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节
刘二娃重生记 作者:冬月青
正文 第5节
刘二娃重生记 作者:冬月青
第5节
不一会,花照拿胳膊肘捅了捅刘小白,八卦道,“哎,你看,明叶集团掌门人带着他小孙女和白老爷子寒暄呢,瞧那女的黏在白灵身上的眼神,啧啧,够花痴——”
刘小白自从听了张莲那番话后,知道白灵若要娶妻,定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就算叶家小姐看上了白灵,怎么也不算是件幸事,要么求不得,要么便是件要丢了性命的事。他并不是同情这些趋之若鹜的女人,若是她们知道了真相,又还有几个愿意这般飞蛾扑火呢,也许当时有多痴迷,到头来便有多厌恶和憎恨。人们总是因为对未知的恐惧和自身在自然力量和神秘力量面前的渺小,便极易排斥异类,尤其是未知的、带来恐惧的异类。
他只是心里有些心疼白灵。他觉得白灵是无辜的,生下来便被置入那样的境地,背负上那样的诅咒,被推到世界的另一端,即使连自己都父母、自己的妻和子,都无法完全接纳他。而痴迷他的人,也并不了解他而已。
李然没一会便被周南叫去应酬了。虽然他现在还是个实习生,周南很看好他,因为刘小白的关系,白灵也很信任他。周南虽然老实,但也有几分机灵劲,自然也愿意在这种场合多带带李然,再说不管怎么样,李然还能当个挡酒的呢。
李然走后没多久,刘小白心里就有些痒痒起来。在他看来,花照可算和自己有共同语言的,他心里的那些话,都没处和别人说,也没人给他出出主意,他自己有些茫然,又有些憋得慌。但想了好久,又觉得和花照又有什么好说的呢。
花照性格向来干干脆脆,喜欢便是喜欢了,而且他也不需要考虑那么多,和他表舅两个人都是孑然一身的人。而他,连自己心中的感情都没有去想得那么明白,他觉得似是而非,脑袋根本就不太好用,无形之中有太多阻挡的东西,他怯懦地不敢承认,这样仿佛就能保留自己那点本来就不多的勇气一般。挣扎了许久,刘小白结果脱口而出的是,“花花,你知道你表舅做什么的不?”
花照轻声哼了哼,拿眼神上下睃了刘小白一圈,“小白,你跟在白boss身边这么久了,应该也知道些事情了吧。我表舅平常装作个最普通不过的生意人,以为我不知情,一直拿我当傻子哄着呢。平常暗地里鼓捣些神神秘秘的东西。不过我了解的也不多,但是好像京城里大家显贵,都很看重他。哼,就神神叨叨的神棍嘛,虽然好像应该有点本事。”
刘小白能感受出来,虽然花照说得很傲娇,显得不屑,其实更多还是对张莲对他瞒着许多事、拿他当小孩的不满,那语气里带着的依赖和爱恋还是很明显的。他心里暖暖的觉得有些好笑,“你表舅肯定是个很厉害的人。”
花照听后凑了过来,“小白,你哪天到我家来玩,我给你看我表舅那些神神秘秘的东西。而且在家的时候我经常一个人,也没什么意思。”
刘小白点了点头,拿着勺子挖着慕斯蛋糕一口一口送到嘴里。不一会儿,张莲边带着花照回家了,刘小白好像东西吃得又多又杂,肚子疼了起来,急急忙忙冲到洗手间。
这个时间,大部分不太相关的人都离开了。刘小白在洗手间里拉起了肚子,他向来喜欢边蹲坑便玩手机,时间耗得很久,不一会便脚都麻了。刚收拾完准备出去时,只听到有个醉醺醺的声音恼怒道,“你别管我!我和你——额——本来就没什么关系——”
刘小白只觉心下一紧,这不是韩明宇的声音么?!看样子是喝多了,心情也不太好的样子。接着是两个人推搡的声音,他旁边隔间的门猛地一下被撞击关上了,吓得他身子抖了一下。刘小白觉得里面好像有八怪的感觉,毫无挣扎地悄悄贴着干起了偷听的行当。
他听到一个低沉有些恼怒的声音道,“呵呵,本来是没什么关系的,但你自己要送上门来,这里——这里——不是早就有了关系么,而且——关系还很深入呢——”
那男人的话听起来很温柔,明显手下的动作一点也不温柔。刘小白怀里的毛团早就兴奋了,第一时间飞到了隔壁赶赴第一现场。不管有意或被动,刘小白也一下子看到了眼前香2艳的场景。
一个身材高大健朗的男人,将韩明宇反压到门上,手上又粗暴又迅疾地脱了韩明宇的裤子,却又缓慢地抚了一下韩明宇的后面,然后又绕到前面隐忍又用力地捏了下。那手劲里带着几分恼意,又有些兴奋。韩明宇好像痛苦地叫了一声,又有些暧昧地低2喘了起来。
刘小白不太注意宴会上的人,不太认识这个人是谁,不过觉得好像有些面熟。
那人挨近韩明宇耳边,轻轻嗅了嗅韩明宇的颈侧,又咬了咬他耳垂,带着隐忍的怒气的声音道,“呵,那人冷落你了,你就那么难过?——你以为我是那么好相与的?!用过就要撇清关系?呵,没那么容易!”
“叶景天,你不要欺人太甚!”
“是么?!我就要欺你怎么办!我为你付出的代价那么大,怎么着也得讨回点利息吧——”说着,迅疾地扶着身2下闯了进去,只听到韩明宇又似痛苦又似愉悦的声音。来回几下,两人便都被快感攫住了,也分不开心去争执了。
刘小白眼珠里都快脱落了出来,擦呢,这么近的现场活春2宫,他是想非礼勿视的马上离开的,可毛团那只色鸟竟然威武不屈,将它那又圆又胖的身子坚定地定在半空中,直到两人完了事,韩明宇都有些半昏迷的状态了,那个被叫作叶景天的,才将他半扶半抱了出去。
过了好一会,刘小白才缓过神来,拖着自己有些僵的步子出去。他不知道,他脸都红得像番茄一样,加上他那副又呆又愣还有几分蠢的表情,便落在了寻了他好久没寻到人的白灵眼里。白灵只觉得身子一紧,心里暗骂道,这还没到月圆十五呢,为么他就有那种想要吃掉这呆货的冲动了!
作者有话要说: 刘小白:我的金手指就是用来偷窥的么?!
33:哎呀,瞧你这假正经的,不是偷窥的都挪不开脚么!
刘小白:你!(转身)白灵哥哥,她欺负我!
白灵:(轻摸小白的头)咳咳,那样的呢也蛮可爱的!
☆、40
经过隔间里的那番春光,时间早已到深夜了,此时曲消人散,也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了。白灵被这番应酬本来就弄得疲惫不堪,好不容易能够脱身,转眼竟然就没看见了刘小白,心里自然是有些烦躁。不过看到刘小白从洗手间里出来,那副脸上染了番茄了模样,又蠢又可爱的,便也将那点不快抛诸脑后了。
白灵一把揽过刘小白的身子,只觉得怀里的身子僵了一下,嘴角不可见地翘了起来,宴会上的不耐烦也像烟消云散一样,只觉浑身都精神起来。刘小白脸上只觉得自己也有些晕乎了,他想是不是别人喝过酒后,那酒精挥发让他也有些迷糊了,他微微将头扭到另一边,想到方才的情形,还是忍不住问道,“白灵,你知道叫叶景天的人不?”
白灵听到这名字,眉头就皱了起来,“叶氏当家的长孙,现在明叶制药的负责人——怎么突然问起他了?”
这么一说,刘小白大概也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他是个不太能藏住话的,尤其是对某些人来说的某些事,他支吾道,“我刚刚在宴会上东西吃多了,肚子不舒服,在洗手间里,发现——嗯,发现他和韩明宇在一起——”
“你老是这样,吃得又多又杂,不拉肚子才怪——”
刘小白有些黑线,白boss抓错重点了好不好,他想表达的是叶景天和韩明宇在一起——在一起xx啦——
“韩明宇和叶景天在一块没什么奇怪的,他们是大学同学——虽然也算不上太熟,总比一般人还是熟络些的。”白灵看到刘小白还是一番欲言又止的模样,表情一下子变得莫测起来,“我刚刚过来的时候遇到他们了——”说着给了刘小白一个眼神,那意思便也不言而喻了,“这件事我心里有数。”
既然白灵都这么说了,刘小白便也不在意了。不过悲催的是,他本来就觉得浑身有些不自在,偏偏白灵又有意无意地会挨近他、挑逗他,让他身体里蒸腾起那点不算陌生的难耐来。回到白灵的公寓后,白灵一下子将他压到门上,凑近他的耳边,轻声道,“小白,你好像浑身都不对劲——呵,是不是今晚发现什么有趣的事了?”
