长剑,穿着尖角的鞋子,站起来看着像是一个圆规的男子碰了一杯。
喝完之后,络腮胡子狂笑道“哈哈哈哈,爽!这里的娘们是真带劲啊,在圣地这把年纪的幼女,可是需要两个金币才能玩到死!”
如果王伟在这的话,就会发现他们交流的语言居然是英语。
圆规男子也笑了起来道“咱们真是幸运啊,穿过风暴之海居然能够找到这样一个好地方,咱们作为新大陆的发现者,还担心没钱?回去后,女人还不是敞开了玩,想要几岁的就买几岁的!”
众人眼中闪烁着幸福的光芒,这片未开化的土地,只有一些拿着木质武器的原始人,回去了只要招募一些人手,再来两趟,所有人都能富可敌国。
这些可恶的原始人,居然拿珍贵的野山参当萝卜啃,还有那拳头大小的漂亮宝石,居然没人珍惜。
只可惜,穿越风暴之海后,三艘船毁了两艘,如果当时狠点心,买大船的话,这一趟回去,自己还不是富可敌国。
关键那些该死的家伙,不死在风暴之海,反而上了自己的船,如果不多他们的话,仅仅这一趟,就赚够本了。
见到大家都吃好喝好了,圆规男子开口道“好了,上船休息,明天早起探索一下更深入的地方,对了,把火熄了,这里连着前面的林子,这些未来可都是我的,万一被烧掉了可就不好了!”
络腮胡子听到上船,连忙道“船长,那林子里面还有很多野山参没有挖干净,就这么走了岂不是太浪费了?”
圆规男子听完皱眉道“我说了多少遍,叫我主教,前面没有探索的地方还多着呢,野山参算什么,咱们只有一艘船,却载了三艘船的人,自然需要寻找更加值钱的东西!”
听了圆规男子的话,众人不再犹豫,将剩下的,还在苟延残喘的俘虏都杀掉,灭掉了篝火,乘着小船分批上了大船。
站在船头,看着前方的黑暗,圆规男子眼中闪烁着熊熊的火焰。
这片肥沃的土地,被自己第一个发现,只要自己招募到足够的战士,征服这片未开化的土地简直是易如反掌,而且这里的土著都力大如牛,只要训练得当,那就是最好的炮灰,自己还年轻,一切顺利的话只要三十年,不!二十年就够了,自己就能组建起强大的军队,到时候,世界之大,还不是我说了算。
自己如此优秀,凭什么只能当个小小的主教,有了实力,我也能成为万人敬仰的教皇!
圆规男子眼中熊熊的火焰,恨不得将眼前的天地都给照亮,这样的话,哪怕就是夜晚,船也能行驶,那自己距离教皇的位置也就越来越近了。
接下来的几天,帆船缓慢的顺着湖岸移动着。
每当他们看到一个新的部落,就会下去烧杀劫掠一番。
对于原始人来说,许多不值钱甚至都没人要的东西,在他们看来,却都是无价之宝。
当然了,劫掠只是一个借口,最重要的原因,还是要在这个无法无天的地方,发泄一下自己的兽欲。
面对手无寸铁的原始人,你力大如牛又如何,难不成还能挡得住刀剑还有火器的攻击。
对于这种情况,圆规男子喜闻乐见。
虽然原始人没有先进的武器,但是力大如牛。
每次烧杀都会造成一定程度的伤亡的。
圆规男子的嫡系并没有参与劫掠,伤亡来自另外两艘船的人。
这些人不值得信任,回去后,肯定会将消息泄露出去的。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让他们死在这里,是最好的选择。
更何况,船上的位置就那么大一点,死一个人,就能空出一些位置,船上就能多载一些宝贝回去。
所以,哪怕着急自己的教皇之路,圆规男子也选择先让这里的土著消耗那些人的性命。
第五天的时候,天气阴沉了起来,天上下起了连绵不绝的小雨。
络腮胡子一脸愤怒的将船上的大炮推了回去,口中骂骂咧咧的。
“他娘的,下雨了那几只翼龙居然不出来了,跟了老子几天的时间,早知道早点给它打下来的!”
