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之都别碍着我捡漏 第40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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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会是在土地局大厅举办的,这次要拍卖的有五宗地块,初挽对别的兴趣不大,主要是想买蔡屋围那块。
她观察了下,在场各路人马云集,有下海单干的,也有国营单位,当然更有港澳同胞,一般港澳同胞都是和大陆合资的方式进场。
初挽甚至看到一个眼熟的香港企业家,她好像去香港时候见过,当时刀鹤兮组织的那场游艇俱乐部聚餐上对方也在。
那位香港企业家还特意过来和初挽打了招呼,寒暄了几句,这使得周围人都留意到初挽的方向,也有人交头接耳打听起来。
当知道这是做文玩的初挽时,都有些意外,在场都是消息灵通的,多少知道初挽的大名,知道她在文玩界大出风头,谁想到她竟然来到深圳房地产圈呢。
对此,初挽坐在角落,闷头不言。
拍卖很快开始了,很快几件地皮都迅速成交了,价格有高有低,低的一千八百,高的有两千多的,最贵的一块地皮是六百多万。
最后才是那块蔡屋围,那是一块大概三千多平的地皮,算是不小的一块了,这块地皮一出,陆续有一两个举牌的,价格是一百八十万,两百万,两百三十万,就这么慢悠悠往上涨,最后涨到了三百万出头,两家咬得很死。
陆续有人放弃了,最后有两家,一家是内地的一家私营企业,另一家则是中港合资的,那家合资公司背后便是初挽认识的那位企业家。
初挽见此,也不犹豫,直接喊价四百万。
这个价格一出,全场静寂,那位香港企业家更是用看傻子的眼神看着初挽。
卢兆龙皱眉,有些疑惑,也有些无奈,他知道初挽一定会出手,但是他没想到初挽以这种方式出手。
初挽其实只是不想太费心思而已,她已经在深圳耽误了不少时间,大好光阴,就为了买一块地在这里等着,挺没意思的,所以想速战速决。
最好的方法当然是一剑封喉,直接出一个高价。
之前竞争的那两家显然被初挽打懵了,拍卖主持人顺利落槌,初挽以四百万获得那块地皮,每平地皮价是一千多。
拍卖结束后,初挽顿时被深圳的媒体拦住,人们对于这位横空出手的女大款感到震惊和好奇,都想采访她。
好在有易铁生,护着她赶紧上车了。
至此,初挽的深圳之行圆满结束,她忙买了飞机票准备从广州白云机场回去北京。
离开挺久了,想孩子,想她的四合院,也想陆守俨,再说还有陆老爷子寿宴就要到了,她总得赶回去。
第294章
从北京机场出来,顿时一阵寒气扑面而来,她正想着从行李箱中拿出外套,就看到不远处,陆守俨正朝自己走来。
这倒是难得,毕竟他现在身份不同以往。
她抿唇浅笑:“你怎么来了?我以为你忙着呢!”
陆守俨直接接过她手中的行李箱,之后拉着她径自过去停车场上了车,和司机说了声,车子开出机场。
陆守俨握着初挽的手,微蹙眉:“手怎么这么凉?”
初挽确实有些冷,身上只穿了一件单薄的毛衣和一件薄风衣。
她有些无奈地看着窗外已经发秃的树:“还是南方条件好,那边还挺暖和,满眼都是绿,回来后这边冷死了,满眼都是灰扑扑。”
陆守俨:“你应该在深圳买几件厚衣服,之前打电话忘记和你提了,结果你自己心里一点数都没有。”
不过现在说什么都晚了,反正回到家就暖和了。
初挽忙哄着道:“没事,其实也不怎么冷。”
一时又问起来别的:“老爷子的寿宴定下来吗,在哪儿办?”
她记得临走前,仿佛对于举办地点有些争议,不过她也懒得多问,毕竟她又不操心那些举办筹办细节,没什么发言权。
陆守俨:“就在颐和园的听鹂馆。”
初挽:“那地儿不错。”
陆守俨略沉吟了下,含蓄地道:“不过听起来,三哥那里,可能有些意见。”
初挽:“怎么了?”
