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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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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岭雪探秘红楼梦 作者:西岭雪

    正文 第 43 章

    西岭雪探秘红楼梦 作者:西岭雪

    第 43 章

    2.从贾芸借贷看宝黛故事

    在确定了小红与贾芸的故事,乃是黛玉同宝玉的俗世投影后,很多隐藏在故事背后的秘密也就都跟着可以浮出水面了。

    首先,与小红相恋的贾芸的故事就很值得玩味。

    他为了在大观园中谋一职,向舅舅卜世仁求助,想赊些冰片麝香给凤姐送礼,却被卜世仁排揎了一顿。

    贾芸笑道:“舅舅说的倒干净。我父亲没的时候,我年纪又小,不知事。后来听见我母亲说,都还亏舅舅们在我们家出主意,料理的丧事。难道舅舅就不知道的,还是有一亩地两间房子,如今在我手里花了不成?巧媳妇做不出没米的粥来,叫我怎么样呢?还亏是我呢,要是别个,死皮赖脸三日两头儿来缠着舅舅,要三升米二升豆子的,舅舅也就没有法呢。”

    卜世仁听了这话,却不肯接茬解释,反顾左右而言他,啰唆起三房里老四贾芹的威风了。可见贾芸话里有话,并没有冤枉了他——自己年幼丧父之时,家中那一亩地两间房子的财产,是被舅舅卜世仁借料理丧事给霸占了去,这才使自己落得一贫如洗。

    ——这段故事,暗隐着谁的身世?

    我们都知道,林如海乃是前科的探花,兰台寺大夫,巡盐御史。其祖曾经袭过列侯,业经五世。乃是钟鼎之家,书香世族。膝下又只有黛玉一个女儿,所遗万贯家财俱是她的。然而黛玉为什么却会同宝钗感叹,说:“你如何比我?你又有母亲,又有哥哥,这里又有买卖地土,家里又仍旧有房有地。你不过是亲戚的情分,白住了这里,一应大小事情,又不沾他们一文半个,要走就走了。我是一无所有,吃穿用度,一草一纸,皆是和他们家的姑娘一样,那起小人岂有不多嫌的。”

    推算起来,林家世袭五代而人丁不旺,积下的财产不知凡几,远不只“有房有地”这么简单,甚至可能远超过荣宁二府。而林如海殁后,是贾琏带着黛玉回去奔丧,出手替她料理丧事,又带了黛玉一同回来的。

    当其时,正是荣国府兴建大观园的时候,银子花得堆山淌海。此前荣国府的财政状况已经是入不敷出了,突然增加出这样一大笔支项,竟然也应付有余,连元春都感慨“奢靡太过”,是哪里来的横财?

    后来贾琏受太监勒索,周转不灵时,曾感叹“这会子再发个三二百万的财就好了。”听话听音儿,此前必是曾经发过一笔二三百万的横财的。只怕就是林如海的那笔遗产了。

    这样的内幕,作者“为尊者讳”,往往不会写在明处,便只好借由贾芸的故事以小见大了。

    贾芸借贷不遂,却在归家途中偶遇醉金刚倪二,得其慷慨解囊。正是“仗义每多屠狗辈,从来英雄出蒿莱。”

    而后来宝玉身处困境之时,仗义相助、探他慰他的,只有小红、茜雪这些不得志的怡红旧人。

    第二十六回《蜂腰桥设言传心事》,小红感慨“千里搭长棚,没有不散的宴席”一段,甲戌本有两段批语:

    “红玉一腔委屈怨愤,系身在怡红不能遂志,看官勿错认为芸儿害相思也。己卯冬。”

    “狱神庙红玉、茜雪一大回文字惜迷失无稿。”

    次回应答凤姐一番话后,庚辰本又有两段眉批:

    “奸邪婢岂是怡红应答者,故即逐之。前良儿,后篆儿,便是确证。作者又不得有也。己卯冬夜。”

    “此系未见‘抄没’、‘狱神庙’诸事,故有是批。丁亥夏。畸笏。”

    这两段话自相矛盾,自我修正,前一段应该是第一次看到此节时写下,而后一段则是看过后文再重看前文时更正前一段话的。

    而第十二回有一段批语虽然未提小红,却有关狱神庙,原文作:

    “茜雪至‘狱神庙’方呈正文。袭人正文标目曰‘花袭人有始有终’,余只见有一次誊清时,与‘狱神庙慰宝玉’等五六稿,被借阅者迷失,叹叹!丁亥夏。畸笏叟。”

    这段话和前面“抄没”、“狱神庙”一段,在时间上完全一致,应该是同一次翻阅时批下的。而几段话连起来,便可以得到一个相对完整的故事情节:贾家被抄没之后,宝玉一度身陷狱神庙,而小红和茜雪曾往狱神庙慰问。

    ——这般雪中送炭之情,正与前文倪二助贾芸相类同。

    贾芸和小红,在书中俱属于“怀才不遇”型,而这正是作者“无才可去补苍天”的最大悲愤。作者在这二人身上是倾注了真感情的,所以才会取了“林红玉”这么尊贵的名字,而选择她与贾芸成为自己的俗世化身,在他们的故事上寄予了许多自己对生活的真实感慨。

    细读小红与贾芸的故事,也许会让我们看到一个更加真实的贾宝玉与林黛玉。

    3.像小红那样去爱

    小红,原名林红玉,是贾府大管家林之孝的女儿,却被分在做了个洒扫丫头,连跟宝玉说句话的机会也没有,眼面前儿的事,更是一件也够不着。

    难得的一遭儿,宝玉回房时屋里没人,偏又想喝茶。刚提起壶来,小红快手快脚轻手轻脚地进来了,娇声软语:“二爷仔细烫了手,让我们来倒。”

    这真是一个绝妙的亮相,宝玉一面吃茶,一面打量,只见她“穿着几件半新不旧的衣裳,一头黑鬒鬒的头发,挽着个髻,容长脸面,细巧身材,十分俏丽干净。”

    倘若二人有更多的时间相处,故事本来可以有进一步发展的。这林红玉长得漂亮,说话又灵巧,只要入了宝玉的眼,即使不能晋身为袭人、晴雯那样的一品大丫鬟,但成为芳官、四儿那样受宠的二等丫环总是可以的吧?

