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夜回信 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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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一脸茫然。
“正好想让我爸给我换辆车了。”
他说:“意思就是让你别为难人家。”
此金口一开,事情果然很快解决。
那老伯留下联系方式,随即抱着孩子向医院一路狂奔,女人也紧随其后转身离开。
男人依旧坐在车上。
目睹一切,忽然却像有些好奇,她转身时,他亦降下车窗回头看——
一辆搬家车却刚好路过。
堆高的家具如山,将女人纤薄的身影遮得严严实实。等车驶过,人已转入拐角,不见了踪影。
第3章 那颗浅褐色的痣似乎还在。……
晚上六点整。
迟雪拎着菜场刚买的新鲜排骨到家。
送走最后一位脱臼接骨的街坊,父亲迟大宇上楼负责做饭,她则负责清洗碗筷摆桌,不多时,简单的两菜一汤便已做好。
两父女拿诊桌当餐桌,垫一层桌布,坐下一楼吃饭。
背景音除了诊所电视上一如既往的新闻联播,却还夹杂着街对面搬家车的巨大噪声。
迟雪端着碗,向外瞥了一眼,只看到上上下下进出的搬家工人。
“爸,谁搬家吗?”
她于是随口问。
迟大宇一向和附近的街坊邻居混得熟,有什么消息都是第一个知道。
闻言,果然想也不想便回答:“听说是黄玉的房子租出去了。”
“……黄玉?”
“就你黄阿姨,住对面楼上,腿不利索又死活不愿意动手术那个。”
迟大宇连说带比划,苦瓜脸,腿一跛一跛的模样。
迟雪这才反应过来,点点头。
想起这位黄阿姨,之前和丈夫儿子住在对面那栋老破小公寓的二楼,一住就是二十几年。
直到后来儿子长大搬走、前年丈夫又离世,自那以后,总频繁要到诊所来开止痛药。她不上夜班时偶尔会帮忙父亲值班,碰到过对方几次。
四十七八岁的女子,打扮朴素,从不化妆。
唯一头枯黑的长发永远齐整地盘在头顶,夹一只浅灰色的蝴蝶发夹——如不是生活沧桑,看得出来,少时也曾是个爱美的姑娘。
只是两人都不爱说话,交流自然也不多。
唯一的两三次,大多还都是迟雪见她跛足的症状日渐严重,好心劝了对方几次去医院全面检查。
但每次却都被人以“不想给孩子添麻烦”的理由给挡了回来。
“这次也是准备去跟她儿子麻仔住嘛,”迟大宇“模仿表演”完毕,又给女儿碗里夹了一块排骨,“人到老了也想享享清福。这边房子空着倒可惜了,说是能利用一点是一点,干脆就便宜租给别人了。”
毕竟,老街区的房子本就不值钱又不安全。
最近几年,附近的邻居大多能搬走都搬走,房子甚至很多就直接空在那。
黄阿姨还能找到租客已经很不简单——迟雪对此也表示理解。心想噪音什么的,能忍就忍了吧。
不想等一餐饭吃完,她洗了碗下楼。
听到对面搬家的动静稍歇,刚松了口气。
一转眼,却又见迟大宇提着一袋满当当的水果进门。
在桌上按照个数基本分成两半,苹果香蕉多些的那半提在手里,西柚葡萄之类的贵的,想了想还是装回去。分完,便又开始招呼迟雪,说是去对面认识认识新邻居。
“我特意还去隔壁小刘那买了点水果。人家搬家,送点见面礼嘛。”
迟大宇说:“多认识认识,以后说不准还能做点他生意——这年代,谁还没有个小病小痛的。”
他在这片给人看病看了二十年,靠的就是这一手得天独厚的“亲和力”。
兼之人长得也整齐,脾气更好,是附近出了名的老好人。所以哪怕医术是半道出家、不见得多好,但平时人人都爱来找他聊几句。
迟雪却从没能接到他这个优点。
“我就不去了。”
因此这次也不例外地摆手,“怕等下有人要来开药或者看病呢?总得留一个人在这……爸你想去就去吧。”
话落。
无意外地,这次也是只剩她一人看家。
不过倒也好——迟大宇不在,她明着看微信也不怕被偷瞄,便又打开好友申请看。却发现解凛依旧没有通过。以至于她打招呼的那句“我是迟雪”摆在那,倒显得傻愣愣的。看着莫名刺眼。
……要不,或许,还是算了吧?
