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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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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帝君策+番外 作者:燕赵公子

    正文 第3节

    帝君策+番外 作者:燕赵公子

    第3节

    念名册的管事叔叔放下茶杯,一口气把他们六个的名字都念完,才说:“你们六个,是各位叔叔看着最讨巧的,给你们派的去处自然也是最好,今上所住锦梁宫如今正缺打杂宫人,你们去了,记得谨言慎行,切莫冲撞了今上。”

    他这般说完,那六个人除了沈奚靖,脸上皆露出笑容,只有沈奚靖低着头,默然看着脚面。

    越是好的地方,是非就越多,这个道理沈奚靖自小就懂。

    可他不去也得去,虽然心里极不情愿,他还是跟着锦梁宫的管事叔叔离开了花园。

    他知道自己听话懂事,能得管事的眼,但是却怎么也想不通为何杨中元也在此列。

    那景仁宫的管事叔叔极年轻,看起来也不过三十岁的样子,他自称姓方,让他们喊他方叔。

    沈奚靖跟其他少年一道乖乖喊了,方叔便露出笑容来,说了句:“乖孩子。”

    他不笑的时候样貌也只是清秀,但是笑起来却让人觉得如沐春风,看起来是个极好说话的人。

    可是,能在锦梁宫当管事,有几个是无用之人?

    8、第八章

    锦梁宫位于后内宫最靠南的位置,他们这些宫人不跟着主子的时候是不能走宫路的,只能从内宫城墙下绕过去,永安宫占地极广,他们走了近两刻钟,也依旧没有走到。

    方叔看起来倒是个好人,一路上都在给他们讲沿途宫殿的名字和主位,沈奚靖记性很好,并且已经事先背过地图,所以约莫记了个七七八八。

    终于,当他们绕过已经空置的帝君正宫宝仁宫时,一座宏伟的宫殿映入他们眼帘。

    相比宝仁宫的华美与精致,锦梁宫则更加气势磅礴,作为整个永安宫里最高的一座宫殿,锦梁宫座下汉白玉台阶共有三九二十七阶,大梁二百八十七年,除了开国高祖皇帝因锦梁宫正在修建只短暂住过五年,其余十五位先帝都在锦梁居住。

    这里,是皇帝的寝宫。

    锦梁宫说是座宫殿,其实说是建筑群也不为过,除了主宫殿之外,台阶之下,还有两列房屋供宫人居住,宫殿之后,还有花园与宝仁宫相连。

    大梁仁德治国为上,历代皇帝帝君感情都很不错,从两所宫室的距离就能窥知一二。其中世宗明皇帝与明贤帝君被称为传世佳话,他们二人在十五岁时大婚,婚后明皇帝废内宫宫侍,与明贤帝君伉俪情深,终生只有他一位夫君。

    大凡进了宫的少年,无论秀人还是宫人,都很憧憬明贤帝君与世宗皇帝的那段感情。

    也因于此,残暴不仁的废帝才会被迅速推翻统治地位,改由先帝仅剩的儿子睿帝继承皇位。

    废帝在位短短十一个月,杀了帝京一半朝臣,杀了自己七个兄弟及三个皇叔,到最后,只剩下还年幼的当今圣上、身体病弱的先帝十二弟康亲王与远驻边疆漠城先帝十弟的凛亲王。

    到了今上这一代,皇室竟然凋零到只剩下四个人。

    一个没用病弱的亲王,一个铁血征战的亲王,一个太帝君,还有一个年幼无知的皇帝。

    沈奚靖一边胡思乱想,一边默默跟着方叔来到锦梁宫两侧的宫人房。

    因锦梁宫占地极广,又是历代皇帝寝宫,所以宫人房倒也不少,就连他们这些新来的宫人,也能分到两人一间的待遇。

    不过,沈奚靖有些烦恼,因为他跟杨中元一间。

    他倒不是讨厌他,只不过杨中元性格不好,在宫里恐怕举步艰难,他不想被连累。

    经历满门俱亡,上虞劳作之后,沈奚靖已经不再像小时那样心软。

    他现在,只想好好活下去。

    方叔领着他们登上二十七阶台阶,那宫殿看起来极其高大,正午阳光之下,金黄的琉璃瓦灿若朝霞。

    沈奚靖抬头仰望重檐之下的牌匾。锦梁宫三个大字端正潇洒,是开国高祖皇帝亲笔所书。

    方叔在宫殿侧门边上停下来,对他们几个打量一番,调整了一下站位顺序。

    他表情突然严肃认真起来,开始训话:“今上这里宫人并不多,有三位管事贴身伺候今上,而我则是管理你们这些小子,今上待人温和,从不打骂宫人,你们切记,进了我锦梁宫的大门,从此便是今上身边的人,无论在这宫里听到什么,看到什么,你只当不知道,谁问都不能说,否则……黑巷就是你们的去处。”

    他顿了顿,轻飘飘问一句:“晓得了吗?”

