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
帝君策+番外 作者:燕赵公子
正文 第4节
帝君策+番外 作者:燕赵公子
第4节
沈奚靖猛地抬起头,又匆匆低下去,低声答:“回皇上,其实习惯了,也还好,不耽误干活。”
他的整个行为做派,已经跟大人无异了,明明还只是十来岁的孩子,却要过早地长大。
穆琛冷笑一声,他自己又何尝不是呢?
沈奚靖突然听到穆琛冷笑,以为皇帝有什么不高兴,“噗通”一声,又跪了下去:“奴才知错。”
穆琛突然有些厌烦,他不知道是厌烦沈奚靖已经完全没有过去那般天真可爱,还是厌烦自己的无能为力,他闭了闭眼,冷声说:“没你事,不用打扫了,出去吧。”
“诺,谢皇上。”沈奚靖松了口气,支起身体,拎着那个看起来颇沉的水桶出去了。
因为管事叔叔们教过,在主子面前离开,需要面对主子退到门外。
沈奚靖是极认真的人,虽然穆琛是他来宫里见过的唯一一个主子,但也颤颤巍巍,拎着水桶,倒着退了出去。
沈奚靖走了,穆琛的心却更加烦闷起来。
他知道,景泰之乱那一年,帝京有一半的世家遭受了厄运,那些他曾经见过的世家公子们,已经有大半死在流放的路上,剩下的,则艰难地在边城活着。
穆琛是有心叫他们都回帝京来的,不是他心地软弱善良,而是他知道,那些人里,有很多世代忠良,许多人为大梁流过血失去过亲人,许多人殚精竭虑鞠躬尽瘁,才有大梁这三百年的繁华。
如果世家子弟都如沈奚靖这样入宫为奴艰难存活,那么朝廷,就要让天下读书人寒心,谁还愿意入朝为官?
可是,无论是柳太帝君还是两相四大重臣与世家们,却没有一个人提出抚慰忠臣遗孤。他一个十岁的“皇帝”又能说什么?
他知道,那些大臣家里荒废的宅院有许多都被世家与太帝君外戚柳家做霸占,他却一点法子都没有。
但是他可以等,等到他真真正正成为皇帝的那天。
可是沈奚靖他们这些遗孤们,能等到那个时候吗?
十一岁的皇帝坐在屋里纠结哀愁,九岁的沈奚靖却已经回到屋里,照顾仍旧不大好的平喜。
这一夜里,两个人都没睡好。
宫里的日子其实很枯燥,尤其是皇帝还小,不需要侍人的时候,每天就显得极为漫长。
因为大多数宫人们,都没有什么盼头。
但沈奚靖却觉得日子越发充实起来,他和平喜已经摸透了书房打扫的规律,每天只有一个半时辰便能干完,剩下的一点点时间,平喜喜欢小心翼翼研究那些古董上的图案花纹,他偏好古玉和瓷器,沈奚靖听他说过一次,他家是做古董生意的,尤其在古玉和瓷器上造诣颇深。
沈奚靖则喜欢偷偷看穆琛书房里的书,因为每隔十天左右他们才打扫一次书库里的藏书,所以沈奚靖很简单便发现,穆琛只看经史子集策论治国刚要军事地理之类的书,其他如游记医药百科皆不涉猎。
所以在沈奚靖摸透了穆琛的读书喜好之后,便放下心来,在他值夜的日子把想要看的书偷偷带出来,晚上值夜的时候看。
他运气很好,晚上值夜也是在书房门口这里,不用伺候皇上起夜,也不用站在门口吹风,书房门口还点着一盏宫灯,也没人过来巡查,沈奚靖索性靠坐在灯下,一看看一宿。
12、第十二章
他离开家的时候八岁多点,很多字都不认识,只能靠记忆一个一个记住,回去问平喜。
平喜是知道他看书的,就像他知道他研究古董一样。他们偶尔会一起商讨古董,偶尔会一起说说书里的游记,平喜的性格一点一点显露,没有以前那么讨厌,他在屋里说话依旧十分尖锐,却少了那种咄咄逼人的气势。
沈奚靖现在倒是很喜欢他,他比沈奚靖多读两三年书,顺带一起学习。
这样的日子,让沈奚靖很满足,虽然天渐渐冷了,手指更加难过,但好歹还算开心。
唯一叫他担心的是,他现在完全不知道云秀山的动向,从他们来到锦梁宫,就再没离开一步,皇上出行,是轮不到他们跟着的。
一般去前政所早课时是杜多福和一个叫赵多宝的大宫人跟着,而去别处,有时苍年会跟着,有时是方安岑。另有两个早来几年的宫人会跟在后面打下手,像沈奚靖和平喜这种,是凑不到主子跟前的。
但他不着急,眼看春节便要来了。
