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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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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言种田:《叶剪秋》 作者:酱咸菜

    正文 第17节

    古言种田:《叶剪秋》 作者:酱咸菜

    第17节

    温奕眼前一黑,一头栽下晕倒了。等他醒来时,就下了决心。他不能走,他要留在这里寻找父亲的尸骨,于是他找到了贞娘子。

    温奕和其它师兄妹不同,他是完全靠关系进来的,因为贞娘子当年和父亲温询是故交,虽然谁也不知道倒底故交到什么程度,总之,贞娘子很看重温奕,不仅直接收他为徒,而且还列为首席弟子,水云裳绣坊一切大小事物他都参与打理,尽管他是个结巴。

    其实心眼灵俐的叶婉珍一看就知道,这个温奕其实就是被贞娘子当儿子养了!

    这点叶婉珍就比不上了,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庄户人家的子女,经过贞娘子层层考验才收为弟子。叶婉珍很快就看清了现实,老老实实认了命。

    不怕有关系,只怕有关系的人比你更努力。那个温奕踏实能干,话又不多,手艺也学的很快,一开始有人多少有些介蒂,时间长了大家都很服气,对温奕的主管之位没有人于再提出异议。

    无论从哪方面都竞争不过温奕的叶婉珍改变了方法,除了继续讨好贞娘子外立刻开始讨好温奕,如果不出意外的话,那这个温奕就是将来的少掌柜,关系处的好总不会错。

    虽然叶婉珍对他一点兴趣也没有,但她不介意留点暧昧的空间可以好好利用。天下所有的男人,将再也不会入她叶婉珍的眼,她所做的一切,目标直指那个神秘黑衣人。

    ☆、六十七

    司徒瑾沉默的坐在案边,屈起手指有节奏的敲打着桌案。晋伯知道他这个动作表示正在沉思,于是识相的给他倒了杯凉茶。

    “钧之,先不急,喝些茶水败败火,你嘴角都起了水泡,要注意身体。”

    司徒瑾端起茶盅,出神的想着什么,却一口水也没有喝进去。他的确上火的厉害,不仅嘴角起了泡,而且连牙齿,太阳穴和后脑勺都有些发疼。

    司徒瑾脑子一直转个不停,螭国很可疑,可疑到他们将来肯定有大动作!乌雷很可疑,可疑到让人怀疑他们拥有了奇兵神器的精锐!虽然表面平静如常,但似乎一切都蠢蠢欲动的让人心神不安,但是具体的情况是什么?谁也不知道!司徒瑾叹了口气,若是能从螭国获取情报就好了,可惜,螭国那边并没有自己的人手打入内部,与之相反,青阳这边,倒是让人警觉……

    司徒瑾和晋伯商议了多天,性子梗直的司徒瑾提议亲自去临月城面圣孝元帝赵灏,将边境隐患冒死上谏。但是晋伯立刻否定了,他的理由是,这螭国隐患并不是一天两天了,但是只有小动作,没有大冲突,现在就连他们也只是在怀疑阶段,如果没有切实用力的证据不足于说服圣上,反而会被治成重罪,得不偿失!还有一点很重要,现在朝中阉党当道,权势遮天,如果没有巨额数字的银两打点,你一个无权无势的边陲小镇的不入流小官谁能看得上眼?这些贪财而又势利的阉奴定会拦着司徒瑾,连宫门都进不去!

    司徒瑾又提议退一步,去绵州府找巡抚或通判,或直接去离青阳最近的军事要塞找驻守将领。但是晋伯又否定了,那绵州府周边的要塞驻守军全部听从巡抚大人吕延玉的命令,而那个吕延玉是出了名的人精,他只所以能从普通的武官升二品巡抚,并被圣上赐于爵位称号,就是因为他指挥手下做战时只击败不全歼,这样可以娄报战功,从而获得上锋的嘉奖和青睐。

    有这样手段的人,比曹达更难对付,就算十个司徒瑾也不够吕延玉耍着玩的!只有趋利避害,敬而远之!

    那怎么办?司徒瑾寝食难安。仅靠巡检司这百十号人根本守不住边境,当年太祖打天下时曾和螭国交手,对方可是出了整整几十万人马,双方一口气追打了二百多里路!战火经过之处烽火连天,寸草不生!若是螭国全力大军压境,那司徒瑾无计可施!现在只所以两国能相安无事,司徒瑾只能归功于天时地利,因为恶劣的环境所限,那螭国浩荡的大军不便翻越鹰头山!

    即使如此,司徒瑾还是去找了曹达,提出要曹达支援财物,巡检司要制战车火器,盖营房校场,招兵役急训。曹达倒是像专门在等他这句话,不仅满口答应,而且承诺银子要多少给多少。但是他却提出了一个苛刻的条件,曹达想让他们曹家旗下的民团和打手进入军团,并且让他的六弟做军团的副官!

    司徒瑾不由得一声冷笑,二话没说立刻拂袖离去。

    曹家民团打手?一群不学无术小混混!杀了他们都嫌脏了自己的刀!让曹六当副官?简直扯淡!曹六不仅不会服从管教,还会和他们曹家军自成一派,造成军心不稳!

    由于和曹达谈崩了,司徒瑾心情不是太好。而晋伯看着司徒瑾的脸色也很无奈,他和朝歌,还有司徒瑾本是三足立鼎之势,在巡检司内各有分工,各项事宜均处理的井井有条。但是现在,朝歌去了农场,他又经常和司徒瑾轮值带队巡山,署衙内偶尔会造成顾此失彼的情况。

    晋伯既是司徒瑾朋友,也是上下级关系,有些时候,在严肃的军事政治舞台上,即使上级做了冲动的事,下级也不好逾越直言,只有婉转提醒。比如司徒瑾见曹达这件事,如果晋伯在身边注意暗示,定不会出现闹僵冷场的情况。而是使出“缓”字决,先向曹达提出回去考虑。

    晋伯的建议则是让司徒瑾答应曹达的条件,当然,具体的事情可以迂回处理,到时候给那曹六权利架空,曹家军只当步兵上战场打头阵,当肉盾使不就完了!反正刀枪无眼,死人是常事,连曹达也无可奈何。

    唉,这司徒瑾,军事上专业,政治上糊涂啊!

