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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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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MIX(混音人生) 作者:孙黯少年黯

    正文 第1节

    REMIX(混音人生) 作者:孙黯少年黯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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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名:reix/混音人生

    作者:孙黯/少年黯

    文案

    【请注意:第一人称受,感情戏很少很无聊,很无聊,很无聊。】一个出身社会底层的穷小孩追求梦想被半道儿杀出来的土豪养成的猥琐故事,属于说唱音乐题材,《于心有愧》的兄弟篇。

    主角:人前高冷色气人后幼稚二逼的纨绔子弟攻(宫隽夜)x酷炫闷骚内心戏real多的rapper少年受(夏息)

    前期过日子中后期搞对象,he。

    【作品不开放语c授权,感谢您的支持和谅解!】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情有独钟 励志人生

    搜索关键字:主角:夏息,宫隽夜 ┃ 配角:夏皆 ┃ 其它:年上大法好,伪养成

    第1章

    她十九岁的时候在巷子里捡到我,说我像条狗。

    我那时候蹲在垃圾堆里——这是她后来告诉我的——嘴里是没咽下去的剩饭,她蹲在台阶上,姿势很不雅,宽大的衬衣下摆盖住了大半的身体,叼着一根细长的女士烟,眯缝了眼吞云吐雾。

    “哎。”

    她没有来历,没有伙伴,没有去处。我站在屋檐下与她对面,腿并得很直,把油腻的手在裤子上抹了又抹,乌黑的一双眼中间凑了几颗难看的雀斑,丑得引人发笑。

    她也笑了,声音很快活。

    我紧紧拉住她的衣服,怀揣一份毫无头绪的愚蠢执念,坚信她会带我走。

    她长长的黑头发从肩膀一直披到手臂上,两只手都只有中指涂着黑色指甲油,看上去像是某种满怀恶意的宣扬。她用粘附着焦油味的手擦去我脸上的脏污,弹我的额头,我没躲得开,脑门儿上清脆的挨了一下。

    “你想当我儿子啊。”

    我跟着她,从淤积着脏水的坑洼里踩过去,水从走破了的鞋底里灌进来,冰得我几乎站不稳。她终于回头,风把她的眼神拂乱了。

    “你跟我姓,叫夏息吧。”

    我曾经以为,只是曾经,以为在我和这个世界有了联系之后,一切流离和苦难都会因此画上句点。

    然而事实告诉我,只要活着,我要面对的问题就是正无穷。

    比如没钱,被欺负,玩音乐,考试落榜,以及,未来喜欢上了一个男人。

    故事就是从这儿开始的。

    原谅我在一开始就提到童年。关于童年我并没有什么突出的感受,只记得夏皆在把我领回家洗澡的第一天就告诉我,我也是个离家出走的,你跟着我还是得吃苦。

    那个年龄的我对此毫无概念,看似命硬的梗着脖子说我不怕。

    我很诚实,我只是不想一个人。

    再者我觉得她身上可能存在着某种富有吸引力的东西,她没有像大街上的其他人一样瞪我,骂我,推开我,而对那时候的我来说,这恐怕是救赎。

    所以我跟着她了,就这么简单。

    就算跟着她受苦也无所谓。

    穷和孤独。后来我才懂得,不仅仅是物质上的缺乏,是无药可救的饥饿,和让人想出卖尊严的绝望。

    我憎恶它,又打心眼儿里畏惧着它,可当我不得不为了活下去低着头的时候,我也会毫不犹豫的看向地面。

    ——那里除了我的影子,什么都没有。

    我六岁那年,夏皆为养活我做起了生意。

    简单又没什么技术含量的活儿,卖杂货。

    把巴掌大的店面盘下来花掉了她身上所有的积蓄,装修好的那天她挺开心的,抱我坐到柜台上,让我和那条街上的邻居们打招呼。

    拥挤的旧城区里都是跟我们差不多的人,无论是身份还是处境。我被迫接受了一轮摸头搓脸之后,如愿以偿的被一个络腮胡子叔叔弄哭了。

    大家还都围着我笑。

    我本来特别烦,直到隔壁卖烤白薯的阿姨拿了一个烫手的烤白薯塞给我。

    我那时觉得这世上的一切怨恨都可以用吃来抵消。当然,现在我偶尔还会这么想,但还得防备着下一秒会被什么闻所未闻的不幸砸到头顶。

    比如我好不容易走后门报上了户口,又没钱念书。

    因为我是真正信手拈来的“黑户”,夏皆愁的第一件事就是上户口。好在有人愿意帮她解决这个问题,是我们那条街上一个还算有点影响力的地头蛇。

    他把写着我名字的户口本交给夏皆手里的时候,脸上堆满谄媚的笑容,那双本来就让人难以寻觅的眼睛都快挤没了,说,小夏啊,事儿给你办成了。

    我坐在旁边的小板凳上看小人书,听见声音就仰起头,目光落在地头蛇嘴里那颗闪闪发光的金牙上,我妈倒是没抬头,她说,谢谢啊大哥,那什么,多少钱,我能负担得起都会给你。

    这个地头蛇叔叔说,钱不要了,你人跟我行吗?

