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三章 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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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仲达到现在,都未曾见过西晋皇族,进入战时准备状态,是什么模样。
“会不会大惊小怪了?不过是一个婴儿罢了,何以闹出如此大的动静。”
除了震惊之外,司马仲达心中还有些许的不平衡。
同样是人中龙凤,他洛君临一个被遗弃的野种,凭什么与众不同。
“洛氏皇族家的这位大世子的,给人的感觉完全不一样,至于哪里不一样,也就只有老皇主能够说得清楚,总之,当时北魏,南宋还有我们西晋皇族,同时进入战时状态。”
司马成康面色阴沉地看着自己的儿子,“若是将你扔在这凡间,你能保证有洛君临现如今的成就吗?”
“事实证明,三位老皇主当初的判断没有错。”
“在没有皇家资源的培养下,拥有至少地藏境的实力,这样的天赋,在历代皇族子嗣之中,也堪称人中翘楚。”
那一年,是唯一次,四方皇族撕破脸皮,真刀真枪干一仗,也是北魏、南宋、以及赵氏首次联手,三方个出兵三十万武者,人数接近百万的联军浩浩荡荡,将洛阳神都包围。
若是不出意外,这一次,顺势将洛氏皇族直接抹杀。
可惜啊,最后出了些许的意外。
一言以蔽之——打不过。
司马成康目光抬头,看向洛阳神都的方向,眉头深锁。
“关键时刻,那金刀,辟出的那一刀,堪称惊天地泣鬼神。”
洛氏皇族始祖留下的那一口金刀,在皇族内部的分裂,外部大军压境之时,凭空飞起。
那一刀,斩杀了洛氏皇族中,妄图抢夺金刀之人,刀芒直接贯穿的洛氏皇族的皇宫,斩掉三方皇族,三十万大军,一瞬间,血流成河。
等到金刀飞出,悬停于洛阳神都上空的时候,三方皇族哪怕在心有不甘,也只能乖乖退走。
一刀三十万,这百万联军,也就三刀下去。
这不是普通的士兵,这可都是用无数资源,供养出的武者,而且还是作为前锋的精锐。
若不是这三十万挡着,可能连坐镇中军,指挥作战的皇族宗亲,都会受到波及。
那一战,洛氏皇族遭受重创,直接从四皇之首滑落,位居期末。
三方皇族何尝不是,元气大伤。
司马仲达看着自己的父亲,语气有些不确定,“洛氏皇族始祖,难道尚存人世?”
这个问题,不仅司马仲达这样想过,就连的四方皇族的老皇主,都这样想过,可最终得出的答案,都相同。
司马成康摇摇头,“怎么可能有人,能够存活人世上千年,那不是人,那是神!”
“目前最紧要的是,如何处理洛君临的问题。”
说到这里,司马成康露出阴恻恻的笑容,不管他的背后有谁撑腰,也不管洛君临是不是,洛氏皇族的大世子,现如今,不过是条丧家之犬。
不管是那一方皇族,都是强者为尊,就算是始祖一脉,又如何?没有皇族资源的供养,哪怕你天赋逆天,再强还能强大到哪里去!
司马仲达也跟着笑了,生在帝王家的他,背后站着的是整个皇族,还真不怕他一个洛君临。
真以为,杀了几个地藏境的狗腿子,就牛逼到天上去了。
此时此刻,洛麒麟也和司马仲达,抱有类似的想法。
对于自幼流落在外,从没有经历过党争的洛君临,根本不足为虑。
“深宫内苑攻于心计,为了有现如今的势力,本殿下一直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你一个野种,何德何能同我相提并论。”
不止是洛麒麟,洛氏皇族的其他世子,做梦都想不到,在他们还在醉生梦死,锦衣玉食的时候,身体还没有安全展开的洛君临,就已经手拿冰刃,上场杀敌。
若果不是侥幸,他早已经死在沙场之上,现如今不过是一堆白骨。
沙场之上,方才是真正的修罗场。
因为一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老家伙,洛铮召见洛君临的计划,就此落空。
原本还想着,在洛君临头上,扣上不忠不义,目无尊长的帽子。
现在不仅坐实,洛君临这位大世子的身份,甚至,还让自己陷入非常被动的境地。
洛铮断然不敢,公开嘲讽始祖血脉,那是在挖他自己的根。
现如今,只能保持沉默,等待转移的群众,转移注意力。
他,很不爽啊!