“像这样的?!”说着把手伸进了刘小白的t恤里,慢慢摸着他的背脊,那一条从脖颈蜿蜒而下的凹弧,到那条缝隙,大概神经末梢分布的太过丰富,刘小白只觉得浑身都有些忍不住的颤抖起来。即使他今夜没喝酒,他也仿佛喝了酒一般,完全止不住身体产生的渴2望,完全无法表达出拒绝的信号。
这样的白灵,他大概也是没有见过的。即使有过关系,但那时的白灵,和现在的完全不一样。那时候的白灵,被本能攫住了,只知道疯狂地索取,刘小白身体拒绝不了,意识却仿佛弹出了那场身体2关系之外,清醒地看着这一切,看着两具身体的共舞,却是两重意识的轮空。这时候的刘小白,像所有的男人一样,早就被轻易地挑起了,却慢慢地在身体内小火熏炙。
“还是像这样的?!”说着白灵含住了刘小白的嘴,轻碾慢磨暗咬,刘小白有些难耐地微微仰起,露出了白皙的脖颈。白灵心里愉悦得眼睛不禁微微眯起来,那张面容越发艳丽。这种不自禁地露出自己的脖颈,暴露在别人眼下的行为,极大地取悦了白灵,他便毫不客气地蜿蜒而下,慢慢掀起了身下的衣服。
大概这时候的荷尔蒙散发的刚刚好,像慢慢地释放,慢慢地蒸腾,慢慢地软化人与别人之间,那层分离的冷漠、距离和意识的排斥,然后相互贴合。这是一个十分微妙、巧合而又小心翼翼地过程,容不得一丝抽离的玩笑,瞬间便容易被破坏得殆尽,但若沉沦在相同的频率,却再难分离,无论时间、空间,生离或是死别。
第二天刘小白醒过来时,那第一抹看到的阳光有些刺眼,忍不住将脑袋埋在自己胳膊里,趴在床上,露出一截白皙圆润的肩膀。等他反应过来时,脸上涌上了一层绯红,不过,身边也早已经空空如也,都没了身体的温热。
刘小白心里不禁又羞又恼又囧,为么和白灵产生身体2关系那么容易,要谈感情又感觉不得其要啊!身体2关系这种事,一而再、再而三,便无比自然、没有滞涩,身体比人心更诚实,更会记忆。但有了这层后,再谈感情,刘小白只觉得无比尴尬,无比滞涩,总不像那么回事。
醒来白灵不在,他心里其实是有些失落的,就像某种可以依凭的东西也不存在一样。不过事已至此,因为他的怯懦,他不敢明明白白问出来,又因为他的怠懒,便得过且过了。如果他再勇敢一点,或者执着一点,也许,有些事情便明白得早一点,有些路便不用绕得那么远。不过,如果绕过的路,还能回到期望的路途,那也不失为人生这一辈子慢慢长路的一点小情趣,但若因此失之交臂,怕是再也后悔莫及。
没过多久,便传来白家要与叶家联姻的消息。听到这这消息时,刘小白一瞬间有些愣住了——怎么说呢,意料之中,但又来得太突然了,突然得他都还从没在心里确认过这种事会发生一样。
叶家小姐叶语乃是叶家的掌上明珠,叶家家主最小的孙女,而且在孙辈中,也就唯一这么个女孩,从小到大,被宠的不行。上次宴会上,叶家小姐一下子就瞧上了白灵。对于一个从小被宠到大,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千金小姐来说,这是一件再自然不过再直接不过的事情。当确认自己有足够的资本时,谁不想获得自己喜爱的事物呢,即使付出足够的代价,而代价对于他们而言,往往在资本的范围之内。只是,人类社会的法则与命运的法则总是不太一样的,而那资本与代价,便也有些区别,虽然很多时候,可以被人为的重合。
当然,这都无所谓了。叶家小姐只要知道自己的心意就可以了,然后向她那惯着她的爷爷撒撒娇、耍耍赖,不依不饶,即使她那兄长气得七窍生烟,她才不管这许多。
叶家老爷子被唯一的孙女缠不过,便亲自向白老爷子说亲了。其实叶家与白家,两家家主都一把年纪了,商场上没有永恒的朋友,也没有永恒的敌人,只有永恒的利益。两家争过、好过,到现在在两个老头子看来,都已经是过眼云烟可以被沉淀的过去,虽然前不久两个孙辈还发生过摩擦。
叶老爷子为了孙女也愿意豁出老脸了,白老爷子虽然对叶家没太大的好感,但叶语一个好好的姑娘家,如果嫁给白灵就要面临丧命的危险,他还没那般狠的心肠。说起来好笑也不好笑,他这般的人物,到现在还有被称之为良心的那点东西,即使为了利益也曾又走过违法边缘,但他也还不是个对他人性命置之罔顾的人。只是因为他年少时那段特殊的经历,使得他心底往往或多或少存了些执念。
白老爷子原本是想将夏管家的养女配给白灵的,并不是说没有把夏红的命当作命,只不过家族的使命中,白灵是必须要娶妻的,不可违背,便只能早作安排,因这番缘由,夏红本身也是自愿的,虽然对白灵谈不上什么感情。当然,白老爷子实际上对夏红的感情,要比那叶家小姐强许多,毕竟夏红也是从小看着长大的。
但夏红与叶家小姐之间,夏红这个选择明显不让他那么为难,虽然很奇怪,也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但事实上即是如此。
白老爷子拒绝了叶家的说亲,但又给不出太好的理由。叶语自然不满意,寻常的借口哪能抵挡她的骄傲和势在必得的心思呢,叶老头子没法只好拿出硬话和白老爷子交涉了。夏红与叶语之间,白老爷子本就有些犹豫和不忍,叶家小姐这般执着,他便也顺水推舟了。年纪大了,便忍不住想为自己的行为找点理由,好让自己入土时心安些,虽然这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到了活了一辈子一大把年纪时,又有几个没做过亏心事呢,只不过无法再像年少时拥有勇气罢了。
白家与叶家的联姻便这般达成了,消息很快便传了出去,传得简直比过境的龙卷风还快。毕竟,白家和叶家的地位摆在那,谁不是张耳贴目呢——郞财女财,郎貌女貌,家世显赫,门当户对,就算这个世界,再怎么叫嚣平等、自由,再怎么装作金钱在婚姻面前是多么一文不值,再怎么渴望灰姑娘的故事,这种社会顶端的匹配联姻,还是让许多人艳羡惊叹的。王子和灰姑娘在一起,在中才会产生不一样的激荡力量,而在现实中,王子和公主在一起,两个家族所能激起的震荡,从现实而言,绝对是前者无法比拟的。
面对周围、网络,一片热闹的喧嚣,刘小白只觉得自己像是那个被热闹遗忘隔绝的人,他的浑身泛着的都是冷意,无助的冷意,灰心。他本来就不是个有勇气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 刘小白:偷窥就偷窥了,为么让人家也那样嘛——
33:咳咳,偷窥后,火憋在身体内多不好,当然是释放出来啦——
刘小白:哼,屁,给了个枣又给一棒子么?!
33:哎,没办法,情节总要曲折点啊俺也没辙啊——
刘小白:嘤嘤,我不依,你这个为了情节就把我卖了的坏银!
33:(遁走。。。)
☆、41
那天晚上,白灵覆在刘小白身上,细密地吻他时,耐性而又温柔。室内漆黑一片,窗帘没有拉上,透进城市夜晚暧昧而又浮躁的灯光。刘小白喜欢这种有着的灯光的感觉,安静而又知道自己不那么孤单的感觉。他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就那么自然而然地睡在一张床上了,大概是那天他醉酒后,迷迷糊糊从白灵的床上醒来,他就没再回去过自己那张床。
他喜欢深夜临睡前,拉着窗帘,熄着灯,被白灵细细亲吻的感觉。他喜欢白灵靠近时的那种感觉和味道,还有碰触,让他觉得心里很平静,很满足,缓慢而又不可抑制地生出许多美好的信号。那天他把那件事情在心里憋了七个小时了,从下午三点三十七,到现在。
若是往常,七个小时又算什么呢,不过是他在绿室里混上两三个小时,再吃个晚饭,看会电视的时间。只不过在揣着事情时,七个小时,却那般折磨而又漫长。
那天晚上,他忍不住直接问了出来,带着清醒而又生离的声音问道,“白灵,你是要娶叶家小姐了吗?”
