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文H

第3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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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虫 作者:莫青雨

    正文 第32节

    米虫 作者:莫青雨

    第32节

    臧飞龙冷冷一笑,并不多言。他看向身边林冬,小孩道:“半年之内,向全国澄清臧家真相,立碑,还有钱都要齐。”

    “是。”柳洪低头。

    林如钟也只能低头应声。

    “那就这样吧。”林冬笑笑,“我想,二位和我们也没有多余的话题可聊。大唐少不得二位辅佐,还请保重身体。”

    柳洪抬眼,深深看了林冬一眼,苍老的面容上挤出一丝笑来。

    “多谢关心。”

    ……

    昊天被押走时,面如金纸,连带他的那些黑衣护卫,也都没了脾气。

    有些富贵可以突然从天而降,也能突然被收走。老天有眼,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这仇究竟算不算报了呢?臧飞龙无法得出答案,那个罪魁祸首还坐在那里,享受着荣华富贵,掌握着大唐命脉,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林冬劝慰,“你只要活得比他长,你就赢了。”

    臧飞龙失笑出声,揉了揉小孩头顶,“说得对。”

    作者有话要说:下一章就大结局了,之后是各种番外=w=

    ☆、第八十七章隐世的生活

    永微六年,大唐风雨欲来,朝廷中人私下议论纷纷,对皇帝和他的宠妃诸多不满。

    但这些事与远离京城的臧飞龙等人早已没了关系。

    自那日柳洪,林如钟离开后,隔日他们便大举搬迁,一路南下,寻了个无名小地便就此居住了下来。

    一大群兄弟都未散去,各自帮手,将山寨改修成了一户小村落,全村共百户人家,又开垦耕地,种植,畜牧。

    又过几月,皇帝废后,改立宠妃为新皇后,又颁布各种新政,朝廷里换了一批新血,大多是新皇后扶植起来的人。

    臧家被大为宣传,以爱国爱民等诸多赞扬平反,更立长生碑,上刻臧将军极其夫人名讳,立为第一将军和第一将军夫人。

    臧家曾经的旧部扬眉吐气,又被三司重新招回,各任职京城要务。昊天在不久后被处以极刑,其家人被赶出长安,永不得回。

    “变天了……”林冬躺在臧飞龙亲手给他打造的木躺椅上望着天发呆。

    臧飞龙从外头回来,一身大汗,回屋拿了抹帕往脸上一抹,凑过去要吻小孩。

    林冬伸手推开他脸,“洗澡!臭!”

    臧飞龙谄谄收回脸,捏着小孩手道:“在想什么?”

    “京城的事。”

    “那和我们没关系了。”臧飞龙道:“管他们要怎么内讧怎么斗呢,我们顾好自己就得了。”

    说着,他笑道:“按你的要求,我们的家已建成大半了,不高兴?”

    我们的家……

    林冬心头仿佛被什么扎了一下,酸酸麻麻的。他笑道:“自然高兴,你若是彻底放下了,我就更高兴。”

    臧飞龙笑了笑,盘膝直接坐在地上,“你说的,时间会改变一切。况且我臧家也已平了反,还有什么好放不下的?”

    “骗人。”林冬眯了眯眼,“昊天没杀成,皇上也奈何不得,你心里就这么过去了?我才不信。”

    臧飞龙尴尬,“别戳破嘛。”

    林冬叹气,伸手捏男人高挺的鼻梁,“臧伯伯也不会愿意看见你这样的。”

    “伯伯?”男人挑起眉,伸手抓下小孩的手捏紧手心里,“是伯伯吗?”

    林冬脸腾地一红,故作不知,“那不然叫什么?”

    “自然随我。”臧飞龙靠近过去,嘿嘿一笑,“叫爹啊。”

    林冬啪啪拍开他的手,“我们还没……咳咳……去洗澡!臭死了!”

    “好好……”臧飞龙站起来,随手拍了拍裤子,“我这就去……”

    说完,故意拖长了个音,“夫人说啥就是啥。”

    林冬猛回头,男人却已闪进了屋里。

    一直在院落门口看着的陈南海,终于找着时机开口了。

    “咳咳!”