她于是忍不住又想。
这是不是算是一种委婉的拒绝?
还是别打扰人家了吧?
然而人的想法与做法似乎永远可以背向而行,她的踌躇和退缩,并没有影响到她的手指在屏幕上反复滑动。滑动。
滑到几乎快没有下文,终于找到了好友列表里久未联系的、也几乎能算是唯一的一个高中同学:方雅薇。
她曾经的同桌。
在苦闷的高三生涯里,方雅薇是为数不多和她有些交集的“熟人”。
虽说这些交集经常性地只建立在借她笔记、借她中性笔、甚至临开考前要借2b铅笔等等琐事上,但毕竟,方雅薇至今还存在在她的好友列表里,且同在老家,偶尔节日还能互送祝福。
因此,虽有些突然,她还是在聊天框里试探性地发过去一句:“雅薇,你知道解凛最近是什么情况吗?有点事想找他。”
方雅薇读书的时候就爱八卦,且和谁关系都好。
问她是准没有错的。
果然,没多久,对面便回过来一句:“听说过一点吧。”
又问:“你突然找他干嘛?”
紧接着,一个微信电话便不由分说打了过来。
迟雪还没来得及现场编理由,对方声音已近在耳边,只得在电话里结结巴巴说是有点私事。
“什么私事?”
方雅薇的语气却莫名沉重起来,且神神秘秘的。
聊了两句,话音微顿,又说不如你还是别找他了吧,听说他现在有点“那个”。
……那个?
那个是哪个。
迟雪听不明白,下意识回了一句:“他不是警察吗?”
她甚至还清楚地记得那是高三下半学期。
解凛的成绩在逐次考试中稳步上升,颇有点势不可挡的劲头。最后,更以一个出乎大多数人意料的优异成绩考入警校。那一届,全校最后只有他一个通过体检,被北城公/安大学录取,因此还破天荒登上了学校象征光荣的“红榜”。
可谓是扶摇直上九万里,叫人跌破眼镜。
迟雪虽没有机会去更多了解他的后续,但记忆至今为止,却仍鲜明地、停留在为数不多的消息和那张红榜上。
那也是解凛在她记忆中最后的“出镜”。
和以往不同。
不再“恶名醒目”,不再是手捧检讨、需要被谴责的混世魔头。
他手里抓着那张叫人羡慕的录取通知书,看着镜头,只是淡淡地微笑。
——天知道他的照片永远臭脸,永远没有太多表情。连毕业照也是。
只有那一张,眉毛眼睛嘴巴却都是笑的。
打眼一看。
迟雪当时想:如果你从不知道他的人生,他的过去,或许真的会觉得,他好像多么感念地爱着这个世界一样。
但电话另一头的方雅薇显然从不那么想。
反而一副“你怎么这都不知道”的语气,又低声道:“怎么可能是警察?他后来被退学了啊,杨冬说的,他也在北城上学。”
“……啊?”
“本来偶尔他们那群同学还会出来聚一聚的,都在一个城市嘛。结果后来解凛因为一个什么事,总之被退学了,之后就联系不上了。”
“啊?”
迟雪彻底愣了:“什么时候的事?但我看群里……”
群里从没说过这些啊?
她还尝试想要争辩一下。
或许方雅薇说的是假消息,又或者只是人云亦云。不然惯爱踩高捧低的同学群,怎么可能一点风声都不走漏?
“都私下讨论好吧,谁会在群里公开说——谁敢说他啊?”