“嗯?”白灵从刘小白脖颈间抬起头来,面上还带着些动情的潮红,一片迷茫,在朦胧的夜色中,显得越发的魅人。刘小白微微扭开头,对着那一张脸,他问不出口,那样好像会显得他多么的小心眼,还很愚蠢。他等了很久,也没听到白灵再说什么,心里不禁有些失落。他转过了身子,将脸埋在胳膊里,泪水很不争气地就流了出来。
第二天,他去了花照家。花照家有一个很大的客厅和阳台,阳台上养了许多盆栽,枝条长得很长,一片绿意。阳台上总会歇着两只又大又胖的猫,在那一动不动地晒太阳,即使过去逗它,也就慢悠悠地抬抬眼皮看一下而已,转瞬又闭上眼睛。阳台窗户的顶端上,挂着一串风铃,偶尔发出很轻的声音,显得更加安静。
他觉得呆在花照家很安静,很舒服,什么都不用想,时间过得很快,不需要去想那些无能为力的问题。但其实他,还是想从张莲处得到点微不足道的希望。
他想,如果叶家知道唯一的孙女嫁给白灵后,将面临生命危险,应该肯定不会愿意这门亲事的。那叶家小姐呢?大概也不愿意吧,不过也说不好。
张莲告诉他,白老爷子绝对会让白灵成亲然后留下子嗣的。白家从偏僻的村落,经几百年,发展成为京城不可小觑的大家族,历经战乱动荡而不衰,据张莲说,很重要的一个原因便是,白家嫡系,只能靠白灵这一支传承,而且每三世而出的这么个人,才能守住白家的家底,并使得白家进一步繁荣昌盛。如若不然,便是迅疾的凋敝,甚至是家道沦落,后代悲戚。这就好像是身体有异变的那么个人,以及这个人的传承,好像代表着白家的气运一样,而且,这人还会天生命数带有煞气,克妻克母,一生孤苦。
回去的时候,刘小白想,花照表舅和他说那么多,意思大概是给他完全明确一个问题,白灵始终是要娶妻生子的,这是白老爷子不会放弃的底线。这是劝他看开些么?他想,如果是花照非得娶妻生子,怕他就不会说得这么轻松了。他问白灵身边的那条蛇是什么来历,为么还是缠着白灵不肯离开。如果他和毛团意识同态化,他还是可以看到那条淡金色的蛇的。有时候,那条蛇还会对他表示亲昵,虽然他还是跟毛团一样觉得有点接受无能。不过张莲再多的要么不说,要么就不清楚了。
回去的路上,好巧不巧,竟然遇到了他最不想见的人。他只不过是在麦当劳窗口想排一只冰淇淋而已,他喜欢吃甜食,也很喜欢排麦当劳窗口第二只半价的冰淇淋。那奶油味道很好,但白灵不爱吃,他每次都能愉快而又轻松地吃掉两只。这种第二只半价占到便宜的感觉,还有那的确很实在的美味,每次都能让他得到双重的愉悦。
他这次排的是一个很繁华的十字路口边的麦当劳窗口,不想一辆黑色宾利停在路边,立马引来一群人的围观。尤其车上下来一个全身无不透着奢华与精致的女孩,还长得很漂亮,更让人群中骚动起来,女的又嫉又口是心非的不屑,男的一片色迷迷与哈喇子。
女孩身后跟着一个稍微大些的男孩,个子很高,长得很斯文俊秀,脸上带着些尴尬,追着步子急匆匆的女孩。女孩走到买完冰淇淋的刘小白跟前,趾高气扬道,“你就是刘白吧?听我大哥说,你和白灵哥哥的关系非比寻常!今天这么凑巧碰见你,只是想警告你一句,不管你过去和白灵哥哥是什么关系,但从今以后,白灵哥哥可是我的,你甭想打他的主意!”
刘小白有些愣住了,他想,真是幼稚,这是耀武扬威还是宣示主权,你说是你的就是你的了么?那他还早早说了是他的呢。冰淇淋都快化掉一层了,刘小白舔舔手上的冰淇淋,另一只还是有些滴到了手上,落下黏黏的一道痕迹。
刘小白心里想了很多,他想直接说他不认识她,或者很不屑地来一句,你是谁啊?不过,最后就呆愣地来了一句,“哦”,意思是他听到她的话了。
叶家小姐明显对刘小白的回应不满意,他身边的男孩拉了拉她胳膊说道,“小语,算了,走吧,在这多惹人笑话。”叶语不屑地哼了声,便踩着自己的小高跟走了。不过在司机给她打开车门不小心绊了一跤,斥责了无辜的司机一番。
刘小白摸摸怀里的毛团,干嘛这么淘气呢。刘小白想,他大概得辞职了。这段时间来,他实际上存了蛮多钱的。白灵开的工资高,上次冬凌草净化奇羽还是给了他一笔钱,对他来说都不是小数目了。他想想当初的初衷,觉得,大概现在辞职也算是很划算的了。
作者有话要说: 我擦呢,怎么写成狗血小言的节奏了,坑爹的,看来必须要扭转画风了,这可是要逆袭的故事啊!擦呢——困死了个擦
☆、42
转眼到了大四的最后一学期,已经没有课了,大家都找工作的找工作,考研的考研,保研的就等优哉游哉地毕业了。刘小白辞职被拒绝了,他想,就算他回到学校里,白灵肯定又会追过来。如果见到那样的白灵,他肯定会心软,所以,他决定等毕业后,他就直接回到家里,找份工作。
他想开个小店,开在县城里的一个街角,那里有几棵很高大的梧桐,没到夏天,树荫很浓,没到秋天,落叶潇潇。来往的人不算太多,他还可以接点私活。他想好了,县城虽小,故事却多,靠着毛团,大概还是能够干点兼职的。等毕业后就这样一走了之,任白灵要娶妻生子也罢,都随他去好了。虽然这样想心里会有点难受。但他觉得他不适应这里,他不够聪明,也没有什么能耐,呆在这,灰头土脸地任世界的变化碾压,他连自己都不是了。
想好了这些,不管以后如何,他心里便轻松了许多。每天晚上,白灵再缠着他做些什么的时候,他心里也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抗拒了。这样的日子也不错,如果他对自己坦诚点,他也很喜欢和白灵做那样的事,当然,白灵比他更坦诚。
某天,当他筋疲力尽将睡未睡之时,他似乎听到白灵在他耳边轻声说道,他不会娶别人的。他想,这些都不重要了,因为他已经做了决定。或者是他不相信。
毕业那天他拿了毕业证,拍了毕业照,大学四年留下的大部分都拿去卖给了学校里专门收旧货的小三轮,简单地收拾了东西,拿着早就买好的火车票便回了家。
其实毕业那一天,凭刘二娃不太灵光的脑回路,是无法对经此一别,再见何年有什么太清楚的认识,对他来说,这也不过是昨天才见过面,只是要离开而已。他没有像其他同学一样那么伤怀,就那么一片茫然地回到了家里。
他攥下的钱,已经够他在县城里盘下一个店面了。他开了一个小书店,店里摆了许多简单的桌子椅子,顺便还卖点甜点和奶茶。店子有一面是很大的玻璃橱窗,橱窗对着的是几排白色的架子,上面摆着几个很可口诱人的甜点,还有一些书。
当然,刘小白是不会做甜点的。不过,别人给他爹娘介绍,隔壁村里有个刚从外地回来的,在大酒店里学过甜点,手艺不错。在外面漂了很久也不容易,虽然攒了几个钱,但也不多,到了不尴不尬的年纪,娘老子便催着他回来娶妻生子了。
刘小白以为是个长得很憨厚实诚的,结果是个长得相当斯文清秀的,叫作张旻,家就在河对岸,离刘小白家不是很远。张旻在小店里呆了一个来月后,刘小白真心觉得他手艺不错,做的糕点漂亮又美味,他每天都忍不住吃好几个。在小县城里工资给不起来,刘小白考虑后,甜点的收入和张旻均分,这样他觉得比较合适。
店铺的楼上有几个隔间,一般刘小白和张旻便睡在这。小县城不是很大,有一所重点高中和一所职业中学,小学、初中也有好几所,生意比想象中的要好上许多。虽然不在市中心,但总共就那么几条大街,这些县城里住着的人早就闭着眼都能摸清了,那些不管是小学生、初中生还是高中生,精力旺盛的,周末放学也很喜欢这种又安静、甜点又美味的地方。日子倒比刘小白想像中更加容易地落实了下来,和张旻也越发熟悉起来。
张旻性格温和,已经二十六七了,在大城市里虽然还不算什么,但在村里,已经算大龄青年了。他爹娘看见村里差不多的好多孙子都能出来打酱油了,心里也急得不行,便催着他也回来赶快找个媳妇。回来后相亲了好几次也没成,条件好些的姑娘嫌弃张旻家里条件不好,而且张旻也总是冷冷淡淡的,对那些女孩子不大热络。
现在村里光着的痴汉多的是,都巴巴着想娶个媳妇,就相亲见个一两面的,那些女孩子也不会委屈自己倒贴张旻的冷脸,反正倒头来也没谈成。他爹娘心里虽然急,但想着孩子总在跟前,等存够钱修了小楼房后,总能娶到媳妇的。