    我妈的眼睛终于舍得从计算器上移开了。她正在算店里今天的收入,如果有富余的话晚上也会增添不错的菜色,甚至是晚饭后的汽水和冰棍儿。

    但她现在完全考虑不到那个了,我见她细长的眉毛抖了抖,嘴角向上挑起来,可是怎么看都不像笑。

    地头蛇叔叔还用一种势在必得的表情等着,仿佛我妈很快就因为感动而投入他的怀抱,他的表情甚至隔空感染了我,让我莫名的有点儿期待。

    可事实是我妈从裤兜里掏出一沓红票子——我也看不清具体多少,客客气气地,甩到那叔叔胸口上。

    “对别人尊重点啊你妈了个逼的。”她笑盈盈地说。

    夏皆那时二十啷当岁,正是年轻气盛的时候,纵使言语上冲撞,她却总有一副不卑不亢的神气;看得出她脾气不好,我刚跟着她的时候也担心做错了事被责骂,又带着点试探底线的意味,基本上,我不是那种有恃无恐的小孩儿。

    因为怕被赶走,我每天都勤勤恳恳的学做家务,想学《三毛流浪记》里描述的那样,一个瘦得跟牙签儿似的小崽子,顶着一个和自己身材全然不配的大脑袋,走街串巷地送报纸,就差干回自己的老本行捡垃圾了。

    街坊邻居们许是看我有趣,不当回事儿,怀抱着对小孩子特有的慈爱与善良,将送牛奶的光荣使命交付于我,于是在小学开学的前一个暑假,我蹬着一辆二手自行车送了三个月的牛奶,后脖子都晒脱了皮,才总算凑齐学费的零头。

    我那时候觉得,穷可比妖怪恐怖多了啊。

    作者有话要说:  写了快八万了,来存一存~

    第2章

    我永远都记得夏皆蹲在学校门口等我放学的情景。她挽着旧牛仔裤的裤脚,头发乱得像那种情绪激动的摇滚女歌手,用那副万年不变的冷笑脸孔和豪迈蹲姿,从无数花红柳绿体态丰满的中年妇女中脱颖而出,成为我们城区小学门口一道令人望而生畏的风景线。

    明明前天晚上还因为凑不够学费独自躲在小巷子里哭,见我走过去,连忙佯作若无其事地抹了抹脸,还特意拧开一瓶矿泉水冲了冲手掌,用那双兔子一样红通通的眼睛不屑地向远处瞅瞅,说,天可真热啊。

    我跟在后面屁颠屁颠地赞同。

    女人真是善变的动物。

    ——第二天她又屌到不行的蹲在马路对面接我放学,牵过我手的同时掐了烟,飘飘欲仙地路过众多对她抱有怀疑目光的行人,骄傲地喊我一声,儿子哎!

    我不情愿的答应了。

    因为那群庸脂俗粉里也包括我们更年期的班主任。不出所料的,第一次家长会她问了我,那是你……姐?

    连她都对自己的推测不大自信,所以被我一举攻破了,“是我妈妈。”

    我想那时的每个小孩都会为自己的与众不同而自豪,在我看来,那些刻板重复如同教科书一般的家庭背景从来不会得到更多的关注,只有和大家不一样的,才算得上新鲜。

    可这种新鲜感并没有维持几天,就在那群拥有相似外表的孩子的嘲笑声中,如同夏天里变质的西瓜一样,散发出让人难以忍受的恶臭。

    “夏息。”

    比我高两个头的胖子戳着我的肩膀,戳得我直往后退,身后靠着教室墙角的垃圾桶。

    “你就是这种桶里捡来的吧你。”

    在那叫人毛骨悚然的臭味重新缠绕住我的身体之前,我挥出一拳打在对方的下巴上,指骨的疼痛换来一声响亮的大哭,我一不做二不休还想踹他两脚,可惜没有为自己争取到有利时机,就被尖叫着赶来的女班长和体育委员把我们拉开了。

    即便如此我还是在混乱中挨了几拳,鼻血横流。

    而我动手的理由仅仅是他皮球一样的肚皮看着就很好踢而已。

    我的确不该这么做的。

    我的冲动害夏皆二度被请来学校,眼睁睁看着一帮老师像少林寺十八铜人一样围着她念经。尽管这件以明确的人身攻击为开头的事件充满足够的恶意,它还是被老师们当做小孩子间的打打闹闹,一笑而过。

    隔天班主任在班会上拉着我和胖子的手强行言和的时候,我用外人都察觉不到的力气握紧了他里外都是肉的手,在微笑时用唇语说,管好你的嘴。

    我似乎有某种可怕的天赋,只适合在恶劣环境中茁壮成长。

    事后我痛改前非,决心做一个夏皆理想中安分守己的乖小孩儿,当然我纯粹是为了让她放心——不存在什么为了自己的觉悟,我只能为了她。我不想看这个跟我没有一丁点儿血缘关系的妈妈那么辛苦的养活我,但我又不敢问她为什么,我还是不敢。

    但后来她回答了我。

    “这点破理由不足以让我丢下你,”她说,“这世上能被穷打败的都是懦夫。同样的,因为穷而放弃自己的梦想,抛弃自己的孩子,恼羞成怒去偷去抢,再哭着解释说‘我这是被逼的’,都是懦夫。”

    “可以是‘我不喜欢’‘我不愿意’‘我没耐心’‘我不高兴’,但不能是穷。”

    “你给我记住了。”

    她嘴里叼一根狗尾巴草,把烟戒了,省下来的钱统统丢进我书桌上的搪瓷存钱罐里。

    她不爱给我讲她的故事,比起刻意的隐瞒更像是不屑的推脱。

    “一个家庭不幸半途辍学的女大学生在人生的道路上迷失了,有什么好听的?”她嗤笑道。

    好像确实没啥好听的。

    我只好换了个问法,“你什么时候给我找个爸爸?”