    司徒瑾终于在喝了杯凉茶后,开口道:“我们实在太需要银子,农场建的也太慢!而且那天晶石作坊回钱更慢,听说杨小迷又准备在绵州府和临月城建商铺,前期铺垫花费的太多,实在有些等不及。”

    “是啊,我们需要银子,不如这样,让我再单独会会曹达,看看他……”

    “不许!”司徒瑾怒目圆睁的一拍桌子。

    “怎么可以你我轮流都去找他!那个曹达,真给他天大的脸了!几个月前在巡检司门口对阵时,你我都看到了,他那帮手下净是些什么东西!不过是一群贪生怕死,好赌滥嫖的囊糠之徒!怎么可能让这些人混进巡检司,不仅毫无纪律,而且还带坏了风气!我宁愿招一批新兵重头开始训练,也不愿将自己的心血浪费到这帮杂碎身上!”

    晋伯无言,司徒瑾说的也没错,这帮曹家军的确不好管理。军人的天职是什么?就是服从!如果一个将领带着一帮不听指挥的军队,简直是场灾难!

    司徒瑾的恩师乔将军是出了名的治军严厉,最有名的一次就是他坐在轿内走在上朝的路上,由于当时的临月城正处于寒冬之季,天空中飞满了鹅毛般的大雪,乔将军看到一名军士的手扶着轿子,被冷风冻的通红。他只说了一句:“去手!”

    结果当时护轿的几名军士齐唰唰的挥刀将自己的一只手斩下,这就是绝对的服从!

    此时,有军士来报,说人求见司徒瑾。

    司徒瑾心里一动:“是谁?”

    那军士拱手道:“是叶……”

    “叶剪秋?快让他进来!”

    司徒瑾心里一阵愉悦,连紧绷的身体也松懈下来,嘴角也不由自主带上了笑容。这小子终于来看他了!他要先去小屋里躺着,让叶剪秋给他按按摩,顺便踩个背亲个嘴什么的……司徒瑾的笑容越来越大,双眸也闪闪发亮。那个小家伙看起来温顺乖巧,其实在某些方面热情奔放,这种性格反差实在是令人刺激,光是想想就觉得躁热……

    没心没肺的司徒瑾早已忘记那天对叶剪秋的冷言冷语,更别提那个声色犬马的良辰公子了,他是谁呀?

    那军士见司徒瑾高兴,有些拘谨地道:“大人,是叶家二妹来访,不是嫂子……”

    “叶家二妹?她来看什么?”

    司徒瑾愣了一下,晋伯见状,对司徒瑾道:“小姑娘这么远来了,让她进来也好,听听她有什么事。”

    “好吧,让她进来!”

    司徒瑾内心有些失望,但仍是耐心坐在那里,静等叶婉珍上门。

    ☆、六十八

    很快,叶婉珍进了门,司徒瑾不禁打量了面前的小丫头一番。

    显然,这丫头是只身徒步来到署衙,整个人如同从水里捞上来似的,肩膀上的布料已被汗水湿透,红通的脸上汗水直往下滴。尤其是还背着一个看起来不堪重负的大背篓,不禁让人想伸手帮帮这可怜的丫头一把。

    虽然看起来她非常辛劳,但仍保持得体的礼仪。素衣荆钗,不施脂粉,神态安静,举止从容,就连额上不停滑落的汗水,也被她轻抬衣袖慢慢沾去。

    司徒瑾心里暗道,这叶家二妹果然和她哥哥一样,不管干多少活,连脚上的鞋都是纤尘不染的。不管再苦再累,好像也不会发脾气,永远是那么温柔和气。

    真是不错,看起来这叶家二妹也是一个能吃苦耐劳,质朴的农家孩子。

    看着面前司徒瑾暗暗赞许的目光,叶婉珍心里暗自得意,她来之前故意换下水烟罗裙,洗下一脸铅华,只为像一枝开放在田间地头,最朴实的小花般出现在他面前。看来,司徒瑾果然吃这一套。

    叶婉珍向前施了一礼,静声细气地道:“见过大人,小女子是叶家二妹叶婉珍,就在青阳镇的水云裳绣坊作工。今日二妹我去府里找大哥,可是大哥已经不在府里当差,二妹想着,大哥有可能在署衙,于是二妹就来这里碰碰运气,大人莫要怪二妹鲁莽唐突才是。”

    一旁晋伯不禁心生疑惑。这叶剪秋去了农场做工,府里众人皆知,怎会无人相告?

    显然,司徒瑾并未考虑太多,他开口道:“你大哥去了农场,府里是找不到他的,只好让你白跑一趟。”

    一听此言,叶婉珍好像受了一惊,她抬起仍透着红晕的小脸,双眼水气十足般似泣非泣:“大人,为何好好的,我家大哥就不在府里当差呢?他为何去了农场下地干粗活?可是我的大哥犯了什么错事么?大人,我们兄妹自小乡野长大,不懂诸多规矩,还望大人对大哥多多包涵体谅才是。”

    “你想多了,他只是另有安排,而且你哥他……并没有什么错。”

    司徒瑾很满意,这叶家兄妹情深,血浓于水,叶二妹谈吐得体,看来家教不错。

    听到这话后,叶婉珍如释重负般松了口气,又抬起袖子轻轻沾了沾额头上的汗水。

    司徒瑾表示关心:“外面天热,你且坐下休息一下,喝杯茶再走。”

    “谢大人。”

    叶婉珍小步轻移,来到离司徒瑾远远的一把椅子上,规规矩矩沾着椅子边儿坐下,低着头不安地抠着自己的手指。

    司徒瑾暗笑,这个丫头背着个大篓子坐在椅子上,篓子比她占的地方还多,那丫头眼看就要从椅子上掉下来了,就不嫌篓子碍事么?真像一只小猫闯进了陌生的地盘,呆羞而又拘谨,倒真是哪哪都神似她大哥。

    “将背篓放下吧,看起来很沉,里面装的是什么?”司徒瑾的语气温柔了许多。

    叶婉珍一听此言,慌忙站起身来道:“回大人的话,这里面全是大哥给老家的亲戚买的毛皮口袋,足足一百条呢。”

    “他让你捎回家的?”

    “是的。老家的亲戚经常让大哥在镇里买些货品,大哥买完就放在府里,然后由我去取出送回老家。上次大哥让我还送回家一袋米,还有几十斤的瓜菜等物。”

    “你自己取,自己送?”

    “是的。”

    “你自己走四十多里路?”

    “是的。”

    司徒瑾不禁皱起眉头,一袋米至少几十斤,再加上瓜菜,那个背篓能装百十斤左右,这样一个小丫头顶着烈日,背着沉重的货品独自走路回家,叶剪秋这哥是怎么当的?