到了春假时,他们都能去御花园看腊梅与冬茶,观赏漂亮的花灯,到了那时,他便能跟云秀山见面。
很快,冬季来临,一场冬雪在除夕那天降临到帝京这座百年古都,带来了极致的寒冷。
沈奚靖终于等到了除夕那天,因为年关时节皇帝有许多祭祖祭天的典礼要参加,所以书房也不怎么去了,天又很冷,杜多福便十分爽快地放了他们假,让他们在屋里暖和暖和。
除夕那天,沈奚靖心情极好地穿上了他自己缝了大半年的那件惨不忍睹的内衫,跟着一群管事叔叔大宫人哥哥们给皇帝拜年。
这是沈奚靖第三次见到睿帝穆琛。
因为去岁景泰之乱,穆琛在慌乱之间继承大统,刚好赶在了年节之前。
那时候他瘦瘦小小,穿着临时赶制出来的冕服,却一点都不合身。他的亲生父侍也在那个月病死在宁祥宫,他没有心思摆出或是威严或是与民同庆的高兴样子来。
那个年节过得十分不愉快,因为他爹爹身份低微,礼部申请谥号的折子总被右相林子谦打回,一直绵延到天启元年五月末,才终于给他爹亲一个还过得去的谥号敬。
敬这个字,倒也意味深长。
他知道,他们在告诉他,如果不是他们,他当不了这个皇帝,所以要心怀尊敬,知道感恩。
当穆琛看到那个折子上的敬字时,他什么都没说,甚至还笑笑感谢了林子谦挑的字很好。
他到现在还记得,那一天,他宽大袖子下的双手,攥得有多紧。
而这一年,当穆琛忙完了年关的祭天大典与祭祖大典时,再看到那些小宫人给他拜年,不知怎么的心情就变得十分愉快。
可是,这种愉快没有维持多久,他又有些难受了。
因为他看到,沈奚靖也跪在十几几个小宫人里面,这半年来,偶尔他有那么一两次在上午去书房,就能看到沈奚靖默默劳作的身影。
与刚入宫时不同,他胖了些,看上去比较像是个普通的少年,恢复了些幼年时的神彩,人也高了点。
虽然这些变化都不明显,但是穆琛还是能看出来。
因为那几次简短的见面,都令他印象极为深刻,所以对于他的改变,在穆琛眼中,便格外清晰起来。
他记得有一次,在用膳的时候,听身旁的几位大宫人笑话沈奚靖,说他从来都不剩饭,每次都把平喜剩的饼子或者馍馍揣进怀里,生怕饿着。
穆琛笑笑,没说什么,他知道沈奚靖为何如此,如果身边许多人都因为没有食物而饿死,也会像他那样珍惜每一点到手的粮食。
那些小宫人按照年纪排成行,沈奚靖跪在最后面,一起给穆琛磕了三个头,嘴里说了一句:“皇上福寿齐天,大梁万世永安。”
穆琛穿着一袭黑衣,衣袖缀日出东方串珠绣,几条张牙舞爪的金龙从蓝色的绣纹里若隐若现,双目都用明珠所制,看上去炯炯有神。因为是大年初一,他特地用紫色发带束了发,并用白玉簪固定。
十来岁的少年,清俊端正,尊贵无双,下面跪着的小宫人,虽不敢明目张胆抬头看他,却也觉得脸蛋发红。
“你们也新年好,起来吧。赏。”穆琛带着笑说。
下面跪着的小宫人整齐地站起身,却仍旧不敢明目张胆看向皇帝,只是偷偷拿眼角余光瞧着。
沈奚靖低头站着,没兴趣去偷看穆琛,对他来说,待会儿穆琛要赏的红包才是更重要的。
他们这些做杂役的下人,因为不在主子身边伺候,一年到头也分不到什么赏银,所以过年这一遭,主子们会多给一些,聊表心意。
苍年手里拿着一个红色的锦袋,站在西配殿的门口,每出去一个,便递一个红色的锦囊,嘴里说句:“皇上赏。”
每一个少年接过那红包,也都要回一句:“谢主隆恩。”
这下半年虽没甚大的年节,只有八月中旬的中秋与十一月太帝君千秋宴,这两次节日虽然不用拜见皇帝,却也放了半天假,给他们一人发了一两碎银。沈奚靖已经习惯那套感谢皇恩的话,说起来极为流利。
因为有钱拿,所以小宫人们走的还算快,不多时就轮到了沈奚靖。
苍年照例说了那句话,却在抬头看到沈奚靖时愣了愣,他不着痕迹地打量他一番,手却在红色的袋子里翻找起来。
“没几个了,不好抓。”他跟沈奚靖说着,好半天才掏出一个锦囊,递给沈奚靖。
沈奚靖不明所以,赶紧答:“谢主隆恩。”便出去了。
宫外少年们都凑在一起窃窃私语,相互看口袋里赏了多少。
沈奚靖正看他那个,身后平喜也跟着出来,好奇问:“给了多少?”
