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之都别碍着我捡漏 第25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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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秘书带她走进了办公楼,这晋东市自然和之前的石原县不同,这里产石油,各方面经济条件好,办公楼也是前年新盖的,比石原县不知道阔气多少。
这么走在走廊里,她不知道怎么突然想起上辈子,竟有种恍惚感。
她上辈子只去过陆守俨单位一次,去了那一次还被人误会了,以为她是陆守俨的什么人。
她自然没在意,但是现在想想,却别有一番滋味。
这辈子这个属于自己的陆守俨,让她会忍不住遐想上辈子的他。
当抛却了空间和时间的纬度,她觉得两次踏入陆守俨办公室的自己,在某种意义上有了一种奇妙的对比。
一个是他的侄媳妇,一个是他的妻子,这真是一种微妙而奇特的人生变化。
孙秘书带她先进了一处休息室,之后笑着说:“陆同志办公室现在有客人,初同志你先等一下。”
初挽也就道:“好。”
孙秘书又给她到了茶水,初挽感谢过后,就先让孙秘书忙自己的去了。
她这边一杯茶没喝两口,就听到外面声音,陆守俨从办公室出来,在和几个人说话,听上去那几个都是防潮堤坝的工程负责人,他们穿着工人服装,衣服上还残留着泥巴的痕迹。
工作中的陆守俨和平时略有些不同,沉稳内敛中有几分谈笑风生的和气,不需要太多什么,他在场,便有权威感无声地铺陈开来,让人不由自主去听从。
隔着玻璃窗,初挽看着这样的陆守俨,想着这两年他在基层干,确实又长进不少,也越发接近后世的那个陆守俨了。
他很会营造自己的权威感,在防潮堤坝面临重重困难,且他自己也是空降的情况下,竟然能游刃有余地处理着里面复杂的利益关系,并且分寸拿捏得很好。
有些人真就是天生的赢家,重来一百遍,无论做什么,都注定披荆斩棘,去爬到金字塔的顶尖。
正想着,陆守俨走过来,推开门,笑看着她:“过来吧。”
初挽便拎起自己的帆布包,跟着陆守俨过去他办公室。
这里的办公室可是比之前石原县阔气很多,竟然还有真皮沙发。
初挽毫不客气坐下了:“你还挺享受的。”
陆守俨:“这是之前留下的,我可没这种享受的心思。”
陆守俨拿来茶壶,看上去是刚沏的茶,他给初挽倒了一杯茶:“过来,尝尝,崂山的绿茶,看你喜欢吗?”
初挽也就过去,尝了口,味道醇厚鲜爽,确实不错。
陆守俨:“你先歇一会,大概十分钟,我做个笔记,之后就带你去食堂吃饭。”
初挽:“嗯。”
说完,也就坐在一旁,慢悠悠地品茶,陆守俨低头拿着钢笔沙沙地写,神情也没了刚才的闲散,变得凝重起来,偶尔还皱下眉。
等写差不多了,他收拾东西,初挽过去,放下茶杯。
陆守俨收拾好了,却没动,只是抬眼看着她。
初挽:“嗯?”
她疑惑地看他,却跌入了他墨黑的眸中。
视线这么相撞,她心里便陡然生出了一些异样。
陆守俨握着文件,低声道:“突然觉得应该亲一下再去吃饭。”
初挽:“别胡来!”
陆守俨却是不听的,隔着实木办公桌,他微俯首下来,之后,唇便轻点在她的唇上。
蜻蜓点水,之后便起来了。
虽然现在两个人之间已经很放得开,荒唐放纵,晚上什么姿势都尝试过了,一些无耻没下限的事都做了。
但是办公室里,他竟然这样,还是让她不敢相信。
他怎么看都不是这种人!