不过张旻自己不急。因为他根本不想娶妻,只不过捱过一日是一日而已。他性格斯斯文文、清清淡淡的,很安于现状、很被动,只要过着平静的生活就好。他不喜欢女人,但他知道他爹娘大概也接受不了他喜欢男人。
九点多一般路上便也没什么人了,关门打烊后十点多便也能收拾完。相处的时间长了,刘小白知道的关于张旻的事也更多了。张旻十六岁时便从高中辍学了,不过他当时读的还是县城里唯一的那所重点高中,和刘小白一所学校的。他们学校虽然只是小县城里的高中,但县城人口多,实际上有许多成绩很好的小孩,每年高考的成绩都是很不错的。一般只要是正式录取的,考个一般的本科是没什么问题的。
张旻没说是什么原因辍学,刘小白也没好意思问。因为张旻当时说到这个的语气,即使到如今,他还是能感觉到那股子黯然。再说十年前也不比现在,村里家家都穷得要命,不读书去挣钱的小孩也多的是。这样说起来张旻也算是刘小白的高中学长了,张旻性格温和却是个看得透的主,刘小白心思单纯,对上自己处得来的人,也很是直率,两人倒也很合得来。
张旻辍学后便南下去了广州,村里面南下打工挣几个钱的人也多,张旻便跟着自己一个亲戚去的。早八点到晚八点,每周休息一天,那时也辛苦的紧,实际上也挣不了几个钱。不过想比守着田地出产的村里来说,那挣的也算又多又活络了。后来遇到了机缘,张旻到了一个大酒店做学徒,学了一手做甜点的好手艺。其实,他的菜也做得不错,不过那不算他的主业。那机缘是什么,张旻又是没说的。
再后来,张旻便被父母催着回来娶妻生子了,虽然刘小白觉得应该不会这么简单。不过他刘倒也学得稍微有那么点眼力见,也许是自己心里也有故事的原因,他也蛮能理解,26、27的张旻,肯定也有不愿意对别人说出来的事。虽然他心底蛮好奇的。
作者有话要说: 俺感觉俺已经抽风到了好远好远了。。。最近都木有小天使留言了,点击也乱七八糟的,大家放弃俺了么。。。
☆、43
43
不拒绝命运的风向,才不会让自己有过多的执念;只不过,下一刻,你永远不会知道命运的风,会将你吹向何方。
小城里秋日里的阳光暖融融的,叶子泛着金黄色,还没有落下来,就像这最好的时节酝酿的熟意一般,安静而又祥和。刘小白趴在玻璃橱窗边的桌子上,看着窗口的那几棵梧桐发呆。
店子里沙发不多,多数是简单的桌椅,但靠窗摆着几张米色的沙发,晒着阳光最是惬意,每每刘小白自己就要占一个一趴就是一下午,身子都像被抽掉了骨头般发软。
刚开始的时候,光顾店子的就那么稀稀拉拉的几个人,但离县里的高中和初中都不是很远,时间久后,光顾的人便多了,尤其是周末,那几处沙发很早就被人占住了,实在是消磨时间的好去处。
某天,店里来了一个客人,是一位年纪四十多的女人。脸颊消瘦,身上的衣服也有些破旧,但一双眼睛里的光亮得吓人。那天下午下着小雨,淅淅沥沥的有些冷意,店里的客人不多。玻璃门被推开时,刘小白像往常没太走心地说了句“欢迎光临!”
只听一道像被沙子磨过的声音说道,“给我来一杯白开水。”张旻有些奇怪地看了这女人一眼,不过来书店里只喝白开水的人也不是没有,再加上这女人气场古怪,与刘小白两人便也没多说什么。
那女人拿了本书,直接坐到了刘小白的前面,并不翻开面前的书看,却只是盯着刘小白。刘小白被盯得有些不自然起来,尴尬地问道,“阿姨,你找我有事么?”他想,这是来找份工作的?还是认得他的找他有什么事的?应该不是他爹娘找的媒人给他相亲的吧?!
自回家什么都差不多安定下来后,他爹娘便想着安排他的亲事了。只是刘小白长期呆在这不怎么回家,回家了呆的时间也短,随便就被他唬弄过去了。他爹娘没得办法,也不是没有让媒人亲自来给他说过,但都被他各种唬弄过去了。他并不想和一个女人结婚,更不用说和一个陌生女人了。
看到这来历不明的妇人,刘小白思索一番,瞧他盯着自己的一副架势,觉得最有可能的就是来说亲的了。这么一想,他就越觉得这妇人不会是哪家闺女的娘,亲自来看看未来女婿满不满意,才这么古怪又双眼放光地一直盯着他瞧吧——
刘小白都快败下阵来,想着这么脱逃才好了,可直接走开好像又不太礼貌。他只见那妇人很慢地喝着水,脸上生出了古怪的笑意,那笑里面带着一些他说不清的东西,让他莫名有种瘆的慌的感觉。
待一杯水终于快喝完时,也就十来分钟的模样,那妇人将一张叠好的纸推到刘小白面前,未发一言,只带着古怪的笑看着他,便离开了。刘小白觉得一头雾水,又松了口气。
他展开那张纸,只看到那张纸仿佛是接触了空气一般,然后若隐若现地现出了一副像,然后又慢慢地消失,只剩下右下角记下的一个地址。刘小白有些呆愣在那,那图像消失的速度不是很快,足够他看清,那图像分明与白家祭堂里的那副浮雕上的图像差不了太多。
那张纸上的地址,刘小白呆了这段日子,平常听那些人闲聊什么的,也知道这个地方还算蛮出名的一条街。刘小白所在的县城比较偏僻,到现在也不是很发达,即使经过破四旧,到现在,很多风俗还是保留了下来,大家心里相信的东西也是很难被消除的。
比如风水、算命,还有鬼神。有人说,信仰所信仰的,定是不能被证明的东西,能被证明的,便是科学或是经验。风水、算命,还有鬼神,大概也是不能被证明的东西,不知道这算不算信仰。刘小白想,大概不算吧,人们对这些大概也是半信不信的,信仰大概还是要坚定不移的。
那条街便是远近闻名的神棍街。那条街不是很长,也不是很宽,但是很旧,街的两边是一间一间很旧的门面,门墙都泛黑了的那种。店面多数是卖各种白喜事的用品,像棺材、香烛、纸钱之类,也有算命、看相、卜卦、看风水的,尤其街的两边,会有许多瞎子,会坐在一张小板凳上,面前摆着一张小桌子,上面或摆着签,或摆着其他的,他们就坐在那,等着一个个要娶亲、生子、求学、工作,或是生活不顺的人们,来求指点迷津。
刘小白知道他村里的半仙,许多时候也是来这个地方守着的。他看着这个地址,心里有些茫然,把它团巴团巴地塞在衣服口袋里,便不想管它了。
这时节也快到过年了。过年是个好像又热闹又让人感到惆怅的日子。尤其是对于如今的刘小白来说。读书的时候,大人们有多关心成绩,多希望小孩好好读书,毕业工作后,大人们就有多迫切赶紧希望孩子赶快成亲生子。
一个人如果不能按照社会的期望、社会的秩序来履行好社会所认为的本分,便得承受许多压力。学习成绩不好,不能满足社会对一个小孩或者学生的期望,便得受到大人们的恨铁不成钢的失望的指责。工作后还不赶快成亲生子,便像成了一个不稳定因素般,亲朋好友全都太平洋警察般的得围在你周围向你投发疑问的信号。当然,身为一个男孩,他不想娶一个女孩,对于刘小白的七大姑八大姨和叔伯娘舅来说,更觉得是偏离了自己的本分,如果知道后,刘小白想都能想到,大概自己会被那些眼神、话语给磨疯掉的。
他就不明白,每个人为什么都要给别人规划人生,或多或少地认为你该怎么做,如果没有满足,偏离了每个人或社会所认为的轨道,社会便要给予歧视或者惩罚,为什么每个人或者社会要逼着别人去接受他所认为的东西,往往还是不一定对的东西,不接受便排斥或惩罚。这实在是像一个幼稚的小孩或者如暴君的行为般。刘小白有时候实在弄不明白。
作者有话要说:
☆、44
自那妇人离开后,不想没过几天,倒真来了个瞧女婿的中年大妈,不过不是来瞧刘小白的。那大妈身体有些发福,慈眉善目的,很是热情,一来了就围着张旻问东问西,盯着他看了好久,那神情,真是越看越满意。
张旻被看得有些无奈,但又不好说什么,就那么僵硬地对你大妈笑着。大妈坐在靠近柜台的椅子上,热情地拉着刘小白拉着家长里短,当然是大妈说,刘小白听。
“哎,小白啊,大妈给你说啊,我家那闺女啊,今年都24啦!24都还没个对象啊,哎哟喂,真是急死我了!她初中还没读完就跟着她一个表姐出去打工了,到现在都七八年啦。我那闺女也是个懂事的,这些年存了些钱,老想着我们老两口。我们哪用得了她的钱啊,都给她存着等着结婚呢!可这闺女就是倔,一点都不急,哎,在外面哪有在家好呢——”说着神色有些黯然,“托了这三里村八里地的,好不容易才找到个像张旻这孩子这么合适的啊!”
