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送你的,喜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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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冉暂时停下通话,“宋清,我这边有点私事,一会儿给你答复。”
“好的呀。我等你哦。”
凌冉挂掉电话后,看了眼李幼恩身后的鲜花派送员。
派送员西装笔挺,立体的五官如同刀刻斧削,像极了混血。
这模样,一路走来,估计迷倒了一大片。
他面带微笑,将花送到凌冉面前。
“请问您就是楚安然小姐吗?这是您先生在本店订购的斯列兰卡野玫瑰。”
毫无疑问,这花是霍云霆送的。
今天是什么非同寻常的日子么?
他的行为还真是让人摸不着头脑。
派送员离开后,李幼恩忍不住当面八卦。
“会长,您已经结婚了吗!”
她刚才应该没听错吧,这鲜花,是会长的先生送的。
先生,不就是老公吗?
凌冉淡淡一笑,“是的,我已经结婚了。但我希望,你能帮我保守这个秘密。”
李幼恩有些受宠若惊。
整个新罗会所这么多人,只有她知道会长这个秘密。
会长这么信任她,她绝不能辜负。
“会长放心,我一定守口如瓶。”李幼恩做了个封嘴的动作,眼神真挚。
不过话说回来,会长也是个成年人了,结婚也没什么的,为什么不想让别人知道呢?
抛下这些疑惑,李幼恩的目光落在那捧鲜花上。
“会长,您先生可真厉害,居然能订到这么大一捧斯列兰卡野玫瑰!
“我在网上看到过,这是国内顶级大师培育的新品种,新苗存活率极低。目前还在预售阶段,一株的定价已经是五位数了呢!即便如此,还是千金难求。
“就您手里这一捧,要是放到网上,他们估计要羡慕死了!”
凌冉顺手将花放在茶几上,并没有多在意。
“你要是喜欢,送你一支也无所谓。”
“真的可以吗,会长!”李幼恩非常激动,声音瞬间拔高。
这些斯列兰卡野玫瑰,每一朵都是大师的心血啊。
瞧瞧这蓝白相间的颜色,就好像一层轻纱,简直如梦似幻。
凑近闻闻,还有股淡淡的清香呢。
李幼恩喜欢得不得了,小心翼翼地抽出一朵,打算带回家后就供着。
“谢谢会长,我一定好好对它,每天好吃好喝地招待它,不让它受一点委屈……”
凌冉被逗得淡然一笑,打趣道:“你再说下去,我还以为这花会成精呢。”
李幼恩心怀感恩地拿着花离开后,霍云霆就来电话了。
“送你的花,喜欢吗?”
这边,陆远开着车,通过后视镜看到总裁眼带笑意,悬着的心总算放下来。
就在几分钟前,总裁在电话里对着几个高管发了一通火,那场面,整个就是一修罗场。
能够压制住总裁那股冷酷戾气的,恐怕也只有夫人了。
车子开到新罗会所门口,稳稳地停下。
因为不知道怎么处理鲜花,凌冉打算把花拿回清潭别墅,交给萍姐打理。
她捧着那一大束斯列兰卡野玫瑰,瞬间成为人群中的焦点。
从办公室到门厅,回头率非常高。
上车后,她直接对霍云霆抱怨。
“下次别再送我这种东西,太招摇了。”她有些嫌弃似的,将花放在两人中间。
霍云霆将花挪了个位置,挨着她坐,“不喜欢?那我以后送点低调的?”
凌冉瞥了他一眼,表现得颇为冷淡。
“没有以后。我什么都不需要。”
“话别说得太满。我还为你准备了一份礼物呢。”霍云霆拉过她的手,眼神温和。
凌冉无情地甩开他的手:“不管你买了什么,直接退了吧。”
一直被拒绝,霍云霆眼中的期待化为失落。
“冉冉,相信我,你一定会喜欢的。”
陆远暗自叹了口气,替总裁觉得不值。
他们高高在上,如同帝王一般的总裁,从未像这样,跟人低声下气。
由于霍云霆的坚持,凌冉只能被迫答应先看看。
珠宝首饰,能够用钱买到的,她从小到大都不缺。
而且,她对那种东西不感兴趣。
只是见霍云霆这般自信,她就有些好奇,他又买了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
回到清潭别墅后,霍云霆拉住了她的手。
“冉冉,你准备好了么。”
凌冉只觉得奇怪,“这种事,还需要做什么准备吗?”
他送个东西而已,为何要弄得如此复杂?