    叶婉珍点点头:“看起来二妹我没有什么力气,但是我很能干的,并不像表面看起来这么柔弱。虽说二妹在水云裳做工,但是我最少五日内就要回家一次去看望父母,专门下地干些农活,还上山放养牲畜。”

    “你坐下说话,不必拘谨。”

    司徒瑾示意她坐下,叶婉珍只好小心地又坐了下来。

    “你家里现在是什么情况?”司徒瑾用手撑起下巴,开口问道。

    “回大人,我家里有三亩薄田,皮狙兽十余头,还散养了几只鸡,家人全部都住在一间洞屋里。今年赋税的时候,我家里交了一百斤粮,三头皮狙兽,万幸,今年交完税还有余粮吃,不用每天喝皮狙肉汤了。但是爷爷年迈,父亲身体不好,大姐天生有疾,幼弟不懂事,家里的活计几乎都是母亲一个人做,所以我抽空回家帮帮母亲,替她解些辛劳。原本这些活是大哥和我一起做的,只是现在他难得空闲,所以我每次单独回家,路上连个做伴的人都没有……”

    叶婉珍越说越委屈,最后竟然撅起了小嘴。

    司徒瑾的眉头皱的更深了,他早就知道叶剪秋家贫困,但并没有更细致的去了解,现在听到叶家二妹的话的后,他心情有些沉重。但是他同时也很佩服,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眼前这个女孩子竟然这么操劳能干。

    “那真是辛苦你了,若你在青阳有什么麻烦,可直接来找你司徒大哥,你莫要害怕,把你司徒瑾大哥当成自己人。”

    叶婉珍感动的道:“司徒哥哥,二妹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说实话,二妹在青阳其实很孤单的,绣坊的活很重,常疲惫不堪,二妹经常想家想爹娘,常常哭半宿。虽然大哥也在青阳,但是大哥他事情太多,直到现在,他忙的还不知道水云裳在哪里呢!只有我得空时去找大哥一聚,但是大多数也见不到他的人。”

    司徒瑾不禁又皱了一下眉。

    这叶二妹是在抱怨么,是不是想让他给叶剪秋多些时间休息探亲?虽说叶剪秋是被卖到府里的,可是他司徒瑾并没有将叶剪秋当下人看,更没有对他有太多管制,对方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他从来不过问。

    可是叶剪秋在府里时好像并没有那么忙啊,为什么他不经常回老家,或是看望在青阳做工的妹妹?他这个叶家大哥,也的确有些失职,还没有小妹妹懂事。

    叶婉珍谎言很有技巧,假话里掺一大半真话,而且每句话都两头烧香,留有后路方便日后解释圆谎。若有人质疑,倒也能糊弄过去。但是时间长了,等人们深入了解她后,是绝对不愿再和这种人打交道的,太累!

    晋伯不动声色上前给叶婉珍倒了一杯茶,叶婉珍又诚惶诚恐的站起来,细声细气的对晋伯道了声谢,晋伯点点头,又坐在一边去了。

    晋伯一直没有说话,他闲散抱臂坐在司徒瑾身边听两人的对话,隐隐有点兴趣。

    叶剪秋虽然恬淡寡言,但是开心的时候那笑容绝对是发自内心的,表情也是自然的,让人感觉很真实也很舒服。

    但是这个二妹嘛……看她动不动就站起身来道谢,行礼,规矩倒是懂的真不少。但是说话不敢抬头,眼睛也极少直视,脸庞娇若芙蓉,声音小的像蚊子哼哼,四肢细瘦脆弱,个头矮的只到自己胸口。看起来即使在家里干过农活,但也不像她说的那么经常。

    试想一个小女子要撑起多口的农家,肯定在风沙和烈阳中练得一身钢筋铁骨,早就没有了女孩子的鲜嫩水灵。由于常年劳作,定是一幅眼神刚强,四肢强悍到能独自在田间地头拿锄头赶跑野狗的模样。

    如若不然,她怎么能扛动一百斤的粮食,怎么能推动沉重的铁犁,怎么搬得动山上的炭石?就算是行走在路上偶遇到一个坏人她就很快完蛋!

    见关系拉近,火候差不多了,叶婉珍这才开口说出自己此行真正的目的:“司徒大哥,我有件事想对你说。”

    司徒瑾抬起头,对她道:“有什么事说来就是,不必紧张。”

    “嗯。”叶婉珍咬咬嘴唇,装作有些害怕的样子道:“前些日子,我在水云裳见到了一个黑衣人,他会飞,而且飞的又高又飘……”

    司徒瑾不以为意,笑了笑道:“不要害怕,那是青阳的一个神偷,只偷东西从不害人。”

    “可是……”

    “相信大哥的话。如果再遇到这个黑衣人,你当去找杨小迷才是,他可是对神偷非常感兴趣。”

    司徒瑾心想,这个叶二妹运气挺好,能有幸见到神偷的真身。

    晋伯突然发了话:“那神偷是男是女,你可看清了?”

    “嗯,小妹看清了,是位男子,个子很高。”

    司徒瑾和晋伯相视一眼,司徒瑾道:“很多神偷和易容缩骨之术是相辅相成的,有时扮男有时装女,有时也会扮成垂垂老妪和垂髻幼童,掩人耳目以浑淆视听。”

    没错,神偷还会隐身呢!所以晋伯表示肯定的点了点头,这两个人意见罕见地一致通过。

    “可是,他看起来很有威胁,只怕会在青阳镇引起祸端。”

    “放心,二妹你也看到他到访水云裳了,可是并没有引起什么恶果。以后莫要害怕,报上我的名号,直接找杨小迷就是,他定会护你周全。”

    她的直觉很准,那黑衣人看起来富贵无双风华盖世,绝对不是什么区区神偷!!但是司徒瑾不理会这茬,叶婉珍的希望落了空,她暗暗咬了咬牙。

    叶婉珍自从那晚遇到黑衣人,就夜夜苦苦守候,可惜,那人再没来过。

    万分失落的叶婉珍扼腕叹息,痛心疾首,那天的月下偶窥本是她绝好的机会,但是她却失去了!

