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
REMIX(混音人生) 作者:孙黯少年黯
正文 第2节
REMIX(混音人生) 作者:孙黯少年黯
第2节
我多少有点歉疚,尤其是当夏皆在家长会后回来、反过来安慰我的时候,那种无法回应对方期待的歉疚感更盛。
因为我打心眼儿里不在乎,不在乎成绩不在乎排名不在乎他人的眼光,每天塞着耳机做作业,两耳不闻窗外事,这才是我真正觉得惭愧的。
必须做点儿什么改变这种现状。
单科小测成绩下来的那天,十三岁的我有生之年第一次被触发了对人生的思考。
放学后,我和李谦蓝行至护城河上青灰色的石桥,他校服外套搭在肩上,纯白色t恤服帖的勾勒出后背的弧线,他撩起衣服擦了擦脸上的汗,不以为意地,“让你同桌教你啊。”
——哦,差点忘了,年级第三就坐在我旁边。
我并不了解乔馨心这个人。
她肤色很白,穿衣打扮干净讲究,像个一丝不苟精密周转的机器,日常生活里好像没有任何多余的节目,听课,学习,看书,课间会趴在桌子上闭目养神,不跟那些话很多的女生一起结伴上厕所,偶尔被老师点起来回答问题,嗓音透着一股病态的空灵。
虽谈不上拒人于千里,不易接近也是肯定的。
可我从小到大有过深入接触的女性也只有我妈而已。
这个岁数的男孩儿女孩儿是很爱起哄的,但凡谁想要搭讪和示好,大家便会对这种心知肚明却不宣于口的“禁忌”表现出一种别扭的期待;若是班里真有那么几对“谈恋爱”的,那就天天都是现场直播,舍己为人地丰富大家的课余生活。
所以尽管我想说的是“你能给我补习数学吗”,也像是可笑的告白一样开不了口。
不过很快我发现,我们俩有个难得的共同点,就是在晚自习塞着耳机做题。
这原本是不被允许的,学校曾明令禁止各种电子产品的携带——当然是没用的。每个学校都有自己一套条条框框的规矩,但还是能被机智勇敢的同学们钻空子,毕竟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而晚自习就是大家解放自我的时刻。在老师看不到的地方,聊天的,看课外书的,吃东西的,传纸条的,玩手机的,甚至还有在后排打扑克的,白天在老师面前的一派沉沉死气荡然无存,好像天一黑就现了原形一样。
连乔馨心这样的好学生都会一边听歌一边学习,像她这种教科书般的优等生,已经算是很出格的事情了。
也就是这一天,老师布置了必须要在晚自习结束前完成的作业,并请了课代表去讲桌上坐镇,谁写完谁才能回家。庞大的习题量惹得人心惶惶,聊天的没工夫聊了,打牌的没心情打了,一时间教室里只剩下奋笔疾书的唰唰声,听得人心里发慌。
乔馨心依旧塞着耳机听歌。
然后还是全班第一个交的作业。
在一个我认为正常人难以企及的时间段内,她搁了笔,摘下耳机站起来。
全班人的脑袋都跟向日葵似的围着她转,时不时还听见窃窃私语声,我几乎可以想象到谈论的内容和语气。可我的关注点是她放在摊开的书本上的两只耳机。
黑色的索尼,看上去价格不菲。
由于周围过分安静的缘故,近距离下的我听到喇叭里传出高昂而激烈的破碎声,好像硫酸一样带有某种诡谲的侵蚀性,听得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乔馨心交了作业从讲台上下来,她伸手把及肩的黑发挽到耳后,面孔清秀,步伐从容。
等到她落座,我想都没想就无比自然地问出口,“你听的是……摇滚吗?”