    沈奚靖被他的眼神看得紧张起来,跟其他人一起回答:“诺。”

    打他离开上虞开始,说的最多的一个字,便是“诺”。

    管事叔叔们,主子们,无论大小,他都只能点头称是,没有其他的余地留给他。

    方管事定定站在那里看着他们,少年们都不敢抬头看他,只得低着头,任由他盯着。

    他看了好一会儿,才开口说道:“你们只要记得自己主子是谁,便好,将来……”他这句倒是说得轻飘飘的,后半句声音太小,沈奚靖并没有听清。

    “好了,随我进去吧。”方管事的声音又恢复了平时的温和,他到带着他们跨过侧殿的小门,走入锦梁宫之内。

    出乎沈奚靖的意料,锦梁宫里并不是空旷广大,反而建的曲折回绕,无数回廊和隔断拆分了这个偌大的宫殿,即使是来过很多次的宫人,还是极容易在里面迷路。

    果然,这个历代帝王居住的寝宫,并不是一个简单到什么人都能摸到后室的地方。

    “今上居于西配殿,东配殿则是今上读书的地方,你们六个,会有两人随侍东配殿,剩下的,则留在西配殿。”方管事一边七拐八绕地走着,一边说道。

    沈奚靖虽然没有记住来时的路线,但他辨别了一下方向,发现他们却是往西边而去。

    这个时候,皇上难道还在西配殿?

    方管事为了他们跟上步伐,所以走得也不甚快,半柱香的功夫才终于从穿行的隔间里走出来,只见一个宽阔的厅堂出现在隔间之后。

    沈奚靖不知道要怎么形容这个只摆放了两组茶凳的厅堂。

    他只在心里感叹,果然是皇帝寝宫,虽不说金玉满堂,但也称得上雕梁画柱了。

    地上的青砖泛着浅浅的光,洁白的墙上随意挂着几幅画,沈奚靖扫了一眼,多半都是大梁早年的大家所为。

    高大的梁柱得有三人抱那样粗,墙角边的高几上摆着鎏金的铜炉,正幽幽散着冷香。

    一道浅浅的纱帘,挡住了他们窥往后面的视线。

    沈奚靖又偷偷向窗户看了一眼,却发现这间堂屋的外室还有过道,过道再外,才是真正的外墙。

    正午的阳光正从两层窗户中往屋里钻,衬得八宝阁上的玉器瓷瓶一片莹白。

    方管事带着他们静静站在原地,什么也没说,什么也不做。

    就在这时,一把冷冽的声音响起:“安岑吗?人都带来了?咱们这给了几个?”

    方管事忙笑道:“回苍哥话,有六个。”

    他回完话,那边突然没了声音。

    好半天,那把冷冽的声音才说:“进来瞧瞧。”

    他话刚说完,挡着他们目光纱帘就缓缓卷起,一个黑色的身影正端坐在桌前,不知道在做什么。

    沈奚靖只看了一眼,便不敢再看下去,只低着头瞄他脚上穿的那双鞋。

    那双藏蓝色的筒靴绣着金线,五爪龙正盘踞在他脚面上,精致又霸气。

    这双鞋,是沈奚靖对穆琛的第一印象。

    后来,穆琛问沈奚靖对他第一印象如何,沈奚靖只回答了八个字:“精致霸气,张牙舞爪。”他说的,自然是那双鞋面上的绣样。

    他低着头,自然不知道那个一身黑衣的人正在打量他们。

    他们这六个人里,只有沈奚靖和杨中元低着头,其他少年,不是因为好奇,就是仍旧不习惯宫中规矩,全都抬着头看着当今圣上。

    沈奚靖低着头,突然听到那位苍哥嗤道:“怎么学的规矩,就这还是顶好的?我看也就那样,见了主子,怎么可以昂首直视,还不快低下头去。”

    他说得都是实话,也没有阴阳怪气的语调,只不过声线太薄,声音显得冷些。

    他可能是这锦梁宫的总管,沈奚靖默默揣测,等待那个年少的皇帝给他们分派工作。

    “站中间的那个,抬起头来。”一把清亮的声音响起,沈奚靖心下一阵紧张,他拿眼睛扫了左右两边的人,突然意识到皇帝原来是在叫他。

    他赶紧回了个“诺”,慢慢抬起头。

    那是沈奚靖与穆琛第一次相见。

    穆琛和沈奚靖想象里的都不一样。

    沈奚靖小时曾跟父亲爹爹参加过先帝四十一岁万寿宴,他对先帝以及皇子们的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他们都长了一张刚毅的脸,深色的衣服仿佛沉沉墨色压着他的心,那是皇家不可侵犯的威严与气势。

    可是,这个唯一活下来的先帝庶子,却有一张温和的稚嫩的脸庞。

    穆琛长得极好看,眉目清秀,头发乌黑,身材修长,一袭黑衣生生穿出洒脱来,这是沈奚靖绝对没想到的。

    就在他盯着穆琛看的时候,穆琛也在打量他,因为沈奚靖一直陷在回忆里,竟没发现穆琛眼里一闪而过的惊讶。

    他知道这个少年,是谁。

    但他并没有说出来,他只是冲沈奚靖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容,问:“你倒是懂规矩,叫什么名?”

