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文H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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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书]明朝攻略手记 作者:颜小妞

    正文 第1节

    [穿书]明朝攻略手记 作者:颜小妞

    第1节

    书名:明朝攻略手记[穿书]

    作者:颜小妞

    备注:

    文案

    历史废夏子凌一觉醒来居然穿越到某野史中!

    果然是在惩罚他不好好学习历史么?野史是个什么鬼啊?!

    为什么野史规定自己非要辅佐那个朱椿?!好吧,他认了,谁让对方狂霸拽来的?

    完全没办法逃跑啊,人在命运下不得不低头。qaq

    可是,在辅佐之余,夏子凌发现似乎哪里不对,“谁让你扒我衣服的?”

    朱椿:“生命在于啪啪啪,这是你作为臣子应该履行的职责。”

    夏子凌:你妹!(╯‵□′)╯︵┻━┻

    阅读提示

    1不要被文案误导,此为正经文。

    2吐槽小攻名字的,请找他爹朱重八(为免喷饭,会给他取个字哒)。

    3yy明史产物,大事件遵循正史,感情线稍慢热。

    4日更,一般早上更新,每周六休息一天。

    人物介绍:

    攻——朱椿,朱元璋第十一子,母为郭子兴之女郭惠妃,明史记载“博综典籍,容止都雅”。

    受——夏子凌,一觉醒来穿越的苦逼人士。

    内容标签:宫廷侯爵 穿越时空 强强 年下

    搜索关键字:主角:夏子凌,朱椿 ┃ 配角:明朝众人 ┃ 其它:主受,1v1,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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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 楔子

    洪武十八年三月,早春暖阳撒在应天府紫禁城巍峨的宫墙上,给庄严肃穆的皇城染上了一抹温和的色彩。承天门外,一小队人马整齐地恭候着,等待召唤。

    仔细看这一队人的装束,既不是官员,也不是护卫,更不是内侍,而是……身着僧衣,有几人还肩披袈裟的和尚。

    皇帝召见僧侣,也不算很稀奇的事情。太|祖皇帝朱元璋本人当过八年和尚,创立大明朝后,许是对他曾经从事的和尚职业还有几分感情,间或会召几位高僧讲经荐福,甚至去年秋天还下令有学识的僧人都去礼部参加考试,录取者任用为官。(1)

    但这一次在正殿召见僧侣,就显得意味不同寻常了。这一次的事情,来源于某位言官上书众藩王多喜好兵戎,戾气过甚、和气不足,建议王爷们修身养性,念诗书、赏花草、多思禅、依圣贤。洪武帝一看,觉得颇有几分道理,便下令从全国选拔十名高僧,准备分给诸位藩王讲经荐福。

    于是便有了此刻若干挑选出来的僧人在这里等候皇帝陛下接见的一幕。这其中的僧人,多是多年修禅的老僧,面上平静无波,虽然呆站了一两个时辰,却看不出任何焦躁之意。只一人除外——那便是刚过弱冠之年的夏子凌。

    夏子凌在众僧之中显得格格不入,一是年纪过轻,二是举止随意,这不,站得脚麻了还微微俯腰捶两下腿呢。

    “阿弥陀佛,”夏子凌刚直起腰,看到某位大师第n次用眼刀审视自己,便单手在胸前施了个礼,说到:“大师这厢有礼了,小僧师承濠州皇觉寺方丈正宁大师。”

    要说他其实心里也憋屈得紧,为了这一天,他忍辱负重多时,这已经是第二次被迫装成和尚了。什么濠州皇觉寺、正宁大师,跟他根本没有半毛钱关系,全是师父在幕后安排好的。想到为了乔装僧人不得不把头发剃去,他本就心有芥蒂,现在被人看来看去,更是闷了一肚子火,索性把那明面上的身份说出来,图个清静。

    “阿弥陀佛!”大和尚还了个礼,果然转开视线,再不看他。心道原来是走后门进来的,朱元璋早年便在濠州皇觉寺出家,不看僧面看佛面,怪不得如此年轻,居然能够参加遴选被推举上来。

    众僧人继续入定,过了好一会,才来了一位白面无须的内侍,用特有的中性嗓音打破持续了一大早的沉默——

    “皇上有旨,请各位大师随我到华盖殿。”

    这平日听来丝毫不会舒服的声音,此刻在夏子凌耳中却宛如之音。站着吹冷风实在不是什么妙事,关键是……他非常急迫地想要见那个人。

    众僧人与伪僧人夏子凌一同跟随内侍走向华盖殿,华盖殿作为皇城三大殿之一,重要性仅次于文武百官上朝的奉天殿,朱元璋居然选择在这里接见他们,可见对于此事的看重。

    不过,如果知道这件事情在未来二十年内带来的深远影响,英明神武的洪武帝绝对不会做出这件一时兴起的事情。因为,在选中的十名僧人中,道衍跟了燕王,而夏子凌跟了蜀王。

    此时刚刚下朝,走过金水桥时,文武百官与僧人小队擦身而过,有的官员侧目看了两眼,却未露出惊诧的神情,也未当面议论。老朱不是个好脾气的皇帝,时不时剥皮充草,胡惟庸案和空印案的余震还在全国挥之不去,大家都如惊弓之鸟,在洪武朝当官不易,谨言慎行,不该关注、不该问的绝对不要好奇。

    行至华盖殿,不一会,洪武帝便亲率十位藩王入殿。洪武帝自是威严霸气让人不敢一视,身着四爪金龙服的藩王们也个个人中之龙,可是夏子凌却一眼就看到了群王中最为耀眼的那一个——蜀王朱椿,必定是他无疑。

    眉似墨画、眸若夜星、面色如玉,举手投足之间优雅、华贵尽显。古人一向言简意赅,夏子凌此时才明白《明史》中那短短四字——“容止都雅”代表的是什么意思。活了两辈子,他还没有见过如此漂亮到让他移不开视线的男子,虽然现在看起来还稍显稚嫩,但是可以预测,再过几年,就算潘安再世、宋玉重生也无法与之相比。而那时,朱椿才堪堪虚岁十五。

    在夏子凌热切目光的注视下,蜀王终于回望了他一眼。

    其实,夏子凌这么深情凝视着朱椿,并不是因为被蜀王的风度翩翩迷倒了,经过大风大浪的他,还不至于那么没出息,实在是为了这一天,他已经付出了太多太多。

    让我们回到故事开始的那一天——

    ☆、第2章 穿越之始(一)

    夏子凌悠悠地睁开眼睛,入目是雪白的天花板和简洁的吸顶灯,是自己的房间没错。他吁出一口气,就手点了一根烟。

    今早刚值完夜班,还没睡上多会,居然做了个噩梦,梦里滔天的洪水把自己卷得浮浮沉沉,直向最深的漩涡而去,强烈的窒息感让他从梦中惊醒过来。据说梦到洪水不太吉利,更别说还被冲到漩涡深处了,他虽然不是迷信的人,但是刚才那感觉太真实,看来这两天还是小心些好。