陆守俨这才说起来,这次给老爷子办八十大寿,底下几个子女自然都想着尽心,不过大家各自想法又有不同。
就其它几位兄长来说,自家亲戚热闹一番就是了,不过三哥却有些想法,他觉得应该趁着这个机会,把老爷子昔日好友也都请过来,这样也能以前已经关系全都拾起来。
初挽听这话,便明白了:“你侄子最近估计不太顺利吧,当爸的想给他铺铺路。”
陆守俨自然明白,她口中的“你侄子”,自说的是陆建时。
他没什么表情地道:“估计是这个意思。”
初挽笑了下:“上次做外贸,不是做得还不错吗,还升职了?当经理了?”
陆建时去了一趟新疆,锻炼了不少,确实也长进了。
说实话,和上辈子同时期相比,陆建时确实强了不少。
这次回来,靠着家里人脉关系,直接进了外贸局,那可是好单位,掌控着外贸指标的,随便搞搞就是钱,三房如今很是扬眉吐气,上次她看到孟香悦,好像穿起来香港捎来的衣服,又戴了那么大一个金镏子。
陆守俨却道:“最近出了个事,离开那单位,单干了。”
初挽疑惑:“出事?什么事?”
就陆建时待的那单位,把控着所有进出口公司的指标,他们想赔钱都难,随便一搂都是钱哪。
陆守俨看了眼窗外,声音很淡:“男女作风问题。”
初挽一听,眼睛都亮了,好奇地看着陆守俨:“他有作风问题?在外面包小蜜了?还是乱搞男女关系?跑去歌舞厅瞎混?”
陆守俨看她那兴致勃勃的样子,一时无言:“我也不清楚。”
初挽扯着他的袖子:“怎么会呢,你肯定知道,你快说。”
陆守俨眼神很是无奈:“确实不知道,我哪有心思操心这个?”
初挽一脸惋惜:“好吧。”
她觉得陆守俨肯定知道,只不过他不是那种背后说人这种是非的,所以刻意不提,那也行,她回头问别人呗!
陆守俨已经把两个小家伙都接回家了,由保姆照料着。
天冷了,梦锦穿着带红色小苹果刺绣的厚毛衣,希同则穿了一身蓝色条纹小毛衣,两个人都穿着同款小皮鞋,梦锦是红色的,希同是蓝色的。
两个小家伙排排站,一脸乖巧的样子,见到初挽回来,便拉长了调子,稚声稚气地喊道:“欢迎妈妈光临。”
初挽愣了下:“这,这是干嘛呢?”
希同却挺胸抬头,目视前方,小脸严肃:“妈妈请进,妈妈慢走!”
初挽便忍不住笑起来:“两位小朋友,请问你们是服务员还是警卫员?”
陆守俨脱下大衣,挂在一旁衣架上,这才笑着解释道:“因为要选饭店,大嫂过去几家饭店都看了看,有天带着他们去的,他们就学会了,这是对你的欢迎仪式。”
说着,他对初挽道:“先去洗脸洗手吧,饭做好了。”
初挽忙去洗了,洗完之后,两个孩子跟小鸟一样扑倒她怀里,她也是高兴得很,抱着两个孩子亲了好一番!
两个小家伙已经不装服务员了,叽叽喳喳地说起最近的事,有高兴的事,也有不高兴的事,这个那个的,统统和初挽学舌了一番。
他们现在上了幼儿园,幼儿园里小朋友多,他们语言能力进步很快,口齿伶俐,表达得都很清楚。
希同:“妈妈,我们幼儿园图画书上,上面有我认识的字!”
梦锦也点头,一脸小骄傲的样子:“我们认识,小朋友不认识!”
初挽听着,好奇:“我之前教过你们吗?”
希同:“妈妈教过。”
初挽想了想:“是教你们背三字经和笠翁对韵时候?”
两个小家伙点头,脆声道:“对!”
