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爬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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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嘶······”从睡梦中缓缓苏醒的叶与欢难受地睁开眼,眼神有些恍惚。前一夜又是喝酒又是做爱,过量的酒精杀死了她的理智,混乱的梦境占据了她的心神,哪怕是在睡梦中大脑也没能放松下来,她几乎没有怎么休息好。
她按着枕头坐起,摸了摸隐隐作痛的太阳穴,只觉得全身无力,甚至还想再睡。
转头看去,床头柜上放着一只保温壶,她定神看去,杯身贴着纸条,上写:“多喝热水”,居然是司徒朗月的笔迹。
那姑娘什么时候学会关心人了?叶与欢只觉心里一暖,伸直手臂舒展了个懒腰,却不小心拉扯到了还酸痛的肩胛肌肉。
“啊痛痛痛!”
她受限于大腿酸胀,起床速度不得不放慢,一点一点地将腿从被子底下挪到床边,再放到地毯上。
抬头看去,地上原本散落的酒瓶尽数消失,到处乱丢的衣裤也被洗干净迭整齐放在沙发的一侧,窗明几净,整个房间的空气里弥漫着淡淡地鼠尾草香气。
看着整洁的卧室,叶与欢下意识张开了嘴,发出一句轻声:“啊······”
是她起床的太晚了,还是她的卧室被可爱的助理入侵了一趟,答案自然不必多说。
考虑到她们其实做了许多超出工资以外的事,叶与欢从书桌抽屉中间抽出被杂物掩埋的支票簿,准备给三人一人一份额外奖金。
在支票末尾签下自己龙飞凤舞的签名后,她慢悠悠地晃进洗手间,一抬头,正对上镜子里的自己。
······这个眼袋和眼睛一样大的顶着鸡窝头的一团乱的女人,居然是她吗!?
看着自己差到不能看的脸色,叶与欢猛地拍了拍脸,精神才稍微正常了些。
“果然喝酒误事······”
等她结束洗漱下楼,已经接近午饭时间。
正中的餐桌座位上摆放着一个餐盘,里面是今天的早饭——自制三明治。
新鲜现烤的欧包酥脆蓬松,即使凉了也很有嚼劲;两片面包中间夹着酸甜的黄瓜片和焦香的培根,配上前一天晚上煮好的奶茶一起下肚,不同的口感层迭在她口中爆发,叶与欢微微眯着眼睛,十分满意。
路微和林斐瑜似乎都出门了,只留下她和几个保镖在家。
至于那位带着狗来度假的经纪人,上周开始就没看到过人影,只在茶几上留下一张字条,标注了回归时间是一个礼拜后,不知道是去什么地方玩了。
她倒也不是想念司徒朗月,只是那两只大狗的手感确实很不错,皮毛又长又厚实,很适合作为冬天的暖手宝。
看了眼桌上的日历,叶与欢惊觉已是腊月。“要过年了啊。”
这么算来,她回到岚城,已经大半年了。
——
下午的阳光温暖地洒在大地上,叶与欢换了一身保暖的冬装,准备出去走走。
房屋门口的小径早已打扫干净,没有残留积水,她缓步而行,把手揣在兜里,摸到一个硬硬的小方块。
是她的手机。
下过雨的泥土泛着清新的气息,叶与欢刚出院门,视线突然瞥到一角陌生的颜色。
“谁在那里?”她高声询问,在兜里的手指已经按上了紧急拨号键。
“叶老师,是我。”熟悉的声音应答。
是苏凌。
今天他穿了一件黑色衬衫,外搭深灰色的长风衣,下摆长度接近膝盖,垂坠的质感勾勒出恰到好处的腰线,斯文而优雅,显得格外稳重。
“是你啊。”既然是熟悉的小孩,叶与欢挥了挥手,就当打招呼。
“叶老师这是打算去哪儿呢?”少男快步跟上,保持着均衡的步行速度。
叶与欢:“去后山。”