    沈奚靖更紧张了,枪打出头鸟总不是好事,他此刻都想哀叹时运不济。

    “回皇上话,奴才姓沈,名奚靖。”如果可以,沈奚靖并不想用这个父亲爹亲给他取得名字入宫为奴,可是宫人的档案十分严密,容不得更改丝毫,沈奚靖只得继续这般。

    “名字倒不错,不过进了宫,就得改了,朕给你赐个名,就叫安乐吧,吉利。”穆琛声音依旧清亮,但沈奚靖不知为何,总觉声音里有些笑意。

    安乐就安乐吧,总比顶着大名被人使唤得好。

    沈奚靖赶忙低头说:“诺,安乐谢皇上赐名。”

    他回答完,穆琛也只是点点头,改去点问旁人。但相对于沈奚靖,他明显话少多了,只叫他们抬个头,然后便点了沈奚靖和杨中元去东配殿伺候,其他人在西配殿做杂活,便起身离开。

    他离开了,站在一旁的苍总管却没走,他往前走了几步,偏巧站在沈奚靖身前,道:“都抬起头看我。”

    他声音一如既往地冷,沈奚靖抬头后,也如预想般地看到一个冷面青年。

    苍总管二十七八岁的样子,比方安岑看起来年轻几岁,面上冷冰冰的,不带一丝表情。

    但不知怎么的,沈奚靖却觉得,他比面上时时带着笑得方安岑好多了。

    “我叫苍年,是锦梁宫的总管,你们可以叫我一声苍总管,或者苍叔都行,以后你们在锦梁宫做事,要安分守己,今上是个好脾气,你们只要做好自己的事,绝对能好好待下去,明白了吗?”

    少年们答了诺,苍年又把其他五个人的名字改了改,因沈奚靖占了平安喜乐里的安乐两个字,所以他给杨中元改名平喜,合了个好彩头。

    主子也见了,话也训完,名字改好后,苍年突然说:“今个好好休息,明天也不用过来,明个晚上你们方叔会给你们送药过去,那个,不可不吃,如果谁耍把戏,那别怪我无情。”

    沈奚靖心下一紧,彷徨不安袭上他的心头,他闭了闭干涩的眼睛,把难过都咽回腹中。

    后天,就得吃那朱玉丸,后天,就得变成另一个沈奚靖。

    9、第九章

    大梁天启元年七月十九,是个难得的好天气。

    和煦的风吹过这座金碧辉煌的永安宫,给宫人们带来了些许凉爽。

    睿帝登基第一年的这个炎热夏季,大梁最长的一条河罗伊河并没有发生水患,罗伊河南的稻米和罗伊河北的小麦也都长势喜人,相信秋天来时,将又是一个丰收年。

    然而这一日对于沈奚靖来说,却是他这一生最难忘得一天。

    很多年后,他回忆这一天的开始,都是杨中元,不,应该叫平喜,叫他起床的声音。

    平时的他,是从来不会比平喜起的晚的。

    可是这一日,不知道怎么的,下意识地,他就是不愿意从美梦中醒来。

    这一天,苍年没有给他们安排工作,就让他们呆在自己的屋子里,整理一下包袱行李。

    平喜家境殷实,衣服器具比较多,沈奚靖自己的则很简单,他只有两身上虞知府看他们可怜给的衣服,还有就是片刻都不离身的那个朴素的手绢。

    他们的早膳是在自己屋里吃的,倒不是锦梁宫的宫人待遇好,而是御膳房每一天排给隔房宫人的伙食都一样,每日清晨正午和傍晚都会送一次,待遇好的主子有自己的小厨房开火,差一点的,就靠着这样简单的一日三餐也不会饿着。

