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节
古言种田:《叶剪秋》 作者:酱咸菜
正文 第26节
古言种田:《叶剪秋》 作者:酱咸菜
第26节
鸣岐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饭毕,鸣岐一伸手,叶剪秋递过去一片纯白色的手帕。
鸣岐不接,叶剪秋立刻倒上一杯热茶。
鸣岐清完口后,叶剪秋立刻又端一个茶盅,鸣岐看了一眼吐了进去,又再一次伸手。
叶剪秋赶紧再一次递过去手帕。
鸣岐看了一眼手帕,无言地将嘴角沾了沾,随手扔给对方。
怪不得自己的寝衣不知何时少了一大片……
“一会给你讲司徒瑾的事。”
“好啊!还有近代史!”
“等着。”
一听此言,叶剪秋立刻将桌上乱七八糟的东西飞快地收拾起来。
快快快!又要讲故事了!
洞内溪水潺潺,鸟鸣清幽,花香阵阵。
鸣岐净手点了根沉香。
他又换上那一袭雪白的广袖长袍,长发半尾处用一根黑色的锦带系上,额头垂落几缕鲜红的发丝,举手投足间散漫而又不拘一格。
此时的鸣岐又恢复了不食人间烟火的高洁之气,毕竟从小在富贵尊荣中长的人,骨子里都透着自信和优越感。
叶剪秋双目灼灼地看着他:“赵鸣岐,快点说啊!”
看着对方毫不掩饰的表情,赵淳不禁暗笑,双方早就识破了彼此的身份,只不过心照不宣。
终于,鸣岐暗哑的声音再一次响了起来。
“司徒瑾五岁时其父战死塞外边疆,经其父亲生前好友乔将军大力推荐下,先皇念他忠烈之后,被选为皇子伴读,送入官学……”
“他天生神力,酷爱舞枪弄棒,尤爱骑射,龆年时被乔将军正式收为弟子,教他毕生绝学。他擅长两种兵器,黝卢刀和落日弓。”
“黝卢刀,金银错铸,金丝镶嵌,鲛皮刀鞘,形若新月,寒气四射,通体装饰错金龙云纹,刀身重三十斤,刀背随刃而曲,两侧均有血槽,挥刀之处,挡者人马俱碎。”
“落日弓,采用燕牛之角,南乌号之柘,荆麋之弭,河鱼之胶精心制做。红色的弓弦不畏冰火,不畏刀枪。白色鹰羽箭,箭身玄铁打造。”
“束发之年,文武秋闱时打败群雄列为甲等武状元。揭榜后,泰和殿唱名,长门外挂榜,并赐给武状元盔甲,并获‘赐武堤及第’资格。后由巡捕营护送武状元归第,炫耀恩荣,成为禁卫军最年轻的头等侍卫……”
“其弱冠之年时被调遣边疆,其母独留京都临月,其间,宫变,乔将军等追随者和家人伏法……一直到今。”
寥寥数语,往事尘烟就浮出水面。
少年自负凌云笔,意气风发,可纵使风华绝代,也敌不过江山大势,被人用手轻轻一弹,就来到了荒漠戈壁。
其中隐晦,不得而知。
叶剪秋心里在默默算着司徒瑾的年龄——二十三岁。一个少年的最美好的年华已经过去,迎接而来的,是岁月沉淀的醇酒。
我的钧之,我最出色的钧之,你优秀的那么让人心疼!如果我早一些遇到你,定会在你累的时候给你按摩,渴的时候给你奉茶,饿的时候给你递粥,冷的时候给你加衣……
叶剪秋脑海中浮现司徒瑾深情的笑靥,内心温柔成海。
“你和司徒瑾曾经是同窗。”
“没错。”
“你是赵……”
“叶剪秋,我本名为赵淳。”
双方终于点破了窗户纸。
☆、九十六
“我家人如何了?”
“安然无恙,监视的人已经撤了。”
“你是如何做到的?”
鸣岐皱了一下额头的羽毛。
怎么做到的?总不能说吕延玉给其它同牢罪犯的家属安了一个勿须有劫狱的罪名,然后又英勇地将对方一网打尽,最后还立了功,嘉了奖吧?
“你放心就是。”
对方不想说,叶剪秋就识趣的不问。既然鸣岐能把他从牢中救出,自然也有能力摆平。
鸣岐抬起头,金石般耀眼的双眸闪烁:“叶剪秋,这洞里好么?”