    她沉默一阵,声音轻轻地低了下去,“我懒得找他,等他来找我吧。”

    我听得云里雾里,通俗的来说,就是个屁吧。

    夏天还没离去的夜晚,我穿着小短裤坐在浴盆里让她给我洗头发,泡沫快流到我脸上之前就被她纤细却用力的手抹到头顶,她一面说着话,动作有点毛糙,我不在意,全神贯注地玩儿着水里的橡皮小鸭子。

    抬起头,蒸腾的水汽充盈着狭小的浴室,我看到挤在窗台上的瓶瓶罐罐,墙角绿色的墙皮脱落了一块,像是狼狈的伤口。

    窗外,放学后在街头玩耍的孩子在彼此家长第三次催促下,终于依依不舍的散去了。

    客厅里老旧的电视机播放着失真的画面,方桌上摆着今天并不丰盛的晚饭。

    颜色暗沉的家具们堆满憋闷的小房间。

    生活就是这样的。

    每天都是不同的一天。每天都是相同的一天。

    早晨我起床的时候夏皆一般都起来了,我摸索着床沿爬起来,又倒回被子里,听厨房里发出令人愉悦的乒乒乓乓声,看她用最简单的食材给我做好早饭。在这一点上她从不怠慢,所有关于我的事情都是。

    我想我大概是她在这捉襟见肘的生活上押的最后一笔赌注。

    第3章

    我有心学习,打架的毛病却忘了改掉。

    我曾想这只是解决问题的一个方式,不是唯一的方式,但绝对是最容易得到快感的那个。长大后我才懂得,暴力使人愉悦,主要原因是它直接、单纯、不依靠技巧,用拳脚战胜一个人所得的结果也最为直观,所以人们一边禁止暴力,一边又享受它偶尔带来的快慰。

    老实说,我住的那条街并不太平,作为底层群众的聚集地,是一切廉价的热心和卑微的丑陋滋生的温床。除去大家每日灰头土脸的讨生活,理所当然也充斥着搬不上台面的勾当,我从小就生存在这样的环境里,并没有资格去怜悯和记恨谁。

    住在楼下的男人是个酒鬼。

    我们租住的阁楼与他共用一个客厅,狭窄逼仄的储物间和满地狼藉的客厅是我每天的必经之地,有时他坐在沙发上神游,身边堆叠着旧衣服和饭盒,身上那件是好几天前的,散发出一股发酵的酸味,半睡半醒,凹陷的眼睛里盛满了湿漉漉的酒精。

    他盯着人的时候目不转睛,眼白多过瞳仁,目光怨毒。我每天上学放学,极少有机会和他对视,选择绕行过他身前被视为瘟疫地带的区域。

    事实上“恐惧”和“厌恶”在我心里没有界限,因为我们唯一那一次发生正面冲突,是我放学回家打开门的瞬间,看见他企图强暴夏皆。

    身体扭在一起的姿势超出了我当时的理解范围,我脑袋里一片空白,空白是无法形容的,所以连本能的思考都做不到。

    反应过来的时候,我已经扑上去扯他的衣服领子,抄起桌上一把黏腻的水果刀插进他手掌心里,利刃切进人体的感觉让我不寒而栗,但我始终没有松手。

    刀尖顶在茶几上,血顺着桌腿往下流,他这才松开夏皆,一脚踹向我。

    我跌倒在地,又翻身爬起,搀扶着我妈站在一旁,意外的心跳还是很慢,看她整理被扯乱的衣服,嘴唇被牙齿磕破了,一口混着血的唾沫吐在地上。

    我张开嘴喘气。

    她笑起来,一只手抱紧我。“房东马上就来了,你个婊子养的。”

    连名字都不知道的男人把沾血的刀子拔出来扔到地上,我没去捡,因为这时外面门开了。

    原本应该敞开来的光线却被一群人阻隔在外,我看见,出现在那里的年轻男人有一头蓬松的、夹杂着一些浅金色的短发,厚厚的搭在眉眼上方,穿黑色的立领制服,双手插兜,让我想起一些给我印象不好的日本电视剧。

    他勾着后背,吃一根棒棒糖,两腮朝里收拢了,脖子歪向一边。

    “姓赵?”