    林冬这才发现门口有人,脸上大窘,起身扭捏,“南海哥……怎么不出声?”

    “怎么出声啊?你们没给我机会啊。”陈南海笑眯眯,一把扇子优雅扇在身前,“我是来告辞的。”

    “告辞?”林冬一愣,随即也释然了,“是啊……你总得回家的……”

    陈南海摸摸小孩脑袋,“大飞龙可就交给你了。”

    林冬不舍,“偶尔回来看看啊,这也是你的家。”

    陈南海一愣,心里暖呼呼的,以前总是往山下跑,好几月也不回山寨。如今真要走了,心头居然舍不得,听小孩这么一说,眼眶居然还有些发热。

    “我答应你,每年都回来一次。”

    林冬点头,伸出小手指,“拉钩。”

    “嗯,拉钩。”

    陈南海笑道:“以后就待在这儿不走了?”

    “也不一定,偶尔可以去其他地方玩玩。”顿了顿,林冬道:“京城附近肯定不会去。”

    陈南海理解的点点头,“这样也好,那家伙总算能有一个安静的后半身了。”

    正说着,那头施成杰面无表情过来,“我是来告辞的。”

    林冬探头去看,“施大哥,你也要走啦?”

    “我得回去复职了。”施成杰看了陈南海一眼,“这趟出来的有些久。”

    林冬不无担心,“京城恐怕要变天了,你得多注意。”

    施成杰向来一本正经的脸上微微缓和了一些,点头,“多谢提醒。”

    他又看了看这村落,不无感慨,“这是个好地方。”

    山清水秀,人不多,安静,仿佛世外桃源。就是不知道以后万一和南诏附近打起来,这一片恐怕就不得安宁。

    “多保重。”他想了半天,也只说出这么一句来。

    陈南海嗤的一声,“这需要你多说?”

    施成杰也不理他,转身走了。

    陈南海大叫,“喂!我也要回京城,一起啊!”

    施成杰的身影消失了一会儿,随后就听一阵马蹄声,马蹄扬起黄尘,施成杰又朝林冬一拱手,一扯马缰,溜溜达达走了。

    陈南海张着嘴傻了半天,“他说走就走的啊?好歹吃个午饭啊!”

    话是这么说,他却忙不迭的跟林冬告辞,又冲着屋子里头喊:“大飞龙!我走了!别太想我!”

    臧飞龙只回了一个字,“滚!”

    陈南海一乐,转身也跑去马房牵了马,追着那黄尘去了。

    天上鸟儿振翅而过,山颠上有盘旋的雄鹰。

    林冬推门进房,昏暗屋子里,屏风后头正响着哗啦啦的水声。

    他绕过屏风,探头,就见男人正转头过来,二人四目相对,林冬扭捏道:“我帮你?”

    臧飞龙勾了勾嘴角,“求之不得。”

    小孩做个鬼脸,一边挽起袖子将帕子接过来,“转过去。”

    臧飞龙乖乖转身,趴在木桶边缘,感觉到身后拧水的声音,光是想象小孩那柔嫩的小手在自己身上摸来摸去,他就觉得心里痒痒。

    湿帕擦到背上,小孩力气不大,臧飞龙舒服得直哼哼。

    林冬窘道:“别真像条大狗一样。”

    臧飞龙哈哈大笑,任林冬在后头折腾一阵,又听他道:“好了,转过来。”

    哗啦水花四溅,臧飞龙块头大,一转身,水花沾湿小孩衣前。

    男人脸上轮廓清晰立体,水珠顺着下颚滑下,仿佛绝美的雕像,看得林冬有些脸红。

    他拧了帕子,帮男人擦脸,擦颈,然后是肩膀,顺着往下。

    水下男人光裸的身体大大咧咧对他敞开着,林冬不好意思,臧飞龙的目光却越来越深沉。

    “冬冬。”滚烫的大手抓住小手,顺着往下拉,“这里也擦擦。”

    男人不坏好意,林冬却是不敢看他的眼睛。手里的帕子不知啥时候孤孤单单浮在水面上,手心握住滚烫灼热的东西,林冬脸红得像熟透的番茄。

    臧飞龙拉着他的手上下滑动,不时叹出舒服的气息来。林冬只觉得身上痒酥酥的,明明没被男人触碰,却又像已经被做过什么。

    心头有一种难耐的感觉,呼之欲出,又让人羞耻。

    小孩低着头不敢看,手心里的东西却越来越涨大,难道要这么一直到……?