叶剪秋没好气儿地道:“完美!……只是没有人气儿。”
鸣岐苦笑了一下道:“是啊,无论再美的地方,没有人,也是枉然。”
原来你都知道啊!叶剪秋暗暗翻了个白眼。
“叶剪秋,你见过奇特的晚霞么?”
“见过,美的令人窒息,如诗如画。”
“你可知那是何故?”
“不知。”
“那是我赵姓皇族所为。”
叶剪秋惊讶地张大嘴巴。
鸣岐肯定的点点头,慢慢地道:“赵姓皇子觉醒异能后,凤羽会呈现多种颜色。火红,纯白,靛青,宝蓝,甚至也有七彩凤尾。他们在天上挥动翅膀尽情飞翔,在父皇的亲自教导之下,进行皇子能力的训练。他们白天挥翅飞向太阳,吸收火焰般的炙热化为更强大的力量。晚上则冲上皎洁冰冷的月亮,抚慰身体上的伤痛,吸收日月精华……他们每每飞过之处,天空会呈现亮丽的划痕……”
——天空没有留下翅膀的痕迹,但我已经飞过。
“壮哉,美哉!”
叶剪秋由衷赞叹。
“可惜,他们几乎死绝了……”
“为什么?!”
叶剪秋腾地站了起来:“可是,可是现在天空上仍有很美丽的云霞啊?”
傍晚时分遥望天际,仍是红霞遮天,似乎天际要被火焰烧红。
鸣岐的金眸暗淡了下来:“现如今能够在天空飞翔的赵姓皇族,只剩下三位。”
一位是皇姐赵浈,得到了那滴珍贵的大地之血后,她成为青鸾历史上第一位皇族公主异能者。她化身彤鹤,属性为火,其色绯红,其形似鹤,所飞过的区域都会呈现遮天盖日的灿烂红霞。
而赵淳为火凤,火气之精,周身骄焰。所飞之处金光闪耀,镶嵌金边的绚丽云霞染红了天际。
最后一个,则是赵灏。
他五彩齐备,鸣动八风,其形象是和父皇最为相近的。赵灏若是飞翔起来,天空会呈现七彩霞光,如同最华丽的锦缎丝绸,也是众皇子中,飞翔时最华美的一个。
曾经傲视天下的赵姓皇族异能者,现在只有他们三人,而且有两个元气已经大损,现在只有皇姐赵浈一个人,在纯正的大地之血的滋养下,可以在天空无忧无虑的展示自己的凤彩霞光。
鸣岐心里其实很疲惫。
若不是他有机缘得到那两滴珍贵的大地之血,自己还能保存性命半化凤身,否则拥有异能的男性皇族后裔,真的快要死绝了。
毕竟灵气来源之地的鹰头山,已经毁掉。
江山不能丢,赵家更不能亡……
——赵姓皇族,身上背负着无尚的荣耀,同时也担负着荣耀带来的黑暗。
想到这里,他暗暗叹息一声,故事重新开始。
当年的黑雀其实是朱雀,传说中的天地四灵之一。
朱雀心里很明白,自己觉醒的血统很高贵,但是这个高贵的血统根本不沾什么仙气儿!而且这个江山,还是当年四人合力才打下来的,如果只他一人,恐怕很难。
现在的他连大地之母的地洞都无法打开,更别提长生修仙飞升!他除了一个奇特的外形和异能外,也会像正常人一样慢慢消亡。
事后证明他是对的,朱雀活不到四十岁殡天了。
——占了大便宜的人,付出的代价也很惨重的。
朱雀生前将鹰头山那处已经被彻底封死的神秘洞穴口上方建立了一座皇家宗庙。
那原来的洞口附近,已经长满了参天大树,越是靠近洞口,植物越是旺盛,最大的一棵树竟然二十人才能合抱。
这片土地自从打开之后,无论封的有多严密,仍有灵气丝丝外泄。
甚至有秘报传来,说附近动物和村民偶尔也有异化。朱雀下令,凡是异化者,无论是人兽,均杀之!
