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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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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瓶邪]番号为零的部队 作者:翠寒烟

    正文 第5节

    [瓶邪]番号为零的部队 作者:翠寒烟

    第5节

    吴邪把酒爵抛给张起灵,再次蹲身,在细沙中摸索,这次竟拿出几个海贝,一捏即碎。

    “这不是商朝的通用货币吗?”

    商朝的货币为海贝,产自遥远的东南沿海,商朝人的贸易方式既有以物易物,也有货币交易。甲骨文中常出现“赐贝”“取贝”,就是这个海贝了。来自海边的贝壳,体态小巧,花纹美丽,产地远离中原不易获取,商朝人通常在贝壳前端雕琢出一个近圆形或椭圆形的小孔,简单加工后用于交易。

    “我不明白,你们说这斗是春秋战国时期的,退一步吧,我就认为它最早出自西周,可细沙下摸出商朝明器,这年代差得太远了。”吴邪望着张起灵。

    说实话,张起灵也不知其中原委,否则他不会摔个七荤八素。将酒爵举到眼前,张起灵细细瞧了一遍,心中所想与吴邪并无二致。

    “难道春秋的斗下,还埋着一个殷商的斗?”

    “不会。”张起灵马上否定了吴邪的设想。

    吴邪也知道不可能,谁会犯这种错误,要知道头顶的斗看规模至少是诸侯级别,那会儿巫术盛行,巫师基本都是风水大师,怎么会让主子把陵寝修在别人头上,损人不利己。

    可是,这明器怎么解释?吴邪再次摸进沙里,很不幸,什么都没有。

    张起灵继续朝前走,酒爵交给吴邪放进他的百宝袋。经过这茬儿,吴邪不那么“仇视”张起灵了,况且下面只有他俩,不一会儿,他就跟张起灵说起话,“我们为什么不顺着洞壁爬回去,至少爬进原来的斗里。”

    张起灵没吭气。

    “你怕我能耐不够,上不去?”

    张起灵继续沉默寡言。

    “我知道前面很吸引人,可急功近利不好,万一碰到麻烦,日本人还在我们头顶呢。”

    张起灵停住脚步,回头,吴邪心喜,这人终于要跟他讲话了?

    “闭嘴。”张起灵面无表情。

    吴邪眼角搐动,直勾勾瞪着张起灵,似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张起灵忽然轻攥右手,形成一个拳头,移到嘴边,低头咳嗽几声。火光下,张起灵的脸本应呈现柔和的橘色,可在吴邪眼里,他的脸惨白得吓人。

    吴邪“哦”了声,继而又“哦”了声,恍然大悟道,“不是我,是你爬不上去。”

    “不是。”张起灵再次否定吴邪,然后转身向前走。

    还走?

    吴邪先入为主,认为自己想得没错,所以这会儿看张起灵走路,竟觉得他下盘不稳,步履蹒跚,纵使脑袋没事,那内脏呢?真是个爱逞强的人。张起灵越走越快,吴邪踩着细沙,在他后面喊,“慢点!慢点!”妈的,他真受伤了吗?怎么觉得自己比他伤得重。

    吴邪的伤肯定不及张起灵,张起灵现下五脏俱痛,走路还可以,爬洞一准儿没戏,才决定去前面转一圈,探探情势。

    “张起灵!”张起灵越喊越顺口,也算一种进步吧。

    对于吴邪的呼喊,张起灵充耳不闻,他原本就是这样,不爱搭理人,只不过吴邪刚来,又跟他有交易,他便问十句应八句,给吴邪造成了错觉。

    “张起灵,你给老子停下,这是命令!”吴邪最后通牒。

    张起灵刚走出逼仄空间,前方吹来阴冷潮湿的风,火折子忽闪忽闪,头顶豁然开朗,压抑感一扫而空。

    张起灵聚精会神的观察四周,吴邪一下子恼了,就是条狗被叫了名儿也会“汪汪”两声,你把老子当什么了?吴邪想起小时候,母亲刚刚离开吴家,父亲只顾埋头做学问,他一人坐在偌大的花园里,像个孤儿。那个时候,正是初秋季节,园子里的花草极是茂盛,他在泥堆里滚了两圈,又拍脏自己的小脸儿,留下十根手指印,紧接着,扯开嗓子嚎啕大哭,“爹啊……小邪摔了……”佣人跑过来,被他尖叫着踢开,直到父亲抱起他,他才止住哭声。

    吴邪盯着张起灵的背影,嘴角微微翘起,撅着屁股趴到地上,还极为响亮的发出一声,“啊!屁股!”

    张起灵应声回头,就见吴邪缩在地面,半天爬不起来。他轻拧双眉,怎么摔了屁股,屁股竟没落地?可吴邪的样子又不像是装的,终于,他还是走过去,想把吴邪扶起来。

    “张起灵,你舍得过来了?”

    吴邪自称武林高手,没错,自称。吴大侠紧紧抱住张起灵,火折子掉在地上,继续忠实的替他俩照明。吴邪望着那张苍白的脸,还有略略透出惊讶的眼睛,“挣不开老子吧,伤哪了?”

    两人近在咫尺,张起灵眼如点漆,深不见底,吴邪忽然老脸一红,自己居然耍诈把人家诓过来,干啥啊?脸红了,只能低着头的说:“你有事,我娘怎么办?”说完他就后悔了,恨不得掌掴自己,心里暗骂,“吴邪,你不这么说会死吗?”

    ☆、第二十六章

    第二十六章

    张起灵说:“放开。”

    不说还好,一说吴邪抱得更紧,张起灵连黑金古刀都玩得转,身手绝对一流,他不拿出吃奶的劲儿,张起灵绝对从自己怀中脱身而出。

    问题是,张起灵现在受了伤,被吴邪这么一箍,胸口憋闷喘不上气,本来没什么大碍,突然就要被吴邪弄死了。

    张起灵嗓子口一甜,吐出鲜血,浸湿了吴邪的袖子。

    吴邪惊得浑身一颤,又往死里勒张起灵,“你没事吧?没事吧?”他声音慌乱,嘴巴快要贴上张起灵的耳垂。

    张起灵头一次体味到如此深刻的无奈。吴邪心眼不坏,还很善良,只不过有些急,怕他娘在张家出问题,不过他再继续下去,他娘八成要出问题。张起灵一口接一口往外咳血,咳得那叫一个天昏地暗,吴邪傻傻地看着他,紧紧抿住自己的唇。不过傻了有傻了的好处,那便是力道卸去不少,张起灵得空喘气,淤血吐完,身心舒服一截,刚准备擦嘴,却被人抢在前面。

    吴邪单手搂着张起灵,另外那只手在张起灵嘴边抹来抹去。

    张起灵怔了,没有丁点反应,吴邪的袖子沾满泥泞与细沙,把好端端的帅哥抹成了大花脸。吴邪“日”了声,想起什么似的掏向百宝袋,那里面有条吴老夫人亲手绣的白丝绢,他拿出来,小心翼翼替张起灵擦去血渍污渍。

    “你没事吧?”吴邪关切地问,声音紧张得发抖。

    旧派有修养的男士,西服里必备一条质量上乘的手帕,脏了下水洗,干了还要熨,吴邪被他三叔扔到荒山野岭之前,正穿戴整齐准备见霍秀秀,空降到百人团后,自然用不着这东西,不过,现在它可起了大作用。

    张起灵等了一会儿,吴邪擦完了,把脏了的丝绢塞回百宝袋。“张起灵,你说话。”吴邪彻底服了这家伙,“你是哑巴吗?你太闷了吧?你再这样,老子以后喊你做闷油瓶!”