只能说这个人骨子里一股子不羁,平时藏得滴水不露,其实稍微剥开那层皮,下面都是满满的放荡,简直要晃出来了。
虽然只是浅浅亲了那么一下,陆守俨却仿佛非常靥足,以至于走出办公室的时候,唇边依然残留着一些弧度,倒是让机关里的同事属下都微惊讶。
平时他也还算和气,会对大家笑,但是和现在的笑完全不一样。
眼下的这位陆同志,真是看着不像他了。
大家再看他身边的爱人,只能说,男人见了自己爱人,完全可以变一张脸。
陆守俨对此却是毫不在意,他依然含着笑,带着初挽过去食堂吃饭,帮初挽打饭,又旁若无人地给她把筷子递到手中。
本来这些都是稀松平常的,他在家都是这样照顾自己的,初挽很享受这种饭来张口的照顾,而且她觉得陆守俨也很享受。
这一切都和别的夫妻不一样,但两个人就喜欢这种相处方式,并且都能得到满足和拥有感。
但是现在,周围惊讶的眼神,让她感觉到这在别人看来是多么不可思议。
她便提醒:“注意点,这是你们单位。”
陆守俨却是依然旁若无人,甚至还帮她把虾给剥开了放她碗里:“这有什么,我照顾我爱人,有问题吗?”
初挽小声道:“怕影响你形象啊。”
陆守俨便笑了。
他含着笑,漫不经心地道:“也没什么。”
之后,他低声道:“我没必要在他们眼里完美无缺到不食人间烟火,我也是人,其实这样更有利于开展工作。”
初挽听着,倒是觉得这话挺有意思。
她略想了想,想起刚才他和几个工程人员说话,看得出,那些人鞋子和裤腿上还残留着泥巴,明显是直接从工地上来的。
但是他亲自接待,还给他们沏茶倒水的,非常亲和耐心。
看来他现在的工作,不但需要雷厉风行的气势,还需要春风化雨的手段,也是不容易。
其实平时,他哪是那样和气的,不给你端着脸就算他心情好了。
这时候,食堂有人陆续进来,外面下雨了,有人头发衣服都沾着潮气,陆守俨看了下她的胳膊:“怎么样了,还疼吗?”
初挽:“自从被你拎过去做针灸,好多了,今天没觉得疼。”
陆守俨颔首:“说明是有用的,回头你过去北京,还是继续坚持做,巩固下,不然回头又犯了,还不是哭鼻子。”
初挽:“我哪至于……”
初挽在陆守俨这里厮混了一个月,但是她的月经却如期而至,这让她有些沮丧:“怎么没怀上!”
陆守俨:“哪那么容易的,要是想怀孕,马上就能怀,那天底下得多少孩子了?”
初挽想想也是,这种事情急不来,反正身体没问题就行,慢慢来吧,再说如果突然怀孕了,她还有些不适应呢。
而这几天,她又跑过去那边的旧货市场几次,又收到了一批陶俑,足足二十个,她觉得数量不小,便干脆去乡下打听了打听,这才知道,早些年附近有一个汉代石条墓,被当地农民挖开了,东西便被大家随意分了。
有户人家说:“我们哪知道这个东西是好东西,不好看,就留着给孩子过家家,原来我们村不少呢,都被孩子摔差不多了!知道值钱,我们多留几个得了!”
初挽听着,没说什么,又去那户人家看了看,结果他们墙头底下还堆着几个陶马,于是一块钱一个,都干脆地要了。
一时又有别家的听说了消息,知道初挽收,全都过来送,初挽统统一块一个,竟然一口气收了四十多个。
这有些太多了,初挽带回去后,分门别类,把自己喜欢的,各样挑了好的留下来,剩下的,直接打包进一个箱子里。
现在她的论文已经写得初具雏形了,怀孕失败,她也不是那么着急,便想着干脆先回北京写论文。
和陆守俨商量过后,陆守俨也是这个意思:“你在这里写论文,到底不方便,先回去吧。”
于是便商量着等初挽再有空的时候,就过来找他。
临别时,自然都不舍得,结婚两年多,其实相聚的时间没多少,现在纠缠了一个月,真是把该做的都做透了。
做透了后,不觉得腻,反而更添了喜欢。
用陆守俨的话说“抱着你,怎么都喜欢,没够”。
他就是怎么都没够。
晚上时候,就连吃饭,他都抱着她,让她坐在他腿上,亲手来喂她吃。
初挽懒懒地靠在他怀里:“你干脆把我装你兜里吧。”
陆守俨:“可以吗?”
初挽捶打他,笑道:“你是不是有病?”