此后,朱雀每年都要带领自己的皇族子孙前来祭拜。
表面祭拜形式的背后其实是血腥的皇子淘汰制。
按太祖朱雀的旨意,皇族只能有一位卓越的异能者才能上位。
当皇位稳定后在皇族内部传承时,理论上现同一祖先的男性后裔都有继承权,以辈分和年龄为继承顺序,会分别获得称号,一般来说是嫡长子继承制。可是在青鸾国这里,就有些变了味儿。
这种非常机密而又隐晦的皇子筛选,均由先皇贴身暗卫来进行。他们将皇子放入宗庙内住上几个月,每人住一单独的房间,耐心等待异化的皇子出现。
有异化的皇子数量非常稀少,几年可能才出一位。所以,在先皇在位的二十年间,除了公主们不能入选外,其它大大小小几十位的皇子,只选出七位有异能者。
由于这七位皇子身份特殊,均跟随先皇身边亲自教导。
等到时机成熟,一直到东宫之位最终确定后,其它几位淘汰的异能者就会被先皇亲自喂上特制秘药蚀心散,悄悄送入皇家陵墓厚葬。
本来属于造物主恩宠的其它皇子,却是对皇位最大的威胁者。所以,他们面对真正的皇者那无情冷酷时,只有死路一条。
——这真是一个悲剧。
赵姓皇族残忍的继位传统就这样一代一代传了下来,直到赵淳这一代。
赵淳和其它十几位皇子同吃同住了几个月后,没有任何人身上长出羽毛,这让父皇有些失望。
其实五岁的赵淳是一位异能者,但是他心性早熟,当他身上长出红色的细羽后,非常厌恶和不安,他每天细心观察自身情况,当身上的细微的绒羽刚露头时,就悄悄拨掉。后背上的细羽不好剔除,就故意将皮肉磳伤,使其不能生长。
因此,赵淳又安然无恙地重新打回圣妃娘娘身边。
赵淳在宫里过着平淡的生活,冷眼看着一批又一批的皇子高高兴兴地走了又来,回来的当然是和普通人一样体质的皇子,走了的,几乎永远回不来了。
最后有异能的皇子却终留下了两个,一个赵渊,一个赵灏。
这是几代帝王第一次留下两位强大皇子。
年纪稍长的赵渊被列为东宫之位。
赵灏虽然没有列为东宫之位,但是却被留在父皇身边,疼爱有加。
具体原因非常特殊。
别的皇子是吸收鹰头山的灵气后才会异化,而且数量极少。
只有赵灏,落地时就一身的软软的羽毛,除了脸和四肢和正常婴儿一样外,身上如同刚破了壳的湿漉漉的小鸡崽。
据传,赵灏快要初生时,紫气东来,宫廷内外异香绕梁,经久不绝。得到禀报后,先皇立刻移驾产房前,准备亲自迎接这位皇嗣的到来。
听说诞下一凤雏后,皇父大喜,为了保护赵灏,将所有知情者杀光,包括他的生身母妃。
——刚出生就杀人,实在不吉,所以上天注定赵灏就是个悲剧中的主角。
皇子虽然有异能,却不能轻易变化,因为每幻化一次,对身体均有损伤。于是,他们的安危还是主要靠皇家暗卫或是皇城的禁卫军。先皇不得不小心翼翼地保护这个开国以来第一个伴着祥瑞初生的赵灏。
如果不是形式上有个筛选皇子的制度,先皇只怕立刻就要拟旨将其列为东宫之主。
——其实命运是个总是不按常理出牌的恶作剧者。
有一次,赵灏跟随先皇在鹰头山狩猎。
骑在马背上坐在父皇怀里的赵灏,正揪着父皇胡子玩耍嬉闹,突然一群杀手向两人袭来,惊马嘶叫声中,赵灏义无反顾的挣扎跳了下去,第一个扑向了杀手欲救皇父。
那群杀手其实是异化的村民。他们被聚拢到一起,准备秘密处死,没想到其中竟有几位强大兽形者,挣出了牢笼,决定杀了皇帝做最后一搏。
情况危急,先皇化身为白凤,救下赵灏后,将那些异化者一一杀死。
先皇大怒,他下令加大对其附近村庄扩大范围严查,稍有异化者处死全家老小。这些异化者不仅是皇族的威胁,而且还会使皇族根基动荡,绝不能姑息。
谁也没有想到,由于遭到了袭击,赵灏受了重伤。
当时赵灏才四岁。
先皇大受打击,本来按先祖之律这样拥有异能而又残缺的皇子是要处死的,但是皇帝却动了慈悲之心,念这孩子一片忠孝,即使他长大,也不会对赵渊有所威胁。
就因为这个原因,这次东宫之选,第一次留下了两位。
其实赵灏是众皇子中最优秀的。
他的异能很强大,强大的没有一个对手,只可惜他却有一个致命的缺陷,那是一个痛心到无法言喻的伤害。
虽然当初为他诊疗的御医和知情者杀个精光,但是,随着年纪增长,赵灏渐渐地明白了他身上发了什么事。
原来父皇留下他,只是因为他可怜!