    张起灵瞥了吴邪一眼,脸色有所好转。吴邪纳闷,怎么这人越吐血越精神。张起灵好像不在意吴邪给他起的绰号,反正就是不跟吴邪说一句话。吴邪内伤,继续搂着张起灵,恨不得也吐几口血到他身上去。

    过了很久,约莫足够吴邪吐上一百口血,张起灵淡淡地道,“团座伤势如何?”

    吴邪下意识去摸自己的屁股,张起灵垂下眼眸,盯着吴邪的手。“行了!”吴邪眉头皱成一团,认命道,“我装的,谁叫你走得快,我把你骗过来,看看你有没有事!”

    张起灵望着吴邪,吴邪心虚,可对方没有责备他,只扫了他一眼,道,“这次,我真的必须睡一会。”

    “睡吧。”吴邪赶紧说:“我不睡,你安心。”

    张起灵瞄着吴邪的手,吴邪尴尬地笑了笑,放开张起灵,挪到三步之外。抱着,其实还是舒服的,对方的位置被冰冷潮湿的空气替代,两人皆感到一阵寒意。

    张起灵闭上眼睛前将火折子交给吴邪,然后抱起自己的刀,时刻保持警戒。就在吴邪以为他睡着时,他缓慢开口道,“我不会死,你娘的事,请放心。”

    吴邪愕然,心底重新涌出滚滚内疚,惭愧无比,手脚不安。

    误会是不是闹大了?他其实是个好人嘛,现在看来倒像不在意张起灵的死活,只关心自己的娘,如此自私自利,还是吴邪么。

    吴邪坐在一边长吁短叹,张起灵侧身而卧,左脸挨着地面。吴邪自责了一会儿,忍不住拿眼去瞧张起灵,后者睫毛浓密细长,沾染上浅浅的橘晕。

    “……长得比我帅。”吴邪瘪嘴,“就是性格奇异,枉费一身好皮囊。”

    张起灵只睡了一刻钟,睁开眼睛时,吴邪的脑袋点得像小鸡啄米。

    自与山大王谈判起,拜堂洞房,中春毒跑茅厕,夜间冒雨急行军,吴邪未有片刻休息。对百人团来说,这些已经是家常便饭,可吴邪刚来不久,不可能适应得这么快。吴邪是吴家长孙,孙辈儿就他一枝独苗,前二十五年基本没遭过罪,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心怕摔了,不了解盗墓行当的罪恶,身为盗墓世家的继承人,眼神纯善无辜,连张起灵都想不明白,吴家为什么非要他来趟这浑水。

    张起灵坐起来,伸手去接夹在吴邪指尖那根快要掉落的火折子,可吴邪猛地睁开眼睛,大声喊道,“谁!”手还往回缩,火折子掉落,滋的一声烧开了。这下面,细沙里混有碳粉,其作用很明显,防潮。吴邪在沙里走了这么久,又摔过几次,身上难免沾有些许。很快,火势从衣角漫延至胸口及大腿,吴邪诧愕半秒,跳起来拼命喊道,“灭火!水袋!”然后大力拍打着火的地方。

    由于太着急,吴邪拧开水袋后不小心甩到地上,水全流进沙子里,张起灵只好用自己的水袋替他灭火,但吴邪被灼痛了,抢过去亲手往身上倒。过了一会儿,吴邪激颤着问,“为什么只有半袋,你不喝水吗?”

    张起灵沉默了,他确实没有补充水源。

    吴邪身上的火有越烧越旺之势,前后仅一眨眼儿的功夫。张起灵拉过吴邪,一手扶住他的肩,一手帮他拍打火焰。

    “快!快点!”吴邪气急败坏地嚷。他这一着火,既不能在混有碳粉的沙地上打滚,也来不及脱去扣至脖子的中山式军服,何况外面还扎着武装带,简直要了老命。

    情势紧急,张起灵的手难免在吴邪胯下拍了好几次,等全部拍熄了,吴邪两腿打颤,倚靠着张起灵,不顾脸面按住自己的子孙根,咬住唇,脸上愁云惨淡。片刻后,他结巴着问,“会,会不会烧坏了?”烧没烧坏,他自己不知道么,还要问张起灵。

    张起灵盯着吴邪焦黑的裤裆,目光上移,“出去。”他简短的说,随即将吴邪带出沙地。

    外面阴风阵阵,火折子的光芒在这偌大的空间里显得有心无力。吴邪欲哭无泪,前后皆受损,这是什么命数呀。

    张起灵松开吴邪,退后几步提起黑金古刀,那刀出鞘,森冷的杀气刺骨而入。

    吴邪忽觉恐惧,朝张起灵大声吼道,“干嘛!”

    张起灵手起刀落,吴邪的裤子掉了。

    吴邪怔了一怔,红霞爬满面庞,连忙捂住自己的下身,张起灵这刀报废了他两条裤子。

    “张起灵!你有这手,刚才怎么不把老子着火的衣服给剐了!”

    面对吴邪,这个唯一让他迎来人生中一次又一次郁闷的人,张起灵无言以对。

    ☆、第二十七章

    第二十七章

    张起灵的初衷很简单,既然吴邪这么紧张自己的子孙根,他就帮对方快速解除束缚,以便检查那儿受伤没有。对他来讲,用刀自然是比用手快。可吴邪咬牙切齿,挤出一句:“张起灵,该剐的时候不剐,不该剐的时候剐得彻底。”似乎枉费他一番好意。他只得刀身入鞘,放低火折子,照着那没精神的小团座说:“您自己看。”

    吴邪的小兄弟没什么事,就是被火灼后有些许发烫,如今没精神的缩在一片黑色森林中。

    吴邪是有修养的世家子弟,这里必须除去背着他奶奶偶尔爆粗口的行为。自打记事起,他便时刻谨记奶奶的教诲,说凡人之所以为人者,礼义也,礼仪之邦,最起码的就是衣冠齐整,冠必正,纽必结,袜与履,俱紧切。奶奶的言传身教,吴邪受益终身,爆爆粗口无伤大雅,像这种把子孙根暴露在外人面前的行为,他真的接受无能。

    “张起灵!”吴邪声音颤抖,快速弯腰捡起碎在地上的一块布料,这是他可怜裤子的“遗体”。

    张起灵往后退了一步,无视吴邪的怒火,不管剐不剐,什么时候剐,吴邪总是要生气的。他挪开火折子,对方那气势汹汹的低头,差点烧了自己的头发。

    吴邪的裤子质量上乘,然而再上乘现在也只能堪堪遮住大半羞耻部位,火光下,团座的两条“玉腿”泛着朦胧的光芒,这是以往养尊处优的结果,皮肤细嫩不输女子,时常为吴三省诟病,说吴家盗墓从来只出糙汉,吴邪这是接了谁的遗传。

    捂住子孙根,吴邪腰线以下凉嗖嗖,瞪着张起灵,瞪着对方面无表情的俊脸,瞪着瞪着,他居然笑了,怒容中含了三分笑意。“我说张副团座,现在可怎么办?”