教室的白炽灯下,她缺乏血色的手伸展开了搭在书页上,闻声微微侧过脸,烟灰色瞳孔落拓的望着我。
我竟然从中看到了一些慑人的冷光,比沉默更惊心动魄。
“是acid rock,迷幻摇滚。”她轻声说,“还有黑金属。”
——那之后的许多年,我在想要了解一个人的时候,都必定要听听他耳机里的秘密。是情歌还是民谣,是乡村还是朋克,音乐是人心的横截面,剖开他的爱他的痛,他的追求他的过往,他所有不可言说的暴虐与温柔,只有喜欢的歌绝对不会说谎。
我全都听得见。
第9章
期末前的最后一次数学测试,我以险险超出及格线五分的战绩获得了阶段性胜利。
这不是我一个人的功劳。
万众期盼的周五下课铃打响之后,我把卷子折了两折夹进数学书里,整理好课桌和书包,一抬头,已经有两个人在外面等我了。
——从我这个角度恰好看得到靠在墙上的乔馨心,她深蓝色的手提书包背在左肩上,双手插在稍长的秋装外套口袋里,让人觉得她可能很冷。她一句话都不说。
而她对面的李谦蓝,自打站在了门的另一侧,俩眼珠子在就奋不顾身的扑在了人家身上,又不敢看得太放肆,情到浓时反而也说不出一句话来。
走在他俩中间的我也着实不算个适合谈笑风生的对象。
所以就是三个闷逼。
“……”
事情本来不是这样子的。
一个月前,李谦蓝听说我成功抱到了学霸的大腿,愤愤不平的表示这也行?“女神也太过容易攻略了,花式搭讪到这儿完全派不上用场啊。”
“排除我是用美貌征服她这一点,”我说,“我数学是真的差,实事求是。”
他闻言沉思了半晌,“……不然我下次英语交白卷吧。”
我难以抑制内心的鄙夷,朝他翻了个空前绝后的白眼,“你不如当着女神的面把自己腿打断,她还可以去医院照顾你。”
这下李谦蓝也沉默了。
我怀疑他真的在考虑这件事的可行性。
我痛恨在他缺少智慧的情况下还如此没有勇气与魄力,于是自作主张的同时把俩人约出来,到了学校外面一家很受欢迎的小店里一起吃甜点。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我已经能和乔馨心像普通朋友一样正常交往,起初她除了在每堂数学课课后给我讲解知识点以外,并不做无趣的寒暄——而这正和我心意,我也不跟她说废话,顶多偶尔聊聊音乐。
据说她父母都是老师,母亲教舞蹈父亲教音乐,含金量相当高的双亲组合,还有个哥哥也是在读艺术生。在这样富饶的成长环境下,她也走音乐道路是毋庸置疑的,然而超出所有人预期的是,她抛弃了最符合形象的古典音乐,迷上了摇滚。
包括我也为这种和本人相距甚远的爱好感到惊讶,细细想来,却觉得十分有个性。
她待人也诚恳,做事认真,只是言语不多,现在专注于面前的一份芒果班戟。我脑袋空转着,看到这家甜点店的老板走到我们桌前,往对面的墙上张贴着什么东西。
店老板是个二十多岁的大学生,穿涂鸦图案的t恤,染了一头姹紫嫣红的头发,正吹着不成调的口哨,将一张海报铺展开。
我注意到身旁俩人现在跟我一样,都抻长了脖子去看那卷起的边角逐渐露出来的大字。
“乐队个演。”
李谦蓝“啊”了一声,转头看我,“你听过这个乐队么?”
我摇摇头,而我身边的乔馨心点了点头,“知道。”
她放下勺子,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抽出一张湿巾擦拭手指,做了个“多谢款待”的手势,说,“是这边的地下摇滚乐队么?”
这次接过话头的是年轻的店老板,他转过身来神采奕奕地一拍巴掌,“嘿!这你们也知道啊!”
我对这个领域知之甚少,没什么插嘴的余地,只得低头继续对付剩下半杯冰淇淋球,耳边还听着他们的对话。“就明天晚上,在四号大街的破晓酒吧,因为是组队的周年庆所以不收门票,八点开始……不过你们几个小孩子嘛,建议找个大人或者结伴儿去。”
“怎么?”
“怎……?”店老板说到这儿停顿了一下,嘴里支吾着叼上根烟,“那帮玩儿音乐的厉害是厉害,就是乌烟瘴气什么人都有,看你们小,想去看还是注意点吧。”
店老板这一席话给了我格外强烈的画面感,我眼前登时虚构出了一副栩栩如生的景象,全是从电视剧里抠出来的:几个留着长头发的男人,表情颓废眼神沧桑,身上能抖出一片撒哈拉大沙漠,扯着嗓子在台上又蹦又叫,台下的人跟嗑了药似的,群魔乱舞,忘乎所以,好像下一秒就是世界末日。
这是多么酷的一件事啊。
——站在那样的舞台上,看下面的人跟着你疯狂,该是什么样的感觉?
我先是没说话,抬眼想看看李谦蓝和乔馨心的反应;原来我走神的时候他们已经凑在一起说话了,我很震惊,但这也是意料之中,只见李谦蓝就像一个罹患口吃多年的病人忽然回了春,不晓得说起什么,满脸迫不及待的激动。
他问我,夏息,去看吗?