他内心像头野兽咆哮!可是他心里越是愤怒,他表面越是平静,话也越来越少。
赵灏常常将自己身边的宫女太监无故打死,无论是走在街头还是宫内,凡是看到有人眉目传情,男女相伴,都要当场杀之,甚至将两人挖去内腑,扔到河畔或是街头暴尸三天,不准收尸!
他对身边那些太监更是又爱又恨,爱时恨不得将那些阉人捧到天上,恨时恨不得挫骨扬灰,冰与火的碰撞在他身上展现的淋漓尽致。
最过份的一次,赵灏酒后还杀了父皇一个宠妃,原因就是因为那个妃子眼睛太媚,看谁都像勾引!
这些事,都被先皇忍下了——他的赵灏可怜呐!
他越是可怜赵灏,赵灏越是愤怒。
当太子赵渊大婚之时,赵灏喝的酩酊大醉,独自化身飞到鹰头山顶。
鹰头山,是他刻骨铭心的仇恨之地!
他想飞到太阳上去,哪怕被烧为灰烬,也不愿留这个让他生无可恋的青鸾国。
他发挥异能,鸣叫着冲向太阳,他越飞越高,越来越热,太阳的光芒暴涨,炙热的阳光和他的异能结合在一起,产生剧大的高温,凤羽被灼烧,像团大火球,天空中仿佛同时出现两个太阳!鹰头山脉那些雪顶迅速溶化,附近百姓生灵涂炭。
最后,凤羽烧光的赵灏从天空中跌落,狠狠落在草木干枯的鹰头山上……
当先皇得知此事后,看着一身伤疤,将头磕得鲜血淋漓的赵灏,那一心求死样子,只得长叹一声:“罢了……”
这个孩子,毕竟是因为他才变成这个样子——真可怜呐!
父皇并不知道,他看向赵灏的目光越是怜悯,赵灏的心越是痛恨,痛恨地想挖掉父皇那双怜爱的双眼!
随后的赵灏,经过太阳的洗礼后,异能更加强大,强大后的他变本加厉,只要他心情不爽,就要去鹰头山顶打下雷火,掀起狂风沙暴,鹰头山终于再也没有了生机。
死气沉沉的鹰头山,算是断绝了所有皇族的念想。
最恨赵灏的,就是太子赵渊,只有他知道,鹰头山对自己意味着什么!鹰头山毁了,他将来的皇嗣继承者就再也不可能有异能者出现!
本来先皇欲将赵灏培养成他的左膀右臂,可是赵渊却有些惧怕,这样的人,根本是冷血杀手,六亲不认!但是赵渊却忌惮先皇,先皇越老越糊涂,毫无底线的溺爱赵灏,老家伙一天不死,自己就无法与赵灏抗衡。
没有想到的是,残暴的赵灏却喜欢和冷着脸话同样少的赵淳在一起玩耍。
赵淳是个失宠妃子的皇子,宫内人捧红踩白是常事,所以他们母子三人住在冷宫中无人巴结。
赵淳将来最多只有个王爷的封号罢了,一辈子靠皇家赡养,他的后代子孙甚至渐渐连爵位都会失去,家产也会慢慢零落,一代不如一代的皇族,比死了更难受!
皇族——是最高贵也是最不值钱的身份,还不如有实权的世家子弟!
赵淳慢慢等着机会,赵灏愿和他亲近,那他就顺水推舟。
等到赵淳被封为齐王的那一天,赵灏上门庆祝,他终于摊牌了,他早就发现赵淳受伤时伤口有残留的羽毛。
话既然说破,两人也不躲躲藏藏,干脆一起谋划大事。
等到先皇临终之时,赵灏和赵淳两人开始联手,他们合力将化身成蓝色凤鸟的太子赵渊杀死,再将床上那垂垂老矣化身白色凤鸟的先皇杀掉,最后两人开始正式对决。
赵灏是一只七彩斑斓的华羽凤凰,胸部乌黑色,颈部雪白,喙呈赤红,利爪金黄,口喷烈火;而赵淳则是只黄金般灿烂闪耀的火凤凰,飞翔时飘逸的凤羽喷射出千条万道流星状金红色的焰火,耀眼的火星如雪花般在空中狂飞乱舞,照亮了夜空,几乎照亮了整个临月城!