    林冬正胡思乱想,就听男人突然在耳边呼道:“冬冬……”

    声音性感而嘶哑,林冬忍不住一颤。

    哗啦——

    小孩整个人被拖进水里,沾湿的衣服变得沉重,外袍浮起来,朦朦胧胧遮掩住水下春光。

    林冬还没回神,已被臧飞龙压在了木桶边上,因为水的浮力而大张的双腿间挤进庞大的身躯。

    无法并拢双腿的姿势,又让两人私、密处嵌合得一丝缝隙都没有。

    臧飞龙的吻随之就落了下来,男人甚至恶意地撞了撞小孩的下、身。

    “唔嗯……”林冬别扭地挣扎,却又很快被臧飞龙弄得舒服的哼哼。

    浑身像要化开,水像是融进身体里,摆荡的水声交织出激烈的喘息,春光正好。

    当天晚上,臧飞龙就迫不及待的娶亲了。

    村落的建设还有一大半没完成,夜幕下,裸车、马车、耕种用的农具丢得满地都是。开了一小半的荒土在夜色下沉静着。

    不远处,所有人聚合在一起,灯火大亮,照着每个人的脸上喜盈盈。

    丘北山跑了好远的地方才买来一大堆的红纸红蜡烛,一大群男人毛手毛脚,总算将亲事办得像那么回事。

    臧飞龙被灌了好些酒水,脸上一片通红,因为没找着喜服,臧飞龙穿一身黑袍,林冬穿了一身青衫,二人也不讲究,和大家好酒好菜的吃了,这便闹起洞房来。

    什么大枣桂圆肯定是不能放的,屋子里就摆了蜡烛和合卺酒。

    林冬在宴席上吃撑了,又被灌了好些酒,此时一直趴在红艳艳的被褥上打嗝。

    臧飞龙一摇一晃的进来,关上门,外头的喧闹似乎突然被隔离在另一个世界里,遥远得无法触及。

    火光下林冬比任何时候都让人心动,小脸红扑扑的,半眯着眼,有些朦朦胧胧。黑漆漆的眼眸里仿佛泛着水雾,微张的双唇让人忍不住一亲芳泽。

    臧飞龙这么想,就这么做了,一吻缠绵悱恻,仿佛将这些日子无法说尽的话都尽了。

    林冬被他吻得乱七八糟,好半响找着话,“南海哥都没能参加……”

    臧飞龙不满,“这时候怎么能提别的男人?”

    林冬睁开眼,“你要办婚事,就先说一声嘛。这么突然……”

    中午被大飞龙折腾得一觉睡到晚上,起来就发现周围全是大红色,林冬到现在还没回神。

    臧飞龙笑了笑,从床下抽出一只长条形的盒子,“这是陈南海留给你的礼物。”

    这么说这二人早就商量好了?林冬撇嘴,又好奇地坐起来拆开看。

    “你看过里头是什么吗?”

    “没。”臧飞龙也好奇,“也许是跟腰带什么的。”

    大男人,总不能送一只发簪?

    盒子一打开,二人就好奇地凑过去看,刚一看到里头的东西,林冬先愣了愣,随即哈哈大笑起来,臧飞龙的脸却是黑了。

    “那个混蛋……”

    他伸手要去拿,林冬赶紧往身后藏,“这是送我的。”

    “这东西你拿着干什么?”

    “当然有用啊。”林冬暧昧眨眨眼,“这东西看起来质量还不错。”

    臧飞龙委屈了,“你真要用啊?”

