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极人臣后我回家了 第6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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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意早就想好了说辞,顿了顿,随即流畅地解释道:“大姐,我们不是坏人,路上遇到了劫匪想杀人谋财,我夫君护着我,我俩侥幸才活下来……这血都是他身上的。”
这山里确实有不少落草的强盗土匪,看眼前这小娘子面容稚嫩又俊俏,一张俏白的脸蛋吓得无一丝血色,妇人心里信了少许。
妇人问道:“这是你家汉子么?怎么也不说个话?”
妇人神色狐疑。
常意不是第一次被问这句话了……沈厌犯了病,就是这样的。
常意说道:“他是个傻子。”
妇人盯着沈厌看了一会,看到沈厌确实只盯着他婆娘看,眼珠子动也不动一下,确实不像个正常人。还有疑问:“他怎么长得这样
意解释:“他是得了病,才会这幅模样。”
她适时抬起胳膊掩面,语气悲戚:“我此番就是想带他来长留县寻陈医仙治他这病的。未曾想到路上遇到劫匪,险些丧命。”
她说得半真半假,天衣无缝。妇人一听她是来寻陈路平看病的,顿时信了一大半。
妇人招呼他们进院子:“这阵子找医仙的人可多着呢,也不知道你们能不能等到,先进来收拾一下吧。”
她探头过来。
“你家汉子伤得重不重呀,我家里还有些止血的粉子,是医仙发给我们的这些村民的,很灵的,给他涂点吧。”
常意消化了一番妇人的话,听她意思,医仙应该来过这里。
常意愕然道:“这是长留县吗?”
“不是,这是方村哇。”妇人操着一口浓重的口音说道:“不过也离得不远,坐牛车半日就到了。你们要急着去也没用的,现在去也见不到医仙的。”
常意心里有诸多疑惑,不好一口气问出来引起妇人怀疑,只好暂时按捺不发。
她低头攥住沈厌的手,说道:“实在叨扰您了。”
她笑呵呵地说:“不要紧,您说那文绉绉的话我听不大懂,我们家还剩一床铺盖,你们随便住哪里都行。”
常意问道:“我唤大姐什么好?”
妇人说道:“大秋,旁的人都叫我大秋嫂。”
常意跟着她进屋,发现他们屋里摆了一张破旧的桌椅板凳,还有一块石头做的屏风,妇人给他们张罗出一个屋子,以为他们真是夫妻,里头的坑也不大。
大秋嫂又拿出来些金创药粉,帮她打来井水方便她擦洗。
常意又道了谢,她身上虽然没有银钱,但还有些值钱的首饰。
她已经打定主意要以首饰回赠,但以防万一并没有现在拿出来,她不敢轻信人的贪念。若是无事发生,等走之前送给这位大秋嫂便是。
第64章 其六十四
常意简单地处理了一下身体, 换了一身粗布衣裳,总算好受了点。
沈厌坐在角落里闭目养神,常意坐在他身边, 心情复杂。
大秋嫂一走,她立刻抓住沈厌的手腕把脉。
他的脉搏很乱,节律不齐, 而且和其他任何人都不一样, 他现在的脉是倒逆的。
她对沈厌的病知之甚少,他到底什么时候能恢复正常, 也是个未知数。
她的手指搭在他的腕上停了片刻,皱眉道:“我待会就去找陈路平,你在这休息。”
沈厌睁开眼睛, 看着她。
常意冷静说道:“你的身体现在太危险, 走在大街上也过于显眼, 现在不宜引起人注意, 我一个人去长留县。”
她不知他听懂了没有,放开他的手, 用动作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沈厌的脸靠近她,在她快收回的手上蹭了蹭。
她推了他一下肩膀, 拍拍床铺,让他乖乖躺好。
沈厌听话是听话,可是依旧睁着眼看她。常意把手盖在他眼睛上, 强迫他合上眼睛。
常意一直等他呼吸均匀了, 才又轻又慢地掰开他紧紧握着自己不放的手指, 转身出门。
大秋嫂看她出来,问道:“你们吃饭了没?”
