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新婚:糙汉老公宠妻入骨 第20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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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高智源收工回家,也走进来。
于是四个人一起蹲在黄瓜地里,对着这根黄瓜流口水。
马小璇本来是打算这根黄瓜只留给爷爷一个人吃的。
但现在,听着此起彼伏的咽口水的声音,她舔了舔嘴唇,提议道:
“要不,今天中午摘了吧,加个凉菜?”
“好!”
另外三个人异口同声答应。
马小璇既然已经放话,就不能食言。
她伸手,很有仪式感地一手托着翠绿的黄瓜、一手掐断了黄瓜梗。
就这样,她在七十年代种的第一根反季节黄瓜,在「万」众瞩目下,从秧子上摘下来了!
今天中午开瓜!
第222章
一定要认我当干妈
翠绿饱满、圆胖可爱的黄瓜落在手里,沉甸甸的。
这是黄瓜吗?
这简直是价值连城的稀世珍宝!
马小璇双手捧着「珍宝」,出了大棚。
舀了点水洗了洗,搓掉嫩刺。
而后放在案板上,量了又量,把黄瓜分成四等份。
装在盘子里,特意摆了个漂亮的造型,端到桌上。
四个人的目光都跟着黄瓜上了炕。
这黄瓜表面翠绿,里面是浅浅的嫩绿。
而且没有空心,种子又少,正是口感最佳的时候。
黄瓜一上桌,瞬间把旁边的大馒头给比了下去。
马小璇宣布一声:“开吃吧……”
四个人一人拿起一段黄瓜。
老马和高智源主动拿走了一头一尾,把中间两块留给两位女同志。
黎梦梦拿着黄瓜反复闻了闻:“真香啊,这黄瓜一切开,就满屋子黄瓜的香味。”
“确实很香,奇怪了,怎么那么香?”高智源问。
老马眼看着自己的团队培育出来的新品种,被带到这里成功地种了出来,他也很开心。
他以一副学者的口吻说:“来,一起尝尝吧,看看味道怎么样。”
四个人几乎同时把黄瓜放进嘴里。
一时间,满屋子都是咬黄瓜时发出的清脆声音。
真的是甜嫩多汁,唇齿留香。
是夏天的味道!
高智源眼看着媳妇儿一小口一小口舍不得吃的样子,再看了看手里被自己咬了一口的黄瓜,舔了舔嘴唇,等媳妇儿吃完了,把自己的黄瓜放到媳妇儿手里:
“给你吃吧!”
“不,你吃吧,就这么两口。”
高智源已经拿起了馒头,笑嘻嘻道:“看着媳妇儿吃,比我自己吃着都香!”
马小璇忍不住笑了。
她故意凑到高智源面前,当着高智源的面把黄瓜放进嘴里,「咔嗤」咬了一口,发出水嫩多汁的咀嚼声:
“真好吃!”
老公从嘴里省下来的,尤其好吃!
高智源突然脑筋一歪,也凑到媳妇儿耳边,以极低的声音说:
“晚上再请你吃一根黄瓜。”
“——”
嘴里的黄瓜怎么突然变了味?
并且有不和谐的画面涌入脑海。
另一边,老马的脑袋也微微歪向黎梦梦,小声问:
“他们平时也这样吗?”
黎梦梦轻轻凑过去,小声回答:“这都是小场面,你得早点习惯。”
老马笑眯眯道:“我习惯,我很习惯——”
黎梦梦立马躲的远远的:敢情满屋子就我一个正常人?
黎梦梦作为大龄单身女青年,可真是受不了这种明目张胆的腻歪。
简直叫人头皮发麻、尴尬的只想抠脚趾。
人类文明怎么能容许这种行为存在?
真难为小璇了,干干净净一个小女生,怎么能接受每天跟男人睡一个被桶?
还有可能亲亲抱抱、动手动脚。
黎梦梦一想就直打寒颤。
还有身旁这个老马,人家小两口在那亲热,这人不但不懂得回避,还每次看的很起劲。
似乎觉得场面还不够火爆,恨不能再助力一把。
总之,除了她,就没一个正常的。
在这种眉来眼去的气氛里吃完了饭。
饭后,黎梦梦跟马小璇要毛线,要帮她织毛裤。
拿了毛线,又用手量了一下马小璇的腿长、腿围,还有她那孕肚。
摸着马小璇隆起的肚子,黎梦梦不无艳羡地说:“小璇,你的孩子生出来,一定要认我当干妈!”
“好啊——”
高智源打岔道:“那干爹呢?”