“我闺女那舅爷的小女儿嫁的就是张旻那村啦,张旻也是我那妹妹看着长大的,知根知底,一直夸这小孩懂事呢——自家闺女,真是操一万个心都不够咯!这不还是得自己来看一下才放心啊!不过我瞧啊,这孩子真不错,真是越看越满意啊!”
说着又拉起刘小白的手,说道,“小白啊,你找媳妇没?你这孩子看起来也是个不错的,瞧你这面相,生得多好啊,圆圆胖胖的,一看就是富贵相,不愁吃不愁穿的!我给你说啊,我有个表姨的孙女啊,那也是生得水汪汪的,要不要我给你介绍一下”
刘小白被大妈那架势有点吓住了,脱口道,“大妈,别,我有心上人了!”
张旻在柜台里听到看了刘小白一眼,不过又当作没听见一般,继续做自己的事情。
大妈有些遗憾地撇了撇嘴,“这样啊,真是可惜!”说着又转向张旻热情道,“张旻啊,那阿姨改天将我家闺女带过来你们见见哈!”
大妈没等张旻应话,便自顾自走了。张旻从柜台后抬起头来,不禁叹了口气,他没有结婚的心思,但是这位大妈对女儿的担心和心疼,那种感觉都太明显了,让他也有些触动,他想他爸妈大概也是这样的。到如今这样,其他都成过眼云烟了,也许找个女孩结婚,有个孩子,好好安定下来也是不错的选择。他想妥协了,虽然准备妥协时,就像把心底的那只小兽关在笼子里等着自生自灭一样,可那小兽却不甘心,还要一直挣扎。
他也没问刘小白说的心上人怎么回事,哪个人没有点自己的秘密呢,而秘密通常都是用秘密来交换的,他从来都不是很好奇。
不过后来刘小白还是知道了张旻的秘密。刘小白和张旻的房间只是从中间隔断而已,基本没什么隔音效果。有时候躺在床上,两人还能夜聊一把再睡觉。
刘小白有时候觉得人长大了,心事变多了,晚上便也不那么容易睡着,翻来覆去像烙饼的时候,便格外想找个人聊一下了。
刘小白和张旻两人相处了一段时间,放下最初的陌生和别扭后,倒很聊得来。张旻温和又会做蛋糕,厨艺也好,刘小白的一日三餐都是他给解决了,刘小白没什么心眼,也没有什么自认为老板的作态,张旻也当他像个弟弟一样,而且他觉得两人有相似之处的感觉,凭直觉。
将近年关的时候,大妈在外地打工的女儿回来了,大妈立马就领着女儿来店里见张旻。事关张旻的终身大事,刘小白给他放了半天的假,让他领着未来丈母娘和老婆在县城里转转,吃点好吃的什么,促进促进感情什么的。过年的时候,很多到外地打工的年轻人都回来了,县城里会比平常热闹许多,购买力也蹭蹭地涨。所以这段时间刘小白和张旻都还在店里守着,想着大年三十再回家。
那天晚上张旻回来后,刘小白很兴奋地问张旻怎么样,张旻表情淡淡的,“小芳是个好姑娘,挺适合结婚的。”小芳就是大妈的女儿。刘小白觉得这应该是件令人高兴的事啊,遇上个好姑娘,可是看张旻的表情又不像那么回事,也不好再问过多。
晚上睡觉的时候,张旻翻来覆去,刘小白也没有睡着,不过他只是好久睡眠都不是很好,神经有点衰弱,稍微有点声音就睡不着了。
没多久,张旻有些低哑的声音传来,“小白,把你吵醒了么?”