只见凤鸣如箫笙,音如钟鼓,凤羽灿烂如锦,皇色炫耀,利踞恶斗!
两人在空中嘶杀震天,但是赵淳不敌赵灏,赵灏不仅占据先天优势,更是在父皇身边培养多年,呼风唤雨,幻化自如,而且杀招频出。
赵淳见势不妙,他立刻遁走。赵灏紧追不舍,在空中喷火欲擒,结果他们双双来到鹰头山。
一百多年前的一幕又出现了。
赵淳已被赵灏烧的凤羽全无,已无力招架,躺在地上缩成一团双爪朝天。
可惜,当快要抓住赵淳之时,赵灏的体力不支,跌落在地化为了人形。
谁也没想到,那个死去的太子赵渊,在暗地里对他动了手脚,他体内隐藏的剧毒,终于在这个关键开始发作了。
赵灏其实是个聪明人,他知道自己狂暴的脾气是心性的恶魔,于是为了修身养性,每天练字静心。可惜,墨汁里被人加了无色无味侵蚀肺腑的毒药,虽然药量极其微小,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人不知鬼不觉的将他的体质慢慢损伤。
历史总是发生戏剧性的一幕。
☆、九十七
“那后来呢?赵鸣岐你是怎么逃的,又是如何到了螭国?”
鸣岐虽然和朝歌讲的故事稍有些出入,但是对方毕竟是亲历者,可信度更高。所以,叶剪秋满脸兴奋,双眼亮晶晶的。
赵淳苦笑,旁人只看个热闹,而自己这局中人方知其中辛酸。
“后来,我就被螭国人救走了,赵灏急着回去登基,就这样分开了。”
“原来如此。”
——其实后来的事情,是见证人心的时刻。
为了保存体力,赵灏指挥随后赶来的大将军吕延玉,命令他务必将赵淳找到并杀死,提着人头来见!
吕延玉立刻听命。
看到大批人马护送元气大伤的赵灏走远后,吕延玉立刻变了脸,将寻找赵淳的任务随手就派人去通知曹达,自己却转身离开了。
人人都有一个帝王梦,更别提拥强大的兵权,手下数百万大军的吕延玉呢?
按照历任帝王寿命都不长的“惯例”,吕延玉也在伺机染指江山,他要回去布兵马。
吕延玉很不甘心,他可是从千军万马中杀出来的,为何只能屈膝臣下!他不服!
如果赵家和他一样站在凡人的起跑线上,那他吕延玉绝对不让分毫!
正在温柔乡里睡觉的曹达莫明奇妙的被派了个任务,接到指令后,他有些气恼,连大门都没有出,又将这个任务派人交给了杨小迷。
就算他抓住了一个逃跑的皇子,最后的功劳还是吕将军一人独占,他曹达什么屁事也没有,还是洗洗睡吧!
只有可怜的杨小迷在鹰头山找了很久,当他快要放弃时,万丈金光从地下传出,一只火红的凤凰鸣叫着从火焰中飞了出来!
当它优雅地遨游天际,挥动双翅时,鹰头山就卷起狂风,凤鸣时,火焰四处点燃,狂沙夹杂着雷鸣,天地变了颜色!
杨小迷惊呆了,他静观其变,终于等到对方凤身平静下来后,立刻将其悄悄送到了螭国。
当然,所有知情者还是杀杀杀!
——神仙斗法,小鬼倒霉。
杨小迷将赵淳送到螭国后,他并没有告知曹达或是上报朝廷,而是第一时间亲自快马去通知了吕延玉。
吕延玉得知这个消息后大惊,立刻跟随杨小迷一路狂奔快马而来,当他见到天空中凤羽遨翔,骄焰四射的赵淳后,立刻俯身下拜,愿归降臣服。
吕延玉很识实务,他是第一次见到露出真身的皇族,眼前这个新主看起来很强悍,他服了。
——强者只服更强者。
而杨小迷目的更明显,只有吕延玉和赵淳联手,青鸾才会真正的风起云涌。当青鸾境内大乱之时,他们的螭国才有可能趁虚而入。
这一切,赵淳都看在眼里,他们之所以对自己臣服,只不过忌惮他是一个拥有强大异能的皇族。
——乱世中,背叛和兵变是常事,强者才是王。
故事终于结束了,洞内射进来第一缕清晨的阳光。
相对坐了一夜的两人,一个沉默不语,一个唏嘘不止。
叶剪秋连连摇头道:“先皇为什么要杀了那些皇子?天上若是百凤齐鸣,是多么壮观的景像。”
“你只看到美好的一面。如果天上真有百凤,青鸾会被烧成焦炭,人间变成炼狱。”
“江山如画般壮丽,引无数英豪折腰,可是我为什么独爱清晨的朝阳和黄昏的宁静?”