我手里的勺子“叮铃”一声滑进杯底的奶油里。
“啊,行啊,去。”
说这话的时候我特意看了眼乔馨心,她两手交握着,嘴上依然没说什么,瞳孔里却有一点点不明显、但足可看透的雀跃,她好像真的很想去。
想想刚才店老板说的话,我懂得李谦蓝的意思:怎么可能放这么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柔弱姑娘一个人去呢,我们俩怎么说也得做个陪客。
是男人都会有这样的自觉。
我也没再多犹豫,直接答应下来。“明天晚上七点在学校门口碰头。”
“嗯。”
夏皆得知我要跟人一起出去玩的时候,写了一脸的高兴。
我知道我在她看来比同龄孩子多出一种阴郁的气质,不够开朗天真,从小就没什么玩伴,她会将责任一股脑儿的揽到她自己身上,这让她不安,甚至于难受。
实际上我从来没有同情过自己,或者说,对既得的事物没有任何不满。
但是看她开心,我也很开心。
这种开心一直持续到我们三个在学校门口汇合。
两男一女这样的组合不管在什么场所都有点怪异,我和我的两位朋友假装对此浑然不觉,其实心里也是坦荡的。
晚饭都是在各自家里吃的,我们走在路上说起来和家人打招呼的问题,我和李谦蓝两个男生不怎么需要操心,乔馨心倒是有点难为情的表示,只敢和哥哥说自己跑出来听演唱会。
“因为父母讨厌我玩摇滚,这是肯定的。”她叹了口气,“我还要花许多时间让他们接受。”
“我爸妈也还以为我要当学者呢。”李谦蓝一本正经地说。我扯着一边的嘴角配合地笑了笑,心想,我还没敢告诉夏皆我要当歌手这件事。
在我妈看似离经叛道实则稳妥保守的世界观里,玩儿音乐的人逃不开两种结局。
一个是天桥摆摊卖唱,一个是下乡慰问演出。
真是想想就酸楚得不行。
我不愿花太多时间想这些让我头痛的未来,因为眼前已经走到了酒吧的大门口,一束雪亮的灯光投在我脸上。
第10章
始一进门,我的魂儿就好像被什么东西从眼皮底下正大光明的偷走了。
回过神来,看见门口站着几个勾头缩脚、年纪轻轻的烟鬼,暗哑的灯光把他们的身影照得宛如妖魔,门里人影幢幢,正放着开演前的热场音乐。我和李谦蓝把乔馨心夹在中间,嘴里客客气气地说着“借过”从他们身前走进去,但仍感觉得到流连在我们身上的视线。
里面没有路,只有人与人之间狭小的缝隙。看来这个乐队的受欢迎程度非同一般,我按着李谦蓝的肩膀竭力寻找着主角们的身影,被来往的女人撞了好几次,她们纷纷回头,手臂上纹着妖艳的纹身。
我胳膊忽然被人捉住,是那种曲起肘部、不容置疑的动作,女生手臂纤柔,力气却大得吓人,直接把我和李谦蓝从人群密集处扯到一块稍微有些松快的空地上。
“看那里。”
乔馨心的声音整体比环境低了八度,能够轻易从喧嚣的叫喊声中分辨出来,我环顾四周几乎看不到与我们年龄相仿的少年,净是二三十岁的青年,还有四十多岁眼神不善的古怪男人……李谦蓝拍了一下我的后背,让我往台上看。
我踮起来的脚自始至终就没挨过地面,前面时不时有人举起手机录像,我需要不停地变换站立的角度。
我看清楚站在台上的是五个人,一个留着清丽短发的女人,一个人高马大的胖子,键盘手贝斯手鼓手都隔绝在灯光外;胖子说话带着浓郁到不可能误会的北京口音,笑起来有种心宽体胖的喜气。
他脸上颈上都是汗水,在灯光下闪闪发亮,没有任何累赘的开场白,对着话筒开口——
“把青春献给身后那座辉煌的都市
为了这个美梦我们付出着代价”
四周顿时陷入了一种神秘的安静,那是几十号、甚至一百多号人一同不能呼吸的声音。
我不敢发出声音。
“把爱情留给我身边最真心的姑娘
你陪我歌唱你陪我流浪
陪我两败俱伤”
我的耳膜随着沉重的鼓点震颤,身边的影子繁乱不清,谁和谁来了又走,渐渐有人跟着胖子浑厚却又高亢的歌声唱起来了,越来越多的人唱起来。我像是被什么力量吊在半空,毛孔一张一合。
——被注视着,被追逐着,被声音吞没,是怎样一种感觉?
“不要再悲伤我看到了希望
你是否还有勇气随着我离去
想带上你私奔 奔向最遥远城镇
想带上你私奔去做最幸福的人”
像是在梦境里浑身麻痹,我猛然被李谦蓝推了一把,眼睛茫茫然地在身旁逡巡着。
好像少了点什么。
乔馨心不见了。
从人满为患的酒吧里脱身出来,我额头上早已冷汗涔涔,手心里都是黏的。
屋里没人发现我们离开,那个胖子也换了下一首歌,他在两首歌的中间马马虎虎地致了几句谢辞,那时候我和李谦蓝正在女厕所门口犹豫着要不要进去找人。
最后是酒吧里的一个女服务生替我们进去看了,没有。
乔馨心不见了。
意识到这个事实让我身上的冷汗又厚了一层。
我们把这姑娘弄丢了。
我再次回头看名叫“破晓”的酒吧,觉得它活像个魔窟般面目可憎。
现在的问题是,怎么办。
“怎么办?”