“你呢?”沈奚靖拉开袋口系着的丝带,随口回答。
因为不能回家过年,所以平喜一整天都恹恹的,并不是太开心,但这会儿看了袋子里的那颗金豆子,倒是又开心起来。
“一个金豆子,皇上就是气派。”他凑在沈奚靖身边小声说。
一个金豆子……沈奚靖往袋子里瞥了一眼,拿着锦囊的手抖了抖,便不着痕迹地系上丝带揣进怀里。
“我的也一样,”他说着,抿了抿嘴唇,“皇上到底是个仁慈主子。”
说话功夫,他们回了屋子。
初一这一天的整个下午他们都放了假,晚上也能去御花园赏花灯,大多宫人都很高兴。
沈奚靖和平喜在屋里闲话几句,坐不住的平喜便跑别的屋子串门子,留沈奚靖一个人坐窗边做袜子。
屋里没有凳子,他就坐在自己的那个木箱上面,磕磕绊绊缝着。
经过这半年的锻炼,他的绣工依旧没有长进,但好歹能穿。
因为晚上便能见到云秀山,沈奚靖便想给他做一双袜子,他自己的手工活完全拿不出去,却也知道云秀山绝对不会嫌弃。
他们是彼此仅剩的亲人。
沈奚靖歪七扭八地穿着线,突然想到苍年递给他的那个锦囊。
那锦囊就是用普通的红绉纱所制,漂亮结实,很耐用。沈奚靖看到过很多大宫人,都用这种绉纱做荷包和口袋,方便携带东西。
可是,就是这个普通的锦囊,却让沈奚靖有些紧张。
原因无他,他的那个锦囊里的东西,比别人的多。
刚才他看到,几乎所有人锦囊里都只有一个金豆子,但他的,不仅有一个金豆子,还有一个金南瓜。
那南瓜虽然做的极为袖珍,但到底比金豆子大一圈,看上去也精致一些,算是宫里比较少拿来赏赐的一类东西。
给沈奚靖的那个虽然是最小的哪一种,也就五六钱重,但却显得那么不平凡。
沈奚靖又回想起苍年给他锦囊时那奇怪的表现,作为锦梁宫的大总管,苍年一向都很严肃认真,对宫人们极为严厉,但是就刚才那一瞬间,沈奚靖竟然觉得他看自己的眼光有些探究与好奇。
自己有什么好好奇的?难道是因为这额外给他的南瓜?
沈奚靖手下动作不停,脑子里也不闲着,一点点回忆自己有什么地方做的好,值得皇上额外开恩给个赏赐。
要是他能知道多好,每一年继续照着那个努力,说不定将来出宫的时候能带一兜子金豆子……
13、第十三章
他想了想,他这大半年里,跟穆琛也就见过那么五六次,除了第一次在西配殿拜见他,其余时候都是在东书房,每次穆琛去的时候,他都在书房里擦擦洗洗,难道是皇上看他工作用心?
可这也不对啊,他明明就和平喜干的一样多,除了第二次那个偶遇,其他时候平喜都跟他在一起,都在书房里忙忙碌碌,没有谁显得更认真些。
沈奚靖打小便聪明伶俐,又经历那些事情,比同龄孩子更显成熟稳重,心思也多一些,但此时此刻,他却想不透穆琛的目的。
想不透,索性就不想了。
他趁平喜不在,把那个大家都有的金豆子塞衣服袖子里他自己缝的暗兜,又把金南瓜放进一包旧衣服里,压在箱底。
这个额外多出来的金南瓜,除了云秀山,他不会告诉任何人。
在这宫里,任何事情,都有可能成为致命的把柄。
沈奚靖忙完这一切,又坐回窗前,认真缝着袜子,这大概是他长这么大,缝的最能看的东西了。
晚膳时分,平喜带着一肚子八卦回到屋里,见沈奚靖已经端回了晚饭,便站在桌边吃起来,边吃边跟沈奚靖讲。
因为过年,所以晚膳还算丰盛,他们两人有一份醋溜土豆,一份八宝咸菜,一人一大碗稠稠的八宝粥,还有四个肉包子。
沈奚靖有好吃的心情愉悦,所以也就时不时听听平喜说的话。
“我听隔壁屋的李哥说,过了年,太帝君就要给皇上屋里指人了。”
这消息倒是很令人惊讶,沈奚靖说:“不能吧,就算过了年,皇上也才十二,还未到束发年纪。”
大梁祖制,但凡子民年龄达到十四,便可分半亩田产,可参加殿试,也可参军,是为束发。
年龄达到十八,分一亩田产,但也要交人头税,参加科举所取得名次者,可外放做官,是为束冠。
十二岁对于大梁人而言,还是孩子年龄,并不算做大人,在大梁人看来,只有十四岁束发过后,才算是半个大人,大凡人家都是这时开始选择孩子伴侣,在十五六岁时订婚,十七八成婚,那个时候,孩子便可单分了田产出去过,不用凑在一起,徒生事端。
当沈奚靖听到平喜这么说,也不由愣住。
