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火堆旁的商业互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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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被“问天式”1教训的李承乾现在很嗨,以前这种一匹大肥马,千里快哉风的场景,只能在斗气化马之类的影视剧里面看到,哪有自己亲身体会来的爽?
他们两人的马在马场呆的时间久了,也都憋着一股气,腿痒的厉害,一口气奔了半个时辰,才渐渐放慢速度,还是薛仁贵让它们放慢速度的,细水长流才好。
马蹄声哒哒,李承乾心情大好,问道“仁贵,你应该不是长安人吧,那你必然闯过江湖,这江湖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薛仁贵陷入沉思,他在想怎么措辞。
“这个江湖,有时候让人挺失望的。”薛仁贵娓娓道来。
两年前他踌躇满志地离开家乡,租一匹瘦马,往长安而来,没走多远,就遇到了骗子,骗走了他的大半盘缠,就是太缺社会经验。
一路上因为没钱,阿猫阿狗都要上来欺负他一下,大唐是个法治社会,他总不能因为别人对他恶语相向,对他没有好脸色就把人杀了吧,他又不是强盗。那时候的他只要出手,照样不是这些泥腿子能承受住的。
一路受了许多的气,终于来到长安,结果爷爷认识的朋友对他却并不好,只是给了他一个不死不活的家仆活计,他怎么能受得了这个?
摔门而出,长安米贵,白居不易,两年时间,吃的苦头,看的脸色,又岂是三言两语能说清楚的?
在市井里,渐渐学会了如何能在这个谁都想咬他一口的社会活下去的办法,那就是狠。
游侠儿似乎不太受唐律的保护,特别是外来的游侠儿,他当然也不受唐律的保护,但他的生活却渐渐好起来,甚至可以庇护几个弱小的同伴,也算是小有成就吧。
直到遇到李承乾,他的命运才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他给李承乾挑一些不那么难以接受的真实故事讲讲,至于血和泪的故事,埋在心底就好,毕竟殿下在他来看来,虽然文武双全,也只是个十岁的少年。
李承乾听完薛仁贵的讲述,也是叹口气,一个十四岁的家伙,到底是经历了什么,才会说出这句仿佛四五十岁的中年人才说出的话我对这个社会很失望。
毕竟这里是大唐,江湖就是社会。
他也不能说他所生活的那个时代有多好,但就他而言,高智商意味着学习好,他不论是在自己村子里的小学,或是小县城的中学高中,亦或是大学,都没有经历过太大的黑暗。
当然,也有糟心的事情,譬如小混混让他去买烟啊,恶人先告状啊之类的事情,但这些事情也没什么,混混哥让他去买烟,买就是了,恶人先告状,给恶人认个错就是了,反正他心里清楚,大家以后不是一路人。
后来他就去了实验室,成了不少人仰望的存在,接着,就成了大唐的太子,巨牛逼的存在。
“没事,薛仁贵,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困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李承乾道,“现在不是好起来了?”