李谦蓝左右看着酒吧两侧的两条马路,如果接受了乔馨心是被人带走这一可能性,既然酒吧里找不到人,眼下只有这两个方向可走,我刚想说话,他跑到酒吧隔壁一家便利店门口,问那个已经看了我们多时的收银员:“请问你有没有看到门口有……有几个人出来?其中有个女孩儿,十三四岁,明显跟他们不一样大的那样……穿牛仔裤和纯白色连帽衫。”
我瞠目结舌地看他,他并没有看我,柜台前的女收银员也愣了愣,看我们的口吻不像是恶作剧,她努力回想了一下,“好像是有的……那女孩儿长得挺好看的是不是,帽衫上有两只兔子耳朵。”
我跟李谦蓝异口同声的,“是!”
“她跟一群男的走了,连推带搡的。”她脸上的神情不太好看,似乎也意识到了什么。“东街那边有个汽修厂……是废弃的,那边经常出事儿……”
这一句话当时就让我心里冻了个瓷实。
随便谁听到这样的开头,都能猜得到下场是什么。
十岁那年夏皆的遭遇历历在目,让我太阳穴一阵狂跳。乔馨心要真有个三长两短,我跟李谦蓝打死也脱不了干系,她才十几岁,要是发生了什么可怕的事情,该怎么跟她的父母和哥哥交代。
我脑子飞快的转着,无数好的坏的念头像车轱辘一样驶过去,事实没摆在眼前,我想不到更好的对策;假如对方人多势众,那都是些混社会的小青年,我和李谦蓝两个手无寸铁的孩子,又能拿他们怎么办。
我知道这不是吃后悔药的时候。可是我们今天要是好好在家写周末作业、没有跑出来玩该多好。
我手掌握成拳砸了一下自己的额头,却忽然看到便利店门口站着个人。
准确的说他不是“站着”,他跨坐在一辆漆黑的机车上,以双脚为支撑踩着地面,嘴里衔着一支烟,正在搓弄打火机,秋天夜里风疾,他打了几次都没有成功。
可那一点火光让我看清了他的脸。
他也看到了我。
“哟。”
别的不敢妄言,这张脸我绝对是印象深刻,换了谁都会觉得过目难忘。
“小家伙,”他叫我,声音浸着一点儿轻浮的笑意。“在这儿干嘛呢。”
他好像和几年前又不太一样了,我对这个人的印象从来都不甚清晰。我又给了自己一拳,把那些惶恐全咽回肚子里,几步跨到他面前,他没穿立领制服,没穿羊毛大衣,他一侧的黑发别在耳后,我看到了那枚最有辨识度的耳钉。
我觉得自己可能是真的急昏了头,我说,房东先生,我能不能搭你的车?
叶……我咬了咬牙,把那个字吞了回去,哥,求你了。
我站着和他坐着一般高,他虚起眼打量我,烟还嵌在唇齿间,那双眼里映着一片绮丽而奢靡的夜色,目光流转却又成了不可捉摸的漩涡。
他眯眼笑了。
“行啊。”他朝我晃晃手里的打火机,“在走之前,不如给哥点个火?”
第11章
我手里攥着那个尚有余温的打火机,居然用着分秒钟的宝贵时间愣起了神,用手罩着火苗给烟点上的时候,隔壁的歌声还被风送过来。
“我曾经问个不休你何时跟我走
可你却总是笑我一无所有”
他皱起眉吸第一口烟,隆起的眉骨和鼻梁下是棱角分明的阴影,这样的角度放在一个人脸上往往有种险恶的意味,可他不;他狭长的眼尾勾着一抹戏谑的笑,我忽然觉得一点都不怕他了。
还有点想学抽烟。
“很好。”
他掸了那只抽了三分之二的烟,我注意到他右手拇指上戴着一枚怪模怪样的、老气的戒指——一拍我绷紧的身子,“上车。”
我抬起腿准备跨到车上,又想起些必须交代的事儿,掉头往回跑。
李谦蓝还在门里惶惶地看我,我伸手抓住他的后脖子,把他拽得一踉跄,耳朵压在我嘴边。
我说你在这儿等着,我跟外面那个人过去,他比咱们俩靠谱。
“那我呢?!”