    他问手还在流血的男人。那人的额角青筋乱跳,面孔头一次有了清醒的征兆。“啊……”

    他又扭过头来看了我和夏皆一眼,目光里不夹杂主观色彩,夏皆拍拍我,让我回阁楼上去。我从地上捡起散落的文具书本,忽然一群人冲进来按住了那个姓赵的人,我吓得缩了一下手,把作业本从一个人的皮鞋下面抽出来,封皮被踩了半个脚印,他也在这时蹲下来,手里拎着我灰色的书包,一根肩带空空的摇曳着。

    他的眼神不让我走。

    “你多大?”他笑着问我,手臂横搭在膝上,嘴巴咧开一点笑的缝隙。

    “十岁。”我说。

    “小小年纪就知道保护你妈,有出息啊。”他站起身,一只手按在我脑袋上,我发现大人们抚摸我的方式如出一辙,他手心很热,像声音一样温和。

    然后他用那温润而上扬的声线对门外的人说,“给他塞后备箱里,别让他喊。”

    那群人也用利落而谦恭的声音回答他,“是,叶哥。”

    我猜他姓叶。

    但我猜错了。

    相当长久的一段时间里,我都没法正确的叫出那个人的名字,他没再来过这里,我也再没见过那身和此地格格不入的黑色制服。妈妈叫他房东先生,这之上可能还有我无法理解的身份,他看上去比她还年轻几岁,不适合这个代表着地位的称呼。

    我知道世界这么大,每个人却不能够全然公平的活着。我穿着不太合身的校服跑去学校,傍晚踢着石子回到家,尽量不问夏皆讨要我们可能买不起的玩具,即使我真的很想要。我见过早出晚归的清洁工夫妇,独自照顾残疾丈夫和小孩的女人,一年没有一天休息的面摊老板,他们从事着各种各样谈不上体面的工作,佝偻着身子在这脏兮兮的老街上卖力地向前爬行,有时候停下来,隔着高高的柜台呼唤我的名字,我就会停下写作业的笔,踩着小板凳探出身子招呼他们,从他们粗砺而皴裂的手中接过堪称奢侈的钱,给他们递去一瓶酸奶,一只苹果,一顿不好吃的快餐。当他们因为这一点点微不足道的幸福展露笑容,那竭力表达的快乐和满足流露着苦涩的芬芳。

    可他们经常在笑,很少哭泣。

    因为是用最难看的姿态活着,我们会忘记痛苦,忘记骄傲,忘记羞耻。

    ——忘记这世上其实有我们触碰不到的天堂。

    第4章

    小学四年级我认识了我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朋友。

    教室里他跟我的座位是前后桌,我每次都把从前排传来的测试卷掀到他脸上,他最喜欢把脚搭在我板凳靠下的横梁上打拍子,有时候我也会莫名的跟随上不知名的节奏,连人带桌子一起在枯燥的数学课上欢欣鼓舞地抖动起来。

    有一回走神实在走得太厉害,完全没听到老师在讲什么,我便跟他一同到走廊里罚站,全班人都看着我们笑,我倒是习惯了这种眼光,把校服衣领一直拉到下巴上,抄着口袋大大方方的走出去,反观他在后面嗤啦一声拖开凳子,低头跟在我身后,头顶一缕卷发在十二月的风里打着寒颤,绕过我身前,贴了墙站。

    走廊里空无一人,空气清冷,透过玻璃窗望得见远处白茫茫的天空,像是被水弄湿的棉絮,从边缘一点一点朝里浸透了,慢慢就感受到那种沁人心脾的凉。隔壁班书声琅琅,时而一股脑儿的淹没老师毫无感情的语调。

    他跟我说,我叫李谦蓝,谦虚的谦,蓝色的蓝。

    我说,我叫夏息,自己的自,下面一个心。

    隔了不到一分钟,我压低嗓音,却还是遮不住冲出喉底的一串笑声,谦虚的蓝色?

    他看着我,两只黑褐色的眼睛中央的鼻梁是笔挺的,从略长的衣袖里摸索出两条黑色耳机线,问我,你听不听?

    “什么歌?”

    “不知道,是英文。”他吸了吸鼻子,说话间冒出暖融融的呵气,“但是好听。”

    “可是调子很奇怪哎。”

    我重新把脸埋进拉高的衣领里,听了半晌,心悦诚服地点点头。

    “嗯,好听。”

    然后我们俩就被经过门口的班主任逮了个正着。

    那天我们一直站到放学,我把那首歌名字里陌生的单词抄在手心,回到家吃饭做作业却又忘记查字典。天黑下来,对面的房檐上铺了一层厚厚的积雪,我把自己整个儿蜷缩在被子里。我浅薄的求知欲就被抛弃在了那个晚上。

    直到有一天我再次听见似曾相识的旋律从路边某个音像店里传出来,街上都是密密麻麻的人,我分明走过去了又倒回来,久久的驻足在那家店透明的玻璃门外,手里依然拖着灰扑扑的书包,垮掉的裤子盖住脏球鞋,可我的头扬起来,神圣得宛若朝拜。