平喜看平素沉稳的沈奚靖都有些惊讶,便得意地说道:“你可不知道,前些天李哥跟赵哥随皇上一起去慈寿宫,回来皇上便发了脾气,砸了那方梅花端砚,不仅骂了赵哥,说他‘养不熟的狗’,还骂苍总管说他‘监管不力’。”
他声音压的很低,但讲起故事来却相当绘声绘色,沈奚靖听了,却更吃惊。
他知道平喜说的赵哥赵多宝是穆琛身边得力的大宫人,要不然也不可能跟他一起去前政所伺候他读书。苍年挨骂就更不可能,他以前跟着圣敬太帝君,太帝君走后也一直跟着照顾皇上,情分是极不一般的,沈奚靖来锦梁宫大半年,也从没听说皇帝跟他红过脸。
一向涵养极好的穆琛能骂那样难听的话,想必是气急。
到底是因为什么呢?沈奚靖也好奇起来。
平喜见他有兴趣,更来劲,噼里啪啦像倒豆子似地飞快说着:“李哥当时跟皇上去的时候没进里间,只听见里面皇上很大声说了几句话,后来他找机会问一个慈寿宫的宫人,那人也是个多嘴的,直接跟李哥说,太帝君问赵哥皇帝最近如何,赵哥就玩笑一句说皇上最近好得很,不过到底年纪大了,会心疼人,对待小宫人比他们还体恤有加。皇上听这话自然不干,虽然当着太帝君的面不敢说什么,但却极力说自己还小,需要用心读书。”
平喜讲得来劲,喝了一大口粥,随便嚼了两下,又说:“以前还没看出来,赵哥居然是太帝君的人。”
他虽然兴奋,但却极有分寸,那声音又轻又小,除了屋里的他们两个,外人绝对听不去。
沈奚靖认真吃着包子,突然替穆琛感到悲哀。
他身边这么多管事大宫人小宫人,除了苍年,又有谁是尽心尽力为他办事,就连他一贯信任有佳的赵多宝原来也不知道是谁的人,这确实很叫人寒心。
“就这些,也不能知道太帝君要给皇上送人。”沈奚靖吃完包子,跟平喜说。
平喜正巧喝完粥,抿着嘴吃咸菜,那御膳房手艺不错,就算是给他们做饭的御厨预名,一道简单的八宝咸菜,做的色香味俱全,薄薄的香油裹着花生、芥菜头、青红辣椒丝,还撒了一些芝麻,口感咸淡适中,无论吃粥还是配饭都很香。
他一直很喜欢吃这个,每次吃饭都觉得不够吃,后来沈奚靖想了个办法,拉着平喜找平素来派饭的御厨房大宫人要了个小坛子,每次菜端回来,先用干净筷子挑出来一小半放坛子里攒着,平时也能吃。
平喜一边吃,一边说:“我这不还没说完,皇上虽然在太帝君那里拒绝了,但是回头又把苍总管叫了去,说是明年要给咱们这边拨两个宏成三十五年扩选入宫的宫人,名义上说是关心皇上起居生活,其实还不定是过来干嘛的。”
沈奚靖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这宫里,还真是没什么秘密,就连太帝君这边发生的一些小事情,都能传到他们这一个级别的小宫人耳朵里,想到这里,沈奚靖不由得又为未来十几年的皇宫生活担忧,也没了胃口。
他们两个都只吃了一个包子,把剩下的放到八宝咸菜坛子盖上,穿上冬至时新发的厚棉袄,跟着其他大宫人们去御花园。
虽然发给他们的衣服都一般大小,但沈奚靖长高了些,人也没那么干瘦,穿着倒也还算合身。
虽然不如裘衣来的暖和,但对于上虞冻了一冬的沈奚靖来讲,已经很好了。
他们所在的锦梁宫离御花园很近。
绕过大殿,穿过回廊,即可到达。
这里是皇上闲暇休闲赏花的地方,尚林局的宫人打扫亭台浇灌花木,倒也不用他们锦梁宫人做什么。
整个永安宫里,一共有三座园林,一座御花园,一座慈寿宫跟前的芳草园,还有一座其他宫侍经常去的百香园,三个里面以百香园占地最为宽广,以御花园最为精致美丽,以芳草园最为绿意盎然。
这三个,沈奚靖一个都没去过,今天去御花园,他还是很高兴的,当然也不是为了赏灯,而是单纯为了看一眼云秀山。
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他叫云秀山这么多年表哥,心里早就当他是自己亲哥哥。
他不仅仅是沈奚靖在这座偌大宫殿里的唯一亲人,也是这世上唯一的亲人,可以说,他是沈奚靖支撑下去的希望。
这一晚的御花园极漂亮,沈奚靖不知道它平素是什么样子,但是此刻看去,石子路两旁挂着的薄纱宫灯各个都不是凡品,有锦鸡、狐狸样的动物灯,也有各种水果样的彩灯,有彩翼蝴蝶,有红翅蜻蜓,有憨态可掬小猪,也有玲珑可爱的兔子。
平日里清爽宜人的御花园,这会儿倒是五光十色,映衬的各色花木美不胜收。