    张起灵很干脆,声音淡淡的,“穿我的。”

    “我不记得我们关系好到可以穿一条裤子。”吴邪冷飕飕地眯了眯眼睛,“哼!与子同袍么。”

    张起灵半晌没有声音,过了会儿,才接着说:“要吗?”

    “要!”不要难道光着下半身倒斗?这斗里很冷,把小兄弟冻坏了,霍秀秀的性福岂不是没有了?而且斗里不是有个凶狠无比的粽子吗?万一不小心被它咬了……吴邪打了个哆嗦。

    两人身材差不多,张起灵更瘦些,但现下顾不了这么多,早知道吴邪就在里面穿上平脚裤,他有个习惯,便是不喜欢穿平脚裤,睡觉也不穿。不过按照张起灵刚才的势头,即使穿了十条裤子,他也能用刀剐了吧。

    “啧。”吴邪有些嫌弃的瞥了眼正在下武装带的张起灵,“我要外面的军裤。”穿别人的裤子,心里总归不舒坦,要是贴身裤子,那不更想死了。

    张起灵波澜不惊,将自己满是泥泞的外裤脱下来,露出里面的亵裤。

    “呃?”吴邪似是有点惊讶,因为张起灵的丝织亵裤居然是黑色,上有金丝提花,于火光下密密麻麻闪烁着金光,好生耀眼。

    “果然是张家,财大气粗。”吴邪的眼睛片刻不离张起灵的亵裤,“张副团座,看不出你爱好奇特,这样闪的动物,莫不是麒麟?”

    一条穿在里面的亵裤竟然用金丝绣了只大麒麟,这……这哪里的讲究?张家到底内敛还是高调?张起灵的亵裤绝对全国独一份儿,连四大家族都望尘莫及。

    张起灵低头看了自己的亵裤一眼,声音平板,“是麒麟。”麒麟跟张家的关系,吴邪尚不清楚,否则他不会有此一问。

    吴邪走近些,伸手接过张起灵的外裤,可眼睛依旧盯着张起灵的腿。他很好奇,以张起灵的性格应该不会穿这种裤子,格格不入啊,张起灵不是一直朴实无华吗?当然吴邪会这样还有另一个原因,那便是吴邪最像他三叔,对金光闪闪及所有有价值的东西没啥抵抗力。

    关于这条亵裤,张家的裤子都是这种……可能吗?

    吴邪咬着牙穿上张起灵的军裤,不得不说除去脏了些,张起灵的裤子不做一丝异味,反而有种莫名的药香。

    “药香?”吴邪怔了怔。如果现在蹲身去嗅张起灵的裤子,一定会被他当做白痴吧。

    吴邪把自己收拾妥当,武装带,百宝袋什么的都带上,丝毫看不出曾经那样狼狈过。反观张起灵,上半身中山式立领军服很好,下半身……吴邪憋笑憋得难受,想象冷漠英俊的张家族长只穿亵裤砍杀粽子,就觉得族长十分之“风骚”。

    “咳咳。”吴邪唇边漾起一抹促狭的笑容,把刚才的不快尽抛太平洋。

    张起灵提刀从他面前走过,脸色平静,沉默不语,看不出一丝局促。

    吴邪想:“行,张起灵,你行。我这是没相机,要是有,看我不把你风骚的模样拍下来。”不过张副团座的金裤子岂是黑白胶卷能记录的,必须是彩色胶卷啊,但这年头彩色胶卷是奢侈品,想要彩色照片,只能让照相馆后期上色。于是吴邪暗自嘀咕,说哪天兴致来了,我给你画幅《金麒麟亵裤图》。想到这,他“哈哈哈”笑出声,惹得张起灵回头瞄了他一眼。

    “看什么,走吧。”吴邪循着张起灵的脚印往前走。“不动起来,我就要感冒了,好冷。”

    冷,真的冷,似某年冬天,张起灵回到大雪纷飞的长白山本家。这个地方由于火光限制看不到全貌,黑漆漆的只剩手中一点光明,心理上愈发使人觉得寒冷了。

    ☆、第二十八章

    第二十八章

    两个人走了一段,吴邪身上暖和起来,大约一刻钟后,张起灵忽然停下脚步,吹亮火折子,对吴邪说:“等等。”

    张起灵不叫他等,吴邪也想等。为什么?因为直觉告诉他,他们一直在转圈。这不,他低头便看到张起灵当时留下的脚印。

    “我们很好的证明了地球是圆的,张副团座。”吴邪笑眯眯的,这笑容颇得黑眼镜真传。

    张起灵没理他,蹲下来,举起火折子仔细打量地面。百无聊赖,吴邪也低身顺着张起灵的眼神往地上瞧。这一瞧,竟然发现走出一段距离后,他俩的脚印旁边出现了另一种生物,注意,是另一种生物的脚印。

    “这是什么?”吴邪背脊发凉。走路那会儿,他可没觉得旁边有东西,要知道他是武林高手,只要会呼吸,就不可能不被察觉。

    他是不是武林高手,这个无需深究,但张起灵绝对是宗师级别,他刚才都没发现,那这个到底是……

    张起灵眉头紧皱,脸上的神色表明他正在思索。吴邪自许出国留洋见多识广,蹲下身,掏出自己的火折子。

    “就不该为了节约火折子摸黑前进,你看,有东西跟着咱们都不知道。”吴邪假装抱怨道:“还有蜡烛,都可以用嘛,国民政府拨的军饷不会连蜡烛也买不起吧。”

    张起灵抬起眼皮,不轻不重的在吴邪脸上扫了一趟。

    “你看我做什么。我说错了么,副团座?”

    张起灵摇头,“这里很大,没有火,我怕你坚持不住。”

    张起灵确实是为了吴邪才没有照明前进。他这样的人,哪怕在暗无天日的环境里呆上十天半月都有没关系,但吴邪不行,吴邪以前没有这种经历,长时间处于黑暗中,心理素质较差的会崩溃。一个崩溃的吴邪不是好吴邪;一个崩溃的副团长夫人不是好夫人。

    吴邪也知道,张起灵是为他着想,可这样未免被人看轻了,自己好歹是盗墓世家的长孙,有那么不中用吗?

