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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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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明朝的另类史 作者:梅毅/赫连勃勃大王

    正文 第 91 章

    大明朝的另类史 作者:梅毅/赫连勃勃大王

    第 91 章

    这大贼头最大的特点,是“醉柔而醒暴”,喝醉时常常饶人,一旦清醒就要见血才乐。

    1645年秋,张献忠毁弃成都,尽杀城中居民。这一点,连极“左”时代的文献也不得不承认是实情,只是声称他“面对地主阶级疯狂反扑”使“阶级斗争扩大化”,这哪里扩大化,是绝杀化!成都居民数十万被驱于南门,见张献忠骑马而来,都跪地乞命,声称是良民顺民。

    张献忠狂性大起,纵马挥刀跳入人群中,发疯一样遍杀遍喊:“杀!杀!杀!”贼军刀砍矛捅,血流成河。

    从成都临行前,张献忠下令,命令各营杀尽所掠妇女,上缴所有抢掠金银。

    由于从各地及蜀中所掠金银太多带不走,张献忠发数千人为工匠,先掘绵江使之改道,然后在河床上凿洞,垫青石成穴,尽埋金宝银块于其中,大概有数千万两之巨。然后,他尽杀工人,让兵士再使绵江回流,财宝就埋在水流之下,名之为“锢金”。

    行至顺庆,张献忠忽然下令,尽杀军中四川籍士兵十余万人,仅有都督刘世忠一营闻讯先逃。他自川北遁去,投降清军。

    杀完川军后,张献忠嫌所带兵将有家属累赘,他本人以挑选水军为名,喝令全营兵士及家属从他面前经过受检。只要他一声“你!”挑中的人马上被集中。父母被挑者,子女不敢回顾;妻子被挑者,丈夫不敢回顾。最后,共挑出近四万人,押入一木城之中,先用炮轰,毙死大半,然后纵兵斫杀,有数千杀不完者,驱入江中淹死。自己杀自己军队,也是张献忠“首创”。

    杀了几轮过后,张献忠派人点数,回报说四路军还有六七万人。老张大怒:“老子哪里用这么多人,只需劲旅三千,即可横行天下!”于是他严督手下将领再杀。“凡领人头目,每日必开报十数人赴死,先疏后亲,亲尽及己,人不自保,莫可如何”(《蜀警录》)。

    至西充时,贼军中的昔日投降官兵、被掠平民以及新兵均已被杀殆尽,几十万军兵及家属都被“自己人”杀了,惟余旧兵宿将而已。

    一日天将大雨,电闪雷鸣,杀人为乐的张献忠忽发狂态,仰天大呼:“天爷爷,你是要我把人杀光啊!”

    余众闻之悸然。

    除张献忠外,蜀中“摇黄十三家”做事与其相类。这些摇黄贼更坏的是,他们杀人以戏乐为主,常常抓小孩数人飞抛空中,军士们个个以长矛接刺,然后看着刀尖上那些小孩手足抓刨似飞状,皆哄然笑乐。还有人专捡儿童头大者,手捉双脚,不停撞钟,看他们钟鸣之间脑髓迸出,乐此不疲。摇黄贼如抓住成年人,便会把人逼靠于树,腹中掏洞,伸手生拽其肠出,用那个受害者自己的肠子把他绑在树上,活活折磨而死。他们有时遍置汤锅,煮人为乐……

    所以,论惨虐程度,摇黄贼甚于张献忠。张献忠军法酷严,其部下是因畏生惧,不得不执行命令,并发生过其手下几个将领不忍尽杀人民而自尽的情况。摇黄贼人数不多,上下同心,耳濡目染,以杀人为至乐。

    张献忠带着几万兵,攻克顺庆(今南充)城,屠杀居民十余万。自此后,由于缺粮,贼军皆以人肉为食,营中腌人肉贮存。自从杀自己人以来,张献忠手下多有逃亡者,有时候整营数千人一哄而散,他也不是特在意。

    一夜,张献忠宿于营中,有一鼠窜入其被窝内,惹得他大怒,满帐篷举剑剁鼠,竟不得中。暴怒之下,他下令士兵转天每人必须上交一只老鼠,逮不着的就杀头抵数。结果,贼兵连夜毁屋穿壁,敲仓熏房,转天一大早,辕门处鼠尸堆积成山。张贼号令之严,可见一斑。

    此时的张大贼头,想全弃四川,准备回老家陕西发展。他对孙可望等人讲:“朕得蜀两年,蜀民不附。如回陕得长安,雄视中原,自可图大事。”但他到达顺庆、西充等地后,又命兵士四处伐木造船,声言要攻南京。此举,或许是声东击西,或许是凶狂发狠,或者是穷途绝路无目的瞎折腾,反正张献忠最后的几个月躁狂至极,只有杀人时他才稍感平静。

    1647年年初,先前投降清军的川将刘进忠熟门熟路,带着清军在川地追踪张献忠。清军主帅是豪格,得知张献忠在西充凤凰山下扎营,他即刻派鳌拜和准塔两位满将为前锋,在刘进忠带领下,急行三百里,直扑张献忠。

    当时,大贼头手下还有近十万人,根本不知道清军在附近。有小校仓皇来报,说“鞑子来了”,张献忠很气,上前一刀就砍死了报信人,怒言道:“胡说|,马千乘自恃于朝廷有功,不予。这下可羞恼了丘公公,他指使手下捏造罪名,把马土司逮捕入狱,活活折磨而死,时年仅四十一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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