“先生、太太,欢迎回家。”萍姐打开门,迎接二人。
突然,萍姐身后窜出了一个浑身雪白、毛绒绒的小家伙。
它莽莽撞撞的,一骨碌滑行到凌冉跟前,“哼哼唧唧”的,像是在做自我介绍。
凌冉定睛一看,原来,小家伙是只萨摩耶。
它仿佛对她毫不陌生,一直围着她转,用它的小脑袋蹭着她的脚踝,摇头晃脑着讨好主人。
凌冉看着它,就忍不住想起曾经的爱犬——泰妮。
泰妮也是一条萨摩耶,性子活泼,陪伴了她几年。
她婚后的某一天,泰妮伤口严重发炎,她不忍心看它痛苦,只能下决心让它安乐死。
她只养过泰妮,将它当作孩子一般照顾。
它死后,她悲伤了很长一段时间。
体会过那种痛,才不想再经历。
她硬着心肠,对萍姐说:“把它抱走吧,我对狗过敏。”
小家伙仿佛听懂了她的话,欢脱不再,没精打采地趴在门口,耷拉着脑袋,好像在反思自己做错了什么一般,委屈地“哼哼”几声。
萍姐看了看狗,又看了看霍云霆。
“这……”
狗是先生送给夫人的礼物,先生没发话,她一个佣人,可不敢随意处置。
霍云霆抓住凌冉的胳膊,不让她走。
此时此刻,他就像是地上那小家伙,被凌冉轻易抛弃。
“再看看好么。它很乖,不吵不闹,吃的也不多。今天是它一周岁生日……”
“嗯~~~”小家伙发出类似撒娇的声音,站起身后,可怜巴巴地望着凌冉。
凌冉努力克制想要去抚摸它的冲动,“随便你们,我不反对家里养狗。”
她径直越过它,进了屋。
萍姐有些为难,请示霍云霆。
“先生,那这狗?”
“暂且养着。”霍云霆眸色深沉,跟着进屋。
萍姐低头一看,小家伙居然不见了。
想必是趁人不注意,也溜了进去。
另一边,别墅内。
凌冉总觉得后面有声响,一转头,发现小家伙正踉跄着步子跟着她。
它个头还小,小碎步疯狂倒腾,才能跟上主人的步子。
发现主人转身,它就像是被施了魔法一样定住,一动不动,如同雕塑。
凌冉不想责备它,转身上楼。
小家伙很聪明,在她看不到的时候,立马跟上,缩短距离。
而等到主人回头,它就自觉定身不动。
凌冉甩不掉它,干脆对跟在后面的霍云霆说:“管好你的狗。”
霍云霆嘴角一扬,“它可不听我的。”
她知道他是故意的,没再理会。
狗要跟着她上楼,她忍了。
她整理资料的时候,它趴在她旁边打呼噜,她也忍了。
她洗完澡出来,发现它像个小怨妇似的,趴在门边等着她,这也忍了。
但是,她要上床休息,它一骨碌跳上床的时候,霍云霆忍不了了。
“好的呀。我等你哦。”
凌冉挂掉电话后,看了眼李幼恩身后的鲜花派送员。
派送员西装笔挺,立体的五官如同刀刻斧削,像极了混血。
这模样,一路走来,估计迷倒了一大片。
他面带微笑,将花送到凌冉面前。
“请问您就是楚安然小姐吗?这是您先生在本店订购的斯列兰卡野玫瑰。”
毫无疑问,这花是霍云霆送的。
今天是什么非同寻常的日子么?
他的行为还真是让人摸不着头脑。
派送员离开后,李幼恩忍不住当面八卦。
“会长,您已经结婚了吗!”
她刚才应该没听错吧,这鲜花,是会长的先生送的。
先生,不就是老公吗?
凌冉淡淡一笑,“是的,我已经结婚了。但我希望,你能帮我保守这个秘密。”
李幼恩有些受宠若惊。
整个新罗会所这么多人,只有她知道会长这个秘密。
会长这么信任她,她绝不能辜负。
“会长放心,我一定守口如瓶。”李幼恩做了个封嘴的动作,眼神真挚。
不过话说回来,会长也是个成年人了,结婚也没什么的,为什么不想让别人知道呢?
抛下这些疑惑,李幼恩的目光落在那捧鲜花上。
“会长,您先生可真厉害,居然能订到这么大一捧斯列兰卡野玫瑰!
“我在网上看到过,这是国内顶级大师培育的新品种,新苗存活率极低。目前还在预售阶段,一株的定价已经是五位数了呢!即便如此,还是千金难求。
“就您手里这一捧,要是放到网上,他们估计要羡慕死了!”
凌冉顺手将花放在茶几上,并没有多在意。
“你要是喜欢,送你一支也无所谓。”
“真的可以吗,会长!”李幼恩非常激动,声音瞬间拔高。
这些斯列兰卡野玫瑰,每一朵都是大师的心血啊。
瞧瞧这蓝白相间的颜色,就好像一层轻纱,简直如梦似幻。
凑近闻闻,还有股淡淡的清香呢。
李幼恩喜欢得不得了,小心翼翼地抽出一朵,打算带回家后就供着。
“谢谢会长,我一定好好对它,每天好吃好喝地招待它,不让它受一点委屈……”
凌冉被逗得淡然一笑,打趣道:“你再说下去,我还以为这花会成精呢。”
李幼恩心怀感恩地拿着花离开后,霍云霆就来电话了。
“送你的花,喜欢吗?”