    张起灵默默望着地面,吴邪望着他,就在张起灵要开口说话时,吴邪抢白道:“是家燕,对么?”

    张起灵抬头,吴邪洋洋得意的面庞落入眼帘。

    “四根脚趾,两长两短,这样的爪印很普通,可以是很多鸟,但我认为是家燕,因为我家花园里就有一窝燕子,我从小观察它们长大的。”吴邪继续说。

    吴邪的童年谈不上悲惨,可绝对不算幸福。尽管古桐花会来探望他,然而吴邪奶奶不愿见到这个儿媳,夹在前妻与母亲之间的吴一穷不好过,作为孙儿的吴邪自然更不好过。后来古桐花游走江湖,结交了一大群志同道合的伙伴,经常行侠仗义、劫富济贫,对于吴邪属于有心没时间,吴邪便几星期,几个月,甚至一年才能见母亲一面。而吴邪的父亲吴一穷自离婚开始,比从前更加醉心学术研究,吴三省说,大哥这是心死了。

    同时,吴邪的奶奶是大家闺秀,思想封建,不喜欢吴邪外出疯闹。解雨臣没去学戏那会儿,两个小伙伴隔三差五能在吴家的花园里玩个官兵捉强盗,后来解雨臣去学戏,吴邪便形单影只,整日以观察燕子打发时间。这样的生活过了七、八年,吴二白领来王盟,吴邪才摆脱没有玩伴的命运。

    怎么说呢?因为吴邪的母亲是古桐花,吴邪的奶奶才会对孙子这样严苛,近乎无情吧。吴邪正因为在寂寞中长大,多年后能够光明正大与人交往时,他对谁都亲切,对谁都和善,于是成了人缘极好的人,在平辈间的人际交际这块儿几乎无往不利,直到碰见眼前的闷油瓶。

    “应该是家燕。”张起灵淡淡地说。可两人皆未察觉一只燕子跟在身边留下爪印,这听起来像真的吗?答案肯定是不像。

    吴邪道:“灵异志怪有题材了。我若出书,必送副团座一本。”

    张起灵掏出蜡烛点燃。

    “还有一个问题,副团座。”吴邪指着爪印。“谁家燕子长这么大,看这爪印,能有我手掌大小。”爪子与吴邪的手掌一般大,那身体起码超过两只成年公鸡,这还是燕子么……

    “都赶上始祖鸟了。”吴邪摸着下巴说。

    张起灵站起来,朝四周观望一圈,他们的确正在转圈,可并不是圆形,而是椭圆。“团座。”张起灵缓慢开口道:“你在这里等我。”

    吴邪仰面瞧着他:“休想。”

    张起灵漆黑的眼珠子里映出微弱的火光,就那么一动不动的,凝重地看着吴邪。

    “喂喂,你什么表情,情况有这么严重吗?”吴邪拍拍裤腿,镇定自若地站起来。“我猜猜你在想什么。”

    张起灵的眉毛微微有所动。

    “我刚才不是捡了一堆商朝的东西,全部价值连城。”吴邪指着自己的百宝袋。“所以我推想,我们现在呆的地方跟小花下来的地方不是同一处。至于为什么春秋战国时期的斗下面会有这么个神秘洞穴,我也不清楚,但是看见家燕的爪印,我忽然联想到商朝的起源传说。”吴邪顿了顿:“简狄生契。”

    “三人行浴,见玄鸟堕其卵,简狄取吞之,因孕,生契。”吴邪咧嘴:“贪嘴的下场便是无端端怀了孩子,不过帝喾有我华夏之大度,不像约瑟那么小气,还要主的使者在梦中显灵才容得下玛利亚母子。对不对,张副团座?”

    ☆、第二十九章

    第二十九章

    吴家的长孙吴邪,并不是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相反,在学习钻研精神方面颇得其父真传,是老师最喜欢的那种学生。

    吴家乃盗墓世家,虽然不及张家历史悠久,但这些年积累下来的相关书籍、知识,吴邪全部研究过。别看他年轻,他在古董鉴定方面造诣很深,对各朝历史也很熟悉,尤其擅长历史方向的逆向推理。

    吴三省总说:“如今政府的考古行为完全是在法律允许下的盗墓行为,与其处处受其约束,还不如直接盗墓来得痛快。”

    就是因为这句话,吴邪留洋没有选择考古学,而是念了一门不相干的专业。

    张起灵在此之前不了解吴邪,大概这世上很多事情都无法入他的法眼,所以吴邪也不冤枉。作为张家的年轻族长,张起灵的过去比吴邪更加痛苦,更加精彩,如今遇到吴邪,一个被黑眼镜私底称作最擅于窥探人心的家伙,他现在已经开始窥视自己的心了吗?

    “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契是五帝之一帝喾之子,却传说他是因为母亲简狄沐浴时吃了一颗玄鸟蛋才怀孕生下他。他的后代建立了商朝,并尊玄鸟为神,也就是图腾,所以便有天命玄鸟,降而生商这种说法。”吴邪犯了毛病,与他父亲一样,只要开讲就停不下来。平时啰嗦也就算了,连王盟都会找借口不听他说话,然而如今对面是一竿子打不出一个屁的闷油瓶,他这话匣子彻底关不上了。

    “玄鸟是什么?玄是黑色,玄鸟就是黑色的燕子。我国境内燕子种类不多,以家燕最常见,即便是公元前,简狄见到的燕子也多半是家燕。《山海经》说,四翅鸟类,羽毛呈淡黄色,喜食鹰肉,性暴戾,居于平顶山。一开始玄鸟的形象是燕子,后来不断发展为有鸡冠,鹤足,孔雀尾巴,看起来便是凤凰了。然后呢,那个上古神话里的女战神九天玄女娘娘,原始形象正是玄鸟,于是传说她是商朝始祖,严格算来,契的父亲是她,母亲也是她,简狄不过被人借腹生子,她还是轩辕黄帝之师,西王母的左膀右臂,她……”吴邪忽然瞄着张起灵不说话了。

    其实张起灵没有表现出半分不耐烦,与王盟的反应那是大相径庭,沉默的,安静的用黑眼珠子望着你。这个闷瓶子说起来倒是很好的倾听者,只是吴邪不知道,张起灵不想听对方讲话时,即便你磨破十张嘴皮子,他都不会搭理你。

    “我扯远了。”吴邪骤然觉得十分口渴,但水全部被用来灭了火,他只好忍着。“唉,我说这些只不过想证明这里与殷商有关,这个圆形……不,约莫是椭圆,让我想起卵,你意下如何?”