刘小白反倒有些不好意思,“没事,我本来就没睡着。”
结果只听张旻突兀地说道,“我不喜欢女人,我喜欢的是男人。”其实张旻想说他不喜欢小芳,不过说不喜欢女人可能更准确点。
刘小白有些愣住了,反应过来后本能地应和了一句,“我也喜欢男人。”其实刘小白心里想的是,他不是喜欢男人,他就是喜欢白灵。
张旻轻声笑了出来,刘小白这是想表达好巧的意思么。
张旻十六岁就跟着亲戚去外面打工,没学历、没手艺、没经验,没钱没人脉没家势,只是刚从偏远农村出来的毛头小伙子而已,只能做些苦力活。每天工作十二个小时,一周就休息一天,工资还特别低,即使他很卖力认真地做活,等过了试用期,老板也还是没要他。因为像他这样从农村里出来的年轻劳壮力一抓一大把,试用期的劳力永远要比正式的廉价。
就这样换了几个厂,脑袋瓜稍微灵光点的张旻觉得自己得去学点手艺。他看那些年轻的情侣,男生哄女生时,经常会给女生买糕点之类的,那种东西很贵,但女生就是喜欢,他想这大概是个要好很多的出路。
外地打工不容易,带他出来的还是亲戚,刚开始也对他很关照,吃住一起,也省了很多。他那亲戚是个三四十的男的,老婆孩子留在村里,一年回去两次,每月寄回去点钱。但这样年纪的男的单身在外面,无约束,手里定时有点小钱,外面的世界诱惑又多,就难免要解决个人问题。
刚开始的时候,那亲戚也只是一个月有那么一两次不回来,偶尔趁张旻不在的时候看点小黄片。看看小黄片的时候,被张旻撞见那么一两次,那亲戚倒也不尴尬了,有时候火上来了,直接就拿房子里的电视放黄碟,也不管张旻在不在,有时候还邀请他一起看。
那租的房子相当于比较大的一居,有厕所有厨房,没客厅,一间卧室隔成很逼仄的两小间。张旻那亲戚对着黄碟的时候,他肯定也是回避不了的。那时,他就发现自己对那种黄碟一点兴趣也没有,他不喜欢那里面那些女人雪花花的rou体,也不喜欢那黏腻的发嗲的chuai息。当然,他也没发现自己喜欢男的,因为里面的男的不怎么露脸,而且一般都长得很丑,身材也不好。
再到后来,他那亲戚见张旻性格温和,也不多说什么,就直接将外面的女的带回来过夜了。毕竟,出台的小姐,带她们去宾馆的话,就算再便宜的,一晚上也要好几十,加上买嫖的钱,也是不小的一笔了。哪有带回去划算!时间长和张旻熟悉后,那亲戚也胆子大了,他也不怕张旻和家里说,他觉得男的在外面干活挣钱,累死累活的,偶尔找个小姐发泄一下,也无可厚非。
张旻脸皮薄,他那亲戚平常人也还不错,也挺照顾他的,他也不好意思说什么。不过随着时间久了,张旻知道的多了,大概也是知道自己和一般人不太一样了。就他们租的那房子,那隔板,有跟没有也差不离了,那动静,就跟现场版一样,可张旻压根没觉得很激动,次数多了,反倒有些厌烦。等他找到一个糕点房做学徒时,便搬了出去,住到了糕点房提供的宿舍,虽然条件差点。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五一节快乐哈——昨天去看了漫展,大部分都是女ser,男ser好少啊,不过成都的男ser还是很小巧清秀精致的——
☆、45
那家蛋糕店坐落在一个交通很方便的路口,周围不算很繁华,但繁华城市一眼望去就在眼底。蛋糕店的老板是个老实本分的男人,三四十岁了,年轻时就带着老婆孩子出来打工,一步步踏踏实实地做下来,到如今自己开了个不大不小的蛋糕店。
蛋糕店老板看着张旻是个听话懂事的孩子,年纪又小,便招他做了学徒。蛋糕店后面除了库房,还收拾出来了一间很小的房间,张旻就在里面住下了,还可以帮老板看看店。店老板在附近的小区里租了一套屋子,住着一家四口。
每天五点,张旻就要起来给店老板打下手,七点的时候蛋糕店开张。张旻悟性高,又肯学,过了一年半载,张旻便也学得差不离,店老板也能放手让他独立完成许多品种。
后来,张旻注意到每天早晨八点和晚上九点,都会有一个人来买糕点,每次就买上一个,而且还是不一样的。那个人带着一副细边眼镜,天天都是一身西服,眼镜细长,一副禁欲精英范,长得很英俊。这样一个人,每天早晚都会买一个不同样式的糕点,张旻觉得这个人很有意思。这样一个有些冷漠英俊的精英范,却那么爱吃甜食。
看上一个人大概还是很简单的。觉得这个人长得不错,身上的感觉也很对,不讨厌,便可能就会轻易地纳入恋爱对象的范围。尤其当这个人很年轻,还没有谈过恋爱的时候。
所有的恋爱实际上来追溯的话,大概从第一眼应该就陷入了恋爱心情;有些日久生情的,只不过因为某些原因没有发现或者没有承认而已。当然,这个前提是,一个人所谓很容易对另一个人产生恋爱的想法,实际上只是性想法。当产生这种想法后,在其他方面觉得很合适,便觉得遇上了对的人,若是不合适,便只是没遇上那个对的人而已。当然,性想法很容易产生,爱一个人却是难之又难的。
当然,性想法大家都觉得太粗鲁,所以一般称之为恋爱的情绪。恋爱,练爱,自然不同于爱。不管怎么样,张旻觉得自己大概对那个人产生了恋爱的情绪,一般人所说的那种。
在他每天日复一日简单重复而又辛苦的劳作中,这样被一个人吸引大概很平常,只是让他觉得不正常的是,他为什么会喜欢上一个男的。
以前在村里的时候,他性格斯文,很懂事乖巧。村里接触的世界不大,他从来不知道世界上还会有男的和男的在一起,或者女的和女的在一起这种事。从来没有听起村里的大人说起这个,就算那些三姑六婆凑在一堆,八卦村里的闲长里短时,偷偷摸摸说的最多的也只是哪家男人又出去鬼混了,哪家女人又不守妇道了。
他第一次知道还是在来到这个大城市后。在那些繁华地段,没到晚上时,稍微转一个路口的街头巷尾,全是各种ktv、洗浴中心、娱乐场所之类,门口站着各种浓妆艳抹的二十几岁的姑娘,还有也是浓妆妖娆的男生。后来他听周围那些人在那偷偷地说,那些男生不仅卖给女的,还卖给男的。张旻当时只是觉得,大概这就是村里人说的出来见世面,在村里,他大概是不会知道这样的事情的。
不过当他知道自己这样时,刚开始他还是觉得不习惯的。但他一个人在外,从来也没有个说心里话的人,即使在家的时候,他也一般不和父母说自己心里的想法。他一个人的想法就那么单单纯纯的,倒也顾不上考虑其他,就那么一头陷进去自己的情绪里面去了。后来他想,那人肯定是发觉自己的想法,然后接近自己,追求自己,再然后就在一起了。若说真的多喜欢,大概也不至于吧,要不然为什么会那么轻易地就和别人结婚了。
他想,虚伪的感情肯定是敌不过现实的,但人们还是一如既往地迷恋和享受虚伪的感情带来的疼痛,沉醉在其中自以为是的美好,不肯否定,也不敢否定。即使他自己,也是宁愿相信那段时间是美好的,只不过没有敌过现实而已。
两个男人之间,也就没什么其他顾虑,很快两个人变便住到了一起。那男人是个律师,平常就很忙,经常晚上九、十点才下班,那时候刚好是蛋糕店打烊的时候那人便会接他一起回家。有时候,那人得加班到两三点,回去时他早就睡着了。但那个时候,那人倒很亢奋,沾着水汽的身体,每次都要把他折腾醒,弄上半个小时到一个小时,虽然很累,但深夜从睡梦中醒来,迷糊中两人纠缠在一起的那种感觉,让他很兴奋,也很喜欢。
有人说,所有动物的本能都是会记忆的,而性3快3感3更是最大的本能,最容易被潜意识记住而忘不了的东西。当快3感来袭时,如果某种东西印象最深、记忆频率最大,人便容易产生恋物癖。最夸张的莫过是古代社会,所有男人都迷恋的那双小脚罢了。什么走路的姿态都是空话,只不过那双小脚代表了整个社会的性象征和符号,谈之便兴奋。
张旻大概也差不多,他迷恋上那个男人即使很累,但还是会对着他发3情,在他身上发3泄的那种感觉,也迷上了深夜自身陷入快3感不能自拔的那种感觉。到后来,要离开他时,他只觉得那比戒掉毒瘾还可怕,还痛苦。他想,迷恋上一个人的身体,迷上这个人的身体给自己带来的性3快3感,这种瘾症,大概也能和毒瘾媲美了,这可是深入本能的瘾症。
他有时候也会觉得这种事情很奇妙,像他那样看起来冷冷淡淡、斯斯文文的一个人,想不到床3上却是那种放3纵沉迷的姿态。他知道,那个人也是迷恋死了他这种看着冷淡实际上床上热情得要死的性格。不过,迷恋死了又怎样,还不是和别人结婚了。人就是这么一种软弱的动物,为了适应社会,不被排斥、歧视,阉割掉自己的性3快3感,大概并不是件很困难的事。毕竟,愿意或不愿意,被阉割掉的东西总是不少的。
他和那个男人在一起了七年,那时那个人已经33岁了,家里逼得太紧,两个人之间也早已陷入了平淡。那种平淡,让他们天真地以为,就算离开了对方,大概也会过得好,也没有什么区别。既然如此,又何必因为对方,忍受家人和社会不断地逼迫。
要分开的时候,他们又像找到了当初的那种感觉一般,二十四小时都恨不得黏在一起,那男人也恨不得死在他身上才好。不过,这些都像是虚幻的烟火一样,改变不了两人的决定,只是增添一点让人沉迷的氛围而已。
后来,张旻一个人在外面游荡了一年,当他觉得自己快像一根风干枯萎的野草,再谈什么过去、记忆都像笑话的时候,他便离开了那个城市,回到了家里。他走的时候,他知道,那个男人的妻子怀孕了。不过,两人早没了来往。他想,他应该也结婚生子才对,虽然,又隔了许久,他还是没有结婚,还是一个人就那么过着。再也没有压力,那些,都无关痛痒,也无关他自身。
作者有话要说: 买的一加手机,今天摔倒地上,屏幕完全碎裂了!完全碎裂了啊!当时完全不敢相信!真是悲催啊,最近没什么钱的时候还老是破财!人生啊!