    就在这时候,床头的手机响了起来,夏子凌心里正不快着,伸手便按掉了。不到一分钟,手机又响了起来,他拿起来看了看来电人的名字,认命地接了电话——

    一个有些蛮横的女人声音传来:“臭男人,还没起床啊?!快来帮我搬家,东西我都收好了。”

    “知道了,马上过来。”挂了电话,夏子凌揉了揉尤带朦胧的睡眼,这才想起跟朱微娜说好要帮她搬家的事情。

    刚才来电的正是他交往三年的女友朱微娜。两人大学毕业后认识,今年都是二十六,按说这个年龄,交往时间也不短,可以考虑结婚了。可是近来却越处越觉得不是那么回事。

    夏子凌毕业就考了公务员,现在是社区的一个民警。严格说来,朱微娜隔三差五换工作,还不如夏子凌稳定呢,可是女人对男人总是诸多要求,家里没钱,靠一个月四五千的死工资,在大城市买不了房、买不了车,妥妥地被鄙视。

    曾经的激|情过后,面对生活的现实,感情也就淡了许多,最近这一阵,没事两人都各过各的,朱微娜也不怎么找他了。不过话虽如此,身为名义上的男友,帮女朋友搬个家还是义不容辞的。

    于是,夏子凌胡乱吃了点早餐便直奔朱微娜家。辛苦了大半天,中午过后,夏子凌重重地把肩上的编织袋扔到地板上,终于完成了最后一趟搬运活计。

    看到男友粗暴的行为,朱微娜皱了皱眉,略微抱怨道:“野蛮人,你就不能轻点吗?我这里面可是有宝贝的。”

    “宝贝?”夏子凌不屑地撇了撇嘴,“宝贝你能拿编织袋装?”朱微娜新租的房子在六楼,没有电梯,一编织袋的书估计都快百来斤了,要不是他一米八多的强壮身板,一般人还抗不上来呢!

    朱微娜有些不服气,仰头与夏子凌理论,“这里面有我从老家刨出来的书好吧,都好几百年了,是文物!我们家可是明朝王室之后……”

    夏子凌掏了掏耳朵,状似没听到径自在沙发上坐下。这样的话他都听了百来十回了,就算她真是老朱家亲戚,明朝都灭亡好几百年了,该作古的作古、该衰败的衰败,还有什么意义?

    男友把自己的话视为耳边风让朱微娜有些不悦,她冷冷地说到:“你怎么就坐下来了,帮我拖到里屋去,下午我慢慢捣腾。”

    闻言,夏子凌只好重新站起来,撸了撸袖子,把刚才随意扔在地上的编织袋往里间挪。可是,不知道是刚才扔得太大力还是怎么的,那编织袋居然裂开了,里面的书“稀里哗啦”掉了一地。

    夏子凌弯腰捡起几本——《总裁,你受了》、《穿成oga》、《我的王妃是男人》……这就是朱微娜口中的文物吗?夏子凌嗜着一抹笑意,把手上的几本书递给身边的女人。

    “这这……”朱微娜难得有些尴尬地涨红了脸,把几本书藏在怀里,“你别随便看。”

    夏子凌轻轻一笑,不置一词,继续弯腰拾着地上的书。突然,在一堆花花绿绿的书中,其中一本看起来破旧不堪,封面还是手写繁体字的书吸引了他的视线——

    《明朝野史录》,这是什么?夏子凌把这本书捡起来翻开看了看。书页老旧泛黄,看起来很有些年代,不过里面却空无一字。

    “……这本更不能碰!”看到夏子凌手中的书,朱微娜突然声音拔高了八度,飞奔两步抢下来抱在怀里,“这书就是我们家祖上传下来的,据说有些邪门。”

    “不碰就不碰,不就一个空本子吗。”夏子凌不以为意地说到。看来朱微娜家祖上应该不是王侯,而是卖草稿本出身的吧,空本子还整这么个怪名字,真有意思。

    把东西拖到里屋,又陪朱微娜收拾了一会,两人在楼下吃了个快餐,夏子凌就认命地值班去了。

    这个晚上注定是个苦逼的夜晚,先是某单位抓住一小偷,前往调查,后半夜辖区内一伙小青年酒后闹事,夏子凌又和同值的搭档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解决了纠纷。

    一大早下班,夏子凌已是疲惫不堪,提着买好的早餐回到家里,把快餐盒往桌上一放,他正准备吃完睡一觉,却眼尖地发现昨天在朱微娜家看到的那本《明朝野史录》,端端正正地放在他家餐桌上。

    夏子凌皱了皱眉,这本书怎么会在他家?

    这事有些蹊跷。不过夏子凌是什么人,长期的警察职业让他养成了艺高人胆大的习惯,越是邪门,他还越感兴趣了。于是,把早餐放在一边,他转而拿起桌上的书翻看起来。

    这一翻可不得了,昨天明明是空白的本子,这会却完全不一样了,书中用漂亮的楷体写满了内容,虽说是繁体字,不过还算能看懂。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他累得产生幻觉了?昨晚确实挺累,也不至于吧。还是说这跟昨天那本不是同一本?不管怎么说,夏子凌还是准备继续看下去。

    “朱椿,明太|祖朱元璋第十一子,洪武四年三月十八生,洪武十一年受封为蜀王。洪武二十五年,太子朱标薨,凉国公蓝玉合众臣荐椿为太子,太|祖未允,次年,凉国公举兵,太|祖迫其势,立椿为太子。洪武三十一年,太|祖崩,朱椿即位,年号‘兴瑞’。兴瑞四年,帝崩,无嗣,群臣举燕王朱棣为皇,棣始即位,改年号‘永乐’”。

    夏子凌刚看了一段前言,顿时惊愕地下巴都快掉下来了。这段话的意思是明朝在朱元璋之后还有一个皇帝叫朱椿?虽然他一向不喜历史,但是大明朝这段历史频繁被搬上电视剧,基本常识他还是有的。

    朱元璋传位给了孙子朱允炆,然后朱棣起兵从侄子朱允炆手上夺了皇位。这是众人皆知的史实好吧。

    夏子凌翻过来看了看,《明朝野史录》这几个字怎么看怎么诡异。靠,这也太野了点吧,完全不是历史,都可以称之为“”了。想不到古人之中也有那么雷的,写这种话本。估计作者得是清朝之后的人了,要是放在大明朝,这样胡掰帝王家事,肯定要拉去杀头的。

    不过,这书却没来由引起了他的兴趣。三两口解决了早餐,夏子凌继续读起这话本来。古人写东西言简意赅,不过一两个小时,他就看完了。

    看完之后,出于好奇,夏子凌又开了电脑,按着书中描写的大致年代过了一遍明史,竟然发现虽然故事本身离奇不已,但是在某些后人无法解释的史实上,书中的说法却很有道理。譬如蓝玉究竟有没有谋反,又为什么谋反云云。

    看来写书的人对明史还有些研究?不过不管怎么说,折腾了大半天,夏子凌已经困得不行,关了电脑,他就跟死人一样躺到了床上。

    就在他闭上眼睛睡去不久之后,桌上的那本《明朝野史录》突然闪出一道红光,然后……

    ☆、第3章 穿越之始(二)

    夏子凌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间老旧的屋子里,床板硬得硌着脊背生疼,不远处的桌上点着一盏……油灯。

    虽然还处于没睡醒状态,但他非常笃定,这绝对不是他熟悉的任何地方。

    抬手揉了揉视线朦胧的眼睛,这一抬手,可把夏子凌吓得不轻。他把右手再次举到眼前一看,这……这根本不是他的手好吧。细瘦的胳膊,皮肤略有些惨白,关键是……看尺寸是个孩子的手!