    “嗯。”林冬点头,“下回你再惹得我不高兴,我就……”

    林冬拿出盒子里的东西,那是一根上好的鞭子,手柄处还特意设计过,小孩拿在手里不会滑,也不咯人。

    他将鞭子一拿出来,啪地在半空抽响了。

    “我就喂你一鞭子。”林冬嘿嘿笑,比自己伸手揍要舒服多了啊。

    鞭子发出啪地一声脆响,在外头吃吃喝喝的人们一下诡异地停住了。

    “山哥……”旁边有人道:“大王是在干什么?”

    丘北山红了张脸,“非礼爀视非礼爀听!”

    旁边人还道:“没想到大王还有这爱好……”

    “大王夫人受得了吗?”

    “……”

    外头议论纷纷,臧飞龙扶额叹息。

    随即又笑了起来,一把拉过小孩,将鞭子拿过来,“行,这东西以后就是咱家镇家之宝。”

    林冬哈哈笑起来,笑声未落,就被臧飞龙埋头吻住了。

    窗下红烛摇曳,烛心燃尽噼啪作响,却唤不醒沉沦在彼此梦里的二人。

    镇家之宝被扔在床铺之下,静静躺着,无人打扰。

    (全本完)

    作者有话要说:戳我:

    正文到这里就全部结束啦!之后是番外~~

    ☆、番外一

    臧飞龙八岁之前,远远没有成年之后那般古怪脾气和性子。要说他那脾气的来源,一是因为家人缘故,二是因为后来拜的师父,洱海老人的缘故。

    但咱们这里只说大飞龙小时候的事,后话就暂且不提。

    话说臧飞龙五岁时,被奶娘抱着去参加七夕灯会,街上那叫一个热闹啊,兔子灯挂在小摊贩前头,好些穿着华贵的女子和丫鬟一路逛过去,留下满街的清香。

    不过可惜那时候的臧飞龙看不懂美女,他就看见兔子灯了,伸手指着那白白的大兔子不动弹。

    奶娘便让后面跟着的随从掏钱给他买了一个,提在手里,沉甸甸的,可臧飞龙就舍不得放手。

    一路又吃糖葫芦,煎饺子,还有时下正受小孩欢迎的蚕丝糖。虽然叫蚕丝,但其实是用白糖熬出来之后牵出来的拔丝,黏黏地裹着里头的杏仁或者花生,外头甜里头脆,可叫人喜欢。

    臧飞龙不爱吃甜,不过奶娘还是买了一小袋一路喂着他。小臧飞龙虎头虎脑的,里头穿着月白短衫脖子上挂着个金锁,脚上蹬着只虎头鞋,大眼睛黑漆漆的,一路好奇地左顾右盼。

    “少爷,累了吗?”奶娘一手拍着他哄,“要回去了吗?”

    “不要。”臧飞龙的脸还没长开,远没有之后那么挺立的五官和犀利的眼睛。说这话时,他的鼻子皱起来,眉头微蹙,有几分似臧将军的模样上显出孩子气来,可爱的紧。

    他脸颊圆嘟嘟的,看着仿佛能挤出水,只是他眉头时常蹙着,像个严肃的小老头,眉头很浓,配着那双眼睛,经常被人说以后准是臧家军唯一的接班人。

    “那咱们去湖边逛逛。”奶娘提议,一手将他的兔子灯接过来,“要下来自己走吗?”

    臧飞龙想了想,点头,两只小腿一蹬,奶娘瞬时将他放了下来。

    肉嘟嘟的手牵着奶娘,从这个角度看,世界变得好大好宽。高高的人头挡住了大部分的视线,他只能看见大人们的背影和鞋子,耳朵里的热闹仿佛与他无关。

    臧飞龙不满,刚皱眉,身子被谁撞了一下。

    “诶!”奶娘几乎尖叫起来,“你怎么走路的!”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一个软软的女音道:“我不是故意的,我没……没看见。”

    人群太拥挤,臧飞龙个头太小,没被看见也是正常。

    奶娘转身将他抱起来,一手拍了拍臧飞龙被撞到的肩膀。

    此时小飞龙的目光滴溜溜落到了面前的女人身上,那看起来像个丫鬟的女人手里也牵着一个和自己一般大的男孩。

    男孩穿着一套红色的小褂子,红色的裤子和同色的兔子鞋。他腰上挂着一条蛇形的玉佩,看起来也是哪家的小少爷。

    奶娘看清来人,突然想起来,“陈家少爷?”