我轻蔑地说,我三年前就捅过人,你歇着吧。
“……”
李谦蓝还不死心地拨拉着我的胳膊,“扯淡,这人你认识啊?……不是,我觉得他长得很眼熟啊……”
我偷偷回头看了一眼,那人还在门口等着,这会儿好像在打电话。
我认定了他不是一般人。
“再说吧。”我边说话边往外跑,“你先回家,出什么情况我打你电话。”
说完我坐上车,他捧着头盔准备往脑袋上扣,斜过半张脸对我说,“抓紧了。”
我的手刚想往机车尾部摸过去,他一踩油门,机车轰鸣声中我大叫着,整个人险些被掀了个跟头,条件反射地冲向前死死抱住他的腰,这人看着瘦身板却结实,撞得我眼冒金星。
我迎着风听见他笑了声,还随着被我们甩在身后的酒吧唱了两句,我要给你我的追求,我要给你我的自由。
可你却总是笑我,一无所有。
“你去救什么人?”
车往汽修厂开,一路上没碰见红灯,我听见他的声音从前面飘过来,我隔空喊回去,“我女同学。”
“女朋友?”
“不是!”
我不知道自己在着急澄清着什么。机车一个摆尾开进条曲折幽深的暗巷,堆放着杂物的过道参差如狗牙,这人速度不减,仍然能从中行云流水地穿过。我提高的声音不得已收回来,抓着他衣服的手也松了松,探头想往前看,他却打了个弯,隐蔽在一处棚户门口,一束路灯光线打在车轮前的空地上。
我站起来扶着他的肩膀往汽修厂亮着灯的仓库里看,他一只手伸到后面勾住我的腿,怕我跌下去,同时在头盔里压低了声音。“看。”
一行人背对我们,我一下子从夜色中捕捉到那个白色的身影,她时而被旁边几个男人遮挡住,让我急不可耐的想叫出声,一时间许多残忍的错落的画面从我眼前掠过,有些是回忆,有些是预感,我知道我不能这么做。
“怕什么啊。”
我猜不出这个跟我没有几面之缘的人是怀揣着怎样的心思说出这句话,他大概天生一副笑模样,意得志满得近乎轻蔑。机车并没有熄火,反而发出轮胎加速摩擦地皮的嘶吼,我重新回到座位上,感觉身体几乎要因为失重而摔出去,事实上我们确实正在倾斜着——向前冲去,以车前轮为轴心强行刹车,横冲直撞进人群。
这家伙是不要命的。几个男人的叫声和刹车声立刻混为一团,我眼前天旋地转,内脏也快从喉咙里飞出去,然而幸好,我要找的姑娘好像从天而降似的出现在我们面前,我慌忙探出身子去抓她的手,我说,过来!
乔馨心的手竟在半空中摇晃了好几下才抓得住我,她的身体僵硬,动作略显迟钝,勉强坐上后座,双手紧攥着我的衣服,我像先前一样抱住房东的腰,一路绝尘而去,连那几个流氓的脸都没看到。
我们离开时走的不是来时的路,马路宽敞,被夜风清扫得空空荡荡。三个人的机车没开多久就减速慢行,最终靠路边停下了。房东摘了头盔,他额前的黑发被挣乱了,模糊掉视线,我不再看他,扭头问蹲在路边的乔馨心,“你还好吗?那些人是怎么回事?”
我等了很久,只得蹲到她旁边去,缩短距离尽量和她保持平行。
“我都不知道是怎么……他们趁乱把我从人群里拽出来……好几个人,推着我……”
起初她依旧沉默,肩膀却在颤抖,平静的眉目逐渐包不住迟来的恐惧,我的手始终被她抓着,跟着她在抖。“我喊了,但是那里没人听见……”
“没事了。”我说,“不会有下次了。”
有细小的水珠滴落在我手背和虎口上,我第一次抚摸她的头发,让她靠着我的肩膀。
第12章
我向房东借了手机,给李谦蓝打电话说明了情况。
我打电话的时候能不断听见有来电被通话拦截的声音,话说到一半仰头看他,和他身后沉醉的夜云,他不懂我眼神的含义,或者将它理解至了奇怪的深层次,手伸过来摸我的头似乎想制止我失礼的眼神,我只得讪讪的闭了嘴。
“我打车把她送回去,别担心了。嗯,就这样。”
我刚挂断,另一个人的电话就争分夺秒的切了进来,在我还没来得及递给他的话筒里,传来一个男人崩溃的大吼,“少爷啊!!!你是我祖宗!!!你可算接电话了!!!”