    我感觉到我的眼里有一只鸟,它振翅而起,飞过头顶电线交错的天空,飞过遥远而广袤的海洋和沙漠,到了一个我从未见过的地方去。

    我终于读出那个单词,stan。

    “y tea039;s gonew why i got out of bed at all茶越来越凉我不知道为什么始终辗转难眠the  ra y do;039;t see at all清晨的雨遮住了我的窗我根本就看不清and even if i uld it039;d all be grey, but your piy wall能看到的只是一片灰色但是你的照片在我的墙上it rei039;s not so bad, it039;s not so bad它提醒着我这不算坏还不算太坏”

    这是一个人名。

    可我是夏息,自己的自,下面一个心。

    课间我常和李谦蓝共用一副耳机听歌,我侧过身子靠着教室里稀缺宝贵的暖气片,他和我一样把下巴缩进拉高的衣领里,右手指上转动着铅笔做数学题。我和他隔一张桌子,上方拉扯着两条黑色的耳机线。他又撕了一页草稿纸。

    我们俩都不动弹,我目不转睛看着班里那些在排列规整的课桌间相互推搡打闹的同学,还有聚在一起吃着零食叽叽喳喳的女生,她们偶尔会扭头看我们,这时我会低头按上一首歌。

    李谦蓝伸手推我,不许换。他冻得白里透红的手指从袖子里探出来,摸索随身听的按键调回去。

    那个冬天就被我们这样不断地不断地不断地快进。

    大年三十下午,夏皆外出采购回家,她买来糖果和点心封进一个长方形的牛皮纸袋里,揣在怀里带给我。她穿了一件很大的男士工装棉衣,不知道她从哪里搞到的,那衣服大得能盖住她四分之三个身体,衬托得她本来就瘦小的体型更加纤细。我给她开门,看她黑色的长发从带毛边的兜帽里挣脱出来,把纸袋往我手里一塞,“给。”

    她把手摁在我头顶揉来揉去,声音很愉快,“咱们家下个月和下下个月的生活费都有啦,最近收入还不错哦。”

    我接过纸袋来不及说话,剥开一块黏黏的糖咬在嘴里,浓郁的牛奶块里包裹着细腻的巧克力浆,看她自顾自地换上棉拖鞋向厨房走去,遥遥的冲我喊:“你替我跑跑腿去把店锁了吧,我做饭,今晚要早点回来看春节联欢晚会呢。”

    我口齿不清地应了一声,取了放在鞋柜上的一大串钥匙,穿了她的外套跑下楼去隔一条街的杂货店锁门。

    平时我们俩都不在的时候,那里就由旁边商铺的邻居看着,我轻车熟路地和谢顶的中年大叔和发福的卷发大婶打招呼,关门前检查了一下货架和柜台并无异样,店里黑着灯,结了霜花的窗外是凛冽的风声,只能听见我一个人的奔跑后的喘息。

    我走到门外,风从我抬起的手臂下面穿过,我踮着脚去拖高处的卷闸门边,头发帘儿都向后掀过去,好不容易才抓住那个在半空中荡来荡去的钩子,扣上锁,拔下那柄生锈的钥匙。

    回去时我又路过那家音像店,还是那张我爱听的唱片,我就忍不住停住脚步侧耳听了一会儿。

    身后忽地传来汽车熄火声,我嘴里碎碎念着歌词回了头,发现一个穿黑西装的男人站在道牙上。

    我没礼貌地看了他老半天,才后知后觉地想,这个人我在哪儿见过。

    第5章

    “嘿。”

    他对我扬扬下巴,我昂着头——巨大的身高差让我不能不这么做,我不晓得怎样打招呼才是得体的,我说,“您好。”

    他穿一身漆黑的西装,肩上披了羊毛大衣,崭新的质地似乎和看起来一样好,仿若是刚从什么庄严肃穆的场合离开;他站立之处的斜后方还有两个面色僵冷的叔叔,他们的手维持着拉开车门的模样。

    太多的黑色恐吓般霸占着我的视野,我终于尝试着用肢体语言诠释出尊敬,“房东先生。”

    他闻言,眉宇间有一闪而逝的怔忡,笑道,“我不是房东……”

    看到我迷惑的脸,他又瞬间改了口,“……那就算是吧。”

    “你在这里做什么?”

    我囫囵吞咽着他的发问,猜不出是什么动机、什么理由让这个人出现在这里,让他停留在随时会将他的鞋子弄湿弄脏的道牙上,问我一些明明无关紧要的问题。

    “我,”我吞了口口水,“我在听歌。”

    不出所料,他翻转手腕指了指一旁的音像店,口吻惊讶,“这个?”

    ——好像我不能听似的。

    我承认那一秒钟我有点不爽,就一秒。

    类似于被人轻视的恼火,偏偏这个人又没说错什么。

    他听着,抬起一只脚放在台阶上,我恍惚觉得他和我的距离变近了,并非客观上的位置距离,而是气质上的、那种弥漫在我们周身的落差感。我这才察觉到他年轻的脸被这淡漠的装束衬托得过分冷峻,再看两眼,就有点让人心生畏惧了。

    我从没见过长得这么好看的人。

    好看的让他对面的人都拘谨得不知道手脚该往哪放。我突然要了命的局促,那份和贫穷一同寄生在骨髓里的自卑顷刻间喷薄而出,像是病毒扩散感染般令我招架不住,感到自己的存在都万分难堪。