    卵,椭圆,椭圆形的卵。三人行浴,见玄鸟堕其卵,简狄取吞之,因孕,生契。正是张起灵此时的想法。至于这个洞,古时商朝疆域北至蒙古,东北至辽宁朝鲜半岛,南至湖北、湖南、江西、福建等,西至甘肃新疆,东至海滨东海,囊括了夏朝的所有疆域,那么安徽自古以来属于商朝势力范围,会发现商遗址十分正常。而且,没有什么墓葬是椭圆形的,以张起灵的经验判断,这个地方更像是古时祭祀之所,玄鸟,卵,乃殷商先民祭拜神明之地。

    “那个,我没听说过椭圆形的墓葬。”吴邪也在旁边道:“没有棺椁,没有明器,他们在这里挖个阴森森的洞穴难道别有用途?这里特别大,藏支军队绰绰有余。”

    张起灵举起蜡烛,从左边移到右边,再从右边移到左边,如果真是卵,那么即使看不到全貌,他也能想象出这里的环境。比如,一个黑色的空心鸡蛋。

    空心不空心,现在说不准,尚存留下爪印的生物。吴邪本来随他一起观察,片刻后,被他的金麒麟亵裤晃了眼睛。这样,吴邪又想笑了。

    “团座。”张起灵猛地回头。

    吴邪一怔,“嗯?”

    张起灵快步走来,伸手拽过吴邪,吴邪懵头懵脑,被拉到一边。接着,吴邪在火光的照耀下看到刚在站的位置新出现了一个浅浅的爪印。

    “不会吧……”吴邪忽觉周围阴风阵阵,“家燕,不,玄鸟的鬼魂?”他居然没发现,他不站在哪儿么?

    这种地方碰到什么都不稀奇,张起灵是倒斗的,兼职……算个命卜个前程凶吉,捉捉鬼,砍砍粽子。不过这些全是吴邪的臆想,张副团座兼职就只有砍粽子,捉鬼这手艺,吴邪的二叔曾教过,但被他当做封建迷信直接无视了。

    吴邪搓了搓手,单裤穿起来比两条裤子冷,这张起灵不废了他的裤子多好,如今是他冷他也冷。啊,不对,张起灵看起来一点都不冷,他还是人吗?

    张家,基本不是人吧……这个吴邪以后有所领教。

    吴邪自言自语:“唉,我是凡人。”然后肚子“争气”的发出一阵叫唤,“咕噜噜。”

    张起灵瞥了吴邪一眼,从百宝袋里掏出袖珍罗盘,巴掌大小,黄金打造,花纹繁复细密,再度闪瞎吴邪的眼睛。吴邪不禁翻了个白眼,心道张家怎么这样俗气,什么都是金的,金裤子,金罗盘,其实不是金器具更易于保存么?吴邪也打开百宝袋,像张起灵一样掏来掏去,掏出了雅霜牌雪花膏。他脸色一变,赶紧把雪花膏塞回原位,接着拿出一大块被纸包裹的干牛肉。

    “团座。”张起灵的目光轻轻落到吴邪的百宝袋上,“我给你的印章还在吗?”

    吴邪撕下一半递给张起灵,可张起灵不要。“拿着啊,为什么不吃?”吴邪不满地叨叨。“印章我收的好好的,在百宝袋里,你放心,我即使丢了命,也不会丢你的印章。”他们口中的印章正是张起灵作为信物送给吴邪的族长印章,红高山石材质,雕刻成麒麟踏鬼的模样,与鬼玺极其相似。

    张起灵摇头,语气平淡,“那个东西没有命值钱。你把它装好,我去探路的时候,它能做个辟邪之物。”

    “你要辟邪?”吴邪准备去掏印章,却在下一刻,拧眉怒目,直勾勾瞪着张起灵,“你还没打消把我一个人留在这里的念头,你当我是什么,累赘吗?”

    “我一个人比较方便。”吴邪发火,张起灵依旧不为所动。

    “行。”吴邪笑了,风度翩翩的,是他经常在霍秀秀面前展现的笑容。

    张起灵以为他同意了,转身便走,结果吴邪一把拽住他的胳膊,笑意如故,“张副团座,你要敢把老子留在这里,老子出去后马上跟你离婚。”吴邪一字一顿地道。

    ☆、第三十章

    第三十章

    吴邪很有种,敢威胁张起灵,先不谈威胁对方有没有效果,一般人有胆子威胁张起灵吗?何况还以这种理由。不过,现下吴邪的威胁似乎有那么一点儿作用,若吴邪执意要离婚,张起灵还能逼婚不成?跟吴邪离婚,张起灵上哪再去找一个能不被张家轻易抹杀的男人。中国这么大,并非没有人选,但是牵涉太广的话,张起灵更麻烦,最好局限在他们这行当里。

    “张副团座,离人正如恒河之沙,我们分手后,你一定会遇到新的良人。”吴邪紧握张起灵的手腕,说得煞有其事。“小花就不错,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他符合你的条件。另外,如果参谋长愿意,他也可以啊。”

    黑眼镜……还是算了。解大帅的公子?貌似可以考虑。张起灵低头看了看吴邪的手,长这么大,被人触碰的机会少之又少,黑眼镜最多搭一搭他的肩膀,拍一拍他的背,原来人的体温是这样温暖,比起冰冷的粽子,果然还是人更好。

    “咳,你想清楚。”见张起灵聚精会神盯着自己的手,吴邪不自然的咳嗽一声,要是吴邪知道张起灵此时正拿他与粽子比较不知作何感想。

    很久很久,至少吴邪觉得很久很久,张起灵终于出声了。“团座。”他看着吴邪的眼睛,淡漠地道:“信。”

    真是惜字如金,言简意赅!吴邪恨得牙痒,他哪有本钱跟张起灵讲条件,他那天不怕地不怕的女侠母亲正囚禁在张家呢。

    “你在这里等我,我很快回来。”张起灵将蜡烛递给吴邪。

    “我就不能和你一起去么,我也……”

    张起灵摇头。

    “我能帮上忙啊。”

    张起灵这次连头都不摇了,只是安静地望着吴邪。

    “好,好,我等!”吴邪愤怒地接过蜡烛。

    张起灵又看了看吴邪,走远后,还回头瞄了他一眼。吴邪瞪着黑暗中暂时停驻的人影,故意大声说:“副团座早去早回,莫不要我朝思暮想,最终化作望夫石!”

    张起灵身形一滞,万年不变的表情有了一丝波澜。

    吴邪想:“老子恶心死你。”

    张起灵走后,偌大的“卵”里便只剩吴邪,吴邪找了块干燥地儿坐下,将蜡烛插在地上,使劲嚼着他的干牛肉。就这样静了会儿,四周没有一丝声音,吴邪觉得血液已经停止流动,只为不打破这份安静。

    “郁闷……”

    说完这句话,吴邪忽然抖了一下。刚才在走路,自然比不过静坐时对周围产生的感观,特别心里又起了鬼神的念头,总觉得这里存在玄鸟的魂魄,可魂魄岂能在地面留下爪印?

