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偶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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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没有。”叶与欢平淡地回话道。
周子文预料到了她的直接,早已准备好的腹稿紧紧跟随,“上次是我做错了,从你身边离开以后,我原本以为自己能做到······但是······”
在叶与欢看不到的角度,他的喉结微微滚动,脸上隐隐透出些粉色,紧张情绪溢于言表。
周子文想,他好歹也是身价过亿的优质青年,原本可以过上众人追捧的日子,却丢下家里的生意,远离灯红酒绿的魔都,一门心思蹲在这乡下城市,投资这么片无所谓的商品房,就为呆在她附近······
原本他还想着等一等,看看有没有可能自然地出现在她面前;但是一听到叶与欢在店里喝茶,周子文立马丢下手头的事跑来找她,完全忘记自己之前的那些小情绪,更是在敲门之前就做好了在她朋友面前出糗的心理准备,这耍赖的话几乎是信手拈来,完全将对面两人当作空气。
他甚至都能接受作为情人在她身边,成为她想要的知情知趣的床伴。过去的叁年,不就是这样的吗?他被召之即来,挥之即去,但是为什么叶与欢现在不需要他了呢?
“我不想和你成为陌生人啊······可不可以,再给我一次机会?”
有时候周子文也会被圈子里头的人鄙视,在那些重视外在的人眼里,叶与欢不过是这么个相貌普通,丢进人堆里找不到的姐姐,顶多是会唱些歌——还常常耍大牌不开嗓——怎么就能随便一个动作,哪怕是这么一撇,都让他欢喜得心脏快从嗓子里跳出来一般。
“欢欢姐,你别生气······我没有在跟踪你们,只是我不敢离开,所以一直住在附近,白天就呆在这边的商铺里,只是期望能在路上偶遇你······”
叶与欢凌凌的一个眼神,止住了他接下来的肉麻话。
小半年不见,这小子怕是去什么地方进修了,脸皮真厚实了好几倍。要是换年轻几岁的叶与欢,说不准还真得被他的心意和这一套说辞掀起涟漪。
对她来说,追求者是什么?
是夜晚躺在身旁用体温烘热被窝的鲜活肉体,是下半身获得快乐的其中一种方式,是消遣,是陪伴,是离她最近的人。
男人的眼睛亮亮的,像是林中的小鹿,直勾勾地盯着叶与欢的侧脸。他知道自己的优势是什么,从未松懈保养,皮肤光洁白皙,哪怕是这般毫无间隔地注视之下,都看不到毛孔。
然而他花心思投资、开店、蹲守她的行踪,这一系列行为却恰好在她的底线上摩擦,引发的是她全部的感知器官都变得敏感,更是没有感动她的可能,只会浪费自己的时间。
司徒朗月坐在对面看他表演,瞧这男子眼神几乎拉丝的样儿,肚子里的吐槽是忍了又忍,好歹记得自己的身份定位不适合说太多,堪堪憋住可能的话语。
她之前在魔都的时候也曾经和这位少爷打过几次照面,先不论他的身家上亿,周氏珠宝也不是他的一言堂,实际上的身价还得打骨折。更不必说,就感情这回事上而言,周子文不过是叶与欢的床伴而已,一个连备胎都算不上的人,却总把自己当正派男朋友,还希望她们这些周围的朋友同事都给他几分面子。
也不掂量掂量自己够不够份。
还是叶姐的声名不够响亮,作为圈子里洁身自好的那一波,她行事低调,在商业场上的能量一直被众人大幅度低估。以她的身份而言,唱歌早已不是最赚钱的生意了。
而旁边的李卯更惨:从不委屈自己所以便装出行,穿着随意,明明一直坐在桌旁,却从头到尾都被他当作普通工作人员,如同空气一般忽略过去。
周子文可是完全没意识到自己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得罪了叶与欢身旁这两位,还凑在她的脸颊边上,那长长的睫毛前端几乎都快杵到她的皮肤了。
只是叶与欢的反应又一次出乎了他的预想。
“我们走吧。”她拿上外套,离开座椅,径直走向门口。
什么?!周子文愣愣地盯着面前人,眼角微不可见的血丝弥漫。
他几乎是扑着往前,还未来得及思考举动是否得体,双手径直抱住叶与欢的腰肢,往常平和淡然的面容已然一片惶急。
“欢欢!”看看我,真要如此绝情吗!