    第一次见他我还没生出这样强烈的感觉。

    我有点想走。

    见他也没任何表示,我用舌头打滑的飞快语速说了声“我回家了,再见”就拎着钥匙跑回了家。

    音乐声随四溅的雪水被我抛在脑后。

    整个寒假我都窝在电热毯上做作业,预习书本,偶尔听听收音机,可是往往找不到我想要的,净是些男欢女爱、死去活来的情歌。

    李谦蓝好像是回老家了,我只在大年初一的时候跟他通过一次电话,除了告诉他我要攒钱买张唱片以外,再没别的。

    开学的第一节课,老师让我们谈谈梦想。

    对于一个十多岁的小孩来说,这个当今已经被用得烂大街的词兴许代表不了更多。我用手肘撑着桌面,把作业本上的橡皮渣吹到地上去,露出手腕的毛衣袖口有些脏了,我把校服外套往前拽了拽遮住它。铅芯把手腕内侧磨成灰色,我眼角的余光里都是教室里那些起起落落的虚幻身影,接着,身后传来起立时拉开凳子的声音。

    李谦蓝被点到名字站起来,我和其他人一齐转过头去看他,他苍白的脸被前所未有的注目洗礼着,他磕磕绊绊地说,我要当dj,唱片骑士。

    我看到初春时节薄薄的晨光笼罩着他的肩膀,使他的身影看上去比我高大很多。他嘴里说了大多数人都未曾听说过的单词,说得很颤动也很用力,像是一根绷紧的弦。连老师都毫无防备的沉默了一下,好像对这回应始料未及。

    我想她想要的应该是“宇航员”“科学家”“军人”“医生”这样的答案,剩下的不属于孩子,所以她为这一段尴尬的无声做了个无关痛痒的收场。她让他坐下。

    我在那一瞬间看清他如同被赦免的脸。他的自上而下的目光与我交汇了一瞬,挠挠头,不好意思的笑了。

    那天傍晚放学他和我步行去车站,没说什么话,路过街头一家卖麻辣烫的小摊时,我停住脚,看他从几步远的地方回过头来疑惑地看我。

    他身后是繁华而臃肿的大马路,灰色的建筑物们像是蒙了一层尘土,现在正是回家的高峰期,行人和车辆们来去匆匆,交织成一副令人眩晕的背景。他定定地看我,头顶是谦虚的蓝色的天空。

    我脑袋里又回响起那段音乐。

    我不想谈梦想,我就像开口咳嗽一样底气不足。对我这种出身的人来说,那不是梦想,而是幻想。我从不敢自怨自艾些什么,我知道自己一旦开口就停不下来,我想控诉的事情太多了,而当它们都变成了背负于身的现实,就更多了无可辩驳的意味。改变不了,只能逆来顺受。

    极度的珍视会导致矫枉过正的袒护,所以也被看做另一种形式的自贱。我不曾告诉别人我对音乐隐秘的渴望,就像在音像店门口偶遇的房东,因为它对我来说属于那个“我从未见过的地方”,遥不可及到了可笑的地步。

    我连一张唱片都买不起。

    我不愿捧出自己被人当成笑料,也仅仅是在内心暗自翻涌着渴望而已。

    而它竟日渐灼热滚烫,烧得我难耐。

    我不想站起来向全世界宣布,尽管他们都会转过身来看着我。

    我对李谦蓝说,我可能要做个说唱歌手。

    我说真的。

    第6章

    我十二岁生日的前一天,听说附近的卖场搞促销,夏皆便死活要拉着我去给她当免费劳动力。

    说免费显然是不贴切的,因为我收到了一罐蜂蜜腌桃,那种被浅金色蜜汁浸泡着的、表皮清脆果肉柔软的零食。

    她说这也算是我的生日礼物。因为谁都不知道我出生在什么时间,所以我们擅自把这个纪念日定在她捡到我的那一天。

    从另一层意义上来说,这也算是我的新生。

    我嘴里叼着冰棍儿,从夏皆手里接过整袋的大米和食用调和油,几乎没什么重量的蔬菜被她满是红痕的手指拎着,我跟在她后面挤上公交车,开车时车厢里一阵动荡,盛夏的热流相互冲撞,夹杂着烟灰色的尾气扑向我面前模糊的玻璃窗。

    我脊梁抵着发烫的栏杆,弯腰把手里的重物放在脚边,夏皆在这时顺手撩起我的头发,说,“宝宝越长越好看了啊。”

    “雀斑还是常住居民。”我低声纠正她,“不要大庭广众叫……宝宝,很奇怪。”

    她大笑,显得对我的窘迫兴致勃勃,“哦哟,害羞啦?”

    说罢捶了捶我的肩膀,抬手的角度略微抬升,“又长高了。”

    她手心老茧粗糙得不像这个岁数的女人,正在享受青春和恋爱的年纪却要穿梭在菜市场里,在地摊上捡漏,和小商小贩讨价还价,可她从不吝啬于在别人面前承认我的存在,她昂首挺胸,就像跟全世界较劲儿似的,每当有些不怀好意的人谈论我们,话语中夹杂“未婚先孕”这样的字眼,她也都满不在乎。

    我们下了公交车往家走,水果摊前,她剥了一颗红色的荔枝塞进我嘴里,问我,“甜吗?”