    夏子凌掀开被子看了看,粗布麻衣里裹着的,依稀是一个七八岁瘦弱孩童的身体。

    不等他进一步分析这是什么情况,门突然“吱呀”一声从外面打开了,走进来一个六十多岁,头戴混元巾,身穿黑色道袍的老道。

    看到坐在床上的夏子凌,老道微笑着审视了片刻,缓缓开口道:“你是谁?”

    夏子凌警惕地看着来人,在刚才沉默对视的时候,他暗暗掐了大腿一把,会疼,说明这不是梦。他的身体不是他的身体,这地方看起来也相当古旧,按照时下流行的理论,莫非他是穿越了?

    可是按照电视、的剧情,穿越醒过来,不是身边都会有个爹啊娘啊,或者别的什么亲戚围在身边激动地喊到“你终于醒了”之类的吗?这老道不知道和原主什么关系,怎么一进来就问“你是谁”呢?

    这样的情况下,他若是随便回答,岂不是会穿帮?夏子凌谨慎观察了老道一会,才捂着头说了一句“我头晕,什么都想不起来了。”

    老道笑了笑道:“晕是正常的,毕竟这具身体之前是饿死的,我刚从乱葬岗捡回来。”

    “……”就算他接受自己穿越了,也不能一来就这么雷吧?所以……这应该还是梦?夏子凌又掐了自己一把,还是很疼!是谁说梦里不会疼的?尼玛,之前他都没试过,究竟做梦的时候会疼还是不会疼呀?

    就在夏子凌纠结这究竟是不是梦的时候,老道又开口了。“你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这么说你也不会想要再回到你来的那个地方去了?”

    “……”老道的话成功吸引了夏子凌的注意力。这一次,他再也装不下去了。这老道知道自己不属于这里,既然如此,隐瞒也没有任何意义,而且看起来要解决谜团,必须先坦白。

    “我叫夏子凌,你是谁?”

    “不错,看来没变傻,”老道欣慰地点了点头,“贫道道号戊真。”

    “……”好吧,其实这老道是谁,与自己并没有多大关系,夏子凌按了按发疼的太阳穴,问到:“能不能先告诉我,我现在所处的时间、地点?”

    “现在是明洪武五年,你所处的地方是四川布政司嘉定府。”

    “……”如果是之前,夏子凌兴许不知道“洪武”是什么年号,可是这一觉睡过去之前他刚看了那破书,对这两个字并不陌生,他有些不可置信地问到:“你的意思是现在的皇帝是朱元璋?”

    “不错,”戊真说完笑了笑,“不过,皇上名讳,记住你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这样直呼,否则被别人听去,可是要报官杀头的。”

    杀头什么的现在不是关键问题好吧!得到了肯定的答案,夏子凌有些脱力地靠在床沿上,他这回是真的头晕了。明朝……明朝?明朝!好奇心果然可以杀死猫,他不过是随手翻了本书,就能穿越几百年。

    要说他跟大明朝八竿子打不在一起,除了他这名字,朱微娜老说听着像古人的名字,文绉绉的,可是……也不能为了这,就真的罚他来做古人吧?!

    幸好夏子凌这人一向乐观,并且警察职业也让他养成了处变不惊的习惯。整理了一下思绪,他敏锐地发现戊真刚才话中的关键点——他还可以回去。

    “你刚才说我还可以回去?”

    戊真答的极快:“天谕道,贤君临世,有死而复生之人辅命,至君临天下,方可归位。”

    这句话并不深奥,夏子凌细细体味了一下,意思是他就好比进了一个游戏副本,任务是辅佐某人当皇帝,达成任务之后就可以离开了?不过……这老道的话也不知道可不可信。

    看到他面露犹豫之色,戊真视若无睹,径自说到:“你的使命便是辅佐皇子椿,一旦皇子椿即位,按道理,你便可以归位。”

    “……”按道理?这么说来戊真也不确定,这未免也太玄乎了点,夏子凌想了想,闭上眼睛说到:“我不过是个凡夫俗子,担不起这样的大任。”

    戊真淡淡一笑,“你与皇子椿命中羁绊,并不是普通人。好好考虑一下吧,我不过是来帮你的,如果你不按照既定的轨迹去做,那么只能老死或横死在这里,不仅永远回不去,死后还会变成游荡的生魂,永远徘徊于三界之外,不得超生。”

    “……”这是赤果果的恐吓好吧,既然这老道对自己得情况了如指掌,想来他莫名其妙来到这里肯定跟他脱不了关系,与其花力气去辅佐什么皇子椿,不如想想别的办法。这老道看起来身体单薄,虽然自己现在也是个半条命的小不点,不过也许暂时答应他的提议,先把身体养好,再……

    “别想些有的没的,如果不完成你的使命,你就算杀了我也回不去,这就是规则。”老道平静地说完这句话就转身出去了,留下震惊不已的夏子凌独自坐在床上,难道……他会读心不成?

    这一系列信息来的太突然,也太匪夷所思,夏子凌足足用了三天的时间,才勉强接受了自己真的穿越到明朝的事实。不过戊真倒是一点不急,仿佛胸有成竹,每天过来和他沟通一会感情,也未逼他答应什么。

    正是如此,夏子凌才有一种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感觉,三天后的傍晚,他终于答应接受使命,并且拜戊真为师。于是,从此,穿越为七八岁少年的夏子凌,便开始了苦逼的修行生涯。

    ☆、第4章 穿越之始(三)

    到达大明朝的前三个月,夏子凌都在辛苦的调理身体和熟悉日常生活事宜中度过。洪武五年,新朝初建,他身处的巴蜀却是头一年才平定,可谓民生凋敝、百废待兴。

    夏子凌现在用的这具身体正如戊真所说,是饿死的。虽然没病没痛,可是那个瘦啊,除了皮肤白皙之外,和现下的非洲难民如出一辙。

    穿成一个生辰不详的七八岁小孩他也认了,可是根据他的观察,这样的孩子就算天天吃山珍海味、人参鹿茸,也决计不可能长成他从前那一米八多的强壮身板,更何况戊真并不是个有钱人,能保证他一日三餐不饿肚子,已经很不错了。

    虽然这副皮囊还算长的清秀,可是……这实在不是他的菜啊!

    不过历经了三个月的调养,夏子凌好歹长了几两肉,走路不会风吹就倒了。然后,某一天,他就被戊真带到了一座荒山上。

    将一件蓑衣扔给夏子凌,戊真说到:“这一个月,你就在山上生活,如果踏出树林一步,我就打断你的腿!”