    吴邪抓起蜡烛,仔细地将周围打量一番,张起灵离开一刻钟后,他终于从百宝袋里拿出张家族长的印章。“要我安于现状在这等,我也是男人啊。”他自言自语道。

    不想等,不想什么都不做,只在原地等待结果。他也是有骄傲的,祖国孱弱饱受欺凌,为了学习先进的思想文化,寻找强大之道,那年他执意留洋,现在投身军队,不就是因为无法等待吗?吴邪朝张起灵消失的方向望去,一直走下去的话,至少有一半几率碰到那个闷油瓶。

    祭坛,无论古人还是今人,通常择风水宝地,最不济要见着天空,谁会在黑漆漆,阴森森,不见天日的洞里祭祀呢?

    吴邪走了一阵,毫无经验的他不像张家族长般遇到过无数这样的祭坛,他是在一路思索假设,一路自我否定后,才勉强产生了这里是祭祀之所的念头。仿佛为了应证他的话,他的脚踢到一个东西,待将蜡烛移过去细细打量,赫然发现不远处堆满了人骨。岂止是人骨,还有猪、牛,商朝历来以活人祭祀,这些人全部是奴隶。吴邪后退几步,就他一个人的时候,在这样阴森可怖的地方忽然见到几千年前的骨骸,饶是男人也会害怕吧?

    “可怜。”吴邪沉默了。

    如今,中国人在入侵者面前比这些古代奴隶强上多少?之所以为奴隶,乃部族战争中失败被俘,中国现在也失败了,因此得到同样的结果,被人任意宰割践踏,下场凄惨。

    吴邪绕着走了一圈,最后回到原位,除了骨骸,什么都没看到。“张起灵呢?”他突然想,“张起灵也见到这些骨骸了吧?”走了这么久,还没遇到张起灵,这家伙尚未往回头?脚程是不是太快了些,追都追不上。

    吴邪站了一会儿,经过数千年岁月的骨骸早已不复当初的颜色,埋在土里的看不到,接近地面的已经染上土地的颜色,而上面的则像是黄白色。它们没有腐朽,哪怕是暴露在空气里的也没有腐朽,这情况非常奇怪。一般说来,除了埋在土里的,几千年的骨骸不可能保存得这样完好,简直似新死的一般。难道他们含冤而死,怨气不散,所以骨未化土?或是这些骨骸根本不是商朝留下的?毕竟老盯着骨骸相当瘆人,吴邪虽心有疑虑,但没发现异状,他决定继续前进。

    “该死的金亵裤,你到底在哪里?”吴邪迈出步子的同时,嘴里嘀咕道。这才多久,继闷油瓶之后,他又给张起灵起了个新外号。

    “咚……”物品落地的声音。

    “咚……咚……哗啦!”

    吴邪背对骨骸堆,肩膀哆嗦了一下。

    风,是风,携着土腥味儿,腐臭气息的风。它不是凭空而起,它来自动物扇动的大翅膀,因为吴邪已经听到这样的声音。

    吴邪僵硬地回头,蜡烛火苗被风吹灭,四周重回黑暗的那一瞬间,吴邪看到一只从骨骸堆里钻出来的,水牛般大小的,脖子上挂着东西的,张着双翅的鸟。

    ☆、第三十一章

    第三十一章

    快速吹起火折子,吴邪仅用了几秒的时间,当火光重新燃起,他第一眼见到的是一只蓝黑相间的巨燕。

    没错,是燕子,喙短而宽扁,翅狭长而尖,尾呈叉状,脚短而细弱,趾三前一后。这只巨燕的毛色闪烁着金属的光泽,尾巴好似剪刀,总觉得即使是羽毛也能剪断人的脖子。

    吴邪咽了口唾沫,看那燕子,不,玄鸟的爪子大小与地面的爪印大小并无二致,由此判定留下爪印的正是此鸟。

    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吴邪心道是不是还要跪拜它?说得再邪乎,玄鸟到底是家燕,是益鸟,主要以蚊、蝇等昆虫为主食,应该不吃人吧!

    吴邪摸了摸张起灵给他的印章,那时候,张起灵说自己走后他就靠这个辟邪,可这个怎么辟邪?玄鸟还不是出现了?再说这又不是黑驴蹄子黑狗血,难不成叫他用印章砸玄鸟?

    它不吃人吧!

    玄鸟一动不动,站在骨骸堆里,深陷的眼眶中嵌着两颗黑眼珠,看起来历经沧桑,仿佛穿过亘古的时空,从遥远的年代凝视着吴邪。

    吴邪被这眼神盯得起了一层鸡皮疙瘩,这鸟……不会真从商朝活到现在吧?老妖怪,成精了,活化石,难怪能够不声不响在自己身边留下爪印。想到这,吴邪低头往脚边瞥,要死,还真有一串痕迹分明的爪印,围城一个圈,圆心正是他。

    “你……”吴邪欲言又止。对面是只鸟,能说什么?张起灵从这里走过时,它没出来吗?不一会儿,吴邪忽然意识到,妈的他什么时候看到张起灵的脚印了?但不可能啊,他前进的方向跟张起灵一致……等一等,毕竟太黑太宽阔,路上走岔了也是理所当然。吴邪现在顾不上分析自己为什么没有遇到张起灵,当务之急是处理这只鸟。

    鸟依然站在骨骸堆里,静静的,尾羽泛着神秘的微光。吴邪注意到它好像没有伤害自己的意思,而且脖子上挂着的东西看起来有点眼熟。

    玄鸟的脖子上挂了什么呢?

    是一个椭圆形的青铜器,半个手掌大小,已经生锈了,依稀可见外面雕刻着人脸。这人脸,纵目大耳,双眼斜长,耳廓内有花纹,吴邪看不清,本能认为是粗犷的卷云纹。

    吴邪不是神人,说是卷云纹就是卷云纹?不,他只是在报纸上看过,今年三月,报纸刊登了dc葛维汉率领华西大学博物馆科学发掘队从四川广汉月亮湾挖出的文物。

    dc葛维汉是哪个?他全名大卫·格拉汉姆,是华西大学博物馆馆长,出生于美国阿肯色州,后来以传教士的身份到中国述职,取中文名葛维汉。其实,他不止是神职人员,更是一名考古学家,美国史密斯索尼学院委任他为搜集员,从中国搜集各种标本送回学院。

    关于月亮湾遗址,这事儿不是今年才出,一九二九年春天,有个叫燕道诚的农民从自家挖了许多古董出来。都是些什么古董?璧、璋、圭、圈、钏、珠、斧、刀及玉石器半成品共四百余件,除了拿去试卖的,其他的全藏猪圈里了。