旁边的一名船员听到后笑道“大胡子,翼龙虽然也值点钱,但太沉了,教主肯定不让带上船的,打了也没用。”
“他娘的,老子想吃翼龙肉了不行吗,就你多事!”大胡子骂骂咧咧的说道。
因为下雨,视线变得非常差,所以他们并没有注意到,在几公里外的地方,小翼龙正领着十艘探索号朝着它们的方向驶来。
说实话,如果顺风顺水的话,帆船的航行速度是非常的快,新军战士从出发到现在,已经五天的时间了,按道理说,他们早就应该和这些人接触了。
不过,因为新军战士都是旱鸭子,从未上过船,所以包括桐树在内的大部分人,都晕船了。
没错,他们是晕船了!
整个船上,被吐的一片狼藉,严重点的,甚至真的昏迷过去了。
船上无时无刻不散发着呕吐的酸臭味。
足足四天的时间,探索号都在近岸的地方徘徊,让船上的新军战士适应在船上的生活。
并且船和船之间,相互演练,适应着各种不同的作战方式。
直到现在,一部分人适应了船上摇摇晃晃的生活,而且又在雨幕的掩盖下,能够接近到他们很近的距离,桐树这才下令进攻。
这几天,小翼龙带回去的消息,让整个华族都愤怒了起来。
因为这些人,都是魔鬼。
他们每到一个部落,都是直接进行灭族,手段之血腥,比之魔鬼还要可怕。
虽然在以前,部落和部落之间经常会发生战斗,但是像这种,不反抗的战士杀掉,大人孩子也都杀掉的事情,几乎很少发生的。
被小翼龙带回来的十几名幸存者讲述了那些魔鬼所做的事情,让整个华族,都变得怒火中烧。
王伟没有想到,这些人的所作所为,居然让战斗,变得理所当然了。
湖岸边上,是一个部落的聚集地。
这个部落已经初步掌握了用木头和草搭建房屋的技术。
说实话,这种技术并不难,只要不是傻子,在野外生存都能想得到。
只不过,以前因为巨兽横行恐龙成群,人类根本无法在开阔地居住,所以才很少有部落去想着盖房子。
而气候变化让巨型的猛兽没有了生存的空间,所以一些简单的建造技术很快便被人类给掌握。
只不过,这个拥有几十间木棚,几百人的小部落,此刻却变得一片狼藉。
村子里面全是大火燃烧殆尽留下的痕迹,一些人类的尸体被扔的随处都是。
而此时,一群有着深棕色和黄色头发的人正围在篝火堆旁进行着狂欢。
深棕色的头发因为长时间没有打理,所以远远的看去,就像是红发一样,这也是为什么余阳带消息回去,说他们身上长着红毛的原因。
一个有着络腮胡子的壮汉将胯下渐渐冷去的尸体丢到一边,提起裤子跑到狗火堆旁,端起酒杯对着一个上身穿着宽大的铠甲,腰间配着长剑,穿着尖角的鞋子,站起来看着像是一个圆规的男子碰了一杯。
喝完之后,络腮胡子狂笑道“哈哈哈哈,爽!这里的娘们是真带劲啊,在圣地这把年纪的幼女,可是需要两个金币才能玩到死!”
如果王伟在这的话,就会发现他们交流的语言居然是英语。
圆规男子也笑了起来道“咱们真是幸运啊,穿过风暴之海居然能够找到这样一个好地方,咱们作为新大陆的发现者,还担心没钱?回去后,女人还不是敞开了玩,想要几岁的就买几岁的!”
众人眼中闪烁着幸福的光芒,这片未开化的土地,只有一些拿着木质武器的原始人,回去了只要招募一些人手,再来两趟,所有人都能富可敌国。
这些可恶的原始人,居然拿珍贵的野山参当萝卜啃,还有那拳头大小的漂亮宝石,居然没人珍惜。
只可惜,穿越风暴之海后,三艘船毁了两艘,如果当时狠点心,买大船的话,这一趟回去,自己还不是富可敌国。
关键那些该死的家伙,不死在风暴之海,反而上了自己的船,如果不多他们的话,仅仅这一趟,就赚够本了。
见到大家都吃好喝好了,圆规男子开口道“好了,上船休息,明天早起探索一下更深入的地方,对了,把火熄了,这里连着前面的林子,这些未来可都是我的,万一被烧掉了可就不好了!”
络腮胡子听到上船,连忙道“船长,那林子里面还有很多野山参没有挖干净,就这么走了岂不是太浪费了?”