    夏子凌不可思议地看着师父,“师父,你跟我开玩笑吧?”三个月来,戊真对他和颜悦色、关爱有加,虽然第一天他觉得这师父有些腹黑,但是就在自己几乎以为那是自己的错觉,师父其实人还不错的时候,他居然来了这么一手。

    “你叫我一句师父,我自然要担起教导之责,从今天开始,你便一样一样学。”

    “……”学东西有必要一来就扔到深山老林里吗?夏子凌还想挣扎一把,“师父,我这身体才刚养好些,山林里湿气重、又吉凶未卜,我怕……”

    戊真正色打断了他,“所以我才给你一件蓑衣,你要再废话一句,这蓑衣我就拿回来了。”

    夏子凌看戊真不似作态,权衡一下,只好捡起蓑衣抱在怀里,说到:“师父,我知道了,您请走好。”

    戊真看了他一眼,没说什么,转身离开了。

    夏子凌孤身走入山中,现在是白天,山林虽然有些昏暗,却看似没有什么危险。不过,来到这座山之前,他们已经翻过了好几座山头,这里离附近的村镇很有些距离,明朝和现代的生态环境不同,再加上蜀地凶险,这样的山林里,豺狼虎豹自然多得去了,可别再有什么魑魅魍魉才好。

    虽说夏子凌以前是不相信鬼神的,可是他发生在自己身上的这件事,让他开始觉得这个世界上,什么事情都有可能。

    行至太阳落山,山林里越是昏暗阴沉得可怕,幸好今天是个晴天,月亮出来,树木披上银光,方圆五米之内还算视线可辨。但是时不时传来不知何种动物“啊呜啊呜”的嗥叫声,还是让他有些毛骨悚然。

    作为一名从业三年的民警,夏子凌的战斗力在同事中挺不错,一套擒敌拳使得虎虎生威,枪法也还算能打中。可惜他现在这副单薄身体,搏斗起来战斗力大减,更何况这里也没有枪。他是民警,不是刑警,平日不过和小偷、混混这些较量较量,战斗力可谓一般,真遇到猛兽攻击,除了用枪,别的还真没招。

    所以……当下之际,最好是能离开这山林,到个附近的村镇去躲上一个月再回去。决定之后,夏子凌立刻付诸实践,沿着刚才走进来的路走了回去,可是,显然戊真下定决心要练就高徒,怎么会让他逃跑呢。

    夏子凌刚走到山林出口处,一柄寒光闪闪的宝剑“蹭”地扎到脚下的土里,与他正准备踏出的脚堪堪离了一公分的距离。夏子凌惊魂未定地捂着狂跳的胸口抬起头来,只见三丈之外,他那好师父正抱手看着他。

    “……”也是,既然戊真要锻炼他,怎会让他轻易脱逃,他是傻了才会原路返回。

    “呵呵,师父,我不小心迷路了,这就回去。”夏子凌呵呵笑着应付到。

    好汉不吃眼前亏,估摸了一下自己七八岁的小身板绝对拼不过他这深藏不露的师父,夏子凌转头进了山林,顺着边缘走了一小段,寻到另外一条可以下山的路,可是,正以为光明向他招手的时候,他再次在出口处遇到了师父。

    “……”这一次,他甚至连话都没说,便转身返回山林了。

    靠,看来今天是没指望了。接下来,夏子凌没有再蛮撞行事,而是在山林边缘找了个地方,披着蓑衣睡了一小觉。

    一觉醒来,天边已经泛着鱼肚白,夏子凌顿感饥肠辘辘。昨天用了午餐他就和师父一起上山,晚饭没吃,又折腾了大半夜,肚中早已空空。

    再坚持一下吧!暗暗咬了咬牙,夏子凌寻了一条与昨天的出口相离甚远,根本不算路的荆棘道走,只要下了这座山,再找好走的路离开便是。

    可是,没想到夏子凌千辛万苦爬下坡来,又见到他的好师父抱手在那里恭候着他。

    “……”他果然逃不出戊真的五指山了吗?

    “夏子凌,你再这样阳奉阴违,不把我的话放在心里,这山林外围,并没有可以果腹之物,再这么浪费时间,我看你很快就会饿死。”

    想到他的这具身体不久之前就饿死过一次,夏子凌气不打一处出,“师父,你这么折腾我,我肯定得饿死!”

    “如果你这么轻易就死在这里,也难担重任,死了便死了吧,”戊真意味深长地笑了笑,“只不过,这具身体之前的主人饿死之后,已赴阴界投胎转世,而你……就没有那么幸运了。”

    游离三界之外,夏子凌想起了见面那天戊真说的话,虽然他不知道那是个什么状态,可是光不能回去这一条,就是他绝对不能接受的。比起莫名其妙在大明朝受苦,与朱微娜拌拌嘴什么的,完全是一种幸福。

    看了戊真几秒,夏子凌坚定了决心,“我知道了,我会按师父说的去做。”

    戊真不是普通人,在他面前耍花招没有任何作用。幸好他的立场算得上与自己一致,只不过手段恶劣了点,既然逃不脱,只有按照他的指示去做,谁让他这么悲催地中奖穿越了呢。

    这一次,夏子凌乖乖地往山林深处走去,终于在一条小溪附近找到了几棵果树。树上的果子是澄黄色的,应该是某种野梨,夏子凌观察了一下树干,发现有类似灵长类动物留下的痕迹,把树皮划出了不少深浅不一的爪印,顺着印子往上,树冠上枝叶稀疏,果子也几乎没有了。

    应当是猴类在此觅食过这野果吧?本着主角应该不会被轻易毒死的原则,夏子凌发挥大无畏的精神爬上树摘了些野果。酸甜多汁,味道很是不错,吃了四五个,他终于有些饱了。

    可是……昨天还吃着馒头、鱼肉,今天就沦落到吃野果果腹,何其可悲。真不知道戊真这么折磨他有什么意义,如果他的任务是要辅佐皇帝,不是应该学习文韬武略吗?在山林里学当野人,亏他想得出来。

    很快夏子凌就知道他将要面对的是什么危险了。下午,在山林里乱逛的他遇到了一只熊。不过熊虽然攻击性强,却不会胡乱伤人,按照看动物世界学到的装死方法,他顺利地与熊大哥擦肩而过。

    到了晚上,情况却进一步恶化。昨晚听到的动物嗥叫声似乎近在咫尺,那是一种拉长的金属质叫声,低沉而凄厉,一声之后,接着引起一群,让人听了毛骨悚然、血脉翻腾。

    这是什么?不会是狼吧?夏子凌小心翼翼地蛰伏在河边,这里视野比较开阔,光线也好,有什么危险比较容易发现。

    对付野兽,有火自然是最好的,可是他傍晚的时候已经试过所谓的钻木取火,哪里有那么简单。手无寸铁的自己如果遇上狼群绝对是被虐的材料。

    显然,对于此刻的他来说,情况没有最糟糕、只有更糟糕。不一会,这群嗥叫的动物露面了。一只、两只……夏子凌躲在河边的大石头后面,看到足足有七八只似狼又似狗的动物从树林中出来,毛色棕红,黄色的眼睛在月光下泛着森森寒光。