薛仁贵点点头,确实是这样,李承乾于他,仿佛黑暗世界的一道光,让他看到这世界原来是有另一番美景的,这话他当然没有说出来,说出来就显得太过矫情。
急着闯江湖的李承乾,害的二人午饭都没吃就上路了,系统时间1:20的时候,李承乾饿了,恰好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二人下马,生一堆火,烤炸鸡吃。
官道上偶尔有人经过,都是匆匆过去,直到一辆马车,在遇到他俩时候停下来。
马车里下来的,是一个俊朗的男子,二十岁左右的样子。
“二位小郎君,你们烤的东西,可是近来风靡长安城的炸鸡?”年轻人盯着炸鸡,眼睛都直了,应该是个吃货无疑。
“小哥好眼力,这就是长安城的炸鸡,若是不嫌弃,坐下来一起吃吧。”李承乾说话的时候,一点太子的架子都没有。
“好,小郎君果然大气。”男子往火堆前一坐,打量起李承乾和薛仁贵,二人也打量着男子。
男子在看到李承乾腰间的金牌时候,眼中流露出一丝震惊,然后被他悄无声息的化解掉。
他这一丝震惊李承乾和薛仁贵都捕捉到了,李承乾没什么表示,他很好地掩饰自己的情绪;薛仁贵则是眉头微皱,显然很不喜欢这个年轻人。
“小哥可是要去长安城?”李承乾问。
“哈哈,我这个前进方向,难不成还能去别处?”年轻人笑道。
“那小哥你一定要尝尝长安城的炸鸡和手撕白菜,都是新发明的菜式,很美味。”李承乾道,说话时候不自觉露出一丝得意,这俩菜,他发明的。
“一定一定,小郎君这是要去哪?”年轻人问。
“春光灿烂,我兄弟二人走马观花,游历一下大好河山,长长见识。”李承乾道。
“好一个走马观花,没想到小郎君也是个骚客,厉害。”年轻人夸赞道,毕竟要吃李承乾的东西,而且他也看出来李承乾身份的不凡,吹嘘一番李承乾很有必要。
李承乾心里连翻白眼,神特么骚客,迁客骚人你特么减俩字还倒着说,听着跟骂人一样。
“嗨,随口一说,倒是小哥你,这马车一看,就不是一般人坐的。”李承乾道。
两人在这商业互吹,薛仁贵则默默烤着炸鸡,有些不明白二人说这些废话的意义是什么。
“炸鸡烤好了。”薛仁贵道。
三人一人一个,年轻人让人拿来一张纸,包着炸鸡吃,免得脏手,李承乾和薛仁贵则没这么多事情,直接用手拿着啃。
李承乾觉得吃排骨啊,炸鸡,饼子之类的东西,还是得用手拿着吃才舒服,垫一层东西吃着没意思,当然,他也觉得这个年轻人……挺讲究的。
炸鸡这东西油腻,也不是刚出锅的,肉老了,不好吃,三人吃了不多,就不想再多吃。
灭掉火堆,准备上路。
年轻人突然道“小郎君的炸鸡,早些吃掉的好,胡椒味太重;腰间的金牌,也塞进衣服,财不露白嘛。”
显然,腰牌,胡椒炸鸡,李承乾的身份,呼之欲出。
“嘿嘿,小哥,期待以后可以和你在长安城见面。”李承乾只得回一句,他还是太年轻,没走几步就被人认出来。
只是在这里他怕被人认出来,之后却要生怕别人不认识了。
他们两人的马在马场呆的时间久了,也都憋着一股气,腿痒的厉害,一口气奔了半个时辰,才渐渐放慢速度,还是薛仁贵让它们放慢速度的,细水长流才好。
马蹄声哒哒,李承乾心情大好,问道“仁贵,你应该不是长安人吧,那你必然闯过江湖,这江湖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薛仁贵陷入沉思,他在想怎么措辞。
“这个江湖,有时候让人挺失望的。”薛仁贵娓娓道来。
两年前他踌躇满志地离开家乡,租一匹瘦马,往长安而来,没走多远,就遇到了骗子,骗走了他的大半盘缠,就是太缺社会经验。
一路上因为没钱,阿猫阿狗都要上来欺负他一下,大唐是个法治社会,他总不能因为别人对他恶语相向,对他没有好脸色就把人杀了吧,他又不是强盗。那时候的他只要出手,照样不是这些泥腿子能承受住的。
一路受了许多的气,终于来到长安,结果爷爷认识的朋友对他却并不好,只是给了他一个不死不活的家仆活计,他怎么能受得了这个?
摔门而出,长安米贵,白居不易,两年时间,吃的苦头,看的脸色,又岂是三言两语能说清楚的?
在市井里,渐渐学会了如何能在这个谁都想咬他一口的社会活下去的办法,那就是狠。
游侠儿似乎不太受唐律的保护,特别是外来的游侠儿,他当然也不受唐律的保护,但他的生活却渐渐好起来,甚至可以庇护几个弱小的同伴,也算是小有成就吧。
直到遇到李承乾,他的命运才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他给李承乾挑一些不那么难以接受的真实故事讲讲,至于血和泪的故事,埋在心底就好,毕竟殿下在他来看来,虽然文武双全,也只是个十岁的少年。
李承乾听完薛仁贵的讲述,也是叹口气,一个十四岁的家伙,到底是经历了什么,才会说出这句仿佛四五十岁的中年人才说出的话我对这个社会很失望。
毕竟这里是大唐,江湖就是社会。
他也不能说他所生活的那个时代有多好,但就他而言,高智商意味着学习好,他不论是在自己村子里的小学,或是小县城的中学高中,亦或是大学,都没有经历过太大的黑暗。
当然,也有糟心的事情,譬如小混混让他去买烟啊,恶人先告状啊之类的事情,但这些事情也没什么,混混哥让他去买烟,买就是了,恶人先告状,给恶人认个错就是了,反正他心里清楚,大家以后不是一路人。
后来他就去了实验室,成了不少人仰望的存在,接着,就成了大唐的太子,巨牛逼的存在。
“没事,薛仁贵,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困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李承乾道,“现在不是好起来了?”