初挽一时也有些意外:“难为你们都还记得。”
这记性真是好。
她小时候其实就是认字很早很快,不过现在看,两个小娃比她还强呢。
她看向陆守俨:“你小时候认字这么快吗?”
陆守俨:“我当然不如你,你认字很早,而且过目不忘。”
屋里暖和,他穿着深灰色衬衫搭配薄毛衣,内敛持重,不过当他看着她和孩子的时候,眸光却温煦含笑。
初挽意外:“是吗?”
陆守俨颔首:“嗯,最初是我手把手教你认字,估计得认了两三百个字吧?你挺聪明的,记性好,指着读两遍就记住了。”
初挽:“那看来他们是遗传我?”
陆守俨含笑的墨眸扫过她略有些得意的样子,道:“是,识字方面遗传你,只希望数学别遗传你。”
初挽:“……”
才夸了她,结果马上损她一把。
陆守俨低首,给希同和梦锦各自夹了一块红烧肉,看着两个小家伙吃得香喷喷,他笑道:“我最近工作不忙,每天都能准时下班,孩子先不放老宅了,我们接回来,这样每晚我抽工夫陪他们读读书吧。”
初挽自然赞同:“我以前教的那些,诗经什么的,你都让他们背背,除了这些,也可以学点小孩的,童话世界故事大王,都讲讲吧。他们如果愿意认字,也让他们学学”
旁边希同正吃得腮帮子鼓囊囊的,听到这话,忙道:“希同要学认字。”
初挽听这话:“这么上进?”
梦锦从旁也软软地道:“我也要学认字,我要看书。”
陆守俨好奇,笑问道:“原来你们两个这么爱学习。”
他小时候也算比较懂事,不过可没这两位小家伙这么上进。
梦锦听着,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之后结结巴巴地说:“我是姑姑……”
希同点头,煞有其事地道:“我是叔叔啊。”
陆守俨和初挽对视一眼,都有些不明白这是怎么了。
梦锦:“宝莉认识的字比我还多……我可是姑姑。”
说完,嘟嘟着小嘴,很有些失落的样子。
希同:“宝承也会看,他们说我是叔叔应该更厉害,我想当最聪明的叔叔。”
她观察了下,在场各路人马云集,有下海单干的,也有国营单位,当然更有港澳同胞,一般港澳同胞都是和大陆合资的方式进场。
初挽甚至看到一个眼熟的香港企业家,她好像去香港时候见过,当时刀鹤兮组织的那场游艇俱乐部聚餐上对方也在。
那位香港企业家还特意过来和初挽打了招呼,寒暄了几句,这使得周围人都留意到初挽的方向,也有人交头接耳打听起来。
当知道这是做文玩的初挽时,都有些意外,在场都是消息灵通的,多少知道初挽的大名,知道她在文玩界大出风头,谁想到她竟然来到深圳房地产圈呢。
对此,初挽坐在角落,闷头不言。
拍卖很快开始了,很快几件地皮都迅速成交了,价格有高有低,低的一千八百,高的有两千多的,最贵的一块地皮是六百多万。
最后才是那块蔡屋围,那是一块大概三千多平的地皮,算是不小的一块了,这块地皮一出,陆续有一两个举牌的,价格是一百八十万,两百万,两百三十万,就这么慢悠悠往上涨,最后涨到了三百万出头,两家咬得很死。
陆续有人放弃了,最后有两家,一家是内地的一家私营企业,另一家则是中港合资的,那家合资公司背后便是初挽认识的那位企业家。
初挽见此,也不犹豫,直接喊价四百万。
这个价格一出,全场静寂,那位香港企业家更是用看傻子的眼神看着初挽。
卢兆龙皱眉,有些疑惑,也有些无奈,他知道初挽一定会出手,但是他没想到初挽以这种方式出手。
初挽其实只是不想太费心思而已,她已经在深圳耽误了不少时间,大好光阴,就为了买一块地在这里等着,挺没意思的,所以想速战速决。
最好的方法当然是一剑封喉,直接出一个高价。
之前竞争的那两家显然被初挽打懵了,拍卖主持人顺利落槌,初挽以四百万获得那块地皮,每平地皮价是一千多。
拍卖结束后,初挽顿时被深圳的媒体拦住,人们对于这位横空出手的女大款感到震惊和好奇,都想采访她。
好在有易铁生,护着她赶紧上车了。
至此,初挽的深圳之行圆满结束,她忙买了飞机票准备从广州白云机场回去北京。
离开挺久了,想孩子,想她的四合院,也想陆守俨,再说还有陆老爷子寿宴就要到了,她总得赶回去。
第294章
从北京机场出来,顿时一阵寒气扑面而来,她正想着从行李箱中拿出外套,就看到不远处,陆守俨正朝自己走来。
这倒是难得,毕竟他现在身份不同以往。
她抿唇浅笑:“你怎么来了?我以为你忙着呢!”