堂堂九皇爷,竟然对一个皇族弃子,无可奈何。
说句不客气,想要成为皇族走狗的武者,多如牛毛,只要他愿意,一声号令下去,便有武者前仆后继替自己动手。
真以为,他不敢动手。
再者,四方皇族,明面上,只下场了洛氏皇族和西晋皇族两家,可暗地里,北魏和南宋皇族,也已经悄悄入场。
那位老者能够瞒过众多耳目,朝皇族隔空喊话,实力确实不俗,可在四大皇族联手之下,只要下了场,就别想活着脱身。
“皇族之所以是皇族,自是拥有着尔等凡夫俗子,想象不到的本事。”
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
前些日子,王石还在念叨着,帝都太久没下雨,就连人行道旁的景观树,都蒙上了厚厚的灰尘。
即便特勤组已经打扫过,古龙小区里,隐约还能闻到铁锈的味道。
到了今天早上,一觉醒来,淅淅沥沥的小雨,在天空中飘荡的。
繁华的帝都,经过雨水的冲刷,焕然一新。
每一个繁忙的灵魂,一大早便投入繁忙的的工作当中。
他们之中,偶尔有人抬头望天,天上的乌云,此刻的天气,就像是现如今帝都的局势,乌云密布。
无量山上。
道观门口。
张朝向蹲在那里,看着门可罗雀的香客,不禁惆怅一声,道法式微。
香油钱没几个,米缸也逐渐见底,这日子过得一日不如一日的,他已经不记得,自己多久没有吃肉了。
再看看对面山上的大相国寺,因为攀附上赵氏皇族,日子过得相当滋润,他很羡慕啊,换做从前,他还能变个妆容,在偷偷摸摸跑到对面,摆摆地摊,赚点小钱,喝酒吃肉。
“会不会大惊小怪了?不过是一个婴儿罢了,何以闹出如此大的动静。”
除了震惊之外,司马仲达心中还有些许的不平衡。
同样是人中龙凤,他洛君临一个被遗弃的野种,凭什么与众不同。
“洛氏皇族家的这位大世子的,给人的感觉完全不一样,至于哪里不一样,也就只有老皇主能够说得清楚,总之,当时北魏,南宋还有我们西晋皇族,同时进入战时状态。”
司马成康面色阴沉地看着自己的儿子,“若是将你扔在这凡间,你能保证有洛君临现如今的成就吗?”
“事实证明,三位老皇主当初的判断没有错。”
“在没有皇家资源的培养下,拥有至少地藏境的实力,这样的天赋,在历代皇族子嗣之中,也堪称人中翘楚。”
那一年,是唯一次,四方皇族撕破脸皮,真刀真枪干一仗,也是北魏、南宋、以及赵氏首次联手,三方个出兵三十万武者,人数接近百万的联军浩浩荡荡,将洛阳神都包围。
若是不出意外,这一次,顺势将洛氏皇族直接抹杀。
可惜啊,最后出了些许的意外。
一言以蔽之——打不过。
司马成康目光抬头,看向洛阳神都的方向,眉头深锁。
“关键时刻,那金刀,辟出的那一刀,堪称惊天地泣鬼神。”
洛氏皇族始祖留下的那一口金刀,在皇族内部的分裂,外部大军压境之时,凭空飞起。
那一刀,斩杀了洛氏皇族中,妄图抢夺金刀之人,刀芒直接贯穿的洛氏皇族的皇宫,斩掉三方皇族,三十万大军,一瞬间,血流成河。
等到金刀飞出,悬停于洛阳神都上空的时候,三方皇族哪怕在心有不甘,也只能乖乖退走。
一刀三十万,这百万联军,也就三刀下去。
这不是普通的士兵,这可都是用无数资源,供养出的武者,而且还是作为前锋的精锐。
若不是这三十万挡着,可能连坐镇中军,指挥作战的皇族宗亲,都会受到波及。
那一战,洛氏皇族遭受重创,直接从四皇之首滑落,位居期末。
三方皇族何尝不是,元气大伤。
司马仲达看着自己的父亲,语气有些不确定,“洛氏皇族始祖,难道尚存人世?”