圆规男子听完皱眉道“我说了多少遍,叫我主教,前面没有探索的地方还多着呢,野山参算什么,咱们只有一艘船,却载了三艘船的人,自然需要寻找更加值钱的东西!”
听了圆规男子的话,众人不再犹豫,将剩下的,还在苟延残喘的俘虏都杀掉,灭掉了篝火,乘着小船分批上了大船。
站在船头,看着前方的黑暗,圆规男子眼中闪烁着熊熊的火焰。
这片肥沃的土地,被自己第一个发现,只要自己招募到足够的战士,征服这片未开化的土地简直是易如反掌,而且这里的土著都力大如牛,只要训练得当,那就是最好的炮灰,自己还年轻,一切顺利的话只要三十年,不!二十年就够了,自己就能组建起强大的军队,到时候,世界之大,还不是我说了算。
自己如此优秀,凭什么只能当个小小的主教,有了实力,我也能成为万人敬仰的教皇!
圆规男子眼中熊熊的火焰,恨不得将眼前的天地都给照亮,这样的话,哪怕就是夜晚,船也能行驶,那自己距离教皇的位置也就越来越近了。
接下来的几天,帆船缓慢的顺着湖岸移动着。
每当他们看到一个新的部落,就会下去烧杀劫掠一番。
对于原始人来说,许多不值钱甚至都没人要的东西,在他们看来,却都是无价之宝。
当然了,劫掠只是一个借口,最重要的原因,还是要在这个无法无天的地方,发泄一下自己的兽欲。
面对手无寸铁的原始人,你力大如牛又如何,难不成还能挡得住刀剑还有火器的攻击。
对于这种情况,圆规男子喜闻乐见。
虽然原始人没有先进的武器,但是力大如牛。
每次烧杀都会造成一定程度的伤亡的。
圆规男子的嫡系并没有参与劫掠,伤亡来自另外两艘船的人。
这些人不值得信任,回去后,肯定会将消息泄露出去的。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让他们死在这里,是最好的选择。
更何况,船上的位置就那么大一点,死一个人,就能空出一些位置,船上就能多载一些宝贝回去。
所以,哪怕着急自己的教皇之路,圆规男子也选择先让这里的土著消耗那些人的性命。
第五天的时候,天气阴沉了起来,天上下起了连绵不绝的小雨。
络腮胡子一脸愤怒的将船上的大炮推了回去,口中骂骂咧咧的。
“他娘的,下雨了那几只翼龙居然不出来了,跟了老子几天的时间,早知道早点给它打下来的!”
旁边的一名船员听到后笑道“大胡子,翼龙虽然也值点钱,但太沉了,教主肯定不让带上船的,打了也没用。”
“他娘的,老子想吃翼龙肉了不行吗,就你多事!”大胡子骂骂咧咧的说道。
因为下雨,视线变得非常差,所以他们并没有注意到,在几公里外的地方,小翼龙正领着十艘探索号朝着它们的方向驶来。
说实话,如果顺风顺水的话,帆船的航行速度是非常的快,新军战士从出发到现在,已经五天的时间了,按道理说,他们早就应该和这些人接触了。
不过,因为新军战士都是旱鸭子,从未上过船,所以包括桐树在内的大部分人,都晕船了。
没错,他们是晕船了!
整个船上,被吐的一片狼藉,严重点的,甚至真的昏迷过去了。
船上无时无刻不散发着呕吐的酸臭味。
足足四天的时间,探索号都在近岸的地方徘徊,让船上的新军战士适应在船上的生活。
并且船和船之间,相互演练,适应着各种不同的作战方式。
直到现在,一部分人适应了船上摇摇晃晃的生活,而且又在雨幕的掩盖下,能够接近到他们很近的距离,桐树这才下令进攻。
这几天,小翼龙带回去的消息,让整个华族都愤怒了起来。
因为这些人,都是魔鬼。
他们每到一个部落,都是直接进行灭族,手段之血腥,比之魔鬼还要可怕。
虽然在以前,部落和部落之间经常会发生战斗,但是像这种,不反抗的战士杀掉,大人孩子也都杀掉的事情,几乎很少发生的。
被小翼龙带回来的十几名幸存者讲述了那些魔鬼所做的事情,让整个华族,都变得怒火中烧。
王伟没有想到,这些人的所作所为,居然让战斗,变得理所当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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