    锦梁宫也有自己的小厨房,不过那里,跟他们这些新来的宫人,是没什么关系的。

    沈奚靖草草吃过他自己的那份南瓜粥和两个菜团子,又坐回床边发呆。

    “喂,你怎么不高兴?”平喜坐在他自己的床上问他。

    他正在整理衣服,因为那天安管事的责难,太好的衣服他都卖给了驿站的一个少年,换了些银钱。

    他们这屋子并不大,两张床并排放着,窗下有个旧桌子,床边有两个旧木箱,因为地方太小,所以桌子几乎挨着木箱,连凳子都没有。

    沈奚靖和平喜吃饭的时候,就站在桌子前面,草草吃完。

    但这个环境对沈奚靖来讲,却是这一年来住的最好的一次了。

    他知道其他宫人说不定五六个人住一间,什么东西都要共用。想到这里,他不由又感谢管事们把他分派到锦梁宫。

    毕竟,无论实质上怎么样,皇帝毕竟是这个国家的天,这个永安宫的真正主人。

    “没,只是没事情做。”沈奚靖简单回答平喜一句,就不再说话。

    平喜也在那边自顾忙活,没有搭理性子冷淡的沈奚靖。

    因为无事,而且晚上便要吃朱玉丸,所以沈奚靖现下有些紧张,他只得拿出宫人所时管事叔叔发给他们的白棉布和针线,打算给自己做几件像样的内衫。

    但他做惯了世家公子,虽然只短短不到十年,但他骨子里却并不喜欢做这样的事情,即使曾经学过绣工,但他也只能勉强做到把布都缝到一起。

    他这一下手,不仅把衣服缝的歪七扭八,还把手指都戳破了皮,沈奚靖皱着眉头,咬牙继续做下去。

    如果他不做,等现在穿的两身坏了,他就没衣服穿了。

    人,总是在极困难的情况下,学会更多事情,不管情愿与不情愿。

    一天的时光很快过去,到了掌灯时分,苍年领着方安岑进了沈奚靖和平喜的屋子。

    方安岑手上端着一个紫檀托盘,两个白玉瓷瓶正稳稳摆放在上面。

    在他们身后,还有四个算不上管事叔叔的大宫人默默站在外面,他们这间窄小的屋子,瞬间被阴影笼罩起来。

    黑暗带来的恐惧迅速压迫着沈奚靖的心脏,但他并不能躲,也不能反抗。

    他已经走到这里,无论如何,都不能在自己身上,失去沈家最后的血脉。

    苍年看着屋里安静坐着的少年,满意笑笑。

    这是沈奚靖第一次看他笑,原本严肃冰冷的脸上扯出这样一个笑容,比不笑还要令人畏惧。

    “你们两个倒是懂事,这东西叔叔们都吃过,其实不难吃,只不过明天会难受一天,你们快来领了,叔叔们看你们吃了才放心。”苍年说着。

    沈奚靖看了看平喜,见他不肯动作,咬咬牙,主动上前拿了一个瓷瓶:“有劳苍叔,安乐谢过。”

    他说完,坐回自己的床上,把玉瓶的盖子拔了出来。

    一股说不出的气味飘散出来,沈奚靖脸上一阵恍惚,那味道说不上好,也说不上不好,但他闻了之后,竟觉得吃了也没什么坏处。

    他呆呆地倒出那颗并不算大的朱红色药丸,狠狠心,一把扔进嘴里。

    那药丸进了嘴里,便迅速化成水,从他嘴里流进喉咙里。

    那是一种带着点苦涩,又有点甜的味道,就像沈奚靖此刻的心情一般。

    苍年见他乖乖吃了,心里觉得满意,转头又看平喜没有动静,不由脸上寒气更甚。

    平喜见苍年这个表情,便再也拖不下去,只得吃了他那一份。

    他们吃朱玉丸的时候,有这么多人围在屋子外面,沈奚靖知道,如果他们不吃,那么便活不过今晚。

    其实这一天,算是宫人的第四次筛选,过了这一次,才真正算是永安宫的宫人。

    “你们晚上早些休息,夜里会难受,明日休息一天,后天便会安排你们轮值,记得,你们两个侍候东书房,看见什么,都当自己瞎了,如果不能做到,我会让你们再也说不了话。”苍年说完,不等他俩反应,转身离开他们的屋子。

    方安岑跟他们说了句:“早些休息。”体贴地给他们关上房门,这才走。

    沈奚靖深吸口气,他问平喜:“平喜,你有觉得难受吗?”