方雅薇却道:“你看他每次在群里诈尸说话,大家还不都是只敢捧着他。毕竟以前的形象摆在那呢。反正我是不敢惹他。”
“……”
“不过听说前两年陈娜娜出差,倒是还在北城碰到过他。老同学嘛,叙叙旧很正常的,结果他根本理都不理人家,不认识她一样,好装啊。而且娜娜还说感觉他现在好阴沉,不笑的时候特别吓人。大夏天的,感觉就他旁边跟零下十四五度一样,能冻死人。”
该说不说。
“正好想让我爸给我换辆车了。”
他说:“意思就是让你别为难人家。”
此金口一开,事情果然很快解决。
那老伯留下联系方式,随即抱着孩子向医院一路狂奔,女人也紧随其后转身离开。
男人依旧坐在车上。
目睹一切,忽然却像有些好奇,她转身时,他亦降下车窗回头看——
一辆搬家车却刚好路过。
堆高的家具如山,将女人纤薄的身影遮得严严实实。等车驶过,人已转入拐角,不见了踪影。
第3章 那颗浅褐色的痣似乎还在。……
晚上六点整。
迟雪拎着菜场刚买的新鲜排骨到家。
送走最后一位脱臼接骨的街坊,父亲迟大宇上楼负责做饭,她则负责清洗碗筷摆桌,不多时,简单的两菜一汤便已做好。
两父女拿诊桌当餐桌,垫一层桌布,坐下一楼吃饭。
背景音除了诊所电视上一如既往的新闻联播,却还夹杂着街对面搬家车的巨大噪声。
迟雪端着碗,向外瞥了一眼,只看到上上下下进出的搬家工人。
“爸,谁搬家吗?”
她于是随口问。
迟大宇一向和附近的街坊邻居混得熟,有什么消息都是第一个知道。
闻言,果然想也不想便回答:“听说是黄玉的房子租出去了。”
“……黄玉?”
“就你黄阿姨,住对面楼上,腿不利索又死活不愿意动手术那个。”
迟大宇连说带比划,苦瓜脸,腿一跛一跛的模样。
迟雪这才反应过来,点点头。
想起这位黄阿姨,之前和丈夫儿子住在对面那栋老破小公寓的二楼,一住就是二十几年。
直到后来儿子长大搬走、前年丈夫又离世,自那以后,总频繁要到诊所来开止痛药。她不上夜班时偶尔会帮忙父亲值班,碰到过对方几次。
四十七八岁的女子,打扮朴素,从不化妆。
唯一头枯黑的长发永远齐整地盘在头顶,夹一只浅灰色的蝴蝶发夹——如不是生活沧桑,看得出来,少时也曾是个爱美的姑娘。
只是两人都不爱说话,交流自然也不多。
唯一的两三次,大多还都是迟雪见她跛足的症状日渐严重,好心劝了对方几次去医院全面检查。
但每次却都被人以“不想给孩子添麻烦”的理由给挡了回来。
“这次也是准备去跟她儿子麻仔住嘛,”迟大宇“模仿表演”完毕,又给女儿碗里夹了一块排骨,“人到老了也想享享清福。这边房子空着倒可惜了,说是能利用一点是一点,干脆就便宜租给别人了。”
毕竟,老街区的房子本就不值钱又不安全。
最近几年,附近的邻居大多能搬走都搬走,房子甚至很多就直接空在那。
黄阿姨还能找到租客已经很不简单——迟雪对此也表示理解。心想噪音什么的,能忍就忍了吧。
不想等一餐饭吃完,她洗了碗下楼。
听到对面搬家的动静稍歇,刚松了口气。
一转眼,却又见迟大宇提着一袋满当当的水果进门。
在桌上按照个数基本分成两半,苹果香蕉多些的那半提在手里,西柚葡萄之类的贵的,想了想还是装回去。分完,便又开始招呼迟雪,说是去对面认识认识新邻居。
“我特意还去隔壁小刘那买了点水果。人家搬家,送点见面礼嘛。”
迟大宇说:“多认识认识,以后说不准还能做点他生意——这年代,谁还没有个小病小痛的。”
他在这片给人看病看了二十年,靠的就是这一手得天独厚的“亲和力”。
兼之人长得也整齐,脾气更好,是附近出了名的老好人。所以哪怕医术是半道出家、不见得多好,但平时人人都爱来找他聊几句。
迟雪却从没能接到他这个优点。
“我就不去了。”
因此这次也不例外地摆手,“怕等下有人要来开药或者看病呢?总得留一个人在这……爸你想去就去吧。”
话落。
无意外地,这次也是只剩她一人看家。
不过倒也好——迟大宇不在,她明着看微信也不怕被偷瞄,便又打开好友申请看。却发现解凛依旧没有通过。以至于她打招呼的那句“我是迟雪”摆在那,倒显得傻愣愣的。看着莫名刺眼。
……要不,或许,还是算了吧?