沈奚靖看了几眼新鲜,便不再盯着花灯看,只是一门心思寻找云秀山,可这日似乎宫人全部过来,诺大的御花园里密密麻麻都是人,他们都穿着一样的衣服,人山人海里,要找个人真是比登天还难。
他不停在人群里走着,想要找到表哥。
一直到夜里风寒,人群终于散去,他还是没能找到云秀山。
沈奚靖紧紧捏着手里的袜子,心里觉得十分难受。
好不容易又活过一个年头,可身边竟没一个亲人,孤身一人的滋味太难受,他站在变得空荡荡的御花园里茫然无措。
“小五!”一把熟悉的嗓音似乎击碎了沈奚靖周身的寒冷,他猛地回过头,看到云秀山正站在一盏七彩宫灯下,他带着笑,正冲沈奚靖招手。
一股浓浓的喜悦涌上沈奚靖心头,他往云秀山跟前跑去,快走到他面前时又放缓了脚步。
“表哥,我刚才怎么没瞅见你?”沈奚靖埋怨道。
过了年,云秀山就十三岁了,他比初进宫是高了许多,人看上去也圆润一些,因为性格良善,整个人显得温和有礼。
他见沈奚靖跑过来,棉袄里露出的内衫领子歪七扭八,突然红了眼眶。他咬紧牙关,微微偏过头去,不想叫沈奚靖看到他难过。
他长大了,知道自己作为哥哥,要照顾好沈奚靖,不能每次都沈奚靖照顾他。
14、第十四章
沈奚靖往他跟前凑凑,见他伤感,也跟着红了眼睛。
说起来,他们已经有大半年没见着面了。
云秀山细细把他打量一番,见他比上虞时高了胖了,人看上去精神也还好,便放下心来,把他拉到凉亭里坐下,认真问他半年来生活琐事,沈奚靖一一答了,又问他过得如何。
“我跟你也差不多,”云秀山笑笑说,“周太淑人是圣敬太帝君的好友,以前做宫侍时就对太帝君多有照顾,所以现在他虽然因为身份问题只是个太淑人,但皇上却时时感念他以前的扶照,隔三差五便回去探望,我们这些小宫人待遇自然也就跟着好起来。”
沈奚靖赶忙问:“那太淑人为人如何,你有没有挨过打骂。”
云秀山听他这么一问,笑出声来,回道:“太淑人性格极为温柔,你看皇上,因跟他亲近,性格上也有些像,你们在锦梁宫里没有挨过打骂,我们那边是更不会有了。”
他这么一说,沈奚靖也觉得自己有些小题大做,不好意思笑笑,又跟他说现在每天都能吃饱饭很开心,才依依不舍走了。
云秀山起身把他送到御花园边上,摸了摸他的头:“小五,表哥虽然没什么本事,但是只要我还在这宫里,就一定尽自己所能来照顾你,你好好干活,多吃点饭,等万寿宴时,表哥再来看你。”他说完,把一个包袱放到沈奚靖手上。
“就知道你不会做衣服,表哥给你缝了两件内衫,估摸着你长高了些,做的有点大,你穿的时候仔细些,把边免起来,将就着能穿好几年。”
云秀山和沈奚靖同样是刚进宫的宫人,想必做的活都差不多,每天从早忙到晚,也不得什么空闲,沈奚靖知道云秀山一番心意,也没拒绝,只把那双做得寒碜的袜子塞进云秀山手里,跟他说了几句注意身体之类的话,便走了。
等回到屋里,他打开那个包袱,才发现云秀山给他做的内衫并不是宫里发的白棉布,而是掺杂一些锦线的杂锦,这种布并不名贵,但却柔软细腻,一尺比棉布要贵几十个铜子,穿起来自然比棉布要舒服得多。
云秀山能给他做出两身内衫,想必费了不少功夫。
自己那双袜子真是太寒碜了,沈奚靖沮丧地想,转而又惦记起明年万寿宴给云秀山拿些什么。
他们人少位卑,能得到的东西十分有限,却想把最好的留给仅剩的亲人。
在天启二年的这个年节之后,沈奚靖和平喜依旧在东书房打扫,赵多宝被调离锦梁宫,又有一位慈寿宫的大宫人孙多吉被调来接替赵多宝的工作。
从他们的名字上看,应该是同一批入宫,年岁也相当。
沈奚靖见过他几次,人长得倒是比锦梁宫里最漂亮的张祥荣还要好看,但是性子偏冷,轻易不跟他们这些小宫人说话,脾气也很不好,小宫人都很怕他,沈奚靖倒是没觉得什么,平喜却在晚上偷偷跟沈奚靖念叨:“长那么好看,谁知道那位有什么意思。”
时间,总是过得很快。
在忙碌的工作之间,两年时光匆匆而过。
大梁天启四年,沈奚靖已经十二岁了。
这两年里,大梁发生了许多事情,这座空寂的永安宫,同样风云变幻。
这两年,沈奚靖依旧同平喜一起打理书房,他们两个极有分寸,能说什么,不能说什么,都分得很清楚,杜多福升上东配殿管事,连带沈奚靖和平喜也高升一级。