这边,陆远开着车,通过后视镜看到总裁眼带笑意,悬着的心总算放下来。
就在几分钟前,总裁在电话里对着几个高管发了一通火,那场面,整个就是一修罗场。
能够压制住总裁那股冷酷戾气的,恐怕也只有夫人了。
车子开到新罗会所门口,稳稳地停下。
因为不知道怎么处理鲜花,凌冉打算把花拿回清潭别墅,交给萍姐打理。
她捧着那一大束斯列兰卡野玫瑰,瞬间成为人群中的焦点。
从办公室到门厅,回头率非常高。
上车后,她直接对霍云霆抱怨。
“下次别再送我这种东西,太招摇了。”她有些嫌弃似的,将花放在两人中间。
霍云霆将花挪了个位置,挨着她坐,“不喜欢?那我以后送点低调的?”
凌冉瞥了他一眼,表现得颇为冷淡。
“没有以后。我什么都不需要。”
“话别说得太满。我还为你准备了一份礼物呢。”霍云霆拉过她的手,眼神温和。
凌冉无情地甩开他的手:“不管你买了什么,直接退了吧。”
一直被拒绝,霍云霆眼中的期待化为失落。
“冉冉,相信我,你一定会喜欢的。”
陆远暗自叹了口气,替总裁觉得不值。
他们高高在上,如同帝王一般的总裁,从未像这样,跟人低声下气。
由于霍云霆的坚持,凌冉只能被迫答应先看看。
珠宝首饰,能够用钱买到的,她从小到大都不缺。
而且,她对那种东西不感兴趣。
只是见霍云霆这般自信,她就有些好奇,他又买了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
回到清潭别墅后,霍云霆拉住了她的手。
“冉冉,你准备好了么。”
凌冉只觉得奇怪,“这种事,还需要做什么准备吗?”
他送个东西而已,为何要弄得如此复杂?
“先生、太太,欢迎回家。”萍姐打开门,迎接二人。
突然,萍姐身后窜出了一个浑身雪白、毛绒绒的小家伙。
它莽莽撞撞的,一骨碌滑行到凌冉跟前,“哼哼唧唧”的,像是在做自我介绍。
凌冉定睛一看,原来,小家伙是只萨摩耶。
它仿佛对她毫不陌生,一直围着她转,用它的小脑袋蹭着她的脚踝,摇头晃脑着讨好主人。
凌冉看着它,就忍不住想起曾经的爱犬——泰妮。
泰妮也是一条萨摩耶,性子活泼,陪伴了她几年。
她婚后的某一天,泰妮伤口严重发炎,她不忍心看它痛苦,只能下决心让它安乐死。
她只养过泰妮,将它当作孩子一般照顾。
它死后,她悲伤了很长一段时间。
体会过那种痛,才不想再经历。
她硬着心肠,对萍姐说:“把它抱走吧,我对狗过敏。”
小家伙仿佛听懂了她的话,欢脱不再,没精打采地趴在门口,耷拉着脑袋,好像在反思自己做错了什么一般,委屈地“哼哼”几声。
萍姐看了看狗,又看了看霍云霆。
“这……”
狗是先生送给夫人的礼物,先生没发话,她一个佣人,可不敢随意处置。
霍云霆抓住凌冉的胳膊,不让她走。
此时此刻,他就像是地上那小家伙,被凌冉轻易抛弃。
“再看看好么。它很乖,不吵不闹,吃的也不多。今天是它一周岁生日……”
“嗯~~~”小家伙发出类似撒娇的声音,站起身后,可怜巴巴地望着凌冉。
凌冉努力克制想要去抚摸它的冲动,“随便你们,我不反对家里养狗。”
她径直越过它,进了屋。
萍姐有些为难,请示霍云霆。
“先生,那这狗?”
“暂且养着。”霍云霆眸色深沉,跟着进屋。
萍姐低头一看,小家伙居然不见了。
想必是趁人不注意,也溜了进去。
另一边,别墅内。
凌冉总觉得后面有声响,一转头,发现小家伙正踉跄着步子跟着她。
它个头还小,小碎步疯狂倒腾,才能跟上主人的步子。
发现主人转身,它就像是被施了魔法一样定住,一动不动,如同雕塑。
凌冉不想责备它,转身上楼。
小家伙很聪明,在她看不到的时候,立马跟上,缩短距离。
而等到主人回头,它就自觉定身不动。
凌冉甩不掉它,干脆对跟在后面的霍云霆说:“管好你的狗。”
霍云霆嘴角一扬,“它可不听我的。”
她知道他是故意的,没再理会。
狗要跟着她上楼,她忍了。
她整理资料的时候,它趴在她旁边打呼噜,她也忍了。
她洗完澡出来,发现它像个小怨妇似的,趴在门边等着她,这也忍了。
但是,她要上床休息,它一骨碌跳上床的时候,霍云霆忍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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