    据传贞娘子是流落到青阳的京都名媛,她美丽端庄,心性善良,举手投足大家风范,简直是一个接近完美的女子。即使如此,叶婉珍仍能感觉出来,那贞娘子并不是他什么特别的人。

    叶婉珍觉得,全天下所有的女子在这种至尊风华的人面前都如尘埃,他的字典里绝对不会有“专宠”两个字。

    她想了很久,决定放弃从贞娘子身上找线索,因为一旦贞娘子觉察到她的意图,只怕她连水云裳一天都呆不下去了。离开了水云裳,她就没有住处,也没有资金来源,连最基本的生活都不能保证。饭都吃不饱,如何去找人?

    那天晚上,她如同做了一个终生难忘的梦,那个夜游神一般的黑衣人在她心里深深地烙上了印痕。她羡慕黑衣人踩过房顶上的砖瓦,双脚走过的青石板,就连他推开的房门,坐过的椅子,弹奏过的琴,沾过双唇的酒杯,她都羡慕!因为,他触碰过……

    所有他接触过的东西,无论是死物还是活人,那皆是与他有缘。而她自己那晚偷窥的尊容,也不知道多少年修来的缘分!

    她不甘心缘分如朝露般就此消溶,她要找到他,用尽手段逼他现身!

    若是向外人透露黑衣人的行踪,定是大忌,那黑衣人极有可能会杀了她!但是叶婉珍不在乎,她只在乎自己连当个仇家的资格都没有。

    叶婉珍心里清楚,她只是个一芥草民,微小的如同蚂蚁。她没有强大的家世背景,也没有异术仙方,更没有倾国倾城的美貌,她凭什么和他并肩站在一起?只怕连对方的衣角都碰不到!

    都说痴迷沉醉一个人,要么得到他,要么毁了他。但是,你若连俯身下跪的机会都没有,如天地之隔那么遥远,又该怎么办?

    那只有想办法让其厌恶,嫌弃,痛恨……总之,要比形同陌路强!无论再难看再狼狈不堪的方式,只要两个人在生命中有过那么一点点交集,就足矣!

    有些人的爱,就是这么贱到骨头里!

    她第一个想到的是杨小迷,可是她很快又自我否定了。同类是很了解同类的,那杨小迷是个左右逢源,心眼比莲藕还多的家伙,他根本不可能把她的事当成正事。若是万一杨小迷感了兴趣,也找到了那黑衣人,他定会和黑衣人单独交好,而将她叶婉珍抛到九霄云外!

    所以她就想到了司徒瑾。

    司徒瑾在青阳镇是有名的热血青年,性格梗直,脾气豪爽,定不会做些人前一套,背后一套的小人之事,若是他答应查案,定会全力以赴,而且也不会将她叶婉珍置之脑后。

    可是叶婉珍没想到,司徒瑾竟一点也不敢兴趣,这让叶婉珍很不爽。

    叶婉珍端着茶碗悄悄打量司徒瑾,只见他低头坐在案桌前,正翻看什么,手指修长有力可见骨脉,从这个角度看上去,他鼻梁高挺,睫毛浓密,浅麦色的肌肤如丝绸般细腻,一身皮甲制成的刚硬的战袍,肩膀上垂落几络柔软的碎长发,英俊中又透露着几分不羁。

    ☆、六十九

    即使隔着老远,司徒瑾坐那里仍透着一股高大威猛和英气勃勃,这样出色的司徒瑾虽然比不上她心里那位月夜飞仙,但是也绝对是千里挑一的人物,这让叶婉珍心里非常不舒服,因为她想到了叶剪秋。

    人类世界不管如何进化,总有人内心存在着一个丛林法则,同一个起跑线上的人,如果有人比你跑的快,比你更出色,那就会有一些人会非常不爽,比如叶婉珍。

    她无法回避叶剪秋比她生活要强很多的现实,她知道叶剪秋现在越来越顺风顺水,无论是金钱还是感情,都是一帆风顺。更可气的是,连外貌也越来越出众,还有修养,学识,气度等等各个方面好像都在快速成长,这样她心里堵的厉害。

    在西兔儿村的洞屋里,叶婉珍一直是最闪亮最受众星捧月的那一个,父母呵护,姐姐顺从,弟弟崇拜……谁也没想到,比叶大妞还窝囊的叶大小却突然变了成现在的模样!要强好胜的她简直有些妒嫉!但是她打死也不会承认自己在嫉妒叶剪秋,如果承认,就是认可对方真的比她强!

    前几日在春风包子铺,叶剪秋的一席话更是让叶婉珍如鲠在喉。

    本来叶婉珍看到叶剪秋带着父母双亲又是看病又是领着吃饭,她还是挺欣慰的,也有那么一瞬间,她真的是想和叶剪秋好好相处,也许兄妹两个人可以互相比赛着进步,看看谁将来更出色!但是她却没想到,最后叶剪秋竟然说了那样的话!

    野菜汤和荷包蛋?哼,无非是怪罪父母偏袒罢了!

    自古皇帝爱长子,百姓爱幺儿,人之常情!十个手指伸出来还不一样长短,天下哪有公平之说!她叶婉珍就不相信,他叶剪秋若是有几个孩子,也会一样公平看待!

    想她叶婉珍受了多大的委屈和牺牲啊!叶大山把两个闺女当外姓人撇的干干净净的,一心为儿子们打算,尤其是对大儿子更一颗心都捧出来了!一个当爹的对儿子俯低做小成这样,他叶剪秋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饭桌上叶大山说的那一席话,可是她叶婉珍和叶大山合算演练了很久才说出来的!没想到那叶剪秋根本不为之所动,他到底是有多硬心肠想和这个家生生撇开?

    叶婉珍心里冷笑,他叶剪秋之所以如此清高孤傲,不过是仗着有人要罢了!