大梁宫人一共只有三个等级,九品,八品和七品。
大部分宫人都是九品与八品,到了七品就被称为大宫人,再往上便是管事与总管一级,这两种都是宫官,拿朝臣从九品与九品俸禄,跟宫人有明显的区别。
沈奚靖和平喜他们两个一直是九品宫人,这一下子变成八品,每个月的月钱也从二两涨为三两,虽然工作还是那么多,但沈奚靖还是很高兴,涨了钱,让他多干点他也愿意。
这两年里,宁祥宫逝五位太侍人,三位太淑人,慈寿宫的大总管也因年岁太大而告老还乡,除了锦梁宫、慈寿宫与宁祥宫,其他的五宫十六所全部为空。
到了大梁天启四年,十四岁的睿帝穆琛束发,依旧没有任何宫侍。
十二岁能做八品宫人的,虽然不多,但也不少。
大部分都是像沈奚靖与平喜一般,因为上面的大宫人做了管事,顺带高升他们一级。
虽然他们还是在东书房做杂役,依然不能时时得见天颜。
对于这一点,沈奚靖是不大在意的,而原本很在意的平喜,也在多年的劳役生活之后,归于冷静,他现在已经和沈奚靖一样,就是想早点回家。
这两年里,沈奚靖又见过云秀山三四次,两次是年节时的花灯会,还有几次是他来锦梁宫送东西。
周太淑人虽然位卑,但还是时常挂念皇帝,闲暇时,便喜欢给他做衣裳。
皇上的服制可严格,也可随意,所有大典,每日的小朝,三天一次的大朝,都要穿着祖制之服,冠冕玉带一样都不能少。
平素却可随意,皇上对于生活并不是很精心,所以衣衫用度也很简单,都是苍年替他着想,周太淑人给皇帝做的几乎都是内衫,他原是尚服局的宫人,手艺自是极好。
沈奚靖见过几次皇上穿周太淑人做的内衫,洁白的云纱绢上缀着素雅的竹叶,在外袍里面时隐时现,飘逸又出尘。
大梁天启四年春,这一日又是沈奚靖值夜,因为五年一次的扩选还没开,所以他们这些小宫人依旧要按例值夜,他还是值东书房。
天气虽然回暖,但空无一人的东配殿里还是有些寒冷,沈奚靖披着有些旧的棉袄,靠坐在宫灯下看书。
这一日,他看的是《岚山夜语》,一本讲述岚山灵异鬼怪的书。
夜晚宫里安静至极,沈奚靖看得也越发投入起来。
知道一把清亮的声音打断他的思绪,把他从光怪陆离的鬼怪世界里抽离出来。
“书看得很认真,你哪里来的?”
沈奚靖猛低抬头,却发现皇上穆琛竟然穿着内衫,随意披了意见斗篷,披头散发站在他面前。
迎迎宫灯照耀下,穆琛一张脸宛若白玉。
随着年岁的增加,他身上的气度也越发森严,虽然看上去清俊宜人,但实际上宫里的许多小宫人都很怕他。
他已经是一个很有气派的少年天子了。
沈奚靖赶忙站起身,扑通一下跪在穆琛面前:“奴才该死,不知皇上驾临。”
“起来吧,跪什么?又没人看见。”穆琛说话有些随意,他不知道从那里摸出一串钥匙,打开了书房的门。
因为怕走水,所以书房晚上都会把火盆熄掉,每天都安排人值夜。沈奚靖就是做的这个工作。
见皇上进了书房,沈奚靖赶忙把那本书揣进袖子里,跟着进去燃起火盆,
屋里渐渐暖和起来,穆琛扬了扬下巴:“把门关上,怪冷的。”
沈奚靖又去把两道门都关好,便有些局促地站在书房角落里。
穆琛坐了一会儿,觉得暖和了,又拿眼睛扫沈奚靖。
沈奚靖左手摸着那本烫手的书,膝盖一软,“噗通”一声跪在地上。
“皇上饶命,安乐罪该万死。”沈奚靖哆哆嗦嗦吐出这句话来。
这倒换穆琛惊讶了,他好奇地问:“你怎么就罪该万死了?”
沈奚靖一咬牙,把袖子里那本书拿出来捧在手上:“回、回皇上话,这本书是奴才,在书库里拿的……我、我没敢动皇上经常看的那几间,这书平时皇上很少涉猎,我才,不是,奴才才斗胆……”
他越说脸越红,断断续续,终于说不下去了。
听了他的话,穆琛哈哈笑了起来,他笑了一会儿,才发现沈奚靖才跪在地上:“好了,多大点事,起来吧,朕赐你免罪。”
见皇帝似乎并没有生气,沈奚靖站起身,把那本书放回书库,回来取了些下午刚存在隔间的泉水,拿到书房里给穆琛煮茶。
虽然他不是专门近身服侍的,但煮茶这门手艺却学过,在家时,也时常看父亲们饮茶。
书房里有几种穆琛平时惯喝的茶,沈奚靖不知道用哪一种
穆琛这会儿正坐在书桌后面,右手在扶手上撑着额头,虽然已经点了灯,但还是有些昏暗,沈奚靖看不到他的表情。
“皇上,”沈奚靖轻声说,“皇上,想喝哪种茶?”