    我点点头。

    ——很甜。

    小升初毕业考那天下午,我把学校一些用不着的教科书和作业本捡回来,卖给了废品收购站,即使这些困扰了我六年的东西只卖了十块钱,我依然很高兴,暂时不想存钱的事儿,给夏皆买了一包她喜欢的糖炒栗子。

    晚上我和李谦蓝一块儿吃饭,在他家对面一个远近闻名的粥铺,作为招牌的潮汕海鲜粥尤其美味,这样的天气也有不少人慕名而来,邻桌都是讲话粗犷的老头子。我们坐二楼,头顶是吱呀呀旋转的风扇,浅绿色扇叶边缘有陈旧的锈蚀痕迹,灯管白晃晃的,照着吊在墙角的二十一吋电视机,我用勺子舀了粥放在嘴边吹凉了,听李谦蓝说,“我们将来还会在一个学校的。”

    “真好。”我把粥里的虾壳吐出来,吃掉煮成粉色的肉。

    一小锅粥喝到后来我浑身是汗,衣服都沾湿了,饭后跟他溜达去城市广场,俩人都故意闷头往喷泉里跑,被迫转向的水溅了旁边玩耍的小孩子一身,整个广场都能听到咯咯咯的笑声。

    我在广场舞轰鸣的音乐声中对着他大声重复了一遍,真好啊谦蓝。

    他然后把脸凑到出水口,黑色的头发拧成一缕一缕的,说,嗯。

    暑假来了,我需要找个新的兼职。

    在等成绩下来的几天里,我跑遍了家附近的五六条街,在稍远些的街区找了个给餐馆送外卖的工作,只有中午和傍晚最忙的钟点干活儿,也不会太累。

    更重要的是旁边有家音乐酒吧。

    一开始夏皆不同意,终究是拗不过我,只好叮嘱我天黑之前要早点回来。

    我也反过来叮嘱她,不要被借口来买烟的老男人占了便宜。

    她笑着骂我倒霉孩子。

    七月份天气又干又热,地面像是被阳光射穿了,所有水分蒸发得一点不剩,我骑一辆餐馆的自行车,在街道和人群里七拐八拐,中午十二点的太阳好像油炸的,烫手。

    偶尔餐馆老板娘会管我午饭,或者用白色的餐盒盛好了让我带回家去,这时我总是不可避免的想起当初在小巷子里捡垃圾的日子,所以我会礼貌而拘束的拒绝她的好意。

    有一次我去五百米外的网吧送订餐,好巧不巧的在那里遇见了同班几个男生。那是个无照经营的地下黑网吧,我提着塑料袋走进去,昏暗的灯光下烟气弥漫,呛得我睁不开眼,只能迷迷瞪瞪地看清楚一排排幽亮的电脑屏幕。

    我漫无目的地在无数颗大同小异的脑袋里寻找了一会儿,终于听见有人叫我,循着声音的主人挨个找过去,却被过道里的一只手拦住了去路。

    那人叫我,夏息?

    像是为了呼应这不大不小的声音,周围好几个脑袋伸长了脖子凑过来,我没在脸上暴露出什么表情,冲离我最近的那个人说,啊,嗨。

    你在这儿干嘛呢?

    打工。

    哦,打工啊。他身后有人嗤嗤地笑起来,是那种不屑于遮掩、非要给你听见的笑,我不回头看都能想象到那一抽一抽的肩膀,和意味深长的嘴角。

    我没回答,让开了肩膀,从他们中间错身而过,从订餐的人手里接过零钱,走向网吧的光线刺眼的出口。

    蝉噪声、汽车鸣笛声和路人的打电话声强行填满了我的耳朵,我推着自行车站在马路对面等红灯,在炽烈的日光下皱起眼角才能看到前面的斑马线,汗水顺着下巴滴下来,我使劲眨了眨酸痛的眼睛。

    忍不住又眨了好几次。

    第7章

    九月初,我和李谦蓝所在的初中开学了,报道第一天是缴费和开班会,第二天是军训和分班考,再就是熟悉新的环境和人。

    我在这方面是彻底的被动派,只愿意旁观那些开朗积极的角色跑前跑后,自己从不出头,因此放在哪个班里都是没什么存在感的类型,小学开始每年期末老师的评语都是“内向安静,勤奋踏实”,未来就会变成毕业照上那张任凭谁都记不住的脸。

    这段生活乏善可陈,寥寥数笔即可带过,我既不会怀着兴奋的心情夜夜在灯下写着秘密日记,也不会故意耍帅从其他班门口招摇而过,把情书塞进某个漂亮女生的裙子口袋里。

    说到漂亮女生,我不得不提一下我的同桌乔馨心。

    别看她的名字里有一双幼稚的叠字,巧妙的谐音赋予了这个姑娘非同一般的气质。她的漂亮绝非艳俗,而是一种冰雪聪明的、有灵气又走心的漂亮,无须语言修饰,一举一动都与班里大多数喜欢尖叫和娇嗔的女生有本质上的区别。

    有一回李谦蓝来我们班找我一起吃午饭,看见她简直都要窒息了,好久才用胳膊肘撞撞我,低声说,你看她像不像日本那个电影的女演员?

