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6 章
(剑三同人)[剑三]红线 作者:沈佥
正文 第 26 章
(剑三同人)[剑三]红线 作者:沈佥
第 26 章
“天已凉了,眼看黄河就要封冻,你图得一时痛快带着大伙回了草原,想过今后怎么过吗?就算你们从凉州带走的物资可以撑过一个冬天,那么第二个、第三个……以后的每一个冬天怎么办呢?咱们的兄弟久居汉地,许多人都早已习惯了汉人的生活,甚至与汉人至亲至友,你这么囫囵个跳反起来,又将他们置于何地?眼下大家都还肯跟着你,一是因为信任你,二是因为还没想明白自己究竟该怎么做,但天长日久以后呢?这些问题,你都考虑过吗?”
说这一番话时,哥舒桓一直平静地看着同族的少年,丝毫没有埋怨或是逼问。偏偏巴尔斯就是一句话也应不上来,只呆磕磕张了几下嘴,就委顿下来。他默默站在那儿,盯着自己的靴尖,反复摩挲着腰间尖刀的把手,良久吞吞吐吐地嘟噜道:“可是……那只是你想守护的大唐啊……”
哥舒桓骤然愣了一瞬,旋即笑出声来。“没错,那只是我想守护的大唐。”他点点头,推了少年早已长得坚实牢靠的肩膀一把,“你先去吧,过两天我就会去找你们。到时候,不愿跟着我的,我一个都不会勉强。”
巴尔斯踉跄后退两步,一扭身跑没了影。
哥舒桓侧了侧身,向陆鸣商看过去,恰逢万花收拾起草药熏过的银针,把新煎好的药给他端过来。
汤药苦得没办法,哥舒桓皱着眉咽了老半天好容易喝干净了,把磕了边的空碗扔到万花手里,看见万花笑得揶揄。
“你守护大唐的慷慨激昂到哪里去了?一碗药就能放倒你。”
“我说喜欢你的时候,可没说喜欢你的药……”天策愤愤地翻了个身,不给万花看他被药苦到皱起来的脸。
而后他忽然听见万花轻轻地问了一句。
“那你想守护的大唐里……有没有我?”
万花指尖微凉的触感若有若无地从面颊拂过。
天策怔了一瞬,回身一把将万花搂进怀里。
“有啊!没有你,我的大唐能在哪里……?”
☆、(23)
少将军只在床上多躺了两日便坚持不肯再歇了,跳下地就要出城去找巴尔斯。
他让陆鸣商和他一起去。
起初,陆鸣商愣了一下。
这是将军第一次让他跟着,而不是要他留下。
以往即便是遇上小股袭扰边民的马贼,将军也是一句“你一个大夫上前线干啥”就把他留在了营地,更不曾带他去与什么亲族见过面。当初不断将他推开的将军而今无论是备战也好还是去与族人重聚也好竟然一次都带他去了。忽然反应过来这其中不欲明言的差别,简直叫陆鸣商不知该作何反应才好,直觉得要落下来了。
哥舒桓一见万花那副样子顿时以为自己失言又让他伤了心,慌忙抱住他哄慰。陆鸣商却忽然又笑起来,反过来安抚地握住了天策的手。
两人趁夜溜出城去,待入了北邙山天际已然泛出鱼肚白。
一路上,天策始终不曾放开过万花的手。
陆鸣商忽然产生了一种微妙的感觉,这个正紧紧抓住他不放的天策与从前拒他于千里之外的将军是不一样的,与山中粘着他打滚个没完的阿狼也是不一样的,却又分明是同一个人……他不知道这种感觉意味着什么,只知道指尖掌心传来的温度如此真实且炽烈,连呼吸都带着热度,叫他从未有过得血脉沸腾,仿佛浑身每一个毛孔都张开了在灼痛。但他却不想放开手。他想就这样一直狂奔下去,直至天荒地老,永不停歇。
自从到了洛阳,巴尔斯从关外带回来的一百突厥勇士便乔装山匪藏在北邙山中一处隐蔽山谷。