常意摇了摇头。
大秋嫂说:“那正好,锅里有粥, 先填填肚子吧。”
大秋嫂端出两碗热腾腾的粥,常意端了一碗,折返回屋放在坑头的木板上,对大秋嫂躬身说道:“多谢婶子了。”
大秋嫂在腰间的麻布上擦了擦,连忙挥手道:“这有什么可谢的。”
常意用水擦洗过一遍,大秋嫂重新打量了她一圈,看着她的脸喃喃道:“你看你这小娘子,可真俊呐,怎么就嫁了个傻汉子呢?”
常意摇头,替沈厌解释了一句:“他不生病的时候不是这样的。”
大秋嫂哦了一声,在山里待得久了,心直口快,好奇地问道:“你是怎么嫁了他的呀?”
常意没想到这关系还得再圆,眼神轻移,想了半天,才缓缓开口,拿出来之前糊弄过别人的那套说辞:“我本来要被爹娘卖给一个老鳏夫做续弦,他是这老鳏夫的儿子,平日里被他父亲殴打辱骂,我不想嫁,他也不忍心看我被糟践死,便带着我逃了。”
“……他带我逃走的时候被他父亲打伤了脑子,现在才时好时不好的。”常意越说越顺畅,终于把他们俩身上可疑的点圆了起来。
一般人听到这么惊世骇俗的说法,反而难以想象这是她编的。大秋嫂一听,手上的活都停了,叹了口气:“你们小夫妻俩也忒命苦啊!”
她在这个地方出生长大,她们村子里还没遇到过这样的人和事,一时更可怜这对夫妇了。
常意抿了抿唇,有些不好意思地转移话题道:“婶子能不能告诉我怎么去长留县?我相公他伤得太重了,我想现在就去为他求医。”
大秋嫂皱了下眉,面上犹豫了一会,才说道:“咱们村里的人去长留县,都是坐村子里的牛车去,这么晚了,没人去的。我知道你担心你汉子,我儿子每日都要去县里头的,他等会回来了,我让他载你一程吧。”
大秋嫂确实好心肠,常意只能一再谢过。
如她所说,过了片刻,门外传来了脚步声,大秋嫂殷切地迎出去了,接着便看见她领进来了一个年轻男子,二十几岁左右,身材瘦高,皮肤黝黑、一双眼睛炯炯有神,有股清正之气。
他看到屋子里坐着个女子,微微愣怔了一下,往后退了一步,转头道:“娘……这是?”
大秋嫂在后头说:“这姑娘是来长留给她汉子求医的,急得很,你等会带她一截,把她带到县里去,知道不。”
大秋嫂快步走到两人中间,对常意说道:“这是我大儿子海沛。”
宁海沛不敢把脸全扭过来看她,暗自用余光打量,好奇又诧异,进屋那一眼足够他看出这女子和他在村子见过的一般女子气质迥然,又得知她居然已经是妇人了,完全看不出来。
常意打了招呼,宁海沛才反应过来她的目的,吞吞吐吐道:“你是来找老陈的啊……非得今天吗?”
大秋嫂用手里的布条打在他身上,骂道:“什么老陈,叫医仙!没大没小的,能不能好好说话,人家汉子受着伤呢,当然急了。”
常意暗自敛眉,这一家人看上去似乎和陈路平相识,但她只是个被收留的客人,不好问出口,只得按捺在心里。
而且看宁海沛表情模样,并不是很乐意,不知是出于什么原因。
宁海沛被大秋嫂推攘着赶上了牛车,不得已只能坐在车边缘招呼她:“……那你上来吧。”
驭出了村子上了路,瘦高黝黑的男子才懒散地在前面说道:“我先告诉你啊,他可不好找,就算晚上他也不一定在。”
常意端坐在牛车后头,宁海沛偶尔回头,觉得这小娘子真是有趣,铺着稻草的牛车也被她坐得如同在什么隆重宴席里一般,显得整个车都豪华了起来。
宁海沛看着她缓缓开口问道:“医仙不是在长留义诊吗,为何不好找,那找他看病的人又如何找到他?”