叶剪秋一直是个安静的人,不大悲也不爱大喜,别人喧闹时他只爱微笑。他欣赏赵淳这样的人,也愿意倾听和思考,但是他有他的大世界,而自己有自己的小生活,好像两个人并不在一条轨道上。
赵淳看了一眼对面的人。
叶剪秋正歪着脑袋托着腮静静的看着他,由于穿着有些不合体的宽大衣袍,领口有些松散,露出修长的脖颈,肥大的袖子折叠到肘处,露出一截玉般光洁的手臂,托着脸的那只手,纤长细嫩,柔软无骨,就连桌上的玉杯也被对比的生生冷硬了几分。
头发随便用一根发带拢起,干净的脸颊前垂落几缕黑发,尤其是那双清澈的眼睛,天真而单纯,好像永远饱含希望,永远期待明天,仿佛明天对他从来没有过恶意。
所谓相由心生。对面这张脸年轻而有生机,好像未经风霜,再枯燥的生活也能让他过得蓬勃热闹,一张脸自带三分春色。
怪不得,司徒瑾会动心……
赵淳垂下眼眸道:“没有人不喜欢朝露和夕阳,只有身处安全的环境才会心情享受自然美景。”
“赵灏还会杀你么?”
赵淳摇摇头道:“吾不知。”
他和赵灏,相逢可拼酒,转脸就拔刀,并肩而立的两个人,是对方唯一的对手。当初恨不得要对方死的想法,却慢慢的都冷静了下来。
兄弟间兵戈相见,生死之争,归根结底还是家务事。只有江山稳固,才是头等大事。
他不能死,赵灏也不能死。
赵姓皇族的异族者,真的不多了……
他们还是太年轻,太过相信自己的能力,只顾夺位不考虑后果,将家国大事抛之脑后。
而今,当初赵淳在朝中内外装下的一颗颗棋子,现在成了反噬江山的一颗颗毒药,甚至有人将火器配方悄悄卖给了螭国。
赵灏好像也意识到这一点,已经着手成立丽景门,正在清理门户,并暂时放弃了对赵淳的追杀。
虽然他们不约而同的想到了一起,但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只怕已经晚了。
边境螭国,各地藩王和皇子,世家和巨富,吕延玉,就连一个小小的曹达也有了反意……
呵呵,一个流亡的皇族,一个病体缠身的皇族,难道要在众目睽睽之下就等着他们落下梧桐,焚树烹鸟么……
鸣岐眼中一阵苍凉,金眸黯淡,嗓音更加嘶哑。
“叶剪秋,我带你去临月。”
“好的。”
看着叶剪秋收拾行装,赵淳转身出了洞府。
他漫步来到露台上,黑色皮靴踩得积雪咯吱咯吱作响,在对面那银色巍巍的雪山映衬下,他红发飞舞,黑衣翩翩,金眸闪闪,如同一幅色彩对比最强烈的油画。
寒风掠过他高大而单薄的背影,似乎他的毅力,希望和坚守就像他落寞的神情一样,有些单薄和飘摇。
高处不胜寒。
雪山脚下,能远远的看到螭国的城镇,有些房屋随着山脚逶迤而下,一直延伸到城镇边缘。城镇像一个巨人横卧在海岸线上,呈头圆脚尖状,远处湛蓝的海面上,有两块绿色的斑点,从高处望下去很平坦,如同两片巨大的树叶,那是两块碧绿富饶的小岛……
抬头望天,太阳的光线在天空中勾勒出一条古怪而又迷人的曲线,光线下的山峰有圆有尖,有的呈钩形,雪山顶被阳光照射的无比圣洁耀眼,使人不能直视……
螭国虽然很美——但这不是他的家。
青鸾国的皇族从小就受“天下观”的影响,喜欢传统的“安土重迁”,皇族们只需要四夷上贡称臣,接受天子的统治,从不主动占领和管理其它附属国的土地。
而螭国,却有种蠢蠢欲动的“无边界观”,无论打到哪里,哪里就是家,这很危险。
他深吸一口清凉的空气,心里暗下了决心。
皇帝是圣君也是阎王,皇帝是最幸福的人,也是最悲哀的人,所以,皇位对他来说,似乎已经不那么重要了。
命运这种东西好像不需要太多解释,该是他的,躲也躲不过,不该是他的,怎么也得不到,因为命运是一种无法抗拒的力量。
很多时候,你别无选择,只有万不得已闷头走一条路,最后也许会寒冰万尺,也许会无限春光……
但是皇家光环和血统的号召,仍是最有利的武器,普通民众仍会死心踏地跟随,他们对赵氏皇族仍有无尚的崇拜和相信。
