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文H

第 90 章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大明朝的另类史 作者:梅毅/赫连勃勃大王

    正文 第 90 章

    大明朝的另类史 作者:梅毅/赫连勃勃大王

    第 90 章

    农民程九伯见李自成一人,又有匹好马,勇心百倍,嗷的一声蹿出来。李自成毕竟百战大将,反应自然灵敏,就徒手与手持锄头来杀的程九伯格斗起来。

    两个人一打,程九伯当然不是李自成对手,被对方骑在身下。李自成压住程九伯,回手抽刀,但刀鞘中因雨水沾泥,一时间拔不出刀来。

    此刻,程九伯外甥金二狗赶到,他见舅舅被一个大汉骑在身下要挨宰,情急之下,抡起铁铲冲李自成砍去,忽的一声,一下子削去“大顺皇帝”半个脑袋。

    至此,舅甥二人欢欢喜喜,不顾李自成血流烂白脑浆泛滥的尸体,牵马而去。

    后来,李自成余部被活捉,地方官府知道了山间的尸体乃李自成,就多次到山中晓谕,表示说杀李自成者受大赏。

    程九伯起初不敢自认,后来听说李自成的样子和被杀地点与自己当天所遇一模一样,才大着胆子出山“认功”。由此,他不仅获赏银千两,还得到清朝总督的“亲切接见”。这时候,程九伯才由山民变为“地主阶级”。

    一下岗驿卒死于一农民之手,结局充满了隐喻般的黑色幽默。

    李自成残部刚刚吃饱饭,跑回的一个卫兵哭诉“万岁爷被乡民杀死”,一时间农民军满营痛哭。然后,他们化悲愤为力量,这数千农民军在附近州县毁庐杀人无数,以泄痛愤。

    可叹这一切,杀人“真凶”程九伯根本不知,与外甥一起在山中小屋看着草地上的大马傻笑。

    至于日后流传的李自成病死或出家之说,均是野史逸闻。清初以来无数考家考证推断,确系无稽之谈,把简单之事弄复杂而已。

    吃人“黄虎”天煞星——张献忠

    一讲“变态”,现在的人都会联想到性方面。其实,从心理学角度分析,嗜杀、自虐、他虐等行为,也是“变态”的一种,是人类原始欲望的一种爆发,是人类动物性潜在留存的暴露。

    这些变态的人,在他自己的意念中,他不仅认为可以控制自己的生活,而且会认定能控制别人的生活。

    中国历史上,暴君虐将不少,他们的残虐酷杀,皆有极大的目的性,属于冷静思考下的有计划杀人。但是,诸如明末张献忠这种无目的性的嗜杀狂,中国历史上仅此一人。

    张献忠,这位与李自成同岁的大贼头,长身虎颔,面色金黄,故人称“黄虎”。此人长就一副堂堂相貌。一日不杀人,这位爷就悒悒不乐。在意识形态影响下,极“左”时代文人们均为农民起义“翻案”,指称说那些记载张献忠大肆屠杀的历史记载均是“地主阶级”的胡言乱语,而他最能抓住把柄的,是《明史》中《张献忠》传中那一句:“(张献忠)将卒以杀人多少叙功次,共杀男女六万万有奇”。确实,明末全国人口也就一万万多,说张献忠在蜀地杀了“六万万”只能说是文人的想当然。

    《明史》中的这种荒唐“数字”素材,取自明末清初文人毛奇龄的《后鉴录》。其实,明末四川一地大概有四百万人,张献忠杀了其中近三百万,“摇黄贼”杀掉和吃掉七逃脱者在别的州城发现,搜剿此城的领兵官就会遭剥皮之刑。

    杀人之外,贼军必尽焚庐舍。未尽残木,也要归拢成堆后烧成灰烬,士兵以矛挑看清楚后才敢离开。实在有巨大的石雕殿柱烧不了,就用丝绸等物浸满油裹之数层,举火烧之,最终崩坏才放心。

    由于百姓中的小儿幼女不能计功,贼军所弃道旁,或衬马蹄,或抛空后以白刃接之以为笑乐。

    张献忠之灭绝人性,无论亲疏。其本性好朋友欢宴,常与陕西老乡痛饮于王府之中,临行厚赠黄金珠宝。酒足饭饱后,陕西籍的友人们欢笑告退。张献忠事先伏壮士于路,把他们尽数斩杀,拿回所赠金银。接着,兵士们把“朋友”们首级盛于锦匣内洗净送回。有时张献忠独饮不乐,喊一声“唤好友来!”士兵们立刻把冰镇的人头摆放于巨大的宴桌上。老张本人持盏酌劝,亲切热情如对活人,并名之为“聚首欢宴”;张贼酷爱斩斫妇人小脚,置于花园叠累成峰。一日,他与爱妾酌饮欣赏,仰视香足堆,叹道:“方缺一足尖,置之会更好看。”其爱妾也有几分酒意,伸出自己三寸金莲,笑言:“此足如何?”张献忠仔细持于手中细观,说“甚好”,信手一刀割下香足抛于足堆之上。其爱妾哭嚎宛转于地,他复加一刀,劈下其秀美之头。

    张献忠有爱妾数十,依次被斩杀,或肢解为乐,或烹之为食,或脔之喂狗。他本人还有一数岁小儿,一晚忽怒,亲手毙之,虎狼之性如此。转至早晨,见小儿尸体横于席间,他又怒左右手下不劝解,立杀数百人。

    第 90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90 章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