    “没,要不我们先洗漱,早些睡吧,半夜如果难受,你可以叫我。”

    沈奚靖十分意外,以前的印象里,那个叫杨中元的飞扬少年似乎死了,现在的平喜倒是很好相处,竟然还能关心同屋住的他,确实很不可思议。

    人,总会长大,经过安管事那一次当中刁难,杨中元已经学乖了许多。

    因为很不安,所以他们两个草草洗脸泡脚便睡了,沈奚靖并不困,但他逼着自己慢慢进入梦乡。

    他是被一阵火辣辣的疼痛弄醒的。

    黑暗里,沈奚靖睁大双眼,痛苦地看着房梁。他的身体里仿佛有一团火,从四肢百骸燃烧到胸腹之内,又仿佛有一道寒气从胸腹窜到四肢百骸。

    有什么东西,正在改变他的身体。

    那种感觉,简直比死还难受。

    沈奚靖浑身都在出汗,他克制着自己呻吟出声,因为他发现平喜也同样在克制。

    他觉得自己仿佛忍耐了很久,他的嘴唇被他自己咬的生疼,他知道自己的表情一定扭曲至极。

    突然,平喜轻轻叫了一声“啊”,那声音痛苦极了,仿佛想要这样发泄心里的难过与身体的痛苦。

    沈奚靖终于忍不下去,他毕竟只是不到十岁的少年,他虽然表现得格外沉稳,但他依旧还是个孩子。

    他也放开被折磨得通红的嘴唇,轻声呻吟起来。

    在这个黑暗的夜里,他们左右几间屋子的少年们,都在这样浅浅地呻吟着。

    他们在被迫改变自己的身体,这种心理和生理上的共同折磨,简直能令人崩溃。

    终于,有少年坚持不住,喊叫出声。

    随即,又有些人跟着一起叫了起来,如果是往日,管事叔叔们必会敲窗责骂,但是在这个特殊的日子,他们却放任他们这样发泄痛苦。

    沈奚靖没有跟着喊,他只是粗粗喘着气,用手紧紧抓着身下的床单。

    满门俱亡之后,他以为没有什么能打击到他想要活下去的心,可是这一刻,极致的疼痛在折磨着他,他竟然产生了想要一死了之的念头。

    不能死!我不能死!

    他不停地告诫着自己。

    泪水,顺着他的脸滑落,沈奚靖无声无息哭了起来。

    他为什么要遭受这样可怕的事情。

    这一年来,他失去了所有世间的美好,父亲们死了,哥哥们死了,家里的一切都没了,他蹒跚地跟着其他少年来到上虞,看着他们一个一个死在路上,最后,徐海也死了,卫彦失踪,谢书逸还在上虞艰难地活着,而他和云秀山,则在这金碧辉煌的宫里,经受这样惨痛的事情。

    他们在被迫改变自己。

    眼泪像断了线的珍珠流个不停,沈奚靖暗暗发誓,这一夜过去,无论在这宫里发生什么,只要能活下去,他必然咬紧牙关,抗住所有的艰苦与磨难。

    当黑夜终于过去之时,沈奚靖才终于觉得意识又重新回到身体里。

    极致的痛苦已经渐渐淡去,只留下宛如大病初愈一般的乏力。

    这一日的饭食,都是由其他宫人哥哥给他们送过来的,沈奚靖虽然浑身都很难受,但是却从来都不剩饭,吃得干干净净。

    其他时间,他们就躺在床上,慢慢养精蓄锐。

    同前一日一样,依旧是掌灯时分,方安岑又进了沈奚靖他们的屋子。

    这次跟昨天有些不同,来的只有他一个。

    方安岑长相有些浓眉大眼,脸上也时常挂着笑,看起来是好相与的。

    他进了屋子,见沈奚靖已经靠坐窗前就着屋外的宫灯缝衣服,便笑道:“你倒是精神,其他几个孩子,还都躺着。”

    说完,扫了扫平喜,见他还躺在床上不吭声,便没有继续下去。

    沈奚靖温和笑笑,说:“做惯农活,身体结实些。”

    方安岑倒也没反驳他,要真是农家出身,又怎么会把一件衣服做成那个样子。

    “安乐,平喜,你们且听好,皇上每日课业繁忙,上午他一般都在外宫前政所早课,你们两个,每日辰时正到巳时末去书房打扫(8点到11点),下午如果皇上在,你们便跟其他小宫人做打扫活计,你们刚来,头一个月不用跟着值夜,晚上早些回来休息即可。”

    方安岑是个细心人,这段话说得十分缓慢,似乎是要他们都记到心里

    “诺,谢谢方叔。”沈奚靖赶忙谢他。

    方安岑也没说什么,笑笑离开。

    10、第十章

    沈奚靖放下手里的白布内衫,对于那个时间安排,心里反而有些高兴。

    这也就意味着,他们根本见不到皇上的面,这样一来,想必是非少了许多。

    倒是平喜有些不满:“那些哥哥叔叔们倒是精明,我们都做些打扫的活计,皇上跟前露脸的事情都轮不到咱们做。”

    沈奚靖笑笑,其实平喜有时候还是会显露出那种高人一等的傲气来,不过他平时隐藏得好,只有在这个他认为“老实话少”的同屋人前面,说话才有些放肆。

    “哥哥们都辛苦那么久,咱们刚来,多担些工作也是好的。其实咱们两人的值时还挺好,不用特意早起,也不用晚上不得安睡,先熟悉这一月便好。”