    小丫鬟战战兢兢,“是,我们跟管家走散了……正找人……”她也认出奶娘来,道:“这不是小将军吗。”

    大人聊起天来,两个小孩就显得无趣了。

    臧飞龙盯着对方看,对方也盯着臧飞龙看,隔了会儿,男孩似乎显摆什么,从怀里摸出一袋蚕丝糖来。

    要说陈南海小时候那也是个皮的,不过幼年长相太过斯文,看起来很像姑娘。若穿得稍可爱了些,常被人误会。

    陈南海自从特别讨厌小女孩,因为自己老是被认错,以至于是不是这个原因导致他后来注意力放到了男人身上……这个,也是后话了。

    臧飞龙见他拿出糖来吃,那模样——你有吗你有吗?

    小飞龙表示不能落后,伸手拿过奶娘手里的兔子灯,扬了扬下颚。

    陈南海一愣,眼睛滴溜溜看着那兔子灯,想了会儿,将自己一袋子的糖递了过去。

    小飞龙摇头——不够!

    陈南海又想了会儿,从自己怀里掏出乱七八糟的小玩意儿,还有一只弹弓。

    臧飞龙喜欢弹弓,眼睛一下亮起来,将兔子灯跟他换了。

    奶娘将小飞龙放到地上,两个小孩顿时玩到一块儿去。

    陈南海对臧飞龙脖子上的金锁感兴趣,伸手拉了拉,拉不下来。

    “这是什么?”小孩子声音软糯得很,因为正换牙,还有些漏风。

    小飞龙低头看了看,“爹给的,不知道。”

    这时候两个孩子的起初性格已经能看出三分来了,陈南海是好奇,人也外向,臧飞龙就显得随意得很,一问三不知。

    “你叫什么?”

    “飞龙,你呢?”

    “海。”

    “哪有一个字的名字?”

    “我姓陈。”陈南海捏着袖子,圆嘟嘟的脸粉嫩粉嫩的。

    臧飞龙老成的蹙眉,“你看起来像个女孩子。”

    “你才是女孩子!”陈南海被戳了痛脚,伸手去推人,“不准说我是女孩子!”

    二人打打闹闹,又被表演皮影戏的小贩引了过去。

    那里正在讲七夕的故事,布上有一头牛,咩咩叫,那边有一个女子,正在纺纱。

    二人挤在一群小孩堆里,兴致勃勃把故事看完了,陈南海还道:“好可怜啊。”

    臧飞龙蹙着个眉头,“喜欢的话,抢过来就好啦。”

    陈南海瞪他,“那是神仙。”

    “神仙怎么了?”

    “人打不过神仙。”

    “那是他打不过,换成我爹,一定把织女抢过来。”

    陈南海不服气,“你爹打不过的!”

    “打得过!”

    “打不过!”

    “打得过!”

    二人就这么吵起来,周围的小孩好奇地看他们。

    有几个穿着破烂的流浪孩,挤在人群最后头,遥遥盯着两人看。

    臧飞龙和陈南海穿得都不差,看样子就是好人家的孩子。那两个稍大的少年互看一眼,已下了决定,又看周围没有看顾的人,便挤过去,道:“别吵别吵,谁的爹更厉害,不如我们比比?”

    一听要比试,臧飞龙来了兴趣。

    陈南海不愧是商人家的孩子,多了个心眼,拉住臧飞龙不让他去,“要比就在这里比。”

    那两个大一些的孩子互看一眼,笑道:“这里人太多了,万一你们家人找来,得挨罚了不是?”

    臧飞龙倒是胆子大,“不怕!我保护你!”

    陈南海一被激,理智嗖——飞远了。

    “是我保护你!”

    二人跟着两个少年去了对面的巷子,一直往里走,直到周围没了人。

    “比什么?”臧飞龙大大咧咧地问。

    “比……谁家宝贝多?”一个少年笑起来,目光直定定看向臧飞龙的脖子,“你们挨个往外拿东西,看谁好东西多,如何?”