陆守俨直接接过她手中的行李箱,之后拉着她径自过去停车场上了车,和司机说了声,车子开出机场。
陆守俨握着初挽的手,微蹙眉:“手怎么这么凉?”
初挽确实有些冷,身上只穿了一件单薄的毛衣和一件薄风衣。
她有些无奈地看着窗外已经发秃的树:“还是南方条件好,那边还挺暖和,满眼都是绿,回来后这边冷死了,满眼都是灰扑扑。”
陆守俨:“你应该在深圳买几件厚衣服,之前打电话忘记和你提了,结果你自己心里一点数都没有。”
不过现在说什么都晚了,反正回到家就暖和了。
初挽忙哄着道:“没事,其实也不怎么冷。”
一时又问起来别的:“老爷子的寿宴定下来吗,在哪儿办?”
她记得临走前,仿佛对于举办地点有些争议,不过她也懒得多问,毕竟她又不操心那些举办筹办细节,没什么发言权。
陆守俨:“就在颐和园的听鹂馆。”
初挽:“那地儿不错。”
陆守俨略沉吟了下,含蓄地道:“不过听起来,三哥那里,可能有些意见。”
初挽:“怎么了?”
陆守俨这才说起来,这次给老爷子办八十大寿,底下几个子女自然都想着尽心,不过大家各自想法又有不同。
就其它几位兄长来说,自家亲戚热闹一番就是了,不过三哥却有些想法,他觉得应该趁着这个机会,把老爷子昔日好友也都请过来,这样也能以前已经关系全都拾起来。
初挽听这话,便明白了:“你侄子最近估计不太顺利吧,当爸的想给他铺铺路。”
陆守俨自然明白,她口中的“你侄子”,自说的是陆建时。
他没什么表情地道:“估计是这个意思。”
初挽笑了下:“上次做外贸,不是做得还不错吗,还升职了?当经理了?”
陆建时去了一趟新疆,锻炼了不少,确实也长进了。
说实话,和上辈子同时期相比,陆建时确实强了不少。
这次回来,靠着家里人脉关系,直接进了外贸局,那可是好单位,掌控着外贸指标的,随便搞搞就是钱,三房如今很是扬眉吐气,上次她看到孟香悦,好像穿起来香港捎来的衣服,又戴了那么大一个金镏子。
陆守俨却道:“最近出了个事,离开那单位,单干了。”
初挽疑惑:“出事?什么事?”
就陆建时待的那单位,把控着所有进出口公司的指标,他们想赔钱都难,随便一搂都是钱哪。
陆守俨看了眼窗外,声音很淡:“男女作风问题。”
初挽一听,眼睛都亮了,好奇地看着陆守俨:“他有作风问题?在外面包小蜜了?还是乱搞男女关系?跑去歌舞厅瞎混?”
陆守俨看她那兴致勃勃的样子,一时无言:“我也不清楚。”
初挽扯着他的袖子:“怎么会呢,你肯定知道,你快说。”
陆守俨眼神很是无奈:“确实不知道,我哪有心思操心这个?”
初挽一脸惋惜:“好吧。”
她觉得陆守俨肯定知道,只不过他不是那种背后说人这种是非的,所以刻意不提,那也行,她回头问别人呗!