黎梦梦一脸不解:“认干妈,跟干爹有什么关系?”
“废话,没有当爹的,哪来当妈的,那不是骂人吗?”
黎梦梦一下子听懂了高智源的话外之意,登时脸红了。
是气红的!
大胡子的意思是,男女不结婚,女的就当「妈」了,那不是乱搞吗?
气死了!
她用眼神朝马小璇告状:
你瞧你家大胡子这张嘴,太欠了,赶紧修理修理吧!
马小璇却一脸见怪不怪的淡定,不但没有去教训大胡子,反而用眼神安慰黎梦梦:
别跟他一般见识,他天生一张破嘴,要是因为一句话跟他计较,那这一天天的,得忙死!
黎梦梦泄气:
好吧,一个张狂,一个纵容,这两口子可真般配!
黎梦梦无奈拿了毛线,又去问老马的鞋码,要给老马做新棉鞋。
老马惶恐不已,连连摆手:“多谢多谢,不用了,我脚上有一双老梁给的旧鞋,我将就着穿就行了。”
马小璇知道爷爷是太腼腆了,不好意思麻烦别人,就说:
“爷爷,没事,就让梦梦帮你做吧,她这算是帮我的忙,家里太多事,我也确实忙不过来了,让她替我分担一下。”
黎梦梦玩笑地说:“是啊,老马,我帮你做鞋,到时候你偷偷多摘几根黄瓜给我就行了。”
“那这样,就多谢了,到时候黄瓜管饱。”
黎梦梦拿了毛线和棉花走了,回去后,手就没闲着。
白天在代销点得了空就小马织毛裤。
晚上在宿舍给老马做棉鞋。
黎梦梦虽然是京城来的城市女青年,从前针线活一概不会。
自从下乡来到农场,自己学着缝缝补补,也渐渐学会了最基本的针线活。
不说干的有多出色,起码能做出件完整的衣服鞋子。
同宿舍的女知青王秋燕,见黎梦梦剪的是藏青色的鞋面,鞋码又大,一看就是给男人做的鞋,很敏感的闻到了八卦的味道,故意凑过来,问:
“哟,这给哪位哥哥做的鞋呀?”
黎梦梦故意板着脸说:“什么哥哥?是爷爷!”
“爷爷?”
“是啊,小璇她新来的爷爷。”黎梦梦头也没抬。
于是四个人一起蹲在黄瓜地里,对着这根黄瓜流口水。
马小璇本来是打算这根黄瓜只留给爷爷一个人吃的。
但现在,听着此起彼伏的咽口水的声音,她舔了舔嘴唇,提议道:
“要不,今天中午摘了吧,加个凉菜?”
“好!”
另外三个人异口同声答应。
马小璇既然已经放话,就不能食言。
她伸手,很有仪式感地一手托着翠绿的黄瓜、一手掐断了黄瓜梗。
就这样,她在七十年代种的第一根反季节黄瓜,在「万」众瞩目下,从秧子上摘下来了!
今天中午开瓜!
第222章
一定要认我当干妈
翠绿饱满、圆胖可爱的黄瓜落在手里,沉甸甸的。
这是黄瓜吗?
这简直是价值连城的稀世珍宝!
马小璇双手捧着「珍宝」,出了大棚。
舀了点水洗了洗,搓掉嫩刺。
而后放在案板上,量了又量,把黄瓜分成四等份。
装在盘子里,特意摆了个漂亮的造型,端到桌上。
四个人的目光都跟着黄瓜上了炕。
这黄瓜表面翠绿,里面是浅浅的嫩绿。
而且没有空心,种子又少,正是口感最佳的时候。
黄瓜一上桌,瞬间把旁边的大馒头给比了下去。
马小璇宣布一声:“开吃吧……”
四个人一人拿起一段黄瓜。
老马和高智源主动拿走了一头一尾,把中间两块留给两位女同志。
黎梦梦拿着黄瓜反复闻了闻:“真香啊,这黄瓜一切开,就满屋子黄瓜的香味。”
“确实很香,奇怪了,怎么那么香?”高智源问。
老马眼看着自己的团队培育出来的新品种,被带到这里成功地种了出来,他也很开心。
他以一副学者的口吻说:“来,一起尝尝吧,看看味道怎么样。”
四个人几乎同时把黄瓜放进嘴里。
一时间,满屋子都是咬黄瓜时发出的清脆声音。
真的是甜嫩多汁,唇齿留香。
是夏天的味道!