    臧飞龙歪了个脑袋,“这是什么比试?”

    他见过自己爹和手下比试,都是拿刀拿剑的。

    少年道:“咱们一环一环来。”

    陈南海蹲在地上开始往外掏东西:吃的,玩的,面具,小弹珠……

    臧飞龙不甘示弱:弹弓,吃的,小皮球还有一把拇指大小的玩具匕首。

    两个少年脸慢慢黑起来。

    “这都是什么?!”还有这些东西你们到底装在哪儿的!

    陈南海奇怪,“这都是宝贝。”

    所以说,个人认为的宝贝,那不是一码事。

    两个少年大怒,揪起臧飞龙的衣襟,“我说的宝贝是这个!”

    他扯住金锁想要硬扯开,可那是不可能的。那是只能用特质的钥匙才打得开的。

    臧飞龙被勒得脖子疼,想也不想,抬手就是一拳。

    少年被打中鼻梁,嗷地一声往后退,另一个怒起,挥拳就打,“死小子!找死!”

    陈南海一把拉住臧飞龙往后,随即捡起弹弓,拿起自己的珠子,精准无比地打中了少年的眼睛。

    “啊!!!”少年大叫起来,捂着脸跪了下去。

    陈南海撩起小衣袍,迅猛无比地冲过去对着少年的双腿之间——一脚踩了下去。

    “嗷!!!”

    “快跑啊笨蛋!”他拉起看得兴致勃勃的臧飞龙就跑。

    臧飞龙却还没过瘾,被拽着衣领一边跑一边道:“我们再比一场!再比一场!”

    等出了巷子口,来来往往的人群互相簇拥着。

    五彩的灯饰在四周亮着,如梦如幻。头顶有烟火升起,然后嘭地炸开。

    “少爷!”

    “少爷!”

    两声惊喜地声音叫起来,奶娘和丫鬟冲过来一把抱住自家少爷。

    “你去哪儿了!”

    “小心被老爷关禁闭!”

    两个小孩扁着嘴,互相偷偷看了对方一眼,眼里满是笑意,又被自家大人拉着往相反的方向走去。

    陈南海远远地跟臧飞龙挥手,似乎有些不舍。

    臧飞龙倒是潇洒,冲他露出缺了牙的笑容,头顶眼花盛放,照在彼此眼里,亮晶晶的。

    那之后臧飞龙被好好训了一顿,再之后找了老师开始教导礼义廉耻,武学方面由臧老爷亲自教导,臧飞龙学得很快,基本功也很扎实。

    再三年,又是七夕,府里却接连传来不好的消息,臧飞龙已两年多没见过自己的父亲,懵里懵懂,只知道府里的人都很紧张。

    那年冬天,臧府被官兵抄家,母亲和自己被押往刑场,周围奶娘丫鬟随从都在,还有自家养的狗。

    吵闹声,哭泣声,喊冤声不绝于耳,许多人围观的刑场仿佛那一日灰蒙蒙的天,毫无色彩。

    自己在混乱中被打昏,随后被调包,在母亲被行刑的时候,自己被快马加鞭送出了长安。

    之后收留自己的人家因战乱失散,死的死,失踪的失踪。

    他被一个满头白发的老人捡到,收为徒弟,开始教学武功。

    那一年,臧飞龙的模样越老越似死去的爹,双眼犀利带着野兽般的杀气。脾气古怪,不容易接近,只一心埋头练武,不闻外世。

    再后来,洱海老人去世,他一个人流浪,到了太平村,遇到逃亲的陈南海,二人建立了左山头大营,又陆续收留了无家可归的人,正式做了山贼。

    第一次打劫,臧飞龙内心带着仇恨和满腔的报复,再后来慢慢习惯于此,找不出报仇的办法,陷入困境。陈南海三五不时就会下山去打听京城近况,除了带回消息,也无他法。

    几年之后,大暑。

    阳光炙热,午后安静的听不到一点风声,臧飞龙从午睡里醒来,起身拿了褂子一边套上一边往外走,路过厨房,发现里头围着许多人。

    “都没事可做吗!”