    虽然平喜比沈奚靖大了那么一两岁,可他毕竟没有像沈奚靖这样遭受过灭族的惨事,很多事情,他想不到那么深远。

    现在锦梁宫里当值的各位哥哥叔叔们,岁数大的管事宫人都已二十多几近三十,年纪都能当皇帝的爹,他们尽心伺候皇帝,不过是想博一个年岁大了以后的好处,而那些十几岁未到二十的大宫人们,想的可能还要更多些。

    沈奚靖不由回想起睿帝穆琛的长相来,虽然只有前些天的粗粗一见,但他那出众的样貌却令沈奚靖记在了心里。

    单不说穆琛皇帝的尊位,就靠他的长相,也能博得他人的好感。

    沈奚靖摇了摇头,收拾好手里的乱成一团的衣服,洗漱休息去了。

    第二日一大早,他和平喜便醒了,他们有些紧张,生怕活计做不好挨骂,待用过早饭,便跟着一个叫杜多福的大宫人来到东配殿。

    那姓杜的宫人约莫十七八岁,头发有些干黄,身形很瘦,看起来就像镇日咳嗽的痨病鬼。但沈奚靖能肯定,这位杜哥哥身体没有病。

    在这宫里,一旦得了重疾,便会被拉到黑巷,终其一生,都不可能再回内宫。

    那杜哥哥领着他们七拐八拐,直到来到东书房门口,才停下来跟他们讲话。

    他声音很轻,沈奚靖听得十分吃力。

    他说:“你们切记得,我不来开门,这里一定不能进。”

    东配殿跟西配殿开阔式的布局不同,一旦绕过隔断,那么看到的便是一扇精致的雕花木门。

    在百鸟争春的木纹之中,一把金灿灿的金锁安静拴在门上。

    这里作为皇帝平日看书习字的地方,监管极为严密,沈奚靖终于知道为何他们两个刚来便被分派过来,主要是因为人手太少,而且也可能其他人皇帝并不放心,新来的小宫人反而好一些。

    沈奚靖看着那杜哥哥开锁,心下叹气,果然,书房对于皇帝来说,比寝殿还要更重要些。

    杜多福手里的那串钥匙一共有二十几把,有十把大的,十把小的,沈奚靖粗粗看去,竟然分不出那些钥匙的区别。

    但杜多福显然做惯了开锁的活计,麻利地挑出一把打开外门的锁,又用小的那把打开内门的锁。这一个简简单单的小书房,里里外外上了两道门,两道锁。

    杜多福领着他们走进屋子,随手把那金锁扔在外室的茶桌上。

    沈奚靖不敢多看,只低着头跟着他进了里间,说是里间,但还分了好多屋子,有几个摆放的都是书卷,剩下一间似乎是待客的茶室,最大的那间,便是皇上的正经书房。

    沈奚靖一进去,就知道一上午的活计,靠他们两个也是很难干完的。

    这间十分宽阔的书房里,偌大的书桌横在北侧,书桌后面是一组八扇的书柜,那书柜是黑檀木镂空花雕,木格蜿蜒盘绕,沈奚靖估摸着,要把那八扇书柜擦干净,也得一个时辰,更何况靠东墙那一侧放了整整四个多宝阁。

    上面除了玉石瓷器,还有一些假山盆栽,每一个都看起来干干净净,想必,最少也得一个时辰。

    不说屋里那四盆叶子翠绿的金桔树,还有靠南侧放置的两组茶桌,单看那两大组书柜多宝阁,就够沈奚靖和平喜忙活的。

    显然,有钱人家出身的平喜也发现了这个问题,他小心翼翼问杜多福:“杜哥哥,上午只有我们两个打扫吗?”

    杜多福回头扫他一眼,点点头:“我一般辰时初便过来,你们要是忙不完,也可提早两刻过来。”

    听他这么说,沈奚靖明白了,杜多福估计提早来,是为了给皇帝收拾前一天写的字看过的书,这些不能让他们看见,所以必须要提早半个时辰,但因为平喜一句话,便给他们多加了两刻时,说明这位杜多福比方安岑权利还大些。