    我立刻退出一步远,用一种深恶痛绝的眼神打量他,说,没想到你也看那种片子,唱片骑士同学,你让我很失望。

    李谦蓝差点把我的脸摁进碗里,在食堂里形象尽失地大吼“我说的是莉莉周!!!”

    我和乔馨心刚开始坐同桌的那段时间没说过一句话,实实在在的,一句话都没有,倒是互相传递过卷子和修正带,仅仅以点头表达感谢。

    奇怪的是我们都不感到哪里别扭,因为是没有必要交流和攀谈的场合,彼此都感到省事又舒心,不像班里别的男生女生,为了谁的胳膊越“三八线”都要争吵两句,平心而论,有点傻逼。

    我觉得我有一颗早熟且脱俗的灵魂。

    结果李谦蓝毫不留情的拆穿了我,说你别装逼了,你就是懒,你连跟人家多笑一下都嫌费劲,你就是个活生生的摆设。

    我不禁为这个朋友对我的了解和精湛的比喻感到欣慰,同时内心深处还有点想打他的冲动。

    其实我不是摆设,我只是不想把心力倾注在对我来说没用的事情上,比方说人际交往、数学课和集体活动,因为人的心力是有限的,外事外物却没完没了,我需要给自己省点力气。

    能让我倾注心力的东西就是说唱。

    暑假结束时我把存钱罐里的钱倒出来铺了一凉席,得到了一个令人惊喜的数额,但我最终没有选择唱片店,本着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去我们家那条街上一个专门维修电子设备的小店里淘了个随身听。

    那玩意儿没有显示屏,只有一圈圆形的按键和下面插内存卡的卡槽,像个正方形的小夹子,平时可以夹在衣领上,小得让我掏钱的时候都再三犹豫,那修电脑的宅男却说我没眼光:“小崽子你不识货,我店里可就剩一个了,看在熟人的面儿上便宜给你,听我的,好东西。”

    我手里攥着的小盒子仿佛瞬间成了千斤重,我诚惶诚恐地点头附和,又悄悄问了句,“那我以后可以来这里用你的电脑下东西吗……?”

    他那长年累月耷拉着如同下一秒就会昏睡过去的眼瞪着得寸进尺的我,推开面前被肢解得七零八落的电脑主机,没好气地把烟头在乌黑的桌角碾灭了,说,“行吧。”

    我开心极了,周五下午一放学就背着书包一头扎进他那再装不下第三个人的小店里,在他的指导下摆弄起了那个科学技术的结晶,为了报答宅男不遗余力的帮助,晚上我还特意请他吃了我自己都舍不得吃的腊汁煲仔饭。

    我蹲在原本属于他的座位上,耐心至极地用鼠标把下载完毕的歌连同滚动歌词一首一首拖进内存卡里,他翘着二郎腿坐在我旁边,空穴来风一般的大裤衩下面是一根根不屈的腿毛,嘴里吧唧吧唧的嚼着饭,问,“你都听点啥?”

    我把耳机塞给他,随便点了首某张专辑的主打歌,他听了不到一分钟就摘下耳机,油腻的脸上满是不可思议,“这你能听懂?”

    “多听自然就懂了。”

    他摇摇头,“哥哥这把岁数可欣赏不了哇……这有什么好听的?”

    我打心眼儿里感谢他没有直截了当的说“这都是什么鬼”。我解释道,“这是hardre rap,硬核说唱。”

    “哦,哦,有点酷。”他又问,“你是想当歌手吗?”

    我敲打着键盘,佯作不以为然地耸耸鼻子,“是啊,怎么了。”

    “行行,小崽子,哥就等你飞黄腾达了,”他这才露出些许赞美之色,尽管我知道他不是认真的,“别忘了哥们儿这群受苦受难的老百姓。”

    宅男酒足饭饱,叼了根牙签,他的目光却飘忽而深远,有种世外高人的味道。我知道他在看门外一个穿超短裙的大姐姐,我见过她两三次,每次的衣服都不重样,唯一的共同点就是短和露,她给拐角一家亮着粉红色小灯泡的按摩房拉客。

    “人是要有梦想的嘛,”宅男叹了口气,用混合着烟草和机油味的大手揉我的脑袋,“姑娘也好钱也好,总得有个盼头,不然可怎么活下去啊。”

    第8章

    初中的第一场期中考试,我学习上的缺陷以相当糟糕的方式暴露了出来——严重的偏科。

    严重到哪种程度呢。

    语文和英语两门接近满分,历史地理政治也尚可入眼,物理化学生物吊在及格线上摇摇欲坠,数学则是凄惨的垫底。

    垫的还是全班的底。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我因为喜欢上了说唱,在英语上极其下功夫,收效显著;另一方面是对理科实在提不起兴趣,我难以抗拒数学课上阵阵袭来的睡意,物理化学之流背背公式好歹能拿个基础分,而对于号称照猫画虎就能求解的计算题,我是没有一点头绪,选择题连蒙带猜,命中率也是可怜。

    第1节

    恋耽美

    正文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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