叶与欢正要甩开他的手臂,有人先她一步,阻止了周子文。
李卯牢牢地握住他的手臂,淡漠语道:“松开。”
周子文吃痛,脸色一白,分出一点注意力给面前这人。
明明看起来普普通通,圆润迟钝的五官却在此刻释放出煞人的锐气。仔细一看,她身上毛衣下摆处微微漏出某牌的标记,周子文后知后觉李卯并非普通员工。
李卯收回手,快步接近司徒朗月,两人并肩出门,将周子文抛在身后。
茶楼的走廊布置古色古香,空气中淡淡飘浮着梅花香气,流水缓缓淌过脚下透明地面,一尾红色锦鲤游于其中,但是叁人已不再有心思欣赏。
叶与欢快步至前台,正准备付钱,却被前台服务员告知,今天的单老板已经免了。
司徒朗月撇撇嘴:“又没多少钱,惯会摆阔。”
也不知道在装什么纯情呢!他是珠宝公司的小少爷,她不也是盛世娱乐的股东嘛!真要一个个产业比较过去,还真不知道是谁怕谁呢!
叶与欢面上浅浅笑了笑,安抚地拍了拍司徒朗月的肩膀,眼底却是冷的。
好多天没出门,一离家就碰到周子文,这个男人的做法,很难不让人想多。
透过电梯的透明外壳,叶与欢远远望着头顶的天空,在下落的瞬间,身体微微失重,像是短暂地滞空一般。
她第一次坐电梯,还是在魔都。
大厦外侧的玻璃反射出少年的狼狈外形,破旧的外衣和朴素的样貌与这座都市格格不入,更不必说出入盛世娱乐公司的各位丽人。但是她心气高得很,抬头挺胸地走进盛世娱乐,大摇大摆混在人堆里挤进狭小铁箱,却拉不下脸问别人,愣是跟着人上下上下坐了好一会电梯才走到目的地楼层。
现在随便一个商场都有这样时髦的透明电梯,加上外头的步行街,天都没黑已经亮满了灯,看起来也没比大城市差多少。
电梯落定,听着身周的嘈杂,她缓慢转身,本以为会看到自己的助理,却对上人群背后一双不可置信的圆眼。
周子文预料到了她的直接,早已准备好的腹稿紧紧跟随,“上次是我做错了,从你身边离开以后,我原本以为自己能做到······但是······”
在叶与欢看不到的角度,他的喉结微微滚动,脸上隐隐透出些粉色,紧张情绪溢于言表。
周子文想,他好歹也是身价过亿的优质青年,原本可以过上众人追捧的日子,却丢下家里的生意,远离灯红酒绿的魔都,一门心思蹲在这乡下城市,投资这么片无所谓的商品房,就为呆在她附近······
原本他还想着等一等,看看有没有可能自然地出现在她面前;但是一听到叶与欢在店里喝茶,周子文立马丢下手头的事跑来找她,完全忘记自己之前的那些小情绪,更是在敲门之前就做好了在她朋友面前出糗的心理准备,这耍赖的话几乎是信手拈来,完全将对面两人当作空气。
他甚至都能接受作为情人在她身边,成为她想要的知情知趣的床伴。过去的叁年,不就是这样的吗?他被召之即来,挥之即去,但是为什么叶与欢现在不需要他了呢?
“我不想和你成为陌生人啊······可不可以,再给我一次机会?”
有时候周子文也会被圈子里头的人鄙视,在那些重视外在的人眼里,叶与欢不过是这么个相貌普通,丢进人堆里找不到的姐姐,顶多是会唱些歌——还常常耍大牌不开嗓——怎么就能随便一个动作,哪怕是这么一撇,都让他欢喜得心脏快从嗓子里跳出来一般。
“欢欢姐,你别生气······我没有在跟踪你们,只是我不敢离开,所以一直住在附近,白天就呆在这边的商铺里,只是期望能在路上偶遇你······”
叶与欢凌凌的一个眼神,止住了他接下来的肉麻话。
小半年不见,这小子怕是去什么地方进修了,脸皮真厚实了好几倍。要是换年轻几岁的叶与欢,说不准还真得被他的心意和这一套说辞掀起涟漪。
对她来说,追求者是什么?