    瞧瞧,瞧瞧,这就是人性的复杂,这也是小聪明和大智慧者的区别。

    拥有大智慧的女人会不显露水的客观剖析事情的最根源,针对问题的根本下手,从而将矛盾化解于无形。她们会换位思考,眼光长远,有大局观。大智慧者从不喜欢报复不与人斗,喜欢报复喜欢与人斗者往好听点说最多只能算是一个老谋深算的谋士。大智慧者不是不表现自己,只是觉得在不恰当的环境中没有必要显露自己罢了。

    其实大智慧者也不是不为自己谋利益,只是她们懂得为自己谋利益是维持自己的生存,为自己创造发挥自己才能的机会,从而审时度势,用心把握。而且这种女人通常行事伴随着善良和慈悲,不会让他人感觉到不适,是一种超脱美丽的大境界,和这种女子相处,豁然开朗,身心愉悦。

    而小聪明者目光短浅,只看眼前之利。

    她会第一时间从别人身上迅速找出问题,纠缠细节,却忽略了自身的行为。用自己找出来的理由说服自己,无论别人对她的论点看法如何,她都将奉为自己的道理才是正义。不可否认,小聪明者的确机灵,心思活泛,而且这种人通常都有一张巧嘴。

    为亲情而牺牲真理,甚至从来就没有怀疑过这是不对的,这是小聪明者让人讨厌的最重要原因。从不吃亏的小聪明者,无知而无畏,局限的眼光和内心显示出她可怜的弱智,没有一个健康阳光的身心支配着大脑,最终也交不到真正的朋友,路会越走越窄,成不了大事。

    所以,有人表面上看起来很聪明,其实在做着蠢事。

    比如现在。

    叶婉珍开了口:“司徒大哥,有件事不知当讲不当讲。”

    “嗯,说吧,不必有顾虑。”

    司徒瑾对叶婉珍印象不错,如果她有什么难处,他会替叶剪秋尽一份兄长之责。可惜,叶婉珍越作越死。

    叶婉珍又低下了头,一脸通红地道:“爹娘听到我大哥说的大事儿后,高兴的一夜都没睡,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特地向司徒大哥求证一下。”

    “他什么大事?”

    叶婉珍抬起头,不好意思地看了司徒瑾一眼道:“大哥说,他很快就要成为司徒大哥府里的男妾了,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司徒瑾愣了一下,但是他没有否认,仍缓缓点了点头。

    叶婉珍松了口气,开心地道:“我真是为大哥高兴!听父亲说,大哥小时候可丑了,人们都说越丑越有福,老天爷偏爱苦孩子,看起来还真是这样呢!大哥小时候不仅又黑又瘦,还经常生病。那鼻涕流的比小弟叶拴还厉害,还经常流到嘴巴里吃呢!头顶总是长烂疮,娘就用黄色的药石面给他抹,由于总是不好,实在没办法就给他剃了个光头,可好笑了!大哥五岁才学会说话,当时大家都当他是哑巴,后来终于开了口,爹说这叫贵人话语迟!看起来还真是极准呢!”

    说完,叶婉珍一脸天真而无害的表情,好像她真的为丑小鸭大哥高兴。

    司徒瑾沉默。但是一直眼观鼻,鼻观心的晋伯却皱起了眉头,这真是亲妹妹么?这么爽快的直接揭自己大哥的老底,尤其是在她哥哥最喜欢的人面前?这算是童言无忌啊,还是单纯的有些过头?

    “他现在身体很好。”

    司徒瑾不知道接什么话茬合适。

    叶婉珍开心的笑了起来:“是啊,所以大哥现在特别爱干净,非常担心像小时候那样再生病呢!尤其是再乎头发,整日担心头顶上还会流出脓水。”

    司徒瑾的嘴角有些抽搐,晋伯则手托下巴饶有兴味地听。

    叶婉珍仍高兴地添油加醋:“我和爹娘都不敢相信是真的呢!现在村里都传遍了,就连七里八乡的乡亲们都知道我大哥是司徒府里的新主子,每天都有人来我们家祝贺,爹娘高兴的连瓜子和茶水都置办了不少呢!这不,爹又托我从镇里买了糕点糖果,说是要招待多年没有来往过的远房的亲戚,家里连坐的地方都没了,人多的像过节般热闹!”

    司徒瑾脸色终于沉了下来。

    如果两人情意相投,修成正果时,不是不可以告知天下,只是他们现在根本还没有到水到渠成的地步,两人之间连对方生辰年岁都不知晓,这么就心急的到处宣扬,让人觉得有种炫耀浮夸之感,实在让他心里有些不爽!

    看着司徒瑾的表情不对,晋伯不禁暗自摇头,他开口道:“丫头,这事情真是你哥说的么?据我所知,他回老家的时候可是不多。”

    叶婉珍眨了眨眼睛,天真地道:“二妹我也不太清楚为什么大家都知道了,可能就是那天,我们全家在春风包子铺吃饭的时候吧!爹娘带着老家的人一起去了,很多人在饭桌上聊天,我忙着照顾弟弟们吃饭,也没有听清楚剪秋哥到底说了什么,只是大家都很高兴,一直笑呵呵的……对了,当时还有杨捕头杨大哥也在,可能他知道的比较清楚。”

    杨小迷当然在,但是人家并没有一起用餐,而且抬出捕头杨小迷,这整件事情的可信度就更高了。叶婉珍相信司徒瑾并不会因为这件私事亲自去找杨小迷求证,这样嘛,猜疑就出来了。

    看着司徒瑾脸色越来越严肃,叶婉珍却越来越开心,她欣喜地笑:“真是万幸呢,不管这件事是谁传出来的,总之是真的就是了!哥哥有个好归宿,我这做妹妹的也就放心了。”

    叶婉珍非常骄傲,她骄傲她的“聪明”让她再一次成功的实现了目标!

    叶婉珍心里暗笑,两个人无论是从外形还是出身等各方面,条件相差都很大,只怕是那叶剪秋一厢情愿罢了!若是到最后人家不要他了,被打回原形想要再回西兔儿村,只怕得看本姑娘的脸色了!

    晋伯道:“叶家二妹,你不是还要回家么?背这么多东西要走到什么时辰?”

    他本来是打算派人骑马送叶家二妹一程,可是他却不打算这样做了,他不忍心累着马。

    “哦,对呀,我只顾说哥哥的喜事,却忘了自己给老家捎东西了!”

    叶婉珍心满意足的回去了,只留下一脸愠色的司徒瑾和暗暗好笑的晋伯。

    气氛沉闷了片刻后,司徒瑾终于艰难地开了口:“能丑成那个样子,倒是不易!”

    晋伯也接了一句:“是啊,没想到长大后出落的还不错,是不易。”

    司徒瑾忽然大笑起来,拍着桌案简直乐不可支。

    他的实在是无法想像一个黑不溜秋的小家伙,流着鼻涕光着脚丫子,顶着一头小黄面儿在沙窝窝里跑来跑去的场景,说不定那个小子还穿开裆裤呢!