    莫非是豺?虽然夏子凌猜对了这些动物的属类,但是显然他不是《动物世界》节目的忠实爱好者,判断还不够精准。他遇到的这种豺又被称为红狼,是豺中战斗力最强的,比狼更甚,两三只在一起甚至连虎豹都敌不过。

    夜色中,夏子凌把自己隐藏得很好,几乎没有什么存在感。但是很不幸,豺的嗅觉也很好,领头的豺带着他的部下们直逼他的藏身之处而来。

    怎么办?在这种动物面前,装死是没有用的,自救吧!就算希望渺茫,他也只有凭着这未成年孩童的身体拼死一搏了。夏子凌在地上摸索着,捡了数块棱角锋利、大小趁手的石头捏在手中。

    豺群的距离近在咫尺,领头的豺黄色的眼睛直直盯着自己藏身的方位。用力捏着一枚石块,夏子凌跃身而出。等待也是死,攻击还有一线生机,他的信条一向是“先下手为强”。

    石块朝着头豺的眼睛直直射去,正中目标,头豺凄厉的叫声瞬间划破夜空,可是,虽然头豺被射中眼睛,鲜血四溅,一时失了视线,其他的豺却更是疯狂,一起嚎叫着冲了上来。

    夏子凌大力击出手中的石块,生死攸关时刻,七八岁的小孩力道竟是与成年人无异。一阵石雨撒下去,群豺哀嚎,趁着豺群吃痛停顿的瞬间,夏子凌重重地往地上一滚,他所处的位置正好是个坡,借着冲力,他飞快地向坡底滚去。

    虽然身上穿了厚重的蓑衣,但是溪边形状各异的石块仍是硌得夏子凌浑身发疼。不过这已经是他能想到的最好的方法了,刚才扔出去那一把石头,自己虽然使出了吃奶的劲,但毕竟没有准头,豺群只是吃痛而已,并不可能造成实质性的伤害。如果用跑的,他显然比不过这凶兽的速度,虽然用滚的狼狈了点,生死关头也顾不得形象了。

    这一滚,果然与豺群拉开了一段距离,等到那些野兽回过神追上来的时候,夏子凌已经沿着坡底的一棵树蹭蹭往上爬了。

    然而豺的速度显然不能低估,夏子凌刚攀到离地不足五米的距离,追在最前面的一匹豺已经到达了树下。豺虽然不会爬树,弹跳力却惊人,树下的豺猛然一跃,竟然一爪子抓到了夏子凌的左腿上,小腿裤腿被撕了去,辣的痛沿着小腿肚向上蔓延,应当是出血了。

    受伤倒是更加激发了夏子凌的潜能,他一秒也不敢耽搁,继续蹭蹭往上爬,直到爬到离地三丈的树丫处,才算是到了安全地带。

    一群豺围在树下转悠,时而恼怒地低嚎几声,愣是拿他没法。夏子凌趁机处理了一下伤口,豺的爪子抓出了几道深可见骨的伤口,鲜血黏糊糊粘了一腿,他身上什么都没带,也只有用破衣服先包扎一下止血了。

    挨到天亮,夏子凌悲催地发现树下那一群豺还是半步不移地守在那里。豺并不是夜间捕猎的动物,实际上豺更喜欢白天出没,而且耐性奇佳,守猎物守个两三天也是常有的事情。

    夏子凌又饿又困,伤口还一阵阵发疼,地上下不去,看着一棵棵相连的树木,只恨不能化身人猿泰山兄弟。可惜,这都只是想想,目前可谓是一筹莫展,该不会就这么交代在这里了吧?

    不过戊真显然时机掐得很好,当夏子凌在树上攀了大半天,筋疲力尽、两眼昏花,准备放弃的时候,他的好师父可算是出现了。

    只见戊真侧身从林中闪出,手上一柄长剑舞得跟银蛇一般,片刻之间,树下六七只饿豺就被封喉刺死,有的连叫都没来得及叫上一声。然后,他伸出手臂,堪堪接住了脱力掉下来的夏子凌。

    “不错,你做得很好。高手的养成,靠的不是别人教,而是激发天性,在面对危险的时候人的第一选择往往就是最适合的攻击方式。”

    对于戊真的总结语,夏子凌却是没有力气去听了。他疲惫地闭上眼睛,昏倒在师父怀中,至此,夏子凌总算是屈服于戊真的淫威之下,彻底端正态度勤学苦练了。

    彼时,远在三千里之外的应天,命运的齿轮已经开始转动。

    ☆、第5章 分封蜀王

    洪武十一年正月初一,注定是忙碌的一天。寅时开始,礼部便开始忙碌着摆放祭祀用的五谷、六畜和玉帛等物;宫人们则悉心准备后妃和皇子们的着装束发;就连王公大臣也不得安眠,早早梳洗妥当,穿上官袍准备进宫参加大典。

    好好的正月初一,不能在家与妻儿欢聚一堂,享享清福,却要一大早起来去皇宫吹冷风,官员们却已经习以为常。正月初一从古便是一年中最为祥瑞的一天,皇家通常喜欢在这一天进行祭祖、祭天,甚至分封等重要的庆典活动。

    而这一天,正是洪武帝准备为五位皇子分封的吉日。今日册封为藩王的五位皇子,分别是椿、柏、桂、楧、植,其中以朱椿的年纪最大,但却也才八岁。

    洪武帝亲自定下诸王十岁分封的规矩,这一次却提前为幼子分封,这其中的原因就很复杂了。

    长阳宫内,一位中年美妇正在为七八岁的男孩亲手梳头,看那男孩的装束,赫然是皇子所穿的四爪金龙服,这便是今天即将被分封为蜀王的朱椿。

    按说皇子在后宫有自己的居所,但郭惠妃对朱椿却不一样。这是她多年盼来的心头肉,是以从椿儿出生,她便不像其他妃嫔一样丢给宫人带着,不管吃喝用度,还是品性学业,她都亲自操办、督促,可以说像她这样的母亲,在后宫是非常少见的。

    朱椿此时还是个半大不小的孩子,却已经露出了十分英俊的端倪。他的长相,与母亲郭惠妃有七分相似,只是带上了些男子气不显阴柔而已。惠妃是后宫公认最美的嫔妃,可以想象一个长得像她的儿子,外貌上就领先其他皇子一大截了。

    虽说皇子之间比的不是皮面,但是朱椿长相生得好,从小又非常聪明伶俐,四岁便开始学四书五经,六岁已经能做些打油诗,洪武帝心里对这个儿子还是十分喜爱的。只可惜……他的母亲是郭惠妃。

    郭惠妃本名翠娥,是郭子兴唯一的亲生女儿,也是当下孝慈高皇后的幺妹。元至正十四年,郭子兴被孙德崖、赵君用逼到滁州之后,被朱元璋收留,为了笼络朱元璋,便将芳名远播的幺女翠娥嫁给了他为妾。