陆守俨却没笑,低头安静地看着她。
他没说什么,但是眸光中却仿佛包含着很多。
初挽被他看得有些脸红了,微别过脸去,道:“就知道你不舍得我。”
陆守俨缓缓地抱住她,把她抱紧了,让她单薄的身子紧抵着自己,之后将脸埋首在她秀发中,才喃喃地道:“挽挽,我有时候会觉得,西方关于男人女人的说法,很形象贴切。”
初挽:“嗯?”
陆守俨:“说造物主在造了男人后,怕男人太孤单,所以趁着男人熟睡的时候,从他身上抽走了一根肋骨,这根肋骨便化成了女人。”
初挽埋在他怀里,闭上眼睛,汲取着他醇厚的气息,低声说:“所以我是你的肋骨吧。”
陆守俨道:“对,挽挽是我的肋骨,是我身体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只有挽挽在我怀里,我才觉得完整。”
说到这里,他眸光看向远处虚无的一处,低声叹道:“也许上辈子,挽挽就是我最亲的人,是我身体的一部分。”
当这么说着的时候,他自己也意识到,其实最初他对初挽并没有男女之间的渴望,毕竟认识她的时候,她还很小,他也并不懂什么。
事实上在他十六岁走入军校的时候,他对男女之情还很懵懂,也没任何想法。
那时候是纯粹的想照顾,觉得这个世界对她太苛责,觉得自己很没用,于是那种纠葛的情绪便延伸出许多的愧疚和疼爱。
后来,她明明长大了,他却依然习惯性地想对她好,总觉得她还是那个需要他的小女儿。
而这种习惯性的牵挂和疼爱,终于在某一刻变了质。
那一次,他恰好因公过去西安,知道她也在西安,便到处找她,走遍了西安的古玩市场,却一无所获,后来无意中听到几个铲子说话,知道他们如何从一个瘦弱少年手中抢到了钱,他陡然意识到了,详细打听过后,怒从中来,狠狠地教训了那几个人,之后跑过去山里找她。
赶上山洪,他找了很久,终于找到了她,那个时候她发着高烧,浑身瑟瑟发抖。
他抱着她,在荒郊野岭中踩着污水往回走。
他还记得,那时候夜很黑,她无助地搂着自己的脖子,低声哀求自己。
她发烧意识不清,说了很多胡话,她求自己放下她,说她肯定活不成了,说她不想连累他,说她完全没有必要活在这个世上。
这么走在走廊里,她不知道怎么突然想起上辈子,竟有种恍惚感。
她上辈子只去过陆守俨单位一次,去了那一次还被人误会了,以为她是陆守俨的什么人。
她自然没在意,但是现在想想,却别有一番滋味。
这辈子这个属于自己的陆守俨,让她会忍不住遐想上辈子的他。
当抛却了空间和时间的纬度,她觉得两次踏入陆守俨办公室的自己,在某种意义上有了一种奇妙的对比。
一个是他的侄媳妇,一个是他的妻子,这真是一种微妙而奇特的人生变化。
孙秘书带她先进了一处休息室,之后笑着说:“陆同志办公室现在有客人,初同志你先等一下。”
初挽也就道:“好。”
孙秘书又给她到了茶水,初挽感谢过后,就先让孙秘书忙自己的去了。
她这边一杯茶没喝两口,就听到外面声音,陆守俨从办公室出来,在和几个人说话,听上去那几个都是防潮堤坝的工程负责人,他们穿着工人服装,衣服上还残留着泥巴的痕迹。
工作中的陆守俨和平时略有些不同,沉稳内敛中有几分谈笑风生的和气,不需要太多什么,他在场,便有权威感无声地铺陈开来,让人不由自主去听从。
隔着玻璃窗,初挽看着这样的陆守俨,想着这两年他在基层干,确实又长进不少,也越发接近后世的那个陆守俨了。
他很会营造自己的权威感,在防潮堤坝面临重重困难,且他自己也是空降的情况下,竟然能游刃有余地处理着里面复杂的利益关系,并且分寸拿捏得很好。
有些人真就是天生的赢家,重来一百遍,无论做什么,都注定披荆斩棘,去爬到金字塔的顶尖。
正想着,陆守俨走过来,推开门,笑看着她:“过来吧。”
初挽便拎起自己的帆布包,跟着陆守俨过去他办公室。
这里的办公室可是比之前石原县阔气很多,竟然还有真皮沙发。
初挽毫不客气坐下了:“你还挺享受的。”
陆守俨:“这是之前留下的,我可没这种享受的心思。”
陆守俨拿来茶壶,看上去是刚沏的茶,他给初挽倒了一杯茶:“过来,尝尝,崂山的绿茶,看你喜欢吗?”