上个月她去某机关部门签署了土地转让协议,帮她办程序的工作人员本来以为是同名同姓的普通人,一看到她摘下口罩,眼睛一下就亮了,倒也记得自己还在工作状态,只敢捂着嘴小声地笑。
一直到叶与欢把办事流程走完出门的时候,那位柜台员工还念念不舍地看着她。
在最后拿到手的文件上,这一小片地被概括为“北岭地区”。
因为这座山的真正名字早已在时光中暗淡消失,如今山上也没有住户,只是一个无人在意的小破土堆,并没有多余的复杂手续。
也正是因为被人遗忘,上山的楼梯年久失修,两人宽的石板上有一层厚实的苔藓,两人只能一前一后,苏凌自动落后一步。
叶与欢走得十分小心。
上下山的道路只有三条,其中两个出入口都离家不远,顺理成章地被保镖们纳入监控的管理范围,再加上她还带了个小尾巴一起,必然不会出什么事。
才走了十几阶, 她突然感觉到有一只手从后面抓住了她的衣角。
她一步一步向上走,这只手也一点一点往上滑,从外套边缘逐渐接近腰侧,倏忽又抓住了她的袖管。
叶与欢没有打开他的手。
他敏锐地抓住了她的情绪,手指拨弄衣料、绕开袖口,跟着她的手臂方向钻入一个狭小的温热空间。
少男的手掌比她大了一圈,深入她的指缝,十指交叉。
叶与欢似乎被他的体温烫了一下,停住了上山的脚步。两人的手挤在原本还算宽裕的衣兜里,连避让的余地都没有。
他完全不在意这般牵手有多么别扭,只是紧紧跟在身后,好像是要将他身上所有的热量都传递给她。
约莫爬了二十分钟,她们到达山顶。
她站在平坦的草地上,向着周围环视一圈。此处视野开阔,勉强能透过树枝的缝隙,看到自己家门口的那条马路。
叶与欢眨了眨眼,将变得温热的手从口袋里拿出来,以手指作梳子,将吹乱的额发拨到耳后,转头看向站在不远处的男孩。
半个身子隐藏在朦胧的雾气中,苏凌仰着头,任山里的风吹散他的刘海,眺望远方的眼睛比天幕的颜色更浓。
接着她收回手盖在眼皮上捂着,温暖被冻得僵硬的脸部。
她并不知道,在自己闭上眼睛的一瞬间,苏凌便转过头,凝视着她的侧影。不那么强烈的阳光笼罩着她,冷色的阴影在身后拉长成一道印痕,而她的面容在光线的晕影里模糊不清。
苏凌向着她走过去,眼中模糊的脸逐渐清晰起来,如同一张刚冲洗好的照片。
有一瞬间,他想,这已经足够了。不要奢求更多,不要和陈禹昂争个高下了。
她们一起度过的时刻,已经足以被刻成光盘,在他的记忆殿堂中央收受余生的供奉。
叶与欢的心里被宁静填满,她呼吸着微凉的空气,张开双手伸了个懒腰。
“今天就到这里吧。”
苏凌笑了笑,无比温柔:“好。”
两人转身踏上台阶时,他好不容易平静的心率又突然加快了:她十分自然地,握住了他的手。
她按着枕头坐起,摸了摸隐隐作痛的太阳穴,只觉得全身无力,甚至还想再睡。
转头看去,床头柜上放着一只保温壶,她定神看去,杯身贴着纸条,上写:“多喝热水”,居然是司徒朗月的笔迹。
那姑娘什么时候学会关心人了?叶与欢只觉心里一暖,伸直手臂舒展了个懒腰,却不小心拉扯到了还酸痛的肩胛肌肉。
“啊痛痛痛!”
她受限于大腿酸胀,起床速度不得不放慢,一点一点地将腿从被子底下挪到床边,再放到地毯上。
抬头看去,地上原本散落的酒瓶尽数消失,到处乱丢的衣裤也被洗干净迭整齐放在沙发的一侧,窗明几净,整个房间的空气里弥漫着淡淡地鼠尾草香气。
看着整洁的卧室,叶与欢下意识张开了嘴,发出一句轻声:“啊······”
是她起床的太晚了,还是她的卧室被可爱的助理入侵了一趟,答案自然不必多说。
考虑到她们其实做了许多超出工资以外的事,叶与欢从书桌抽屉中间抽出被杂物掩埋的支票簿,准备给三人一人一份额外奖金。
在支票末尾签下自己龙飞凤舞的签名后,她慢悠悠地晃进洗手间,一抬头,正对上镜子里的自己。
······这个眼袋和眼睛一样大的顶着鸡窝头的一团乱的女人,居然是她吗!?