我惊恐地把手机递给他。
他先是把那个好像随时准备爆炸的手机拿离了耳朵,等对面吼完了,才慢条斯理地接过话,“哎。”
人家的私事我不好旁听,想去那边看看乔馨心,他却抓住了我的手腕,示意我等一下。
“我现在在东街,嗯,就是第三大街,中间十字路口这边儿……”他折过头看了看路况,继续对电话里的人说,“你来得正好,帮我个忙,给一小姑娘送回家去。”
我在他跟前站直了。
我说,房东先生,今天谢谢你了。
他显然没料到我会冒出这样的台词,哑然失笑,“刚才不还叫哥呢么。”
“哦,”我连忙改口,叫得特别赤诚,“哥。”
他自己咂摸了咂摸味儿,末了摸摸下巴,“这岁数有点儿尴尬啊。”
过后又自言自语道,“就这样吧。”
其实我心情很激动,或许没人能理解这种激动,不属于让人想要热泪盈眶的感动范畴,因为从小我相依为命的妈也不是亲的,所以这种代着亲信的称呼对我来说难能可贵。房东让我在原地稍等片刻,不一会儿路口就开来一辆黑色的车,雪亮的前灯闪了两下,像是信号。
车在我们面前刹住,下来一个满面愁容的男人,那气质直击心灵,让我顿时想起了祥林嫂。然而他步伐稳健,书卷气很重,说话不带情绪,走到房东面前一鞠躬,“宫少。”
我被这莫名庄重的会面弄懵了,他又转向我,没有因为年龄产生丝毫的轻视,双手呈给我一张名片,郑重地自我介绍:“我姓周,周靖阳。是宫少的助理。”
“周叔叔好。”
我手里捏着名片,还没把“宫少”这两个字背后所代表的含意消化干净(他果然不姓叶),隐隐回忆起几年前我初见他,与他同行的、西装革履的男人们,他们整齐冷肃的黑色装扮让人联想到诸多不好的东西——我也想到了。
但我没说话,看宫少向一边的乔馨心招招手。
她两手环抱在身前,我想她可能还在害怕,换了哪个同龄女孩遇到这种事都会受到刺激,我听见房东对她说,这边的叔叔会送你回去,到家之后给你朋友打个电话,好吗?
乔馨心扭头看着我。我从她眼里找到了我以为不会存在的不安全感。于是我走上前握了握她的肩膀,举着那张名片对宫少和周靖阳说,如果十分钟后我没接到电话,我就报警。
那两人都愣了一下。
我曾想这种行为在一个刚帮了我的人面前有点不识好歹,甚至有点违背我现在的意愿,但这层关系也不足以让人随意挥霍信任。我应该给那个刚刚受过惊吓的姑娘加上双重保险。
如果有用的话。
没想到宫少非常爽快,“行啊。”
他说得云淡风轻,名叫周靖阳的精英男又和他耳语了几句,就请乔馨心上了车,并再三向我保证会把人好好送到家,态度恳切得几乎让我羞愧。我站在原地目送汽车消失在灯光微茫的道路尽头,这边宫少也发动了机车。
我想同他辩解一些事情,却被扬手忽略了。
“走。”他戴上头盔。“我送你。”
一路上我都在想些有的没的,这个夜晚发生了太多事,可我大概无法将它们妥善的收拾起来,交给今后慢慢回想,也不会因为这些非同寻常的经历而变得不凡。
到了家门口我翻身下车,才总算把酝酿多时的话说出口,态度坚决:“哥,我希望有什么东西可以用来感谢你的。”
此时夜深人静,路灯的白光漆在他身上,他把手从车头上拿下来,一颗圆圆的黑色头盔盯着我看了半晌,手指敲打着肘关节。
“等下次你再见到我吧。”
我曾一度顽固的认为,约定这种东西脱离了特定的时间段是毫无意义的,世事无常,谁都不知道未来会怎样;除非你在发誓的那一刻就笃定了绝对会再见,毕竟世界这么大,这种几率微乎其微,可以算得上奇迹。
也或许你会为了兑现所谓的承诺,甘愿拖动着你从无力到强悍的腿,不顾一切的向这个人奔跑而去。
第13章
中考前三个月,我把每周打工的时间缩短到一天,考前繁重的作业量已经让我匀不出更多时间和精力去应付其他,腾出一天或一个下午,跟李谦蓝和乔馨心约好去甜品店写作业。
——那次的酒吧事件我们默契的谁都没有再提,但我看得出那件事让乔馨心和我们之间少了层隔阂,跟我们同进同出,一起吃午饭、放学回家,从不因为性别生出什么别扭,更不忌讳别人的眼光。
写作业的时候我和李谦蓝遇到不会的作业题会直接问她,她也不厌其烦,耽误再多时间也不发脾气。每当这时,我都替学校那些只看冷淡表象就不愿跟她交往的男生感到可惜。
他们肯定不知道这姑娘私下里是多么温柔。