是夜晚躺在身旁用体温烘热被窝的鲜活肉体,是下半身获得快乐的其中一种方式,是消遣,是陪伴,是离她最近的人。
男人的眼睛亮亮的,像是林中的小鹿,直勾勾地盯着叶与欢的侧脸。他知道自己的优势是什么,从未松懈保养,皮肤光洁白皙,哪怕是这般毫无间隔地注视之下,都看不到毛孔。
然而他花心思投资、开店、蹲守她的行踪,这一系列行为却恰好在她的底线上摩擦,引发的是她全部的感知器官都变得敏感,更是没有感动她的可能,只会浪费自己的时间。
司徒朗月坐在对面看他表演,瞧这男子眼神几乎拉丝的样儿,肚子里的吐槽是忍了又忍,好歹记得自己的身份定位不适合说太多,堪堪憋住可能的话语。
她之前在魔都的时候也曾经和这位少爷打过几次照面,先不论他的身家上亿,周氏珠宝也不是他的一言堂,实际上的身价还得打骨折。更不必说,就感情这回事上而言,周子文不过是叶与欢的床伴而已,一个连备胎都算不上的人,却总把自己当正派男朋友,还希望她们这些周围的朋友同事都给他几分面子。
也不掂量掂量自己够不够份。
还是叶姐的声名不够响亮,作为圈子里洁身自好的那一波,她行事低调,在商业场上的能量一直被众人大幅度低估。以她的身份而言,唱歌早已不是最赚钱的生意了。
而旁边的李卯更惨:从不委屈自己所以便装出行,穿着随意,明明一直坐在桌旁,却从头到尾都被他当作普通工作人员,如同空气一般忽略过去。
周子文可是完全没意识到自己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得罪了叶与欢身旁这两位,还凑在她的脸颊边上,那长长的睫毛前端几乎都快杵到她的皮肤了。
只是叶与欢的反应又一次出乎了他的预想。
“我们走吧。”她拿上外套,离开座椅,径直走向门口。
什么?!周子文愣愣地盯着面前人,眼角微不可见的血丝弥漫。
他几乎是扑着往前,还未来得及思考举动是否得体,双手径直抱住叶与欢的腰肢,往常平和淡然的面容已然一片惶急。
“欢欢!”看看我,真要如此绝情吗!
叶与欢正要甩开他的手臂,有人先她一步,阻止了周子文。
李卯牢牢地握住他的手臂,淡漠语道:“松开。”
周子文吃痛,脸色一白,分出一点注意力给面前这人。
明明看起来普普通通,圆润迟钝的五官却在此刻释放出煞人的锐气。仔细一看,她身上毛衣下摆处微微漏出某牌的标记,周子文后知后觉李卯并非普通员工。
李卯收回手,快步接近司徒朗月,两人并肩出门,将周子文抛在身后。
茶楼的走廊布置古色古香,空气中淡淡飘浮着梅花香气,流水缓缓淌过脚下透明地面,一尾红色锦鲤游于其中,但是叁人已不再有心思欣赏。
叶与欢快步至前台,正准备付钱,却被前台服务员告知,今天的单老板已经免了。
司徒朗月撇撇嘴:“又没多少钱,惯会摆阔。”
也不知道在装什么纯情呢!他是珠宝公司的小少爷,她不也是盛世娱乐的股东嘛!真要一个个产业比较过去,还真不知道是谁怕谁呢!
叶与欢面上浅浅笑了笑,安抚地拍了拍司徒朗月的肩膀,眼底却是冷的。
好多天没出门,一离家就碰到周子文,这个男人的做法,很难不让人想多。
透过电梯的透明外壳,叶与欢远远望着头顶的天空,在下落的瞬间,身体微微失重,像是短暂地滞空一般。
她第一次坐电梯,还是在魔都。
大厦外侧的玻璃反射出少年的狼狈外形,破旧的外衣和朴素的样貌与这座都市格格不入,更不必说出入盛世娱乐公司的各位丽人。但是她心气高得很,抬头挺胸地走进盛世娱乐,大摇大摆混在人堆里挤进狭小铁箱,却拉不下脸问别人,愣是跟着人上下上下坐了好一会电梯才走到目的地楼层。
现在随便一个商场都有这样时髦的透明电梯,加上外头的步行街,天都没黑已经亮满了灯,看起来也没比大城市差多少。
电梯落定,听着身周的嘈杂,她缓慢转身,本以为会看到自己的助理,却对上人群背后一双不可置信的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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