看着自己差到不能看的脸色,叶与欢猛地拍了拍脸,精神才稍微正常了些。
“果然喝酒误事······”
等她结束洗漱下楼,已经接近午饭时间。
正中的餐桌座位上摆放着一个餐盘,里面是今天的早饭——自制三明治。
新鲜现烤的欧包酥脆蓬松,即使凉了也很有嚼劲;两片面包中间夹着酸甜的黄瓜片和焦香的培根,配上前一天晚上煮好的奶茶一起下肚,不同的口感层迭在她口中爆发,叶与欢微微眯着眼睛,十分满意。
路微和林斐瑜似乎都出门了,只留下她和几个保镖在家。
至于那位带着狗来度假的经纪人,上周开始就没看到过人影,只在茶几上留下一张字条,标注了回归时间是一个礼拜后,不知道是去什么地方玩了。
她倒也不是想念司徒朗月,只是那两只大狗的手感确实很不错,皮毛又长又厚实,很适合作为冬天的暖手宝。
看了眼桌上的日历,叶与欢惊觉已是腊月。“要过年了啊。”
这么算来,她回到岚城,已经大半年了。
——
下午的阳光温暖地洒在大地上,叶与欢换了一身保暖的冬装,准备出去走走。
房屋门口的小径早已打扫干净,没有残留积水,她缓步而行,把手揣在兜里,摸到一个硬硬的小方块。
是她的手机。
下过雨的泥土泛着清新的气息,叶与欢刚出院门,视线突然瞥到一角陌生的颜色。
“谁在那里?”她高声询问,在兜里的手指已经按上了紧急拨号键。
“叶老师,是我。”熟悉的声音应答。
是苏凌。
今天他穿了一件黑色衬衫,外搭深灰色的长风衣,下摆长度接近膝盖,垂坠的质感勾勒出恰到好处的腰线,斯文而优雅,显得格外稳重。
“是你啊。”既然是熟悉的小孩,叶与欢挥了挥手,就当打招呼。
“叶老师这是打算去哪儿呢?”少男快步跟上,保持着均衡的步行速度。
叶与欢:“去后山。”
上个月她去某机关部门签署了土地转让协议,帮她办程序的工作人员本来以为是同名同姓的普通人,一看到她摘下口罩,眼睛一下就亮了,倒也记得自己还在工作状态,只敢捂着嘴小声地笑。
一直到叶与欢把办事流程走完出门的时候,那位柜台员工还念念不舍地看着她。
在最后拿到手的文件上,这一小片地被概括为“北岭地区”。
因为这座山的真正名字早已在时光中暗淡消失,如今山上也没有住户,只是一个无人在意的小破土堆,并没有多余的复杂手续。
也正是因为被人遗忘,上山的楼梯年久失修,两人宽的石板上有一层厚实的苔藓,两人只能一前一后,苏凌自动落后一步。
叶与欢走得十分小心。
上下山的道路只有三条,其中两个出入口都离家不远,顺理成章地被保镖们纳入监控的管理范围,再加上她还带了个小尾巴一起,必然不会出什么事。
才走了十几阶, 她突然感觉到有一只手从后面抓住了她的衣角。
她一步一步向上走,这只手也一点一点往上滑,从外套边缘逐渐接近腰侧,倏忽又抓住了她的袖管。
叶与欢没有打开他的手。
他敏锐地抓住了她的情绪,手指拨弄衣料、绕开袖口,跟着她的手臂方向钻入一个狭小的温热空间。
少男的手掌比她大了一圈,深入她的指缝,十指交叉。
叶与欢似乎被他的体温烫了一下,停住了上山的脚步。两人的手挤在原本还算宽裕的衣兜里,连避让的余地都没有。
他完全不在意这般牵手有多么别扭,只是紧紧跟在身后,好像是要将他身上所有的热量都传递给她。
约莫爬了二十分钟,她们到达山顶。
她站在平坦的草地上,向着周围环视一圈。此处视野开阔,勉强能透过树枝的缝隙,看到自己家门口的那条马路。
叶与欢眨了眨眼,将变得温热的手从口袋里拿出来,以手指作梳子,将吹乱的额发拨到耳后,转头看向站在不远处的男孩。
半个身子隐藏在朦胧的雾气中,苏凌仰着头,任山里的风吹散他的刘海,眺望远方的眼睛比天幕的颜色更浓。
接着她收回手盖在眼皮上捂着,温暖被冻得僵硬的脸部。
她并不知道,在自己闭上眼睛的一瞬间,苏凌便转过头,凝视着她的侧影。不那么强烈的阳光笼罩着她,冷色的阴影在身后拉长成一道印痕,而她的面容在光线的晕影里模糊不清。
苏凌向着她走过去,眼中模糊的脸逐渐清晰起来,如同一张刚冲洗好的照片。
有一瞬间,他想,这已经足够了。不要奢求更多,不要和陈禹昂争个高下了。
她们一起度过的时刻,已经足以被刻成光盘,在他的记忆殿堂中央收受余生的供奉。
叶与欢的心里被宁静填满,她呼吸着微凉的空气,张开双手伸了个懒腰。
“今天就到这里吧。”
苏凌笑了笑,无比温柔:“好。”
两人转身踏上台阶时,他好不容易平静的心率又突然加快了:她十分自然地,握住了他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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