☆、46
才过完年没几天,张旻就告诉他要结婚了,刘小白很惊讶,但什么也说不出口。他能让张旻不要娶个自己不喜欢的女人吗,那不就相当于让他别结婚。而且多说无益,张旻自己早就想过很久,心里磨了很多遍了。
那天,那女生单独来找张旻,房间隔音效果不好,即使两人声音压得很低,他还是听到了。这女生也是初中才读完就出去打工 ,十五六岁的小姑娘,在外面能做什么呢,很轻易便走上了歧途,像她这样的女孩子在那边还很多。那个女孩很坦诚,而且她一眼就看出了张旻的性向,只是来问他是否愿意做个形婚的交易而已。过年之后,她便出去打工,他继续留在家里,两人互不干涉,也不用在面对家里逼婚的压力。
张旻觉得在目前看来,这是个不错的选择,虽然刘小白觉得有点匪夷所思。刘小白参加了两人的婚礼,婚礼上很热闹,与其他人成亲的时候没什么区别。吹唢呐、敲锣的,摆张小桌子坐在门口,凑时机地经常来那么几下,来来往往的人很多。吃过一顿饭,送上礼金,刘小白便离开了。
他觉得有些茫然。他看到张旻站在人群中心,因为婚礼的紧凑和忙碌,脸上都显出些苍白来,还带着应付生硬的笑容。里面最高兴的大概就是张旻和小芳的父母了,满脸的褶子都快笑出了花,大概想象着自家很快就能抱上大胖孙。
刘小白心里有些难受,他觉得不应该是这样的,可又要怎么样,他也说不出来。他攥紧了口袋里的那张纸条,还是下定决心,去村里的路边赶上去县里的汽车,走进了那条破旧阴森的巷子。
他总觉得像有不好的东西在等待着他一样,可是他又不得不去。也许,他觉得又能有什么不好的东西呢,但又觉得非去不可。那张纸条一直团在口里,都起了毛。
找到地址上的那家店,门脸很小,只有一扇门,门上挂着一张很厚的帘子,比较脏旧。刘小白小心地掀起帘子,只见房间里一片晦暗,只有从门口透进的一点点光线。
好不容易眼睛才适应了那光线,刘小白有些忐忑地轻声问道,“有人在不?”连问了两遍,刘小白才突然看见一双闪着精光的眼睛出现在眼前,将刘小白吓了一跳,都不知道这人怎么走到近前的。
那妇人嘶哑的声音道,“等你好久了,进来吧——”
刘小白有些心虚,慢慢缩缩地放了窗帘跟了进去,屋子里顿时更黑了一些,又特别安静,让他心里又是一惊。没办法,他胆子太小了。
刘小白也不知道那妇人怎么又突然拉开了一扇门,里面全是截然不同的空间,竟然像一处天然洞穴一般,四周都是山壁,只从顶上漏出些光线,而来时的门就像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早就消失了。
山洞里面的地上,有奇怪的路径,像一副奇怪的图画,让刘小白觉得有些诡异。那妇人一直带着刘小白往山洞中心走,只见中心有一处高台,高台上摆放了一张石床。那妇人手上轻轻一抹,那石床的表面就变得光滑如镜,仿佛还漾起了一层水纹一般。
刘小白都有些看傻了。那妇人朝他诡异地笑了笑,脸上带着难以抑制的神色,用更嘶哑的声音说道,“刘白,你想知道的东西在这都能看到——”
刘小白不自主地靠近,只见石床上的水纹更加明显起来,刘小白只觉得脑袋发晕,一下便晕了过去。等他醒来时,只发现自己好像又回到了自己来的那个世界,他就躺在他意外落水的那条河边。
还是那个村庄,不远处就能看到他家那个有点土豪的地主宅子。不过他没身体,只是一点模糊的影子的而已,附在了一个清秀斯文的书生的影子上。那个书生本来躺在草坪上晒着太阳,太阳快落土的时候,便拍拍身上的草屑回了家。
刘小白只见他回了那栋土豪的宅子,然后迎出来一个大肚子的妇人。那妇人才二十多,眉目温婉,温柔地迎着自己的丈夫,一手扶着自己的腰。刘小白想,这大概是对恩爱的夫妻,但是他都不认识,他想,他应该不是回到了原来的世界。
到晚上的时候,吹了灯,周围漆黑一片,影子也湮没在黑暗里,不过刘小白还是能看到,就像影子并没有消失一样。到了半夜,刘小白看到了一个姿容艳丽身子缥缈的身影来到那对夫妻的床前,他吓了一跳,因为那男的长得特别漂亮,更重要的是,这人长得和白灵很是相像,但面容明显比白灵更狰狞,戾气更重,一双眼睛就那么直直地看着床上的那对人,眼睛里翻滚着浓烈的恨意,看像那男人又带了些疯狂的执念,刘小白不禁打了个哆嗦。
那女人却察觉到异样,早早醒了过来,见到床前那人时,眼里是止不住地恐惧,颤声道,“你,你想做什么?!”
只听那人阴冷到骨子里的声音道,“呵,我来做什么你还不知道?上次去那贼秃驴处偷偷报信的就是你吧?果然黄蜂尾上针,最毒妇人心,看来我还是小瞧你了!竟然想要那秃驴将我魂飞魄散!”
“你,你别过来!我肚子还怀着文君的孩子!你若害了我和肚里的孩子,文君肯定不会原谅你的!”
那人的面容显得越发狰狞了些,隐隐都带了些青色,狠厉道,“呵,背叛过我的人还值得留恋么?笑话,肚子里的孩子又与我何干,还是与你这贱女人的种!”说着伸出手去,直直掐住那女人的脖子,那女人在床上挣扎不得,胡乱动弹。
也许是那人和白灵有几分相像,刘小白见那人身陷痛苦与怨恨,心中很是不忍,但又完全动不得分毫,只能旁观。在两人僵持的时刻,刘小白发现那男子的眉眼不经意动了动,不知醒了有多久了。只见那人偷偷将手摸到枕头下,不知摸到了个什么东西,像白灵之人已陷入迷怔之中,早注意不了这人的动静。
那男子用力将手中的东西一扔,只见一道金光,便打向了那人。情急之下,也许是身不由己,刘小白竟然从那影子中挣脱,挡在了那人的面前,他想,大概是这人和白灵太像的缘故。即使如此,刘小白还是眼睁睁看着那人慢慢消散,只剩下最后一丝魂魄,钻入了那女人的腹中。
作者有话要说: 抽了,抽了,不要管我啊。。。
☆、47
47
不久那男人便陷入了迷怔之中,躺在床上日渐消瘦,一点也不复往日的清俊书生模样。那妇人倒没什么异样,只不过挺着个大肚子还要照顾卧病在床,不太清醒的丈夫,家里就算还有二三仆人,也过得辛苦的很,尤其那男人日不见好。
一日,宅里来了个老和尚,在妇人的恳求下给那男人看过后,摇了摇头,道,“早知今日,何必当初——施主中了失心术已太久,又受了大刺激,已是回天乏力。只愿早日脱离苦海,轮回往生,了却因果。”说罢便不管妇人面如死灰的神色,转着佛珠便离开了。
那妇人像失魂般扑到床前,轻轻抚摸着男人的面孔,眼睛都失了焦距般。不过脸上也只是一瞬间的茫然,脸上转瞬即变成了狰狞的执念。那心里产生的后悔也只是一瞬而已,是啊,她才不后悔对文君使用了禁术,伤了他的魂魄,记忆零散得七七八八,在那人被那冥顽不灵的老道士缠住的时候趁虚而入,才得到了文君。
得到便是得到了,如今还怀了文君的孩子,即使到如今成了这般,她一点也不后悔。那人的下落还是她透露给那老道士的呢,更何况,现在文君也是死在她怀里而不是那人的怀里。
她从小便与文君青梅竹马地长大,在很小的时候文君便说过要娶她的。就算文君救过那人又如何,就算两情相悦又如何,人妖殊途,更何况还是两个男人,她为什么要退出呢。
她的家族有远古时期遗传下来的巫族血脉,传女不传男,使用了家族传下来的□□,文君便将那人忘了,只记得青梅竹马的自己,只要得到了文君,这一切她都不后悔。即使很短暂。这对她来说便是真实,有何虚妄,没有那人,不记得那人的文君,便会和她在一起,便会成亲生子,得到了,便是真实,便不后悔。