初挽也就过去,尝了口,味道醇厚鲜爽,确实不错。
陆守俨:“你先歇一会,大概十分钟,我做个笔记,之后就带你去食堂吃饭。”
初挽:“嗯。”
说完,也就坐在一旁,慢悠悠地品茶,陆守俨低头拿着钢笔沙沙地写,神情也没了刚才的闲散,变得凝重起来,偶尔还皱下眉。
等写差不多了,他收拾东西,初挽过去,放下茶杯。
陆守俨收拾好了,却没动,只是抬眼看着她。
初挽:“嗯?”
她疑惑地看他,却跌入了他墨黑的眸中。
视线这么相撞,她心里便陡然生出了一些异样。
陆守俨握着文件,低声道:“突然觉得应该亲一下再去吃饭。”
初挽:“别胡来!”
陆守俨却是不听的,隔着实木办公桌,他微俯首下来,之后,唇便轻点在她的唇上。
蜻蜓点水,之后便起来了。
虽然现在两个人之间已经很放得开,荒唐放纵,晚上什么姿势都尝试过了,一些无耻没下限的事都做了。
但是办公室里,他竟然这样,还是让她不敢相信。
他怎么看都不是这种人!
只能说这个人骨子里一股子不羁,平时藏得滴水不露,其实稍微剥开那层皮,下面都是满满的放荡,简直要晃出来了。
虽然只是浅浅亲了那么一下,陆守俨却仿佛非常靥足,以至于走出办公室的时候,唇边依然残留着一些弧度,倒是让机关里的同事属下都微惊讶。
平时他也还算和气,会对大家笑,但是和现在的笑完全不一样。
眼下的这位陆同志,真是看着不像他了。
大家再看他身边的爱人,只能说,男人见了自己爱人,完全可以变一张脸。
陆守俨对此却是毫不在意,他依然含着笑,带着初挽过去食堂吃饭,帮初挽打饭,又旁若无人地给她把筷子递到手中。
本来这些都是稀松平常的,他在家都是这样照顾自己的,初挽很享受这种饭来张口的照顾,而且她觉得陆守俨也很享受。
这一切都和别的夫妻不一样,但两个人就喜欢这种相处方式,并且都能得到满足和拥有感。
但是现在,周围惊讶的眼神,让她感觉到这在别人看来是多么不可思议。
她便提醒:“注意点,这是你们单位。”
陆守俨却是依然旁若无人,甚至还帮她把虾给剥开了放她碗里:“这有什么,我照顾我爱人,有问题吗?”
初挽小声道:“怕影响你形象啊。”
陆守俨便笑了。
他含着笑,漫不经心地道:“也没什么。”
之后,他低声道:“我没必要在他们眼里完美无缺到不食人间烟火,我也是人,其实这样更有利于开展工作。”
初挽听着,倒是觉得这话挺有意思。
她略想了想,想起刚才他和几个工程人员说话,看得出,那些人鞋子和裤腿上还残留着泥巴,明显是直接从工地上来的。
但是他亲自接待,还给他们沏茶倒水的,非常亲和耐心。
看来他现在的工作,不但需要雷厉风行的气势,还需要春风化雨的手段,也是不容易。
其实平时,他哪是那样和气的,不给你端着脸就算他心情好了。
这时候,食堂有人陆续进来,外面下雨了,有人头发衣服都沾着潮气,陆守俨看了下她的胳膊:“怎么样了,还疼吗?”
初挽:“自从被你拎过去做针灸,好多了,今天没觉得疼。”
陆守俨颔首:“说明是有用的,回头你过去北京,还是继续坚持做,巩固下,不然回头又犯了,还不是哭鼻子。”
初挽:“我哪至于……”
初挽在陆守俨这里厮混了一个月,但是她的月经却如期而至,这让她有些沮丧:“怎么没怀上!”
陆守俨:“哪那么容易的,要是想怀孕,马上就能怀,那天底下得多少孩子了?”