明明皇帝之前派来的人也找上他门了,怎么到了这人嘴里却变得踪迹难觅。
“缘分呗。”他咧开嘴龇着牙花,一嘴牙倒是在昏沉的夕阳下白得发光:“真有病的,肯定能找到他;找不到,那说明没缘。”
常意看他嘴里说出来的话分外漫不经心,没几分有用的,索性不再问这个问题,说道:“您贵姓?”
海沛是大秋嫂喊的,她一个外人喊未免不合适。
“宁。我叫宁海沛,是家里的老大。”他笑了笑,说道:“你这么文绉绉的,肯定是大地方来的贵人吧,你们这种人也会得病吗?”
他话有些怪怪的,但又不是含着不满的仇富,只是一种不带什么情绪的发泄感慨。
常意还是第一次听到他这种说法,淡淡说道:“为什么不,世上最平等的东西,莫过于生老病死。”
宁海沛意兴阑珊地反驳她:“生怎么能算呢?有的人生在富贵之家衣食无忧,有的人生下来却连饭都吃不饱,这能一样?”
常意顿了顿:“生在乡野可靠自己双手衣食无忧,生在高门亦会朝夕巨变、跌落尘埃,我说平等——只是因为它们都一样,从不由得人自己选择。”
宁海沛安静下来,双手背在脑袋后边,一脚踢在牛屁。股上,引来牛哞哞直叫,后边的车板都晃动个不停。
他显然不是个深沉的性子,安静了一会,又开口说道:“其实老陈医术没你们传的那么神,他就是个普通大夫。”
常意挑挑眉,没有接他的话。宁海沛这么说或许有他的理由,但常意读过陈路平著的医术,陈路平能写出这样的书,即使不到世人夸赞医仙的程度,也远超一般大夫的水平。
宁海沛接着自己的话:“你知道老陈为什么被叫做医仙吗?”
常意说道:“因为他医术高超。”
“不是。”宁海沛一下子支起身子,说道:“你知道他为什么叫长留医仙吗?他可不是长留人!”
陈路平是不是长留人,她还真不知道。他这个医仙的名字传出来,就和长留县绑在了一起,加之他又在长留县给人看病,她从来没多想过原因。
常意皱皱眉,说道:“这我并不清楚。”
宁海沛摸了摸自己的手,说道:“我是家里老大,我还有个妹妹,就比我小一岁。”
他说完这几个字,沉默了好久,才再次开口:“五年前长留起了瘟疫,我们村子里也有好多人得了。我爹和妹妹都没了。”
“那时南周的皇帝跑了,没人管我们,也没有大夫敢来,我们什么都不懂,有人得病了,我们就把尸体抛到村子外边,得病的人越来越多。后来老陈来了——只有他敢来,他就是因为这个,才被叫做长留医仙的。”
那时正是南周和沈闵钰对峙的时候,没人关注一个小小的县里发生的疫病,政权分散,当时长留的地方官怕也是求救无门。
难怪她刚刚听大秋嫂说话总是不自觉地介绍自己的儿子是“大儿子”,有这样的习惯,必然是家里还有其他子女,只是已经不在了。
常意侧头,避开他带着泪痕的眼睛,给他一点体面的空间,她沉默了许久,说道:“抱歉。”
“你有什么可抱歉的。”宁海沛挑眉:“你一个还要可怜巴巴来求医的娇娇小娘子,还可怜起我来了,先祈祷祈祷老陈在医馆里吧。”
常意听他话,敏锐地察觉出他话里的肯定,似乎已经提前知道陈路平不在似得。
宁海沛又好奇起她来,问道:“我还没问你呢,你那汉子得什么病啊?”