在文君死后没过多久,那妇人便产下了一名男婴。这男婴生下时,一头雪白的银发,轮廓与文君还有消失的那人都有几分相似,不啼不哭,睁开眼时便是一双红瞳,当时那妇人便被吓晕了过去。
妇人从心底对自己生下的这婴儿产生厌恶,她觉得这根本就不是自己孩子,这是和那人一模一样的妖物,尤其那婴儿还会冷冷地看着她,让她有种想要发疯的感觉。就算这是从她身上掉下来的肉,她心中也生不出一丁点疼惜的意思。在那婴儿还在襁褓中,睁开一双红色的眼睛冷冷地看着她的时候,她有种想要掐死那婴儿的冲动。但想到这是她夫君留下的唯一一点骨血,终是没忍下手。自生下小孩后,她每晚每晚都睡不了煎熬着,终在几个月后也去了。
待那小孩长到三岁时,身边便只剩了一个忠心的老妇人守着,家业凋敝。时光如白驹过隙,刘小白看着小孩孤伶伶地长大,不怎么笑也不怎么哭。他本来和那妇人以为的一样,以为这小孩是那消失的人的转世,还带着前世的记忆,可是只是长得相似而已,却实际上只是一个小孩,什么都不知道的小孩。刘小白心中有些难受,那些父母一辈所谓的爱恨纠葛,与无辜的小孩又有什么关系呢?他只是他而已,并不是所谓的另一个人,也不是因为报复或者其他原因而出现的存在,他就只是他而已。
三岁的小孩即使表情冷冷的,但脸上还带着婴儿肥,小小的身子坐在大门的门槛上等着落日的身影,化在了刘小白心中,满满的酸涩,难以忘怀。
也许,透过这个小孩,刘小白看到的也是过去幼小的白灵而已。曾经白灵也只是个普通的小孩,却因为家族的流传背负上不属于他的责任和所谓的诅咒。实际上,白灵也只是白灵而已,就连他自己,也没有真正那样地看待过他,因为那些很愚蠢的东西,自己就自以为是地做出了许多很愚蠢的决定。
刘小白朦胧中醒了过来,发现自己正靠在店里的沙发上打瞌睡。过年后闲来无事,便早早开张了,张旻刚成亲还要走各家亲戚,他便自己一个人先回来了。所幸也并不是很忙。
很快就到了太阳下山的时候,刘小白早早把店子关上,准备把门锁好,今天他准备回家大概最近几天都不会来了。他好像听见有人在在叫他,转过身时,只见那棵大槐树下停了一辆丰田(),一人正倚在车上,正是白灵。
刘小白觉得自己又可耻地犯花痴了,只觉得那白灵怎么看怎么好看,他都移不开眼,也挪不动脚,就那么傻乎乎地看白灵走过来向他逼近。白灵将他逼在门上,摸着他脸蛋,轻声道,“你竟然这么狠心,竟然一丢下我就走了六个月零七天——”
刘小白有些惊悚,怎么白boss一下子就化身怨妇状,又有些心虚,“我不是丢下你一走了之……我不是把毛团留在你身边了吗……这样毛团一样可以帮你净化你的暴躁能量,也不需要我了,你也就可以娶妻生子了……”
“你肯定是要娶妻生子的,虽然对人家姑娘有点不公平,但人家姑娘愿意着赶鸭子上架,你情我愿的事也没得法了……而且我也毕业了,肯定要回家,也就回来了呗……”
白灵从来不知道小白这么能碎碎念,一直以一种装作漠不关心、理所当然地语调说着,又掩不住里面的失落、惊喜,还有不舍。看他模样还能一直说下去,白灵好笑地一下堵住了刘小白的嘴,两片嘴唇软软的,还带着蛋糕和奶茶的甜香味。
刘小白一下子睁大了眼睛,惊慌失措地四周转动着眼珠,这可是县城里啊,两个男的光天化日之下做这种事被人瞧见了多不好,传到爹娘耳朵里就要命了。刘小白四处挣扎乱动着,挣脱了白灵侵略的嘴唇。白灵眼神都有些变深了,用手指磨了磨刘小白嘴唇,他实在是有些忍不住了。
刘小白撇开头,闷闷地说道,“你已经成亲了吗?都弄妥当了才来的吧……这样多不好,你都是有妻子的人了……你妻子应该都怀上了吧……”想到这刘小白只觉得心里难受的慌,但越难受便只想越絮絮叨叨地碎碎念着,好像用机械的语调不停地说着,仿佛就能让心里平静下来。
白灵有些无奈地笑了一下,想着这小傻瓜竟然还能先声夺人了。一下子推开门将刘小白带进去,再将门关上,一眨眼的功夫,一切都做得流畅无比,刘小白还没反应过来,就被白灵压在了门上。太阳只剩下点余晖了,房屋里有些昏暗,就着点光线,刘小白只觉得连看一下白灵都不能,看一下就满是心跳得慌,又还有一些难以言明的心疼情绪。
作者有话要说: 要被收尾了,准备开新文,最近又很忙,六点半才下班,回到家都八九点了,头昏脑涨,都懒到骨子里去了,回去就只想躺在床上看。。。大概是从小被我老爸管得太厉害憋得太狠了,读大学后才发现自己自控力好差,性子也懒散得不行。。。真是汗颜啊。。。
☆、48完
48
不知不觉一弯冷月上了树梢,冷白冷白的光透过窗,照到床前,床前映着窗栏一格一格扩大的影子,照出一具身影,露出有些圆润的光滑的双肩。
刘小白光着身子趴在白灵身上,在这逼仄、简陋的空间里,心里却觉得更安全、更踏实。他埋着头,很小的声音有些委屈道,“你怎么现在才来?我以为你都和别人结婚了,再也不会来找我。”
白灵摸了摸他的头,激情过后有些低哑的声音调笑道,“我现在的身体可是离不开你了,怎么可能不来找你呢?!”“你小时候可是比现在耍赖任性多了!”
刘小白腾地从白灵身上抬起头,惊讶道,“小时候的事情,你都想起来了?!”白灵忍不住摸了摸刘小白的脸,眼里带了些沉重和心疼。
刘小白捉住白灵的手,抿了抿嘴带着些凌厉道,“那些乱七八糟的与你何干,不该背负的丢掉便罢,你只是你,按照你想要的过活就好了!”
白灵捧着刘小白的脸,包容地笑道,“当然,我来了,便是如此。”“你要与我一起回京城不?”
刘小白脸上显出一些犹豫,“我觉得这里才适合我到了京城,那么大、那么繁盛,我便觉得自己好像什么也做不了一般,什么都不是属于自己的,什么也控制不了、争取不了。这个小小的县城,就这么点大,横竖都不过两条可以横穿的马路,它这么破、这么旧,可是我呆在这里很平静,不会彷徨、不会害怕,可以很懒散地做自己能做的事情,然后就能这样过着。我喜欢这里,不想去京城。”
白灵亲了亲刘小白额头,“我知道了。”
刘小白心里有些失落,他不知道白灵知道什么了。
没隔几天,白灵便回了京城,刘小白虽然有些失落和想念,但心里却是很平静的感觉,心里相信着,便不再患得患失、不知所终。白灵都在县城的河边买了套房子,将毛团和金蛇都留了下来,刘小白知道白灵肯定还会回来的。
县城捱着渡口,山南水北为阳,在河的北边世代毗水落成了这么个不大不小的县城。白灵则是在河南边买了套房子,不新不旧的农宅小二层楼,很快便请人按照设计图装饰一新。外表简单低调,内里也装修很简单,只是层高比一般的屋子高处两个,书房尤其大,当面是一道玻璃幕墙贯穿而下,里面还有晒太阳的游泳池。
南方的大河在水中容易泥沙淤积形成水洲,刘小白家里的河中也有大的小的,涨水时被淹没得差不多,枯水期便露出大半。
这里离刘小白的店也不远,只隔了一座桥,再过两条街就是了,一两千米,步行都能到的距离。不过刘小白有点懒,还是找了辆旧自行车。过了桥,就差不多和村里一样,不过更荒。路上也没什么车,早晨下午骑自行车来回的感觉还是很好的,就像大学时出去郊游的路线一般。刘小白想,大概,这样的日子就很好了。
作者有话要说: 被我烂尾了,汗。。。
第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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