    晋伯也有些好笑,他终于看穿了这个丫头的伪装,这是来拆她大哥的台呢!真不知道叶剪秋什么时候狠狠得罪她了,看起来这丫头是个会纠缠的麻烦人物。

    叶婉珍有些用力过猛了。

    ☆、七十

    花非花,雾非雾,夜半来,天明去。来如春梦不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

    梦幻般的浓雾将天地相连。

    扯不开,拉不碎的白雾将荒漠中的小树林包裹,这片杂树丛生的小树林被弥漫天地的雾气滋润的透透的,就连地上的沙土也湿润的仿佛能攥出水来。

    雾气中的每棵树浑身上下湿淋淋粘嗒嗒的,安静的浓雾悄悄在叶片上汇成小水滴,叶片终于承载不了水分的重量,低下头将一滴滴的水珠滑落到下方牛皮帐篷上,发出轻轻的啪嗒啪嗒的声音。

    滴水声就如同春天的小雨,量小,水细,声轻,因而显得格外温柔。

    牛皮帐篷还开着一个的小小的四方窗,牛皮卷帘被一根细绳穿着一枚铜钱系起,从里面隐约透着火光和哗哗的水声。

    缕缕白丝绡的雾气,想偷偷从小小的窗口内溜进去一窥春光,结果小窗里却往外传出来一股股的热气,将伺机探头的雾气击散,消失于无形。

    叶剪秋正在沐浴。

    他站在浴桶里正往头发上浇水,显然这个浴桶太小了,准确的说更像一个超大号的水桶。但是他好在瘦小,蹲下去水也能到达胸口,还是可以洗个痛痛快快的热水澡。

    这里是农场,条件艰苦,能洗上澡已经是很奢侈了。

    农场靠着流沙河,滔滔不绝的河水让人眼馋。

    为了解决用水,朝歌扛着铁锨来到了流沙河边。他身后远远的跟着一帮农民工,这些工人惧怕河里的黑虎鱼,均不敢上前,远远的就停下了脚步观望。

    只有朝歌艺高人胆大,他独自一人走到河边下锨挖渠引水。果然,朝歌身后的水面无声无息的翻起了水花,一条黑影若隐若现。鱼未现,鳍先行,水面被一排黑色尖刀状的鱼鳍层层划开,非常引人注目。

    人们在远处惊呼,焦急地大声提醒,但是朝歌不为所动仍低头干活,当众人心急火燎之时,这条如鳄鱼般丑陋的大鱼从水中一跃而起直扑朝歌,那锋利的牙齿阴森森的闪着寒光,在众人惊惶失措的呼喊声中,朝歌举起铁锨将这条黑虎鱼狠狠拍落到了水里,那黑虎鱼翻着花白的肚皮在河面上飘了很久……这可是一条成年的黑虎鱼呀,足足有几百斤重量!就那么被朝歌一下子给拍晕了!

    朝歌一拍成名。

    虽然他年少,但是现在农场里上上下下的对他均言听计从,包括那些从山上派下来的囚犯。这些囚犯发配者有之,流放者有之,贬谪者更是有之,且多是穷凶极恶之徒,他们面目凶恶,浑身自带煞气,披头散发戴着沉重的镣铐站成一排在树林里等候发落。

    佃户村的王老汉更是战战兢兢,老天爷呀,他怎么敢指挥这些人干活哟,只怕往前面站站都要吓的尿裤子!没办法,一大家子眼睁睁看着他呢!最后王老汉喝了一斤白酒后才壮了胆,趁着脑子有些迷乎,他恭敬地上前行礼:“壮士,劳烦今日搬卸砖头,该垒墙,盖房,砌猪圈了……。”

    最后几个字细如蚊讷。王老汉几十年都没有这么温柔的说过话了,最近的一次好像是洞房花烛时。

    “嗯!”

    也不知道是谁冷冷地应了一句,王老汉立刻退下,消失的无影无踪。

    因为是承包制,王老汉没用一个外人,家里老人妇女小孩全部都来到了农场,连狗和牲畜全都牵来了,总之,能干活的不能干活的都过来了,白天王家人在地里干活,晚上一大家子都住在农场的大帐篷里。肥水不流外人田,这积极性真的是提高了。

    而朝歌引来流沙河水后,则领着一帮人一口气在地里挖了三个排列在一起的大沙坑。

    沙坑很快就挖好了,朝歌不知道从哪里又找来了缝制好的宽大厚实的牛皮,分别垫在三个沙坑底部,然后引水入坑。

    第一个坑入水后,静止的河水很快就沉淀下来,上下两界沙水分明,但是杂质很多,落叶,枯草,鱼骨碎鳞,还有很多乱七八糟的污物。

    于是朝歌拿出一条长长的粗皮管子,将皮管子一头用圆柱形的瓷状物塞进去,将管口撑的像鱼儿张着的大嘴。当然,这个圆柱体的瓷状物是一个白瓷杯制成的,去掉底部,磨掉把手,就成了两头通透的圆桶,这个东西塞到软软的皮管口,可以避免管口变形。

    皮管口被撑开后,又找来细纱绷布包住管口,捆紧做成过滤网。

    朝歌将捆绑过滤网的皮管放进第一个水池,就跳到二号沙坑。

    他拉起皮管子的尾端,对准管口鼓着腮帮子开始运用内力往外吸水,吸出第一口水后,朝歌不敢放松,更是加大力气往外吸。很快,水流加速了,更多的水源源不断的顺着管子流淌,他这才小心地放开皮管子,飞快地从坑底跳出来。

    二号坑很快就积满了水。

    虽然第二个水坑里的水看起来已经很干净了,但是无奈的朝歌还得再拿一条同样炮制好的皮管子,开始将二号坑里的水再吸到三号坑里再次过滤一遍。

    等到三号坑终于装满了干净的清水后,工作才算完成。他兴奋地去向叶剪秋表功,叶剪秋也非常高兴,连说了三个好字:“好好好!你快烧水去,我要洗澡!”

    朝歌双眼冒火,鼻孔喷气,状如牛魔王。敢情他费了老鼻子劲弄干净的一池水不是用来做饭的,也不是用来浇地的!而是先给这个小祖宗洗澡用的!

    尽管朝歌恨不得伸出手一把掐断叶剪秋那细细的脖子,但是他强咬银牙板着脸去给叶剪秋烧水去了。

    不就是毁个菜园子嘛!就像欠了一辈子似的!朝歌觉得上辈子他肯定偷吃过叶剪秋家三亩西红柿,这辈子讨债鬼追来了!掏把力气对朝歌来说不算什么,他最头疼那动不动就掉金豆豆的人!