    这件事情,说起来郭翠娥很是委屈。姐姐马秀英是义女,却做了正室,她虽然是如夫人张氏所处,因为家里只有她一个亲生女儿,从小备受宠爱,又怎会甘心屈居妾室。

    不过,郭翠娥起初虽有些埋怨,在结婚前就已经冰释了。原因一是她从小与姐姐非常亲近,出嫁之前马秀英好言相劝,并且与她互诉衷肠一宿,她也就不想与自家姐妹计较;二是当时随父亲来到滁州的时候,朱元璋率部下亲出城门迎接,马上那人,高大威猛、英气逼人,在银色铠甲和朱红披风的衬托下,更是尽显英雄汉本色,难得的是虽然之前父亲对他有负,他却下得马来,对父亲彬彬有礼,俨然一副胸怀坦荡的君子风范。

    经过这两件事情,郭翠娥心里其实对朱元璋早已芳心暗许。彼时朱元璋为了安抚郭子兴,又用了迎娶正室的全套大礼来迎娶郭翠娥。郭翠娥当时只想与姐姐一道,效仿娥皇女英,伴在他身侧,这一生就别无所求了。

    可是事情与她想象的完全不同,当时朱元璋把统帅的位置交给郭子兴是迫不得已,明知郭子兴将生女嫁给自己是为了进一步控制他,又怎会与她亲近呢。于是,八抬大轿娶进门之后,美貌比姐姐高出一大截的郭翠娥却被晾在了一边。

    当时天下未定,朱元璋心系大业,郭翠娥也没有多想,可是这一晾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成了习惯,就晾上了十六年。郭翠娥再不知道朱元璋是有意冷落自己,就成傻子了。

    从元至正十四年,到洪武三年,从十四岁的如花少女,到三十岁容颜即将逝去的半老徐娘,女人能有多少个十六年?洪武元年分封诸嫔,甚至于比她晚两年嫁给朱元璋的李淑妃和其后的郭宁妃都比自己品位要高,她只被安在了东宫第三的位置。

    想当初姐姐并不知内情,见她多年未诞下子嗣,还私下询问过,可是……她心中的苦是不能说出来的,不管出于面子还是自保,都不被允许。

    直到洪武三年,洪武帝某天突然一时兴起,终于临幸了她。而郭翠娥肚子也很是争气,那唯一的一次,居然就让她有了椿儿。从那之后,洪武帝许是觉得郭子兴早已作古,郭氏几个儿子也都战死了,郭家翻不出什么花样,便没再冷落她。

    可是那么多年,由爱到恨,一种莫名的毒在她血液中发酵、沸腾,让她痛彻四肢百骸,甚至有时候想起当年自己默默垂泪的情状,便不能入眠。郭翠娥,永远回不到最初了。

    惠妃放下梳子,为儿子梳好发髻,过一会,他的丈夫,高高在上的一国之君将亲手为椿儿戴上九旒冕,而她也将作为妃嫔在后殿列席。可是……蜀王,呵呵,真不错,当她知道椿儿将被封为蜀王的时候,她心里掩藏了二十四年的毒又有一种快要发酵喷发的感觉。

    “椿儿,你现下住的宫殿有些背阴,可想换个住处?比如慈庆宫……一样的。”掩下眼中的恨意,惠妃平淡地开口问到。

    闻言,朱椿的手轻轻抖了一下。慈庆宫是什么地方?是太子东宫,也就是大哥朱标住的地方,母亲久居后宫,怎么可能不清楚,她这么状似无波地隐喻了一番,含义却是很清楚了。

    朱椿沉默了一会,才装作没听懂似地回了一句:“孩儿现在住的地方很好。”

    “好?”惠妃轻轻一笑,“就算你觉得好,不久之后,你父皇却是要把你赶去那穷山恶水的蜀地了。”

    古代交通不便,难于上青天的巴蜀,向来就是流放待罪之人的地方,皇上把椿儿分封到那样的地方,别的不说,光是远在三千里之外,她此生还能见得儿子几次?

    古人早熟,尤其身在皇家,八岁已经懂得很多事情了。母亲心中一直不似表面那么温婉,这两年来朱椿已经隐隐有些感觉,但是今天,他却是第一次清楚她心里图的是什么,那样的想法何其可怕,根本不应该有。

    朱椿定了定心神,仍是故作不知地回道:“蜀地多险、民风彪悍,非干吏不能治之,父皇将我分封到那里,正是对我能力的寄寓。”

    “呵呵……”惠妃笑了笑,没再说什么,知子莫若母,她这个七窍玲珑心的儿子在跟自己装傻,她怎么会不知道。不过算了吧,椿儿还小,而且他是自己一手带大的孩子,不仅聪明还很孝顺,这些事情,慢慢图之也就是了。

    朱椿的心情因为一大早母亲的一番话,突然带上了几许阴霾。皇宫大殿上,父皇亲手给自己带上九旒冕的那一刻,百官朝拜,他却并不觉得高兴,一种莫名的沉重感直袭心头。

    藩王的冠冕是用藤蔑编制,表面敷罗绢黑漆,镶以金圈、金边,并缀以一百六十二颗五彩玉珠,何其奢华,朱椿却只觉得戴在头上有千斤之重,可是……他没有选择,他只能和其他四个不谙世事的弟弟一样,面带笑意接受百官朝拜。

    ☆、第6章 惠妃所

    册封大典结束,洪武帝宴请完一众王公大臣,又批阅了大半天奏章,不知不觉已经亥时三刻了。

    大年初一依然是一尘不变的辛劳,劳模如朱元璋同志,也忍不住叹了口气,果然如他先前做作的诗句——“诸臣未起朕先起,诸臣已睡朕未睡”啊。洪武帝一边揉着胀痛的眼睛,一边从如山高的公文堆中抬起头来。

    伺候在旁的宦官陈锦看皇上把奏折全部放到右边,心知今天的政务处理完了,便赶紧上前恭敬地开口道:“皇上,今个儿不知您想摆架哪一宫?”

    其实陈锦也就是问问,在洪武帝身边伺候了多年,他对皇上的习惯已经了如指掌,通常大年初一,他必然要去马皇后那里的。

    没想到今天却有些不同,陈锦话一出口,洪武帝居然犹豫了几秒,然后说到:“去长阳宫吧。”

    “是。”陈锦将内心的惊疑掩饰得很好,低下头应了一声,便通知门外侍卫摆架。

    长阳宫内,惠妃取了钗冠,却并未卸去妆容,静坐在桌旁似乎在等待着什么。没有金钗玉冠的装点,乌黑的头发随意披着,冰肌似雪、唇色殷红,一双杏眸如秋水般温婉,带着淡淡的慵懒,美得让人怦然心动。

    “皇上驾到!”门口的传唤声传来,惠妃嘴角微微扬起一个弧度,赶忙起身迎了出去。

    “皇上恕罪,”惠妃迎到门口就要下跪,眼中带着几许慌乱,“臣妾不知皇上今日过来,没有准备……”