    燕道诚很聪明,他相信财不露白的古话,所以月亮湾有文物这件事捂了至少快两年才传到葛维汉的耳朵里。起初,是一些古董商人循迹而去,后来随着各种渠道及信息的不断打通、流传,又因为燕道诚禁不起利益诱惑,才将这事说了出来。燕道诚泄密后,这些国宝很快经由古董商之手转卖外国人,再由外国人转移至国外,流落异乡。同时英国传教士董宜笃对这件事起了兴趣,联系葛维汉,组织了一支考古队对月亮湾进行了初步挖掘。

    吴邪记得自己看到这篇新闻时说的第一句话是:“葛维汉和董宜笃,他们都是外国人啊。”好在被考古队挖掘出来的文物最后全送到了华西大学古物博物馆。

    现在,那只玄鸟脖子上的青铜器分明与月亮湾遗址的文物风格一致,古商朝的青铜器不是这种风格,如果吴邪连这都搞错的话,吴一穷估计立刻吐血身亡。

    吴邪与玄鸟对视,玄鸟的眼睛比吴邪大,吴邪顿时觉得自己吃了亏。“你家主人到底是谁呢?”忍了许久,他还是憋出一句话。天命玄鸟,降而生商。传说中诞下契的玄鸟是商朝图腾,可为什么这只玄鸟脖子上的青铜器却不属于商朝?四川,殷商,吴邪想起当时与商朝并驾齐驱的文明还有一个……

    “你该不会生了契后又弄了个私生子吧?”吴邪望着玄鸟,以开玩笑的口吻道。

    ☆、第三十二章

    第三十二章

    玄鸟生私生子,自然是吴邪讲的笑话,都说这文明当时与商朝并行,哪怕是战争,两者间有所交流实属正常。

    由于玄鸟迟迟未有动作,吴邪的紧张微微得到缓解,他举高火折子,望着青铜器,不禁猜想起它的前尘过往,是否有着一段什么历史?

    “呼!呼!”玄鸟忽然飞起来,拍打着它的翅膀。

    吴邪被吓了一跳,敢情这鸟还懂得奇袭?不过它只是飞上天,这里内空很高,至少那鸟腾空后没撞到脑袋。

    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吴邪想。

    漆黑安静的环境中,突然又传来另一种异响。“哗啦,哗啦。”好像有谁拖着沉重的铁链朝吴邪走来。吴邪拔出手/枪,勃朗宁的1911a1自动手/枪,美军制式装备,来自当年留洋时认识的一位美国军人。

    手/枪,杀人管用,拿来对付地下的东西,百人团的各位可谓相当不屑。比如这次张起灵下斗就只带了倒斗工具及一把黑金古刀,吴邪喝过洋墨水,偏信枪在下面也有用武之地,黑眼镜让他带把防身用的匕首,他以减负为由推辞了。

    “团座,手/枪不是冲/锋/枪,不是掷弹筒,更不是迫击炮,我希望你到时候别后悔。”黑眼镜笑眯眯地说。

    吴邪有后悔的时候吗?那是当然了。比如现在,这鸡不生蛋鸟不拉屎的地方,从亘古时光中走出的不止是玄鸟,还有一个身着青铜盔甲的东西。

    倒不完全是青铜,借助闪烁的火光,吴邪看到对面的人影头戴爬满苔藓的青铜胄,衣服和皮甲早就烂了,消失在历史的尘埃里,下身系了条宽一指的青铜腰带,与青铜胄一样被保存下来。不过,这些都不能使之震惊,最让吴邪震惊的是对方脸上和玄鸟脖子上一模一样的青铜面具,精致、古老,而又神秘的面具。

    “日,白煞!”吴邪吸了口气,心道自己行了“大运”。支撑这副铠甲的其实是一个浑身长满白毛的人形生物,那毛之长,令吴邪想起了西藏狮子犬。可狮子犬多可爱,这东西多恐怖,谁会让对面的玩意做宠物?吴邪举枪的手颤抖着,他居然在没有张起灵为伴的情况下遇见了粽子,还是头一次见粽子,一只几千年前的粽子。

    “为什么三叔第一次见粽子,粽子只有几十年历史,二叔第一次也不过百年,我一出手便是数千年呢?”吴邪苦笑着自嘲,往后退去。

    “哗啦……哗啦……”声音越来越近。

    吴邪不禁往天空瞥了一眼,好似期望玄鸟下来将他叼走,然而玄鸟不会回应他的期望,他怎么就肯定玄鸟一定不吃荤呢?

    半秒钟后,吴邪转身,拔腿便跑。这一跑,那个白色的长毛粽子也跟着跑起来,速度几乎是他的两倍。吴邪急了,听着身后步步紧逼的声音,侧过身体放了一枪,然后继续跑。但是他终究跑不过粽子,子弹有限,慌乱中连放数枪后,粽子抓住他的肩膀,一阵剧痛传来,手/枪落地,纵使已经拿出新子弹也是白搭。

    “完了。”吴邪想,“竟然这么轻易的做了粽子的盘中餐?早知道的话,在张起灵面前逞什么威风啊。”

    吴邪这位世家子弟,目前只有理论知识,没有实践经验,吴三省本意将他送来磨练,料想以吴家现在的地位,张起灵一开始应该不敢让自己的侄子参与什么危险行动。可经不起吴邪自己作死,吵着闹着要跟张起灵下斗,还不听老人言,自然吃亏在眼前。

    “张起灵……”危急关头,吴邪怀念起这位众人口中牛逼哄哄的副团座,张家的年轻族长,再怎么不喜欢,至少是个人类,跟人类作伴总比被粽子打要好,张起灵肯定不会打他啊!

    张起灵,张起灵!

    “真是的,老子不能这么死掉!”吴邪心底呼唤两遍张起灵后,忽然有了置之死地而后生的觉悟,就在被白毛粽子抓住肩膀,指甲陷入皮肉大力拉近的一瞬间,他扭头对上那副冰冷的青铜面具,没受伤的手抓起张家族长印章在其上面狠狠盖了个戳儿。

    “不是说辟邪吗,我看有没有效果!否则老子做鬼也要找张起灵算账!”吴邪大叫到。

    给粽子盖张起灵的戳儿,不知张起灵知道后,万年不变的脸上会不会露出嘲笑的表情。事实证明,吴邪病急乱投医,世上哪有这种降服粽子的方法,张副团座都是直接几刀戳死粽子,而不是盖戳儿。

    吴邪笑了,笑得眼泪都出来了,他的肩膀异常疼痛,鲜血染红了军服,一大片的,煞是骇人。

    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吗?好像比起被粽子杀掉,更郁闷的是被张起灵看不起,竟然连反抗都做不到,丢了老吴家的脸面。

    “爷爷,您就当白养我这个不肖子孙了。”生死一刻,吴邪抛开了父亲和叔叔,奶奶跟母亲,唯独对他的爷爷吴老狗,号称“长沙狗王”的一代盗墓风流人物心怀愧疚。都说虎父无犬子,虽然隔了代,可他也不能太孬!