初挽想想也是,这种事情急不来,反正身体没问题就行,慢慢来吧,再说如果突然怀孕了,她还有些不适应呢。
而这几天,她又跑过去那边的旧货市场几次,又收到了一批陶俑,足足二十个,她觉得数量不小,便干脆去乡下打听了打听,这才知道,早些年附近有一个汉代石条墓,被当地农民挖开了,东西便被大家随意分了。
有户人家说:“我们哪知道这个东西是好东西,不好看,就留着给孩子过家家,原来我们村不少呢,都被孩子摔差不多了!知道值钱,我们多留几个得了!”
初挽听着,没说什么,又去那户人家看了看,结果他们墙头底下还堆着几个陶马,于是一块钱一个,都干脆地要了。
一时又有别家的听说了消息,知道初挽收,全都过来送,初挽统统一块一个,竟然一口气收了四十多个。
这有些太多了,初挽带回去后,分门别类,把自己喜欢的,各样挑了好的留下来,剩下的,直接打包进一个箱子里。
现在她的论文已经写得初具雏形了,怀孕失败,她也不是那么着急,便想着干脆先回北京写论文。
和陆守俨商量过后,陆守俨也是这个意思:“你在这里写论文,到底不方便,先回去吧。”
于是便商量着等初挽再有空的时候,就过来找他。
临别时,自然都不舍得,结婚两年多,其实相聚的时间没多少,现在纠缠了一个月,真是把该做的都做透了。
做透了后,不觉得腻,反而更添了喜欢。
用陆守俨的话说“抱着你,怎么都喜欢,没够”。
他就是怎么都没够。
晚上时候,就连吃饭,他都抱着她,让她坐在他腿上,亲手来喂她吃。
初挽懒懒地靠在他怀里:“你干脆把我装你兜里吧。”
陆守俨:“可以吗?”
初挽捶打他,笑道:“你是不是有病?”
陆守俨却没笑,低头安静地看着她。
他没说什么,但是眸光中却仿佛包含着很多。
初挽被他看得有些脸红了,微别过脸去,道:“就知道你不舍得我。”
陆守俨缓缓地抱住她,把她抱紧了,让她单薄的身子紧抵着自己,之后将脸埋首在她秀发中,才喃喃地道:“挽挽,我有时候会觉得,西方关于男人女人的说法,很形象贴切。”
初挽:“嗯?”
陆守俨:“说造物主在造了男人后,怕男人太孤单,所以趁着男人熟睡的时候,从他身上抽走了一根肋骨,这根肋骨便化成了女人。”
初挽埋在他怀里,闭上眼睛,汲取着他醇厚的气息,低声说:“所以我是你的肋骨吧。”
陆守俨道:“对,挽挽是我的肋骨,是我身体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只有挽挽在我怀里,我才觉得完整。”
说到这里,他眸光看向远处虚无的一处,低声叹道:“也许上辈子,挽挽就是我最亲的人,是我身体的一部分。”
当这么说着的时候,他自己也意识到,其实最初他对初挽并没有男女之间的渴望,毕竟认识她的时候,她还很小,他也并不懂什么。
事实上在他十六岁走入军校的时候,他对男女之情还很懵懂,也没任何想法。
那时候是纯粹的想照顾,觉得这个世界对她太苛责,觉得自己很没用,于是那种纠葛的情绪便延伸出许多的愧疚和疼爱。
后来,她明明长大了,他却依然习惯性地想对她好,总觉得她还是那个需要他的小女儿。
而这种习惯性的牵挂和疼爱,终于在某一刻变了质。
那一次,他恰好因公过去西安,知道她也在西安,便到处找她,走遍了西安的古玩市场,却一无所获,后来无意中听到几个铲子说话,知道他们如何从一个瘦弱少年手中抢到了钱,他陡然意识到了,详细打听过后,怒从中来,狠狠地教训了那几个人,之后跑过去山里找她。
赶上山洪,他找了很久,终于找到了她,那个时候她发着高烧,浑身瑟瑟发抖。
他抱着她,在荒郊野岭中踩着污水往回走。
他还记得,那时候夜很黑,她无助地搂着自己的脖子,低声哀求自己。
她发烧意识不清,说了很多胡话,她求自己放下她,说她肯定活不成了,说她不想连累他,说她完全没有必要活在这个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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