    洪武帝上前扶住惠妃,见她已经卸了钗冠,长发披散,果然是准备入睡了。

    “爱妃何罪之有,朕并未提前着人通知,你又怎会知晓。”凑到近前,惠妃略一抬头,洪武帝才发现,她乌发垂肩的样子比平日盛装打扮更多了几分风情,端的是让人移不开眼。英雄难过美人关,这样的美人在怀,洪武帝也忍不住生出几许柔情。

    “谢皇上不罪之恩。”见皇上心情不错,惠妃笑吟吟地起身,将洪武帝迎了进去。

    两人在桌边喝了杯清茶,惠妃又令宫女奉上些茶点,不一会,洪武帝屏退旁人,屋内单单留下两人烛下相对。

    “今日椿儿封了蜀王……”洪武帝是个直来直去的人,四下无人,便直奔主题。他今日来此,无非是觉得对惠妃有些过意不去,也想探一探她的想法。

    当年他冷落郭氏,确实是出于忌讳郭子兴。郭子兴老狐狸一般的人,又气度狭小,当初只肯把养女嫁给自己,一是因为郭氏年纪尚幼,更重要的原因则是舍不得把亲生女儿嫁给一个粗布鄙夫。后来却又眼巴巴把郭氏送上来,无非是想用他这个艳名远播的女儿套住自己。

    朱元璋志在天下,私生活抑是相当克制,哪里会如了郭子兴的愿。不过郭子兴死了之后,他确实是忙于战事,忘了家里还有这位美娇娘。但无论如何,对于惠妃,他总还是有些亏欠的。

    幸而惠妃贤良淑德,并未因为十多年的冷落而心存怨恨,反而谨守本分,在后宫倾力协助姐姐马皇后,在后妃中也风评很好。但是……他总觉得惠妃不似面上这么与世无争,却又找不出什么把柄。朱元璋一向是个直觉很准的人,战场上的几十年,他都靠着精准的直觉战无不胜、所向披靡,所以,对于惠妃,他总是不能完全放心。

    防患于未然,总归没有错。于是,他早早分封了椿儿,并且封地特意挑选了远在西南的蜀地,那么不管惠妃到底有没有龌龊之心,都算是断了她的念想。

    闻言,惠妃盈盈一笑,说到:“多谢皇上厚爱,早早给了椿儿名分,臣妾也就放心了。”

    洪武帝盯着面前陪伴他多年的女人,清澈的眼神没有一丝做作,很少有人能在他的威严下装腔作势。这么说,惠妃这件事情上,也许真是自己想多了吧。

    于是,洪武帝柔声宽慰到:“蜀地甚远,朕知你爱子情深,椿儿还小,虽然分封了,就藩可多耽搁几年。”

    “谢皇上,”惠妃说完,带上一丝顽皮,美目含笑,“臣妾爱子情深,莫非皇上就不爱椿儿?恐怕是您自己舍不得吧?”

    此情此景之下,惠妃这样的顽皮调侃,并不显得逾越。皇帝贵为九五至尊,却也是平常人,身边的人总是战战兢兢的,他也不喜。再说闺房之内,女人若是跟木头一样,空有美色,也没什么趣味。惠妃正是这样长相出众,又适时能与自己调笑的玲珑美人。

    “朕自然也舍不得椿儿。”这是实话。他这十一子从小天资聪颖,六岁就能作诗。洪武帝虽然是马上得的天下,文化功课却也没有落下,而且他一向尊崇文人,也深知“武平天下、文治国家”的道理,教儿子不是挑武将,他一向更偏爱文化功课优异的儿子,也不是什么秘密了。

    “那末……”惠妃见刚才自己的调笑并未让皇上反感,索性更大胆了,“臣妾有一事相求。”

    洪武帝心下沉了沉,难道惠妃还是对椿儿的封地不满?面上却不作声色地道:“但说无妨。”

    “椿儿从小对经史诗文甚是喜爱,现下也已经八岁,不知皇上可否为他安排一位师傅辅导,巴蜀自古多文人,假以时日,或可有当年李太白、苏东坡之风。”

    没想到惠妃并未提及封地之事,而是将话题绕到了儿子功课上。李白、苏轼都是籍贯巴蜀的诗文大家,惠妃以此做比,倒也侧面说明了椿儿心在文史,对武功并不执着。虽然皇子在宫中有统一学习的上书房,老师也都是当代大儒,但是……椿儿确是可塑之才,他也真心喜欢。

    “好,明日朕就命宋濂辅导椿儿功课。”

    “多谢皇上。”宋濂是太子朱标的老师,令宋濂同时辅导椿儿,可谓是大大的恩典,惠妃心头也是一喜,看来皇上对椿儿还是相当喜爱的。

    那么……余下的事情,可以徐徐图之。

    ☆、第7章 初入应天

    冬去春来、时光荏苒,洪武十七年的应天比往常更加热闹非凡。这一年,朝廷恢复了科举考试,从洪武五年废止,到现在已经过了十二年,历年积压郁郁不得报国之门的学子们这一年可以说是井喷了。虽说会试要到明年开春,但是很多外省的学子为免路途耽搁,乡试成绩一出就匆匆赶到了应天。

    而兴许是胡惟庸案和空印案杀的人太多,国中一时无人可用,不少官员还不得佩戴脚镣到衙门办公。洪武帝在这一年还做了一件让人匪夷所思的事情——下令有学识的僧人都去礼部参加考试,录取者任用为官。

    于是,这年秋天,考生及其家眷,以及各路僧人塞满了皇城,整个应天府客栈已是人满为患。

    月牙湖边,一位青衣公子和一个拄着拐杖的老者相携站立。秋日长风万里,城墙巍巍、湖水潇潇,气候和景色两厢怡人,而那青衣公子也是一表人才、人中龙凤,像极了来赶考的书生。只可惜……两人的对话貌似不那么和谐——

    “师父,你再说一遍!”夏子凌咬牙切齿地问到。

    “我要你假扮僧人去参加礼部的考试。”戊真看起来垂垂老矣,慵懒地复述了一遍刚才已经说过的话。

    “……我为什么要假扮僧人?!”来到大明朝十二年有余,在戊真严苛的教导下,夏子凌已经渐渐融入这个时代,并且练就了喜怒不形于色的修养,但这件事情,还是超出了他的承受范围。

    戊真对他的教导,从武功入手,但是在强身健体的目的达到之后,却是以文化教育为主。毕竟他的身体底子在那,想要训练成八尺武夫,也不太容易。

    夏子凌初初以为在武功上,戊真已经够狠心了,文化课会好些,没想到却也好不到哪去。戊真对自己的教育,秉承“凡书契以来经史子集百家直言,至于天文地志阴阳医卜僧道技艺之言,皆习之”的要求,每天晨起而读、亥时方休,每晚还要看上半个时辰的星象。

    七天一小考,不能通过就每餐减三分之一口粮;半月一大考,不能通过除了口粮减半之外还罚睡茅房。头悬梁锥刺股算什么,夏子凌觉得他师父这两招才真是狠绝。想他在二十一世纪,也是吃货一枚,没有美食已经很委屈了,饿肚子什么的完全是非人的折磨,再加上古时茅房条件不知比现代的卫生间差了多少,他虽然不算有洁癖,在那里也断然睡不着的。