    虽然他还不是管事,但沈奚靖想,皇帝能让他打理书房,想必不一般。

    杜多福虽然话不多,但人还不错,给他们细细说了要怎么擦洗书柜和多宝阁,这才离开。

    他一走,平喜脸上就浮现出一些不情愿来,但他没说什么,和沈奚靖一道打了水,开始仔细擦了起来。

    平喜不愿意擦多宝阁,他知道那个地方一旦打破了任何一件,都够他吃十几板子。

    他不愿意,沈奚靖也不愿意,他们争执半天,才终于妥协,他们两个换着擦,一人一天。

    时间,就在沈奚靖不停擦拭换水拧抹布中过去,等到了中午好不容易擦完所有的物件,他和平喜的手都泡红了,累的话都说不出来。

    沈奚靖刚把脏水倒出去,回来就看到杜多福站在书房里打量。

    他眼睛不大,人也看起来病歪歪,但是沈奚靖却知道,这一位眼睛肯定很尖,并且不能得罪。

    果然,因为沈奚靖和平喜上午做活十分仔细,杜多福绕了一圈,没挑出什么毛病,便满意点点头,领着他们两个吃饭去了。

    不得不说,永安宫里的伙食还是可以的,即使是像他们这样干杂役的小宫人,中午也有一个带点肉汤的荤菜和一个素菜,一人一大碗米饭,一个粗面饼子,沈奚靖吃得很香。

    他想起上虞那些日子,但凡徐海能有口这样的伙食,也不会只得了风寒便离去。

    平喜饭量不大,他粗粗吃了米饭便把饼子扔在一边,沈奚靖看他只掰了一半,便跟他要了剩下一半,用手绢包好揣在怀里。

    只要身上有吃食,他才觉得踏实。

    日子如流水般划过,一个月里,沈奚靖竟从来没有见过这座宫殿的真正主人,皇帝穆琛。

    他只是每日都在擦擦洗洗,在上虞做惯粗活的手,也经不起整日泡水,下午他们虽然不用擦洗书房,但是锦梁宫里那么多隔断回廊,却要每三日清洁一次。

    加上三年前入宫的那一批小宫人,他们一共只有十来个人来做这活计,下午也没有什么空闲。

    虽然手指头都有些发红起皮,但沈奚靖却从来都没有抱怨过。他总是闭着嘴,仔细干着活计,吃饭的时候都吃的干干净净,但凡有平喜吃不完的饼子,他都要过来,饿了就掰一块塞嘴里。

    因此,虽然每日工作都十分辛苦,但沈奚靖却胖了一些,看上去再也没有那种灾民样子。

    在即将要开始值夜前夕,平喜突然病了,他白天还勉强跟着沈奚靖干了书房的活计,可是下午回了房间,便再也起不了床,他开始发烧。

    沈奚靖跟方安岑请了假,照顾他一下午,喂水擦汗的。

    平喜难得跟他讲了句:“谢谢。”

    沈奚靖笑着回他不要多想,他理解他,因为他也在上虞病过一遭。

    他们病了,宫里是没有大夫给看的,就连太医预名,也只给管事叔叔们看,可轮不到他们。

    平喜是累病的,沈奚靖找不到药,只能拿着平喜给的一点碎银子找到杜多福。

    因为他们两个一直在书房干活,所以跟杜多福熟一些,他人倒是不错,收了平喜那些钱,给了他几颗药丸。

    沈奚靖千恩万谢走了,他知道药不能乱吃,但平喜已经起不来床,只能死马当活马医。

    他倒了些热水,给平喜吃下一颗,平喜拉着沈奚靖的手,突然说:“安乐,你想家吗?”

    沈奚靖目光有些飘远,他想要哽咽,却发现眼泪早在七月十九那个晚上流光,但他还是说:“想,我们都想,你好好的,等十年后,就能回家。”

    平喜点点头,闭上眼睛睡去。

    第二日,他还是没有好。沈奚靖没办法,又给他吃了一颗药,喂了他几口粥,便独自去了书房。

    杜多福见平喜没来,便知道他病得不轻,只得叹口气:“今日你一个干吧,下午皇上要去上林苑习武,不会过来,你中午吃过饭,过来继续把活干完,我会跟方叔交代。”

    沈奚靖又是一番千恩万谢,只能开始干活。

    因为诺大的书房只有他一个人,所以干起来十分缓慢。等到中午吃饭时,他才做了平时的一半不到,等吃过饭回来,他又撸起袖子继续擦起多宝阁来。

    那上面的每件器物都比他值钱,无论是台座,底架,还有上面的宝物,都要一样一样擦干净,然后轻轻摆放在一起。

    沈奚靖做的极为认真,直到一个清亮的嗓音打断他的工作:“你是谁,怎么这时还在书房?”

