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文H

第 2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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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剑三同人)[剑三]红线 作者:沈佥

    正文 第 27 章

    (剑三同人)[剑三]红线 作者:沈佥

    第 27 章

    从前兄弟俩也曾无数次切磋技艺,但没有一次是这样的打法。以往的哥舒桓会认认真真与他见招拆招,告诉他这样如何那样又如何,然而此刻的哥舒桓却只是静静地拍打他,嘴角还噙着笑,甚至连步子也鲜少移动,就像他手中的刀不过是被风吹落的树叶。

    而这样的哥舒桓,巴尔斯只见过一次。

    那是他才只有十岁出头时的某一天,误打误撞跑进哥哥们练武的地方,正看见哥舒桓背手站在那里,面对着一只不停射出细箭的连弩。连弩速度极快,不断变换角度方向,每一支箭都细如银针,疾驰中把风也撕裂了,发出“嗖嗖”轻响。巴尔斯拼命揉着眼睛也还是看不清楚。哥舒桓却是一脸轻松惬意,如同游戏般,将不断扑面射来的□□一支支拍落。

    这样的训练,一招失误怕是也要立刻血溅当场。

    所以对这个天策而言,如今这一切,充其量也不过就是一场形如游乐的练习。

    实力差得太多了,根本毫无胜算。其实巴尔斯从来都打心底承认,虽然他自负已算是一流的勇士上得沙场斗得虎豹,但他从不曾向步狸哥那样练习过武艺。他绝不会去那样堵上鲜血与死亡来训练自己,是因为他从不真正觉得自己需要面对鲜血与死亡。而哥舒桓是不一样的。鲜血与死亡不过是那个人的日常。

    思绪瞬间飘远,巴尔斯顿时一阵心血翻涌,无法控制地气息紊乱。他忽然有些困惑,不明白自己究竟是在做什么,又为什么要这样做。对他而言,哥舒桓一直是头领、是兄长、是自幼憧憬的目标,他并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好不服的。可他又很愤怒。恰是因为哥舒桓对他而言如此亲密又高大,他才格外的愤怒。

    你明明是草原上的狼王,是我们的英雄,为什么却要偏向那些不识好歹的汉人,心甘情愿地委屈臣服?!

    一瞬分神已足够让他手中的刀钝下来。

    哥舒桓上前一步,只一招便扼住巴尔斯右手小臂,借力一拧,便将他手中弯刀卸了。

    “还玩吗?”天策扬眉笑看着已被自己牢牢钳住的突厥少年。

    脑海陡然涨起一片白雾,巴尔斯只觉得两边太阳穴突突跳个不停,也不知自己究竟是怎么了,待回过神时左手护腕里暗藏的匕首已推到了掌心。

    他喉咙里发出几声意味不明的怪声,就将匕首径直捅了过去。

    两人几乎贴身而立,距离实在太近。

    陆鸣商眼见寒光一闪,连疾呼都来不及匕首已从哥舒桓侧腹没根刺了进去。

    哥舒桓似也震了一下,低吼一声,却不去拔那匕首,而是抬腿以膝盖撞了巴尔斯一下。

    巴尔斯被他正正顶在心口,浑身一颤便松了手。哥舒桓当即侧身用力,将巴尔斯整个人压在地上,顺势抽出腰间麒麟刀。

    刀光映进眼角的时候,巴尔斯抑制不住地嘶声大叫起来。

    但麒麟刀的刀锋却只擦着颈项插在了他的脑袋边上。

    起止不过刹那。

    巴尔斯大张着嘴不断喘着粗气,良久才睁开眼,从刀锋折回的寒光里看见自己血红的眼睛。脑袋还在。他下意识抬手捂住了自己的脖子,只觉得浑身的气力都满身冷汗一起流走了,根本无法再站起来。

    天策缓缓直起身,这才一手扶住那把还刺在侧腹的匕首。热血立刻就从指间渗了出来。

    “将军……!”早已脸色惨白的万花几乎是扑上来,就要查看他伤势。

    哥舒桓却轻轻推了万花一把。

    他低低地轻喘了一口气,竟就这么自己将那匕首拔了出来。而后,他将染着自己鲜血的匕首高举过头,傲然看住一众同族,朗声高喊:“夺回洛阳,救出元帅,愿意跟我去的,上我面前来!”