    设想一下,如果宝玉问:“你叫什么名字啊?”小红说:“我叫小红,原名林红玉,因为重了二爷和林姑娘的玉,改名叫小红了。”宝玉会做何感想呢?林红玉,林黛玉,只有一字之差。这样一个秀外慧中的小丫环,这样奇特鲜明的出场,难道不会在宝玉心上留下极深的印象么?

    可惜的是,两人刚讲了几句话,还未来得及问名姓,大丫头秋纹、碧痕提着水桶嘻嘻哈哈地回来了。小红忙去接水,却被二人夹枪带棒地好一阵抢白,左一句“没脸的下流东西”,右一句“你也拿镜子照照,配递茶递水不配!”真真骂得小红心也灰了。

    书中说,第二天早晨宝玉原是找过小红的,远远地看着一个丫环有点儿像,正要迎上去,碧痕来催他洗脸,只得进去了。接着,袭人就走出来,打发小红往潇湘馆借喷壶去了。

    ——真是阴差阳错,失之交臂。是有意,还是无缘?

    我一直怀疑,昨天小红和宝玉私处的事,秋纹和碧痕一定是向袭人报告了。于是今天一早,看见宝玉东张西望,袭人便双管齐下,一边令碧痕唤走宝玉,一边自己出来打发了小红,免得她有机会被宝玉看到,自己又多一个强敌。

    悲哉小红,“怀才不遇”已经很惨了,还要被人处处设防,简直一点儿机会也不给,一点儿希望也没有。

    然而小红的勇敢与出色之处在于,她虽然对宝玉死了心,却并不等于对自己的前途放弃了。

    借着一个为凤姐传话的机会,她出色的才能终于得以显山露水。而凤姐是爱才的,立刻便决定将她收归旗下。对于此,袭人是巴不得的,甚至连面辞宝玉的机会也不给就把小红送走,生怕“小爷啰唆”,事情有变。当晚宝玉回来,袭人只轻飘飘地说了句:“二奶奶打发人叫了红玉去了。他原要等你来的,我想什么要紧,我就做了主,打发他去了。”

    可怜直到这一刻,宝玉都还不知道红玉就是那天为自己倒茶的丫头。他们之间的一点点可能,至此彻底成了不可能。

    小红的红丝,从宝玉这里是彻底断了。然而她是那么聪明,那么心高气傲,那么擅于把握机会——不但是借着与凤姐的一面之缘使自己顺利跳槽,更借着与贾芸的一面之缘,为自己又找到了新的目标。

    贾芸虽非大富大贵,却毕竟是贾府嫡系,主子爷们儿。小红见他第一面,就下死眼儿地上下打量,又借故丢了一条手帕,为以后留下伏笔——如果说初遇只是偶然的话,那么重逢便是存心了。因听人说贾芸就要进园,她便故意走走停停,硬生生等着与贾芸在蜂腰桥上“巧遇”,不好直接同男人搭腔,却故意问带贾芸进来的小丫头坠儿,看见了自己的手帕没有。

    那贾芸也是有心人,立刻就明白了小红的心思。于是告诉坠儿是自己拾了小红的手帕,然而托坠儿代还的,却并不是小红的手帕,而是另一条。

    ——这样,两人便成功地交换了信物,订了情。小红的一缕情思,终于牢牢牵定在廊下二爷贾芸的身上。

    虽然此二爷非彼二爷,好歹也是个爷。而且那小红识贾芸于未达之先,是慧眼识英雄的。《红楼梦》第一回里,甄家的丫头娇杏“只因一回顾,便为人上人”,做了贾雨村的夫人;而这小红,更比娇杏有才有貌,将来焉知不会“命运两济”,攀龙附凤呢?

    小红的爱情经营,即使在今天也是值得称赞的,她告诉我们两条爱情法典:首先,不要在一棵树上吊死,当此处的爱情不开花时,要及早回头,看向彼处;其次,爱情不能一味等待,要懂得使一点儿手段,不妨主动出招,但要含蓄收放,如果对方肯接招的话,那就一拍即合;即使对方不解风情,自己却也云淡风清。

    4.林之孝夫妻是天聋地哑吗

    书中在最初介绍小红时,只说“他父母现在收管各处房田事务”,却并未点明姓甚名谁。直到凤姐儿使唤她传话时,才借李纨之口说明:“你原来不认得他?他是林之孝之女。”凤姐听了,笑着说了句:“林之孝两口子都是锥子扎不出一声儿来的。我成日家说,他们倒是配就了的一对夫妻,一对天聋地哑。那里承望养出这么个伶俐丫头来!”

    然而林之孝家的夫妻两个真格是“天聋地哑”吗?且看第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的一段描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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