这个问题,不仅司马仲达这样想过,就连的四方皇族的老皇主,都这样想过,可最终得出的答案,都相同。
司马成康摇摇头,“怎么可能有人,能够存活人世上千年,那不是人,那是神!”
“目前最紧要的是,如何处理洛君临的问题。”
说到这里,司马成康露出阴恻恻的笑容,不管他的背后有谁撑腰,也不管洛君临是不是,洛氏皇族的大世子,现如今,不过是条丧家之犬。
不管是那一方皇族,都是强者为尊,就算是始祖一脉,又如何?没有皇族资源的供养,哪怕你天赋逆天,再强还能强大到哪里去!
司马仲达也跟着笑了,生在帝王家的他,背后站着的是整个皇族,还真不怕他一个洛君临。
真以为,杀了几个地藏境的狗腿子,就牛逼到天上去了。
此时此刻,洛麒麟也和司马仲达,抱有类似的想法。
对于自幼流落在外,从没有经历过党争的洛君临,根本不足为虑。
“深宫内苑攻于心计,为了有现如今的势力,本殿下一直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你一个野种,何德何能同我相提并论。”
不止是洛麒麟,洛氏皇族的其他世子,做梦都想不到,在他们还在醉生梦死,锦衣玉食的时候,身体还没有安全展开的洛君临,就已经手拿冰刃,上场杀敌。
若果不是侥幸,他早已经死在沙场之上,现如今不过是一堆白骨。
沙场之上,方才是真正的修罗场。
因为一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老家伙,洛铮召见洛君临的计划,就此落空。
原本还想着,在洛君临头上,扣上不忠不义,目无尊长的帽子。
现在不仅坐实,洛君临这位大世子的身份,甚至,还让自己陷入非常被动的境地。
洛铮断然不敢,公开嘲讽始祖血脉,那是在挖他自己的根。
现如今,只能保持沉默,等待转移的群众,转移注意力。
他,很不爽啊!
堂堂九皇爷,竟然对一个皇族弃子,无可奈何。
说句不客气,想要成为皇族走狗的武者,多如牛毛,只要他愿意,一声号令下去,便有武者前仆后继替自己动手。
真以为,他不敢动手。
再者,四方皇族,明面上,只下场了洛氏皇族和西晋皇族两家,可暗地里,北魏和南宋皇族,也已经悄悄入场。
那位老者能够瞒过众多耳目,朝皇族隔空喊话,实力确实不俗,可在四大皇族联手之下,只要下了场,就别想活着脱身。
“皇族之所以是皇族,自是拥有着尔等凡夫俗子,想象不到的本事。”
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
前些日子,王石还在念叨着,帝都太久没下雨,就连人行道旁的景观树,都蒙上了厚厚的灰尘。
即便特勤组已经打扫过,古龙小区里,隐约还能闻到铁锈的味道。
到了今天早上,一觉醒来,淅淅沥沥的小雨,在天空中飘荡的。
繁华的帝都,经过雨水的冲刷,焕然一新。
每一个繁忙的灵魂,一大早便投入繁忙的的工作当中。
他们之中,偶尔有人抬头望天,天上的乌云,此刻的天气,就像是现如今帝都的局势,乌云密布。
无量山上。
道观门口。
张朝向蹲在那里,看着门可罗雀的香客,不禁惆怅一声,道法式微。
香油钱没几个,米缸也逐渐见底,这日子过得一日不如一日的,他已经不记得,自己多久没有吃肉了。
再看看对面山上的大相国寺,因为攀附上赵氏皇族,日子过得相当滋润,他很羡慕啊,换做从前,他还能变个妆容,在偷偷摸摸跑到对面,摆摆地摊,赚点小钱,喝酒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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