“就是因为不知道,才来求医的。”常意已经习惯了她和沈厌这对苦命鸳鸯的设定,慢慢说道。她总不可能对外人吐露她为皇后求医的事情,只能这样说。
“哦。”宁海沛倒也不意外,随口说道:“你那汉子要是救不回来,你要不嫁我算了。”
“咳、咳咳咳——”常意愣住,用手掩住嘴,发出了惊天动地的咳嗽声。
听说山里民风彪悍,但这也太彪悍了一点。
这山里确实有不少落草的强盗土匪,看眼前这小娘子面容稚嫩又俊俏,一张俏白的脸蛋吓得无一丝血色,妇人心里信了少许。
妇人问道:“这是你家汉子么?怎么也不说个话?”
妇人神色狐疑。
常意不是第一次被问这句话了……沈厌犯了病,就是这样的。
常意说道:“他是个傻子。”
妇人盯着沈厌看了一会,看到沈厌确实只盯着他婆娘看,眼珠子动也不动一下,确实不像个正常人。还有疑问:“他怎么长得这样
意解释:“他是得了病,才会这幅模样。”
她适时抬起胳膊掩面,语气悲戚:“我此番就是想带他来长留县寻陈医仙治他这病的。未曾想到路上遇到劫匪,险些丧命。”
她说得半真半假,天衣无缝。妇人一听她是来寻陈路平看病的,顿时信了一大半。
妇人招呼他们进院子:“这阵子找医仙的人可多着呢,也不知道你们能不能等到,先进来收拾一下吧。”
她探头过来。
“你家汉子伤得重不重呀,我家里还有些止血的粉子,是医仙发给我们的这些村民的,很灵的,给他涂点吧。”
常意消化了一番妇人的话,听她意思,医仙应该来过这里。
常意愕然道:“这是长留县吗?”
“不是,这是方村哇。”妇人操着一口浓重的口音说道:“不过也离得不远,坐牛车半日就到了。你们要急着去也没用的,现在去也见不到医仙的。”
常意心里有诸多疑惑,不好一口气问出来引起妇人怀疑,只好暂时按捺不发。
她低头攥住沈厌的手,说道:“实在叨扰您了。”
她笑呵呵地说:“不要紧,您说那文绉绉的话我听不大懂,我们家还剩一床铺盖,你们随便住哪里都行。”
常意问道:“我唤大姐什么好?”
妇人说道:“大秋,旁的人都叫我大秋嫂。”
常意跟着她进屋,发现他们屋里摆了一张破旧的桌椅板凳,还有一块石头做的屏风,妇人给他们张罗出一个屋子,以为他们真是夫妻,里头的坑也不大。
大秋嫂又拿出来些金创药粉,帮她打来井水方便她擦洗。
常意又道了谢,她身上虽然没有银钱,但还有些值钱的首饰。
她已经打定主意要以首饰回赠,但以防万一并没有现在拿出来,她不敢轻信人的贪念。若是无事发生,等走之前送给这位大秋嫂便是。
第64章 其六十四
常意简单地处理了一下身体, 换了一身粗布衣裳,总算好受了点。
沈厌坐在角落里闭目养神,常意坐在他身边, 心情复杂。
大秋嫂一走,她立刻抓住沈厌的手腕把脉。
他的脉搏很乱,节律不齐, 而且和其他任何人都不一样, 他现在的脉是倒逆的。
她对沈厌的病知之甚少,他到底什么时候能恢复正常, 也是个未知数。
她的手指搭在他的腕上停了片刻,皱眉道:“我待会就去找陈路平,你在这休息。”
沈厌睁开眼睛, 看着她。
常意冷静说道:“你的身体现在太危险, 走在大街上也过于显眼, 现在不宜引起人注意, 我一个人去长留县。”
她不知他听懂了没有,放开他的手, 用动作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沈厌的脸靠近她,在她快收回的手上蹭了蹭。
她推了他一下肩膀, 拍拍床铺,让他乖乖躺好。
沈厌听话是听话,可是依旧睁着眼看她。常意把手盖在他眼睛上, 强迫他合上眼睛。
常意一直等他呼吸均匀了, 才又轻又慢地掰开他紧紧握着自己不放的手指, 转身出门。
大秋嫂看她出来,问道:“你们吃饭了没?”