穆琛没有回答,沈奚靖有些忐忑,他不知道这个平时夜晚从不来书房的主子,为何这个时候出现在这里。
虽然,他看起来似乎很高兴,就连沈奚靖犯的错,也没有说什么。
但沈奚靖还是敏感地发现,他其实情绪很低落。
“喝毛尖吧,那个苦些。”
沈奚靖泡了茶,端了一杯放穆琛跟前。
他正要退到角落里站好,却被穆琛猛地拉住了手腕。
“坐旁边吧,不用拘礼,坐吧。”穆琛的手很热,他很用力,沈奚靖不敢挣脱,只得坐到书桌旁的凳子上。
索性,穆琛很快便放开了手。
沈奚靖不敢放松,只坐了半张凳子,他神色恭敬而谦卑,把一个小宫人该有的心态,拿捏得恰到好处。
穆琛沉默地喝着茶,他没有再说别的话。
沈奚靖只好沉默地僵硬地坐着,不一会儿,他就觉得有些困顿。
白天在书房忙了一天,晚上还不能睡觉,这真是太折磨了。
“安乐,你对你爹,有印象吗?”穆琛放下茶杯,突然开口问。
15、第十五章
“我八岁时爹亲就死了,不过我那时候已经记事,所以现在时常想念。”沈奚靖清醒过来,立马回答。
他一直觉得,在主子面前,只要问心无愧,只要都说实话,便能好好地。
“我爹死的时候,我也刚十岁。”穆琛回了他一句,又不说话了。
沈奚靖脑子有些迟钝,没有注意到他用的不是“朕”字,而是“我”。他只是马上又变得昏昏欲睡。
“你喜欢这皇宫吗?”穆琛又问。
这简直是特地来折腾我的吧,沈奚靖心里憋气,却不敢发,只能磕磕巴巴说:“我觉得,宫里挺好,挺好的。”
他这次说的,不算是假话,在沈奚靖眼里,皇宫里的工作比上虞的要好,他能吃饱,不用挨饿受冻,但是也不好,他不能跟哥哥们在一起,时时担心做错什么事,还要伺候突然不对劲的主子。
就比如现在。
“你们想必,都不喜欢这里吧?可这里,是朕的家,离开这里,我没别的地方可去。”或许穆琛有些困了,一句话说得颠三倒四,但沈奚靖却觉得他这话特别凄凉。
“皇上,你可以让这里,变成你的家。”
沈奚靖很困,却突然想跟穆琛倾诉一下:“当年我去上虞的时候,觉得那个地方没有任何好处,哥哥弟弟们死的死亡的亡,到了上虞后还死了二十多个,那里风沙很大,干燥少雨,地上的粮食多半不出数,可是我们活下来的人,倒也慢慢适应了,我们在那里有个小茅屋,在生活了大半年后,我们也能在下工后说‘一起回家’,其实人的适应能力挺强的,皇上你应该比我们这些奴才厉害得多。”
他说这些的时候很平静,淡淡的,让人听不出什么情绪,但是穆琛却能窥出一二。
那一句话,像一个打火石,点燃了他心里的干柴。
沈奚靖清醒了一些,当他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赶忙站起来:“皇上息怒,安乐逾越了。”
穆琛摆摆手,说:“上那边靠着睡下吧,我看会儿书。”
沈奚靖听话地走到书房另一边的椅子上坐好,他本来不想睡,打算皇帝一有召唤便赶紧伺候。
可是他无论怎么懂事,也不过是个孩子,没过多久便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第二天清晨,沈奚靖依旧按照往常的时间清醒过来,当他睁开眼,却发现自己还在书房时,简直吓了一跳。
他猛地站起身,却从肩膀上滑落一件衣服。
沈奚靖低头,沉沉的黑色映入他的眼帘。
原来昨夜的一切,都不是梦。
他有些窘迫,应该伺候人的人却睡着了,还劳烦主子给他盖了件衣服,真是很丢人。
那件披风里面有一层貂绒,看起来不是很厚,却极暖和,比他身上的那件破棉袄不知道强了多少倍,沈奚靖伸手捡起来,摸了摸黑色的绒毛,半响又收回手。
他把它叠好放进书柜下面存放穆琛衣物橱子里,然后匆匆离开。
大梁天启四年夏,炎热的让人吃不消,沈奚靖擦了没多会儿宝阁都觉得自己出了一身汗,虽然热,但是沈奚靖和平喜却最喜欢这时节,因为水很暖和,手指不会冻得疼痛难忍。
平喜正在整理书柜,里面的书虽然杜多福会整理,但他是管事,人又很忙,所以多半还是他们打下手,把错乱顺序的书本归位。
因为热,所以书房门都是开着的,突然一阵杂吵声从隔断那边传来,不多时就见几位大宫人从门外进来。
来的人很全,总管苍年,管事方安岑、杜多福、孙多吉,还有两位大宫人李暮春、郑暮夏。
他们表情都很严肃,似乎出了什么事。
沈奚靖和平喜有些不知所措,他们放下手里的活计,低头站在原地。
“安乐平喜,你们可知错?”苍年冰冷的声音响起。
他这一句话说的慢条斯理,却吓得沈奚靖与平喜浑身一抖,膝盖一软,就跪倒在地上。
虽然不知道怎么回事,但沈奚靖却低着头趴在地上,什么都没问。
这时候,少说一句话,能多活几天。
平喜也没说话,他自知没有沈奚靖聪明,却知道学着他的样子办事。
他俩能做别的小宫人都极羡慕的书房活计,三年来都没换地方,不光是因为办事仔细,更多的则是少说多做。
无论他们关起门来在屋里怎么八卦嘴碎,在外人面前,总是摆出一副老实话少的样子,光凭这一点,杜多福对他们两个的态度就好很多。
可是今天,沈奚靖回忆着,竟然整个锦梁宫的总管,三位管事,两位大宫人都出动了,想必事情并不简单。
大宫人李暮春就是与平喜关系好的那个李哥,这时见苍年满面寒霜,便赶紧搬了把椅子过来:“苍哥,先坐下再说,为了几个小崽子,气着自己不值当。”
李暮春早年就是在苍年手底下做事,所以苍年还是卖他个面子,冷哼一声,坐到椅子上:“你们打来那天起,就知道咱这锦梁宫的规矩,你们这几年做的也用心,我也不打你们,你们自己说,这东西,是怎么到了慈寿宫的?”