哥舒桓依着巴尔斯留下的地图穿过山林乱石寻到驻地时,正见巴尔斯与几个族人扭在一处摔打玩闹,见哥舒桓来了,立刻兴奋地扑上来,满嘴叽哩哇啦的,说得飞快,全是陆鸣商听不懂的突厥语。
哥舒桓静了一瞬,也回了他几句。
巴尔斯立刻回头对着族人吆喝。
见到头领回来的突厥勇士们也十分激动,纷纷或站起身或围上来,右手按在心脏的位置行礼。
但哥舒桓脸上的表情却一点点严肃下来。
“鸣商,你靠后,稍微等我一下。”他低声说着,将万花往后推了一把。
陆鸣商立刻察觉不对了。
巴尔斯却笑着向万花走过来,一边说道:“陆大夫你来了正好,我猜步狸哥大概也舍不得你,既然来了,不如和我们一起回去——”
“巴尔斯!”哥舒桓厉喝一声,径直上前堵住突厥少年去路,不许他再靠近,又沉声用突厥语说了些什么。
陆鸣商仅会的那一点突厥语都是哥舒桓有一搭没一搭教的,这回依稀辨别出几句,知道哥舒桓是在质问巴尔斯为什么没有按照约定照实对大家说明合力夺回洛阳救出老元帅的计划,然而巴尔斯激动地反驳了些什么却完全听不懂了。唯独只有最后一句,巴尔斯说得特别慢,一字一顿,仿佛是刻意要让所有人都听个明白的。
他说:“阿克步狸,你离开草原太久了,你因为爱上了一个汉人,就把心都偏给了汉人!”
他抬手狠狠指住哥舒桓身后的万花。
陆鸣商面色骤白,顿时觉得几十近百人的目光都剑一样戳在自己身上,想上前解释点什么,却被天策一把拦住。
“拔你的刀。”哥舒桓平静地看了巴尔斯一眼。
巴尔斯这才略微退了半步,眼神闪烁间似露出些许犹豫。“以你现在这一身伤的模样是当真要这样吗?步狸哥,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想让你和我们一起回去!”
哥舒桓却是一脸肃穆,沉声又重复了两个字:“拔刀。”
没有人再敢出声。
所有人都挺直了腰,眼也不敢眨地望着,也分不清究竟是胆大的少年挑战了将军的威严,还是重返族群的狼王要从年轻的头狼手中夺回主导权。但所有人都在等,等一战胜负来决定前路所向。
巴尔斯呼吸渐渐粗重起来,终于缓缓抽出弯刀,“你废了一只手,又没有趁手兵刃,我让你三招。”
哥舒桓闻言勾起唇角,却将左手背到身后,只单把受伤的右手勾了勾,根本连腰间麒麟刀的刀柄也没去碰。
这种无异于挑衅的行为瞬间激得巴尔斯头脑一涨,面红耳赤地大吼一声便举刀扑上来。
巴尔斯的本事在族中也是一等一的,身手敏捷,尤善使刀,且不乏实战经验,当日从安庆绪重重围困之下杀出来,巴尔斯是十余个突厥勇士中唯一没挂彩的。反观哥舒桓不但一身伤病,惯用的□□也不在手边,还要这样与巴尔斯对决,以任何旁观者看来都觉未免冒险。
巴尔斯出手的刹那,陆鸣商一颗心几乎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险些就想出手帮将军一把。然而哥舒桓的表情却非常轻松,轻松到仿佛这根本不是一场决定命运的决斗,而只是平常游戏。
巴尔斯出刀极快,道道刀光如同银月,然而无论如何快,那柄弯刀始终不能靠近天策周身。每一次出刀都在半路被天策精准拍开,任他如何动作也逃不过天策的眼睛。
由始至终,哥舒桓只是在背着左手用那只受过伤的右手拍打他的刀面。
第 26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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