要是作业做完还有富余的时间,我们仨就围在桌子边聊一会儿,谈到痛快的假期和伤感的离别。我自然不想跟我的两个朋友分开,看他们俩的打算是直升本校的高中部,以乔馨心的成绩来说是稳操胜券,李谦蓝发挥稳定的话希望也颇大,而至于偏科偏得全班数一数二的我,继续这个半吊子的水平恐怕有危险。
姑且算是人生中第一个有点儿分量的正式考试,夏皆也会在刷牙或者吃饭的时候,旁敲侧击的提醒我要努力了,我回答得总是比较敷衍,而且常常带着满嘴的牙膏沫子和没嚼完的饭,诚意令人质疑。
填志愿的时候我也和夏皆商量了,我说你放心吧,我会好好考个像样子的高中。
说到底怎么去努力,我压根儿没想过,决心这种东西,只能在遭受挫折、痛心疾首的时候下,好了伤疤忘了疼,过几天又懒洋洋的故态复萌,所以我连口号都懒得喊。
也就是这段时间,我的身体就像是久旱逢甘霖的植物,迎来了迅猛而剧烈的生长期。这种变化是如此的显著,以至于夏皆每天早上看到我都会尖叫“你昨天的衣服今天就不能穿了”。我变得容易饥饿,好像永远吃不饱,在梦里都能感觉到关节里长出骨刺一般的疼痛,日夜不休地叫嚣我去宣泄掉过于旺盛的生命力。
另外,我也开始像一些外国电影里郁郁寡欢的男主角一样每天凌晨起床跑步,在那些被冽冽北风吹亮的早晨,天色浅得好像墨汁在水里化开了,我一般选在路灯刚熄灭的时段出门,戴上耳机,挑一首快节奏的歌,在背心或短袖外面套一件厚卫衣,等身体由内而外的沁出热汗就脱掉外套,在清晨稀少的路人异样的注视下跑回家去。我不怎么怕冷,也不晓得是否归因于燥热的青春期。
现在的我也能为夏皆分担掉一些体力活,比如在杂货店进货的时候帮忙搬成箱的汽水和啤酒,每当我搬完了坐下来歇息,隔壁小饭馆的厨子大叔都会没轻没重地捏几下我的肩膀,祝我早点长出肌肉。
我也想要快点长大。
到了中考前一晚,我早早回了家,准备好考试要用的文具和证件袋,在夏皆炒菜的时候看了会儿电视,想起什么忘记装的东西就再跑一趟,来来回回瞎忙活。
夏皆已经坐在饭桌前翘着腿看了我半天了,她拿搓成球的纸巾扔我的头,嗤笑道,傻儿子,你是不是害怕。
我说不是,说完老老实实坐在桌边等着吃饭。
她却忽然从桌子下面拿了两罐啤酒,递给我一罐,我又一看桌上竟然有一盘烤鸭,旁边还有下酒的花生毛豆,我替她扳起啤酒罐的拉环,“砰”得一声。
我这才笑了,说妈,平常不是不让我喝酒么。
她歪着脑袋用筷子拨了拨眼前的菜,神情有种小女孩一样的挑剔,嘴里叼着翠绿色的毛豆接我的话,说,今天可以破个例。
她知道我平时最听她的,不让做什么就绝不叛逆。
我跟她干杯,喝了好大一口酒,前味的苦和后味的甘甜把舌头镇得麻木,我低头扒饭,再没跟她说什么,仿佛彼此都有心事。
一天半的考试很快结束,几乎就是翻了一页卷子、揉了揉眼的工夫。我记得那个下过雨的午后,我从考场外一路跑回了家,没骑自行车没坐公交,用跑的。答题的过程比我想象中顺利,不出意外或者运气足够好的话,无须提心吊胆,我也能位列直升高中的名单里。
从学校回来的那条路路过“破晓”酒吧,起先我并没有注意,是因为看到那个在门口抽烟的胖子我才停住了脚步。
——这是那时在这里开个演的乐队主唱。
他的体型和面相太具有辨识度,让我不能不从人群中认出他来。
他真是一点儿都没瘦。
我看到被遮挡在他庞大身躯后的、单薄又可怜的招聘广告。招酒吧服务生,简练的一行字后面跟着一个相当让人振奋的数字。
我承认看到的一瞬间我就走不动路了,可能是从小穷惯了,即便一直坚守着夏皆耳提面命的做人准则,我内心其实真的无法抵御金钱的诱惑力。
胖子想必也注意到了我行为诡异,他嘴里那只白沙抽到一半,粗声粗气的开口,“哎,小子,找活儿干啊。”
鬼使神差似的,我看着他,诚实地点了点头。
第14章
我回家的时候夏皆还没从店里回来。我像平时一样到门口把贴在门上的水电费催款单撕下来,进了屋径直走去浴室洗澡。从头到脚冲了一通畅快的凉水之后再去厨房,打开放在桌上的收音机,开火做饭。
冰箱里搁着上一顿没吃完的米饭,我翻遍了上下三层找出半盒豆瓣酱和角落的一根葱,混上仅剩一小碗肉酱,做了两份不太正宗的麻婆豆腐。一份留在餐桌上,一份自己坐下吃了。
自己吃饭的时候我总是吃得太快,按说现在没人注目、没人观摩,不需在意吃相和礼节,可我仍感到胃里的空虚变成了一股郁结。