    山谷中只寂静了一瞬,便被如雷呼声淹没了。

    震耳欲聋中,陆鸣商看着天策背影,几乎无法控制自己的颤抖,只能用力环住天策的腰,双手按住不断涌血的伤口。

    哥舒桓并不曾回头看他,却是不动声色地,将自己的左手覆在了万花的手背上。

    ☆、(24)

    自从郭子仪大军向洛阳逼近,洛阳狼牙守备日益严密,想必自有信报。然而自哥舒桓、李修然去见过郭元帅后,唐军停了两日忽然开拔转回去打了陕州。这一手打得出其不意,原本已坐等唐军上门攻城的安庆绪不得已亲自领兵驰援陕州。而就是这东都无主的数日,已足够哥舒桓养精蓄锐,将麾下百人分批趁夜转移入城潜伏。

    那日打了一场后,巴尔斯便一直闷声躲在角落里,不吃,不喝,不说话,也不想被人看见。在狼群中,力量是唯一的权柄,战败者会被整个群落驱逐。但人毕竟不是狼。巴尔斯虽然年少,却也一直是受族人敬重的勇士,自从老元帅被俘,哥舒翎、哥舒桓两兄弟战死的战死失踪的失踪,族中大小事巴尔斯也出了不少力,与哥舒桓这一场决斗虽然落败,但同族们并未因此就瞧不起他。只是他自己怎么也想不开。

    一直窝到山谷中还剩最后十人时,他终于被哥舒桓抓着后领拎猫崽儿一样从石堆里拎出来。

    哥舒桓说自己要在城外多留一天,让巴尔斯领这最后十名突厥勇士趁夜入城去与李修然他们会合,俨然一副什么也没发生过的模样。

    巴尔斯怔怔望着哥舒桓,呆了良久,才结结巴巴地问:“步狸哥……你,你不赶我走吗……?”

    “我为何要赶你走?”哥舒桓见这小子一脸呆相,气得笑起来,伸手在他脑袋上拍了一下。

    “可是……可是……”巴尔斯垂下头,偷摸拿眼在哥舒桓身上扫了又扫。可是我又让你受了伤。这句话巴尔斯到底没好意思说出口。

    “你别忘了,我还有事拜托你。”哥舒桓眸色略见深沉,顿了一下顿,又在巴尔斯后背拍了一巴掌,叫他快走。

    巴尔斯又怔怔望住他看了一会儿,揉一把眼睛,撒腿向早已等候的族人们跑了过去。

    哥舒桓静静看着他们走远消失在夜幕树影里,听见身后的万花轻声叹息。

    “……你这是伤还没好也不记得疼。”

    哥舒桓闻言笑着回身将万花拥进怀里,“巴尔斯毕竟是我弟弟,我好歹也是看着他长大的。他虽然偶尔有些任性莽撞,但心地不坏。”他还试图替兄弟辩解两句。

    “心地不坏还捅了族兄一刀子,这心地要是坏了得坏成什么样。”陆鸣商冷笑一声。

    “鸣商,你别这样……”哥舒桓略尴尬地清了清嗓子,“这年月兵荒马乱朝不保夕的,万一……有个什么,我还想让他替我多照顾照顾你——”

    “你把我当成什么!”话没说完,万花立时瞪了天策一眼,白着脸打断他。

    游牧民族与中原汉人习俗不同,丈夫亡故以后多有让兄弟甚至长子续娶遗孀的事。陆鸣商虽然对哥舒桓爱慕入骨,对这种妻兄嫂、妻庶母的事还是实在接受不了,总觉同野兽一般有违人伦,又或是将未亡人视作了与牛羊马匹无异的遗产……如今听哥舒桓忽然来了这么一句,以为他意有所指,顿时冷了脸发起怒来。

    哥舒桓见万花忽然发了好大的脾气,愣了一瞬才明白过来这万花误会了什么,简直哭笑不得,慌忙解释,“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怕……”他猛地顿了一下,眸光柔软下来,十分眷恋地看住万花,伸手理了理万花额角些许散乱的发丝,柔声道:“我怕你想不开。”

    此言一出,万花的眼神也暗下来。然而心中那股无名火非但没有熄灭,反而似泼了油,愈发烈烈升腾,烧得他心深处一片灼痛。“你若是当真在乎,就不要离开我。”他低低吐出这句话,便咬紧了牙。

    然而哥舒桓却只是静了片刻,愈发将他抱得紧了,始终没有应他。

    陆鸣商只觉得鼻息一酸,眼泪都要落下来了。他知道将军不会应他,这种无法做出的承诺天策不会做,哪怕是骗骗他哄他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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