苍年把一张薄薄的纸扔到地上,那柳叶纹熟宣十分轻巧,在沈奚靖眼前飘来荡去好一会儿才落到地上,看得沈奚靖一阵心惊。
他认得那种纸。
那是穆琛平素用惯的宣纸,练字写诗都用它,所以东书房备了很多。
可是那张纸上的内容,却令沈奚靖大吃一惊,那上面写的,竟然是“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而且那个笔迹,分明就是皇上亲笔所写。
沈奚靖身上开始泛冷,大夏天里,却让他觉得在渡寒冬。
他看清了那上面的字,平喜也看清了,同沈奚靖一般,他浑身颤抖着跪在地上,脸色骤变。
纸是东书房的纸,字是皇上的字,而内容,却是大不敬的内容。
这永安宫里谁不知道,皇上未登基前亲生父侍就死于急症,现在的柳太帝君则是先帝的帝君,是他的父君。
而且,这永安宫里大家也心知肚明,圣敬帝君到底是怎么死的,很不好说。
皇帝这一年来已经推掉柳太帝君赏赐的四位侍寝宫人,现在又有这样一张怀念亲生爹亲的纸被太帝君看到,结果可想而知。
可是,沈奚靖心里十分清楚,他和平喜,绝对是第一次看到这张纸,也更不可能把它拿给慈寿宫。
他俩连慈寿宫的路都不认识,要说他俩是慈寿宫的人,简直是笑话
“说说吧,不眼熟吗?”苍年的声音又道。
这次沈奚靖再也无法沉默下去,他狠狠地在地上磕了三个头,说“回苍总管,安乐指天发誓,今日是第一次见这纸,安乐绝没撒谎,我也可为平喜担保。”
见他开口,平喜也赶紧道:“苍总管,我们平日到书房时,圣上前日写的东西都已被赵管事收拾好,我们是绝对见不着的。这纸,今日真是头回见,望总管明察。”
他们两个同吃同住,死一个另一个也得陪葬,这时候,只有为他们二人共同担保,才有活命机会。
听了他们的话,平素对他们极好的杜多福没生气,倒是孙多吉发了脾气,他走上前一人踹了一脚,说:“可以啊,小小年纪还会栽赃,你们赵叔叔对你们多好,真是良心被狗吃了。”
他年纪大,又常干活,一脚踹下去沈奚靖和平喜往后滚了一圈,半趴在地上起不来。
苍年冷笑一声,突然说:“不说实话?是不是非得挨打?咱们圣上是个好脾气的,你们别不知好歹,如今圣上还在慈寿宫给太帝君赔不是,一人踹一脚,太便宜你们。”
听了这话,沈奚靖再也顾不上别的,拉了平喜一把,就扑到苍年腿边上:“苍总管,我和平喜一年到头连这锦梁宫都没出过,慈寿宫在哪里都不认得,里面的宫人也从未见过,我和平喜在书房工作这三年,书房可曾丢过一样东西,少过半张纸,苍总管,您一定要明察秋毫,给我和平喜一个清白。”
平喜跪在一旁使劲磕头,嘴里说着:“苍总管,您得仔细查查,我们绝对没说假话,真没见过。”
他不是个爱哭的人,作为洛城大户人家公子,他自觉比这些穷人家的少年出身好,轻易不肯在他们面前哭,当初在驿站被安管事打,他都没掉眼泪,今日却不得在苍年面前哭起来。
一旦罪名落实,他们恐怕就要跟已经不知所踪的赵多宝一样,再也不能离宫回家。
虽然与其他宫私下交情并不是罪名,但是,锦梁宫却再也容不下他们,为了让他们闭嘴,黑巷是最好的去处。
想到那个地方,平喜浑身一颤,哭得更加卖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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