青鸾的百姓们和大臣们并不一心,虽然他们饱受饥寒,生活充满困苦,但他们只会认为是奸臣所为,会一直将赵家皇族列为神明,哪怕皇族只有一位女性公主后裔,也会奉为女皇……
——拥有神农之手的叶剪秋,用处实在太大了。
对自己而言,无论对方是否能幻化出登天神树或是钻地仙藤,他都不能再离开。
而对于青鸾,终将避免不了一场恶战。
所有战争尹始或是结束,贯穿始终重中之重的任务就是——粮食。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
兵书有云:“粮谷,军之要最,食敌粮一石如同食己十石。”
“贼城中无谷,当外转粮草。坚顾得万人,断其运道,将军以大军继兵,贼必困乏。”
运输军粮的规律是,每运送一石军粮,就要耗费二十石之多,所以远途运粮,耗费必大。很多争战双方,出战的目的都是以烧毁军粮草而不是以歼灭敌方兵力为主要目标。
当年先祖攻打井国时,青蟒率领军队处于严重不利的位置,因进军过快过猛,使得补给线伸得太远太长,缺乏必要的后方保障,同时青蟒的士兵因连续多日作战,疲惫不堪,又赶上炎炎夏季,许多人染上了疾病,军队丧失了战斗力而又得不到及时的补充。
相反,井国处于内线作战,后勤基地近,补给线短,兵力密度大,几乎所有优势都在他们一边。在这种形势下,青蟒的选择只有一条,被迫暂撤。
螭国沿途全是崇山峻岭,高峡深谷,一不利于行军作战,二不利于转运军粮,所以——就是因为粮食,这场苦战足足打了三年。
粮草给养是极其重要的因素,粮草和后方补给对于战争是极其重要的,它不仅规定着战争的规模和战役的力度,而且还制约着军队将领的战略决策和战略目标。谁违背了这条法则,谁就要在战争中失利。
交战双方在筹划战争得失以及分析战争胜负因素时,总会围绕着粮草给养大做文章。正因为如此,粮草给养不仅是决定战争胜负的致命点,而且还能够影响战争的进程、深度和发展方向。
总是把过多的注意力放在政治和军事的背景上,而往往忽视了后方补给的极端重要性,或者说对粮草给养在战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强调得不够,就很容易造成空虚,被敌方攻克。
拥有政治、经济、军事等各种优势的一方,因为在战争的具体进程中处置不当,谋略失措,却被劣势的一方抓住战机,击中要害,以致最终被打败,这在战争史上是屡见不鲜。
这只是其一。
其二则是,很多开国之君登基后,第一件事就是种粮。
农业是国家的根本。农业不发达的国家,百姓最基本的生活无法保障,社会动荡无法稳定。
历代朝廷都在变法重农抑商,奖励耕织,推行休养生息,轻徭薄赋,农业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兴衰存亡,因此, “农本”和“以农立国”思想是历代统治者一贯想法。
况且所有战乱过后的国家,一片荒芜,需要大量的劳力来种粮食,在土地上安居乐业,繁衍生息。
尤其是在灾害频发的年代,风灾,水灾,旱灾,包括蝗灾,都是国家的灾难,如果有了一双神农巧手,那么再面对这些问题,就能转危为安。
其三是盐。
古有云:得盐者得天下,国无海不王。
从古到今,由盐引起的战争层出不穷,由盐贩揭竿而起的战争也娄见不鲜,由此可见,盐与江山社稷能否安稳息息相关。
最后是最关键的蒸汽机。
这种机器一旦实行,传统的畜力和人力突然被机器所代替,势必会造成一场新的经济变革,世界会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我壮美多娇的青鸾,绝不会这样轻易断送,它会变得越来越强大,永远处在世界之巅!
赵淳仰天长啸!