她于是忍不住又想。
这是不是算是一种委婉的拒绝?
还是别打扰人家了吧?
然而人的想法与做法似乎永远可以背向而行,她的踌躇和退缩,并没有影响到她的手指在屏幕上反复滑动。滑动。
滑到几乎快没有下文,终于找到了好友列表里久未联系的、也几乎能算是唯一的一个高中同学:方雅薇。
她曾经的同桌。
在苦闷的高三生涯里,方雅薇是为数不多和她有些交集的“熟人”。
虽说这些交集经常性地只建立在借她笔记、借她中性笔、甚至临开考前要借2b铅笔等等琐事上,但毕竟,方雅薇至今还存在在她的好友列表里,且同在老家,偶尔节日还能互送祝福。
因此,虽有些突然,她还是在聊天框里试探性地发过去一句:“雅薇,你知道解凛最近是什么情况吗?有点事想找他。”
方雅薇读书的时候就爱八卦,且和谁关系都好。
问她是准没有错的。
果然,没多久,对面便回过来一句:“听说过一点吧。”
又问:“你突然找他干嘛?”
紧接着,一个微信电话便不由分说打了过来。
迟雪还没来得及现场编理由,对方声音已近在耳边,只得在电话里结结巴巴说是有点私事。
“什么私事?”
方雅薇的语气却莫名沉重起来,且神神秘秘的。
聊了两句,话音微顿,又说不如你还是别找他了吧,听说他现在有点“那个”。
……那个?
那个是哪个。
迟雪听不明白,下意识回了一句:“他不是警察吗?”
她甚至还清楚地记得那是高三下半学期。
解凛的成绩在逐次考试中稳步上升,颇有点势不可挡的劲头。最后,更以一个出乎大多数人意料的优异成绩考入警校。那一届,全校最后只有他一个通过体检,被北城公/安大学录取,因此还破天荒登上了学校象征光荣的“红榜”。
可谓是扶摇直上九万里,叫人跌破眼镜。
迟雪虽没有机会去更多了解他的后续,但记忆至今为止,却仍鲜明地、停留在为数不多的消息和那张红榜上。
那也是解凛在她记忆中最后的“出镜”。
和以往不同。
不再“恶名醒目”,不再是手捧检讨、需要被谴责的混世魔头。
他手里抓着那张叫人羡慕的录取通知书,看着镜头,只是淡淡地微笑。
——天知道他的照片永远臭脸,永远没有太多表情。连毕业照也是。
只有那一张,眉毛眼睛嘴巴却都是笑的。
打眼一看。
迟雪当时想:如果你从不知道他的人生,他的过去,或许真的会觉得,他好像多么感念地爱着这个世界一样。
但电话另一头的方雅薇显然从不那么想。
反而一副“你怎么这都不知道”的语气,又低声道:“怎么可能是警察?他后来被退学了啊,杨冬说的,他也在北城上学。”
“……啊?”
“本来偶尔他们那群同学还会出来聚一聚的,都在一个城市嘛。结果后来解凛因为一个什么事,总之被退学了,之后就联系不上了。”
“啊?”
迟雪彻底愣了:“什么时候的事?但我看群里……”
群里从没说过这些啊?
她还尝试想要争辩一下。
或许方雅薇说的是假消息,又或者只是人云亦云。不然惯爱踩高捧低的同学群,怎么可能一点风声都不走漏?
“都私下讨论好吧,谁会在群里公开说——谁敢说他啊?”
方雅薇却道:“你看他每次在群里诈尸说话,大家还不都是只敢捧着他。毕竟以前的形象摆在那呢。反正我是不敢惹他。”
“……”
“不过听说前两年陈娜娜出差,倒是还在北城碰到过他。老同学嘛,叙叙旧很正常的,结果他根本理都不理人家,不认识她一样,好装啊。而且娜娜还说感觉他现在好阴沉,不笑的时候特别吓人。大夏天的,感觉就他旁边跟零下十四五度一样,能冻死人。”
该说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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