常意摇了摇头。
大秋嫂说:“那正好,锅里有粥, 先填填肚子吧。”
大秋嫂端出两碗热腾腾的粥,常意端了一碗,折返回屋放在坑头的木板上,对大秋嫂躬身说道:“多谢婶子了。”
大秋嫂在腰间的麻布上擦了擦,连忙挥手道:“这有什么可谢的。”
常意用水擦洗过一遍,大秋嫂重新打量了她一圈,看着她的脸喃喃道:“你看你这小娘子,可真俊呐,怎么就嫁了个傻汉子呢?”
常意摇头,替沈厌解释了一句:“他不生病的时候不是这样的。”
大秋嫂哦了一声,在山里待得久了,心直口快,好奇地问道:“你是怎么嫁了他的呀?”
常意没想到这关系还得再圆,眼神轻移,想了半天,才缓缓开口,拿出来之前糊弄过别人的那套说辞:“我本来要被爹娘卖给一个老鳏夫做续弦,他是这老鳏夫的儿子,平日里被他父亲殴打辱骂,我不想嫁,他也不忍心看我被糟践死,便带着我逃了。”
“……他带我逃走的时候被他父亲打伤了脑子,现在才时好时不好的。”常意越说越顺畅,终于把他们俩身上可疑的点圆了起来。
一般人听到这么惊世骇俗的说法,反而难以想象这是她编的。大秋嫂一听,手上的活都停了,叹了口气:“你们小夫妻俩也忒命苦啊!”
她在这个地方出生长大,她们村子里还没遇到过这样的人和事,一时更可怜这对夫妇了。
常意抿了抿唇,有些不好意思地转移话题道:“婶子能不能告诉我怎么去长留县?我相公他伤得太重了,我想现在就去为他求医。”
大秋嫂皱了下眉,面上犹豫了一会,才说道:“咱们村里的人去长留县,都是坐村子里的牛车去,这么晚了,没人去的。我知道你担心你汉子,我儿子每日都要去县里头的,他等会回来了,我让他载你一程吧。”
大秋嫂确实好心肠,常意只能一再谢过。
如她所说,过了片刻,门外传来了脚步声,大秋嫂殷切地迎出去了,接着便看见她领进来了一个年轻男子,二十几岁左右,身材瘦高,皮肤黝黑、一双眼睛炯炯有神,有股清正之气。
他看到屋子里坐着个女子,微微愣怔了一下,往后退了一步,转头道:“娘……这是?”
大秋嫂在后头说:“这姑娘是来长留给她汉子求医的,急得很,你等会带她一截,把她带到县里去,知道不。”
大秋嫂快步走到两人中间,对常意说道:“这是我大儿子海沛。”
宁海沛不敢把脸全扭过来看她,暗自用余光打量,好奇又诧异,进屋那一眼足够他看出这女子和他在村子见过的一般女子气质迥然,又得知她居然已经是妇人了,完全看不出来。
常意打了招呼,宁海沛才反应过来她的目的,吞吞吐吐道:“你是来找老陈的啊……非得今天吗?”
大秋嫂用手里的布条打在他身上,骂道:“什么老陈,叫医仙!没大没小的,能不能好好说话,人家汉子受着伤呢,当然急了。”
常意暗自敛眉,这一家人看上去似乎和陈路平相识,但她只是个被收留的客人,不好问出口,只得按捺在心里。
而且看宁海沛表情模样,并不是很乐意,不知是出于什么原因。
宁海沛被大秋嫂推攘着赶上了牛车,不得已只能坐在车边缘招呼她:“……那你上来吧。”
驭出了村子上了路,瘦高黝黑的男子才懒散地在前面说道:“我先告诉你啊,他可不好找,就算晚上他也不一定在。”
常意端坐在牛车后头,宁海沛偶尔回头,觉得这小娘子真是有趣,铺着稻草的牛车也被她坐得如同在什么隆重宴席里一般,显得整个车都豪华了起来。
宁海沛看着她缓缓开口问道:“医仙不是在长留义诊吗,为何不好找,那找他看病的人又如何找到他?”