    自打叶剪秋来到农场,就向朝歌提出了很多条件。他要干五天休息两天,还要什么工资,还要每天洗澡,还要单人宿舍,还要住在风景优美小鸟啾啾的小树林里,还要一个通风良好,属于自己的一个卫生间……

    矫情!为什么在大哥面前的叶剪秋温顺能干,任劳任怨的像头黄牛,可他朝歌面前的叶剪秋却这么矫情?

    没有理会肺都要气炸的朝歌,叶剪秋仍低头扳着手指还在想着什么。朝歌终于忍不住“腾”的伸手抓住他的……肩膀。

    叶剪秋吃惊的抬起了头,朝歌强挤一丝笑容道:“农忙时咱们都不休息,农闲时可以放长假;等农场赚钱了最后结算工钱,定不会少你一文;吃喝住行农场全包;这里的马随便骑,衣服随便穿;伙食上我吃什么你吃什么,决不搞特殊;洗澡可以有;单身宿舍可以有;个人卫生间也可以有……”

    叶剪秋看着朝歌那张几乎狰狞的笑脸,想了想,也对。

    农忙的时候是没有时间休息,等农闲的时候可以度个长假。工钱嘛等农场赚钱了才说也不迟,说不定分红不少,他可是大股东,入的可是技术股!农场全包吃喝住行,看起来倒也不错,只要不和那些令人头皮发麻的囚犯们挤在一起就可以。毕竟可以洗澡,可以住单间,可以有独立的卫生间,安居才能乐业,这还求什么呢?

    朝歌做的很不错了,其实他也不是太讲究的,为人民服务嘛!那就上班吧!

    结果……

    “朝歌!!”

    叶剪秋的咆哮声在树林里回荡,惊起林中一群飞鸟。

    正在干活的朝歌将锄头一扔,捂着耳朵就跑!

    什么单人宿舍啊,这分明是一个大仓库好不好?!

    叶剪秋看着树林下面的大牛皮帐篷欲哭无泪,里面放满了乱七八糟的东西。农具,种子,肥料,饲料,粮食,碳石,炊具,调料,马鞍,马蹬,水桶,扁担……角落里还有一双叶剪秋曾经给朝歌做的一双皮靴子!准错不了!上面满是李氏扎的小洞孔!还臭哄哄的!

    还有两只羊!这两只浑身黝黑的盘角大山羊被拴在帐篷里准备当伙食备用,非常无辜的啃着地上的树叶,拉了一地的膻味十足的黑球球……

    所谓单独的卫生间,就是在这个牛皮帐篷后面,简单的用铁锨在沙地上刨了个大长坑,上面随便扔了两块垫脚的青砖,周四用块牛皮一围就完事儿!而且青砖扔的极不走心,一块前一块后,死朝歌!你解手都是劈叉式的啊!

    叶剪秋仰天哀叹一声。

    上了当的叶剪秋死活不肯在洗澡的问题上被糊弄了,他亲自设计图纸,什么地方挖坑,如何防止渗水,如何利用做皮筏子的原理制皮管子,如何利用虹吸式引水入坑……

    朝歌趴在叶剪秋身边看着对方写写画画很专心,最后他吃惊地道:“这样就能用上干净的水吗?”

    “对。”

    “那就不用喝泥水了?”

    “当然,你想得结石病啊?”

    朝歌开心的去干活了,很努力也很投入,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成品后的清水第一次使用竟是被叶剪秋洗澡去了!

    热水烧开前,叶剪秋迫不及待的指挥朝歌找一个浴桶,朝歌板着脸来到拴马的地方,将正在吃草的马推到一边,不理会马喷气的鼻孔比他还大,毫不犹豫地将盛满草料的大木桶子倒个底朝天,然后往地上随便磕了磕就拎回去交差了。

    正在洗澡的叶剪秋觉得帐篷内的味道有些不对劲,他抬起胳膊闻了闻自己身上,没有什么特别的啊?为什么总闻到一股骡马草粪的味道?

    帐篷中央生了一大堆碳火,晚上不仅除湿而且暖和。

    山羊被他牵到拴马的地方去了,种子播种完毕后的口袋一一叠起来备用,炊具和粮食调料单独放在一角,饲料和家具放置另一处,就连朝歌的靴子也扔到他怀里了,帐篷内终于收拾的干干净净,所有的东西都分门别类的归整完毕。

    看着一尘不染的宽大帐篷,心里舒服了很多。

    那正在燃烧的炭火旁边,正是他自己精心铺好的“榻榻米”。

    松软的沙地上铺着一个草垫子,草垫子上又铺了一个毛毡子,毛毡子上又铺了一个厚垫子,厚垫子上又铺了一个棉单子,棉子上放了一个薄被子……总而言之,这是一个叶剪秋非常喜欢的小窝子!

    床头那天蓝色方格的大枕头边,还摆了一盆花开正艳的蟹爪兰,那蟹爪兰用小木棍撑着足足二尺多高,一朵朵桃红色的鲜花从上倾泻而下,吐露着细细的花蕊,一室芬芳。

    叶剪秋沐浴完毕后,就换上自己的睡袍。

    这是一件非常轻软的和式白色绸料睡袍,睡袍裹身通身无扣,只靠腰间一带束起。下摆垂到小腿处,两个袖子宽大却并不长,只到小臂处,宽松又方便。衣袍上面的图案是若隐若现的片片白色暗纹柳叶,在忽明忽暗的光线下,就如同一把把银光闪闪的的柳叶飞刀。

    这个睡袍是他最奢侈的一件衣服,当初李氏做好时,还不停地夸:“小秋很适合白色,穿上去定如一位高洁的书香子弟。”

    叶剪秋笑,他是做不来什么儒雅文人的,这个世界书生的礼仪繁复,而且读书人咬文嚼字皆是文章,只怕他会被生生累死,还是开开心心的做一个小农场主吧。

    想起离别时司徒瑾那张疲惫的脸,终究还是没有放心,去农场前悄悄去了署衙看了他一眼。

    司徒瑾正领着军士们训练,宽阔的校场上,只见司徒瑾掷出自己的长刀,“嗖”的一声飞刀入峭,刀身颤抖着高高嵌在石头垒成的墙壁上,司徒瑾飞身上去,单手持刀一口气做了上百个单臂引体向上,引起一片叫好声!