☆、九十八
冬天的早晨有些寒瑟,就连奔跑的马,也从鼻孔中喷出阵阵白烟,被冻的结结实实的青石板路上,马蹄的“嗒嗒”声显得格外清脆。
随着马蹄声声,一辆大马车从薄雾中走来,赶车的壮汉挥起皮鞭,兴冲冲地哼起了曲儿。
“一张桌子四个角,哥弟同台把酒喝。
有情有意多喝口,才知弟心来陪哥。
顺水人情不必做,酒到嘴边弟就喝。
天上星星配月亮,地下秤杆配秤砣……”
听到曹五高亢的歌声从前方传来,李氏放下车帘后有些忧心忡忡。
她扶着身边闭眼假寐的叶静石,自言自语地叹道:“这个老五,可怎么办呢!”
曹五对她像亲妈似的,不仅嘘寒问暖,而且连对病患中的静石先生也毫不嫌弃。
曹五见静石先生出入不便,一把就把老家伙抱了起来,像对待珍宝似的轻轻放到车厢里,吓得静石先生哎哎直叫唤……
唉,这孩子可是真心钟意小秋的啊!
昨天晚上,曹五兴冲冲地赶到李氏家,二话不说就开始里里外外收拾东西。李氏吓了一跳,曹五连忙告诉她小秋回来了!
叶剪秋是特地让曹五来传信儿,他想让李婶和静石先生搬来农场常住。
叶剪秋的意思是让曹五传信儿让老两口先商量一下的,他可倒好,一进李氏家门,就心急的立刻收拾东西。
不过,李氏和静石先生老两口很快就做出决定——同意!
静石先生脸皮薄,自从生了病后就怕遇见熟人,连门都没出过,顶多是在自家小院子溜达溜达,若是去了不与外界来往的大农场,倒是件好事。
农场大多是陌生人,相互间并不熟悉,大家只当他是一个普通的病老头罢了,静石先生可以放下面子,可以随处走一走,呼吸呼吸新鲜空气,换换环境。
而她自己,也可以继续帮忙洗衣做饭,养鸡喂猪,织布纺花……更重要的是,有小秋陪在他们老两口身边一起生活,真像一家三口团圆,让人幸福的想笑!
曹五说了,农场里的人不坏,而且有会医术的,药品又齐全,静石先生住在哪里,有什么不妥的医者可随叫随到,比在家里还方便!吃饭也不用自己做,有食堂做好现成的,到了饭点听到敲大钟的声音,端着餐具去食堂领饭就成!考虑到静石先生是病人,叶剪秋早就对食堂大厨打过招呼,可以开小灶单独做病号饭。
若是不想洗碗,也能坐在食堂和大家伙一起吃,只是农场的工友们脾气不大好,经常在吃饭的时候干仗,捋袖揎拳,唾沫四溅,碗碟乱飞……
总之,农场早就给他们老两口准备好了最温暖结实的帐篷,就等二老入住了。
打断一提起农场就像打了鸡血似的曹五,李氏向他打听了一下农场的人数,天哪,农场竟有二百多人哪!
李氏开心的笑了,农场可真热闹啊!她其实是一个特别怕黑又胆小的妇人,自从静石先生病倒以后,她一个人侍候病患其实很累,晚上又常常怕黑睡不着,有个风吹草动就要起床查看好几次。
现在可好,农场有二百多青壮男子,每晚还有守夜巡逻的保卫员,就算晚上开着大门睡觉,也不会害怕了!
听说农场面积很大风景很美,静石可以尽情的散步游玩,就算走丢了,也出不了这个农场,几百个人很快就能将人找到。
——儿子要接二老享福去喽!
李氏开心的笑着,紧紧搂着怀里的包袱。
这里面有条她给小秋做的那种狗咬猫挠的牛仔裤子,还有一个双肩背包,一件连帽衫,还有一双靴子。
她早就迫不及待的想看看小秋穿上是什么样子,可是这孩子有段日子没来看她了,而且坊间风言风语说叶管事被官府拿了!吓得李氏几晚都没有睡着,曹五告诉她,其实小秋去了临月城,看司徒瑾大人去了……
本想小秋这孩子估计要留在京都和心爱的人一起过年,没想到这么快又回来了!
今天就腊月二十五了,家家户户开始量豆子磨豆腐,这孩子为什么这个时候回来了呢?莫不是司徒大人那里有什么变故?
李氏担忧的抬头,伸手摸了摸车厢顶悬挂着一套样式奇特的衣服。
第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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