    11、第十一章

    沈奚靖赶紧把手里的青花牡丹纹盘摆放到枣红木托架上,转身跪在地上:“回皇上话,奴才安乐,是书房的杂役。”

    他其实有些慌张,因为他认出了那个声音的主人。

    随着他的话,一双鹿皮靴子出现在他眼前,黑色的袍服下摆绣着祥云彩绣,走动间波光粼粼。

    这是沈奚靖,第二次见穆琛。

    沈奚靖僵硬地跪在地上,青金砖平滑莹润,却有些寒凉刺骨,虽然是盛夏时节,但沈奚靖还是浑身冒冷汗。

    黑衣少年在他身前站了一会儿,见沈奚靖低头安静跪着,便走到书桌后坐好。

    “起来吧,朕又没责罚你,怕什么。”穆琛的声音有些淡,沈奚靖听不出情绪。

    他只“诺”了一句,缓缓站起身体。

    穆琛仿佛并不在意有个杂役在屋里工作,他长袖一挥:“你且做吧,声音小些就好。”

    他坐在这里,倒叫沈奚靖怎么安心干活,但皇上既然发话,一个小小的杂役安乐,自然没有反驳的余地。

    他拧干净抹布,继续擦拭多宝阁。

    这间书房他和平喜二人日夜打扫,其实里面摆放的这些古董根本就不脏,但是天子行地,却要时刻保持干净整洁。

    他这边干活安静仔细,那边穆琛却从书本里分出心思。

    其实他今天是要去上林苑习武的,可是那个教习师傅见他是个小皇帝,言语里多半有些放肆,穆琛一生气,便着人通传左相颜至清,叫他好生换个会说话的。

    他们总说他还小,当前要务先学治国之道,政事有左右二相以及四大重臣,出不了什么乱子。

    但他却对这些清楚得很,按理说,他即位时才十岁,他十皇叔镇守边疆多年,年轻有为,无论怎么说,也不应立幼主,可偏偏让他做了皇帝。

    真是笑话,他父皇哥哥们活着的时候,谁都没关注过他,反而他们死了,他倒显得金贵起来。

    穆琛一边想着,一边走神瞥了眼那个正忙活的瘦小身影。

    那不过还是个孩子,十来岁的年纪,却要进宫为奴,劳作十年才得以出宫。

    他小时候跟爹亲住在清心所里,对于宫人的生活,知道甚多。

    “你叫什么名字?”穆琛又突然出声,吓了沈奚靖一跳,索性放下手里的最后一件谷纹玉璧,转身答话:“回皇上,奴才姓沈,名安乐。”

    “安乐?”穆琛想想,总觉得这名字有些熟悉。

    “抬头朕瞧瞧,总觉得没见过你。”穆琛索性说。

    沈奚靖缓缓抬起头,他脸上有些惶恐不安,额头上有些薄汗,嘴唇很薄,抿成一条细细的红线。

    是他!穆琛有些愕然,他这锦梁宫人不算多,但也不少,不过这些宫人里,他就只记得身边几位大宫人以及管事们,小宫人们,他是一个都不认识的。

    说起来,他对沈奚靖印象这样深,其实还是早年万寿宴上见过他。

    或许沈奚靖不记得,也或许记得不能说,但穆琛对他印象却十分深刻。

    那是宏成三十四年春,先帝四十一岁万寿节。

    那一年,他刚刚八岁,因为是宫人所生,吃穿用度和帝君与侍君们所出的皇兄们没得比。

    但他到底是皇帝的儿子,是天家皇子,也要为父皇祝寿。也就是寿宴上,他看见了沈奚靖。

    他知道他是沈侍郎家的庶子,知道他有一块祖父送给他的鲤鱼玉佩,知道他有对他极好的哥哥们,也知道他曾经穿着锦缎长衫,作为世家子弟进宫拜寿。

    那个时候的沈奚靖也就五六岁,白白胖胖,可爱至极。

    哪里像现在。

    穆琛的目光从他脸上一直滑到鞋面上,他长高了,瘦得不成样子,头发干燥枯黄,穿着过大的粗布豆青色衣裳,一双褐色的布鞋都有些旧了,露出些许线头。

    沈奚靖有些不安,他动了动,手里的抹布随着他的动作晃荡一下。

    穆琛的目光又回到他的手上。

    那是一双做久杂活的手,红肿,破皮,骨节宽大,早就没了往西的细白圆润。

    穆琛记得,当年沈奚靖抓着他那块玉佩,一双小手比白玉还好看。

    作为先帝最小的儿子,穆琛没有皇弟,所以当他见过沈奚靖后,却每天都在想,有个皇弟该多好。

    可是,景泰之乱那一年过去,他当了皇帝的时候,却又那么庆幸,先帝只剩他一个儿子。

    如若不然,他现在,可能跟他的哥哥们一起,葬在文帝亲王园寝里,而不是锦衣玉食,成为这个锦梁宫的主人。

    景泰之乱那一年,究竟改变了多少人的命运?穆琛不知道别人,但起码,现在东书房里的他们两个,已经错乱了命运。

    “你的手,会痛吗?”穆琛忍不住,轻声问他。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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