    憋着一口气,吴邪继续痛得龇牙咧嘴,不一会儿,他没好气的嚷道:“咱俩往日无怨近日无仇,或许你几千年前死于非命,被人强迫殉葬,可干我什么事,要杀就杀,来个痛快!”

    白毛粽子抬起另一只手,按住吴邪另一边的肩膀,吴邪双眉拧起,还在想对方下一步要做什么,突然浑身剧痛,原来那狗/日/的竟是要将他活生生撕裂开来。

    “啊,这死法,真痛苦。”吴邪的额头顿时沁满冷汗。不是说临死之前会看到过往画面,这粽子是连回首过去的机会也不给他,被撕开就马上死亡了。

    “唉……”吴邪想,他来不及留下遗言,估计这声“唉”便是他留在人间最后的话语。

    ☆、第三十三章

    第三十三章

    吴邪命数已尽,至少他自己这样认为,他还认为自己是武林高手,奈何“英雄”末路,在粽子面前连个屁都未放就要挂掉了。有那么一刻,他的脑子里转过一个念头,那就是万一能出去,他一定加倍练习武艺,坐实武林高手的名分。其实吧,他真的有些拳脚功夫,但第一次下斗没经验,竟然毫无招架之力,说起来太丢人。

    吴邪闭起眼睛,因为双肩麻木,剧痛悄然淡去,而随着剧痛一起消失的还有他的生命。

    要死了……

    “嗙!”一个庞然大物从天而降,砸在吴邪眼前的粽子脑袋上,吴邪由于冲击力,不幸给弹了出去。这一弹出去,粽子奇长的指甲在他的肩膀留下几道沟壑,皮开肉绽,深可见骨。

    不过现在的吴邪感觉不到疼痛,火折子滚到一边闪烁几下,居然没有熄灭。吴邪侧身趴在地面,瞪大了眼睛望向前方,前方黑影幢幢,那在白粽子身上扑扇着翅膀的生物不正是玄鸟吗?刚才飞走的那只?

    “哎呀,摔死你胖爷爷我了!”

    吴邪忽然听到一个有点耳熟的声音。

    “妈的落下来正砸到只鸟,鸟完了又是长毛白猴子,爷的屁股哟,快摔成八瓣了!幸好有两个垫背的。”

    物理学上重力加速度,玄鸟从高处坠落,摔得无法动弹,被它压到的粽子更无法动弹,而它们身上还有一个胖硕的人影,要是粽子还活着,估计已经五脏俱裂。

    “什么,什么玩意呀!还带金属的。”人影扒拉着玄鸟脖子上的青铜器。

    玄鸟抽搐着,爪子一蹬一蹬,翅膀盖住白粽子,眼珠往外凸,仿佛不相信头顶会凭空变出个人,把自己给砸下来。

    吴邪瞄了眼青铜器,然后死盯着人影,嘴里嘀咕道:“我的屁股才是八瓣好么!”他已经认出来了,在粽子及玄鸟身上大吼大叫的人是云彩山的大王,那个提供了结婚所需的死胖子。这家伙怎么从天而降?他跟张起灵是瞌睡枕头,张起灵瞌睡了他就递枕头,结果害苦自己。

    想到这,吴邪气不打一处来,结果太生气,肩膀突然感到刺骨的疼痛。这下,他想死的心都有了,生不如死的滋味还不如刚才被撕裂,谁知道粽子的指甲里藏有什么尸毒,肩膀要是一直麻木就好了。

    吴邪忍不住“嘶”了一声,不远处的胖大王听到人声,这才借助微弱的火光瞅向吴邪的方向。

    “唉,这不是团座吗?咱俩好缘分!地上凉,您趴地上干嘛?莫不是倾倒于本大王英武的身姿,腿软了?”

    灰头土脸的坐在粽子跟鸟身上有什么英武的身姿,吴邪已经不想埋汰他,闭着眼睛,嘴唇哆嗦,大口喘起粗气。

    胖大王见吴邪反应不对,一溜烟从玄鸟身上滑下来,冷不丁被脚下的东西绊了个大马趴。脚下是什么呢?是一根成年男性手腕般粗细的玄铁链,因为颜色与周围环境一致,几乎看不出这里还有根链子。

    “啥玩意!”胖大王怒吼道。

    吴邪勉强睁开眼睛,顺着胖大王的眼神看到这根玄铁链,铁链一直延伸至白粽子身下,约莫刚才由白粽子身上传来的“哗啦”声便是这铁链摩擦地面发出来的吧。

    胖大王几下抓起铁链,放在手中仔细审视,末了,大声道:“他娘的我国考古发现的最早的铁器属于春秋时代,这殷商的穴里出了铁链算哪门子玩意?”

    吴邪“哼”了声,不知是冷哼还是疼的,反正这山大王知道本国铁器最早出土于春秋时期的墓葬已经很了不起,他居然还知道这里是殷商时期的洞穴,不得了,小看他了。

    至于那粽子脚上的玄铁,估计是陨铁吧,就是从天空落下的铁。公元前一千四百多年,赫梯、希腊、埃及等国的铁器基本都由陨铁加工而成,古埃及人把陨铁称为“天石”,十分之形象。中国嘛,倒斗的手艺人其实比考古队更早发现铁器,在春秋战国时代的交界处,中国出现了最早的人工冶铁。

    胖大王研究了一会玄铁链,完全把吴邪抛到脑后,吴邪气得要死,又没力气喊那死胖子。“甭管是什么,只要是古董就值钱。”胖大王使劲拽着铁链,似是要将它拽出带走。

    吴邪想,说到底他竟是死于胖大王之手,这家伙难道看不到自己双肩上的骇人伤口吗?可恶!做鬼也不放过他!还想娶媳妇,以后一直缠着他,让他终身找不到女人!

    吴邪这誓言毒了,可惜胖大王不知道,要是知道,估计马上扔了铁链扑过来弄死吴邪,再使些歪门邪道将魂魄镇住。好吧,胖大王哪有这么歹毒,他弄死吴邪还不遭张起灵报复,除了冰山,还有个什么大帅公子。

    吴邪声如蚊呐,哼哼半天,硬是没法转移胖大王的注意力。胖大王不知吴邪身受重伤,一时嗜财如命,居然真以为鸟下面压的是猴子,没去管那白粽子,只拼命拽玄铁链。

    完了,吴邪最后一丝希望破灭了,人生须臾,他在胖大王眼里当然比不过数千年的铁链。接着,他看到胖大王对面的白粽子动了动,便更加绝望了。

    黄泉路上,有人相伴。只是这次死就死了吧,别刚有一丝希望,最后又坠入地狱。

    第5节

    恋耽美

    正文 第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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