    在戊真的高压政策下,夏子凌的学业突飞猛进,不敢说满腹经纶,饱学之士也是当得的。因此,他一直以为自己会通过科举这个途径进入朝廷,从而接近蜀王。

    “你不觉得你一个道士,让徒弟假扮僧人很可耻吗?”夏子凌的声音忍不住拔高了几度。

    “唉,你声音小些,”戊真虚咳一声,“这城中现在僧人四处可见,被他们听到,你就吃不完兜着走了。僧道本是一家,再说,你也没跟我一起做道士啊。”

    “……”那倒是,戊真虽然收他为徒,只是教导他文略武功,并未让他出家。其实他最舍不得的还是一头青丝,虽然他没有古人那样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观念,但是十二年来有些理念也慢慢渗入血液,就算在现代,剃光头也是犯人的待遇好吧,让他如何冷静得了。

    “如果参加科举,我朝人才济济,这压了十二年的上千学子中,你有把握一定能进入二甲前十?”戊真反问了一句,“就算你会试通过,只要不能成为庶吉士,就不能留在翰林院,而会外放做官,到时候如何见得蜀王?”

    戊真的话说在理上,夏子凌一时无语。他虽然十二年苦读,但是学的多是实用性强的杂学,科考却是偏向经史子集,这些东西看了就头大,这么多年下来,他也就是通晓一二而已,真要跟当代人比拼,胜算还是渺茫的。但他的水平放到僧人里就不同了,僧人中虽然也有博学之士,毕竟是少数。

    戊真见状,继续说了下去:“这次选拔僧人,名次靠前的都会留在太常寺等五寺,或者僧录司,每月着人进宫讲经,诸王也会时不时到庙里敬拜,到时候你便会有面见藩王的机会。”

    这听起来虽然有几分道理,但是……夏子凌从心理上还是有些抵触。

    “再者,师父命不久矣,”戊真趁夏子凌有些动摇,上了感情攻势,“不看着你走上正途,我终究不放心啊。”

    哼哼,教唆人造反还叫正途?夏子凌对戊真的话不置可否。他还以为他这师父能力通天了,居然也逃不脱生老病死。不过,说归说,他却不是个冷情的人。这十二年来,两人相依为命,不管出于什么目的,师父也算是教了他一身自保的本领,戊真的感情攻略,还是用对了地方。

    夏子凌叹了口气,说到:“师父,你这么厉害,事事尽在掌控中,辅佐……的事情,为何还要借我之力。”他这么说,其实已经是接受戊真的安排了。

    这个问题,戊真通常都是笑而不答,今天不知怎的,倒是淡淡说了一句:“你道是插手帝王纷争有那么容易?像姜尚那样的仙骨也只有化作凡人。”

    夏子凌紧盯着戊真,后者却恢复了浑浊困顿的摸样,缄口了。

    于是,半月之后,夏子凌就身着僧袍站在礼部的考场门外了。洪武帝登基之后,严格户籍登记制度,但是僧人多是避难之人,流动性很大,要伪造个僧人身份还是很容易的。

    顶了十几年的头发突然没了,头上凉飕飕的感觉还有些不适。身边鱼贯而入的僧人,有的却是头上已经长出了一两寸的短发,夏子凌突然有些无语凝噎。想来这些僧人都铁了心要还俗入仕,索性提前蓄起了头发。早知道他就剪一个潇洒的短寸好了,干嘛还傻兮兮的剃光头呢?

    不过,这都无关紧要了,拿着号牌,夏子凌对号找到了西北角自己分到的号房,光线晦暗,淡淡的霉湿气息扑鼻,他嘲弄地笑了笑,能回到古代体验一把久负盛名的科举号房,也算是不枉走这么一遭了。

    与科举一考三天不同,僧人的考试只有一整天而已。将试卷拿在手上,夏子凌看了看考题——

    “道不远人。人之为道而远人,不可以为道。”这是《中庸》里的一句话,意思是:论道的基本条件是人,一条路欢迎所有人走,如果只允许自己走,而把别人推离其道,道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了。用这么一句相对浅显易懂的话来做论题,显然是顾及到僧人的水平有限,降低了难度。

    结合现下朝廷招纳僧人的情况,以这句话做论题,大部分人应该都会想到为官之道,有识之士都可以为之,继而以朝廷广纳天下之才来做文章吧。但是这样的切入点未免浅了点,夏子凌凝神思索了一番,其实道要能够不远人,根本原因还在其本身的设计。从实际出发,兼容不同人、不同情况,既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性,又能够适应不同个体的特殊性,这样的制度才是科学可行的。

    从这一点延伸到目前明初的制度,自然首先要肯定一番,然后可以对比唐宋,对一些不痛不痒又确实存在弊端的问题进行策论,这样可以写的东西就多了,也比较容易出彩。

    打定主意,夏子凌便开始写草稿,洋洋洒洒写了四页纸,后又誊到了干净的卷纸上,直到考试时间快结束,院内考生也所剩无几,才交了答卷。

    自己的答卷放到士林里兴许算不了什么,但是刚才观察了一下周围僧人大多愁眉苦脸的样子,夏子凌心里还是有几分雀跃,这一考名列前茅,应该是十拿九稳的事情。

    走出考场的时候,一名年轻僧人过来搭腔,“兄台看样子胸有成竹,这一考怕是第一名非你莫属啊。”

    夏子凌抬头一看,正是刚才坐在自己旁边隔间的僧人,国字脸上粗眉大眼,年龄估摸在三十岁上下。他与自己对话以“兄台”相称,而不是“贫僧”,看来是铁了心要还俗了。

    夏子凌客气道:“哪里哪里,不过是放下一桩心事,乐得轻松罢了。”

    这僧人,说起来好玩,刚发下考题没多会,居然把毛笔弄断了,找自己借。幸好他多带了几支以备不时之需,也算是解了他的燃眉之急。夏子凌心想这厮得是少林武僧出身吧,写个字都能把笔弄断,当时还有些好笑。

    “说得好!考完了乐得轻松。”僧人哈哈笑着,看起来性格挺开朗的,“不知兄台住在哪里?刚才借笔之恩,不如一起吃个饭聊表谢意。”

    “区区小事、无需客气。我住在城西同福客栈,离这里甚远,还是早些赶回去的好。”

    “同福客栈,正巧,我也住在那里,今日我与几位师兄弟相约在醉仙楼共饮,兄台正好与我一道去,吃完我们再一同回去便是。”

    “……这怎么好意思。”夏子凌还想推脱,僧人却自来熟地拉住了他的胳膊。

    “走走,今天我两算是有缘,必须喝一杯,说不定以后还能同朝为官呢。”僧人边说边拽,扯着夏子凌的胳膊就往醉仙楼的方向走。

    夏子凌挣了两下,居然没有挣脱。他也算是练过两招的人,看来这厮真的是武僧?

    “哈哈,对了,忘了介绍,我叫彭齐,原是嵩山少林寺弟子。”

    “……”居然还真是。一头黑线的夏子凌只好被迫跟着他同赴晚宴去了。

    第1节

    恋耽美

    正文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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