    他一声大吼,因为又梦到刑场的恶梦而脾气不太好。

    所有人散到两边,露出中间那张木头桌子。后头坐了个小孩,挽着袖子,正在大吃大喝。

    对方抬头,嘴角粘着米粒,脸圆嘟嘟的,眼睛漆黑如无辜小鹿。

    “在下林冬,见过大王。”

    那年那把温润的声音,开启了一切的头。

    作者有话要说:上一章作者有话说里有河蟹,手机党的筒子可能看不到,这里提醒一下=w=(另我被jj锁了55555 也不知道修改有木有用5555 打滚求安慰……qaq)

    ☆、番外二

    林冬三岁识字,四岁就把童谣诗歌背得朗朗上口。那时候村头有个老是落榜的穷秀才,见林冬长得可爱讨喜,便将屋里的书都抱来一本本的教他。

    小林冬对读书很感兴趣,那些诗歌,书里的智慧,都帮了他许多忙。比如要去哪里找丢失的牛,家里的鸡不下蛋了该怎么办……

    他看得杂书和野书很多,也喜欢听秀才讲古老的历史故事,小小的脑瓜子里什么都装得下,适应力极强,村里的人对他日后的前程充满了信心。

    可惜小林冬对做官没什么兴趣,因为秀才老是那自家做的梅干诱他做文章,慢慢的,他倒是对吃很感兴趣了。

    家乡不缺粮食,蔬菜瓜果也是不少,小林冬喜欢挨家挨户看人家捣米,闻着香,就把头埋下去,啊呜一口,吃一嘴巴生米。

    一开始大家还担心他闹肚子,久了久了,也就习惯了。

    林冬还将村里人们的米分了等级,张家的好吃,李家的不好吃,王家的还行,牛家的一般。大人们对他哭笑不得,小林冬无所谓,成天踩着一双草鞋,顶着冲天辫四处跑。

    生米吃着自然没有熟米好,但小林冬忍不住嘴馋,闻着米香,就想把脑袋整个埋下去。一颗颗的米粒嚼在嘴里会蔓延出很重的米香味,带着点泥土的气息,嚼烂了,就变成涩涩的苦味。

    老秀才说,这就是人生的味道,从土里来,回土里去,被这片土地养着,不管做了什么,最终也只剩一个坟包。

    老秀才说完这句话没过两年,就变成了村头的坟包包。

    林冬跪在大人给草草立的木牌边哭了很久,他喜欢老秀才,老秀才缺了牙,吃不动东西,喜欢喝稀饭,吃用米捣烂了糊起来的团子,喜欢给林冬讲故事,也喜欢抱着他在躺椅里睡觉。

    村里的大人们成天忙着活计,因为不忙,就活不下去。边疆战乱,好些人还被抓去当兵,去了就回不来了,于是村头的坟包包越来越多。

    老秀才的屋子没人管,林冬就每天去,把那里一屋子的书都看完了,又看见老秀才在墙上刻的字。字字都彰显着他的报复和不甘心。

    于是林冬决定去科考,从秀才到举人,他一考一个准,村里人高兴极了,东凑西凑给了他一大包的盘缠,支持他去了洛阳。

    可惜,他年纪不够,在衙门口被挡了下来。

    盘缠用得差不多,林冬只能先在洛阳住下来,给那些喜欢炫耀的贵人当门客,成天吃了睡睡了吃,渐渐的胃口也养大了。

    那时候洛阳城里有户好人家,书香门第,全家都是善心人,给洛阳做了不少贡献。

    那家的老爷姓薛,家里有一位正妻,两门妾侍,屋里孩子加起来一个五人,最大的是闺女,最小的是儿子。

    小儿子得宠,又能读书又勤奋,功夫也好,薛老爷总说:薛宝来年要去考武状元的。

    薛宝薛宝,林冬听着这名字,脑子里总浮现出一个虎头虎脑的傻小子来。可想而知这幺子有多得宠,想必也是少爷脾气,不好招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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