    司徒瑾又训练军士们三位一体上墙术,军士们三人一组配合敏捷,你蹲我踩,跃墙互拉,速度飞快地跳过高高的围墙……这些年轻的军士,朝气蓬勃的脸如同红高梁,身躯结实的如同黑土地,每一位都是守卫家园的勇士。

    而双手负后,一脸严肃正踱来踱去,大声训练军士们的司徒瑾,则是他叶剪秋心目中的英雄!

    叶剪秋看了很久,最终没有打扰悄悄离去。他明白,在有些领域自己无法和他并肩战斗,那就各自分工,各显其能吧!将来那军功章上也会有他的一半……

    叶剪秋轻轻系上白绸腰带,穿上夹脚的人字皮托鞋,啪嗒啪嗒就来到自己的榻榻米前,将长发拢到前方,静静地烤着一头湿漉漉的长发。

    真是三千烦恼丝。

    姑姑曾经说过,她年轻的时候,女孩子们拥有一头长头发可是很值钱的,一头长发可以换很多东西,传的最邪乎的是,听说有人曾用长发换了一辆自行车,在那个年代自行车可是三大件之一呀,价格不菲。虽然姑姑没有见过真的有人换了辆自行车,但是仍留着长发准备换东西。姑姑说,她就用一条黑亮的辫子换过几斤麦芽糖,弟弟喜欢吃甜的。

    可惜,当时他年纪小,听姑姑讲这些事的时候注意力只集中在麦芽糖上,现在想起来,那个爱吃糖的弟弟,是他的父亲吗?

    ☆、七十一

    午夜梦回,又遇亲人。

    姑姑伸出双手摸着他的头发,他的脸颊,又摸摸他的双手,永远对他慈爱的笑:“小秋真结实。”

    然后姑姑从兜里掏出一把薄荷糖塞到他手里。这种糖是那种最老式的,绿白相间,螺丝花纹,两元钱一包……

    姑姑永远把他当小孩子,而且姑姑年纪越大,越觉得他小,越发惹人怜爱。不是摸索着给他煮鸡蛋,就是给他抓糖,甚至有一次村口有人卖糖人,姑姑还买一个孙悟空给他……

    只有在梦里才能相见呵!叶剪秋擦了把湿湿的眼睛。

    此时,只听到帐篷的木门一响,一个不速之客推门就进来了。

    “朝歌,你怎么不在你那个帐篷呆着去?”

    天色已经很晚了,他习惯早睡早起。

    朝歌听到对方言语疏远很不乐意,黑着脸走过来丢给叶剪秋一个东西:“给你,抹抹手腕!”

    拜司徒瑾所赐,他的手腕到现在还没有消肿,人家朝歌这是一片好心来给他送药来了。

    叶剪秋有些脸红,但他知错就改,立刻真诚地道:“朝歌,刚才我言重了。”

    朝歌冷哼了一声,转身就走,刚来到门口,叶剪秋又叫住了他:“朝歌,别走!”

    “什么事?”朝歌回头。

    “盒子打不开……”

    叶剪秋面有愧色的药盒子递给了朝歌。真没想到,这药盒子盖扣的那么紧,而且滑溜溜的。他的手疼使不上劲,只好请朝歌帮忙。

    朝歌三下五除二就打开了盒子,然后一屁股坐在榻榻米上,主动拉起叶剪秋的手腕小心地涂抹了起来。

    叶剪秋本不想劳烦别人,但是对方一番好意不忍拒绝,还是乖乖地将手腕送了过去,手腕的清凉让他感到舒适无比,肿痛的感觉顿时少了很多。

    唉,这个司徒瑾,定是疲惫中将他当成传说中的“刺客”了,才会下这么狠的手。直到现在,手腕仍红肿难耐,骨头都是疼的,真不知道当时他在想些什么,竟如此紧张。

    两个人分别了这么多天,那句“有情岂在朝朝暮暮”简直苍白无力,好像天下所有的军属都有一个共通的事实,那就是聚少离多。

    叶剪秋本想古典式浪漫一下,来个鸿雁传书寄相思,可是抬笔重如千金,迟迟未能下笔落字。有句话叫“字如其人”,一手虫爬式的字体让他胆怯的不敢下笔,那司徒瑾的字体可是非常刚劲有力,浑洒自如的简直和他的人一样帅!这使得他自惭形秽。

    怎么办呢?之乎者也不擅长,语法皆不通,只好附庸风雅寄了一片白棉布。

    不写情词不写诗,一方素帕寄心知。心知拿了颠倒看,横也丝来竖也丝……满满的都是相思啊!

    司徒瑾不会不明白给扔了吧?

    没关系,还有晋伯呢,身为军师的他定会解其意。情商这回事啊,好像两个人都不太高……叶剪秋无奈地挠了挠头,抬眼看着面前的朝歌,心里又多了一层担忧。

    朝歌是个美人,但他尤自不知。而且这个美人很豪放,他自己更是浑然不觉。

    这让身为兄长的叶剪秋有些发愁。没错,任何司徒瑾的兄弟,也是他的兄弟!

    和司徒瑾那英气勃勃的帅气不同,朝歌属于另一种美。

    朝歌的脸部线条非常柔和温婉,尤其是在火光照映下的朝歌非常漂亮。眼波潋艳如水,眉毛修长秀气,睫毛浓密且卷翘,高鼻粉唇,下巴精致,锁骨分明,而且他皮肤极佳,如同牛奶般细腻紧致。

    这样凝脂如玉的皮肤可是在这个干燥多沙的地方很少见的,朝歌一出现,他这张脸就如同水晶般耀眼。

    朝歌年少,青涩鲜嫩。他那双正在涂抹药膏的手指洁白的几近透明,一头黑发随意的披在脑后,眉眼如黛,眼白纯的发蓝,面容如同水墨画般清雅,怎么看都是一个古典的东方美人。

    如果朝歌微微一笑,绝对有风光霁月倾城之姿。

    可惜……这个美人的表情举止生生将他一张好底子破坏了不少。

    朝歌不苟言笑,一张脸似冰山,三尺内均能感到逼人的寒气。他脾气也暴,动不就爱生气,好像所有人都欠他钱似的。而且朝歌生气时总抬着下巴,鼻孔张的很大,很多次叶剪秋都能感受到头顶上喷来的气体,总让人能联想到某种大型猫科动物。

    朝歌吃饭时喜欢将一条腿大大咧咧的蹬在凳子上不停的抖动,就像上了发条。总之,朝歌根本没有一个美人的自觉……尤其是,这个美人不喜欢穿衣服!

    第17节

    恋耽美

    正文 第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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