高智源眼看着媳妇儿一小口一小口舍不得吃的样子,再看了看手里被自己咬了一口的黄瓜,舔了舔嘴唇,等媳妇儿吃完了,把自己的黄瓜放到媳妇儿手里:
“给你吃吧!”
“不,你吃吧,就这么两口。”
高智源已经拿起了馒头,笑嘻嘻道:“看着媳妇儿吃,比我自己吃着都香!”
马小璇忍不住笑了。
她故意凑到高智源面前,当着高智源的面把黄瓜放进嘴里,「咔嗤」咬了一口,发出水嫩多汁的咀嚼声:
“真好吃!”
老公从嘴里省下来的,尤其好吃!
高智源突然脑筋一歪,也凑到媳妇儿耳边,以极低的声音说:
“晚上再请你吃一根黄瓜。”
“——”
嘴里的黄瓜怎么突然变了味?
并且有不和谐的画面涌入脑海。
另一边,老马的脑袋也微微歪向黎梦梦,小声问:
“他们平时也这样吗?”
黎梦梦轻轻凑过去,小声回答:“这都是小场面,你得早点习惯。”
老马笑眯眯道:“我习惯,我很习惯——”
黎梦梦立马躲的远远的:敢情满屋子就我一个正常人?
黎梦梦作为大龄单身女青年,可真是受不了这种明目张胆的腻歪。
简直叫人头皮发麻、尴尬的只想抠脚趾。
人类文明怎么能容许这种行为存在?
真难为小璇了,干干净净一个小女生,怎么能接受每天跟男人睡一个被桶?
还有可能亲亲抱抱、动手动脚。
黎梦梦一想就直打寒颤。
还有身旁这个老马,人家小两口在那亲热,这人不但不懂得回避,还每次看的很起劲。
似乎觉得场面还不够火爆,恨不能再助力一把。
总之,除了她,就没一个正常的。
在这种眉来眼去的气氛里吃完了饭。
饭后,黎梦梦跟马小璇要毛线,要帮她织毛裤。
拿了毛线,又用手量了一下马小璇的腿长、腿围,还有她那孕肚。
摸着马小璇隆起的肚子,黎梦梦不无艳羡地说:“小璇,你的孩子生出来,一定要认我当干妈!”
“好啊——”
高智源打岔道:“那干爹呢?”
黎梦梦一脸不解:“认干妈,跟干爹有什么关系?”
“废话,没有当爹的,哪来当妈的,那不是骂人吗?”
黎梦梦一下子听懂了高智源的话外之意,登时脸红了。
是气红的!
大胡子的意思是,男女不结婚,女的就当「妈」了,那不是乱搞吗?
气死了!
她用眼神朝马小璇告状:
你瞧你家大胡子这张嘴,太欠了,赶紧修理修理吧!
马小璇却一脸见怪不怪的淡定,不但没有去教训大胡子,反而用眼神安慰黎梦梦:
别跟他一般见识,他天生一张破嘴,要是因为一句话跟他计较,那这一天天的,得忙死!
黎梦梦泄气:
好吧,一个张狂,一个纵容,这两口子可真般配!
黎梦梦无奈拿了毛线,又去问老马的鞋码,要给老马做新棉鞋。
老马惶恐不已,连连摆手:“多谢多谢,不用了,我脚上有一双老梁给的旧鞋,我将就着穿就行了。”
马小璇知道爷爷是太腼腆了,不好意思麻烦别人,就说:
“爷爷,没事,就让梦梦帮你做吧,她这算是帮我的忙,家里太多事,我也确实忙不过来了,让她替我分担一下。”
黎梦梦玩笑地说:“是啊,老马,我帮你做鞋,到时候你偷偷多摘几根黄瓜给我就行了。”
“那这样,就多谢了,到时候黄瓜管饱。”
黎梦梦拿了毛线和棉花走了,回去后,手就没闲着。
白天在代销点得了空就小马织毛裤。
晚上在宿舍给老马做棉鞋。
黎梦梦虽然是京城来的城市女青年,从前针线活一概不会。
自从下乡来到农场,自己学着缝缝补补,也渐渐学会了最基本的针线活。
不说干的有多出色,起码能做出件完整的衣服鞋子。
同宿舍的女知青王秋燕,见黎梦梦剪的是藏青色的鞋面,鞋码又大,一看就是给男人做的鞋,很敏感的闻到了八卦的味道,故意凑过来,问:
“哟,这给哪位哥哥做的鞋呀?”
黎梦梦故意板着脸说:“什么哥哥?是爷爷!”
“爷爷?”
“是啊,小璇她新来的爷爷。”黎梦梦头也没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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