陆守俨已经把两个小家伙都接回家了,由保姆照料着。
天冷了,梦锦穿着带红色小苹果刺绣的厚毛衣,希同则穿了一身蓝色条纹小毛衣,两个人都穿着同款小皮鞋,梦锦是红色的,希同是蓝色的。
两个小家伙排排站,一脸乖巧的样子,见到初挽回来,便拉长了调子,稚声稚气地喊道:“欢迎妈妈光临。”
初挽愣了下:“这,这是干嘛呢?”
希同却挺胸抬头,目视前方,小脸严肃:“妈妈请进,妈妈慢走!”
初挽便忍不住笑起来:“两位小朋友,请问你们是服务员还是警卫员?”
陆守俨脱下大衣,挂在一旁衣架上,这才笑着解释道:“因为要选饭店,大嫂过去几家饭店都看了看,有天带着他们去的,他们就学会了,这是对你的欢迎仪式。”
说着,他对初挽道:“先去洗脸洗手吧,饭做好了。”
初挽忙去洗了,洗完之后,两个孩子跟小鸟一样扑倒她怀里,她也是高兴得很,抱着两个孩子亲了好一番!
两个小家伙已经不装服务员了,叽叽喳喳地说起最近的事,有高兴的事,也有不高兴的事,这个那个的,统统和初挽学舌了一番。
他们现在上了幼儿园,幼儿园里小朋友多,他们语言能力进步很快,口齿伶俐,表达得都很清楚。
希同:“妈妈,我们幼儿园图画书上,上面有我认识的字!”
梦锦也点头,一脸小骄傲的样子:“我们认识,小朋友不认识!”
初挽听着,好奇:“我之前教过你们吗?”
希同:“妈妈教过。”
初挽想了想:“是教你们背三字经和笠翁对韵时候?”
两个小家伙点头,脆声道:“对!”
初挽一时也有些意外:“难为你们都还记得。”
这记性真是好。
她小时候其实就是认字很早很快,不过现在看,两个小娃比她还强呢。
她看向陆守俨:“你小时候认字这么快吗?”
陆守俨:“我当然不如你,你认字很早,而且过目不忘。”
屋里暖和,他穿着深灰色衬衫搭配薄毛衣,内敛持重,不过当他看着她和孩子的时候,眸光却温煦含笑。
初挽意外:“是吗?”
陆守俨颔首:“嗯,最初是我手把手教你认字,估计得认了两三百个字吧?你挺聪明的,记性好,指着读两遍就记住了。”
初挽:“那看来他们是遗传我?”
陆守俨含笑的墨眸扫过她略有些得意的样子,道:“是,识字方面遗传你,只希望数学别遗传你。”
初挽:“……”
才夸了她,结果马上损她一把。
陆守俨低首,给希同和梦锦各自夹了一块红烧肉,看着两个小家伙吃得香喷喷,他笑道:“我最近工作不忙,每天都能准时下班,孩子先不放老宅了,我们接回来,这样每晚我抽工夫陪他们读读书吧。”
初挽自然赞同:“我以前教的那些,诗经什么的,你都让他们背背,除了这些,也可以学点小孩的,童话世界故事大王,都讲讲吧。他们如果愿意认字,也让他们学学”
旁边希同正吃得腮帮子鼓囊囊的,听到这话,忙道:“希同要学认字。”
初挽听这话:“这么上进?”
梦锦从旁也软软地道:“我也要学认字,我要看书。”
陆守俨好奇,笑问道:“原来你们两个这么爱学习。”
他小时候也算比较懂事,不过可没这两位小家伙这么上进。
梦锦听着,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之后结结巴巴地说:“我是姑姑……”
希同点头,煞有其事地道:“我是叔叔啊。”
陆守俨和初挽对视一眼,都有些不明白这是怎么了。
梦锦:“宝莉认识的字比我还多……我可是姑姑。”
说完,嘟嘟着小嘴,很有些失落的样子。
希同:“宝承也会看,他们说我是叔叔应该更厉害,我想当最聪明的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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