明明皇帝之前派来的人也找上他门了,怎么到了这人嘴里却变得踪迹难觅。
“缘分呗。”他咧开嘴龇着牙花,一嘴牙倒是在昏沉的夕阳下白得发光:“真有病的,肯定能找到他;找不到,那说明没缘。”
常意看他嘴里说出来的话分外漫不经心,没几分有用的,索性不再问这个问题,说道:“您贵姓?”
海沛是大秋嫂喊的,她一个外人喊未免不合适。
“宁。我叫宁海沛,是家里的老大。”他笑了笑,说道:“你这么文绉绉的,肯定是大地方来的贵人吧,你们这种人也会得病吗?”
他话有些怪怪的,但又不是含着不满的仇富,只是一种不带什么情绪的发泄感慨。
常意还是第一次听到他这种说法,淡淡说道:“为什么不,世上最平等的东西,莫过于生老病死。”
宁海沛意兴阑珊地反驳她:“生怎么能算呢?有的人生在富贵之家衣食无忧,有的人生下来却连饭都吃不饱,这能一样?”
常意顿了顿:“生在乡野可靠自己双手衣食无忧,生在高门亦会朝夕巨变、跌落尘埃,我说平等——只是因为它们都一样,从不由得人自己选择。”
宁海沛安静下来,双手背在脑袋后边,一脚踢在牛屁。股上,引来牛哞哞直叫,后边的车板都晃动个不停。
他显然不是个深沉的性子,安静了一会,又开口说道:“其实老陈医术没你们传的那么神,他就是个普通大夫。”
常意挑挑眉,没有接他的话。宁海沛这么说或许有他的理由,但常意读过陈路平著的医术,陈路平能写出这样的书,即使不到世人夸赞医仙的程度,也远超一般大夫的水平。
宁海沛接着自己的话:“你知道老陈为什么被叫做医仙吗?”
常意说道:“因为他医术高超。”
“不是。”宁海沛一下子支起身子,说道:“你知道他为什么叫长留医仙吗?他可不是长留人!”
陈路平是不是长留人,她还真不知道。他这个医仙的名字传出来,就和长留县绑在了一起,加之他又在长留县给人看病,她从来没多想过原因。
常意皱皱眉,说道:“这我并不清楚。”
宁海沛摸了摸自己的手,说道:“我是家里老大,我还有个妹妹,就比我小一岁。”
他说完这几个字,沉默了好久,才再次开口:“五年前长留起了瘟疫,我们村子里也有好多人得了。我爹和妹妹都没了。”
“那时南周的皇帝跑了,没人管我们,也没有大夫敢来,我们什么都不懂,有人得病了,我们就把尸体抛到村子外边,得病的人越来越多。后来老陈来了——只有他敢来,他就是因为这个,才被叫做长留医仙的。”
那时正是南周和沈闵钰对峙的时候,没人关注一个小小的县里发生的疫病,政权分散,当时长留的地方官怕也是求救无门。
难怪她刚刚听大秋嫂说话总是不自觉地介绍自己的儿子是“大儿子”,有这样的习惯,必然是家里还有其他子女,只是已经不在了。
常意侧头,避开他带着泪痕的眼睛,给他一点体面的空间,她沉默了许久,说道:“抱歉。”
“你有什么可抱歉的。”宁海沛挑眉:“你一个还要可怜巴巴来求医的娇娇小娘子,还可怜起我来了,先祈祷祈祷老陈在医馆里吧。”
常意听他话,敏锐地察觉出他话里的肯定,似乎已经提前知道陈路平不在似得。
宁海沛又好奇起她来,问道:“我还没问你呢,你那汉子得什么病啊?”
“就是因为不知道,才来求医的。”常意已经习惯了她和沈厌这对苦命鸳鸯的设定,慢慢说道。她总不可能对外人吐露她为皇后求医的事情,只能这样说。
“哦。”宁海沛倒也不意外,随口说道:“你那汉子要是救不回来,你要不嫁我算了。”
“咳、咳咳咳——”常意愣住,用手掩住嘴,发出了惊天动地的咳嗽声。
听说山里民风彪悍,但这也太彪悍了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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