从门上撕下来的催款单被我用水杯压在桌上,上面用红笔勾出来的数字被水洇湿了,我思来想去,不知道这区区的三四位数是如何变成一块看不见的磐石,成年论辈子的碾压着我们瘦弱的生活。
我或许该规划一下如何科学的度过愉快的假期,思考一下什么时间去赴数不清的班级聚会,要不要去买个手机、换身衣服,苦恼一下怎么在好看的女生面前展现自己的魅力。可我想的是钱。
我周身都是暗影丛生的危机感,我老是活得违心又畏缩,每天晚上睡觉一闭眼就想起来,牵肠挂肚的都是钱。
为什么我不能出去旅行,为什么还要惦记着打工,为什么不能在这种时间把自己关在空调房里玩电脑,为什么不能把我妈喜欢又不敢买的东西抢过来塞进她手里。
为什么这么穷。
桌上的饭凉了,我用保鲜罩把它盖起来。桌子腿被我碰了一下,我才察觉到屋子里是这么安静,窗外是缱绻的暮色,家里该开灯了。
我想了想还是没开,套上衣服出门。
可我不能顾影自怜,正如我不能止步不前。
这个时间酒吧还没开始上座,我推门进去没看见几个人,不同于我第一次进来看见它那么热烈又妖冶的样子,相反的,四四方方的空间被浅咖色的灯光柔和的笼罩着,格局布置十分大气,不怎么刻意渲染文艺情调,中央一整块地面有别于寻常的木地板,上面有类似于烧痕的涂鸦。胖子打了张碟,是颇为罕见的黑胶唱片,一个梦呓般的爵士女声。
吧台表面泛着金属质感的哑光,他坐在里面翻杂志,身侧一柜子的酒杯整齐的反射着灯光。离近了看我发现这个人并不是胖,而是厚实过头,这种体型跟胖还是有点微妙的差别,后背跟堵墙似的。
他一眼认出我来,招呼道,“又来了。”
我在吧台边的高脚椅上坐下了,还没开口就得到一杯加冰块的冷水,我本想为接下来的对话找一个合适的切入点,想来想去还是说出了从先前就横亘在我心中的疑问。“其实我来看过你的个演,我不知道你到底是唱歌的还是开酒吧的。”
他不动声色地把书合上,迟了迟才回答,“现在只是开酒吧的了。”
我眨了眨眼看他。
“那是我最后一场个演,过后乐队就解散了。”他轻描淡写地说,从我眼前晃悠悠走过去,目标是长长的吧台尽头的一只孤独的杯子。他把它掂在手里,用表面覆着一层绒毛的布反复擦拭,他手很大,又是粗悍的北方汉子,这动作由他表现出来却有种说不出的细致,让人觉得他接下来说的话应该很委婉。
“再唱就活不下去了。”他笑笑说。手把擦干净的杯子码在柜子的空当里。
“为什么?”
“呔!我干嘛给你解释这个。”他假装有下巴,朝我一指,“你是想来打工的吗。”
“是啊,”我喝了口冰水,点点头,“我缺钱,工资周结行不行。”
他将信将疑的打量我,“穷成这样?你才多大啊,不到十八就敢来酒吧打工?”
我严肃地,“穷。你不说我不说谁都不知道我不到十八岁。”
“你小子把我这儿当什么场所啊。”他哂笑着,越过吧台冲我伸出手,“我叫何故,就是‘什么原因’的那个何故,别人都叫我何胖子,你可以……”
“哦,何胖子,我叫夏——”
“你要叫我何老板!”他对我的从善如流表示非常愤怒。
许是长得面善又为人比较逗逼的原因,我对何老板印象相当不错,从小我也习惯了同身边比我年长的人打交道,他们大多数被岁月磨出了一副好性情,老成,慷慨,仗义,不排除有社会渣滓的存在,我还是很愿意跟在他们身边学习些东西的。
跟何老板谈好了工资,我们俩又胡扯了些别的,比如关于他的乐队。他告诉我他从大学时期组建乐队,从上不了台面到小有名气,一群老朋友经历过各种坎坷风雨,最后还是成了遗憾。
“是因为穷吗。”我问他。
“那么庸俗。”他鄙夷的看我,“是因为梦想终究要向现实妥协。”
“……那不还是因为穷吗。”
“能只为了一个原因吗,”他说,“你是小屁孩儿还没到我这个岁数,二十大几了一事无成,别说车房了,连个对象都没……”
我忍着笑意,“没人逼你妥协啊,是你自己放弃的。”
“你懂个蛋。”他不肯再跟我继续这个话题,从裤兜里摸出包烟来,忽然问我,抽吗。
我犹豫了一下,摇了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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