薛仁贵点点头,确实是这样,李承乾于他,仿佛黑暗世界的一道光,让他看到这世界原来是有另一番美景的,这话他当然没有说出来,说出来就显得太过矫情。
急着闯江湖的李承乾,害的二人午饭都没吃就上路了,系统时间1:20的时候,李承乾饿了,恰好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二人下马,生一堆火,烤炸鸡吃。
官道上偶尔有人经过,都是匆匆过去,直到一辆马车,在遇到他俩时候停下来。
马车里下来的,是一个俊朗的男子,二十岁左右的样子。
“二位小郎君,你们烤的东西,可是近来风靡长安城的炸鸡?”年轻人盯着炸鸡,眼睛都直了,应该是个吃货无疑。
“小哥好眼力,这就是长安城的炸鸡,若是不嫌弃,坐下来一起吃吧。”李承乾说话的时候,一点太子的架子都没有。
“好,小郎君果然大气。”男子往火堆前一坐,打量起李承乾和薛仁贵,二人也打量着男子。
男子在看到李承乾腰间的金牌时候,眼中流露出一丝震惊,然后被他悄无声息的化解掉。
他这一丝震惊李承乾和薛仁贵都捕捉到了,李承乾没什么表示,他很好地掩饰自己的情绪;薛仁贵则是眉头微皱,显然很不喜欢这个年轻人。
“小哥可是要去长安城?”李承乾问。
“哈哈,我这个前进方向,难不成还能去别处?”年轻人笑道。
“那小哥你一定要尝尝长安城的炸鸡和手撕白菜,都是新发明的菜式,很美味。”李承乾道,说话时候不自觉露出一丝得意,这俩菜,他发明的。
“一定一定,小郎君这是要去哪?”年轻人问。
“春光灿烂,我兄弟二人走马观花,游历一下大好河山,长长见识。”李承乾道。
“好一个走马观花,没想到小郎君也是个骚客,厉害。”年轻人夸赞道,毕竟要吃李承乾的东西,而且他也看出来李承乾身份的不凡,吹嘘一番李承乾很有必要。
李承乾心里连翻白眼,神特么骚客,迁客骚人你特么减俩字还倒着说,听着跟骂人一样。
“嗨,随口一说,倒是小哥你,这马车一看,就不是一般人坐的。”李承乾道。
两人在这商业互吹,薛仁贵则默默烤着炸鸡,有些不明白二人说这些废话的意义是什么。
“炸鸡烤好了。”薛仁贵道。
三人一人一个,年轻人让人拿来一张纸,包着炸鸡吃,免得脏手,李承乾和薛仁贵则没这么多事情,直接用手拿着啃。
李承乾觉得吃排骨啊,炸鸡,饼子之类的东西,还是得用手拿着吃才舒服,垫一层东西吃着没意思,当然,他也觉得这个年轻人……挺讲究的。
炸鸡这东西油腻,也不是刚出锅的,肉老了,不好吃,三人吃了不多,就不想再多吃。
灭掉火堆,准备上路。
年轻人突然道“小郎君的炸鸡,早些吃掉的好,胡椒味太重;腰间的金牌,也塞进衣服,财不露白嘛。”
显然,腰牌,胡椒炸鸡,李承乾的身份,呼之欲出。
“嘿嘿,小哥,期待以后可以和你在长安城见面。”李承乾只得回一句,他还是太年轻,没走几步就被人认出来。
只是在这里他怕被人认出来,之后却要生怕别人不认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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